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行政管理相对人第一节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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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行为

第四章 行政行为

瓜农:城管同志,你摔的是西瓜, 可是摔的还有俺的心啊!
结束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按《行政法规制定 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 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等。 规章:指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行政机关在自身职 权范围内就一般行政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其具体名 称多用: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 行政解释:它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它 是指有权制定法规、规章的行政机关对自己所制定的法律规 范条文的含义和具体应用的问题或自己或授权所属行政机关 进行解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派出机关依法在自己的职 权范围内所制定的针对一般行政事项的文件。它属于抽象行 政行为的范畴。
结束
3、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一是即时生效:它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行政 命令大多遵循这一规则。 二是告知生效:它是指行政行为须为告知相对人后方能生效。 三是受领生效:它同告知生效的区别在于,告知后即时生效, 受领则有一段受领时间。 四是附条件生效:当行政行为的作出附有条件时,该条件达 到之时为该行政行为生效之时。
事所作出的特定处理,它只对特定对象有效, 只对业已发生的事件具有拘束力。
结束
二是以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将行政 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 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隶属于自身 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一种管理。 • 外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对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
三是以行政的主动程度为标准,将行政行为 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结束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功能和形式
一、行政行为的功能
1、行政行为的社会功能 2、行政行为的法律功能

《行政相对人》课件

《行政相对人》课件
案例二
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对某出租车司机违法行为的处 罚案例,涉及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和执行等方面 。
行政许可案例
总结词
行政许可案例展示了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的许可要求和程 序。
案例一
某市工商局对某企业设立的行政许可案例,涉及申请材料 、审查程序和许可期限等方面。
详细描述
行政许可案例包括了对特定事项的许可要求、申请材料、 审查程序和许可期限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说明行政机关在 实施行政许可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平等。
权益保障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 政法的保护,任何行政主体不 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参与行政程序
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程序 ,提出意见和证据,进行陈述 、申辩等。
监督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 行为有权进行监督,认为行政 行为违法或不当时,可以依法
申请救济。
02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
知情权
《行政相对人》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行政相对人概述 •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保障 •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 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 行政相对人案例分析
01
行政相对人概述
定义与特征
定义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 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其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01
行政相对人有权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防止行政机
关滥用职权或不当行使职权。
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决策
02
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决策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决
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03
当行政机关作出违法或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时,行政相对人有权

行政法-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行政相对人
1.内部行政相对人与外部行政相对人 2.组织类行政相对人与个人类行政相对人 3.法人类行政相对人与非法人类行政相对人 4.国内行政相对人与国外行政相对人 5. 受益性行政相对人和受限性行政相对人 6. 普通行政相对人和特定行政相对人 7. 直接行政相对人和间接行政相对人
内部相对人和外部相对人
如果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管理建立在行政 隶属关系上,该行政相对人就是内部行政相对 人;
行政相对人权利主体对同样权利有相同的权利实现预 期。 行政相对人在相同条件下有相同的权利获取机会。
可以实现相同或大致相同的结果
案例:2001年青岛三学生诉教育部抽象行政行为侵犯 其权益案
2001年8月,三名考生分别是青岛铁一中高三四班姜妍(理科 ,高考成绩522分)、青岛一中高三四班栾倩(文科,高考成绩 457分)和青岛15中高三九班的张天珠(文科,高考成绩506分) ,她们三人将分别向教育部提起行政诉讼,诉教育部所作出的 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侵犯了 她们的平等受教育权。
1
行政法所设定或确认的权利。
2 在行政活动过程中予以行使的权利 。
3 与行政主体的义务相对应的权利
4
可以由行政相对人自由放弃
5
不具有个人独有性
1、参政权利
知情权
知政权 公众知悉权 民事知情权
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 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 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
这种划分方式对突破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 只局限于特定行政相对人,而普通行政相对人 却无诉权。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相对人》课件

