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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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话
变更前
组织形式
变更后
组织形式
变更前
设立资产
变更后
设立资产
律师事务所承诺
1、本律所符合《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变更组织形式后的设立条件;2、本律所合伙人召开合伙会议,通过修订符合变更组织形式的《章程》和《合伙协议》;3、已妥善处理好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市县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三份。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23年3月10日)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23年3月10日)

2022年5月27日完成2021年度备案
2023年2月10日 2022年5月13日完成2021年度备案
76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 77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78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79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80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81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 82 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83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 84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85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86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87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88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89 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 90 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 91 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92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93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9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95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截至2023年3月10日
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 2020年9月18日
2022年10月21日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3月18日完成2021年度备案 2022年5月20日完成2021年度备案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2月3日 2023年1月13日 2022年12月9日 2021年9月10日 2022年5月6日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11月4日 2021年4月30日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4月15日 2020年11月20日 2022年5月20日 2021年11月12日 2022年4月29日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表

附件2-1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表
2.请随本表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处理处罚对象包括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处理处罚对象为执业人员的需填写具体姓名,有身份证的,证件类型必须填写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填
写护照等身份证件;处理处罚对象为律师事务所的,证件类型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理处罚类型包括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行业惩戒,按上述处理处罚类型顺序进行排序,同一处理处罚类型按照处理处罚日期先后顺序排序。

附件2-2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风险控制人员和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情况表
2.有身份证的,证件类型必须填写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填写护照等身份证件。

3.所在分所填写总所或分所的全称。

4.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入职时间格式为年-月-日。

5.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年限、从事风险控制工作年限精确到年。

6.请随表格提供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3
4
附件2-3
律师事务所年度基本情况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
2.诚信情况需要填写的处罚处理类型包括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上一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行业惩戒等,要注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证件号码等)、处罚的基本信息(包括类型、决定书文号、决定书名称、处理机关、处理日期等)。

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表

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表
(2)
(3)
1、
3、
1、
(1)
(2)
(3)
1.
2.
3.
4.
5.
6.
7.
8.
事务所(或分所)名称
变更事项
填写需变更的事项(包括住所、合伙人、分所派驻律师)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合伙人
加 入
退 出
分所派驻律师
派 驻
撤 回
申请人符合《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注明申请变更事项)的条件。
申请人郑重声明:本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真实、合法,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律师事务所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备案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没有发生变更的事项划“/”线;
2、分所变更的,由总所盖章、负责人签字。

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律师资格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码
联系电话
办公
身份证号码
住宅
执业时间
手机
家庭住址
E-mail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律师资格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码
联系电话
办公
身份证号码
住宅
执业时间
手机
家庭住址
E-mail
县、区司法局意见:
市司法局意见:
登记机关意见: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号码
发证日期
备注:
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事项
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具体地址
办公面积
电话
办公场所性质
□(租赁)□(购买)□(其它)
办公场Hale Waihona Puke 原用途□写字楼□综合楼□其它
组织形式
主管机关



姓名
性别
照片
年龄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律师资格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码
联系电话
办公
身份证号码
住宅
执业时间
手机
家庭住址
E-mail


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登记表
附表八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登记表
住所变更原由
(事务所印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具体办公地址
县(区)路(街、乡、镇)号(室)
对外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负责人手机:
办公面积及权属
□自购□租赁
邮 政 编 码



具体办公地址
县(区)路(街、乡、镇)号(室)
对外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负责人手机:
办公面积及权属
面积:□自购□租赁
邮 政 编 码
住所地司法局审查意见:
(司法局印章)
局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司法厅备案章)
备案登记: 年 月 日
备注:1.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所在地的司法局审核后,报司法厅行政备案;备案登记时,应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2.住所应当符合房屋用途管理的有关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属于自有用房的,应提交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合同协议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3.律师事务所跨县(区)变更住所,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其住所地的司法局将有关变更情况通知律师事务所迁入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4.本表一式三份,备案登记后,司法厅、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各留存一份。

浙江省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报告备案表(调整版)

浙江省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报告备案表(调整版)

浙江省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报告备案表(调整版)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须知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操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须知告知如下:一、律所辩护代理“四项制度”(一)案件收案审批制度。

律师事务所对涉黑涉恶案件收案一律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审批,并指派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执业经验的专业刑辩律师承办。

(二)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律师事务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由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或知晓案件被确认为涉黑恶案件)5日内分别向主管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省、市督办案件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报告备案。

(三)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名以上包括律所主任、合伙人或有较丰富执业经验律师在内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组,组织讨论本所律师代理辩护的涉黑涉恶案件,把好法律关、事实关、质量关;加强风险管控,同案犯的代理律师不得一起参与案件讨论;如发现案件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作无罪辩护的,应及时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协会组织业务指导委员会进行研究论证,指导意见书面告知律师事务所。

(四)结案报告制度。

律师事务所要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结5日内向主管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取得良好效果的辩护案件应当整理成典型案例报送。

二、律师辩护代理“四要四不”(一)四要1.要严格依法履职,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开展辩护代理工作,依法提出辩护代理意见;2.要尽职辩护代理,认真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3.要及时呈报工作,按照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案件报告的内容和程序,向律师事务所报告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进展,自觉接受管理和指导;4.要注重沟通协调,配合司法机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四不1.不得违规会见,遵守相关部门有关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和要求,严禁违规传递物品、帮助对外联系等严重违法执业行为;2.不得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对案件处理施加影响,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3.不得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4. 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法律服务备案登记表

