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黑政调〔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黑政调〔2018〕2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去一降一补”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统筹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彻底扭转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王文涛省长副组长:李海涛副省长XXX 省委政法委书记毕宝文副省长聂云凌副省长成员:王冬光省政府秘书长李明春省政府副秘书长梅殿龙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郝伟夫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亚中省发改委主任张显丰省工信委主任XXX 省公安厅副厅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厅长黄迎新省人社厅厅长鄂忠齐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杨志伟省环保厅厅长王智奎省国资委主任臧国忠省地税局局长赵恩泽省工商局副局长赵中超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瑞林省煤管局局长郎国明省金融办主任刘红岩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孙洪山省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坤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伯羽省国税局局长张瑞庭黑龙江煤监局副局长包祖明黑龙江银监局局长李永莱省电力公司董事长孙成坤龙煤集团总经理郑少忠人民日报社黑龙江分社社长李凤双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社长王跃军中央电视台黑龙江记者站站长张常荣鸡西市市长郑大光双鸭山市市长贾君七台河市市长王秋实鹤岗市市长二、工作机构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省长聂云凌兼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春、省煤管局局长李瑞林、省发改委主任张亚中、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鄂忠齐、黑龙江煤监局副局长张瑞庭兼任。
贵州省煤矿产能指标置换确认函的流程
贵州省煤矿产能指标置换确认函的流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产能置换工作,助推全省煤炭产业战略性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产能指标认定(一)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已批保留煤矿,根据其初步设计(开采方案)审批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认定产能;未取得已批保留规模相应初步设计(开采方案)批复的,按参与兼并重组(产能置换)煤矿原有产能之和认定产能。
(二)参与兼并重组(产能置换)的煤矿、未取得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实施方案批复或实施方案已废止(撤销)的煤矿,属新建煤矿以核准文件批复的建设规模认定产能,属改扩建、技术改造煤矿以核准(审批)文件批复的最终生产能力认定产能,属生产煤矿根据公告生产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核定批复文件等认定产能。
(三)已批保留煤矿产能置换最高可按初步设计(开采方案设计)批复规模的200%计算产能指标。
设计服务年限未达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要求的,根据其可采储量计算矿井等级规模(储量备用系数采用原初步设计明确的数据),并根据计算后的矿井等级规模最高可按200%计算产能指标。
(四)煤矿企业上一年度按《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实施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产量,经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确认后,可按30%的比例折算为置换产能指标,用于产能置换。
(五)支持煤炭企业主动建立煤炭可调节库存、积板参与媒炭储备和应急调控,经省经济运行调节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完成动用签约的煤炭可调节库存,可按50%折算为置换产能指标,其中建立在煤炭调入地区和主要港口的可按100%折算。
申请建立煤炭可调节库存的煤矿企业集团,应满足生产煤矿公告总产能在300万吨/年以上、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求,自愿向省经济运行调节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交建立煤炭可调节库存承诺(中央企业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提交)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在认真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不低于30万吨或5天设计煤炭产量的可调节库存并承诺稳定3年以上。
国家发改委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煤炭需求的下降,中国面临着煤炭过剩、产能过剩的问题,给环境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旨在通过降低煤炭过剩、推动煤炭产能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一、去产能目标根据煤炭市场情况和产能分布,国家发改委确定了去产能目标:到2024年,国内煤炭产能将削减1.5亿吨,淘汰煤矿500个,其中小煤矿300个,大中型煤矿200个。
通过去产能,实现煤炭供需平衡,稳定市场价格,提高煤炭企业盈利能力。
二、政策措施1.淘汰煤矿。
采取无效矿山整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优先淘汰小煤矿,同时逐步淘汰大中型煤矿。
政府将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方案,确保工人合法权益。
2.调整和优化煤炭产能结构。
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煤炭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推动煤炭企业向资源型、技术密集型、研发创新型产业转变。
3.提高煤炭企业市场竞争力。
鼓励煤炭企业进行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占有率。
同时,加强与其他能源产业的合作,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4.加强监管和执法。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加大对违规排污、超标排放的惩罚力度,确保煤炭行业的环境友好性。
同时,加强对煤炭价格和市场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三、推动煤炭去产能的意义2.经济可持续发展。
煤炭产能过剩会导致煤炭价格下跌,进一步影响煤炭企业盈利能力和就业。
通过去产能,能够稳定市场价格,增加企业盈利,提高煤炭企业的竞争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3.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去产能是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一环,通过降低煤炭产能,可以促进其他清洁能源的发展,减少对煤炭的依赖,推动煤炭向清洁能源的转变。
总之,国家发改委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是在当前煤炭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压力下的重要举措。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可以减少煤炭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10.22•【文号】财建[2012]818号•【施行日期】2012.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财建〔2012〕81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牵头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积极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条件。