《行政相对人》课件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 地位,而行政主体则行使管理职权。
行政相对人通过参与监督行政主体的行为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接受行政 主体的监督。
02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知情权
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决策的依据、过 程和结果,有权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信
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相对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ABCD
向媒体曝光
行政相对人可以向媒体曝光行政执法行为,借助 舆论力量进行监督。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 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意义
保障公民权利
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是指行政相 对人因违反行政法律义务、契约 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 而向行政主体承担的不利后果。
它既包括个人、组织因违反行政 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因 不当行使行政法权利、权力而引
起的责任。
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 、强制性、财产性和人身性的特
点。
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与听证
行政相对人可以进行监督。
媒体曝光
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对行政执法 行为进行监督。
行政复议和诉讼
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监督的途径
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和投诉
行政相对人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和投诉行政 执法行为。
息。
A 参与权
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决策过程 ,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相对人 名词解释

行政相对人 名词解释

行政相对人名词解释行政相对人是指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主要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接受行政主体的管理和监督。

行政相对人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主体的限制和影响。

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行政主体的管理规定,履行行政法所规定的义务,同时也享有行政法所规定的权利。

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知情权: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主体的管理政策、法规和决定等信息。

(2)参与权: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主体的决策和管理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3)表达权:行政相对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包括申诉、控告和检举等。

(4)救济权: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管理行为有异议时,有权申请救济,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1.义务(1)遵守行政法规和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行政主体发布的法规和决定,服从管理。

(2)提供信息:行政相对人有义务向行政主体提供必要的信息,协助行政主体进行管理。

(3)接受监督:行政相对人必须接受行政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接受检查、审查等。

三、行政相对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不同的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1.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等。

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

3.其他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群众性组织等。

4.内部相对人:指在行政机关内部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人员,如公务员等。

5.外部相对人:指在行政机关外部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人员,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行政相对人在违反行政法规和决定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1.民事责任: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一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或决定,依法应承担的行政处罚或处分责任。

第四章 行政处理依职权行政行为

第四章 行政处理依职权行政行为

五、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处罚法定的原则
1.处罚设定权法定。 2.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 3.被处罚行为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 4.处罚的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
(二)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
处罚公正的原则,亦称合理处罚的原则,是处罚法 定原则的必要补充。为了确保处罚公平和公正,较为有 效的方法就是坚持和贯彻处罚公开的原则:规定必须公 布,处罚程序亦必须公开。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人身罚 人身罚,亦称自由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 行政处罚。
1.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 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人,在 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一般适 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人,并且只有在使 用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违法者时才适用。
2.强制性
行政法的强制性,在依职权行政行为上得以充分 的体现,这也是行政主体所肩负的公法上的义务或职 责所决定的。
3.主观能动性
行政主体肩负着实现公共利益的重任,必须及时且积极 主动地适应行政需要,履行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所赋予的职 责。与依申请行政行为相比,依职权行政行为更具有充分重 视发挥行政主体之主观能动性的特征,行政机关的裁量权相 对较大、较广泛。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必须以处罚为后盾,教育不能代替处罚。 以银 行卡案为例
(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实质上是由保障相对人 陈述权、申辩权的原则和无救济便无处罚的原则 构成的。
(五)职能分离的原则 1.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应分离。 2.在较重大的行政处罚中,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 人员和行政处罚的决定人员应分离。 3.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应分离。 4.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担 任听证主持人。

