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制度
人体捐献和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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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捐献和器官移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为规范和管理医院的人体捐献和器官移植工作,促进合法、安全、有效的器官移植,保护捐献者和移植受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器官移植的质量与效益,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人体捐献和器官移植相关工作,包含器官移植的申请、审批、调配、手术、追踪随访等环节。
第三条法律和政策依据医院在开展人体捐献和器官移植工作时必需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敬重和保障捐献者和移植受者的基本权益。
第二章人体捐献管理第四条捐献登记和审查1.任何符合国家规定的成年公民都有权利申请成为人体捐献者,但必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捐献。
捐献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捐献意愿书。
2.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捐献登记和审查制度,对捐献者的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应当包含捐献者的身体情形、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评估,以保障捐献者的自己乐意性和健康情形。
第五条捐献知情和告知1.医院应当向捐献者供应缜密的知情和告知,包含器官捐献的目的、过程、风险和后果等内容,并敬重捐献者的知情自由。
2.医院还应当告知捐献者的家属有关捐献的情况,并敬重其意愿。
第六条捐献者合法权益保护1.捐献者的基本权益包含人格尊严、身体完整、隐私保护等。
医院应当敬重捐献者的权益,保护其个人隐私和身体完整。
2.医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捐献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器官移植管理第七条移植申请和审批1.移植受者应当提出正式的移植申请,并供应相关的医学资料和证明料子。
2.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移植申请和审批制度,对移植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应当包含移植的医学适应证、合并症评估、生理心理条件等方面的评估。
第八条移植器官的合理配对和调配1.医院应当建立器官配对和调配制度,依据科学、公正、合理原则,对移植受者进行器官调配。
2.移植器官的配对和调配应当考虑多种因素,如血型、组织相容性、等待时间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器官捐赠与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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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赠与移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内器官捐赠与移植工作的管理,保障器官捐赠及移植的合法、安全和有效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器官捐赠与移植相关的工作,包含器官捐赠者及家属、器官捐献协调员、移植科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遵从临床需求优先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器官行为。
2.符合法律法规,遵从伦理道德,确保器官捐赠与移植的合法性和尊严性。
3.保障捐赠者及家属的知情权、自己乐意权和隐私权。
4.保障移植受者的合理利益和安全。
第二章器官捐赠管理第四条(器官捐赠登记)1.医院设立器官捐赠登记处,负责登记、审核和管理器官捐赠者的信息。
2.器官捐赠者及其家属应向器官捐赠登记处供应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并签署相关的机密协议。
3.器官捐赠登记处应及时更新器官捐赠者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第五条(器官捐赠协调员)1.医院设立器官捐赠协调员,负责协调器官捐赠和移植的相关工作。
2.器官捐赠协调员应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相关经验,并接受必需的培训。
3.器官捐赠协调员应与器官捐赠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解答相关问题,并处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器官捐赠流程)1.器官捐赠者或家属向器官捐赠登记处提出捐赠申请。
2.器官捐赠登记处审核捐赠者的身份和相关信息,并与器官捐赠协调员取得联系。
3.器官捐赠协调员与捐赠者及家属进行沟通,解答相关问题,进行必需的检查。
4.确认捐赠者适合捐赠后,协调进行器官捐赠手术。
5.执行器官移植手术。
第七条(捐赠者权益保护)1.器官捐赠者享有知情权和自己乐意权,有权选择捐赠器官的类型和受体。
2.器官捐赠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应予以保护,严禁泄露或滥用。
3.医院应向器官捐赠者及其家属供应必需的心理支持和后续服务。
第八条(器官移植受者选择)1.器官移植受者应经过严格的匹配与评估,确保移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医院应订立科学的器官调配机制,公平公正地为适合器官移植的患者供应服务。
人体捐献与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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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捐献与器官移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内的人体捐献和器官移植工作,保障公平、合法、安全的运作机制,充分利用和保护捐献者的权益,提高器官移植的效率和成功率,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人体捐献管理1.捐献者的资格1.1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本领的人,可以自己乐意捐献本身的器官。
1.2 未成年人或缺乏完全民事行为本领的人,必需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捐献器官。
2.捐献流程2.1 捐献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医院提出捐献申请。
2.2 医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捐献者的身体情形和医疗史进行评估,确保其适合进行器官捐献。
2.3 若捐献者符合条件,医院将与其签署有关捐献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2.4 捐献者在明确知情并获得完全自己乐意同意的情况下,医院将进行相应的手术及器官移植工作。
3.捐献者权益保护3.1 医院应敬重捐献者的意愿和隐私权,确保捐献者及其家属的信息保密。
3.2 医院应供应必需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忙捐献者及其家属理解和应对手术的风险和后果。
3.3 医院应对捐献者进行必需的医疗费用和相关弥补,遵从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
三、器官移植管理1.受捐者的资格1.1 捐献者的器官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原则进行合理调配。
1.2 受捐者应经过特定的评估和等待序列,符合器官移植的医学指征和紧急性。
2.移植器官的取得和调配2.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器官取得机制,保证器官的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原则。
2.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器官调配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捐献者和受捐者的匹配,确保公平和合理。
2.3 医院应建立器官等待名录,及时通知受捐者,确保最合适的器官可以及时移植。
3.移植手术和后续管理3.1 医院应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确保器官移植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
3.2 医院应加强对术后患者的跟踪和管理,确保术后病愈情况良好。
3.3 移植手术后,医院应加强对受捐者的免疫抑制治疗和随访,防备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
医疗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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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官移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的医疗器官移植工作,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提高移植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
