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生态补偿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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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题-12_真题-无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题-12_真题-无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题-12(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世界上首部保护自然遗迹的法律是______A.1930年罗马尼亚颁布的 B.1930年美国颁布的 C.1930年意大利颁布的 D.1930年法国颁布的2. 下列属于国际环境法中的权利义务主体的是______A.国家和政府间组织 B.国家和非政府间组织 C.国家和个人 D.国家和国际组织3.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体是______A.各级人民政府 B.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4. 比较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对基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的一般是______的总则部分。

A.单行性环境保护法B.综合性环境保护法C.单行性环境保护法和综合性环境保护法D.单行性环境保护法或综合性环境保护法5. 下列关于生态补偿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A.生态补偿制度是指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利用者等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B.“生态补偿”的本质是由生态服务功能受益者向生态服务功能提供者付费,真正体现了“受益者负担原则” C.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生态补偿制度 D.国家正在建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对生态补偿的力度6. 我国对“三同时”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是______A.《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B.《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C.《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D.《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条例》7. 下列哪项可以适用恢复原状的恢复措施?A.土地资源过度开垦 B.过度开发矿产资源 C.在水生动物洄游通道处建闸筑坝的行为 D.从事工程建设导致供水受影响的行为8. 下列不属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次修改后新增内容的是______A.禁止超标排污 B.实行排放交易制度 C.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D.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9. 在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是______A.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B.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C.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D.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10. 下列各项不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要求的是______A.充分利用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 B.从事产品及包装物设计,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 C.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D.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加强节水管理,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11. 关于外国人从事与野生植物有关活动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外国人一律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B.外国人经批准可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C.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应经批准 D.外国人违反规定的,可由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12. 为加强土地管理,我国1986年制定通过了《土地管理法》,目前共经过了几次修订?A.1次 B.2次 C.3次 D.4次13.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可以采取多种解决方式,除了______A.协商解决 B.申请政府调解 C.提起民事诉讼 D.不服调解的,提起行政诉讼14.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适用频率最高的法律责任形式是______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以上均不正确15. 记过行政处分的期间为______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16. 在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中,______率先规定了污染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现状及危害
现状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固体废 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处理方式不当 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危害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占 用土地、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等方 面,同时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 胁。
防治原则与措施
防治原则: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原则。
THANKS。
面临的挑战
尽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 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 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倾向,导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 不到有效执行。此外,公众参与程度不够、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也制约了该制度的实 施效果。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技术 和管理水平,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法律要求加强长江流域 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 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湿 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 护等。
长江保护法在制度创新 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如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 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制等。
04
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 法与制度。
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目 录
• 环境保护法概述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长江保护法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 • 水污染防治法
01
环境保护法概述
环境保护法的定义与作用
环境保护法定义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及实施步骤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及实施步骤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及实施步骤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不仅危害着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更威胁着整个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美丽中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及实施步骤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1.强化环境治理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必将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环境、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意识。

每个公民和企业都将意识到自身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这将有助于推动人们走向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2.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生态环境保护法为环保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了管理工具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法律依据。

将制定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监管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

从而能有效的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促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的发展。

鼓励并支持环保科技和新能源,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和资源等,以实现经济增长与环保协调发展。

在这一方面,中央政府还提出了“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等一系列的新发展理念和新的发展区域,助推我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

二、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步骤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需要依据法律程序和各项法规进行,主要分四个阶段:1.环境目标与观测指标的确定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制定启动和实施环境监测体系,设置环境保护监控点,确保环境保护实施有明确的监控和反馈数据。

2.生态环境咨询和评估建立生态环境的评估和咨询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环境状况及其变化,制定保护计划,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3.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措施的制定依据环评报告,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环境污染治理计划,提出治理措施和治理目标,对污染物质进行减量、处理和改善措施。

4.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罚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惩罚将会更加严厉有效。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地区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导致生态功能退化,自然灾害频发。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我国政府提出了生态补偿机制。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促进生态保护和恢复。

二、生态补偿原则1.公平原则: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合理分配,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利益。

2.效益原则:以提高生态效益为核心,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3.可持续原则: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期稳定运行,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生态环境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生态补偿标准。

三、生态补偿对象1.生态补偿重点区域:包括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

2.生态补偿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3.生态补偿受体:包括受损生态环境、受损居民和企业。

