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妇产科病历书写规范
妇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妇产科病历是记录患者就诊信息和医生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它对患者的治疗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可读性,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书写。
本文将介绍妇产科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帮助医务人员正确书写病历。
一、病历的基本信息每份妇产科病历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1. 患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2. 主述时间:患者就诊的日期和具体时间;3. 就诊原因:患者的主要症状或主诉;4. 既往病史:患者过去的疾病和手术史,包括妇科疾病和其他系统疾病;5. 家族史:患者父母和兄弟姐妹是否有遗传性疾病;6. 社会史:包括婚姻状况、生育史、生活环境等。
二、病史记录妇产科病史记录是病历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月经史:包括初潮年龄、周期、经量、痛经情况等;2. 婚史与生育史:包括婚姻年限、备孕情况、生育次数等;3. 主诉与现病史:详细描述患者的症状、病程、就诊原因等;4. 体格检查:对患者进行妇科体格检查,如子宫大小、卵巢触诊等;5. 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结果等;6. 其他专科会诊记录:如有进行过其他科室的会诊,需记录会诊过程和建议。
三、初步诊断与治疗方案在记录完病史后,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给出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
初步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进行,需准确描述患者的病情,如宫颈糜烂、子宫肌瘤等。
治疗方案应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护理等措施,需详细写明用药名称、剂量、疗程等。
四、治疗过程和效果记录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记录每次就诊的诊疗过程和治疗效果。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治疗过程:记录每次就诊的日期、就诊目的、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措施等;2. 用药情况:包括每次就诊的主要用药情况,如药物名称、剂量等;3. 治疗效果:记录每次治疗后的患者症状变化和体格检查结果等。
五、复诊计划和建议根据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病情发展,医生需要制定复诊计划和给出相应的建议。
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三.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一)主诉指对本次妊娠的停经时间及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的记录。
记录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 个字,原则上不能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主诉;若有几个主要症状,须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二)现病史指对患者本次妊娠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详细情况的记录,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现病史内容包括下列几方面:1)妊娠发生情况:末次月经情况、特殊妊娠方式、妊娠反应及其诊治、产前检查过程、胎动状况等。
2)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特点及其演变情况:要准确并具体地描写每个症状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
3)伴随症状:发生的时间、特点、演变情况及与主要症状的关系。
4)发病后诊治经过:发病后至入院前的诊治情况,包括外院的诊断结论、检查结果、用药等治疗情况以及疗效和反应等。
5)有重要意义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6)一般情况:精神状态、睡眠、饮食、大小便、体重变化,放射线及有毒物质接触情况等。
7)与本次妊娠虽无密切关系,但在住院期间仍需给予治疗的其他疾病等情况,应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三)既往史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
传染病史。
预防接种史。
手术、外伤和输血史。
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尤其是药物过敏者),应写明致敏原药名)、发生时间及症状。
对长期应用的药物和可能成瘾的药物,应当注明药名和使用情况。
四)个人史出生地、长期居留地。
有无疫区居留史(包括疫水或其他疫源接触史)。
特殊嗜好史(有不良嗜好者应记录其具体情况)及不洁性交史。
教育背景、职业。
婚姻家庭关系是否和睦。
