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审批稿
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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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措施概述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是确保高质量、安全和可靠的产科护理的关键。
为了有效管理助产技术服务,以下是一些管理措施的建议。
培训和认证为了提供优质的助产技术服务,需要确保助产人员接受全面的培训和认证。
培训应包括基本的助产技术、妇产科疾病和并发症的识别与处理、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内容。
助产人员还应定期接受进修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技能。
标准化操作程序制定和实施标准化操作程序是确保助产技术服务一致性和质量的重要步骤。
标准化操作程序应包括助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初诊、产前检查、分娩过程、产后护理等。
这些程序应明确具体的操作步骤、责任分工和质量控制要求。
质量管理和监测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测机制可以帮助提高助产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可以包括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外部质量审核和不断改进。
监测机制可以通过记录和分析产科护理的关键指标,如分娩并发症率、死亡率和满意度等来评估助产技术服务的表现。
资源管理有效的资源管理对助产技术服务的提供至关重要。
这包括合理规划和配置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满足助产技术服务的需求。
同时,要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充足供应,并进行有效的库存管理和设备维护。
患者安全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还应重视患者安全。
这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安全培训、建立安全文化等措施来实现。
此外,要积极管理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和错误,并建立报告和改进机制。
信息管理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支持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
这包括记录和管理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和治疗过程、医疗事件等。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机制,并能够提供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支持决策和评估。
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持续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是提高助产技术服务的关键。
通过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可以识别问题、发现改进机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助产人员参与研究和专业发展,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以上是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措施的建议,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可以提供安全、可靠和高质量的助产技术服务,为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提供保障。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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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管理与审批第五条助产技术服务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指正常分娩服务;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指除开展正常分娩外所开展的手术助产、一般异常情况的处理及产科抢救;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指在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基础上所开展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抢救、严重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处理。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审批确定的助产技术服务级别提供服务。
除紧急情况无法转诊外,医疗保健机构不得超越级别开展助产技术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明显的位置悬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公布本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级别的基本项目。
第十五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岗位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助产技术操作规范。
严格执行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强化产房、病房等关键区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确保母婴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如实、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依法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严禁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孕产妇及新生儿急救网络和转诊制度,完善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
医疗保健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原则,应及时发现、救治和转诊危重孕产妇和围产儿,提高产科、儿科急救水平。
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一、一级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一)技术服务内容1.产前检查:规范进行产前检查,给予保健指导,及时筛查高危孕妇并及时转诊;2.产程中母婴监测技术:提供全程护理、监测产程进展、正确绘制产程图、母婴生命体征检查、胎心听诊、羊水异常的识别等;3.正常分娩、产后2小时的观察处理,以及新生儿常规处理;4.常用助产相关技术:包括常规阴道分娩助产、人工破膜术、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刮宫术、会阴侧切和裂伤缝合术、子宫按摩、宫缩剂的正确使用、宫腔填塞等;5.孕产妇及胎婴儿危险因素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转诊途中的处理;6.新生儿复苏技术;7.基础心肺复苏技术;8.正确的消毒和隔离技术;9.母乳喂养适宜技术;10.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技术。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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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管理与审批第五条助产技术服务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指正常分娩服务;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指除开展正常分娩外所开展的手术助产、一般异常情况的处理及产科抢救;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指在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基础上所开展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抢救、严重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处理。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审批确定的助产技术服务级别提供服务。
除紧急情况无法转诊外,医疗保健机构不得超越级别开展助产技术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明显的位置悬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公布本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级别的基本项目。
第十五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岗位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助产技术操作规范。
严格执行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强化产房、病房等关键区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确保母婴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如实、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依法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严禁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孕产妇及新生儿急救网络和转诊制度,完善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