奖励资金支持的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1〕20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相关生产线和设备型号与项目批复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必须在当年拆除或废毁,不得转移。
(三)所属企业相关情况与项目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相一致。
(四)未享受与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二、奖励标准。
中央财政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地方上年度煤炭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实际完成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因素安排奖励资金。
对具体项目的奖励条件、标准和金额,由地方根据本办法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组织淘汰。
每年1月底,省级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牵头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十二五”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以及相关标准及要求,提出本地区本年度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和具体淘汰途径等,联合上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煤矿安监局。
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范其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范其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0【案件字号】(2020)黔03民终60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雨陈文玉任建毅【审理法官】吴雨陈文玉任建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范其香;刘成良;桐梓县茅石乡鑫源煤矿;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文家山煤业有限公司【当事人】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范其香刘成良桐梓县茅石乡鑫源煤矿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文家山煤业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范其香刘成良【当事人-公司】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桐梓县茅石乡鑫源煤矿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文家山煤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霍媛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韦芳芳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缪进贵贵州崇遵律师事务所;缪越贵州崇遵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霍媛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韦芳芳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缪进贵贵州崇遵律师事务所缪越贵州崇遵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霍媛韦芳芳缪进贵缪越【代理律所】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贵州崇遵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被告】范其香;刘成良;桐梓县茅石乡鑫源煤矿;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文家山煤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鑫源煤矿属于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应否承担本案责任;二、鑫源煤矿与狮溪煤业、文家山煤业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否属于企业兼并法律关系;三、狮溪煤业、文家山煤业是否应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证明查封冻结诉讼请求缺席判决合同约定发回重审撤销第三人实际履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鑫源煤矿属于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应否承担本案责任;二、鑫源煤矿与狮溪煤业、文家山煤业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否属于企业兼并法律关系;三、狮溪煤业、文家山煤业是否应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27•【字号】冀发改能源〔2022〕142号•【施行日期】2022.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1〕64号),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符合淘汰关停条件和服役期满的煤电机组,提出2022年—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一)淘汰范围淘汰机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单机30万千瓦以下,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单位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305克/千瓦时)的机组。
2.单机30万千瓦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机组。
3.在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
4.停运3年以上,不再具备运行条件的机组。
5.违规建设的燃煤自备机组。
(二)有关要求1.请认真梳理辖区内煤电机组情况,对符合淘汰范围的机组纳入台账管理(附件1、2供参考)。
2.组织做好供电、供热衔接,研究提出2022年-2024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照“关而不拆”转应急备用和关停拆除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填报附件3。
3.对符合淘汰条件,但未列入淘汰计划的机组务必说明原因,并明确淘汰时间。
请高度重视,有关情况一并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我委。
二、组织做好煤电项目规划工作请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梳理辖区内“十三五”以来已淘汰且未实施电量替代和容量置换的合规煤电机组容量、“十四五”期间拟淘汰关停机组腾出的容量,结合区域供电供热需求增长,规划布局煤电项目,及时上报我委,开展相关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18•【字号】黔府办发〔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推动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8日贵州省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黔党发〔2016〕6号)精神,抢抓国家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的重要窗口期,促进我省煤炭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一)培育壮大煤矿主体企业。
巩固现有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成果,继续推动主体煤矿企业强强联合、做大做强。
到2020年,煤矿单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煤矿主体企业规模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其中:规模30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2家,5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10家。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国资委)(二)有序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深入实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分解落实“十三五”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依法淘汰关闭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减量置换退出一批、依法依规核减一批、延缓开采或通过市场机制淘汰一批的要求,有序退出煤炭过剩产能。
