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系细类
城市规划-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
随着经济发展的进步,服务业成为现代经济第一大产业,更进一步细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国家《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重点发展的服务业种类,现将有关内容摘录,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参考。
生产性服务业(一)金融服务业。
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社会融资结构。
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
推进金融服务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大力改善对“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理财、担保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大宗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品种体系。
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功能作用,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推进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发展,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监管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维护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加强金融法律、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等金融服务业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十二五"时期,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构建功能健全、服务高效、分工合理、竞争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交通运输业。
加快完善铁路网络,建设国家快速铁路网,强化重载货运网,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城乡客运能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2)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沿海货物运输
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523
内河货物运输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三、金融服务
5532
货运港口
66
货币金融服务
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67
资本市场服务
56
航空运输业
68
保险业
561
航空客货运输
69
其他金融业
5612
航空货物运输
四、商务服务
562
5620
通用航空服务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行业大类
行业中类
行业小类
行业名称
行业大类
行业中类
行业小类
行业名称
一、流通服务
582
运输代理业
51
批发业
5821
货物运输代理
53
铁路运输业
5829
其他运输代理业
532
5320
铁路货物运输
59
仓储业
533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591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5332
货运火车站
5911
谷物仓储
5339
71
租赁业
563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72
商务服务业
5639
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五、科技服务
57
管道运输业
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570
5700
管道运输业
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58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81
5810
装卸搬运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码
641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2
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9
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1
6510
软件开发
652
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3
653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4
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55
6550
集成电路设计
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6591
数字内容服务
6592
呼叫中心
6599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4-土mb日is攵
51
批发业
511
农、林、牧产品批发
5112
种子批发*
5113
饲料批发*
5114
棉、麻批发*
5115
林业产品批发*
5116
牲畜批发*
5119
其他农牧产品批发*
512
食品、饮料及烟单制品批发
七、批发服务
5121
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7293
包装服务
7294
办公服务
7295
信用服务
7296
担保服务
7299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十一、科技服 务
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731
7310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2
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733
7330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4
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5
7350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码
7240
广告业
725
7250
知识产权服务
726
人力资源服务
7261
公共就业服务
7262
职业中介服务
7263
劳务派遣服务
7269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728
安全保护服务
7281
安全服务
7282
安全系统监护服务
7289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729
其他商务服务业
7291
市场管理
7292
会议及展览服务
7293
包装服务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货运站服务
——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55
水上运输业
552
水上货物运输
5521
远洋货物运输
5522
沿海货物运输
5523
内河货物运输
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32
货运港口
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6
航空运输业
561
航空客货运输
5612
航空货物运输
562
5620
通用航空服务*
——通用航空生产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41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2
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9
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1
6510
软件开发
652
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3
653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4
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55
6550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精心整理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2015)
一、分类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规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
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
*”
”“
14
15
17
18
19
注:符号“*”表示该行业类别仅有部分内容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符号“**”表示除部分对应外,该行业类别还对应生产性服务业的其他类别。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系细类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系细类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系细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生产性服务业六大主要行业包括以下具体细类。
1、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是一个新兴的复合性产业,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2、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
3、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
4、科技服务业:包括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址勘查业。
5、现代金融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其他金融活动。
6、涉农服务业:包括农业科技服务、农民就业服务和农村市场服务。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通知来源: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9-02-03京统发〔2009〕11号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局、总队所属各单位,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要求,为规范地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在广泛征求国家统计局、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一、目的和作用(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开展科学、系统、可行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特制定本分类标准。
(二)本分类标准为制定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与借鉴,为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研究和监测与评价提供科学、统一的分类依据。
二、行业范围本分类标准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6个行业门类、22个行业大类,共包括148个行业小类,根据业务活动特点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五大类别。
生产性服务业包括哪些行业
生产性服务业包括哪些行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指能够提供给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服务,以帮助它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的一类行业。
生产性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推动经济的发展和提升产业链水平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生产性服务业行业。