医疗保健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原则,应及时发现、救治和转诊危重孕产妇和围产儿,提高产科、儿科急救水平。
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一、一级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一)技术服务内容1.产前检查:规范进行产前检查,给予保健指导,及时筛查高危孕妇并及时转诊;2.产程中母婴监测技术:提供全程护理、监测产程进展、正确绘制产程图、母婴生命体征检查、胎心听诊、羊水异常的识别等;3.正常分娩、产后2小时的观察处理,以及新生儿常规处理;4.常用助产相关技术:包括常规阴道分娩助产、人工破膜术、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刮宫术、会阴侧切和裂伤缝合术、子宫按摩、宫缩剂的正确使用、宫腔填塞等;5.孕产妇及胎婴儿危险因素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转诊途中的处理;6.新生儿复苏技术;7.基础心肺复苏技术;8.正确的消毒和隔离技术;9.母乳喂养适宜技术;10.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技术。
xx市助产技术管理办法
![xx市助产技术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36b083ebb68a98271fefac9.png)
xx市助产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加强对助产技术的监督管理,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助产技术,是指医务人员协助产妇完成分娩的技术。
第三条助产技术的实施应当以支持孕产妇安全分娩为目的,按照医学指征,选择必要、适合的助产技术。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技术服务第五条助产技术通常包括正常产程的处理、会阴切开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内倒转术、臀位牵引术、剖宫产术以及相关必要的技术。
第六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应当对孕妇和家属进行有关安全分娩知识的宣传,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
第七条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xx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诊治及随访工作。
第八条需要实施特殊必须的助产技术时,经治医师应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向孕产妇及其家属告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性,使孕产妇和家属理解技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结果的不确定性,并由孕产妇或委托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遇突发紧急状态时,医务人员应以抢救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为原则,进行相应的救治工作。
第九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产科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
第十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施行助产技术时,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职责、技术规程操作,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加强分娩过程产科与儿科的配合。
抢救危重新生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
第十二条建立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急救和转诊制度,建立健全转诊网络,加强转运途的抢救和处理,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和并发症发生。
第三章机构管理第十三条对实施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分级管理。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相应的条件、职责和任务分为三级,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院等级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a093bca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d4.png)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助产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孕产妇的满意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助产技术服务相关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
1.3 原则1. 尊重孕产妇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坚持科学、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
3. 注重团队合作,提高服务质量。
二、组织架构2.1 成立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院长、妇产科主任、护士长及助产士等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2.2 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助产技术服务相关规章制度。
2. 监督、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的实施情况。
3. 定期对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人员培训与考核3.1 人员培训1. 新入职医护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助产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及服务流程等。
2. 定期组织在岗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2 考核与评价1. 对医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2. 依据考核结果,对医护人员进行奖惩,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服务流程与规范4.1 接诊1. 接待孕产妇时,应热情、耐心,了解其需求和意愿。
2. 向孕产妇介绍助产服务流程、相关费用及注意事项。
4.2 产检与评估1. 按照助产技术服务标准,定期为孕产妇进行产检,监测胎儿健康状况。
2. 结合产检结果,对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分娩计划。
4.3 分娩指导与支持1. 助产士应向孕产妇提供分娩知识指导,帮助其了解分娩过程和可能出现的情况。
2. 在分娩过程中,助产士应给予孕产妇心理支持和技术指导,确保母婴安全。
4.4 产后康复1. 关注孕产妇产后身体恢复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和护理。
2. 定期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孕产妇康复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五、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5.1 质量控制1. 建立完善的助产技术服务记录体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完整。
2. 定期对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进行内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XX省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XX省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fb102b74afe04a1b171de5c.png)
XX省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与审批 (2)第三章技术管理 (5)第四章监督管理 (7)第五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加强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严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审批、保证助产技术服务的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助产技术服务,是指协助、保护孕产妇完成分娩的技术服务。
助产技术通常包括正常产程的处理、会阴切开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内倒转术、臀位牵引术、剖宫产术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省范围内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助产技术服务的实施应当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的,由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在经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第五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助产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确定本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市级卫健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规定;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助产技术服务培训计划。
