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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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总体日程安排

(1)6月12日-26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组织召开

各类毕业生座谈会

(2)6月22日前完成11级本科生所有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3)6月25、26、29、30日办理离校手续(本硕毕业生退宿截止时间为7月4日)

(4)6月19日-23日闵行校区托运行李

6月25日-26日中北校区托运行李

(5)6月29日9:00 发报到证

(6)6月30日财务处发放派遣费(6月30日财务处暂停其他业务,在两校区集中发放派遣费,请各位毕业生尽量在当天领取。7月1日财务处也在两校区安排专门柜台发放派遣费)

(7)6月24日-26日、6月29日-7月3日8:30-17:00 校园卡离校注销(其他工作日也可办理校园卡离校注销)

(8)6月27或28日8:00 全校毕业典礼,地点:闵行校区图书馆前大草坪(优先选择28日,提前一周左右视天气情况发正式通知)6月29日-7月3日各学部、院系举行毕业典礼或有关活动

7月5日下午博士学位授予仪式

(9)7月4日17:00 本硕毕业生退宿截止

7月6日17:00 博士毕业生退宿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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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一、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于6月12日前完成XX市党员系统的网上转接,并将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组织部,由组织部为转往外省市或中央直属企业的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部开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后,通知各学部、院系副书记到组织部统一领取。各单位下发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时,应请每位党员签字确认并告知其认真阅读《XX大学党组织关系转接友情提示》,签章材料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保存。

二、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于)9月30日前向组织部反馈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详见《XX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如毕业生党员转接中遇到困难,各学部、院系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和督促毕业生,防止“口袋党员”、自动脱党的情况出现。毕业生党员需修改或重开介绍信,请在9月30日前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办理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中楼102室(联系电话:********)

闵行校区办公楼715室(联系电话:********)

三、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确保将毕业生党员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及鉴定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整理后,归入学生档案。归档材料审查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学生工作党委、学生工作协调部

(I)团委

一、6月3日-20日团员学生持本人团员证到所在学部、院系团

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学部、院系团委在团员证中的“团组织关系转移”一栏中填入相关事项,并加盖学部、院系团委公章。

二、如团员证遗失,以学部、院系为单位于6月15日-19日

(周一-周五,15:30-17:00)到校团委组织部补办(中山北路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503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101室)。补办团

员证需持学部、院系团委证明并交一寸照片1张。

(II)学生管理处

一、各毕业班辅导员应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到学生档案室(中山北路校区地理馆102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0/201室)领取或交回相关档案材料。

1、6月2日前领取学生档案(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2、6月25日左右领取档案转递单和信封贴。(具体时间请注意学生管理处网上通知)。

3、毕业班辅导员收集整理好毕业生各种档案材料放入档案袋,标好材料明细,贴好邮寄地址(具体要求详见PPT),于7月8日前送回学生档案室(两个校区同时进行)。

二、毕业班辅导员于6月3日-5日(中北校区),6月8日-10日(闵行校区),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将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收齐集中交至中北校区地理馆105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105室,统一盖章后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Ⅲ)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

一、毕业班辅导员负责核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及学部、院系就业方案。所有毕业生均须落实毕业去向,并提供相应的户籍档案转移信息。已落实去向的毕业生登录校就业网核对个人去向信息,未落实去向的

毕业生登录校就业网登记去向信息。毕业班辅导员以学部、院系为单位与就业咨询服务中心核对就业方案,截止时间为6月19日(周五)中午12:00。

二、领取毕业生报到证。6月29日(周一)上午9:00起,毕业班辅导员到校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毕业生报到证。上联“就业报到证”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下联“就业通知书”归入毕业生档案。涉及户籍审批、暂缓签约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与发放西部就业奖励。5月31日前正式签约的、到西部地区就业的非免费师范生和到西部地区县镇及以下基层教育单位的免费师范生申请“XX大学去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尽快登陆学校就业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发放证书及奖金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师范生辅导员于6月26日16:00前收齐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材料,以学部、院系为单位交至就业中心审核整理。逾期未完整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应于8月27日前自行将相关申请材料补交到XX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延安西路900号414室)。

五、助学贷款还款确认。6月8日、9日在两个校区(中北校区8:00-17:00;闵行校区8:00-16:00)同时现场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如未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将在银行产生不良记录。

六、到中西部就业申请国家代偿补偿。到中西部就业符合国家代偿补偿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登陆助学贷款办网站进行网上申请,离校前将申请材料提交校助学贷款办。

教务处

一、6月上旬,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预毕业的本科生名单。

二、6月12日前,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学校教材科结清教材费。

三、6月12日前,办理2011级毕业生超学分学费结算,办理非师范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结算。

四、组织各学部、院系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部、院系须在确认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成绩已全部录入公共数据库并达到毕业要求后再发放本科生毕业文凭。

五、6月10日起,学生可以登录公共数据库实时查看本人各项手续办理及进展情况。本专科生在7月3日前办理完离校手续。

研究生院

一、6月12日前,毕业研究生完成网上办理离校手续的申请工作,6月15日前各学部、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完成相关的审核工

作。

二、6月17日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本科生直升本校研究

生、本校硕博连读、本校生源的研究生新生以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

名单。

三、各学部、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或班长于6月15日—19日将本单位研究生证收齐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中山北路校区:

研究生院206室,闵行校区:办公楼317室)加盖注销章。

四、6月20日前各学部、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收齐并填写好的

学籍卡片一式两份,学部、院系盖章后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闵行校区办公楼317室)开具盖章证明并到学校办公室盖章,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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