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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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问题及建议市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于今年9月1日起经修订后实施。

但从实际情况调查分析,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

现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以下两个问题及两点建议:问题1: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法传统、简单,缺乏理论指导和学习培训,家庭教育亟待加强。

许多家庭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履行监护人职责,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不懂得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

建议1:要求各学校均要成立家长学校,定期对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履行监护人的义务,纠正监护人的不规范行为;组织学习有关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运用有效地家庭教育手段,为未成年人创设健康的教育环境和安静的学习环境;组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监督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问题2:尽快扭转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营造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

社会教育环境中的不健康因素太多,缺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机构不健全。

建议2: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清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网吧、禁止小铺店和摊点销售损害未成年人健康的资料和食品;新建青少年宫,并利用现有的教育基地、图书馆等场所,有计划地安排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丰富他们的假期生活;司法机关增设未成人年人保护法庭和教育法庭,营造浓厚的司法氛围,强化法律手段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榆林市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委员会定边联络组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1.06•【字号】浙政办发〔1998〕2号•【施行日期】1998.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1998〕2号1998年1月6日)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四日)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力度,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逐步优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地维护,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还比较淡薄,损害、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淫秽、暴力等毒害未成年人成长的影视、音像、书刊等屡禁不止;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将会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的成长。

为了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政府要把“一法一条例”列入“三五”普法计划,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普法面。

普法宣传要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未成年人。

教育部门要把“一法一条例”作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教师和学生系统地开展学习,使广大师生知法懂法,不断提高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能力。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的对策。

第一个问题是法律法规环境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规定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和环境。

第二个问题是教育和宣传不足。

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教育和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我们应该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第三个问题是监管不力。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然而,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监管不力的情况,使得一些未成年人的成长受到不良的影响。

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严格监管未成年人受到的各种不良影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个问题是服务不足。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是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社会服务机构的不足。

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帮助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服务。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本文主要探讨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法律法规环境不完善、教育和宣传不足、监管不力和服务不足等问题,文章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

首先,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和环境。

其次,需要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再次,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已成为社会的重要议题。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势在必行。

面对未成年人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建设。

要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范围和责任主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的建设,提升对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的监测和解决能力,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加强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独立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社会各界应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工作。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日益严重,需要加强相关机构及专业人士的心理健康服务。

学校和社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心理调适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跨部门协作。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全面的保障。

我们应当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加大保护力度,建立起健全的保护机制,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未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字数:418】第二篇示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是社会最脆弱的群体,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爱和保护。

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2.15•【字号】云民发〔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已经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附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02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202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基层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

但司法机关对侵害人的惩处,只能使未成年人得到部分宽慰,被侵害人生理和心理创伤很难真正修复。

一些被侵害人不仅需要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还需要接受长期心理辅导。

结合我们的工作调研,我们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中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中国式家庭教育容易孕育巨婴。

有一种冷叫妈妈觉得你冷。

中式家庭教育中,家长对未成年人存在过度保护,地位凌驾于未成年人之上,忽视未成年人应有的权利,导致未成年人成为长不大的巨婴,进入社会无法适应。

二是未成年人保护链条时常掉链子。

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存在链条脱节的情况,保护内容缺细化。

未成年人伤害案件发生后,既缺乏全面的报告机制,又无法形成及时有力的部门联动。

三是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偏低。

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依托社会组织开展,但社会组织一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介入极端案件的资质,从而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要构筑基层未成年人综合立体保护体系,不断推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稳健、落实、提升。

一、立足家庭教育,激发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动力一是营造良好环境。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需要用良好的家风、正确的引导来帮助孩子成长。

二是传达良好理念。

要树立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注意培养自己对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的分析和辨别能力,从而使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构建起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完善保护链条一是建立全面的报告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报告机制,及时了解未成年人受到的伤害情况,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构建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起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形成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实现保护工作的无缝衔接。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保护工作的不足之处。

由于资源匮乏或应对手段不够,许多保护机构无法为所有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提供足够的帮助。

这导致一些未成年人陷入危险之中,无法得到及时的保护。

第二个问题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信息共享不畅。

保护工作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和机构,但是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存在困难。

这样,一些处境危险的未成年人可能被不同机构重复记录或漏掉,使得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全面保障。

另外,对于一些重大案件的处理也存在问题。

由于对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或执行力度不足,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公正和有效的处理,无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与此同时,一些重大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尊严可能受到侵犯。