四、生态补偿方式1.财政转移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生态补偿重点区域给予资金支持。

2.生态补偿基金:设立生态补偿基金,用于支持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

3.生态补偿协议: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签订生态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和责任。

4.生态补偿券:发行生态补偿券,用于兑换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

五、生态补偿标准1.生态补偿标准制定依据:依据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生态功能恢复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

2.生态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生态环境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

六、生态补偿实施步骤1.申报阶段:各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生态补偿管理部门申报生态补偿项目。

2.审核阶段:生态补偿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3.实施阶段:各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生态补偿协议,开展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

4.监督阶段:生态补偿管理部门对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

作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目录1简要介绍2理论基础3其他解释4补偿机制5主要领域6存在问题7实施措施一.简要介绍尽管已有一些针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和实践探索,但尚没有关于生态补偿的较为公认的定义。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生态补偿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生态补偿既包括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或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也包括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

狭义的生态补偿则主要是指前者。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在排污收费方面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规,急需建立的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补偿机制,所以在我们的研究中采用了狭义的概念。

生态补偿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二是通过经济手段将经济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三是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四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区域或对象进行保护性投入。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以内化外部成本为原则,对保护行为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保护者为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所付出的额外的保护与相关建设成本和为此而牺牲的发展机会成本;对破坏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的补偿依据是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的成本和因破坏行为造成的被补偿者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

狭义的生态补偿的概念与目前国际上使用的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或生态效益付费(Payment for Ecological Benefit,PEB)有相似之处,在本文中我们把它们作为同意语对待。

二.理论基础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与资源经济学理论,特别是生态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等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差异化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差异化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差异化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差异化生态补偿是指根据生态环境的差异性,针对不同地区或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加精准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

下面将提出一个差异化生态补偿的实施方案,以期提供参考。

一、差异化生态补偿的原则1. 精准性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差异性,对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系统类型进行补偿,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

2. 激励性原则:注重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积极性激励,通过适当的经济、法律和政策手段,引导各方参与生态补偿。

3. 互补性原则:注重生态补偿与其他生态保护政策的互补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差异化生态补偿的实施步骤1. 划定补偿区域:根据生态环境的差异性,划分不同的补偿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水源涵养区等。

2. 制定补偿标准:根据不同补偿区域的生态特征和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包括物质补偿和非物质补偿。

3. 资金筹措与分配:建立差异化生态补偿资金体系,整合不同渠道的资金,如政府财政资金、生态补偿金、企业捐赠等,确保资金的来源多元化和稳定性。

并按照补偿标准,将资金进行合理分配。

4. 实施补偿措施:根据补偿标准,制定具体的补偿措施。

对于自然保护区,可采取限制开发、生态补偿金发放、生态补偿岗位设立等措施。

对于退耕还林还草区,可采取生态补偿金发放、技术培训、生态示范合作等措施。

对于水源涵养区,可采取水资源补偿、河道维护、防洪设施修建等措施。

5. 监测与评估:建立差异化生态补偿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补偿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补偿措施。

三、差异化生态补偿的政策和法律支持1. 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明确差异化生态补偿的目标、原则和措施,为补偿措施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2. 设立环境保护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差异化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3.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差异化生态补偿考核和评估机制,对不履行补偿责任的行为进行惩罚。

我国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探析

我国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探析

我国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探析我国拥有草原亿亩,占国土面积的/。

据统计,目前我国%以上的草原都处于不同程度的退化中,草场退化面积达亿亩。

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离不开生态补偿机制,本文阐述了我国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以及草原生态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五点建议,希望能对草原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有所帮助。

关键词:草原;生态补偿;草原生态补偿f-一、为什么要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我国有亿亩草原,约占世界草原面积的/左右,居世界第二位,是国土面积的/,是我国耕地面积的.倍、森林面积的.倍。

由于我国牧区属于典型的干旱、半干旱气候,草原生态系统极为脆弱。

据统计,目前我国%以上的草原都处于不同程度的退化中,草场退化面积达亿亩,占荒漠化地区草场面积的.%,致使养羊的数量每年减少多万只。

草原地区的生态系统退化的主要原因就是草原承载力超支,这一观点主要源于美国的草原学家克莱门兹(clements )的植物演替模型理论。

自年以来,我国草原人口增加了倍多,草地牲畜增加了倍多,草地面积却不断减少,世纪年代,每头草地牲畜占有的草地面积比世纪年代减少了%~%。

而现在,全国草地平均超载量约%,部分地区超载量大于%。

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使得草原不堪重负,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都急剧恶化。