第七条县级卫健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的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制定本辖区助产机构和人员相关技术服务的考核标准;负责对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助产技术服务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相应的条件、职责和任务分为三级,原则上与医疗保健机构的乡镇级、二、三级相对应,且不高于医疗保健机构级别。
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指正常分娩服务;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指除开展正常分娩外所开展的手术助产、一般异常情况的处理及产科抢救;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指在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基础上所开展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抢救、严重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处理。
助产技术评审申请书模板
![助产技术评审申请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de88585d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a3.png)
助产技术评审申请书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您好!我谨代表XX医院向您提交本次助产技术评审申请书,请您予以审阅。
一、医院基本情况XX医院是一所具有多年历史的三级甲等医院,位于我国某大城市,占地面积XX平方米,开放床位XX张。
医院秉承“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始终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在助产技术方面,医院拥有一支专业、敬业的医护团队,为产妇提供安全、舒适的生育环境。
二、申请事项本次申请事项为助产技术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助产技术服务能力:医院具备完善的助产技术服务体系,包括待产室、分娩室、产后康复室等,设备设施齐全,能为产妇提供全程、专业的服务。
2. 人才队伍建设:医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艺精湛的助产团队,包括XX名副主任医师、XX名主治医师和XX名护士。
团队成员均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致力于不断提高助产技术水平。
3. 教学质量:医院设有助产专业培训基地,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助产技术培训。
近年来,共培训助产人员XX名,为提高区域内助产技术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4. 科研与学术交流:医院注重助产技术的科研与学术交流,近年来承担了XX项省级、市级科研项目,发表了XX篇相关学术论文。
同时,医院定期举办助产技术研讨会,与国内外同行分享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5. 服务质量与满意度:医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助产技术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近年来,患者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5%以上。
三、评审目的本次评审旨在全面评估医院助产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医院助产技术水平,为产妇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评审,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
四、评审依据本次评审依据《医疗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
评审内容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科研与学术交流、服务质量与满意度等方面。
五、评审时间及流程1. 评审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2. 评审流程:(1)申请提交:医院向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2)资料审查:评审委员会对医院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3)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派员对医院进行现场评审;(4)评审结果反馈:评审委员会向医院反馈评审结果;(5)医院整改:医院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整改,提高助产技术水平。
精品北京市助产技术审批相关文本
![精品北京市助产技术审批相关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01111a620066f5335b812113.png)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助产技术服务)被申请机关:申请单位:(章)年月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助产技术服务)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医疗保健机构代码(登记号)□□□□□□□□□□□□□□□□□□机构性质: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表3-1填表说明1.此登记书为医疗保健机构向行政许可机关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技术服务)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及市、区(县)卫生局的有关规定填写。
3.表3—2: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要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写一个号码。
4.表3--2:法定代表人是指,医疗保健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保健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表3-3:在科室设置情况表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凡在第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服务科目,其中04、05、06、07、14、15、16、17为必填项目,其它为选填项目。
6.表3-4:妇产科、儿科、检验科、医技科室、护理专业项目为必填项目,其它为选填项目。
7.表3-5:只填写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8.表3-6、3-7、3-8按照《北京市助产技术管理办法》中的附件2《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基本条件》的标准填写。
9.表3-9要求三名以上具有妇产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由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人员签字,为有效。
表3-2(一)医疗保健机构简况表3-3(二)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科室设置情况表请在□中划“√”表3-4(三)人员情况表3-5(四)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89表3-6(五)申请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相关房屋情况(六)申请从事助产技术相关设备情况(六)申请从事助产技术相关设备情况(六)申请从事助产技术相关设备情况(六)申请从事助产技术相关设备情况(六)申请从事助产技术相关设备情况(七)申请从事助产技术医疗保健机构急救药品基本情况表3-9(八)申请从事助产技术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能情况表3-9(八)申请从事助产技术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能情况表3-10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表3-11审核、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表3-12助产技术审批核准登记事项医疗机构代码(登记号)□□□□□□□□□□□□□□□□□□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申请技术服务审批项目:(注明助产技术级别)核准技术服务许可项目:(注明助产技术级别)表3-13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
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则
![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则](https://img.taocdn.com/s3/m/09317bca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2c.png)
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则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助产技术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安全、高质量助产服务的需求,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已成为必要的措施。