1. 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是一种提供给其他企业的服务,帮助其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招聘工作。
这包括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人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2.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提供各种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服务,以帮助企业提高信息化程度和信息系统的稳定性。
这包括软件开发、硬件维护、网络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3. 财务会计服务财务会计服务是指为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和会计记账等方面的服务。
这包括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筹划、审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财务会计服务行业可以帮助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分析报告。
4. 市场营销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行业提供各种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和推广方案等服务。
这包括市场调研、品牌建设、广告媒介投放等方面的服务。
市场营销服务行业能够帮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提高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力。
5. 物流仓储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是指为企业提供物流、仓储和配送等方面的服务。
这包括货物运输、仓库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物流仓储服务行业能够帮助企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确保产品的及时配送和库存管理。
6. 设计服务设计服务行业提供各种产品设计和品牌设计等方面的服务。
这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等方面的服务。
设计服务行业能够帮助企业提升产品的外观和功能,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用户的需求。
7. 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行业提供各类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分类、主要特点、发展趋势及国内发达城市的要点
二、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
1、现代物流业:包括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相应的信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
3、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
其主要建设经验有:对不适宜发展一般制造业的区域,通过园区环境建设和功能完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仍有发展空间、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区域,通过功能再定位,做好“特色专业”服务;对没有发展空间的区域,重点通过“二次创业”,提高产业能级,淘汰劣势企业,以形成与土地效益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
宁波市北仑区:
— 4 —
(三)服务方式虚拟化、网络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生产性服务业的虚拟化、网络化成为可能,这种服务方式也日益凸显其优越性,促进企业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在一个虚拟化的框架之中,高效地“整合”或“疏散”传统上认为的“内力”和“外力”资源,并让这些相关联的结构性要素发挥市场价值,充分体现企业的现有优势。
(四)逐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生产性服务作为商品生产的中间投入,对整个生产过程发挥着联结功能,包括上游(如可行性研究、风险投资、产品设计、市场研究等)、中游(如质量控制、会计、人事管理、法律、保险等)和下游(如广告、物流、销售、人员培训等)的各项活动,贯穿于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之中,其本身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3、知识性。生产性服务业以先进科技、专业人才为主要生产要素,技术和知识含量较高。软件、信息传输、研发等行业的服务过程和服务活动以脑力劳动和智力型服务为基础,以现代高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以知识的生产、应用和传播为服务业过程,注重以知识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具有高知识和技术密集度的特征。如研发服务业就是运用各种科学技术进行研发创新,为其他行业提供研发成果。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国标
附件1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为科学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规划》和《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5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71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生产性服务业分类表生产性服务业分类表注:符号“*”表示该行业类别仅有部分内容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符号“**”表示除部分对应外,该行业类别还对应生产性服务业的其他类别。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界定
专栏1: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界定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渗透到经济部门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生产过程中(与家庭和个人相对应)的活动,是一种中间需求的服务业。
主要功能是为生产中不同阶段提供服务产品,并且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下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6个行业门类、22个行业大类,共包括148个行业小类的分类标准。
结合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指标体系安排意见》的有关内容,按照业务活动特点,生产性服务业可划分为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五大类别,涉及部分新兴服务领域。
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
信息服务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
科技服务包括地质勘查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商务服务包括租赁业、商务服务业。
流通服务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批发业。
注:上述标准仅适用于我市,如国家、省下发新的规定,此标准立即废止。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
一、分类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
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24年生产性服务业一共分为13个细
分行业,分别是: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认证、检验检测和标准化服务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
障和社会组织、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其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也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
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服务等。
这些服务有助于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可持
续发展。
另外,认证、检验检测和标准化服务业也是生产性服务业的一部分。
它包括产品认证服务、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标准制定和标准化服务等。
这
些服务有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推
动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
此外,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教育、卫生和社
会工作、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等行业也都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细分领域。
总之,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涵盖了一系列为其他行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的行业。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对其他行业的生产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
作用。
这些行业的发展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需求密切相关,需要统
筹规划和支持,以促进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表
1435 风险和损失评估68911436 其他未列明保险活动6899 144其他生产性金融服务1441 担保服务72961442 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69101443 控股公司服务69201444 金融信息服务69401445 其他未列明金融业6990 15节能与环保服务151节能服务1511 1512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服务节能咨询服务仅包括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开发、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以及“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仅包括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服务7514 **7514 **152环境与污染治理服务1521 1522 生产性环境保护监测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仅包括对生产活动产生的各类污染排放物的测试和监测服务仅包括环保技术的推广服务,以及清洁生产审核(非政府职能)、环境总承包服务7461 *7519 **1523 生产污水处理和水污染治理仅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污水处理和水污染治理7721 *4620 *1524 生产性大气污染治理仅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气体污染治理7722 *1525 生产性固体废物治理仅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固体废物治理7723 *1526 生产性危险废物治理仅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危险废物治理7724 *1723 商务咨询服务物流方案策划、物流咨询、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管理咨询,以及环保咨询包含在此类7233 7239173其他生产性商务服务1731 广告业72401732 