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证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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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的概念
科学证据1并非法定证据2的一种,而是学理上对证据进行的一种分类。“分类是一种把握事物共性同时辨识事物特性的逻辑手段。分类不仅能使人的认识条理化,而且能实现处置上的目的性与有效性。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目的和行为目的,证据法对不同形态的证据在形式上进行分类。”3按照是否具有高科技含量为标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科学证据和经验证据。其中,不具有科技含量的证据称为经验证据;具有科技含量的证据称为科学证据。如此划分,目的在于更好地认识科学证据的特征和属性,更好地理解、把握和运用科学证据。由于视角不同,国内外学者关于科学证据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很不一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属性特征为视角。这种观点将科学证据视为一类具有科技含量的专家意见(鉴定意见),属言词证据中的意见证据,并以此为出发点界定科学证据。如英国学者保罗〃罗伯茨认为科学证据就是在案件中的科学或技术问题超出了律师、法官和陪审团的知识和专业时,由各种专家、主要是法庭科学专家所做出的意见、提供的证言;4德国学者托马斯〃魏根特指出科学证据就是使用科学方法和超越常识的各种鉴定意见;5日本学者石井一正强调科学证据就是利用科学的统计学的概率原理来进行科学证明的证据,专家的各种鉴定意见是
1 关于科学证据的称谓存在一定的分歧。陈学权等人将此类证据称为“科技证据”,认为科学证据中的科学不仅指“科学”,而且包括“技术”,用“科技证据”更加符合汉语习惯;张斌等使用“科学证据”指称该类证据,认为从词源上讲“科学证据”更加符合英文“scientific evidence”的汉译并且从理论上讲“科学证据”也具备科学哲学上的依据。出于法律语言的统一性、规范性要求,本文在论述中一律采用“科学证据”的称谓。参见陈学权.科技证据论——以刑事诉讼为视角[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48,张斌. 论科学证据的概念[J]. 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 8(6):48-52,陈永佳.关于科学证据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探析[J].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2):36
2 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基本一致。《刑事诉讼法》第42条将证据分为七种类型,即:“(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关于证据的分类基本一致,与刑事诉讼的差异主要是因为诉讼性质的不同。关于我国现行法律证据的分类,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参见裴苍玲. 论证据的种类[J]. 法学研究, 2003,25(5):45-50,龙宗智. 证据分类制度及其改革[J]. 法学研究, 2005, 27(5):86-95,裴苍玲. 再论证据的种类[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 11(11):49-59
3 龙宗智. 证据分类制度及其改革[J]. 法学研究,2005, 27(5):86
4 [英]麦高伟,杰弗里·威尔逊主编. 英国刑事司法程序[M]. 刘晓丹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232-258
5 [德]托马斯·魏根特. 德国刑事诉讼程序[M]. 岳礼玲,温小洁译.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178-179
弥补法官经验或者知识不足为目的而出现,属于科学的证明;6西方比较流行的《布莱克法律词典》也有类似的表述:“科学证据是指其证明价值建立在特别的科学知识或者科学原则基础之上的事实或意见证据。”7在我国持该观点的学者主要是张斌,其运用独特的“语义结构与证据功能”框架,通过语义、语法、语用分析,指出“科学证据就是运用具有可检验特征的普遍定理、规律和原理解释案件事实构成的变化发展及其内在联系的专家意见。”8
(2)以本质特征为视角。科学证据的本质特征在于其科技性,学界许多学者均以此为基点界定科学证据。如美国学者保罗〃C〃吉安纳利和爱德华〃L〃伊温克尔瑞德认为科学证据就是指基于科学原理或科学原则而得出的证据;9日本学者田口守一指出科学证据是通过科学的侦查方法得出的结果而形成的证据,或者是由法院鉴定而形成的结果;10我国台湾学者蔡墩铭等人对此进行了肯定:“籍法科学进行采证取得之证据,即可视为科学证据。”11我国持该观点的学者还有徐静村12等人。其中,比较典型的观点是学者邱爱民关于科学证据概念的界定。该学者将当前科学证据的概念界定划分为功能获得说、物证检验说、专家意见说、证据运用说、科学知识说等五种学说,在比较分析各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科学证据是指存在于法律事务过程中的,具有科学技术含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的各种信息。”13
(3)以功能特征为视角。该观点强调科学证据在司法裁判中的功能,旨在通过阐明科学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方面的某些特征界定科学证据。如陈学权认为科技证据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发现、收集、保全以及揭示其证明价值的或本身就具有科学技术特性的一切具
6 [日]石井一正. 日本实用刑事证据法[M]. 陈浩然译. 台北: 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2000. 10-11, 318-322
7 Bryan·A·Garner: Black’s Law Dictionary(ninth edition). Thomson/West Publishing Co.2009:639
8 张斌. 论科学证据的概念[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6, 8(6):48-52
9 Paul C. Giannelli, Edward L.Imwinkelried: Scientific Evidence, Charlottesville: Matthew Bender & Company, third edition, 1999, summary of contents
10 [日]田口守一. 刑事诉讼法[M]. 刘迪,张凌,穆津译.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178-179
11 (台)蔡墩铭. 刑事证据法论[M]. 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7.3
12 徐静村. 刑事诉讼法[M].上. 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7.173-180
13 邱爱民. 科学证据内涵和外延的比较法分析[J]. 比较法研究, 2010(5):9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