本文将从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三个方面,阐述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制定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1.召开专家研讨会议:邀请相关医疗机构、助产专业人士、妇产科专家、公共卫生专家等多领域专家进行研讨,制定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2.建立管理机构:成立由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制定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实施和监督。
3.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二、实施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1.统一规划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于助产技术服务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的监管力度,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
2.加强专业培训:通过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学术会议等,提高助产专业人员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助产技术服务的质量。
3.优化服务体系:建立完整、高效的助产技术服务体系,确保助产服务的流程有序、规范、科学,提高助产技术服务的效率和安全。
三、监督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1.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监督小组,组建专家对助产技术服务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助产技术服务质量的评估标准和监测体系。
2.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效果监测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信息,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投诉要及时处理、跟进,及时纠正错误、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和效果。
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范围不仅仅限于政府,社区以及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士也应该积极参与,提高助产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妇女孕产儿科的健康。
只有通过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
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措施
![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e002181d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02.png)
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措施一、引言为了提高我国助产技术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措施。
本措施旨在规范助产技术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二、管理措施2.1 人员配备与培训- 资质要求:助产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取得相关许可证。
- 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助产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2 服务质量管理- 服务流程:明确助产服务流程,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操作,提高服务效率。
- 风险评估:对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个性化分娩计划,降低分娩风险。
- 产后关怀:提供产后访视和康复指导,确保产妇和新生儿健康。
2.3 设备与物资管理- 设备维护:确保助产设备齐全、功能正常,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物资储备:合理储备母婴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保障应急需求。
2.4 信息管理- 信息记录:详细记录产妇信息、分娩过程和产后情况,便于追踪和分析。
- 数据上报:定期将分娩数据上报相关部门,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2.5 法规与伦理- 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产妇意愿,保障母婴权益。
- 伦理道德:遵循医疗伦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2.6 质量监控与改进- 内部监控: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 外部监督: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实施严格的助产技术服务管理措施,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促进我国助产事业的健康发展。
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措施,共同为提高我国母婴健康水平贡献力量。
医院助产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助产技术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8118247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f0.png)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助产技术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助产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助产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2. 规范助产技术操作流程,确保母婴安全。
3. 减少分娩损伤,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并发症发生率。
4. 提升医院助产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助产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设立助产技术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助产技术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设立助产技术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助产技术管理工作。
四、助产技术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助产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对助产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助产技术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五、助产技术操作规范1. 严格执行助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2. 产前检查: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了解孕妇身体状况。
3. 分娩期管理:严密观察产程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 分娩助产:遵循无菌操作原则,正确使用助产技术,降低分娩损伤。
5. 产后观察:严密观察产妇及新生儿状况,确保母婴安全。
六、质量控制与改进1. 建立助产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助产技术进行评估。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持续改进助产技术。
3. 定期总结经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医院助产服务质量。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助产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助产技术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阴道助产审批制度模板
![阴道助产审批制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ce31a2ac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61.png)
阴道助产审批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分娩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阴道助产审批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阴道助产技术的应用,确保阴道助产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中阴道助产技术的审批和管理,包括阴道助产手术的指征、禁忌症、手术方案、术前术后管理等。
三、审批机构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阴道助产技术审批机构,由妇产科、麻醉科、儿科、手术室等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组成。
2. 审批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b) 具有完善的阴道助产技术操作规程;c) 具有有效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
四、审批流程1. 术前评估:对拟行阴道助产的孕妇进行全面的术前评估,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以确定阴道助产的指征和禁忌症。