补充:行政相对人

补充:行政相对人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也称为“非法人组 织”、“非法人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 行政法上的“其他组织”是指经由主管机关 批准成立或认可能够从事一定的经营、生产 或其他活动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 经济组织。其他组织作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 务主体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相对人。 其他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从事一定 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主要有个人合 伙组织、合伙型联营组织、企业法人的分支 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企业。
(2)经一定主管机关批准或认可的处于 筹备阶段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经有关部门批准,某些外国组织 在我国设立的经营一定业务或从事一定 社会活动的组织。
(二)行政相对人的分类 行政相对人以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几个不同 的基本类型。 1.依行政相对人是否有一定的组织体为标准,可 以将其分为自然人相对人和组织相对人。自然 人相对人是以自然人形态存在的、没有组织体 的行政相对人,包括一人和多人两种情况。一 人是单个自然人;多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 然人。作为我国行政相对人的自然人就是指公 民,他们以其个人的名义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 相对人。组织相对人是以组织体形态存在的行 政相对人,包括法人组织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两 种情况。
案例:三河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在对黄 土庄镇某饭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无卫生许 可证营业,从业人员3人无健康证明上岗工作。 经调查,该店负责人迟军刚承租下此店,在 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况下就开业 了,且预将原名“仁启饭店”改名为“人喜 饭店”。监督员先后通知了3次,令其申请办 理卫生许可相关手续,但负责人迟军置之不 理,卫生监督员以“人喜饭店”为行政相对 人予以立案,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问题:本案中行政相对人是谁?

行政管理学知识-第四章行政领导

行政管理学知识-第四章行政领导

第四章行政领导第一节行政领导概述一、领导的含义、特点及其与管理的关系(一)领导的概念领导是指领导者在一定的环境下,为实现既定目标,对被领导者进行指挥与统御的行为过程,即指领导活动.领导是一种多层次、多领域的立体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不同的分类。

按领导的权力基础分类,有正式领导和非正式领导;按领导活动的层级分类,有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和基层领导;按领导活动领域分类,可以把领导分为政治领导、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等。

另外,作为名词的领导是指领导者.(二)领导的特点1.领导是一个社会组织系统2.领导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3.领导是高层次的管理4.权威性(三)“领导"与“管理”两个范畴之间的关系1.在广义或外延层次上二者具有相等性2.在狭义上两者具有本质的差异性3.二者广义和狭义的混合关系二、领导管理工作的专业化(一)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含义领导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是领导管理工作科学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

(二)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意义准确地认识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

1。

在领导管理工作实际方面,准确地认识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意义在于:(1)领导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

(2)纠正被扭曲的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标准,科学选才用人的需要。

(3)有利于“岗上"的领导管理者专业素质的提高。

2.在理论方面,准确地认识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有利于领导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从泰勒、法约尔创建科学管理伊始,领导管理科学迄今还不到一个世纪的历史,在我国兴起也不过20年左右.相对于传统学科来说,她还年轻,学科基础建设和全面繁荣的任务还很重,路子还长.而学科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在于社会领导管理实践。

(三)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实现途径三、行政领导的含义、特点及其地位、作用(一)行政领导的概念行政领导是指在行政组织中,经选举或任命而享有法定权威的领导者,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所进行的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等的社会活动。

行政法1-3章-生版

行政法1-3章-生版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机关或者 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 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的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包括四层含义: (一)是国家的一种社会活动; (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授权的单位)进行的有 组织的管理活动; (三)是一种实施国家行政权的活动; (四)是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进行的有组织的管理活 动。

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 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 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 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动 这种行为,如果变动必须补偿相对方的 信赖损失。
CJC
行政主体 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要素 客体 内容
CJC
第一节 行政主体及其构成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二)义务
三、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CJC
CJC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 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 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 表现。
CJC

