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解析共36页
2019版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解读(施工)
三、条文解读
4.人员管理(8分) 4.2特殊作业人员(2分) ①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证书与从事的工作类别 相一致。 1、特种作业人员须单独进行登记造册,应增加操作证的相关信息。 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手应持特种作业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 工、潜水员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主要包括:吊车、塔吊、垂直电 梯、锅炉、架桥机、浮吊等(8分) 4.1人员登记(3分) ①对所有进场人员实行编码实名登记。 1、及时、准确对项目部进场人员编码登记,信息化管理。 2、人员编码一般9位,分为4部分,A部分两位数代表项目部或施 工队,B部分两位数分别代表各部门或施工队(工区),C部分两 位数代表职务或工种,D部分三位数代表序列号。
三、条文解读
5.安全活动(8分) 5.3安全交底(3分) ①工程技术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工种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②安全技术交底的资料真实、全面,归档及时。 1、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总工或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工种或工序 由工程技术人员或施工班组长进行交底。 2、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或技术较复杂时,应分级交底。 3、施工方法、环境变化、队伍更换、停工周期长,应重新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交底双方签字。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三、条文解读
4.人员管理(8分) 4.4分包管理(1分) ①分包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交通部25号令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 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 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三、条文解读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附表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0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123456789附表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10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101112131415161719202122附表5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表(140分)项目名称:合同段:监理单位名称:2324252627附表6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140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28293031附件2:“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档案管理制度为完整记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过程,使考核评价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如实反应本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建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长效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1、筹建处、总监办、各驻地办、各施工单位都要设立“平安工地”档案专柜,并指定专人对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2、对档案的考核同样纳入“平安工地”考核范围,对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在总分内直接扣除5-10分。
3、所有留存资料必须为原件,若为上级单位下发的资料,应盖红色资料章以示区分。
二、归档范围1、上级下发与“平安工地”有关的文件、办法、标准;2、“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档案;3、施工单位自考自评、问题整改落实档案;4、监理查验结果、督促整改落实档案;5、筹建处核查结果档案;6、考核评比、资料报备档案;7、其他档案三、档案资料管理1、资料必须目录清晰,摆放规整,方便管理及查阅。
2、资料借阅时,必须由本单位“平安工地”主管领导签字,并由借阅人确认。
3、借还档案、文件、资料时,双方要认真清点页数,避免缺失。
4、借阅的档案绝对不准折卷、扯页、取照片、转借,不得污染,不得在卷内文件上用笔勾画、圈点等,要保持档案原样。
5、复印档案资料,一律按复印文件规定,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
6、对收进的档案应及时入库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外借归还的档案应及时入库放回原处便于查调。
7、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档案资料;若确需销毁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监督,方可销毁;经批准销毁的处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1 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我部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活动等进行定期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评价体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对此项目进行扣分,并说明扣分原因。
2我部积极组织人员每三个月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考核评价,最后取得相应的得分。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
修订阐明一、修订的重要目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自出台以来,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起到了引领作用,建立了客观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机制,解决了项目安全管理无从下手的问题。
但通过几年的应用,有些方面已经不合用于目前“平安工地”创立工作,或多或少存在某些操作上的不便。
为了更加进一步地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为目的,从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工作思路转变,形成更加清晰的工作逻辑链,为此,对该原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重要原则1、重要内容仍以原则为基本,对该原则中部分反复、琐碎、可操作性不强的内容予以删减,归并、调节。
2、总结近几年的有关经验与成果(如:“平安工地”创立50问),在新原则中有所体现。
3、进一步突出重点,导向性的东西予以明确(如:专项方案图表化等)。
4、进一步体现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5、压缩自由裁量权,细化扣分原则以便实际操作。
三、修订的重要内容1、建设单位:重在筹划、组织、引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制度责任体系贯彻和平常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点。
2、监理单位: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理解基本上,有重点、有目的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
强化了与施工单位有关工作的相应性,如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安全检查评价等方面。
3、施工单位内业:更加强调内业指引外业和内外业互相验证,如:制度建设的五要素、专项方案图表化、大检查的五个方面等进一步突出。
增长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场内机动车辆检查等有关内容。
4、外业:强化通用部分,优化调节专项部分。
结合江苏省实际,对各专项内容的分数权值进项了调节。
通用部分增长了拆除工程;水运工程增长了疏浚工程;隧道工程本次未做修订。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征求意见稿)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进行修订。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
修订说明一、修订的主要目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自出台以来,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起到了引领作用,建立了客观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机制,解决了项目安全管理无从下手的问题。
但经过几年的应用,有些方面已经不适用于当前“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操作上的不便。
为了更加深入地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不断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为目标,从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工作思路转变,形成更加清晰的工作逻辑链,为此,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原则1、主要内容仍以2013版标准为基础,对该标准中部分重复、琐碎、可操作性不强的内容予以删减,归并、调整。
2、总结近几年的相关经验与成果(如:“平安工地”创建50问),在新标准中有所体现。
3、进一步突出重点,导向性的东西予以明确(如:专项方案图表化等)。