降本增效推进会会议纪要
会 议 纪 要 签签发发人人:: 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降本增效”推进会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15年5月8日 上午9:30会议地点:煤矿四楼会议室主 持 人:姜林标记 录 人:李永斌参加单位及人员:公 司: 杜吉生 李常有 王世杰 姜林标 王三珍李 勇 薛虎山 李 炜 卫雷杰 李振发李 超 李建清 贺建设 刘祯崇 和永刚煤 矿: 乔石立 杜印江 崔春霖 刘新荣 冯新泽耿建伟 宁杰武 李宝军 贺庆杰 张陆军王奎辉 贺艺峰 张雨生 武晨曦选 煤 厂:张荣瑞修 配 厂:江宝予子弟学校:冯文英指挥部:杨水龙杨怀珍会议内容:会议传达了《中煤集团降本增效现场推进会暨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领导讲话》精神和平朔公司、进出口公司等单位降本增效的先进经验及有效措施,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对分管业务降本增效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清新常态,改变旧观念,借助降本增效活动推进公司精细化管理工作,纪要如下:一、要求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中煤集团降本增效现场推进会暨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领导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开展降本增效方案的编制和落实。
二、按照中煤华晋公司调控工资总额的要求,自2015年4月份开始,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下调20%;煤矿和指挥部领导班子副职、选煤厂厂长、公司部室部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及享受部长工资待遇的人员,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现有标准(考核后)的基础上下调10%;选煤厂副厂长、公司部室副部长、学校副校长、医院副院长及享受副部长工资待遇的人员,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现有标准(考核后)的基础上下调5%;其他岗位暂不做下调。
三、销售部门要积极开拓市场,勤与老客户沟通,努力发展新客户,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加大货款的回收率。
煤矿、选煤厂要控制和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原煤回收率,控制精煤水分和灰分等指标,为公司产品销售“以质取胜”提供可靠保障。
四、公司供应采购部门要提高采购的招标率和谈判率,发挥公司良好付款率的口碑优势,争取在现有采购价格基础上总体降低5%–10%。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甘发改能源〔2020〕323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产煤市人民政府:《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甘肃煤监局2020年5月6日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减劣”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我省30万吨/年以下(不含,下同)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通畅”上下功夫,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推动、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动适应煤炭供需格局变化,推动我省煤炭产业结构加快调整。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积极稳妥开展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煤矿特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加快退出一批安全保障程度低、生产效率低的小煤矿。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抑制重复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够强,部分地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责任不够落实,当前我国一些行业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已经成为提高工业整体水平、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1•【字号】州府发〔2017〕13号•【施行日期】2017.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17〕1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现将《黔西南州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2017年8月11日黔西南州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煤炭工业是我州的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是我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我州已制定的煤矿企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为“大电强网+大产业”战略的实施提供能源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产业政策,深化煤炭工业“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和释放先进产能,坚持安全高效智能机械化开采、清洁集约绿色化利用,坚持安全第一,有序推进,最大限度降低开采成本、最大限度延长煤炭产业链、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产业绿色发展,实现全州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工作目标——强力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
深化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全面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关闭9万吨/年煤矿,2018年、2019年关闭15万吨/年、21万吨/年煤矿,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州化解610万吨煤炭产能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成一批全省一流的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全州煤矿产能全部为30万吨/年及以上,其中大中型煤矿产能达到80%以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1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为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339号)和省委、省政府《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晋发〔2016〕16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与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十三五”期间,全省在扣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后,产能退出率不低于12%。
其中:2016年全省目标任务是关闭退出和减量重组减少煤矿21座,退出能力2000万吨/年,安置职工27122人。
二、工作步骤(一)方案制订报批。
1.关闭退出煤矿。
按照省政府与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关闭退出煤矿,各关闭退出煤矿的主体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编制《××集团公司××煤矿关闭退出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明确职工安置方式、资产债务处置、资金统筹使用、关闭时间节点、风险防控预案等具体内容。
