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渎职犯罪的特点有预防
浅析渎职犯罪的预防
此 具 有不 同于 一般 刑 事犯 罪 的特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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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隋况下 是 一致 的 。渎职 案 件 大 多是行 为 人 因徇私 情 ,应 原 案 当
事 人 的 请 求 而 实 施 犯 罪 的 , 双 方
专 业 性 和 智 能 性
《 法 》 九章 “ 职 罪 ” 刑 第 渎 中规 定 的罪 名 多达 几十 种 ,涉 及 公检
渎 职 犯 罪 的主 要 特 征
渎职犯罪主体 是特定 的 , 其 行 为 具 有 职 务 性 。 这 类 犯 罪 也 因
律 和 政 策 的空子 ,犯 罪 手段 呈 现
出 很 强 的智 能 性 特 征 。
— —
相 关性 和 一 致 性
渎 职 案 件 往 往 都 有 与 之 相 关 的 原 案 , 而 且 渎 职 案 件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和 原 案 当 事 人 间 的 利 益 在 多
隐 蔽 性 和 欺 骗 性
渎 职 犯 罪 通 常 隐 藏 在 职 务 行 为 背 后 , 际 上是 一 种 “ 弊 ” 实 作 行 为 。比如 , 私 舞 弊 就 往 往 和 职 务 徇 行 为 紧 密 地 交 织 在 一 起 , 一 般 人 很 难 发 现 。而 且 , 私 舞 弊 在 一 般 徇
犯 罪 前 往 往 已经订 立 攻 守 同盟 , 即使 被 发现 ,也 容 易伪 装成 正 当
则 势 必危 及 另一 方 。这 类案 件 一 般 难发 现 、难 突破 。即 使有 人 举
诸 多行 业和 部 门 。这 些 行业 的 - I -
圈 RS0- D 11 J20 1
研 究与探 索
一
浅析我国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终稿)
浅析我国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年级2011级姓名袁静专业法学指导教师刘耀彬2011年11月1日摘要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的社会腐败现象,它直接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破坏法律统一实施,毒化社会风气,危害极大,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同时也是亟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特点以及对预防的构想,其特点表现为:犯罪领域广泛化;犯罪群体化;作案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犯罪跨区域化、国际化。
针对这些特点,本文提出了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体系;强化监督机制,注重权力制约;增强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科技含量;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力争反腐国际化等对策,以期能为我国当前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工作提供些许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职务犯罪危害特点预防对策SummaryThe duty crime is the most serious social corruption, it directly violated state organs of normal management activities and office staff honest behavior, damage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and countries, affect social stabi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breaking the law implemented uniformly, spoil social atmosphere, great harm, has become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socialist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in studying deeply, but also needs to solve the key problems.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urrent characteristics of duty crime and to prevent the idea, its characteristic: crime areas, Crime groups; Means diversification, intelligent, Cross regional and international crime. According to these characteristics, this paper presents a perfect legal system and prevent position crime,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pay attention to the power restriction, Strengthen and prevent position crime technology content, Learning experience abroad, strive for anti-corruption internationaliz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such as the current prevent and punish crimes to provide some useful work of reference and.Keywords:Jobbery crime harm features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引言众所周知,职务犯罪是社会腐败现象的极端表现,该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破坏法律统一实施,毒化社会风气,危害极大,已成为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浅论渎职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浅论渎职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摘要】渎职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渎职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不当利益诱惑、权力滥用和制度漏洞等因素。
为预防渎职犯罪,应加强监督与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培养广泛的廉洁意识。
只有通过多方面措施的综合施策,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渎职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关键词】渎职犯罪、原因分析、不当利益诱惑、权力滥用、制度漏洞、预防措施、监督与惩处机制、管理制度、廉洁意识1. 引言1.1 介绍渎职犯罪概念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其职权、地位或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渎职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权益。
渎职犯罪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它不仅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损害国家的法律权威,更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渎职犯罪行为,同时加强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培养公民的廉洁意识,共同努力实现清廉政府和廉洁社会的目标。
1.2 渎职犯罪的危害性渎职犯罪的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