五)婚姻生育史1)婚姻史:是否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及子女的健康情况等。
2)生育史:生育情况的记录方式如下: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现在子女数;生育的具体情况。
(六)月经史(1)记录方法如下:经期(天)初潮年龄月经周期(天)末次月经时间(2)还应询问月经量、性质,有无痛经和白带情况。
妇产科病历书写质量要求
妇产科病历书写质量要求妇产科病历书写除必须符合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外,还应根据各科的重点要求进行询问,并加以重点描述。
一、妇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妇科病历应重点详细记录有关妇科特殊病史,包括月经史、婚姻史、孕产史及妇科检查情况。
(一)病史1.现病史:(1)主诉阴道流血或月经异常者,需详细问初潮年龄,月经周期,出血量及出血持续时间。
有无白块痛经程度,时间变化,月经情况,有无全身症状鼻出血皮肤紧嫩等。
阴道出血与月经的关系数量及持续时间。
要注意区别是月经还是阴道出血,要追问最近2-3个月间月经周期情况;是否经过治疗,用过何种药物,效果如何,是否做过妇科检查及特殊检查(如诊断性刮宫,宫腔镜)结果如何。
(2)主诉闭经者,应询问起病日期及持续时间,以往月经情况,伴随症状,如曾服用避孕药物或激素制剂。
详细询问用药的具体情况与出现闭经症状之间关系,有无其他系统疾病等。
(3)主诉白带增多者,注意发病时间,白带性状、量、色、味有无伴随症状。
(如外阴瘙痒与腰疼痛、泌尿系统症状,与月经孕产关系等。
)(4)主诉腹部血块者,应注意发病时间原发部位,血块大小、生长速度、活动度、硬度及有无规律伴随症状,(如月经期变化有无慢性或急性腹绞痛,有无膀胱、直肠或胸部等邻近脏器的受压迫症状),注意与妊娠、腹水及尿频留等鉴别(5)主诉腹痛者,详细询问发作时间、部位、性状、严重程度、步骤、演变情况、发作诱因与月经的关系或其它症状(闭经早孕反应等)腹痛发作的部位,有无转移,伴发症状(如发热、呕吐、腹胀、休克尿频、腹泻阴道流血、便血等)治疗情况以及以往有无发作史及手术史。
2.既往史.既往健康状况、曾患何科疾病,特别是妇科病。
3.月经史,详细记录初潮年令,月经周期及周期持续时间,经血量,有无血块,经前有无不适,有无痛经及痛经部位,性质程度以及痛经起始和消失时间,常规询问末次月经日期及其经量持续时间,绝经患者应询问绝经年令,绝经后有无阴道出血,白带增多或其他不适。
妇科产科病历书写
产科病历书写
病史
1、孕次、产次、末次月经开始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 3、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时间; 4、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长期服用镇 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反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无烟 酒嗜好& 5、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采录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 简要病情及治疗过程& 6、过去有无心、肺、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有无 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 7、月经史、婚姻史、包括是否近亲结婚、详询计划生育史& 8、妊娠及分娩史;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 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症新生儿及子女存亡&家族遗传史&
妇科病历书写
现病史
详细询问主要症状的发生、发展、起病后检查和治疗变化的全 部过程&
主诉阴道流血或月经异常者:须详记初潮年龄、以往月经周期、 出血量及出血持续时间;有无血块;痛经程度;出现时间及变化; 末次月经情况;有何全身症状;有无鼻出血、皮肤紫癜等&
主诉白带增多者:注意发病时间;白带性状、量、色、臭味;有 无伴随症状如:外阴瘙痒、下腹疼痛、泌尿系症状等;白带排出 量与月经、孕、产关系等&
体格检查
妇科检查:包括下腹部、外阴部及窥阴器检查; 双合诊、三合诊或直肠指诊&
妇科检查需记录以下内容: 外阴:婚型;产型;有无畸形;有无肿块、皮
疹、皮损等& 阴毛分布:正常;异常& 阴道:黏膜情况;分泌物是否异常;其量、色、
气味、性状、有无赘生物& 宫颈:有无糜烂;有无接触性出血及赘生物& 宫体:位置;大小;活动度;质地;有无压痛& 附件:有无增厚、包块、压痛&
产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文字表述:产科病历 1.妊娠情况 现在妊娠的情况,早、中、晚期妊娠经过以及入院前情况(如妊娠反应、胎动出现时间,头痛、 头昏、水肿、气急、抽搐、阴道流血等的出现时间、性质)。 2.月经、婚姻、过去妊娠及生育史 同妇科病历。 3.过去史 有无心、肾、肝、肺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及外伤史。 4.围产保健、高危因素、实验室及特殊检查记录 5.家族史 有无遗传性疾病。 6.诊断 应包括: (1)妊娠×周,第×胎,第×产,胎方位。 (2)妊娠并发症。 (3)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 (4)其他诊断。 7.产程图 产时应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如需查看完整(带图片的资料请登陆医学生家园站点)