2. 术前讨论:由审批机构组织相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术前讨论,评估孕妇阴道助产的可行性和风险,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
3. 审批申请:医师向审批机构提交阴道助产审批申请,包括孕妇的病历、术前评估报告、术前讨论记录、手术方案等。
4. 审批决定:审批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通知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的,应当向医疗机构备案。
5. 手术实施:经审批通过的阴道助产手术,由申请医师负责实施,并在手术记录中详细记录手术经过和结果。
五、术后管理1. 术后观察:对阴道助产术后的孕妇进行密切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术后并发症。
2. 术后随访:对阴道助产术后的孕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母婴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 病历记录:详细记录阴道助产手术的术前评估、手术过程、术后管理和随访情况,以备查阅。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2.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助产服务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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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服务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助产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助产技术操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指导助产人员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开展助产工作,保障母婴健康。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助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孕妇分娩过程中的护理、接生、产后康复等环节。
1.3 原则1. 尊重母权,关爱母婴:关注孕妇身心健康,尊重孕妇意愿,保障母婴安全。
2. 科学规范,安全第一:严格按照助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助产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关注孕妇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孕妇满意度。
4. 持续改进,创新发展:不断优化助产服务流程,提高助产技术水平,促进助产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组织架构建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妇产科为主导,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助产服务技术管理组织架构。
具体包括:1. 院长:负责助产服务技术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监督。
2. 妇产科:负责日常助产服务的技术操作和管理工作。
3. 护理部、医务部、科教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和配合妇产科开展助产服务技术管理工作。
2.2 职责分工1. 院长:负责助产服务技术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妇产科:负责日常助产服务的技术操作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助产技术操作规程,保障母婴安全。
3. 护理部:负责孕妇分娩过程中的护理工作,协助妇产科开展助产服务。
4. 医务部:负责助产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助产人员业务水平。
5. 科教部:负责助产服务技术研究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升助产技术水平。
6. 后勤部:负责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助产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
三、技术操作规程与质量管理3.1 技术操作规程1. 接生准备:确保接产环境清洁、宽敞、光线适宜;准备必要的接产器械、药品、敷料等。
2. 接生操作:严格按照接产流程进行,注意观察孕妇宫缩、胎儿位置、胎心等情况,适时进行会阴切开、胎盘娩出等操作。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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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1. 引言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和新生儿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助产技术服务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助产技术服务的有效实施。
2. 管理职责2.1 助产技术服务提供者- 提供妇女和新生儿的助产技术服务,包括孕产妇的监护、分娩辅助、产后护理等。
- 确保助产技术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 持续学习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
- 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其他医务人员协作,确保协同工作。
2.2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者- 负责制定和实施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 监督和评估助产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 确保助产技术服务设施和设备的有效管理和维护。
- 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助产技术服务记录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3. 服务要求3.1 助产技术服务的安全性- 提供安全、无菌的助产技术服务环境。
- 遵循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助产技术操作的安全性。
- 建立并贯彻感染控制措施,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3.2 助产技术服务的专业性- 提供专业、规范的助产技术服务。
- 根据妇女和新生儿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助产技术服务计划。
- 持续学习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与时俱进。
3.3 助产技术服务的人文关怀- 尊重妇女和新生儿的权益和意愿,给予关怀和支持。
- 提供及时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告知,确保妇女和新生儿的知情权。
- 鼓励家属的陪同和参与,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4. 考核与监督4.1 考核机制- 建立定期的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助产技术服务进行评估和监测。
- 通过内部和外部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2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助产技术服务监督机制,确保助产技术服务的规范实施。
- 定期进行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 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助产技术服务的合规性。
5. 总结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助产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cb4fd01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a8.png)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6•【文号】国卫办妇幼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助产服务是基本医疗服务,关系母婴安全健康,事关千家万户幸福。
为确保助产服务可及性,提高助产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助产服务规划布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编制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服务资源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助产服务供给,有效满足孕产妇需求。
推动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2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障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助产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布助产机构名单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出关于助产技术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助产机构)、执业地址等相关信息。
省级和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汇总公布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机构名单和执业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有序就医。