渎职犯罪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财政损失,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渎职犯罪会破坏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影响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渎职犯罪会损害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加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稳定因素。
渎职犯罪还会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加剧社会撕裂和对立。
渎职犯罪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2. 正文2.1 渎职犯罪的原因分析渎职犯罪是一种违反职务,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的犯罪行为。
其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不正当的利益诱惑是渎职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行政人员在职务上有权力分配、决策,往往受到外界的利益诱惑,通过行贿受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渎职犯罪的发生。
渎职犯罪预防讲座
渎职犯罪预防讲座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渎职犯罪是一个严重且不容忽视的问题。
它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还对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渎职犯罪的相关问题,以及如何有效地预防它的发生。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渎职犯罪。
渎职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比如说,某个负责审批工程项目的官员,因为收受了贿赂,违规批准了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导致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这就是典型的渎职犯罪行为。
那么,渎职犯罪为什么会发生呢?这背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个人的道德和职业操守缺失是重要因素。
有些公职人员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了个人私利而不惜损害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完善。
如果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就容易被滥用,从而为渎职犯罪提供了土壤。
此外,工作压力大、待遇不合理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一些公职人员产生消极情绪,从而在工作中敷衍了事,甚至走上渎职犯罪的道路。
那么,如何预防渎职犯罪呢?这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
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是关键。
要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谋取私利。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让他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完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至关重要。
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
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如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公职人员不敢、不能、不想渎职犯罪。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公职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对于那些工作不力、存在渎职行为的人员,要进行严肃的处理。
浅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防治(一)
浅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防治(一)论文摘要从目前结案的案件来看,职务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犯的职务越来越高,二是利用职务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三是涉案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越来越多,引渡回来的人员极少。
2003年检查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562件,涉及43490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2761件,涉及2612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
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
由此来看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认为职务犯罪的原因有一是经济方面的原因,二是思想方面的原因,三是体制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原因。
特点是一、国家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社会危害性极大,二、行业特性显著。
在职务犯罪的防治方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深化改革、完善干部制度建设;加强反腐机制建设、廉洁自律要从小事做起;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严惩行贿者。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权法制腐败监督机制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职务”是“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因此,“职务”的前提是先有一定的“职位”,由该职位确定其所应有的职权和义务。
“职务”是职权和职责的统一,一个人具有某种职务,表明他既拥有处理一定事务的权力,又必须履行处理一定事务的职责,也就是要求他必须恪尽职守,既不能滥用权力,也不能不履行职责。
对于职务而言,职权与职责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与国家职能联系在一起的“职务”,其本质特征是“公务性”,即代表统治者从事国家管理职责。
因此,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浅述职务犯罪的特点与预防对策
浅述职务犯罪的特点与预防对策[摘要]职务犯罪,是指从事具有公务性质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国家规范公务人员行为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同时,我国职务犯罪率也呈逐渐上升趋势,如何从源头上对职务犯罪加以遏止,这是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重心。
针对当前社会发展形势,我们可以从思想、监督机制、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干部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加以预防,减少和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建设高效、廉洁的国家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点;预防一、何谓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又称职务上的犯罪)分为广义的职务犯罪和狭义的职务犯罪。