相反,新中国成立后年间支援牧业的总资金为.亿元,占牧业产值的.%,产出与投入之差十分巨大。

因此,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是确保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的必要保证。

生态补偿制度作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我国起步于世纪年代。

年代前期,生态补偿的方式是由环境的破坏者进行赔偿。

到了年代后期,生态补偿的权利主体才逐渐转向了生态环境的保护者。

我国最早的生态补偿政策应从天然林保护工程时算起,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补偿政策得以逐步规范。

生态补偿概念原属于生态学范畴,它侧重于生态系统自我功能的研究。

世纪年代初期,生态补偿的概念引入经济领域,其含义也发生了变化,生态补偿就是利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答案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代码0022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L根据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一般将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OA.衍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第一环境问题D.生态环境问题2 .据《全上古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记载,夏代规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已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略,以成鱼鳖之长”。

这一 *规定体现了O A.天人合一的朴素自然观 B.将自然资源作为财产C.政府通过立法的手段保护环境D.维持自然资源持续开发利用的思想3 .以下我国环境法的渊源中,效力等级最高的是()A.《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B.《环境保护法》C.《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D.《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 . 1968年,萨克斯教授出版了《保卫环境-公民行动战略》- -书,首次提出了()A. “环境权”理论B. “循环经济”理论C.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论D. “绿色消费”理论5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江西省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是()A.江西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B.江西省人民政府B.江西省环保厅D.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的目标是()A.改善民众生活质量B.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C.保护环境D.环境保护优先7 .我国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机关是()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地方各级环保机构C.省级人民政府D.省级环保机构8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是()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C.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D.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说明9 .我国现在对主要污染物或重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的领域不包括()A.大气污染防治B.水污染防治C.环境噪声污染防治D.海洋污染防治10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向海洋倾倒毒性大的物质,应当()A.远离海岸B.事先取得特别许可证C.获得紧急许可证D.倾倒在试验倾倒区11 .在我国,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的行政机关是()A.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公安机关C.交通运输主管部门D.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12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其批准单位是当地的()A.人民政府B.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卫生部门D.公安机关13 .我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即《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C.《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法》D.《放射性污染防治法》14 .下列关于海岛开发利用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无需申请和审批B.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可以在岛上建造建筑物或设施C.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应当依法缴纳使用金D.无居民海岛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物应进行环保处置15 .某化工厂违法排放污染物,环保部门对其处以罚款,并贵令改正。

论生态补偿的概念——以《生态补偿条例》草案的立法解释为背景

论生态补偿的概念——以《生态补偿条例》草案的立法解释为背景
开发 谁保 护 、谁破 坏谁 恢复 、谁 受益 谁补 偿 的方 针积极 探 索 “ 生 态 环境 补偿 机 制 ” ,重 点 加 强对 矿 产 资 源 开发 生态 破坏 的监 督管 理 ,确定 重点 恢复 治理 区 ,实行 生态破 坏 限期治 理 。而在 有关 自然保 护 区建设 、生 态示 范 区建设 、生 物多 样性 保护 以及 特殊 生态 功能 区域 等方 面则 未提及 生态 补偿 。 由此 可见 ,原 环保 总局 当 时只将 企业 对湿 地 的开发 与矿 产资 源开发 缴纳 相应 补偿 费用 或者恢 复破 坏费 用 纳入 生 态补偿 的范畴 。而 政府 资金 投入 的 自然保 护 区等 区域 建设 与保 护领 域则 未纳 入生态 补偿 的范 畴 。 之 后 ,伴 随 国际上 生态 系统 服务 价值 观念 的兴起 以及我 国生 态保护 形势 的 日益严 峻 ,中 国政 府开 始在
奖 励 和 补 助 等 现 行 机 制 下 的 主要 内容 ,对 生 态 补偿 条 例 草 案 应 当确 立 的 生 态 补偿 定 义 给 出 了明确 的 解 释 。
关键 词 :生 态 补 偿 ;生 态 建 设 投 入 ; 生态 损 害 修 复 ; 生 态保 护 补 助 中 图 分 类 号 :D9 2 2 . 6 0 1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1 - 0 1 6 9 ( 2 0 1 4 ) 0 1 0 0 0 1 — 0 8
致 谢 :本 文 在 撰 写 过 程 中 曾得 到 袁 巍 博 士 的 帮 助 ,在 此表 示 感谢 !
1 一

