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文格式标准范文_公文格式写作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公文格式标准范文_公文格式写作范文公文格式标准范文1

各纳税户:

我县去年对20xx--20xx年的"五私"税收(私人建房、私人销售房屋、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私房装修、私房出租及自营)进行清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五私"税收管理,巩固清理成果,规范纳税秩序,形成长效机制,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联合泷泊镇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泷泊镇范围内的"五私"税收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为清理入库期,由"双牌县五私税收清理办公室"负责清理(办公地点为滨河社区居委会1楼)。

2、缴税地点:双牌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局。

3、凡是在9月30日以前自行申报的,一次性缴清的减按70%征收(20xx、20xx、20xx年陈欠除外),逾期缴纳的,除全额追缴税款外,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六十四条之规定,处以20xx元的罚款;纳税人是公职人员的,提请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扣发相应津补贴或给予纪律处分。

4、对老欠税户(20xx、20xx、20xx年陈欠税款户),经公示后仍不补缴税款的,其中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移送纪委通过谈话缴纳,仍不缴纳的,移交财政部门划款缴纳;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移送司法部门强制执行。

5、对已缴或未缴税款者将定期进行公示。

6、相关税收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关于调整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综合征收率的通知》(湘财税〔20xx〕73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分地区与用

途,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4%的综合征收率;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的税率征收。个人非住房出租税收的综合征收率调整为6%与12%两档,即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综合征收率为6%(只征

6%的房产税);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者,综合征收率为12%(房产税6%、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1%)。

公文格式标准范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开发区发展,20xx-20xx年国务院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开发区工作,有效纠正了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初步解决了开发区过多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30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一律暂停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开发区。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工业园区、产业园、集中区等名义违规设立开发区、随意圈占土地、扩大开发区面积、擅自出台优惠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苗头和倾向。因此,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改。现就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改范围

本次清理整改的开发区是指各级政府设立、划定一定范围、有指定管理机构、进行土地集中连片开发和招商引资的各类开发区域。主要范围包括:

(一)已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且存在扩区、改变区位情况的开发区。

(二)未纳入《目录》,由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以各种方式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示范区等。

二、工作安排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加强对本地区开发区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开发区建康发展。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擅自批准各类开发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各类开发区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开发区信息按照附表格式进行汇总,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地区报送的开发区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汇总结果研究下一步意见。

公文格式标准范文3

各村、各科室:

近期,由于部分计生干部和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基础工作不扎实,造成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出现明显滑坡和不平衡性,对我乡的计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大影响、导致今年我乡的计生目标考核工作形式严峻。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目前,全乡已出生55人,政策外出生4例,计划生育率92.7%。

政策外怀孕4例。

由于计生工作严重失职,经乡党委会研究通过,对乡计生工作进行通报批评,对以下计生干部和村组干部的处理意见如下:

1、对原社事办主任XX、现任社事办副主任XX等2位同志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2、对XX村支部书记XX、XX支部书记XX、XX村支部书记XX等3位同志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3、对XX村妇女主任XX、XX村妇女主任XX、XX村妇女主任XX等3位同志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今年度下半年工资。

希望各科室、各村从此次计生工作失职的事件中认真吸取工作教训,举一反三,工作措施要落实到位,积极推动我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