广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或给国家及其单位造成损失,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具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二、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纵观近几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国家高层领导人的腐败丑闻越来越多。
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的职位越来越高。
随着全国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被查处、被曝光。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二)涉嫌职务犯罪的群体化、集团化趋势愈加明显。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具有群体性、集团性的特点。
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件所涉及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达259人。
在一些案件中,夫妻、子女等同庭受审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涉嫌职务犯罪的“权色交易”比例增加。
在已查处的一些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不正当两性关系,包养情妇等现象普遍存在。
如何预防渎职犯罪
如何预防渎职犯罪引言渎职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权力违法行为,导致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受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社会中,渎职犯罪的数量和影响逐渐增加,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预防渎职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用的方法和策略,帮助人们提前预防渎职犯罪的发生。
了解渎职犯罪的特征和形式在预防渎职犯罪之前,了解渎职犯罪的特征和形式十分必要。
渎职犯罪的具体形式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
这些行为通常以个人或组织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了解这些特征和形式,有助于人们提高对渎职犯罪的警惕性。
加强人员选拔和培训渎职犯罪通常发生在公职人员身上,因此加强人员选拔和培训是预防渎职犯罪的关键步骤之一。
在选拔公职人员时,应严格把关,确保其品德良好、廉洁自律,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对于已经上岗的公职人员,应提供持续的培训机会,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强化责任担当和法律意识。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于预防渎职犯罪至关重要。
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机制,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他们通过舆论监督和举报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现和揭露渎职犯罪行为。
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是预防渎职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针对廉洁公职人员,应加大激励力度,提高待遇和福利,让廉洁成为一种价值诉求。
而对于发生渎职犯罪的公职人员,应严格追责,依法追究责任,从而形成震慑作用,减少渎职犯罪的发生。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也是预防渎职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让公众了解渎职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增强人们对渎职犯罪的抵触情绪和警惕性。
同时,宣传和教育活动还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重视廉政建设,从根源上预防渎职犯罪的发生。
浅析看守所监管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浅析看守所监管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第一篇:浅析看守所监管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浅析看守所监管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措施据我省检察院监所部门的数据统计,目前对全省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已立案侦查16件1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件数和人数均有一定下降。
从发案部门看,监狱系统7件8人,看守所系统9件9人,劳教系统1件1人;从犯罪类型看,涉嫌受贿罪9件9人,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3件3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1件3人,涉嫌行贿罪2件2人,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1件1人。
其中看守所作为重要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但承担着羁押监管任务,同时对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看守所职务犯罪危害巨大,引起社会舆论关注,损害司法机关执法形象。
因此加强对看守所职务犯罪的调研和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一、看守所职务犯罪的特点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犯罪的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而看守所职务犯罪主要指在看守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的刑事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进行的犯罪活动,其作为职务犯罪的一种微观表现形式,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一)犯罪主体的特定性在我国,看守所职务犯罪主要指公安局下辖看守所人民警察的犯罪行为。
通过大量看守所职务犯罪的案件查处,可以发现看守所职务犯罪的与看守所民警的监管身份密切相关,正是由于犯罪人具有警察身份,其犯罪表现出明显的身份特征,作为看守所监管民警,其特殊身份使其从事犯罪有明显的职业化倾向。
因此,在研究看守所犯罪问题时,要从治理的实质内涵出发,从整个民警队伍,改变民警形象的角度看,注重警察违法犯罪的职务化倾向则显得尤为重要。
(二)犯罪形式具有隐蔽性看守所职务犯罪是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过程中的执法活动中发生的,看守所本身是一个壁垒森严,对外界曝光的几率非常的小,不利于为外界监督,看守所的这一封闭性特点决定了看守所职务犯罪不易被人们所察觉,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浅析渎职型职务犯罪的预防
使的职责 漠不关心 ,怠于行 使,表现 出对权 力的滥 用性和亵渎性。 2 、客观结果的潜在危害性 。其客观危害 不仅表现 为犯罪行 为所 引起 的犯罪结 果 ,还 具有更 为严重 的潜 在危害 性。这类犯 罪不仅 降低 了行政执 法的效率 ,破坏 了政府 行为 的 合法性 和有效性 基础 ,而 且在相 当程 度上造 成人 民群众情 绪不顺 ,官 民埘立 、社会与 同 家之 间的冲 突加剧 ,影响 了政府 的公信 力,
一
玩忽职守型违法犯罪行为 。
三 、渎职型职务犯 罪的原因