针对以上问题,有以下对策建议。

首先,应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增加保护机构的资源和人力,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为更多的未成年人提供保护。

其次,应建立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信息交流平台,各部门和机构之间应加强合作,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提高保护工作的效能。

最后,应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机制,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同时尊重他们的隐私和尊严。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问题存在于保护工作的不足、信息共享不畅和重大案件处理不力等多个方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大对保护工作的投入和支持,优化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相关法律,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然而,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首先,保护工作的不足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在一些贫困地区或农村地区,由于资源有限或缺乏专业的保护机构,一些未成年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他们可能面临着家庭暴力、校园霸凌、性侵等伤害,但由于保护机构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他们无法获得及时的援助。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

以下是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2.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心理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指导。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加强父母教育意识,培养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4.加强学校教育的监管和督导。

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监督,确保学校教育的公平公正,建立健全的教育评价机制,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5.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监管和管理,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

6.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和预防。

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和认识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

8.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织的建设。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织,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帮助。

9.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各项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0.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

增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工作效果,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愈发重要。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和权利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问题一: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很多细节存在漏洞。

比如,对于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行为,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就给未成年人的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

对策建议:应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以应对不同的保护需求。

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能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和作用。

问题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许多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常常陷入网上诈骗、色情诈骗等电信诈骗的陷阱中,造成巨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失。

同时,在面对自身遭受欺凌、伤害等问题时,很多未成年人也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

对策建议:应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这包括引导他们正确应对网络信息、加强安全意识、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让他们能够独立、有力地应对各种挑战。

问题三:保护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够。

一些家庭和学校忽略技术上可能会给孩子们带来困扰和安全问题的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一些食品、出行和饮品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对孩子们的健康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对策建议:应该在家庭、学校、社区等多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护。

例如,父母应建立起正常的时刻念护机制,学校应强化学生的交通、食品和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同时也重视对那种未成年人更易受到欺负的群体的保护,比方如孤残儿或残疾儿童等。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

我们应该努力为未来的社会和国家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儿童们创造一个安全、温馨、健康的成长环境。

问题四:监管机构职责不到位监管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也存在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草稿)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以下简称“两法两办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保障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自2000年我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队伍初步形成,有关政策措施逐步落实,环境逐步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是基层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或运行不正常;损害、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社会公民尤其是一些盈利性行业经营者缺乏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未成年人活动的健康场所缺乏等等。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水平。

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年来,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愈发凸显,不少案件中都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事件发生。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必须认识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下面我将提出一些关于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的建议。

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

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保障。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程序,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包括开展宣传活动、开设相关课程等方式,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各界人士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

要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未成年人遇到危险时的自救能力。

要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加大力度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和共识。

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监督和评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建设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有利的成长环境。

要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和帮助。

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往往是导致其被侵害的一个重要原因。

要采取有效措施,关注和疏导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避免心理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

还要培养未成年人的积极心态和正确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抵御危险的能力。

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公安部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学习提

公安部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学习提

公安部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学习提
公安部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是公安部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文件。

该意见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实行严密的保护措施等多个方面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和建议,包括: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处罚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 实行严密的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公安机关与学校、家庭、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及时预警未成年人犯罪风险,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当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尊重未成年人的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引言: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对国家的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各国都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但在实际的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改进保护工作,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一、问题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某些地区和某些方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无法很好地适应社会变化和未成年人面临的新问题。

2. 保护措施不足:有些地区或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够,未能建立全面的保护措施,造成了一些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或违法侵害的情况。

3. 保护意识不强:在社会的一些角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仍然不足,未成年人的权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保障。

4. 信息泄露和滥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和滥用,造成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侵害,甚至可能导致不良后果。

5. 教育环境不良:一些学校或机构存在暴力欺凌、性侵犯等行为,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二、解决方案:1. 完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应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力度,适应社会变化和未成年人面临的新情况。

2. 加强监管和执行: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行力度,确保相关政策和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

3. 意识提升教育: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全社会都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4.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护机制,并加强对信息泄露和滥用的打击。

5. 建立健全教育机制: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机制,防止校园欺凌、性侵等问题的发生。

三、改进措施:1. 提升政府负责意识:相关政府部门应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意识,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纳入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国家重要的社会政策之一,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和受教育权利,预防和解决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

