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赋分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治区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
量化赋分标准
一、学历(5分)
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4.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4分。
5.博士赋5分(单证扣1分)。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证不扣分。
二、资历(4分)
任教满1年赋0.2分,4分封顶。
三、经历(3分)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维稳满1学期赋0.5分,2分封顶。
四、考核(5分)
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1次赋0.5分,5分封顶。
五、教学(分类赋分)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型教师赋30分、教学科研型教师赋20分、科研型教师赋10分。
六、教科研课题(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可赋0-1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6分(含小数)。
4.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3分(含小数)。
5.横向课题: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
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八、论文(不封顶)
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赋0-3分(含小数)。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赋0-1分(含小数)。
九、著(译)作(不封顶)
每1部赋0-10分(含小数)。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30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2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0分(含小数)。
4.校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十一、荣誉(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3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分(含小数)。
十二、述职答辩(20分)
考察重点:1.思想政治素质;2.教育教学理念;3.教学科研能力。
十三、其它
1.专家组可对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报人给予0-15分的附加分(含小数);(须详细说明赋分理由)
2.申报人如存在政治立场模糊、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票否决,赋分清零。(须详细说明理由)
自治区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
量化赋分标准
一、学历(5分)
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4.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4分。
5.博士赋5分(单证扣1分)。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证不扣分。
二、资历经历(11分)
1.任教满1年赋0.2分,4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维稳满1学期赋0.5分,2分封顶。
3.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工作每年赋1分,5分封顶。
三、考核(5分)
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1次赋0.5分,5分封顶。
四、实践能力(15分)
1.任现职以来,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实践锻炼经历,赋0-2分(含小数)。
2.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与上述两项职务(资格)等级相当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赋0-10分(含小数)。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实训室(实训车间、实训基地)建设,赋0-2分(含小数)。
4.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或产学研项目的经历,赋0-1分(含小数)。
五、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公共基础课赋30分、专业课教师赋20分。
六、教科研课题(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可赋0-1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6分(含小数)。
4.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3分(含小数)。
5.横向课题: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
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八、论文(不封顶)
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赋0-3分(含小数)。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赋0-1分(含小数)。
九、著(译)作(不封顶)
每1部赋0-10分(含小数)。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30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2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0分(含小数)。
4.校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十一、荣誉(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3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分(含小数)。
十二、述职答辩(20分)
考察重点:1.思想政治素质;2.教育教学理念;3.教学科研能力。
十三、其它
1.专家组可对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报人给予0-15分的附加分(含小数);(须详细说明赋分理由)
2.申报人如存在政治立场模糊、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票否决,赋分清零。(须详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