渎 职 型 职 务 犯 罪 原 因 复 杂 , 既有 思 想 根 源 , 也 有 社 会 根源 ,既 有 主 观 上 的 原 因 ,也 有制度机制等客观原 因,主要有 以 下几方面 : 1 、 界观缺化 ,特权思想严重 。中国经 历 了几干年 封建文化洗 礼 , “ … 人 丌 官 ,仙 及鸡 犬 ”的宗族观念和特 权思想 根深蒂 固。 在这种 思想 的支配 下,一些 围家机关工作人 员把人 民赋 予的权力 当作个人谋 私的筹码和 便利条件 ,超越法律职 权 ,实 施徇私枉法 、 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 。 2 、求利心理严 重,作风轻浮 。 一 些国家 机关工作人 员宗旨意识淡化 ,趋利心理严重 , 他们 利用手 中职 权大搞权 钱交易 ,谋 私利 、 徇私 情 。当公共权力受 剑不正 当利 益的侵蚀 时,往往实施 徇私舞弊 型犯罪 ,使 公其权力 蜕变 成腐败 的工具,成为不正当利 益的附庸 。 3 、权 力运行 监督制约不力。 “ 从权力逻 辑来看 ,行 政执法 部门人员 一般具有一 定的 自由裁量 权 ,可 以根据 围家法 律法规和 部 门 规章制度 或行政要 求对具体 事务进行 自由裁 量 ,这就 为权力 的 ‘ 衍生现 象 ’提供 了 一个 广 阔空间,也 为行 政执法部 门人员利 用职务 便利谋 取不正 当利益提供 了机会 。根 据权力 规律 ,权 力本 身具有腐蚀性 , 当权力 不受监 督和制约 时,腐败便会滋 生蔓延 开来 。”② 4 、法规滞后 ,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 目
浅析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特点与对策
浅析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特点与对策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其权力干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类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的特点是:时间局限性短、行为相对隐蔽、反映不明显、影响范围不明确,因此具有一定的难以查证和打击的特点。
针对这些特点,我们应当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来防范和打击这类犯罪。
首先,加强监管是预防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关键。
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和反贪污监管机制,实现对公职人员的全方位、全周期监管。
加强反腐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腐败的认识和反对腐败的意识,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
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重要手段。
国家应该针对此类犯罪行为,制定更加具体细致的法律法规,明确行为标准和处罚力度,更好地抵制和打击这类犯罪。
第三,在公职人员招录、任命、晋升、调配、奖惩、任免等方面,应该更加注重人才选拔的公正和透明性,建立健全人事考核体系和监督机制,取消或减少任情用人和出现一些不正之风。
第四,加强守正创新内部管理也是防范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的关键。
必须加强内部监管,严格管理制度,遏制腐败现象在发生之前,制定更科学、更严格、更有力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
总的来说,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给社会和人民带来的危害非常大,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范和打击措施来预防和打击这类犯罪。
唯有坚持不懈地加强监管,完善法律规定,推进人事制度和监督机制等措施,更好地保障公平正义,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我们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防范和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
一、加强反腐败市场化监管。
腐败行为不仅是公职人员的问题,也是企业和市场的问题。
只有成立一个合法的、有效的反腐败调查机构,并通过加强反腐败市场化监管来防范和打击腐败行为,才能实现反腐败行动的成功。
二、加强对公职人员相关职业道德教育。
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道德约束,并在培养新一代公职人员的过程中加强道德素质的培养。
司法实践浅析当前渎职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
司法实践浅析当前渎职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近年来,渎职犯罪的案件发案率显著上升,而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本文以Z省L市2010—2012年查办的渎职犯罪案件为例,通过分析渎职犯罪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发案原因等问题,提出防治渎职侵权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渎职犯罪;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发案原因;预防对策一、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基本情况2010—2012年,L市共查渎职侵权案件86件117人,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23.6%。
通过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18.63万元。
(一)案件所涉行业主要案发系统(行业)包括:林业系统,公安系统,交通系统,国土系统,基层政府,其他涉案系统还包括建设、教育、安监、人力社保、医疗、水利、国税、电力、农业等。
(二)涉案罪名情况共涉及8种犯罪,其中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案件最多,分别占渎职犯罪案件的33.7%件和24.4%。
其他还涉及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以及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近三年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783.18万元,平均每件案件造成损失达32.36万元,为贪污贿赂案件的2倍多。
(四)被查处人员身份在被查处的人员中,单位“一把手”占8.5%,副职占8.5%,中层干部占39.4%人,普通干部职工占43.6%。
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不高,普通干部犯罪现象比较明显。
(五)被查处人员职级副处级干部占被查处人数的5.1%、科级占41.9%(其中正科占25.6%,副科占16.2%);、科员及无职级人员占53%。
(六)被查处人员年龄从查办的案件情况来看,41-50岁的年龄段发案率最高,占被查处人数的47%、31-40岁占18.8%、51-60岁占18.8%、21-30岁占14.9%、60岁以上的为2%。
(七)案件处理结果从目前已经生效的判决来看,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占8%、5-10年有期徒刑占4%、5年以下有期徒刑占27%、缓刑占14%,免于刑事处分占47%。
浅谈当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预防措施
浅谈当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预防措施作者:李洪哲来源:《活力》2009年第15期近几年来,我们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大了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同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但我们还应该看到: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中并没有很好地遏止职务犯罪的蔓延,甚至出现了“越打越多”的态势:在数量上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职务犯罪越来越高,主体越来越广泛,手段越来越复杂,串案、窝案越来越严重。
这种现象已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在此我们有必要作深入细致的研究,拿出相应的对策,以达到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进一步蔓延。
一、当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一)犯罪主体的自我保护功能不断增强。
职务犯罪是一種特定身份犯罪,是公共权力异化为私人权力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种主体的特定性带来了犯罪分子的“自我保护”功能。