订立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进行的全部器官移植手术,包含捐献者筛选、移植方案订立、手术实施、术后护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原则本制度遵从以下原则: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敬重患者和捐献者的权益;2.提倡合作和共享,促进器官资源的合理调配;3.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手术风险。
第二章捐献者管理第四条捐献者筛选1.捐献者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中规定的自己乐意、无偿、无利益关系等基本要求;2.捐献者必需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测,包含但不限于血液检测、影像学检查等,确保捐献器官的质量和适用性;3.捐献者的家属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接受相关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第五条捐献者管理1.捐献者的个人信息必需保密,仅限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2.捐献者必需进行认真的病史和家族史调查,排出任何可能的禁止捐献的因素;3.捐献者必需接受术前教育和咨询,了解手术的风险和后果;4.捐献者术前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接受术前准备。
第三章移植方案订立第六条移植团队组建1.医院应设立特地的移植团队,团队成员包含外科医生、内科医生、麻醉科医生、护理人员等;2.移植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定期进行进修和培训。
第七条适合性评估1.患者必需接受认真的适合性评估,包含但不限于身体情形、器官功能、心理情形等方面的检查;2.移植团队依据评估结果,确定适合患者的器官移植方案。
第八条移植方案订立1.移植方案应依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订立,包含捐献者的选择、手术时间的布置等;2.移植方案应经过医院内部的多学科讨论和专家评审,并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
第四章手术实施第九条手术前准备1.手术前必需核实患者和捐献者的身份信息和手术方案;2.手术前必需审查患者和捐献者的病史和影像学检查结果;3.手术前必需进行全面的术前准备,包含但不限于清洁消毒、手术器械的准备等。
三甲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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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甲医院器官移植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器官移植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器官移植工作,包括器官捐献、器官分配、器官获取、器官保存、器官移植手术、术后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院器官移植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生命,关爱患者;2. 公平、公正、公开;3. 科学、规范、严谨;4. 隐私保护,伦理道德。
第二章器官捐献第四条我院设立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器官捐献的咨询、宣传、协调、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器官捐献应遵循自愿原则,捐献者或其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六条器官捐献办公室应与捐献者或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捐献者的意愿,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章器官分配第七条器官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器官分配原则和标准进行。
第八条器官分配办公室负责器官分配的审核、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器官分配应优先考虑病情危重、符合移植条件的患者。
第四章器官获取与保存第十条器官获取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及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器官获取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条件下进行。
第十二条器官保存应遵循低温保存原则,确保器官质量。
第五章器官移植手术第十三条器官移植手术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条件下进行。
第十四条器官移植手术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
第十五条器官移植手术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
第十六条器官移植手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做好术后管理。
第六章术后管理第十七条器官移植手术后,应建立患者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病情、用药、随访等信息。
第十八条器官移植患者应定期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九条器官移植患者应接受终身抗排斥治疗,防止器官排斥反应。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我院设立器官移植管理委员会,负责器官移植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捐献器官与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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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器官与移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的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包含捐献者登记、器官取得、移植手术和术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章所涉及的器官包含心脏、肺、肝脏、肾脏、胰腺等,其它器官的捐献与移植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捐献者登记与评估第四条医院设立捐献者登记处,负责受理和处理潜在捐献者的登记申请,记录捐献者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保密处理。
第五条捐献者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领; 2. 自己乐意参加器官捐献并签署捐献协议书; 3. 经过身体健康检查,无禁忌症。
第六条医院将组织专业医务人员对捐献者进行全面评估,包含身体情形、疾病史、家族病史、心理情形等,以确保器官能够供应给合适的受移植患者,减少移植风险。
第三章器官取得与调配第七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器官取得与调配制度,确保公正、公平、透亮的原则。
器官取得团队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八条器官取得前,必需检查捐献者的器官功能及相关检测结果。
并与相关医疗机构确定该器官适用于哪些受移植患者,进行匹配。
第九条医院将依据器官取得的先后次序及时性、紧急性等原则进行器官调配。
同时,要保证器官的保管和运输的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器官取得术后可能显现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医院将订立相应措施进行防备和处理。
第四章移植手术与术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移植手术团队,由专业的医疗团队负责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并确保手术操作符合标准化要求。
第十二条术前,移植团队应向受移植患者全面解释手术目的、风险、术后抗排斥治疗等内容,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术后,医院将对受移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确保器官正常功能,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
第十四条医院将对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进行细致规划和管理,确保受移植患者获得及时、合理且有效的药物治疗。