然而,在实践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教育、保健、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教育问题1. 教育资源不均衡: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导致农村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对策建议: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增加教师数量,改善教育设施条件,确保农村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机会。

2. 教育质量不高:当前,教育过度注重应试化,导致教育质量无法提升,从而影响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对策建议:改革教育制度,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教育向全面发展的方向转变。

3. 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如压力过大、焦虑、抑郁等。

对策建议: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需求,预防和治疗心理健康问题。

二、保健问题1. 儿童营养不良:部分农村地区和贫困家庭未成年人的营养状况欠佳,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

对策建议:增加营养补贴和食品供应,加强家庭营养教育,推广健康饮食观念,提供良好的饮食环境和条件,改善未成年人的营养状况。

2. 健康危害行为:部分未成年人存在吸烟、酗酒、滥用药物等不良健康行为,对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对策建议:加强健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危害意识,禁止未成年人购买和使用烟酒药品,加强对不良健康行为的监管和处罚。

三、社会环境问题1.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部分未成年人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参与非法活动。

对策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推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改善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提供更多的正面引导,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家庭教育
家庭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和道德观念,引导孩子正确看待人生和价值观。

同时,家长也应该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支持。

二、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第二个成长环境,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道德素质、智力素质、体育素质等。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加强社会教育
社会是未成年人的第三个成长环境,社会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和艺术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提高自身素质和文化水平。

四、加强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国家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制定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保护。

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和伤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才能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力度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力度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力度的建议
以下是一些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力度的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进一步完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

2. 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如电视、网络、报纸等,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3.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政府应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投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包括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提供心理咨询和援助等。

4. 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管理,防止校园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5. 加强家庭教育和监护: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

6.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应加强合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共同应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和事件。

7. 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以上建议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建议书精选

保护未成年人建议书精选

保护未成年人建议书精选尊敬的读者: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中至关重要的一项任务。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需要得到我们的关心和保护。

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为您精选了一些保护未成年人的建议。

以下是我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建议书:一、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学校,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修养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父母亲要扮演好孩子的引路人和榜样,要多陪伴孩子,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积极的支持。

二、加强学校教育学校是未成年人的第二家,学校教育对于塑造未成年人的人格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教育应该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

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

三、完善法律保护体系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法律的保护。

政府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同时,应该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四、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各界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保护未成年人的认识和意识。

五、建立健全监护体制监护体制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环节。

社会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护制度的建设,改善未成年人的监护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织,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和健康等方面的权益。

六、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的合力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加大对家庭和学校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为了一个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然而,尽管不断出台有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和法律,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本文将讨论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改善当前状况。

首先,未成年人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并且他们容易受到网络欺凌、色情信息以及网络游戏的影响。

当前,互联网公司缺乏有效的监管,儿童保护机构在网络安全问题上也不够重视,导致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难以有效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强对互联网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安全。

同时,需要鼓励儿童保护机构积极参与到网络安全工作中,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

其次,未成年人在教育方面存在受保护程度不高的问题。

虽然我国教育系统十分完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一些问题。

一方面,校园暴力问题时有发生,学生在校园内受到欺凌和伤害的情况屡见不鲜。

另一方面,一些学校存在教育资源不平等的问题,导致一部分学生无法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针对这一问题,应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对校园暴力问题进行零容忍,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受害者的心理辅导和保护。

另外,应加大对教育资源不平等问题的治理力度,提高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此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法律的执行并不到位,导致一些未成年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一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损。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司法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这些法律能够落地生效。

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建议

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建议

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建议一、引言为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研究环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建议。

二、完善措施2.1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架构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2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学校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巡查制度、门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2.3 加强教育与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知识的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

2.4 建立健全学生侵害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学生侵害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学生侵害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5 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周边环境、校内设施、教学活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6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应明确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侵害的信息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或公安机关。

2.7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置心理健康课程,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的心理防线。

2.8 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2.9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如心理咨询室、安全监控系统等。

2.10 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学校应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总结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研究环境。

学校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案的答复尊敬的提案人:您所提出的有关“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提案我们已经认真审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和研究。

在此,我们对您的提案表示感谢,并向您回复如下:首先,我们认为,在当今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

我们非常赞同您提案中的主张,即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从具体的工作层面来看,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不应只是社会各界的工作,未成年人本身也需要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我们可以通过启发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和能力,促进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学会自我保护和自我卫生,降低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性。