犯罪前他们打着“公平”、“合法”执行职务的身份合理、合法进行,理所当然的不易受到阻碍;犯罪过程中他们实施的是以权谋利、将公权暗化为私权,可以骗取领导和同行的支持;犯罪后他们往往利用职权地位所形成的影响,公开或秘密地对抗司法机关的侦破活动,利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进行开脱罪责,无形中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追诉难度。
(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易显露。
职务犯罪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内部实施的,其侵犯的对象又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共财产,一般不是以公民个人利益为直接侵害对象。
因此,别人既不容易了解贪污者的职务内幕,又不容易与之发生直接的利益冲突,故不易被察觉和揭露。
(三)作案手段智能化程度高、隐蔽性强。
职务犯罪主体一般文化水平较高,阅历较为丰富,对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情况熟悉,深知本行业管理制度和机制中的漏洞,以权谋私的行为方式越来越隐蔽,规避法律的手段越来越狡猾。
有的一边大肆收受贿赂,一边把自己装扮成廉洁奉公的正人君子,骗取了领导和群众的信任。
有的为避免受贿过滥、人多嘴杂而留下后患,便尽量减少受贿次数,对一些不够斤两的薄礼不屑一顾,拒之门外;而对大额礼金、名贵物品、古董字画则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浅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作者:季明洋,赵慧来源:《学理论·下》2011年第08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务犯罪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这些违法犯罪越来越引起我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它不仅干扰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更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重视和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研究,对于认真贯彻落实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顺利进行都是有特别重要意义。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利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利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
一、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1职务犯罪分子具有贪婪性,大案要案急剧增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职务犯罪分子中,有的追求的是要在既得到利益的基础上巩固扩大自己的各种特权,企图利用一切机会和条件去“发大财”,并为此不惜冒各种风险,有的竟然不择手段,不顾后果,追求金钱、享乐的欲望日益膨胀,过去贪污数万元才成为大案,而现在贪污受贿动辄上万元、几十万、甚至数百万的大案屡屡出现。
犯罪行为越来越严重,大案要案呈上升之势。
2.职务犯罪现象影响广泛性一般情况下,职务犯罪现象只发生在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和极少数基层组织中,而目前社会出现的职务犯罪现象涉及面很广,甚至在执法监督部门中也较多发生。
像陈希同、王宝森等高层落马的案例,已经家喻户晓。
据了解,笔者所在基层检察机关去年查处××村的村官,参与私分公款32万元,受贿2万元,还查处了××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土地专项资金25万元。
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作者:胡燕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25期一、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含义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利用或违背职权,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秩序或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触犯刑律而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总称。
二、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特点第一,从犯罪构成上看,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即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的利益,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两大类渎职行为:一是玩忽职守行为,二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案件线索大量存在,但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
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细化了立案标准。
但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不多,不知道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知道往哪儿举报。
同时,行政执法人员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反侦查能力,犯罪手段具有显著的智能性特点,案件线索难于发现。
第三,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中玩忽职守类的犯罪较为明显,而徇私舞弊类犯罪则较为隐蔽。
玩忽职守类渎职犯罪通常表现为工作中马虎草率、粗心大意,不认真、正确地做好本职工作,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这类犯罪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较为明显,容易查处。
而徇私舞弊类渎职犯罪主观上具有徇私的动机,客观上手段具有欺骗性、隐蔽性,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且达到了立案标准所要求的结果,但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则较为隐蔽,不易查处。
第四,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容易与工作中的习惯做法、工作失误相混淆,较难认定。
渎职犯罪都与职务行为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犯罪更是与行政法规、条例和行政机关的实际工作程序密切联系,因此,在此类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往往辩解自己的行为是工作中的习惯做法,是因为单位制度不健全,不承认自己有罪,或者承认自己有做错的地方,但仅是工作失误而已。
浅谈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浅谈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基层检察院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预防职务犯罪是基层检察院的基本任务之一。
本文将以探讨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主题。
通过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介绍预防工作的重点和策略。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职务犯罪是指担任某一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地位、职责或者便利条件,为争取个人、组织或者其他人的利益,违法犯罪的行为。
职务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权力滥用:职务犯罪者通过滥用职权,为其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侵犯了公共权益和社会利益。