卫生法律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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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一、总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 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 不适用本条例。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 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二、人体器官的捐献1.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2.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 该公民死亡后, 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三、人体器官的移植1.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2)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3)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4)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2.在摘取活体器官前或者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前, 负责人体器官移植的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
3.摘取尸体器官, 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捐献人的死亡判定。
四、法律责任1.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2)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3)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的。
2.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参与尸体器官捐献人的死亡判定的, 由县级。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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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器官移植工作,确保器官移植手术的顺利进行,提高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器官移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器官移植工作的医务人员、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我院器官移植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护患者隐私原则;3. 严格遵循医学伦理原则;4. 依法依规原则。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院器官移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器官移植工作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协调解决器官移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委员会下设器官移植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器官移植工作,包括器官获取、保存、分配、移植等环节。
三、器官获取与分配第六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获取与分配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器官获取:1. 器官获取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 器官获取前,需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3. 器官获取过程应确保患者的隐私权。
第八条器官分配:1. 器官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先考虑病情危重、符合移植条件的患者;2. 器官分配前,需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年龄、体重、病史、血型、HLA分型等;3. 器官分配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器官移植手术第九条我院应建立健全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质量。
第十条手术前:1. 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评估手术风险,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2. 患者或其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3. 术前准备应充分,包括患者的一般状况、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第十一条手术中: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2. 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生命安全;3. 手术医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手术后: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术后并发症;2.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移植器官功能恢复情况;3. 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患者适应术后生活。
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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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原创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二、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三、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四、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实施和监管五、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意义和展望正文(篇1)一、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人体器官移植是一项复杂的手术,它将健康的器官从一个人体内转移到另一个人体内,以恢复接受者的正常生理功能。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体器官移植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从最早的肾脏移植到如今的心脏、肺、肝等器官移植,器官移植的种类和成功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程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器官移植数量第二多的国家。
二、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人体器官移植涉及到供体器官的获取、保存、移植和术后管理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对于保证移植的成功率和患者生存质量至关重要。
为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各个环节的工作,提高器官移植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供体器官的获取与保存:规定供体器官的获取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确保供体的安全和健康。
供体器官的保存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器官的功能和活力。
2.移植手术前的评估与准备:规定对移植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患者符合移植条件。
同时,要求做好手术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麻醉、手术器械和术后护理等。
3.移植手术的实施:规定手术过程中应当遵循无菌操作原则,确保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和安全性。
此外,要求对移植后的器官进行密切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4.术后管理与康复:规定对移植患者进行长期的随访和康复治疗,确保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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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1. 引言人体器官移植是一项涉及医学、伦理和法律的复杂工作,而其中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更是至关重要。
在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时,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手术的安全性、成功率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就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展开详细探讨。