产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儿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新生儿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眼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耳鼻喉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口腔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皮肤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中医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康复医学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健康网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
楚雄市妇幼保健院
杨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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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内容
一、主诉 是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持续时间),
要求简明扼要,要求在25个字以内,并要 求症状、体征、时间要完整,主诉要导致 第一诊断,但有不能以诊断代替主诉。 举例:停经9月余,下腹阵痛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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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主体部分,指本次疾病的 发生、演变、诊疗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 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 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 状,发病后的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等一 般情况的变化,以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 或阴性资料等。
宫口开大3㎝至开全,每隔15-30分钟听1次,第 二产程每5-15分钟听1次。 宫缩:要记录持续时间及间歇时间。 宫颈的位置、消退、质地:第一次要求必检,之 后可根据情况,如没有查可写未查。 宫口:潜伏期每4小时肛查1次,活跃期每小时查 1次,如出现宫缩过强过频及经产妇可缩短检查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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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确使用催产素
产科情况:身高、体重、宫高、腹围、先 露、胎方位、胎心音、胎儿体重估计、羊 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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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测量:髂前上棘间径 、髂脊间径 、骶 耻外径、坐骨结节间径
肛查:骶岬、骶骨、尾骨、坐骨棘、坐骨 切迹、骨盆、宫颈容受、质地、居位、宫 口、先露(用Sˉ或S﹢表示)、胎膜有无 破裂
.
宫颈评分
评分
0分
1分
2分
三、首次病程记录 要求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先
要标明记录日期,应具体到分 钟。内容包括:日期、姓名、 性别、年龄 1、主诉:同上 2、现病史: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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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往史:有无各类传染病史,有 无心、脑、肝、肾等疾患。药物过 敏史及输血史。有无糖尿病及高血 压,手术史,个人史。
产科病历内容及书写的重点要求
产科病历内容及书写的重点要求-产科病历书写要求产妇入院后,应及时正确逐项填写产科入院记录表格。
如有异常情况,则应按一般病历的要求书写病历或入院记录,一般项目中应添加丈夫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各项:(一)病史1.孕次、产次、末次月经开始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
3.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日期。
4.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无烟酒嗜好。
5.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采录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简要病情及治疗经过。
6.既往有无心、肺、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有无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
7.月经史、婚姻史,包括是否近亲结婚,详询计划生育史。