(一)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体育法》


3.法律地位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权 时,与行政机关处于同等的行政主体地位。
CJC
第二节 行政主体和委托组织
一、行政委托的概念 指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将某项 行政职权委托给其他机关、社会组织或个 人行使的法律行为。 *依法取得行政委托的其他机关、社 会组织或个人统称为受委托组织。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
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具有行政职权、 职责和行政职务身份的一方当事人。
2.行政相对人是与行政主体之间具有特定行政法 律关系的人,即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 职权行为所针对的人。
3.行政相对人是行政管理中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确立并研究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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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的特征 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承担不利的
法律后果。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具有下列特征: 1.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与其所居于被管理对象
的地位与活动紧密相关。 2.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在内容方面以人身权、
财产权为主,在方式上以惩罚性为主。 3.行政相对人对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正是行政主
②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是行政主体相对一方的确认 与判定,以解决谁是某个具体行政法律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相 对方当事人。
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具体确认与判定有下列几种 情况:
①行政主体的行政决定所针对的人,如行政处罚 中的受罚人,行政强制措施的承受人等;
②行政裁决行为所针对的法律争议双方当事人, 如自然资源确权行为所涉及的双方争议人,行政 机关履行保护职责行为中的权益人;
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 行政法规范规定的权利。 (1)参与行政管理权。 (2)要求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 (3)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时的权利。 (4)控告、检举、揭发权。 (5)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和请求赔偿的权利。 2 行政法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其他法律权益。 (1)人身权。 (2)财产权。 (3)其他权利。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
第一节 行政相对人概述 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

行政相对人通俗理解

行政相对人通俗理解

行政相对人通俗理解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通俗地说,行政相对人是指因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而受到影响的人或组织。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是主体地位平等的关系,两者都需要遵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行政相对人具有以下特征:
1.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具有相对性,即只有处于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个人或组织才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

2.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关系中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

3. 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知情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获得行政机关的告知和解释。

陈述和申辩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行为影响时,有权向行政主体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并得到行政主体的听取和解释。

这些权利的保障有助于加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提高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 行政主体

第四章    行政主体

1.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 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 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享有领导和管理 全国行政事务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 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的职权,领导各级行政机 关并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其违法或不适当的命令、 指示、规章和决定的权力,以及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主体,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够代 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诉 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 织。
行政主体的特征:
首先,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其次,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再次,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参加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有关规 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得资格的对象是:国务院及 其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各个工作部门。 第二种途径,是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 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取 得资格的对象是:行政机关所属的行政机构;公务组 织;社会组织。
2.精简原则。 3.高效原则。行政上的高效率,是指用最少的时间来
完成最多的工作,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是 否达到行政上的高效率,由三个标准来衡量,即节约 、迅速和有效性。 4.依法设置原则。
三、中央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
中央行政机关与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单位、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国务院办 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 协调机构、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

行政相对人名词解释

行政相对人名词解释

行政相对人名词解释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影响可能是间接的,作为个人、组织,无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都是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进入行政诉讼后,其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自然丧失,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主体成为被告,两者在法律地位上趋于平等。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这是行政法学上的概念,而非制定法上的概念。

在制定法上“行政相对人”一般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首先,行政相对人是指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组织。

任何个人、组织如果不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而处在其他法律关系中,就不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不能赋予其“行政相对人”称谓。

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包括整体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和单个具体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在整体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所有处于国家行政管理之下的个人、组织均为行政相对人。

而在单个的具体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只有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相应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组织,才是该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

其次,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和组织。

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一方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依法对对方当事人实施管理,作出影响对方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而另一方当事人则有义务服从管理、依法履行相应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

接受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政法学中则谓之“行政相对人”。

再次,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组织。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影响可能是间接的,作为个人、组织,无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都是行政相对人。

那种把行政相对人仅仅界定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对象的观点是不适当的,不利于行政法保护公民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的最佳实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1 什么是行政相对人2 行政相对人的特征3 行政相对人的分类4 行政相对人的范围5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什么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又称“行政相对方”。

指在具体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的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的特征第一,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具有相对性,也即任何个人或组织只有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才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如果不是处于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而是处于其它法律关系中,就不具有行政相对人的地位。

第二,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如同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

第三,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中具有主动性。

相对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的侵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行政相对人具有广泛性和法定性。

任何个人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的分类对行政相对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