按照监管范围,《方案》经各市人民政府和省国资委(或省司法厅)同意后报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工业厅,以下简称省煤炭行业办公室)。
双回路一矿一策
煤矿“双回路”供电专项整治“一矿一策”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日期:2020年3月16日煤矿“双回路”供电专项整治“一矿一策”方案一、矿井基本概况xxx煤矿位于xxx县xx镇,距县城直线平距约24km,距xx县39km,G326国道从矿井北面通过,行政区划属xx县xx乡管辖。
地理坐标: 东经104°32′67″~104°33′87″,北纬26°90′97″~24°58′42″。
xx县xx镇xx冲煤矿为证照齐全合法的生产矿井,经济类型为私营独资企业,生产规模30万吨/年,采矿证号xxx、安全生产证号:xx安许证字[2160],矿区面积0.833㎡,保有地质储量620万吨,可采储量514万吨,开采标高+2120m~+1700m。
根据xxx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对xx县xx镇xx冲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xx煤转型升级办[2019]95号),xx县xx镇xx冲煤矿参与兼并重组煤矿2处,兼并重组后保留xx县xx镇何家冲煤矿1处,拟建规模45万吨/年。
根据《xx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xx转型升级办〔2020〕1号)及2月29日全市全面深入推进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工作会议精神,按照3月8日xx县政府召开全县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会议要求,xx片区划分一个井田,设计规模90万吨/年。
二、矿井供电现状(一)地区电网及矿井供电电源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矿井双回路电源一回路来自沙石35 KV变电站(xx电网),等级为10KV,至矿井距离约4.2km,线路型号LGJ-120(煤矿专线);二回路来自沙石110 KV变电站(xx电网),等级为10KV,至矿井距离约3.5km,线路型号LGJ-120(xx网电);(二)矿井供电系统现状在地面设置10KV变电所向地面和井下供电;井下采用660v双回路向井下负荷供电。
煤矿提升产量会议纪要范文
煤矿提升产量会议纪要范文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22年7月15日地点:XXX煤矿办公室主持人:XXX会议内容:1. 分析当前煤矿产量情况:会议开始,主持人首先对煤矿当前的产量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目前煤矿产量不足的情况,以及产量不稳定的问题。
2. 形成产能提升方案:在分析了产量情况后,与会人员对如何提升煤矿产能进行了讨论。
各部门负责人就煤矿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生产流程优化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 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充分讨论和交流的基础上,会议做出了决定,制定了具体的产能提升方案,并确定了实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4. 动员全员参与:会议强调了产能提升的重要性,号召全体员工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为提升煤矿产能而努力。
5. 审议通过:最后,对制定的产能提升方案进行了全体审议,一致通过。
会议在一片积极向上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参会人员:XXX、XXX、XXX、XXX等以上为会议纪要,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会议决定,全力支持和配合产能提升的工作。
经过本次会议的深入讨论,各部门对于提升煤矿产能的方案都有了明确的规划和方向。
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迅速行动,开始着手落实会议确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首先,运输部门将加强对运输设备的维护与更新,确保运输过程稳定高效;同时,对运输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找出瓶颈点并提出优化方案。
其次,生产部门将加强对生产流程的管理和优化,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停机时间。
技术人员将重点研究如何提高采煤效率,减少产能浪费,提高煤矿的开采率。
另外,人力资源部门也将着手进行员工技能培训和岗位轮岗,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更加注重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为提升产能做出更大的努力。
作为本次会议决议的重要内容,全员动员参与产能提升的重要性被强调。
各部门经理将会对员工进行深入的对话,解答员工的疑惑,并积极宣传产能提升的意义,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最后,各部门将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晋政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是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减少煤矿数量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兼并重组整合目标。
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
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二、落实兼并重组整合责任。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是这次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
2009年是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关键一年,11个市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
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目标任务、进度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按季度进行通报。
省人民政府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29号)的要求,对各市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2023年在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3年在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亲爱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大家出席这次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
在2023年的今天,我们齐聚一堂,旨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制定明年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
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我们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回顾过去一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通过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我们成功解决了一批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为经济发展腾出了更多空间。
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尤其是在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行业和企业中;另一方面,淘汰工作中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导致一些优质产能被误伤,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2023年对于我们来说,将是全面淘汰落后产能的关键之年。
我们要认清当前形势,明确任务目标,准确把握工作方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首先,我们要加大央企、国有企业的淘汰力度。
央企、国有企业作为全省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淘汰落后产能的责任重大。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和督导,要求它们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大投入、加大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其次,我们要优化淘汰方式和方法。