8.妊娠及分娩史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症新生儿及子女存亡。
家族遗传病史。
(二)体格检查注意有无高血压、浮肿和心、肺、肝、甲状腺、乳房异常,并检查身高、体态等。
1.腹部检查腹形、宫底高度、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音最响部位、胎心率。
2.骨盆测量髂棘间径(平均24cm)、髂嵴间径(平均26cm)、骶耻外径(平均19cm)、坐骨结节间径(平均9cm,<8cm时加测量骨盆出口后矢状径)3.直肠指诊估测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位坐骨棘水平为0,其上方1cm为-1、其下1cm为+1、余类推);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cm数,同时了解骶骨弯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注意胎膜破否。
(三)检验转抄孕期检验结果,如血型、血红蛋白、尿蛋白、HBsAg等。
共存病所需的检验,孕期未查者应补查。
(四)入院诊断按下列次序排列:①妊娠周数(周数后加天数如39+1、37+3)、孕次、产次、胎方位、临产否;②产科异常情况;③其他科共存病。
(五)记录填写按要求填写待产记录、产时(临产)记录及产后记录等表格。
高危妊娠除填写表格外,要写入院记录和入院----产科病历示范有表格式及文字叙述式两种,可酌情选用。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一、产科病史记录(一)适用于下列情况1、正常临产2、胎膜早破3、妊娠水肿二、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用于下列情况1、临产伴有特殊高危妊娠疾病2、分娩期并发症3、病情危重在紧急情况下应首先填写产科病史记录(一),再书写产科住院病历,格式同住院病历。
三、病史的记录内容1、现病史:孕次、产次、末次月经、预产期、临床症状、开始时间及性质。
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日期。
妊娠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可能或病史。
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
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
有无烟酒嗜好,有无吸毒史。
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征兆。
2、既往史:有无心、肺、肝、肾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史,有无出血倾向、药物过敏、手术史。
是否近亲结婚,计划生育情况。
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性新生儿及子女存亡。
有无家族遗传病史。
3、体格检查:注意有无高血压、浮肿,有无心、肝、甲状腺、乳房异常。
检查身高、体态等。
腹部应注意腹形,宫底高度,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率。
骨盆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坐骨结节径。
直肠指诊要注意估算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厘米数、骶骨密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胎膜破否。
4、诊断(1)第×胎第×产妊娠××周胎方位(2)妊娠并发症(3)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4)其他诊断5、产程图产妇生产时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6、分娩记录、分娩手术同意书、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单。
产妇在产房生产过程中,产房医师、助产士应严密观察产妇各种异常变化,并根据产妇、胎儿的具体情况,向产妇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产妇及胎儿状况,需要何种方式助产以争取达到产妇及婴儿生命安全,在产妇家属在“分娩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争取相应措施后,进行相应方式助产,并根据不同方式填写不同的“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应逐项认真及时填写,在“分娩记录”印上新生儿脚印。
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三.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一)主诉指对本次妊娠的停经时间及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的记录。
记录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个字,原则上不能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主诉;若有几个主要症状,须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二)现病史指对患者本次妊娠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详细情况的记录,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现病史内容包括下列几方面:(1)妊娠发生情况:末次月经情况、特殊妊娠方式、妊娠反应及其诊治、产前检查过程、胎动状况等。
