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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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验工计价管理制度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商登高速郑州境段TJ1-1项目部一、验工计价依据:开工报告、验工资料、验工计价的项目、单价与合同、工程质量合格产品、隐蔽工程经检查签认,经工程管理部数量签认和分管领导确认。

二、对业主验工计价1、季度验工计价项目部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分别填报“季度已完工程数量表”,并附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及监理签认的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经驻地监理签字后于每季度末20日12点前报项目合同部。

项目部根据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表汇总,于20日18点前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于23日前报指挥部审核。

本季度末25日18点前依据经监理单位、指挥部签认的工程数量表,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报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签认,最后报公司财务部。

2、安全生产费验工计价采用据实验工、按比例控制、总额包干的计价方式,各项目部提供发票等证实资料,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项目成本验算部汇总,按季度验工一并上报至监理单位、业主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3、总承包风险费验工计价总承包风险费采用据实验工、按比例控制、总额包干的计价方式。

各项目部每季度提供该季度,报项目成本预算部汇总,统一上报监理单位、公司审批。

4、年度验工计价项目部按当年投资计划,将实际完成的“年度已完工程数量表”表经驻地监理签认后于12月29日18时前上报项目合同部,合同部将汇总的工程数量表于12月31日12时前报监理单位,编制的“验工计价表”经监理签认后于5日前报送业主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5、末次验工计价经国家正式验收后,依据清概资料,项目成本预算部按业主规定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

项目部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全面清理、复查,报局相关部门审核后按业主和末次验工程序组织末次验工计价。

三、对项目部月份验工计价1、项目部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工程,根据分批工程量清单填报“月度已完工程数量表”,并附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及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检查批验收记录,于次月1日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审核,4日项目部根据审核的已完工程数量编制验工计价表报项目成本预算部,成本预算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财务部及物资设备部审核签字,6日返回给项目部。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工区管理的重要程序之一,是验收已完作业数量和质量,核定完成产值,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一项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工区的施工管理,正确反映工程施工进度和计算完成产值,统筹安排使用工程资金,提供工区管理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的组织管理工区成立验工计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计划合约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负责人、各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工班长。

组长、组员共同参与,共同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二、验工计价第三条验工计价的原则3.1 计量原则根据各架子队与项目部签订的承包协议所确定的施工内容和因工程需要项目部另行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现场实际完成的程度计量,不得故意隐瞒、遗漏及超前计量。

3.2 责权明晰、效率优先的原则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4.1 架子队劳务承包协议所核定的承包核算单价。

4.2 经本工区验工计价领导小组验收并复核的作业数量。

4.3 下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进度管理、安全、质量、技术、物资设备、综合治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结合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制定的工程质量检查办法、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实施程序5.1 为统一计量口径规定自当月20日至下月19日的时间段作为一个验工计价工作的统计月,年度依次累计。

5.2施工工班每月19日向相应架子队提交当前统计月内已完作业量报告;工区各架子队负责人严格按照工区管理制度及施工设计要求,据实对施工工班上报已完作业量进行审核工作(合同条款有规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5.3 每月20日,各架子队负责人将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各工班上报的已完作业数量于21日报于工区工程部、安质部负责人复核,核定作业数量无误签字后,交工区总工审核后,于24日交于计划部。

5.4当月24日~26日,计划部门根据领导审批后的作业数量进行核算计量工作,27日~28日报工区经理批复。

批复后,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经理批复的计量实施支付事宜。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梁场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铁道部、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梁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验工计价办法,合理组织施工,及时验工计价,梁场职能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梁场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梁场工经部是主管部门。

第二章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一条、组织机构梁场是验工计价的责任单位,工经部具体负责梁场对外的验工计价工作,并对梁场的验工计价成果负责。

第二条、工作职责梁场工经部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三条、验工计价依据1、梁场与项目经理部所签的承包合同及业主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清单、招投标资料。

2、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年(季)度计划或调整计划。

3、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有关验工计价规定及管理办法。

4、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

5、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6、按照施工计划安排、经监理单位签认、项目经理部审核、业主批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第四条、验工计价内容1、各期计价的工程量按经理部工程部和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量计价,验工计价资料由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工经部编制,经理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部批准进行验工计价。

2、严格按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3、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4、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1)监理项目部配造价工程师负责验工计价及合同管理工作,现场监理组积极配合,对现场完成的工程数量和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

(2)对承包人报审的验工计价资料,监理组长应及时与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核实已完工程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证明资料的完整性。