淘汰落后产能不能简单粗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我们要充分调研、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淘汰标准和评估指标,确保淘汰的产能是真正的落后产能,同时保护那些具备发展潜力、属于优质产能的企业。
第三,我们要注重产业链的协同淘汰。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我们要加强与上下游产业链环节的沟通和合作。
形成大产业链的联动效应,实现优胜劣汰,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和转型。
第四,我们要坚决遏制落后产能的再生再生。
过去的淘汰工作往往只是停留在淘汰的表面,而落后产能往往在其他地方又得以复活。
我们要加强监管,作出严格的限制措施,确保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再复活。
最后,我们要加大对淘汰企业的扶持和引导力度。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17•【字号】长政办发〔2019〕58号•【施行日期】2019.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长治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7日长治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长治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市焦化产能压减任务为642万吨。
2019年将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焦炉项目,其中未建焦炉及停产焦炉产能今年压减落实到位,运行焦炉产能2020年底压减落实到位。
实施焦化行业三年升级改造行动。
二、基本原则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施策,从严整治焦化企业违反安全、环保、税务、市场竞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要将环保严重违法企业作为压减过剩产能重点对象。
按照省《行动方案》的压减原则,加大我市压减焦化产能力度。
确保压减过剩产能不再死灰复燃或用于新项目备案建设,在压减过剩产能的同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有保有压、有进有退,加快推进先进大焦炉项目建设,有力推进焦化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三、具体措施(一)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各产焦县区要组织工信、发改、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部门,对属地焦化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再次核实梳理并准确掌握焦化企业入园入区、化产加工利用、产能交易、项目备案与建设、污染物排放达标、安全生产、依法纳税等情况,为压减工作提供详实精准的基础依据。
能源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能源管理工作会议纪要能源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年度山西华晟荣煤矿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专题会议纪要时间:202*年3月9日地点:华晟荣煤矿调度会议室主持人:王治中记录人:侯东晓参会人员:孙立亚李云芳冯泽斌张健张永红宋亚飞段小四袁朝宰国庆杨太义李峰杰范云峰马岩刚武文玲侯文杰徐国芳关同喜李德中秦福栓马晋杰王华军史华松鹿鹏华会议摘要: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活动宣传,精心部署节能工作三、今后的节能降耗思路及具体措施四、会议总结会议纪要:王矿长着重强调,当前“节能降耗”作为评价一个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能耗指标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准,在现代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节约能源已经成为企业生存的重要条件。
为了“十二五”节能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并准备迎接三月中旬的省市对我矿节能工作的检查,特召开本次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会议: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第1页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会议纪要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益为重点,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能机制,以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发展循环经济为根本;提高意识,强化管理,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作。
为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的:为了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精神,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作,解决能源问题和环境容量问题,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
最新最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及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梳理
• 1、无论是否纳入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凡申请享受中央财政 奖补资金支持的,均按照关闭退出煤矿产能的30%计算,经企业 申请不享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按关闭退出煤矿产能的 100%计算。(发改运行[2017]1448号)
• 2、已登记公告产能、未纳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合法 生产煤矿,可根据资源条件、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优化 开拓开采布局,采用减少采区(场)、采煤工作面数量等方式实 质性减少产能,产能实质性减少后重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产能 核定由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部门按权限审查确认,核定结果按规定 履行产能登记公告、公示程序。生产煤矿核减的产能,按80%的 比例折减后,可用于产能置换。将核减产能用于产能置换的煤矿 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提高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中涉及生产煤 矿核减产能指标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将使用核减产能的 煤矿的详细情况报生产能力核定负责部门、煤矿建设项目主管部 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抄送中国煤炭工业 协会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发改能源[2016]1897号)
• 4、鼓励煤矿实施减量重组,减量重组煤矿不得享受中央财政奖 补资金支持,减量重组后核减的产能可作为减量置换的产能指标 使用。(发改电[2017]279号、发改运行[2017]1448号) • 5、原则上不再通过核减自身建设规模方式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 务。(发改电[2017]279号) • 6、对13类落后小煤矿,做到应去尽去,不享受中央财政奖补资 金支持,可作为置换产能指标。(发改运行[2017]1319号)