2. 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内容(1)器官捐赠管理:从器官捐赠者的筛选、器官获取、器官保存、器官分配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器官的来源合法、质量良好并符合患者的需求。
(2)手术准备:包括手术团队的组建与培训、手术环境的准备、手术器械的准备等内容,确保手术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减少手术风险。
(3)手术执行:严格按照手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手术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要对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充分的预案制定与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以防止意外发生时的临时混乱。
(4)术后管理:对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患者进行全面的术后管理,包括抗排斥治疗、感染预防与治疗、免疫抑制治疗等,以保证患者的手术效果和健康状态。
3.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存和生活质量。
在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应该注重规范化与专业化,建立起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保证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控制。
对于医护人员来说,培训与学习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只有在操作规范、知识广博的情况下,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器官移植手术的质量。
4. 结语通过本文对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的探讨,相信读者对该主题已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在未来的工作实践中,应该更加注重这一方面的管理与控制,以保障患者的权益与安全。
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建立更为完善的政策法规,确保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质量与安全。
5. 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的完善与落实针对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器官移植法律制度 器官移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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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器官移植的概念
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 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 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内入 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
概念解读
❖ 是狭义的器官移植的概念,仅指脏器移植, 不包括细胞移植和组织移植
❖ 仅指同种脏器移植,不包括自体移植和异种 移植
第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 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 对买卖人体器官移植,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 官移植有关的活动,处以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 下的罚款。
▪ 医疗机构参与上述活动,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该医疗 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 记。
2、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依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人体 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3、省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人体器官移植诊疗 科目登记,应当考虑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 的医疗需求和合法的人体器官来源情况。
退出的规定:
1、已获准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 不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从事人 体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记部门报告。原登记 部门应当注销该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诊 疗科目登记并予以公布。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 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的 人体器官和术后患者的长期存活率,对医疗机 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估,并 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 不合格的,由原登 记部门撤销其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
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的 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欺骗或者利 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也不得通过捐献人体器 官谋取任何经济利益,这是开展人体器官捐献 工作必须遵循的两项基本原则(自愿+无偿)。
身体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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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器官移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保障医院内身体器官移植工作的安全和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身体器官移植相关工作,包含器官捐献、移植手术、术后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定义1.身体器官移植:指将捐献者的健康器官移植给需要的受移植者,旨在挽救生命和改善生活质量的医疗行为。
2.器官捐献者:指具备适当条件并乐意捐献器官的个人。
3.受移植者:指因器官衰竭等病症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
第二章器官捐献管理第四条捐献者确实定1.器官捐献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器官捐献者资格。
2.医院将建立严格的器官捐献者登记制度,捐献者需供应相关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等料子进行登记。
第五条器官捐献者知情和同意1.在接受器官捐献登记的同事,医院应向器官捐献者供应认真的知情和同意说明,确保其充分理解身体器官移植的风险和后果。
2.捐献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书面料子或电子记录上确认捐献意愿。
第六条器官捐献者权益保护1.医院将依法保护器官捐献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其身份安全和合法权益。
2.医院将妥当处理捐献者及其家属的人道主义恳求,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供应必需的帮忙和支持。
第七条器官取得和调配1.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器官取得和调配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和透亮。
2.器官取得和调配工作由专业的移植医生团队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和严格的医学指标进行判定和布置。
3.医院将优先考虑本院患者的器官需求,同时与其他医院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器官调配公平性的实现。
第三章移植手术管理第八条手术准备和操作1.手术前,移植医生需与患者进行认真的沟通和评估,确保患者了解手术的必需性、风险和术后要求。
2.手术过程中,医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手术室安全规定,确保手术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九条术后监护和评估1.移植手术结束后,患者将进入严密的术后监护阶段,医护人员需对患者的生命体征、器官功能等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和评估。