对超报的工程量要求扣除,对质量管理及质量证明资料不完善的工作内容不予验工计价。

(3)监理项目部及监理组应建立验工计价台帐。

(4)监理项目部及监理组应督促承包人严格履行承包合同,对违反承包合同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建设单位。

(5)对承包人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合同工期等违约行为,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措施,调换相关责任人或加强施工管理力量。

通过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确保工程的质量满足合同要求,计量的工程量符合施工图纸及相关要求。

(6)验工计价的依据1)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

2)施工合同及工程量清单。

3)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索赔。

4)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和合同允许的价格调整。

5)湖北省或其它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验工计价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完工程经监理工程师逐项核定数量,质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2)符合施工图数量(或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

3)经批准的变更设计、索赔费用及相关资料齐全。

(8)验工计价的程序1)承包人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填报验工计价表,同时提交工程数量计算明细表,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增减工程数量表。

(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试验检测报告等附件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已完工程数量逐项核对、确认已达到质量合格)。

2)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图数量,审核承包人已完成工程数量,并会同承包人进行现场核实。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送的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进行审核,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予以签认。

4)承包人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分别按合同内和合同外编制验工计价报监理项目部。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为了严格对下计价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及拨款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施工队伍的劳务分包验工计价以及对出租方的设备租赁(周转材料)验工计价的基本依据:1、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黄大铁路站前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与各所属劳务施工队伍已签订的劳务承包(设备、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相应的单价及合同附件;2、项目经理部现场验收的实物工程量、施工图纸及下发的施工任务书。

3、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台班数量、周转材料数量)及现场签证、收方、计算书等有关基础资料,有关费用的签证,以及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单等。

第二条验工计价程序及时间要求1、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验工计价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3、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报已完工程数量表及相关资料交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部审核。

4、项目经理部计划合同部接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数量表后2天内依据《劳务作业合同书》和有关规定,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验工计价,核实已完工程数量。

施工单位应及时派员协助进行,并为验工计价提供便利条件。

若所属施工队无故未能到场,或不及时上报已完成工程数量表等计价资料项目经理部所作验工计价结果有效,视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5、工程数量表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实验室对其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实检验确认;物资设备部、施工调度对材料消耗、机械台班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计划合同部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签认的验工计价表进行复核,报总工程师审核,报施工现场负责人签认,报项目部经理审批作为工程价款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6、月度验工计价时间要求:每月的1日-5日对各队上月完成量进行计价,此段时间内各队应将《附表一、已完工程数量表》上报项目部计划部,计划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现场验工。

计划合同部2天内根据现场验工情况编制验工计价报表报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批。

验工计价审查制度

验工计价审查制度

验工计价审查制度
1监理部按铁道部及项目管理机构现行文件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所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申报季(月)度验工报表的工程数量,确保
验工计价项目不超验,不漏验。

3.验工计价的程序
1) 施工单位统计质量合格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工程量,填
报验工计价表,同时提交计算明细表、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增减
数量表,有必要时,需提供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检查证及检验报告等。

2) 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和经项目管理机构确认的施
工图工程数量,审核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并会同施工单位进行现
场核实。

对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
量予以签认。

3) 施工单位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按照要求
编制验工计价表,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部。

4) 总监理工程师对验工计价表、工程数量表进行审核,审查无误
后签认,报项目管理机构。

4.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1) 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过批准,擅自施工的;
2) 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新增的部分工程量;
3)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或内业资料、计量不完善的;
4)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签认,施工单位自行封闭的;
5)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全的;
6) 计价工程的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与中标价款不符,且没有任何手续的。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为确保项目部建设及明确内、外部施工工班管理方式,理顺项目部与各施工工班之间的经济关系,促使工程正常、有序进展。

进一步落实责任成本管理的“纵向到底”的管理思路,从而依照施工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验工计价,特制定本办法。

验工计价是对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验收并核定其各项费用的程序。

根据合同要求,对各工班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的验收和计价,是办理工程拨款、结算的依据,是将工程实物转换成经济价值的具体体现。

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要严把验工计价关,把验工计价作为控制目标责任成本,堵塞效益流失黑洞的重要关隘。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二、对下验工计价:1、验工计价的原则。

(1)单价:项目部合理确定项目责任预算单价与工班签署施工合同进行计价。

项目部下发的批准单价作为项目部与工班签合同进行计价的上限。

合同外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提前制定合理预算价及指导价下发各工班指导施工,作为计价的唯一依据。