中 国地 质 大 学 学 报 ( 社会科学版 )
用语 。生 态补偿 机制 的表 述形 式也 从 “ 生态 建设 和环境 保 护补偿 机制 ” 、“ 生态 环境恢 复 补偿机 制 ” 、“ 生 态 环境 补偿 机制 ”等不 同形 态① 逐 渐统 一为 生态 补偿机 制 的用法 。 2 0 0 5 年 1 0月 ,中共十 六届 五 中全会在 其通 过 的 《 关 于制 定 国 民经 济 和社会 发 展 第 十一 个 五年 规划 的 建议 》首 次提 出 ,“ 按 照谁开 发谁保 护 、谁受 益谁 补偿 的原 则 ,加快 建立 生态 补偿 机制 。 ”至 此 以后 ,生态 补偿 领域 内的 自然 资源 和 自然 环境 要素 已成 为新 一轮 政府 对 自然保 护投入 的重点领 域 。并且 ,中央政府 开 始整 合通 过税 收返 还 、财政转 移支 付等 措施 给予 的各 种 自然保 护补 助 、生态 工程建 设 以及恢 复治 理环境 破 坏 的各种 资金 投入 ,将 它们全 部纳 入生 态补 偿 的范畴 之 中 。 2 0 1 2年 1 1 月 8日,在 中 国共 产 党第 十八 次全 国代表 大会 上 ,胡锦 涛 总书记 作 了 《 坚定 不移 沿 着 中 国

中农大 环境保护法 在线作业1-4 满分 都是多选

中农大 环境保护法 在线作业1-4 满分  都是多选

环境保护法(第2版)_在线作业_1一、多选题(每题5分,共20道小题,总分值100分)1.下列属于环境伦理学思想的是()。

人类中心主义动物中心主义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正确答案您的答案是ABCD回答正确展开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已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被告均无需举证证明,但原告对该事实有异议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就被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等所作的认定,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主张适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告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被告主张直接适用对其有利的认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正确答案您的答案是ABC回答正确展开3.下列关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正确答案您的答案是ABC回答正确展开4.下列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调解协议公告期间不少于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正确答案您的答案是ACD回答正确展开5.环境与自然资源规划的内部效力表现为()。

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

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 理”的政策
(1)“预防为主”的政策,就是把消除污染、 保护环境的措施实施在经济开发和建设过程 之前或之中。从根本上消除环境问题得以产 生的根源,大大减少时候治理所要付出的代 价。
(2)主要内容是: 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
划中去进行综合平衡; 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实行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 济政策
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 保护的价格、税收、 信贷、贸易、土地 和政府采购等政策 体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
缓解资源供给不足 的矛盾
2.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加强科学技术和环保产业的支撑能力
1、依靠科技创新加强环境保护
要把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结合起来,集中力量组织攻关,力争在环保关键技 术、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 当前要优先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 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 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 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 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
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 建立全国性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动员民众参与环 境保护,并在教育体系中逐步加强环境意识 教育;
二、我国环境保护单项政策
环境保护单 项政策
保护产业政策
保护经济政策
产业发展政策
产业调整政策
污染防治经济优 惠政策
资源生态补偿政 策
污染费污染税政 策
二、我国环境保护单项政策

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活动方案

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活动方案

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活动方案一、背景介绍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以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

2. 原则:a. 面向全体人民:水资源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生态补偿机制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b. 公平合理:生态补偿机制要依据科学、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c. 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措施,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恢复。

d. 鼓励创新:倡导创新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1. 制定水资源生态补偿政策和法规,明确各方义务与权益。

2. 设立生态补偿基金,用于支持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3. 实施水资源使用权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合理利用水资源。

4. 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建立重点水源地保护区,严禁污染和破坏行为。

5. 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应用。

6. 加强水资源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违法乱纪行为。

7. 建立水资源生态补偿绩效评估机制,对参与者进行奖励或处罚。

四、实施步骤1. 研究制定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活动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