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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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推动医院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加强对器官捐献者和受者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器官捐献和移植过程的合法、公平和透亮。
第二条医院将建立特地的器官捐献和移植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器官捐献和移植事务的开展,并确保医院及其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
第二章器官捐献者管理第三条器官捐献者的范围和条件第一款器官捐献者可以包含脑死亡患者、心脏死亡患者和在死后同意捐献器官的亲属。
同时,医院鼓舞并支持活体器官捐献。
第二款器官捐献者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本领; 3. 拥有完全、自主的意识和决策本领; 4. 无与捐献相关的不行逆医学条件,如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等。
第三款在获得器官捐献者同意后,医院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器官捐献者进行全面的医学评估,确保捐献过程的安全和成功。
第四条器官捐献者的权益保护第一款在器官捐献过程中,医院将保护器官捐献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其人身权利和资产权益。
第二款医院将为器官捐献者供应必需的精神和心理支持,确保其在捐献过程中得到关怀和照料。
第五条器官捐献者登记和管理第一款医院将建立器官捐献者的登记和管理系统,记录器官捐献者的基本信息、意愿表达和医学评估结果等。
第二款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登记在册的器官捐献者进行跟踪和管理,保证其信息的更新和保管。
第三款医院将建立和完善器官捐献者的相关档案,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机密。
第四款医院将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得和支持,鼓舞更多的人参加到器官捐献事业中来。
第三章器官移植受者管理第六条器官移植受者的范围和条件第一款器官移植受者必需符合有关移植的医学指征和条件,确保移植手术的安全和有效。
医院将依据移植的器官特点和受者的病情,订立合理的受者选取和匹配方案,确保移植成功率和生存质量。
第七条器官移植受者的知情与同意第一款医院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器官移植受者充分了解移植手术的风险和效果,进行知情认可,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及流程
![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8eb4d9c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7c.png)
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及流程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器官移植手术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确保移植手术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所有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器官捐献、移植手术的合法性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2.伦理委员会:设立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移植手术的伦理问题,保护捐献者和接受者的权益。
3.资质认证:所有参与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必须通过相关的资质认证,以确保其具备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流程
1.器官捐献登记:成年人自愿捐献器官的,应在器官捐献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意愿声明等。
2.捐献者评估:对符合器官捐献条件的个人进行评估,包括身体健康情况、心理状态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移植手术匹配:根据捐献者和接受者的生理特征、血型等进行匹配,确定合适的器官移植配对。
4.手术安排:确定手术时间和手术团队,确保手术进行的安全和顺利。
5.移植手术执行: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包括器官获取、移植手术和术后护理等环节。
6.术后管理:对接受者进行术后护理和随访管理,确保移植手术的效果和患者的健康恢复。
7.数据统计与分析:对器官移植手术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手术的效果和质量。
结论
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我们可以保障器官移植手术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果性,提高器官移植手术的质量和成功率。
同时,还需要持续监督和改进,以适应社会和医疗技术的发展。
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器官移植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9e379c4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03.png)
器官移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医院的器官移植工作,确保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器官移植相关工作人员及参加器官移植的患者。
第三条医院将严格依照器官移植科学技术和伦理原则,保证每一例器官移植手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完善的器官移植管理机构、专家团队,负责器官移植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管和评估。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医院将组建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专家构成的器官移植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负责订立器官移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器官移植科或器官移植中心,确保器官移植工作有特地的科室负责。
器官移植科或器官移植中心应当配备充分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移植专家、外科医师、器官取得协调员、器官移植护士、临床心理医师等。
第八条器官取得协调员是器官移植工作中的紧要人员,负责协调器官捐赠、移植手术的布置和后续的随访工作。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学术沟通,更新和提升技术和知识水平。
第三章器官移植的临床应用第十条医院将依照国家规定的禁止耐药性病原体移植的政策,严格掌控并禁止相关手术的实施。
第十一条医院将遵从伦理原则,确保器官取得和移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符合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原则,不能由于经济条件而排斥合适的患者。
第十二条医院将依据患者的身体情形、病情情况和相关医疗准备情况,评估患者的适合性和器官移植的可行性。
第十三条医院将建立器官移植手术的全程质量掌控制度,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
第十四条医院将强化对器官移植手术的术前与术后管理,确保术后病愈和长期跟踪随访。
医院将建立器官移植术后疾病监测和并发症处理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术后并发症,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器官移植的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高效的器官捐献和调配管理制度,确保器官的合理调配和利用。
第十七条医院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认定和管理,确保捐献程序的科学性和透亮度。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3年)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3年)](https://img.taocdn.com/s3/m/10631a2c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dc.png)
(二)有与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相适应的临床工作经验;
(三)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二十八条移植活体器官的,由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获取活体器官。获取活体器官前,负责人体器官 移植的科室应当向其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提出获取活体器官审查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 。