4、进一步体现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5、压缩自由裁量权,细化扣分标准以便实际操作。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重在策划、组织、引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制度责任体系落实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点。
2、监理单位: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了解基础上,有重点、有目标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
强化了与施工单位相关工作的对应性,如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安全检查评价等方面。
3、施工单位内业:更加强调内业指导外业和内外业互相验证,如:制度建设的五要素、专项方案图表化、大检查的五个方面等进一步突出。
增加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场内机动车辆检验等相关内容。
4、外业:强化通用部分,优化调整专项部分。
结合江苏省实际,对各专项内容的分数权值进项了调整。
通用部分增加了拆除工程;水运工程增加了疏浚工程;隧道工程此次未做修订。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征求意见稿)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进行修订。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附件《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1 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治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判工作,我部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活动等进行定期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依照考核评判体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对此项目进行扣分,并说明扣分缘故。
2我部积极组织人员每三个月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考核评判,最后取得相应的得分。
2.1〝平安工地〞考核评判按照百分制运算得分。
考核评判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判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判计分按以下公式运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治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治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时期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时期得分/项目考核评判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判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判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判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和对照PPT培训课件
考核方法:
2016版
考核内容: ①施工机具建立分类管理台帐。 ②特种设备、大型提升及架设设施、承重支架安装与拆除,应有相应资 质条件的单位或持证人员实施,实行“一机一档”管理,通过法定检验 检测或者组织专家论证与验收工作。 ③各类机具具有齐全的操作规程,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记录齐全。 考核方法: ①查阅资料 ②现场核对
①未制定临时用电方案,扣4分;方案中用 电设备清单、负荷计算、用电工程图纸等不 完整,扣1-3分;未标注用电平面布置图, 扣2分。
②无电工巡视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连续, 扣1-2分。
标准分:6
2016版
考核内容: 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按要求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 ②临时用电方案中,明确变压器、配电箱位置及其覆盖范围,明确相应的 配电装置,明确电缆的敷设方式等。 ③防雷设施应由资质单位检测合格。 ④临时用电工程应组织验收。 ⑤专业电工操作规范,巡查到位。 考核方法:查阅资料 扣分标准: ①未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扣2分;编制内容不全面,扣1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未按要求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扣1分。 ②计算书不完整,扣1分;未明确配电箱位置、配电装置、电缆敷设方式,扣1 分。 ③防雷设施未经资质单位检测,扣1分。 ④临时用电未经验收,扣1分。 ⑤电工未按要求作业及检查,扣1分。 标准分:4
2016版
扣分标准: ①安全会议资料不完整,扣1分。 ②未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1分,计划针对性不强,扣1分; 未按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未建立培训档案,扣1分。 ③未开展专项施工方案、工种等安全技术交底,扣2分;安全技 术交底不全面、不规范,扣1分。 标准分:6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一、为深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1年版)基础上,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的组织工作.三、本标准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予以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各单位评分为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90分及以上的,向部申报部级示范。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5+外业(表2)分值x0.5;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表2.2;水运工程为表2。
1+表2.3;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
注: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直接判为不达标.②施工单位内业得分和外业得分必须分别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达标。
③对出现施工单位不达标情况的,该标段必须立即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四、示范级考核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示范工地”仅对施工单位考核,“示范工程”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x0。
2+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x0.2+Σ(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x0.6。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5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由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报同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期考核评价、交工前考核评价三个阶段.工程项目综合得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七、工程项目考核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一、为深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1年版)基础上,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的组织工作。
三、本标准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予以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各单位评分为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90分及以上的,向部申报部级示范。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
5+外业(表2)分值x0。
5;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表2.2;水运工程为表2。
1+表2.3;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注: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直接判为不达标。
②施工单位内业得分和外业得分必须分别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达标。
③对出现施工单位不达标情况的,该标段必须立即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四、示范级考核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示范工地”仅对施工单位考核,“示范工程”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x0。
2+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x0。
2+Σ(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x0.6.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5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由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报同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六、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期考核评价、交工前考核评价三个阶段。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
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