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

〔2018〕第1次总第1次

2018年5月28日,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应伟在省能源局3楼会议室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了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提请会审的相关事宜,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通报事项

(一)明确兼并重组有关政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煤矿企

- 1 -

业兼并重组及转型升级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1.兼并重组煤矿有关议事协调职责。将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和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责全部并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后,对涉及有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批复文件均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相应名义批复,保持既有政策不变,由贵州省能源局代章。

2.明确尚未批复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煤矿的处置意见。

(1)对已受理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各有关单位按兼并重组既有政策继续办理此类煤矿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2)对未上报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煤矿。对拟保留煤矿:依企业申请,经煤矿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意见,提请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同意后按程序报批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对拟关闭煤矿:经煤矿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意见(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还须省国资委出具意见),提请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一是通过兼并重组关闭退出;二是按黔府发〔2017〕9号文件精神依法关闭退出;三是依企业申请直接关闭退出。

3.继续办理后续手续。原则上不再受理兼并重组新增主体企业公示,但支持主体企业通过再兼并再重组做大做强煤炭企业集团,

- 2 -

及时受理主体企业新增煤矿或关闭煤矿公示公告。有关单位、部门要继续办理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相关后续手续,原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既有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到期继续执行。

(1)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调整为“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上报(调整)实施方案时保留煤矿总规模不超过参与重组煤矿规模之和,在“保一关一”的基础上,实行减量或等量重组。

(2)对主体企业实施方案批复为保留煤矿的,需成对转入其他主体企业的可按程序办理(含取消主体),在新主体可保留原批复规模不变。

(二)主体企业公示、公告确认名单情况。

截止目前,全省共有120家过户后企业规模满足相应要求且实施方案已初审的主体企业进行了公示,公告确认了120家。

(三)主体企业实施方案批复情况。

截止目前,实施方案已上报审查的主体企业118家,已批复主体企业实施方案116家,已批保留煤矿692处,产能21144万吨/年,拟建规模35957万吨/年。

(四)主体企业采矿权转让、预留矿区范围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批复同意拟预留矿区范围煤矿441处,其中完成储量核实报告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且批复同意调整矿区范围的煤矿120处;申请采矿许可证变更(矿区范围)登记且同意颁证的44处。

- 3 -

(五)兼并重组煤矿《初步设计》和联合试运转审批情况通报。

在已批保留煤矿中,有107处煤矿兼并重组后无须重新审批《初步设计》,110处煤矿已完成兼并重组《初步设计》审批;正在联合试运转煤矿14处,规模912万吨/年(其中完成兼并重组后进入联合试运转8处,规模450万吨/年)。

(六)兼并重组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情况通报。

在已批保留煤矿中,共受理兼并重组煤矿(井)《安全设施设计》129处(规模7320万吨/年),批复同意99处(规模5595万吨/年);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7处,生产能力585万吨/年。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原则同意暂缓关闭贵州渝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县官仓煤矿,依程序撤销其关闭公告,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到2019年12月底。

2.原则同意贵州中耀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补郎乡江城煤矿调整拟建规模,由原来的60万吨/年调整为45万吨/年,按程序办理。

3.原则同意贵州耀辉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桐梓县九坝镇清和煤矿在兼并重组中根据设计需要利用已关闭煤矿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4.原则同意贵州大方煤业有限公司小屯煤矿采矿权人(贵州大方煤业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对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主体企业

- 4 -

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二批)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6〕54号),以贵州大方煤业有限公司小屯煤矿名称办理该矿兼并重组划定(调整)矿区范围、采矿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矿区范围如涉及与建设项目重叠,省国土资源厅依据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意见中需附矿区范围坐标),办理该矿兼并重组划定(调整)矿区范围、采矿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该矿在开采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要留足安全保护煤柱,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原则同意贵州鑫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县阳长镇东联煤矿调整拟建规模,由原来的45万吨/年调整为30万吨/年。

三、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审议事项

(一)经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对省能源局提请会议审议的6处煤矿初步(方案)设计进行审批;对应关闭煤矿尚未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必须按承诺时限完成注销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主体企业将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贵州元和天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镇市明锦煤矿(综采,60万吨/年);

2.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山脚树南井区(综采,45万吨/年);

3.山东能源集团贵州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城关镇兴阳煤矿(综采,45万吨/年);

4.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综采,30

- 5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