2. 设立水资源生态补偿基金,筹集资金用于补偿和保护水资源。

3. 宣传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4. 进行水资源生态环境调查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和额度。

5. 建立水资源使用权交易市场,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6. 开展水资源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水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

7. 监督和评估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

五、预期效果1. 水资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功能恢复良好。

2. 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实现可持续利用。

3. 公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增强,参与度提高。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引言自然资源既有经济效益,又具有生态效益,且生态效益大于经济效益。

正因为自然资源具有生态效益,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所以我们有时称自然资源为生态资源。

保护自然资源的生态效益,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类的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自然资源的生态效益、生态环境的价值和特点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认识和充分体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的外部效应突出,保护和受益脱节现象显著,“公地悲剧”普遍存在。

在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方面,国家并没有对自然保护区为保护生态环境而经济利益受损的主体给予合理的价值补偿;在流域生态保护方面,上下游之间存在着保护效益的无偿占有、或者破坏代价的不合理承担。

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影响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国家生态安全问题将会日益严重,洪水、干旱以及沙尘暴等灾害将严重威胁着国家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在这些问题中,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在保护中调整相关方的经济利益关系,或者说是通过调整经济利益来激励保护行为,仅仅依靠行政管制手段是很难奏效的。

需要建立以调整相关方经济利益关系和激励为目的手段来解决,这就是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从环境经济学角度看,它是一种将社会经济活动产生的环境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内化的机制,是一种激励保护行为的手段,同时兼有融资功能;从环境法学角度看,它是通过制度化设计规范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协调其背后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的工具。

我国自90年代初期以来,已经在广西、江苏、福建、辽宁、广东、河北、云南等地进行过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的试点工作,有些地方制定了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的管理办法;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是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重要体现,是生态效益补偿的一个阶段,因而是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内容。

在国家经历了影响全国范围的三件生态环境大事件后①以及199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在法律上的确立,人们认识到单单针对资源利用的负外部性进行的征收补偿费制度,还不能保护无辜受损者的利益,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

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环境保护法律框架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愈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目标。

本文将探讨环境保护法律框架的基本构成和实施步骤。

一、环境保护法律框架的基本构成1.1 法律法规层面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主要由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三个层次构成。

•国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了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原则、责任和义务。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依据国家法律制定的法规,以适应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定环境问题。

•行政规章:各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1.2 国际法律框架在全球化背景下,环境问题往往是跨国的。

因此,各国间的合作也需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来实现。

•国际公约:如《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促进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方面达成共识与合作。

•区域性环境协议:如《欧盟生物多样性战略》等,针对特定区域的环境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二、环境保护法律框架的主要内容2.1 环境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EIA)是对重大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系统分析,必须在项目立项前进行,确保决策充分考虑环境因素。

2.2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各国法律通常规定有害物质的排放限值,严格规范工业、农业和其他领域的排放行为,防止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

2.3 自然资源保护包括水资源、土地、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如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生态破坏。

2.4 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因生态保护而损失的经济利益需有相应的补偿措施,以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保护法律框架的实施步骤3.1 法律宣传与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的宣传教育,如学校教育、社区活动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2 加强执法力量国家应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环境的实际保护。

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补偿是指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建设项目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
依法应当进行的经济补偿和生态修复行为。

为了规范生态补偿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制定了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生态环境的价值。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
生存的基础,它的价值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更重要的是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因此,生态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的综合价值,不能仅仅从经济利益出发。

其次,生态补偿标准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修复成本。

在开发利用自然
资源、建设项目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需要进行修复和恢复,这涉及到一定的成本。

因此,生态补偿标准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修复和恢复的成本,以保障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修复和恢复。

另外,生态补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成本。

生态环境的保
护和管理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包括生态监测、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因此,生态补偿标准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和管理成本,以保障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最后,生态补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

生态环境的
恶化和破坏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包括水源减少、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

因此,生态补偿标准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价值、恢复和修复
成本、保护和管理成本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修复,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法法律规定与实施步骤