2. 内外勾结:职务犯罪常常伴随着内外勾结的情况,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相互串通,共同从事犯罪活动。
3. 隐蔽性高:由于职务犯罪者对内部的信息具有优势,犯罪行为常常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以被发现和揭露。
基于职务犯罪的特点,基层检察院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和策略1.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稳定干部队伍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基层检察院应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此外,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评估,强化岗位责任感,能够及时识别和预警潜在的职务犯罪行为。
2.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基层检察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过加强对案件受理、审查、办理过程的监督,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加强对重大案件、高风险职位的监督,提高发现职务犯罪行为的能力。
3. 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对预防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基层检察院应加强对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理论学习,确保执法司法过程合法、公正。
注重规范办案流程,建立完善的证据保全制度和案件审查制度,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多方合力。
基层检察院应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特别是与纪委、监察委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和打击的合力。
浅析职务犯罪发生的特征、原因和预防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发生的特征、原因和预防对策一、职务犯罪概说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从这一定义出发,可以看出职务犯罪在构成上有两个基本特征:(一)主体的特定性即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公职人员。
(二)行为的渎职性根据渎职行为的具体特点,可将职务犯罪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贪利性职务犯罪。
即行为人利用职权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等。
二是擅权性职务犯罪。
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如报复陷害罪、刑讯逼供罪等。
三是失职性职务犯罪。
即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一)存在的普遍性首先是涉及的行业广,几乎各行各业、各条战线,都存在职务犯罪。
再次是涉及的人员广,其中有一般国家人员,还有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国家人员,甚至有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如北京市海淀区域建一公司发生的特大贪污案件,涉及案犯37名,其中有党员、干部、材料员、保管员,也有个体户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
(二)极其隐蔽性犯罪被查处之前,在相当数量的腐败分子头上,除了大大小小的乌纱之外,还冠有或大或小的的诸如“先进”、“劳模”、“委员”、“代表”、“优秀企业家”、“模范领导者”等一系列光环和桂冠。
接受贿赂时,不留破绽,一对一现象十分普遍,如邮局汇款不收、第三者在场不收、东西无发票不收等。
(三)巨大的腐蚀性这方面的特性突出表现在贿赂犯罪中。
行贿受贿不仅是一种独立的职务犯罪,而且成为其他个别罪犯的“窍门砖”和“买路钱”。
一些行贿人奉行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哲学,相信“贿赂是把金钥匙,什么门子都能打开”。
从而使各种犯罪相互交错、相互牵连、交叉感染,在同一张温床上滋生多人犯罪、多种犯罪。
浅谈职务犯罪的预防
浅谈职务犯罪的预防自古以来,贪污腐败似乎都是百姓对官员的第一印象。
而正所谓,民为国之根本,一个国家要想能够稳健发展,必须要得民心。
因此,在治理贪污腐败方面,国家也是耗费了很大的心力。
而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院管辖的重要案件类型之一,随着网络信息化的传播能力增强,职务犯罪案件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在扩大,作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对职务犯罪问题的研究也成为重要课题。
标签:职务犯罪;意义;预防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职务犯罪是由具有公权力的人员滥用权力,通过欺骗或隐蔽的方式,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行为,使犯罪更容易得逞,也会对犯罪行为人的心理有助长的作用。
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职务犯罪有增多的趋势,犯罪人从犯罪中获得的非法利益在数额上也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少数的高级领导干部,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经不起来自各方面物质利益的诱惑、糖衣炮弹的攻击而沦为阶下囚的事例屡见不鲜。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正在下降。
人们从八十年代对贪贿十几万感到忧虑和震惊到现在对贪贿百万、千万竟变得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这种麻木无奈的心理的背后潜伏着一种危机,这种心态的滋生和蔓延的不断增长,将造成人心向背,将危及国家政权的稳固和党的兴旺。
一、职务犯罪预防的重大意义首先,预防职务犯罪是减少职务犯罪的有效手段,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政治、经济领域的改革也正在进行,这一转型过程中公权力的参与涉及很多利益问题,但是却没有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对公权力形成制约监督。
同时具体的职务犯罪也存在着偶然性。
因为人的犯罪并不是天生的,所有的犯罪都与个人经历、心理调整不利或者后天社会不良环境等诸多因素有关,是可以通过预防的手段、措施加以影响和抑制,阻止犯罪的产生。
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1
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去年以来,达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预防渎职犯罪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渎职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人民群众对渎职犯罪深恶痛绝,在新形势下也为我们检察工作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高的目标,更高的希望。
因此查办和预防渎职犯罪刻不容缓。
为更进一步推动预防渎职侵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大预防力度。
近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深入基层院开展预防调研,并结合查办部分案件,特别是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和司法领域的渎职犯罪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对渎职案件中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存在的问题原因,特点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渎职犯罪现状分析达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自2006年以来先后立案侦查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7件72人,其中玩忽职案37件48人,占立案的66%;滥用职权11件12人,约占立案的20%;其它案件仅占14%。
