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赋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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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

量化赋分标准

一、学历(5分)

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4.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4分。

5.博士赋5分(单证扣1分)。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证不扣分。

二、资历(4分)

任教满1年赋0.2分,4分封顶。

三、经历(3分)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维稳满1学期赋0.5分,2分封顶。

四、考核(5分)

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1次赋0.5分,5分封顶。

五、教学(分类赋分)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型教师赋30分、教学科研型教师赋20分、科研型教师赋10分。

六、教科研课题(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可赋0-1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6分(含小数)。

4.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3分(含小数)。

5.横向课题: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

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八、论文(不封顶)

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赋0-3分(含小数)。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赋0-1分(含小数)。

九、著(译)作(不封顶)

每1部赋0-10分(含小数)。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30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2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0分(含小数)。

4.校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十一、荣誉(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3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分(含小数)。

十二、述职答辩(20分)

考察重点:1.思想政治素质;2.教育教学理念;3.教学科研能力。

十三、其它

1.专家组可对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报人给予0-15分的附加分(含小数);(须详细说明赋分理由)

2.申报人如存在政治立场模糊、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票否决,赋分清零。(须详细说明理由)

自治区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

量化赋分标准

一、学历(5分)

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4.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4分。

5.博士赋5分(单证扣1分)。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证不扣分。

二、资历经历(11分)

1.任教满1年赋0.2分,4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维稳满1学期赋0.5分,2分封顶。

3.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工作每年赋1分,5分封顶。

三、考核(5分)

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1次赋0.5分,5分封顶。

四、实践能力(15分)

1.任现职以来,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实践锻炼经历,赋0-2分(含小数)。

2.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与上述两项职务(资格)等级相当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赋0-10分(含小数)。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实训室(实训车间、实训基地)建设,赋0-2分(含小数)。

4.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或产学研项目的经历,赋0-1分(含小数)。

五、教学

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公共基础课赋30分、专业课教师赋20分。

六、教科研课题(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可赋0-1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6分(含小数)。

4.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3分(含小数)。

5.横向课题: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

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八、论文(不封顶)

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赋0-3分(含小数)。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赋0-1分(含小数)。

九、著(译)作(不封顶)

每1部赋0-10分(含小数)。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30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2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0分(含小数)。

4.校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十一、荣誉(不封顶)

1.国家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3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分(含小数)。

十二、述职答辩(20分)

考察重点:1.思想政治素质;2.教育教学理念;3.教学科研能力。

十三、其它

1.专家组可对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报人给予0-15分的附加分(含小数);(须详细说明赋分理由)

2.申报人如存在政治立场模糊、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票否决,赋分清零。(须详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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