环境影响评价法法律规定与实施步骤

环保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培训专业技能
02
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对员工进行专业技
能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环保设施操作技能。
鼓励员工参与环保活动
03
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活动,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和
社会责任感。
积极配合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 的环保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生 产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指标达标排
刑事责任追究
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
某化工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开工建设,造成严 重环境污染。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巨额罚款,并吊销其 相关许可证。
案例二
某房地产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骗取审批。监 管部门发现后撤销了其审批文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 处罚。
评价程序及要求
评价程序
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审批、公示以及后续监管等环节。
评价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 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征求公众意见,保 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众参与不足
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中的参与程度有限,难以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 权。
监管力度不够
监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 过程中的监管力度不够, 导致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 的项目得以通过审批。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1 2 3
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法治建设的推进,环境影 响评价法律制度将不断完善,更加注重细节和执 行层面的规范。

生态补偿计划实施方案

生态补偿计划实施方案

生态补偿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状况受到严重影响,许多生态系统面临破坏和破坏的风险。

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许多政府和组织已经开始实施生态补偿计划。

本文将介绍一项生态补偿计划的实施方案,旨在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健康。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 保护和恢复受损生态系统。

- 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

- 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

2.原则- 生态补偿应基于科学调查和评估,确保有效和可持续的结果。

- 尊重和保护当地社区的利益和权益。

- 强调合作和共享责任原则,鼓励政府、企业和公民参与。

三、实施步骤1.确定补偿对象- 通过生态系统评估,确定受损生态系统的具体范围和程度。

- 确定补偿对象,例如湿地、森林、河流等。

2.制定补偿方案- 设计具体的补偿措施,例如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教育等。

- 制定补偿方案的时间表和预算。

- 确定主体负责实施补偿方案。

3.补偿实施与监测- 启动补偿方案,并确保按计划进行。

- 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跟踪补偿效果。

- 定期报告和分享补偿方案的成果和经验。

四、合作与参与1.合作机构- 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法律依据和经济支持。

- 非政府组织: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

- 私营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提供财务和物质支持。

2.社区参与- 加强与当地社区的沟通,尊重其意见和建议。

- 鼓励社区参与生态补偿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五、经济支持1.政府经费- 增加对生态补偿计划的财政拨款。

- 鼓励企业和公民进行捐赠。

2.其他经济支持方式- 鼓励企业投资生态补偿项目,以实现企业和环境的双赢。

- 探索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获得国际经济支持。

六、风险管理1.监测和评估- 建立定期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 制定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 制定应急预案,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

七、评估和调整1.补偿方案评估- 定期对补偿方案进行评估,了解实施效果。

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经济手段或行政手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同时激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改善。

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生态保护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完善生态保护的制度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生态保护的效率和水平。

二、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制度,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并对补偿对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生态补偿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生态保护市场化。

政府应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市场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生态保护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生态保护宣传。

政府应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政府应加强对生态保护的监管和管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以上是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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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的步骤41206093 法学刘威一、我国生态补偿的主要步骤(一)确定补偿标准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外部性是指某人没有直接参与某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或消费,却从中获得收益或为此付出成本。

环境保护具有正外部性,生态系统经营者的个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个人效益低于社会效益。

如果不对生态系统经营者由于实施森林保护而损失的机会成本进行补偿,就会导致生态服务产品供应不足。

因此要通过对生态系统经营者的经济行为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和丧失的机会成本进行补偿,减少或消除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人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偏差,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所以,最低应补偿由于提供生态服务而丧失的机会成本,最高不能大于产生的生态服务价值,逻辑上生态补偿标准应介于损失的机会成本和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之间国内外关于以机会成本作为生态补偿的下限、生态服务价值作为补偿上限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在计算中,国外更注重土地条件、社会经济条件、补偿意愿等的差异研究,提供的补偿标准较为接近农户的机会成本或受偿意愿,如英国的环境敏感项目,因此,农户在项目补偿停止后继续实施能提供良好生态服务的土地利用方式的可能性较大。

我国计算的机会成本有的未考虑区域差异,如生态公益林补偿采用全国统一标准,即便考虑区域差异如退耕还林计划,由于区域单元尺度过大,不能真实反映农户的实际成本,过度补偿和补偿不足两种问题并存,不仅影响资金利用效率,而且在项目补助停止后保护区域受到破坏的可能性较大,退耕土地至少有1/5在项目结束后会返耕。

(二)确定补偿主体生态补偿的主体主要根据相关利益者在特定生态保护/破坏事件中的责任和地位予以确定,我国主要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