(2)工程数量A、合同内工程,以施工图或现场实际施工为准,由现场技术员出具实际工程量,经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联审后报总工批复,给予计价。

B、合同外工程,以项目部施工技术部下发的通知单为依据,由现场技术员出具实际工程量,经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生产副经理联审后报总工批复,给予计价。

计价时应提供相应的影像、图片等资料。

C、零星用工和零星机械台班。

按《零星用工、零星台班管理办法》办理,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内外部工班使用零用工天、零用机械台班。

对明显超量使用零用工天、零用机械台班的追究相关签认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D、拌合站计价:每月20号将使用方签字确认的混凝土数量原件及电脑打印“拌合站砼生产记录”汇总至物资设备部,经审核后送至计划合同部,计划合同部根据已核定的混凝土数量及价格进行计价。

E、变更增加工程量:对于工地发生的变更增加工程,在业主未批复前,按原设计图纸工程量进行计量,等批复后再进行补差。

项目验工计价及付款管理规定

项目验工计价及付款管理规定
3、如果发生劳务队材料消耗超标,超出设计限额部分要求物资部门出具详细资料,计划部门在计价中按120%扣除,同时对项目经理、物资部长及相关责任人各按造成损失的5%予以经济处罚。
4、工程急需用款每次拨款10000元以上的单据各部门签字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要给予项目经理和财务主管各按付款金额的5‰、2‰予以罚款。由于不执行上述办法而造成的超付工程款,给予有关责任人3%~5%的罚款并移交公司纪委追究其责任。
⑷由项目部提供给施工队使用的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风、水、电等费用,要在计价中及时扣除。
3、验工计价表填制
⑴项目计划部门根据《已完工程计价数量表》编制《验工计价表》,严格采用局集团公司统一制订表格并履行签字手续。计价表一式三份,计划部、财务部、外部劳务队(或内部作业队)各执一份。计价表由双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由计划部直接将计价表递交到财务部,同时财务部门列帐时应核对开累计价数和质保金,拒绝接受复印件计价表,全部原始计价资料存财务部入帐。
(二)、验工计价程序
验工计价严格按程序进行,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及监控职能实行双控制度。
1、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
⑴验工计价一律填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实行项目领导和业务部门共同确认、签认制度,即:测量队、工程技术员、主管工程师、总工程师、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共同确认后方可计价。
⑵变更工程按照上述要求另行单独填制《已完工程数量表》。
5、以上处罚由公司在项目执法检查、成本管理检查、竣工审计等实施过程中由检查人员填制内部处罚通知书,公司财务部统一转收。
五、 其他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由公司成本部负责解释。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计价拨款过程控制图
提供已完工程数量表
按合同数量审核
对已完工程安全质 控制总量

项目管理制度(劳务队的验工计价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劳务队的验工计价制度)

《**铁路专用线验工计价制度》**铁路专用线验工计价制度: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根据**铁路专用线目前情况,我部门对劳务队伍内部验工编制《**铁路专用线验工计价制度》,坚持按月对劳务队伍进行验工计价,每季度必须对劳务队进行彻底清算一次,并报公司工管部审核。

1、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⑴验工计价一律填制《已完工程计价数量表》(附件一),实行项目领导和业务部门共同验收、签认制度,即:工程部、机械物质部、安质部、工区长、合同预算部、财务部的各部门负责人和劳务队伍负责人以及单位领导共同确认后方可计价。

⑵为保证劳务队验工计价工程数量每季度(月)彻底清算,技术人员需做好如下工作,并要求劳务队负责人现场签字,避免劳务队今后在工程数量上与项目部产生分歧:①临时设施完工后,及时验收工程量。

②对现场临时用工以计日工计价时也由专人现场进行签认。

③土石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原地面复测签认,并对各劳务队间土石方分界面进行确定。

④桥涵基坑开挖前进行原地面复测,开挖完成后再进行测量计算挖基数量及土石比例。

⑤其它现场认为有必要签认的。

⑶劳务队工程数量现场签认将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执行,不允许出现因工程数量劳务队现场没有签认,造成劳务队与项目部分歧。

2、在劳务队伍计价中,设计内数量和变更设计数量在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时要严格区分,分别编制验工计价单。

对于业主难以批复,但又必须进行变更或改变施工方法的项目,按公司制定的内部变更程序和规定办理。

凡因自身工作失误和擅自计价造成损失,按有关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3、严格控制签证工(或台班)的数量,签证工(或台班)数量必须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合同预算部负责人签批,否则不予计价。