1、内部行政相对人与外部行政相对人。

这是根据行政相对人所对应的行政主体的类型来划分的,与内部行政主体相对应的是内部行政相对人;与外部行政应的是外部行政相对人。

划分内部行政相对人与外部行政相对人的重要意义在于这两种行政相对人构成不同行政行为的对象,同时他们享有行政法权利和承担的行政法义务不尽相同。

如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内部行政相对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2、个人类行政相对人与组织类行政相对人。

这是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状态来划分的。

我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属于个人类行政相对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其它非法人组织等属于组织类行政相对人。

划分个人类行政相对人与组织类行政相对人的重要意义在于,在一定条件下,不同类型的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具有对应关系,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只能针对个人而不能针对组织。

第四章行政管理相对人第一节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

第四章行政管理相对人第一节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
第四章第四章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管理相对人第一节第一节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行政管理相对人简称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第四章 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一节 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



一、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管理相对人,简称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 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 组织。行政相对人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行政相对人是指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组织。 第二、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个人、组织。 第三、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行政主 体行政行为影响到个人、组织。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相对人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 2、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具有相对性。 3、行政相对人的范围广泛。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具体体现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行政法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 权;(2)参与权;(3)了解权;(4)批评、建议权;(5)申诉、控告、检举 权;(6)陈述、申辩权;(7)申请复议权;(8)提起行政诉讼权;(9)请求 行政赔偿权;(10)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三、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2)协助公务的义务;(3)维护公益的义务; (4)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6)遵守法定程序的义 务。源自
二、行政相对人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以下不同的分类。 (一)个人相对人与组织相对人 (二)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 (三)作为行为的相对人与不作为行为的相对人 (四)抽象相对人与具体相对人 (五)受益相对人与侵益相对人

第四章 生活中的行政法

第四章 生活中的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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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下,各机关间分工和协作。按照国 家机关的分工,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二、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与国家行政权力的发展紧密相连,规 定着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以此来调整国家各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内容非常丰富、庞杂。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 则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为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1. 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权的配置、运行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 法律相抵触。具体包括职权法定与越权无效;依据法律,法无明文规定不得 为之;正当的法律程序等。
近代意义上的行政是国家权力分立的产物。行政最初是与立法、司法等国 家权力相区别而言的,三者共同形成国家权力,由不同的机关来执掌。行政 权就是各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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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的存在是维系良好的社会秩序所必需的,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就是以 规范行政权为核心展开的。行政法所研究的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即国家行 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进行组织、 管理、决策和调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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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法律部门是我 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国家民政、治安、 司法、军事、外事、财经、文教、卫生、科技、人事等各方面行政管理的法 律法规。虽然我国先后制定了许多行政法律法规,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 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世界各国大都未能制定出普遍适用于全部或绝大部分 行政领域的统一完整的行政法典,有关行政管理的法规,只是散见于宪法、 法律、法规、决议、命令和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 我国主要的行政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 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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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 2、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 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 象和监督主体。


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二、行政相对人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以下不同的分类。 (一)个人相对人与组织相对人 (二)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 (三)作为行为的相对人与不作为行为的相对人 (四)抽象相对人与具体相对人 (五)受益相对人与侵益相对人
三、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根据我国有关立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在我国具体包括以下范 围:(1)国家机关;(2)社会组织;(3)社会团体;(4)公 民;(5)外国组织;(6)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四章 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一节 行政管理相对人概述



一、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管理相对人,简称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 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 组织。行政相对人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行政相对人是指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组织。 第二、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个人、组织。 第三、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行政主 体行政行为影响到个人、组织。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相对人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 2、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具有相对性。 3、行政相对人的范围广泛。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具体体现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行政法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 权;(2)参与权;(3)了解权;(4)批评、建议权;(5)申诉、控告、检举 权;(6)陈述、申辩权;(7)申请复议权;(8)提起行政诉讼权;(9)请求 行政赔偿权;(10)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三、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2)协助公务的义务;(3)维护公益的义务; (4)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6)遵守法定程序的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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