1、破坏者付费原则破坏者付费原则(简称DPP),主要针对行为主体对公益性的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导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退化的行为进行的补偿。

这一原则适用于区域性的生态问题责任的确定。

2、使用者付费原则生态资源属于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应该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由生态环境资源占用者向国家或公众利益代表提供补偿。

该原则可应用在资源和生态要素管理方面,如占用耕地、采伐利用木材和非木质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在取得资源开发权时,需要向国家交纳资源占用费。

3、受益者付费原则在区域之间或者流域上下游间,应该遵循受益者付费原则,即受益者应该对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提供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大江大河源头区、防风固沙区、洪水调蓄区等区域的保护与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国家级地质遗迹或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受益范围是整个国家乃至世界,国家应当承担其保护与建设的主要责任。

同时,国际社会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区域或流域内的公共资源,由公共资源的全部受益者按照一定的分担机制承担补偿的责任。

4、保护者得到补偿原则对生态建设的保护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其投入的直接成本和丧失的机会成本应给予补偿和奖励。

(三)确定补偿对象国际上基本是通过对补偿区域的环境压力和补偿者的环境目标偏好研究,优化选取补偿区域,提高补偿效益。

而我国选择补偿对象的指标单一,比如对大于25°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对象是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对补偿区域可能遭受破坏的风险以及提供的生态服务等方面重视不够,容易对破坏风险较小的区域实施补偿,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四)确定补偿方式生态补偿的方法和途径很多,按照不同的准则有不同的分类体系。

按照补偿方式可以分为资金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和智力补偿等。

1、资金补偿,资金补偿是最常见、最易行的补偿方式,也是实践中最具实践效力的,其具有直接、高效、实用的特点,是其它补偿方式无法相比的;2、实物补偿,这种补偿是为了解决受补偿对象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问题而实施的一种补偿方式,补偿者给予被补偿者一定的实物补偿,有利于改善被补偿者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产能力,如对退海还渔的渔民给予土地让其耕种等。

这种补偿方式在实践中不是很常见;3、政策补偿,是指中央和各地方政府通过制定各项优先权和优惠待遇的政策,以促进生态补偿的顺利进行,如税收优惠、提供优惠贷款等;4、智力补偿,是指对被补偿者进行免费的智力服务,如培训专门的技术或管理人员等。

按照补偿条块可以分为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从空间尺度大小可以分为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流域补偿、区域补偿和国际补偿等;而补偿实施主体和运作机制是决定生态补偿方式本质特征的核心内容,按照实施主体和运作机制的差异,大致可以分为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两大类型。

1、政府补偿方式,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政府补偿机制是目前开展生态补偿最重要的形式,也是目前比较容易启动的补偿方式。

政府补偿机制是以国家或上级政府为实施和补偿主体,以区域、下级政府或农牧民为补偿对象,以国家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区域协调发展等为目标,以财政补贴、政策倾斜、项目实施、税费改革和人才技术投入等为手段的补偿方式。

政府补偿方式中包括下面几种:财政转移支付,差异性的区域政策,生态保护项目实施,环境税费制度等。

2、市场补偿机制,交易的对象可以是生态环境要素的权属,也可以是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或者是环境污染治理的绩效或配额。

通过市场交易或支付,兑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价值。

典型的市场补偿机制包括下面几个方面:公共支付,一对一交易,市场贸易,生态(环境)标记等。

二、存在问题(一)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不够科学受限于法律及行政管理能力,我国对生态补偿对象略粗划分,并仅以此为标准发放生态补偿金,这种大一统形成各个地区实际实施效果的重大差异。

我国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居民维持生活以及人口再生产所需成本存在差异,造成生态维护成本的差异,不同林木种类生长期不同,流域水更新周期不同,矿产开采环境地质条件不同,忽略了这些相关因素而制定的补偿办法,在一些地方过剩,另一些地方就会不足,有些方面保护资金短缺,有些方面补偿方式不当,往往会事与愿违,不能很好实现生态补偿的初衷。

Macmillan等在苏格兰的研究结果表明,新造林生态补偿标准与新造林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无关,与机会成本直接相关。

机会成本是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关键,可将土地价值作为其上限,而土地价值受土地覆被、土壤质量、坡度、气候、道路等的影响,因此机会成本随着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而发生变化,具有区域差异性。