三、强化助产服务质量管理助产机构要对照标准,强化设施改造、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助产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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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技术管理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加强对助产技术服务监督管理,严格助产技术机构和人员的审批、保证助产技术的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助产技术,是指协助产妇完成分娩的技术。
助产技术通常包括正常产程的处理、会阴切开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内倒转术、臀位牵引术、剖宫产术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省内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助产技术人员。
第四条助产技术的实施应当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的,由经助产技术资格认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经助产技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助产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助产技术管理规范和基本条件;确定本省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及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
制定本辖区的助产技术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
制定适合本地区助产技术服务培训计划。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开展助产机构和人员相关技术的考核标准;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设置和审批,对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辖区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申请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所有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二)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三)开展助产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及规章制度;(四)助产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五)符合本办法及附件中规定的机构设置条件和人员资格要求;(六)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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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管理与审批
第五条助产技术服务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指正常分娩服务;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指除开展正常分娩外所开展的手术助产、一般异常情况的处理及产科抢救;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指在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基础上所开展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抢救、严重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处理。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审批确定的助产技术服务级别提供服务。
除紧急情况无法转诊外,医疗保健机构不得超越级别开展助产技术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明显的位置悬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公布本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级别的基本项目。
第十五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岗位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助产技术操作规范。
严格执行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强化产房、病房等关键区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确保母婴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如实、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依法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严禁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孕产妇及新生儿急救网络和转诊制度,完善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
医疗保健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原则,应及时发现、救治和转诊危重孕产妇和围产儿,提高产科、儿科急救水平。
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
一、一级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
(一)技术服务内容
1.产前检查:规范进行产前检查,给予保健指导,及时筛查高危孕妇并及时转诊;
2.产程中母婴监测技术:提供全程护理、监测产程进展、正确绘制产程图、母婴生命体征检查、胎心听诊、羊水异常的识别等;
3.正常分娩、产后2小时的观察处理,以及新生儿常规处理;
4.常用助产相关技术:包括常规阴道分娩助产、人工破膜术、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刮宫术、会阴侧切和裂伤缝合术、子宫按摩、宫缩剂的正确使用、宫腔填塞等;
5.孕产妇及胎婴儿危险因素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转诊途中的处理;
6.新生儿复苏技术;
7.基础心肺复苏技术;
8.正确的消毒和隔离技术;
9.母乳喂养适宜技术;
10.健康教育及咨询指导技术。
(六)工作制度和规范:
1.产科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
2.产科质量管理制度;
3.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和护士职责及管理制度;
4.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5.产科转诊、急救制度;
6.《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7.孕产妇死亡评审及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
8.产科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出生缺陷报告、孕产妇死亡报告、新生儿死亡报告、助产技术质量报告等制度;
9.人员培训制度;
10.母乳喂养工作制度;
11.其他临床医疗规范和管理制度,包括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值班及交接班制度,院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差错防范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查房制度等;
12.母婴同室与新生儿管理制度。
二、二级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
(一)技术服务内容
在具备一级助产技术的基础上,还能开展以下技术:
1.各种难产诊疗技术:头盆不称和产程异常的诊断、鉴别诊断技术、软产道复杂裂伤修补术、产钳术、内倒转术、臀位牵引术、剖宫产术、静脉切开术、异位妊娠手术、子宫次全切或全切术等技术;
2.各种催、引产术的技术、方法和并发症的处理;
3.早期新生儿常见疾病的诊治和转诊;
4.产科合并症和并发症诊断、治疗和抢救;产科危急重症的识别和应急处理,及时联系上级医院会诊或转诊;
5.各种麻醉技术及麻醉意外处理等;
(五)人员(按产科床位配备临床医护人数(1:),产床配备助产士(1:3),产科床位配备护士人数(1:),
(六)工作制度和规范
除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规定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外,还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1.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2.会诊、转诊制度;
3.产科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4.产科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5.危重孕产妇抢救与病例讨论制度;
6.对下级助产单位的指导、培训制度。
三、三级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要求
(一)三级助产相关技术
在二级助产技术基础上,还能开展以下技术:
1.高危妊娠和高危新生儿的诊断、鉴别诊断、监测及处理技术。
2.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的多学科联合救治;
3.严重复杂的软产道裂伤缝合术及子宫破裂相关手术等;
4.经腹盆腔血管阻断术或血管介入阻断术;
(六)工作制度和规范
除规定的二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制度和规范外,建立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强化转诊及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