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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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职责
1、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允许的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实施鉴定。
2、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工种和等级类别、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4、认真执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6、接受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劳资或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站长职责
1、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组织本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推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与省鉴定中心的关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在管理上实行站长负责制。
三、副站长职责
1、协助站长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协助站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鉴定质量,严格鉴定财务管理,确保鉴定站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合理支配鉴定费用。
3、负责协调鉴定站与学校之间的工作关系。
4、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四、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站长和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在自治区职业鉴定中心指导下,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工作。
3、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及时沟通相互间的联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五、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鉴定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
2、负责对符合鉴定申报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3、负责考前培训资料和鉴定辅导材料准备。
4、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写与送审。
5、负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和考评员资格证书。
六、考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鉴定工作考核记录。
2、负责理论知识考试卷和实际操作考核评分标准的审批、印制和保管。
3、负责安排考场、组织监考、办理准考证和考评员胸卡。
4、负责鉴定成绩统计和与鉴定资料有关的材料的封存。
5、协助领导做好鉴定站建设工作和完成突击性任务。
七、仪器保管室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保管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仪器存放做到规格化、科学化,帐卡齐全,帐物应相符,应注意防电击、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
2、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定期做好物资清查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3、应负责仪器的出借和回收工作。做到及时出借,及时回收,对损坏仪器要追查,确保正常教学。
4、未经领导批准,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5、定期向学校汇报仪器配备,保管使用等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作好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及时上报,并要修旧利废,自制改装,不断充实仪器设备,对积压多年的仪器要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调剂使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值。
八、试验、实习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实习中心的管理工作和实习设备、器材、仪表等保管。
2、验收和检查实习设备的购置。并及时建帐入库。对一些重要的仪器设备应会同实习中心指定的教师进行认真地检查验收。
3、所有设备应按固定资产和消费材料分类建帐。分别保管。并经常进行清仓和查对。
4、重要的精密度较高的设备和仪器要按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和防潮措施;定期检查
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及时向学校报告。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分析和找出原因,追究责任。
5、对于低值易耗损情况。由领(借)用人员填写报损单经领导审批后交管理人员存查。
6、发放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并主动做好废品和半废品的回收工作。
7、设备部分损坏的,及时修理,自己不能修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排解决。
8、加强自已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逐步熟悉仪表和机具性能,必要时可以承担学校安排的试验、实习或生产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