(2)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特点及其演变情况:要准确并具体地描写每个症状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
(3)伴随症状:发生的时间、特点、演变情况及与主要症状的关系。
(4)发病后诊治经过:发病后至入院前的诊治情况,包括外院的诊断结论、检查结果、用药等治疗情况以及疗效和反应等。
(5)有重要意义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6)一般情况:精神状态、睡眠、饮食、大小便、体重变化,放射线及有毒物质接触情况等。
(7)与本次妊娠虽无密切关系,但在住院期间仍需给予治疗的其他疾病等情况,应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1)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
(2)传染病史。
(3)预防接种史。
(4)手术、外伤和输血史。
(5)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尤其是药物过敏者),应写明致敏原(药名)、发生时间及症状。
(6)对长期应用的药物和可能成瘾的药物,应当注明药名和使用情况。
(四)个人史(1)出生地、长期居留地。
(2)有无疫区居留史(包括疫水或其他疫源接触史)。
(3)特殊嗜好史(有不良嗜好者应记录其具体情况)及不洁性交史。
(4)教育背景、职业。
(5)婚姻家庭关系是否和睦。
(五)婚姻生育史(1)婚姻史:是否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及子女的健康情况等。
(2)生育史:生育情况的记录方式如下: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现在子女数;生育的具体情况。
(1)记录方法如下:初潮年龄经期(天)末次月经时间月经周期(天)(2)还应询问月经量、性质,有无痛经和白带情况。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
表达要明确、客观,不可含糊其辞或主观推断。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
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浚县中医医院。
产科病历的书写
产科病历的书写一、一般情况:1、姓名、年龄、婚姻状况等;2、产科一般情况:孕产次,末次月经,预产期,是否建卡产检。
二、主诉:停经……周,(症状描述)三、现病史:1、孕早期:妊娠诊断(尿HCG,血HCG,B超),早孕反应(开始,结束),有无阴道流血流液(先兆流产?)及如何治疗,有无病毒感染,有无服用药物,接触放射线、毒物、烟酒等。
2、孕中期:何时何地建卡,产检有无特殊情况。
特别注意,有无血糖异常,血压异常。
有无阴道流血流液(先兆早产?胎盘位置异常?胎盘早剥?胎膜早破?)3、孕晚期:有无心慌、胸闷、气紧?有无多饮、多食、多尿?有无皮肤瘙痒?有无水肿?有无腹痛、腹胀、阴道流血流液等(判断目前状态:待产?先兆临产?临产?)4、主诉的主要症状:规律腹痛?阴道流血?阴道流液?血压升高?皮肤瘙痒?等等。
要描述发生的时间,主要表现的性质、程度,及检查治疗经过、结果等。
四、月经生育史:1、月经史;2、生育史:逐次妊娠情况(人流?药流?自然流产?顺产?剖宫产?引产?),分娩情况(产程,是否助产?),新生儿情况(体重?健康状况?是否早产?有无畸形、产伤等),产褥情况;3、计划生育状况:是否避孕?避孕方式?是否近亲结婚?五、既往史:既往疾病,手术史,传染病史,过敏史等。
六、家族史、个人史:家族遗传病史,多胎、畸胎史。
七、查体:1、一般内科查体(同诊断学查体)2、专科查体:①腹部检查:腹形、宫高、腹围、胎方位、胎心率(四步触诊法判断胎方位,胎先露部是否入盆),同时触诊腹部感觉是否有宫缩;②骨盆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坐骨结节间径;③直肠指诊:估测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位坐骨棘水平为0,其上方1cm为-1、其下1cm 为+1、余类推);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cm数,同时了解骶骨弯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注意胎膜破否(pH试纸测试)。
八、辅助检查:1、血常规、凝血功能、小便常规等;2、B超;3、其他并发症或合并症的相关检查结果(如血糖,胆汁酸,尿蛋白定量等)。
妇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妇科病史:一、现病史:详细询问主要病症的发生、开展、起病后检查和医治变化的全部过程。
1.主诉阴道流血或月经异常者:须详记初潮年龄、以往月经周期、出血量及出血延续时间,有无血块,痛经程度,出现时间及变化;末次月经情况,有何全身病症,有无鼻出血、皮肤紫癜等。
2.主诉白带增多者:注意发病时间,白带性状、量、色、臭味,有无伴随病症〔如:外阴瘙痒、下腹疼痛、泌尿系病症等〕,白带排出量与月经、孕、产关系等。
3.主诉腹部包块者:应记录发病时间、原发部位、大小、增长速度、活动度、硬度及压痛,月经变化,有无慢性或急性腹痛,有无膀胱、直肠或胸部受压迫病症,注意与妊娠、腹水及尿潴留等鉴别。
4.主诉腹痛者:详细询问发作时间、性质、程度、频率、发作诱因或其它病症〔如:闭经、早孕反响等〕,腹痛发作部位、有无转移、伴发病症〔如:发热、呕吐、晕厥、尿频、腹泻等〕,医治情况,以及以往有无发作史或手术史。
5.病人如有其他专科伤病而未痊愈者,均应在现病史中另段扼要记述。
二、过去史:有无肺结核、阑尾炎、甲状腺肿、有无胃肠、心肾及血液系统疾病及接触有害物质史。
如曾行手术,须了解手术名称、效果及对麻醉药品的反响。
三、个人史:1.月经史:初潮年龄、延续日数及周期,经血量,有无血块及痛经史。
末次月经及前次月经时间。
2.婚姻史:结婚年龄或再婚年龄、丈夫健康情况。
不孕症者,须了解性生活情况。