不仅如此,受偿者的需求和补偿者的支付能力及支付意愿也应该是生态补偿的决定性因素,故补偿标准还应考虑生态服务提供者的需求、受益者的补偿能力和支付意愿通过博弈最终确定。

而我国“一刀切”的补偿标准明显没有考虑这些问题。

要制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补偿标准,应该根据下图的流程来具体分析制定。

(二)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存在空白点缺乏生态补偿具体制度的立法,如,排污权交易制度。

另外,要建立健全草原生态补偿机制,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建立比较完善和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以立法的形式研究确定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补偿内容、补偿标准、补偿主体、补贴对象和补偿方式,以此来解决实践中生态补偿制度主体不清晰、标准不统一、补偿形式缺乏多样化以及资金使用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三)生态补偿方式存在弊端从以上几种生态补偿方式的内部看,主要是以资金补偿为主,其它补偿方式为辅,并且这种资金补偿的典型方式是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付为主要形式,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进行补偿。

1、以财政补偿力不从心,我国现在仍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并不高,需要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的项目还很多,这决定了政府不可能也没有如此强大的财力对生态补偿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处于主导补偿方式地位的政府财政补偿也会显得力不从心。

而其它补偿方式在整个生态补偿的方式体系中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能全面充分地发挥其对生态的补偿作用。

另外,财政支付是需要根据中央和各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具体发展等情况来决定分配生态补偿金额的,由于财政预算和发展状况等都具有不稳定性,这种注重财政补偿的单一补偿方式不利于生态补偿的持续进行和稳步发展。

2、补偿治标不治本,不论是资金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还是智力补偿主要强调的是经济性的补偿。

这种单一的经济补偿方式不仅不能调动起一切有利的方式对生态进行补偿,并且是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的表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补偿的问题。

单一的经济性补偿很有可能导致获得资金补偿的受偿人将该部分资金用于生活所需的消费,而无法真正地将其利用到生态补偿中去,对生态补偿可能起不到任何作用。

3、主要针对陆地,补偿方式单一,以上几种生态补偿方式主要是针对陆地生态设计的补偿方式而并不是针对不同种类生态特征设计的生态补偿方式。

对生态补偿来说这几种补偿方式会发挥其补偿作用,但是并不是最适合的补偿方式,生态补偿制度有其特有的某些补偿方式,如资源补偿、生境补偿。

这四种传统的补偿方式并不完全适合于不同种类生态补偿制度,需要其它生态补偿特有的补偿方式予以补充,需要不断进行充实,建立起一套适合不同种类生态特征的生态补偿制度所特有的补偿方式。

4、生态补偿方式尚未以立法方式予以确定,我国生态补偿方式除了上述缺陷外,还存在着目前的立法没有予以明确确定的缺陷。

无论是《环境保护法》还是涉及生态保护的有关法律,都没有确立我国生态补偿方式的法律地位。

由于立法的缺陷导致我国生态补偿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三、我国生态补偿机制法律完善的建议(一)建立专门的《生态补偿法》在确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下,出台《生态补偿法》。

生态补偿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部分,与生态环境密不可分,生态补偿是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得于良好实现的途径之一,因此应当在法律层面确定整体的生态补偿制度,出台生态补偿单行法,明确规定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补偿对象、征收对象、如何去征收补偿费用以及在生态补偿中的违法行为该承担法律责任等一系列的实施程序,增强生态补偿执法的可操作性。

《生态补偿法》主要对生态保护中涉及到的环境资源利用的补偿关系进行调整,属于环境保护法的下位法,是对环境保护法内容的重要补充,其在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框架下与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共同构成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统一法律体系。

(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监督管理体制政府的大力推动和严格监督也是生态补偿得于实现的重要保障。

在立法中,应该明确政府在这一方面的权利义务。

政府作为国家和区域的代表和决策者,必然要为此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去保障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

政府在作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者的同时,也必然要对生态补偿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只有严格的对生态指标进行监测并科学地加以认定,才能够形成一个较规范的生态服务交易市场,这也要求严格各级政府的生态补偿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补偿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那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政府部门,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否则,宽松的监督执行力和疏忽的管理会导致生态保护效率降低,达不到保护生态的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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