4、已完工程计价数量由合同预算部门提出→现场技术人员填报完成工程量(《已完工程计价数量表》)给合同预算部→合同预算部根据《已完工程计价数量表》编制《劳务队伍验工计价表》(附件二)→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工程量→工区长、安质部负责检查完成工程的质量情况,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不予验工,待整修合格后方可验工→机械物质部门明确劳务队伍材料用量,有无扣款项目→项目总工程师签署明确意见→项目经理和劳务队负责人对计价数量、材料消耗量、等共同签字确认→合同预算部门按照计价工程量和劳务队合同单价与条款对劳务队办理计价,同时应计算计价期内劳务队应耗材料、应耗水电等,并经物资、设备等部门再次核实,考核项目部对劳务队供应材料的节超,依据劳务承包合同实施奖罚。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工区管理的重要程序之一,是验收已完作业数量和质量,核定完成产值,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一项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工区的施工管理,正确反映工程施工进度和计算完成产值,统筹安排使用工程资金,提供工区管理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的组织管理工区成立验工计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计划合约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负责人、各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工班长。

组长、组员共同参与,共同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二、验工计价第三条验工计价的原则3.1 计量原则根据各架子队与项目部签订的承包协议所确定的施工内容和因工程需要项目部另行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现场实际完成的程度计量,不得故意隐瞒、遗漏及超前计量。

3.2 责权明晰、效率优先的原则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4.1 架子队劳务承包协议所核定的承包核算单价。

4.2 经本工区验工计价领导小组验收并复核的作业数量。

4.3 下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进度管理、安全、质量、技术、物资设备、综合治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结合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制定的工程质量检查办法、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实施程序5.1 为统一计量口径规定自当月20日至下月19日的时间段作为一个验工计价工作的统计月,年度依次累计。

5.2施工工班每月19日向相应架子队提交当前统计月内已完作业量报告;工区各架子队负责人严格按照工区管理制度及施工设计要求,据实对施工工班上报已完作业量进行审核工作(合同条款有规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5.3 每月20日,各架子队负责人将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各工班上报的已完作业数量于21日报于工区工程部、安质部负责人复核,核定作业数量无误签字后,交工区总工审核后,于24日交于计划部。

5.4当月24日~26日,计划部门根据领导审批后的作业数量进行核算计量工作,27日~28日报工区经理批复。

批复后,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经理批复的计量实施支付事宜。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二、验工计价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规范新建铁路成绵乐客运专线CMLZQ-2标的验工计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的利益,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成绵乐客专公司、中铁五局有关验工计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验工计价主要依据和标准1.2.1成绵乐客专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总价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

1.2.2成绵乐客专公司下发的《验工计价管理实施办法》1.2.3集团公司下发的《中铁五局工程项目红线成本预算管理制度》1.2.4成绵乐客专公司和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下达的年度或年度调整投资计划。

1.2.5施工设计图和局指审核的施工图数量。

1.2.6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变更设计及其他调整费用文件。

1.2.7经批准的开工报告;1.2.8合同约定或规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证明文件.1.2.9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1.2.10本制度适用于成绵乐客运专线CMLZQ-2标,原则上所有费用支付均要先验工计价后支付。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监督复审体制。

2.2管理机构2.2.1局指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验工计价工作,各项目部和架子队应成立相应机构:未来- 1 -组长:徐中义常务副组长:周雪飞副组长:陈国荣、李永毅、苏思念、吴国林、伍鸿鸣组员: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综合部2.2.2验工计价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工程部、安质部和物设部参与,日常工作由计划合同部具体负责。

2.3职责分工2.3.1局指挥部职责2.3.1.1根据业主的文件要求,负责按时做好验工计价,负责对业主验工和清算的各项资料收集、编制、签认和报批手续;2.3.1.2及时建立验工计价台帐和验工报表的上报备案。

每季、年末将成绵乐公司批复的验工资料报局合同部,年度及末次验工结束后,向局合同部上报年度及末次验工情况工作总结;2.3.1.3根据局项目成本承包责任状的约定,负责局内部验工计价分劈,并将分劈资料报局合同部备案;2.3.1.4对项目部内部验工计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

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及拆迁、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工期计价方式,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计价节点相对应。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一)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二)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三)铁路总公司批准的设计概算;(四)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五)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六)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七)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八)公司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九)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十)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十一)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六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范文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范文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范文验工计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验工计价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集体、个体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验收和工程计价。