第二十五条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应 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记部门报告。原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注销该医疗机构的 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向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予以公布。
获取遗体器官,应当经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遗体器官前,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所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接到通知的红十字会应当及时指派2名以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对遗体器官获取 进
行见证。
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维护遗体器官捐献人的尊严;获取器官后,应当对遗体进行符 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器官以外,应当恢复五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查处人体器
官捐献和移植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 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
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医院器官移植制度范本
![医院器官移植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886c76dc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1c.png)
医院器官移植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器官移植工作,保障器官移植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器官移植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器官移植工作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器官移植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确保器官移植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四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建立健全器官移植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器官来源与分配第五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合作,开展器官捐献工作。
第六条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运作。
第七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器官分配。
第八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在收到器官分配通知后,应当及时与捐献方、受体方沟通,确保器官移植的顺利进行。
三、器官移植手术与术后管理第九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具备高水平的外科技术,确保器官移植手术的成功率。
第十条器官移植手术前,医生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手术风险、术后并发症等信息,征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一条器官移植手术后,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术后并发症。
第十二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对患者进行长期的随访管理,监测移植器官的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四、伦理与法律第十三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成立伦理委员会,对器官移植项目的伦理审查负责。
第十四条伦理委员会应当对器官移植项目的合法性、道德性进行审查,确保器官移植工作的合规开展。
第十五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器官移植活动。
五、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器官移植相关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医院器官移植科应当开展公众教育,提高公众对器官移植的认识和理解,倡导器官捐献文明。
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制度
![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a723f58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04.png)
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制度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制度,旨在保护人体器官的捐献和移植安全,维护国家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制度涉及到器官捐献、器官分配、器官移植手术和器官术后管理等多个方面,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有效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权益。
首先,器官移植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明确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
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器官移植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捐献人和接受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器官获取、分配和移植的程序和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还应加强对器官移植的监督和管理,打击非法器官交易和器官移植乱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器官分配制度是器官移植管理制度的核心。
要建立权威的器官分配机构,通过科学、公平、透明的器官分配制度,合理安排器官资源的分配,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器官分配应以医学需要为基础,遵循公正和公平原则,科学评估和排列受体的需求和适应度,并优先考虑急需器官的患者。
要加强对器官分配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规范分配操作程序,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正行为,确保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器官移植手术和器官术后管理是器官移植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要建立健全的器官移植手术管理制度,明确器官移植手术的操作标准和技术要求,加强对器官移植医院和医生的培训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的器官术后管理制度,确保器官移植术后患者的医疗监护和康复治疗,提高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和生存率。
此外,建立和完善器官移植信息管理系统也是器官移植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要建立全国范围的器官移植信息监测和统计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情况,便于对器官移植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同时,建立和完善器官移植术后追踪和随访制度,了解移植患者的术后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术后并发症和问题。
总之,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制度是一项公共管理制度,涉及到众多方面的权益保护和风险管理。
只有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宣传和教育,规范和监督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各个环节,才能确保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生命保障。
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制度
![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25aca5e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c5.png)
人体器官移植是一项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技术,能够有效地治疗许多由器官功能障碍导致的疾病。