3.孕产史:初孕年龄、孕产次〔包含足月产次、早产、流产、人工流产、现有子女数〕,及每次孕产期有无感染、难产、大出血等异常情况。
末次妊娠年月、曾否采纳避孕措施,方法,效果如何,有无副作用或并发症。
四、家族史:有无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如畸形、高血压、糖尿病、癌肿、结核等。
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包含下腹部、外阴部及窥阴器检查,双合诊、三合诊或直肠指诊。
妇科检查需记录以下内容:外阴:婚型;产型;有无畸形;有无肿块、皮疹、皮损等。
阴毛分布:正常;异常。
阴道:黏膜情况;分泌物是否异常,其量、色、气味、性状、有无赘生物。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总1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一、产科病史记录(一)适用于下列情况1、正常临产2、胎膜早破3、妊娠水肿二、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用于下列情况1、临产伴有特殊高危妊娠疾病2、分娩期并发症3、病情危重在紧急情况下应首先填写产科病史记录(一),再书写产科住院病历,格式同住院病历。
三、病史的记录内容1、现病史:孕次、产次、末次月经、预产期、临床症状、开始时间及性质。
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日期。
妊娠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可能或病史。
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
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
有无烟酒嗜好,有无吸毒史。
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征兆。
2、既往史:有无心、肺、肝、肾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史,有无出血倾向、药物过敏、手术史。
是否近亲结婚,计划生育情况。
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性新生儿及子女存亡。
有无家族遗传病史。
3、体格检查:注意有无高血压、浮肿,有无心、肝、甲状腺、乳房异常。
检查身高、体态等。
腹部应注意腹形,宫底高度,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率。
骨盆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坐骨结节径。
直肠指诊要注意估算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厘米数、骶骨密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胎膜破否。
4、诊断(1)第×胎第×产妊娠××周胎方位(2)妊娠并发症(3)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4)其他诊断5、产程图产妇生产时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6、分娩记录、分娩手术同意书、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单。
产妇在产房生产过程中,产房医师、助产士应严密观察产妇各种异常变化,并根据产妇、胎儿的具体情况,向产妇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产妇及胎儿状况,需要何种方式助产以争取达到产妇及婴儿生命安全,在产妇家属在“分娩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争取相应措施后,进行相应方式助产,并根据不同方式填写不同的“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应逐项认真及时填写,在“分娩记录”印上新生儿脚印。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的书写要求一、产科表格病历(24小时完成)l.正常待产、早产临产、胎膜早破临产、子痫前期轻度者、24小时内分娩者无须书写首次病程录。
2.正常待产、子痫前期轻度、24小时未临产者则须书写首次病程录。
二、住院病历(24小时完成)1.工作年限<3年的住院医师书写完整病历,≥3年的住院医师书写入院病历,书写首次病程录。
2.确定诊断,3天内完成并签名及记录时间;补充诊断可在出院前及时记录,签名并记录时间,写在左下角。
3.要求书写住院病历的产科疾病<见附表>。
三、首次病程录(8小时完成)l.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2.书写日期到年、月、日、时、分。
3. 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初步诊断、诊疗计划、记录人签名。
四、抢救记录(6小时完成)l.横条书写大、中、小抢救记录。
2.书写日期到年、月、日、时、分。
3.格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人院时间、入院诊断、抢救后诊断、抢救时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措施、抢救结果、参加抢救人员(姓名及职称)、记录人签名。
五、病历排版1.表格病历:产科病史记录(一)、待临产记录、阴道检查记录、分娩志愿同意书、病情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临产记录(一)(二)、产后记录及出院志。
2.住院病历:首次病程录、病程录或待临产记录,阴道检查记录、分娩或手术志愿同意书,病情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临产记录(二)、手术记录、产后及术后记录、出院记录。