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环节式犯罪,我们需要继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采取正确的惩戒反思教育,最终达到教育、感化、纠正的目的。

三、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我们需要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各行各业机构和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发挥他们的优势,集聚力量,共同实施保护工作。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我们需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建设,打造高效、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覆盖与深入推进。

最后,我们深信,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被侵害的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发展,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认真听取、加以采纳和实施。

此致敬礼!XXX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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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36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为基础,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切实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教育、维权和公益服务体系建设,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努力加快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把黔江建设成为全市未成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最充分、成长环境最优良的城市。

力争到2012年实现: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和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经费得到充分保障。

――未成年人教育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未成年人得到充分的教育培训,教育向均衡合理方向迈进。

全区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未成年人公益服务机制更加完善。

未成年人能够享受越来越多的社会发展成果,公益文化场馆和设施面向未成年人全面免费开放,实现区域性校外活动场所全覆盖。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更加有力。

建立畅通的未成年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地接12355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未成年人以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加优化。

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舆论环境、文化环境和法制环境明显优化,逐步形成尊重、爱护、关心、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地享受教育权。

规范学前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

推动建立城镇地区“托幼一体化”、农村地区“小幼一体化”的办学模式,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提升学前教育覆盖面和保育教育质量。

落实农村义
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完善教学设施配套,加强软件升级,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化。

完善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体系,确保农民工子女就近就便入学。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保障“留守儿童”生活上有人照顾,学习上有人辅导。

完善残障未成年人教育体系,充分尊重残障未成年人的教育选择权,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着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高中阶段教育网络。

统筹利用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实施未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未成年人的技能培训计划,提高就业率及适应社会的能力。

切实加强德育教育实践,提升思想道德水平;中小学逐步配齐专职心理辅导老师,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月开设两节法制课;落实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要求,强化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二)加强未成年人公益服务。

进一步加快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和儿童福利院建设,完善我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解决城市弃婴、孤儿、流浪未成年人居无定所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在确保区级青少年活动中心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试点在社区、农村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站(点),构建完善的校外活动阵地网络。

大力培
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红领巾体验德育基地。

各类教育基地、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日、少先队队日等少年儿童专有的节日组织开展少儿节庆活动。

经常性开展青少年法制、青春期健康、安全自护、志愿服务和感恩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

在高中阶段开展“成人仪式”活动,强化学生的成年意识。

丰富未成年人公益服务项目。

积极探索政府为未成年人购买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最大限度地体现公益性。

对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给予配套资助,并落实捐赠税收扣除政策。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未成年人同等享受免费接种疫苗服务,提高未成年人免疫能力,预防传染性疾病在未成年人中传播。

建立中小学生健康档案,确保中小学学生每年接受1次免费常规健康体检。

(三)大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未成年人维权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畅通维权渠道。

深化未成年人自护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司法救助,关注童工、学生伤害事故、未成年人重大人身伤害案件、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等,加大对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精神伤害赔偿的法律保护力度。

加强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积极
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引导身心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贯彻教育挽救为主的审判宗旨,围绕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依法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从轻处理,对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对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

加强对服刑未成年人的帮教,教育引导服刑未成年人立志重新做人。

统筹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做好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失学辍学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群体的帮
扶和救助工作。

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

大力发展“希望工程”、“金秋助学”、“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困难未成年人解决实际问题。

(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优化未成年人家庭环境,强化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教育观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优化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完善校园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培育蓬勃向上的学风校风,创造健康的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明和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抓好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

优化未成年人社会环境。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鼓励创作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昂扬向上的文艺文化作品。

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坚持开展净化社
会文化环境整治工作,规范移动网络、荧屏声频,严厉查处色情、暴力、反动网站,坚决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扫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垃圾文化。

加强对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行为,督促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

优化未成年人司法环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检查。

充分尊重未成年人人格,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适应未成年人的捕、诉方式。

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体系,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全覆盖。

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未保委)要履行好牵头工作职责,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增补成员单位,拓展工作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由分管领导任负责人。

(二)加大工作投入,保障未成年人事业持续有效开展。

把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区财政要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安排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

区未保委办公室(团区委)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各街
道镇乡、村(居委会)要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的深度和力度。

(三)加强考核奖励,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区未保委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对成员单位和街道镇乡未保委实行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每两年表彰一次。

(四)完善工作制度,畅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渠道。

区政府适时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区未保委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交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区未保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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