然而,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我将从制度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标准、评估与监管以及改进建议等方面,回答您的问题。
一、制度的基本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生具备必要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能够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这些资质包括医生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有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人员,能够满足人体器官移植的需求。
二、程序和标准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制度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评估和批准等环节。
申请者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医生的资质证明、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情况等。
审核机构将对申请者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准入标准。
评估标准包括医生的专业水平、医疗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医疗团队的稳定性等。
通过评估后,申请者将获得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资格,并接受监管机构的定期检查。
三、评估与监管监管机构将对获得准入资格的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准入标准,并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评估内容包括医疗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医生的医疗水平和职业道德等。
对于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监管机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暂停或撤销准入资格等。
四、改进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制度,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制度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和医生对准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建立更加严格的评估标准,确保人体器官移植的质量和安全性;三是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健康发展。
总之,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准入制度是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程序和标准,加强评估和监管,以及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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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器官移植制度摘要器官分配机制不透明,导致人为的不公;捐赠制度不健全,导致器官供应紧张等三个方面为基础,首先论述人体器官移植潜在的风险。
然后就如何应对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应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严厉打击人体器官非法交易来保证器官移植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人体器官移植风险医疗机构作者简介:赵桐,成都中医药大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法学、思政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1-053-02前段时间,我国台湾地区移植艾滋器官的事故引起了广泛讨论。
此次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的发生,缘于器官移植对于效率的特别要求:为了尽快完成手术,保证器官移植成功,复核器官检验报告的步骤被省略了。
结果检验师与协调员之间的沟通出了问题,而医生基于对协调员的信任,没有再次确认。
移植手术完成48小时后,医院才偶然在器官书面检验结果报告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测试为阳性。
导致不仅5位受捐赠者,40多位医护人员由于接触了艾滋器官因此也存在着感染危险。
这一被称为台湾地区医学史上最大的灾难的事件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一、人体器官移植作为世界上器官移植大国,我国每年都开展相当数量的各类器官移植手术。
作为一项复杂的医学技术,器官移植更多地引发着人类对于伦理问题、法律问题的讨论。
经过不断的探索、总结,2007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先后出台诸如《刑法修正案八》等相关法规。
已初步建立起保障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机制。
尽管这些法律规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有人指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条中规定将人体器官仅限于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但是“人体细胞”、“人体组织”却排除在”人体器官”的范围之外。
一定程度上讲,存在着明显的与医学上对于人体器官的界定的不一致,缩小了法律保护的范围豍,但是却不可否认我国的器官移植制度的探索毕竟已是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由于其载体来自人的身体,因此人体器官移植才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
这里面不仅涉及传统的道德观念问题,人体器官严重供应不足,长期的供需比例失衡,催生了人体器官的非法交易,这更是触及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
二、潜在的风险(一)执行不严,给人体器官非法交易可乘之机2010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的人体器官非法买卖案件中,人体器官买卖中介“养”了十来个供体。
这些供体大都是年轻的无业人员,因为经济原因所以出卖自己的器官。
这样规模的供体群体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下,顺利完成器官移植呢?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但相关部门未严格执行国家的一系列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在每例人体器官移植前,必须将人体器官移植病例提交本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并说明人体器官来源合法性及配型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为患者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同时,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及查核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之间属于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的证明材料。
豎但是在各种利益的催生下,导致上述审查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放纵了人体器官买卖行为。
医疗机构当前审查移植对象不谨慎的情形可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拟接受尸体器官移植的受体,其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姓名、出生年月或年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与复印件、既往病史、居住地及联系电话等项目均可存在部分或全部造假的可能。
特别是东南亚地区的外国人,通常以此方式来冒充我国内地国民的待遇实施尸体移植,从而达到所谓“移植旅游”的目的。
二是供受体双方为满足法定亲属关系或亲情关系,为了能达到捐赠器官的条件,双方私下约定,直接开价出卖部分肝脏或一个肾脏。
他们以往并不相识或仅仅相识,也不存在血缘关系,于是他们即通过社会非法组织仿制各种公安机关、公证机关、民政部门、司法鉴定部门或居委会等单位出示的证明材料以欺骗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如从广东省广州某所大型综合医疗机构近3年审查患者提交的资料中,每年均可发现有假冒(养)父(母)子(女)、(表)兄弟(姐妹)、或夫妻名义的相关个案材料豏。
(二)器官分配机制不透明,导致人为的不公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2条规定,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豐。
但由于人体器官移植本来就是一项比较昂贵的医疗手段,加之供求分配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器官移植手术仍比较混乱,“插队”的现象比较突出。