3.可另列表格:阴道检查记录、分娩或手术志愿同意书,病情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手术记录、术后2、4、6小时记录,待临产记录(一)(二)。
4.病历中不可另列表格如下:催产素产表、术前小结记录、术后小结记录等。
5.病历中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规范产科病历的书写格式和内容
附件一规范产科病历的书写格式和内容规范产科病历的书写格式和内容(《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第7-8页):1、对经阴道分娩者:需有入院记录、产前观察表(产妇有、无情况均需填写)、产程记录、分娩记录、产后记录、出院记录、经阴道分娩同意书等。
2、对于行剖宫产者a)若为指征明确的剖宫产(包括社会因素、无并发症者),不需书写术前讨论记录,其他按一般手术病历要求书写住院病历。
b)对有其他疾病或并发症等的剖宫产,按手术病历要求书写,需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上述二种剖宫产的病历不用书写产程记录、分娩记录,有手术记录即可,但手术记录中必须包含产程记录中相关胎儿、胎盘情况的记录。
c)入院后先试产,后行剖宫产时:先按经阴道分娩者书写相关病历内容,确定行剖宫产后按a) 、b)二种形式之一书写。
3、对行引产者:按一般住院病历格式及内容书写。
包括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引产观察记录、知情同意书、出院记录等。
剖宫产术,除外以下情况,均要求书写术前讨论:1、社会因素无其他疾病或并发症者;2、指征明确无其他疾病或并发症者,如:a)头盆不称骨盆明显狭窄或异常;b)软产道异常较严重的阴道瘢痕狭窄,阴道纵隔;c)胎儿异常持续性颏横(后)位、高直后位、肩先露、前不均倾位、横位(产程停滞)、双胎(第一胎为肩先露、臀先露,联体双胎孕周>26周)及巨大胎儿(体重≥4250g)、臀位(体重大于3500g、高龄初产、有难产史、不完全臀先露、瘢痕子宫及有其他并发症和合并症)、。
剖宫产的指征:(《中华妇产科学》第2版,曹泽毅主编,第983页)一、难产1、头盆不称骨盆明显狭窄或异常,足月妊娠时行选择性剖宫产,指征明确,容易做出决定,但这种情况目前较少,多见的是相对性头盆不称。
2、软产道异常较严重的阴道瘢痕狭窄,会阴切开估计足月胎儿不能通过者,阴道纵隔阻碍胎先露通过者行剖宫产为好。
3、胎儿异常包括臀位、横位、异常头位(高直位、额位、颜面后位)、部分双胎及巨大胎儿。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一、病历的书写要求是什么?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二、病历书写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原则病历书写的原则是指导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性规则,并是评价临床医师病历质量的基本依据。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3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这12个字就是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1.客观客观就是病人所患疾病实实在在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现象,是病人身上所反映出来的内容。
从病史上来说,应当尽量根据病人描述的本来意思书写。
从体征来说,应该是医师亲自诊查所感受和检查到的一切阳性和重要的阴性结果,不能是听来的,或者主观臆测,或抄袭他人写的东西。
2.真实真实是医师询问病史、检查病人后,对病人陈述的病史和检查到的有意义的体征的分析结果在病历上的体现。
对病人陈述的病史、症状和自己检查到的体征,通过医师的分析和综合判断,用医学术语和医学理论表达出来,恰当地对号入座,从而使医师书写的病历能够真实地再现病人的疾病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全过程。
3.准确准确就是要求医师从病人提供的大量的关于疾病的陈述语言中找出与本次患病有关的内容,并进行加工和提炼。
对于查体,在要求检查技术熟练的同时,也力求准确。
对于疾病的诊断,也要求尽量准确。
4.及时及时指医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病历内容的书写。
例如,应当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而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可以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完整就是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要详细、周全,病历中的所有资料不得丢失。
6.规范规范就是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等对病历的规定、要求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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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
表达要明确、客观,不可含糊其辞或主观推断。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出院记录、死亡记
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沙塘镇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