• 5、支持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和长期停建煤矿退出或核减产 能,对其中退出煤矿产能规模高于发改运行【2017】691号文件 所明确淘汰落后产能规模的、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煤矿核减 产能的,相应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发改办能源 【2018】151号) • 6、属于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申请核增产能的,现有合法生 产煤矿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增加优质产能超过120万吨以上的, 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发改办能源【2018】 151号) • 7、通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增加优质产能的煤矿,以 及井下采用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的煤 矿申请核增产能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 (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第1次总第1次2018年5月28日,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应伟在省能源局3楼会议室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了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提请会审的相关事宜,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通报事项(一)明确兼并重组有关政策。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煤矿企- 1 -业兼并重组及转型升级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1.兼并重组煤矿有关议事协调职责。
将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和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责全部并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后,对涉及有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批复文件均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相应名义批复,保持既有政策不变,由贵州省能源局代章。
2.明确尚未批复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煤矿的处置意见。
(1)对已受理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各有关单位按兼并重组既有政策继续办理此类煤矿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2)对未上报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
对拟保留煤矿:依企业申请,经煤矿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意见,提请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同意后按程序报批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对拟关闭煤矿:经煤矿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意见(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还须省国资委出具意见),提请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一是通过兼并重组关闭退出;二是按黔府发〔2017〕9号文件精神依法关闭退出;三是依企业申请直接关闭退出。
3.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原则上不再受理兼并重组新增主体企业公示,但支持主体企业通过再兼并再重组做大做强煤炭企业集团,- 2 -及时受理主体企业新增煤矿或关闭煤矿公示公告。
有关单位、部门要继续办理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相关后续手续,原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既有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到期继续执行。
(1)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调整为“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上报(调整)实施方案时保留煤矿总规模不超过参与重组煤矿规模之和,在“保一关一”的基础上,实行减量或等量重组。
(2)对主体企业实施方案批复为保留煤矿的,需成对转入其他主体企业的可按程序办理(含取消主体),在新主体可保留原批复规模不变。
(二)主体企业公示、公告确认名单情况。
截止目前,全省共有120家过户后企业规模满足相应要求且实施方案已初审的主体企业进行了公示,公告确认了120家。
(三)主体企业实施方案批复情况。
截止目前,实施方案已上报审查的主体企业118家,已批复主体企业实施方案116家,已批保留煤矿692处,产能21144万吨/年,拟建规模35957万吨/年。
(四)主体企业采矿权转让、预留矿区范围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批复同意拟预留矿区范围煤矿441处,其中完成储量核实报告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且批复同意调整矿区范围的煤矿120处;申请采矿许可证变更(矿区范围)登记且同意颁证的44处。
- 3 -(五)兼并重组煤矿《初步设计》和联合试运转审批情况通报。
在已批保留煤矿中,有107处煤矿兼并重组后无须重新审批《初步设计》,110处煤矿已完成兼并重组《初步设计》审批;正在联合试运转煤矿14处,规模912万吨/年(其中完成兼并重组后进入联合试运转8处,规模450万吨/年)。
(六)兼并重组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情况通报。
在已批保留煤矿中,共受理兼并重组煤矿(井)《安全设施设计》129处(规模7320万吨/年),批复同意99处(规模5595万吨/年);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7处,生产能力585万吨/年。
二、会议审议事项1.原则同意暂缓关闭贵州渝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官仓煤矿,依程序撤销其关闭公告,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到2019年12月底。
2.原则同意贵州中耀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调整拟建规模,由原来的60万吨/年调整为45万吨/年,按程序办理。
3.原则同意贵州耀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桐梓县九坝镇清和煤矿在兼并重组中根据设计需要利用已关闭煤矿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4.原则同意贵州大方煤业有限公司小屯煤矿采矿权人(贵州大方煤业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对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主体企业- 4 -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二批)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6〕54号),以贵州大方煤业有限公司小屯煤矿名称办理该矿兼并重组划定(调整)矿区范围、采矿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矿区范围如涉及与建设项目重叠,省国土资源厅依据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意见中需附矿区范围坐标),办理该矿兼并重组划定(调整)矿区范围、采矿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该矿在开采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要留足安全保护煤柱,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原则同意贵州鑫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县阳长镇东联煤矿调整拟建规模,由原来的45万吨/年调整为30万吨/年。
三、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审议事项(一)经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对省能源局提请会议审议的6处煤矿初步(方案)设计进行审批;对应关闭煤矿尚未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必须按承诺时限完成注销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主体企业将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贵州元和天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镇市明锦煤矿(综采,60万吨/年);2.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山脚树南井区(综采,45万吨/年);3.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城关镇兴阳煤矿(综采,45万吨/年);4.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综采,30- 5 -万吨/年);5.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黔西县花溪乡大沟煤矿(综采,60万吨/年);6.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凤山乡渣坪煤矿(综采,45万吨/年)。
