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配合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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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工程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工程

施工配合协议书

总包单位(全称):

分包单位(全称):

发包单位(888888888)指定

一、双方责任、权利

1、总包单位责任和权利

1.1、向分包单位提供(不少于每两层一个)相应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且用电负荷满足专业单位的要求。但接驳点以后的管道、线路、计量装置由分包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安装、拆除并承担其所发生费用;

1.2、总包单位负责修建和维护的道路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并负责管理;保持道路畅通,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1.3、向分包单位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控制墨线、控制标高;

1.4、提供现场材料、机具转堆场地;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调配权。施工场地(包括人员、材料、设备、机械、环境)的管理权。

1.5、做好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的一次性砂浆抹灰面层修补、含塞洞和塞缝安装固定工作,但该工作不影响已完成的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如因分包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后造成需二次修补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

1.6、提供分包单位使用工地现有的水平、垂直运输设施。以保证其它施工需要,不提供专业工程需要的特殊设施。

1.7、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专业工程实际进度是否满足工期总控计划及节点控制计划的意见权。

2、分包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2.1、接受并服从总包单位对专业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场地、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产品保护或照管、竣工资料的管理。协助甲方对自己施工区域的场地做好管理配合工作。

2.2、分包单位方报审的进度计划需首报总包单位,以核查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期总控计划及节点控制计划,同时,分包单位报审一份配合服务计划。

2.3、接受总包单位对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产品保护或照管的检查或监督,当总包单位提出建议时,应及时洽商及解决。

2.4、接受总包单位对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竣工资料的审核和建议,当总包单位提出建议时,应及时洽商及解决。

2.5、自行负责材料、设备、机械的照管责任,时间从材料或设备进入该仓库起,

至该本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业主管理单位止。

2.6、分包单位需配合服务工作时,提前3天以配合服务联系单的形式向总承包提出配合服务内容及要求。

2.7、因分包单位为专业资质施工单位,并为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对自身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并对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对其他单位财产及人员的损害和伤害负全部责任。

2.8防火设施、安全围护设施由专业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2.9分包单位进场时提交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应提前一周时间通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和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将劳务合同复印件盖分包单位公章,交与总包单位综合办公室留底备查;每月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2.10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为自承包工程和分承包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购买了团体意外险,并支付了保险费用,分包单位现场内所有施工人员均享有团体意外险的权力。

二、相关费用的收取

1、总包配合管理费计取方式和付款方式:

1.1按发包方与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工程合同中约定,总包配合管理费计取系数为1.5%,基数为发包方指定分包专业合同造价(最终按分包方与建设方结算价为准),由分包单位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总承包服务费共计

5054864*1.5%=75822.96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约定,总包配合管理费根据发包方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合同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次支付分包专业合同造价的

30%(75822.96*30%=22746.89),第二次支付30%(75822.96*30%=22746.89),第三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0%(75822.96*30%=30329.18)。

1.2根据厦门市行规,资料移交档案馆要通过专业档案管理咨询公司进行整理、组卷,其档案组卷费用按分包合同额占现场各家施工单位合同额总和的比例另行分摊。

1.3分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及时移交给总包单位;竣工资料由总包单位统一移交专业档案管理咨询公司的整理;费用不另计取。

1.4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开工前暂收取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风险押金10000元,在进场开工后于10日内及时支付与总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总包单位相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若分包单位有违反则相应的处罚将从安全文明施工风险金中扣除,余款在分包单位退场2天内一次性无息退回给分包单位。

四、除本协议补充外,其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配合时责任、权利和义务按总包单位与发包方在《苏宁电器厦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五、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或配合工作出现争议,首先由监

理单位协调解决。若对该裁决仍有异议,持有异议的单位可向发包方提出,但必

须执行相关裁决内容,不影响项目的建设,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持有异议单位就争议问题可再进行洽商,洽商不成功,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违反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相关规定、违反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分包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2、分包单位未按时认可配合服务内容的,总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并取得认可后,建设单位可直接认可配合服务内容,由分包单位未按时认可配合导致的损失由分

包单位承担;

3、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并影响工期总控计划的,总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并取得认可后,所延误的工期罚款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陆份,总分包双方各执叁份。协议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及财务

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

附件1: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附件1

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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