某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器官移植成为有钱人独享的技术,“富人使用穷人的器官延长生命”成为了刺眼的社会问题。
(三)捐赠制度不健全,导致器官供应紧张我国的器官捐献率整体不高。
这其中有传统思想,甚至封建思想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缺乏具有公信力的权威公益机构的组织、实施作为保障。
2009年8月25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将着手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提上了议事日程。
但是2011年,尤其是“郭美美事件”引发对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后,别说捐器官,连捐钱都成了比较难的事。
某些有意捐献者“捐献无门”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全国性公证透明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缺失。
社会信任危机以及科学的器官采供管理系统缺失这两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开展。
世界上开展器官捐献较早的国家之一——美国,1984年通过《国家器官移植法》,并成立专业机构负责器官的捐献与分配。
同时,一个名为“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optn)”的以独立、统一、公开为特点的网络在器官捐献与移植信息采集、管理及器官配型等方面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各地的器官信息都可以在optn 中查询到,不同地域的患者公平、公开地享有获取器官信息的权力;患者的排序情况也得到公开,以便随时接受公众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
从台湾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的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类似的机制在运作。
三、积极的应对(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风气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应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豑,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
在我国,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着改变,逐步在与国际接轨,但是很多旧思想、老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这使得开展器官捐赠及移植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更显艰巨。
国家必须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从而引导并形成正确的社会风气。
美国在器官移植领域可谓是独领风骚,虽然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替代的措施,但器官移植的缺口依然很大。
为此,美国当局出台了很多鼓励性的政策和措施:大部分州都采用驾照审领登记捐献器官意愿的制度,给登记的捐献者减轻个人所得税,从而推动器官捐献。
所以在美国,作为身份的证明驾照,同时也是器官捐献书。
西班牙则采取了一个更为有效、人性化的制度——协调员制度来推动器官捐赠工作的进行:以沟通见长的协调员通常在在病人患病早期就与其及家属联系,并帮助他们作出捐赠器官的决定。
这项制度使西班牙成为目前世界上器官捐赠率第一位的国家。
(二)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始一些尝试1.建立全国性的器官移植工作机构,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1)结合驾校考试培训。
重大灾害逃生训练等课程在驾校考生、高校学生中宣传器官捐赠的科普常识及伦理道德,树立科学、健康、正确的生死观、正义观、荣辱观等等。
(2)在党政机关中带头开展捐赠登记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为群众树立榜样。
(3)培训医务战线的人员,使其系统地掌握器官捐赠与移植的相关知识,提升其沟通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使其能够在每个个案中为患者和家属服务。
2.统一认识,规范医疗领域行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虽在我国统一实施,但因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致,地区差异大:针对同一个病例,由于地域的不同,医疗机构的差异,研讨专家的区别等多种因素,会造成不同的理解与认识。
海南农垦总医院就与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在“认干亲”是否属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的可以实施活体器官移植的范围的问题上就存在着不同的认定:广东医院认为“认干亲”不能构成帮扶要件,不符合活体器官移植条件。
而海南农垦总医院,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愿意承担他们的交叉换肾手术,并答应减免一定的费用。
我们必须在总结病例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器官移植伦理学指南,才能保证器官移植的公平与合理。
否则各地医院各自一套标准,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器官移植的事业。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自觉的接受社会的监督,抵制经济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诱惑,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严格审查供受者的血缘关系、捐赠志愿书及涉及患者身份的材料,使人体器官移植严格地以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为基础开展。
(三)强化医疗机构的风险意识、严厉打击非法器官移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之前处理非法器官移植的案例显示: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指导,对于器官买卖行为的判处比较混乱,有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的,有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的。
虽然这种定罪在处罚的层面上达到了处罚犯罪的效果,但是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很好的社会教育意义。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后非法器官移植行为豒得以明确界定,并纳入刑罚处罚的范畴。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器官移植的法律体系,必将对打击非法器官移植和人体器官买卖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也需警惕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严格遵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有关条款,规范自身的行为,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现器官移植事故。
拒绝来源不明的器官,举报人体器官买卖、非法中介等违法活动,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充分保障供体与受体的权益,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使双方的风险减低到最低。
四、结语台湾地区的艾滋器官移植问题引发了关于医疗机制完善的问题,也引发了笔者对我国大陆地区器官移植现状的担忧。
目前大陆地区与器官移植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存在一些可能会严重影响器官移植健康发展的潜在风险。
医疗机制的完善,有赖于我们是否抱有勇于直面风险的态度。
人体器官移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平等基础上的科学,这门科学集中体现了慈善与奉献的魅力。
我们期望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事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弘扬大爱的精神,造福人类。
注释:豍何悦,刘云龙.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之完善.中国发展.2011(3).27-30.豎李伟伟.我国器官移植法律问题研究.东南大学.2009.豏钟旋,吴育珊,刘秋生.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风险及原因分析.中国卫生法制.2010(5).15-17.豐范让.浅谈器官移植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豑王晶.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构建及其生命伦理学研究.山东大学.2009.豒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行为,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