生产性安全保护服务仅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保安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等728 *1733 市场管理72911734 会议及展览服务72921735 办公服务72941736 信用服务72951737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7299 18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181人力资源管理1811 职业中介服务72621812 劳务派遣服务72631813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7269 182职业教育和培训1821 职业初中教育82321822 1823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仅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高等职业学校教育82368241 *1824 职业技能培训为生产活动提高就业人员就业技能的培训服务,以及农业技术培训等包含在此类829119批发经纪代理服务本类不包括零售服务191产品批发服务进出口包含在此中类1911 农、林、牧产品批发51119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512 191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51319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514(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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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系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生产性服务业六大主要行业包括以下具体细类。
1、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是一个新兴的复合性产业,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2、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
3、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
4、科技服务业:包括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址勘查业。
5、现代金融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其他金融活动。
6、涉农服务业:包括农业科技服务、农民就业服务和农村市场服务。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09-02-03
京统发〔2009〕11号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市局、总队所属各单位,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要求,为规范地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和评价
工作,在广泛征求国家统计局、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北京
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一、目的和作用
(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开展科学、系统、可行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特制定本分类标准。
(二)本分类标准为制定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与借鉴,为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研究和监测与评价提供科学、统一的分类依据。
二、行业范围
本分类标准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6个行业门类、22个行业大类,共包括148个行业小类,根据业务活动特点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五大类别。
三、分类原则
(一)以生产性服务业基本定义为依据
根据国内外有关理论,生产性服务业一般指以市场化的中间投入服务为主导的行业,生产性服务业具有经营性和可贸易性的特点,不仅为制造业提供中间投入服务,也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提供中间投入服务。
(二)以国家和北京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为指导
本分类标准参考了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有关提法,力求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指导性文件保持一致,与先行发布的相关产业分类标准保持衔接。
(三)注重数据的可获取性
本分类标准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和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注重统计数据的可获取性,以保证定期取得全面反映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规模、结构和效益等状况的统计数据,及时掌握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变化情况。
四、分类方法
本分类标准从服务的功能属性入手,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行业大类为基础,以中间需求率作为鉴别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依据,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服务业47个行业大类逐一进行认定,从而界定出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部分行业大类内部生产性服务与消费性服务分界清晰,并且有数据来源,进一步细分到行业小类。
某一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率是指国民经济对该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量与总需求量(中间需求量+最终需求量)之比,中间需求率实际反映了该产业产品作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比例,其数值越高,表明该产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越多。
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附件:《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
《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编制说明
一、《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制定背景和意义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做出了拓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大决策。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客观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刘淇书记在北京市2007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的“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北京市服务业统计体系,准确获取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数据,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组织了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研究工作,制定了《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生产性服务主要是指市场化的中间投入服务。
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虽然早已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对其基本内涵的理解特别是外延的界定仍存在一些分歧,国家有关部门也未颁布统一的标准。
本分类标准从服务的不同功能入手,以投入产出表作为重要数据支撑,注重科学性和数据的可获取性,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服务业所有行业按大类逐一进行划分,从而界定出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服务业分类方法,为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与评价提供了分类依据。
二、《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制定方法
(一)对服务业进行系统分类
本分类标准广泛参考了国内外关于服务业分类的理论成果,综合考虑国内及北京市的具体情况,按照服务活动的主要功能属性,对整个服务业做出系统、明确的划分,将服务业划分为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三大类。
如此划分,首先是考虑服务产品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非营利性服务产品对应公共服务产品,营利性服务产品又可分为资本品和消费品,分别对应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
另外,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关于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的描述,也体现了服务业“三分法”的分类。
(二)以国标行业大类作为分类基础
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在范围上是一致的,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15个行业门类、47个行业大类、180个行业中类、339个行业小类。
本分类标准以行业大类作为分类基础,对服务业47个行业大类做出明确的划分。
以行业大类为分类基础,一是考虑到与国际相关分类的衔接问题。
目前,国际上生产性服务业界定多以行业门类、大类为基础,分类过细影响数据的横向可比性;二是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水平和基础。
如分类过细,难以获取增加值等主要指标的季度监测数据,不利于对生产性服务业进行动态监测。
(三)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本分类标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行业大类为基础,对服务业功能属性做了定性分析,同时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以中间需求率作为鉴别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依据,对服务业47个行业大类逐一进行认定,将中间需求率超过50%的行业大类确定为生产性服务业。
某一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率是指国民经济对该产业产品的中间需求量与总需求量(中间需求量+最终需求量)之比。
由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出的中间需求率,如果其值大于50%,说明国民经济对该行业的中间使用较大;反之,则说明该行业主要是满足消费者的最终使用。
应用中间需求率确定生产性服务业外延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三、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数据初步测算
根据以上分类标准,我们对近年来全市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数据进行了初步测算(见附表)。
2005至2007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56.81%、57.21%和59.39%,占全市GDP比重分别为39.29%、40.61%和42.82%,呈逐年增长态势;现价平均增长率为21.7%,高于第三产业平均增长率2.7个百分点。
这反映出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己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产业。
2005-2007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
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