法律服务备案登记表

法律服务备案登记表一、基本信息1、法律服务机构名称:_____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3、机构地址:_____4、负责人姓名:_____5、联系电话:_____二、服务范围1、民事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2、刑事法律服务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3、行政法律服务行政复议代理行政诉讼代理4、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写参与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三、律师团队1、合伙人律师姓名:_____执业证号:_____擅长领域:_____ 2、专职律师姓名:_____执业证号:_____擅长领域:_____3、兼职律师姓名:_____执业证号:_____擅长领域:_____四、服务案例1、案例一名称简要案情:_____服务内容:_____处理结果:_____ 2、案例二名称简要案情:_____服务内容:_____处理结果:_____ 3、案例三名称简要案情:_____服务内容:_____处理结果:_____五、服务流程1、咨询阶段客户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咨询,描述法律问题。

律师初步了解情况,提供初步法律建议。

2、委托阶段客户决定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客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阶段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研究案情。

制定诉讼或非诉讼策略。

4、反馈阶段律师定期向客户反馈案件进展情况。

5、结案阶段案件处理完毕,向客户交付结果。

六、收费标准1、计时收费收费标准:_____元/小时适用范围:_____2、计件收费收费项目:_____收费标准:_____3、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收费比例:_____适用范围:_____4、风险代理收费收费方式:_____收费比例:_____七、服务承诺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2、保守客户秘密,不泄露客户信息。

3、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4、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处理法律事务。

八、监督管理1、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内部评估。

律师个人信息变更备案表

律师个人信息变更备案表
变更后
类别
原执业证
号 码
变更前
类别
新执业证
号 码
身份证号码
变更后
号码
变更前号码
执业机构
原律师事务所
已(拟)转入律师事务所
省厅批准日期
备案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请将本表格的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证明材料可扫描或拍照后一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
律师个人信息变更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执业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历
变更后
学历
所读
专业
取得学历
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证编号
变更前
学历
所读
专业
取得学历
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证编号最高学士Fra bibliotek位变更后
学位
所读
专业
取得学位
时间
毕业院校
学位证书
编 号
变更前
学位
所读
专业
取得学位
时间
毕业院校
学位证书
编 号
执业类别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呈报表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呈报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政治面貌
所在
党组织
执业时间
职称
执业证号
家庭地址
手机号码
是否存在不得从事专职律师、不得担任合伙人等情形




退


退伙
原因
(合伙人退出需要填写)
财产、债务清偿、案卷、未结案移交情况
(合伙人退出需要填写)
律师事务所
备案申请
律师事务所(章)
日期:
征求县级司法局意见
司法局(章)
日期:
市级司法局备案审查
司法局(章)
日期:
登记机关
备案
司法厅(章)
日期:
备注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呈报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政治面貌
所在
党组织
执业时间
职称
不得从事专职律师、不得担任合伙人等情形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政治面貌
所在
党组织
执业时间
职称
执业证号
家庭地址
手机号码
是否存在不得从事专职律师、不得担任合伙人等情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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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
成立时间批准设立机关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负责人监管联系

监管联系
人职务
负责人电话监管联系
人电话
监管联系
人传真
监管联系人电
子邮箱
住所
律师事务所员工总数从事证券业务律师人

累计执业责任保险金额万元
执业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
分所名称住所
负责

监管联
系人
监管联系
人电话
从事证券业务律师人数
合计
律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近三年诚信情况
处罚处理对象证件类

证件号

处罚处
理类型
处罚处
理决定
文号
处罚处
理决定
名称
处罚处
理机关
处罚处
理日期
本机构承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负责人律师事务所
(签章)(盖章)
年月日
注:1.负责人、监管联系人电话应包含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2.处罚处理对象包括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处理处罚对象为执业人员的,需填写姓名,有身份证的,证件类型必须填写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填写护照等身份证件;处理处罚对象为律师事务所的,证件类型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理处罚类型包括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按上述处理处罚类型顺序进行排序,同一处理处罚类型按照处理处罚日期先后顺序排序。

附件2-2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风险控制人员和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情况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盖章):基准日:年月日填报日期:年月日证券法律业务风险控制人员
序号姓

证件类

证件号码所在分所
律师执
业资格
证书编

取得律
师执业
资格证
书时间
是否
为合
伙人
入职
时间
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
时间
从事风
险控制
工作时

是否为风
险控制
负责人
专职或兼职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
序号姓

证件类

证件号码所在分所
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编号
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时间
入职时

是否为合
伙人
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时间
注:1.填写“证券法律业务风险控制人员”的律师,无需再填写“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一栏。

2.律师有身份证的,证件类型必须填写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填写护照等身份证件。

3.所在分所填写总所或分所的全称。

4.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如2020年5月1日。

5.入职时间、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时间、从事风险控制工作时间精确到年月,如2020年5月。

3
附件2-3
律师事务所年度备案基本情况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
上一年度末
员工总数
上一年度末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人。

上一年度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
师数量变动情况
上年初上年转入上年转出上年末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人数
监管联系人职务电话邮箱
分所名称住所负责人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律师人数
监管联系人
监管联系人
电话
合计——
上一年度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机构承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负责人律师事务所
(签章)(盖章)
年月日
注:1.监管联系人电话应包含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2.诚信情况需要填写的处罚处理类型包括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上一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要
注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证件号码等)、处罚的基本信息(包
括类型、决定书文号、决定书名称、处理机关、处理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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