而且行政执法领域;司法领域所占比例较大,约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从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占整个案件的87%,仅今年上半年玩忽职守案占立案数的90%。
为进一步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查办渎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继续开展查办贪污、贿赂等案件的同时,要加大对渎职案件的查办和预防力度,以充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国家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二、渎职犯罪的特点1、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从所查办的渎职案件情况看,渎职犯罪除了具备职务犯罪一般的社会危害性以外,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
加之执法人员担负的管理职能,还会直接导致国家巨额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
有的管理、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上千万元……甚至造成人民群众重大伤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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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渎职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不尽职责侵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类犯罪。
渎职犯罪是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其危害的严重性逐渐地增大。
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
为能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国家机关法定职能正常运转,必须对此类犯罪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
笔者仅就渎职犯罪的特点及预防谈几点看法。
一、渎职犯罪的特点
渎职犯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即国家机关人员。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国家机关的活动,必然会使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遭到破坏,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具体说来,渎职犯罪有以下两种特点:
第一、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而导致的犯罪。
其特点是:犯罪主体绝大多数是国家机关而且是掌有一定权力的工作人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严格遵守职权权限,不正确履行职责,其后果给国家集体和人民造成惨重的不可挽回的利益损害。
第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
这类犯罪的特点:多数
是司法工作人员,他们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收爱当事人的贿赂,使无辜的人受到法律追究,使有罪的人却逍遥法外,不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司法人员的形象,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二、渎职犯罪的预防
为保障国家机关法定职能正常运转,必须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渎职犯罪的发生。
笔者认为,做好预防是减少渎职犯罪的主要途径,具体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自我控制,是预防渎职犯罪的基础。
加强自制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至关重要,从司法实践看,渎职犯罪之所以呈上升的趋势,原因是:单位领导的严重官僚主义,对自已的工作极端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尤其是一些掌握实权的人物,不能自制,不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以致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资本。
因此,“就一个人而言,最重要最大的胜利就是征服自己,而最可耻的莫过于被自己的私欲征服。
”
(二)加强法制宣传,是预防渎职犯罪的关键。
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渎职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渎职犯罪的主体虽然具有一定文化层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他们中有一部分既不懂得依法办事,也不懂得依靠法律保护自己所分管的事业,在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中,不是依靠法律程序来
解决,而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手段,结果导致犯罪。
有的领导干部虽然懂法,但不善于运用法律管理各项事务,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的执法人员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带着很大的随意性,更有甚者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从社会主义法律本质上讲,法律体现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减少和预防渎职犯罪,必须加强法制宣传,使各级领导提高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增强法制观念;使其懂得自己的权力。
(三)加强社会监督,是预防渎职犯罪的保障。
社会监督是现代化社会实现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它是我国改革的一个基本内容,是减少和预防渎职犯罪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保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上明确指出:……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这段精辟的论述为预防减少渎职犯罪要强化社会监督提供了可信的理论依据。
强化社会监督功能,需要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离开社会、离开了群众,监督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因此,一切有责任感的公民,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渎职行为,都要及时行使自己的监督,尤其是要通过最便捷的舆论渠道加以抨击和制止犯罪,使渎职犯罪没有生存的土壤。
完善强化社会监督,除依靠广大的人民群众外,也需要各
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笔者认为,只要是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服务的,只要是有利于预防减少渎职犯罪的,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就应该坚决予以支持。
只有加强社会监督和完善制约机制,加大对渎职犯罪的惩罚力度,并对渎职犯罪的打击不姑息造就,不心慈手软,才能真正把那些影呼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渎职犯罪的势头刹下去。
作者单位:XX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