(二)经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对省能源局提请会议的3处煤矿进行联合试运转:1.贵州省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一号井(综采,设计规模60万吨/年);2.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盘州市大山镇小河边煤矿(综采,设计规模45万吨/年);3.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林煤矿(综采,设计规模90万吨/年);4.贵州华隆煤业有限公司六枝黑塘矿区化乐煤矿(一期)(综采,设计规模90万吨/年)。
(三)经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对省能源局提请会议审议的1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进行审查确认:1.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化觉乡永晟煤矿(由60万吨/年核定为90万吨/年,低瓦斯矿井)。
(四)经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对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提请会议的9处煤矿或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批复,具体如下:1.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织金县以那镇彭家湾煤- 6 -矿(兼并重组,60万吨/年;突出矿井)。
2.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文县六广镇三利煤矿(兼并重组,45万吨/年;低瓦斯矿井,按突出设计矿井)。
3.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吉盛煤矿(兼并重组,45万吨/年;突出矿井)。
4.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窑乡杉树林煤矿(兼并重组,45万吨/年;突出矿井)。
5.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大方县绿塘乡新发煤矿(兼并重组,45万吨/年;高瓦斯矿井,按突出设计矿井)。
6.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金沙县高坪乡大运煤矿(设计变更,90万吨/年;突出矿井)。
7.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火烧铺煤矿银河井区(设计变更,60万吨/年;突出矿井)。
8.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宏顺发煤矿(兼并重组,60万吨/年;突出矿井)。
9.黔西县鑫晟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谷里煤矿(设计变更,90万吨/年;突出矿井)。
(五)经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对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提请会议的37处煤矿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延期,具体如下:1.纳雍县鸿腾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重新申办,30万吨/年,高瓦斯矿井)。
- 7 -2.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织金县三塘镇四季春煤矿(延期,45万吨/年,突出矿井)。
3.织金县城关镇西湖沟沟寨煤矿(直接延期,30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4.贵州天伦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水城县勺米乡关门山煤矿(重新申办,15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
5.贵州久泰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红果煤矿(直接延期,45万吨/年,突出矿井)。
6.贵州久泰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红果镇苞谷山煤矿(直接延期,45万吨/年,突出矿井)。
7.贵州毕节百矿大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城县玉舍乡中寨煤矿(延期,15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
8.安顺盘龙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延期)。
9.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延期)。
10.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延期)。
11.贵州广盛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延期)。
12.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延期)。
13.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仁怀市五马镇富康煤矿(直接延期,15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
14.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七星关区燕子口镇宝黔煤矿(延期,15万吨/年,低瓦斯矿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 8 -15.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牛场镇小河口煤矿(延期,45万吨/年,突出矿井;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3年)。
16.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方县东关乡宏富德煤矿(直接延期,30万吨/年,低瓦斯矿井;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
17.贵州天伦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水城县阿戛乡吉源煤矿(延期,30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18.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化乐乡朝阳煤矿(直接延期,30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19.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延期;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3年)。
20.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延期;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3年)。
21.贵州青利集团公司荔波县青利平寨煤矿(重新申办,15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2.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普定县鸡场坡乡普盛煤矿(延期,15万吨/年,高瓦斯矿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3.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延期;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3年)。
24.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重新申办,15万吨/年,低瓦斯矿井;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25.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泮水镇胜利煤矿(延期,15万吨/年,突出矿井;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