三、验工计价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遵循公正、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验工计价管理。

2.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量和计价依据。

3.规范、有序原则:按照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计价,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4.信息透明原则:及时向各方公开通报工程验收和计价情况,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四、验工计价的主要内容和方法1.工程验收(1)验收前准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和工程量清单,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制定适当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验收方法:采取现场检查、质量抽检、试验验证等多种方式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结果,及时形成验收结论,并进行书面通知。

2.工程计价(1)工程量计算: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和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单价确定: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市场行情,确定适当的单价,确保计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计价方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综合造价、点评法等计价方法进行计价,确保计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计价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逐步细化计价过程,确保计价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5)计价审核:计价人员应负责对计价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验工计价管理的责任1.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应负责验工计价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计价的公正、公平。

验工计价与结算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与结算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与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验工计价与结算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量增加后技术人员与预算人员协商及时办理签证或技术核定单,作为结算凭证,签证或核定单要求详细,写清工程量和单价,避免产生争议。

二、验工计价或结算书由技术人员和预算人员共同编制,并及时与材料人员沟通。

对每季度验工,项目经理组织材料人员、技术人员、预算人员进行工、料、机分析,为编制企业定额提供依据,同时也是成本分析的重要内容。

三、每月施工计价要有封面、编制说明,每季汇总验工计价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时,要有封面、编制说明、验工计价汇总表,验工计价费用构成表。

四、项目部必须建立对业主和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台帐。

五、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验工计价上报监理公司、业主(或根据合同)。

季末下一个月15日前将本季度完成验工计价汇总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六、分包单位验工计价由分包单位上报后,项目部签认后随同业主的验工计价一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七、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业主认可后28天内,必须将结算完整资料上报监理公司、业主。

八、对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必须是在质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计量,对于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项目部不满意分包单位的工作可以拒绝计量。

九、验工计价、结算书要求全部以电脑打印,不得手写。

十、预算人员技术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预算要实事求是,不得损害企业的利益。

十一、验工计价、结算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总承包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总承包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总承包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划分 (2)第三章验工计价的依据和原则 (2)第四章验工计价规则 (4)第五章验工计价程序 (5)第六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总包部”)的验工计价行为,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使验工计价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已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包部承揽的工程项目,针对分包人进行的验工计价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模式计价及下浮比例模式计价)。

对项目业主的验工计价,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及项目业主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部门职责及本办法中写明的不受项目业主规定约束的验工计价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定义(一)项目业主:指项目的最终接收、回购人。

(二)公司: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总包部:指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总承包。

(四)项目部:指总包部为完成项目实施而设立的,承担总承包方义务与职责、行使总承包方权利的项目部。

(五)分包人: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接受其直接管理的,根据标段划分承担工区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或分包商。

(六)基础资料:指为完成验工计价、工程结算工作,项目业主、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公司要求提供或分包人主动提供的,作为有效依据的基础性资料。

(七)对上,指对项目业主;对下,指对分包人。

(八)0号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在施工图纸出具齐全的情况下,根据施工图纸和项目特点情况,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基础,重新编制的、与施工图纸一致的、更全面反映工程项目工程费用的工程量清单(含价)。

0号清单是对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偏差、错项、多项及漏项进行核查并调整,单价参考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相应的调价原则确定,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单价经申报审批后确定。

(九)项目合同价款清单:在概算下浮模式下,依据合同、初步设计相关资料(含批复的概算及编制办法)、施工图设计资料、招投标文件等,按业主要求编制的适用于中间计量的分解或组合的计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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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1.验工计价依据: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
2.验工计价采用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两阶段办理。

3.总承包风险费用和调整合同价格
1)总承包风险费用按工程总承包费用的比例,以风险包干费所包含的范围、内容,根据建设指挥部批复并已计价的变更设计,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后进行验工计价,总额控制在合同总价中风险包干费总额范围内。

2)调整合同价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中规定和费用编制办法,根据工程建设指挥部批复的数量及金额,按年度进行验工计价。

4.进度款的支付及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5.验工计价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⑴验工计价单;
⑵以工程量清单分章节编制的验工计价汇总表;
⑶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验工计价表;
⑷按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的已完工程数量核定表;
⑸建设单位已批复的变更设计汇总清单;
⑹验工计价资料以A4纸打印,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电子文本。

6.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价
⑴无计量资料;
⑵因施工缺陷而增加的工作量;
⑶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或待处理的工程;
⑷未按时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的;
⑸未按格式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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