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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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论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论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内容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具有隐蔽性、组织性、国际性、暴力性、秘密性等特征。

这些特征使得查缉毒品犯罪组织和犯人具有一定的难度。

针对毒品犯罪的原因、特征,文章探讨了毒品犯罪的侦查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秘密性;侦查难度及对策在我国,毒品犯罪是指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法规,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以及与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直接相关的破坏国家禁毒活动的行为。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毒品犯罪都采取坚决的措施,且积极参与国际禁毒活动。

涉毒犯罪严重引起防治成本增加,毒品犯罪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祸患。

笔者深入调查分析自己所在城市毒品犯罪现状、特点及原因,预测其未来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有效防治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1、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交通是逐步成为毒品集散地的重要原因。

笔者家乡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交通极为便利,这给毒品犯罪提供了滋长的温床。

2、贫困是毒品违法犯罪的助推剂。

贫困并不是吸毒、贩毒泛滥的一个充分条件,但却是一个必要条件,"穷则思变"仍是吸贩毒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3、不良文化的影响是青少年参与吸贩毒品的诱因。

亚文化因有别于主流文化而得名,多流行于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阶级和阶层中,特别容易在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低下的"下层阶级社会"的青少年中形成。

据调查,吸毒、贩毒人员中流传你看哪个穷人吸得起"等观念。

这种特殊的价值取向、生活目标和行为规则直接影响个人的行为模式、价值观念和身份认同。

所谓人以群分,据调查,90%的青少年吸食的第一口毒品来自他最好的朋友,此后不能自拔。

4、法律惩罚不力。

众所周知,人的自我保护本能会驱使大多数犯罪的人千方百计地逃避惩罚,因此,打击犯罪的力度必须达到相当的程度,才能将犯罪揭露出来并予以惩罚,从而发挥举一反三的示范效应,维护社会的秩序;但是,目前由于多方原因致使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不够。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在当今社会,毒品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们的健康。

毒品犯罪案件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也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对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和思考,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危害。

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是危害性极大,它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也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毒品的危害性非常大,它可能导致吸毒者产生严重的身体疾病,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毒品还会破坏人们的家庭关系,使得家庭陷入困境和痛苦当中。

毒品犯罪案件也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我们需要深入探讨毒品犯罪案件的原因。

毒品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一些贫困地区的人们由于生活困难,缺乏就业机会,可能会选择走上贩毒之路。

其次是心理问题的影响。

一些吸毒者可能受到心理问题的困扰,导致他们沉迷于毒品。

在一些缺乏监管的地区,毒品交易可能会得到一些地方政府的默许,这些也是导致毒品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

我们需要深入挖掘毒品犯罪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正确的解决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需要为毒品犯罪案件找出解决的办法。

首先是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

我们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打击毒品犯罪行为,提高毒品犯罪的成本,使得毒品犯罪者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其次是要加强宣传教育。

我们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们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引导人们远离毒品,使得人们对毒品的危害有更加深刻的了解。

我们还需要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加贫困地区的就业机会,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减少贩毒行为的发生。

通过这些办法,我们可以为毒品犯罪案件找出有效的解决之道。

我们需要重视毒品犯罪案件的社会影响。

毒品犯罪案件不仅破坏了人们的身心健康,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们需要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加大力度打击毒品犯罪案件。

我们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提高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让毒品犯罪者无处藏身。

浅谈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及其防治对策

浅谈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及其防治对策

由于科技 的进步 , 越来越 多的贩毒分子 利用先进的电子设备 。 并利用其他高科技设
同国际缉毒组织长期合作 , 才能真正有效 的
打击 毒品犯 罪分子 ,那就需要 多国进行周
外, 内地的贵州、 四川以及陕西 、 甘肃等地 , 也有毒品犯罪情况发生。而我国吸毒人数也 逐年递增 , 从有吸毒记录的上世纪 8 O年代 的不足 l O万人吸食 ,到 9 O年代的 5 O 余 万 人。 再到 2 0 0 1 — 2 0 1 0 年 的接近 2 0 0 万人 吸食 各种类型毒品 , 根据最新的 2 0 1 2年我国吸
且吸食种类也十分丰富。 当前我国毒 品贩运的趋势也 变得更加隐蔽性。贩毒手段也遥年更新 ,因此 当前我国治理毒 品的工作十分严峻,为了我 国人民的身心安康 ,
就必须要把禁毒 工作定为一项重要 的国策,本文主要结合 当前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提 出其治理对策 ,以期能在 一定程度上遏制毒品的走访贩运。
我国缉毒工作有着长远的提高和快速发展 。
缉毒禁毒工作是一项社会 工作 , 必须 由
全社会共 同来完成 , 因此首先要从立法上加 强对毒品犯罪 的打击 ,同时从司法层面上 , 要不断健全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 , 从源头上 打击遏制毒 品犯罪活动 , 最终杜绝毒 品在我
国的泛滥。这些方式主要有 以下几种 。
二 、当前我 国毒 品犯 罪的特 点
( 一) 毒品类 型逐年更新 我国的毒品常以鸦 片、海洛因、甲基苯 丙胺、吗啡 、大麻、可卡因这些类型为主 ,
( 四) 大力宣传毒品的危害 我 国需 要长 期不懈 的宣传吸食 毒品 的 危害 , 让我国居民都认清毒品的性质以及对
而现在最新查处的毒品 “ 精神焕发”这种人 工合成的毒 品受到吸毒人的追捧 。 这种毒 品 是通 过刺激 人体 中枢 神经来使 人 的情 绪达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毒品犯罪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

毒品犯罪不仅损害个体身心健康,破坏了家庭和谐,还会引起社会不安定因素,直接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调查毒品犯罪案件,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入手,全面把握案件本质和背后的问题,以便针对性地制定出有效、科学的对策。

首先,要明确毒品犯罪的性质和特点。

毒品犯罪是指在我国禁止生产、贩卖、运输、储存、使用毒品的情况下,实施制造、贩卖、运输、储存、使用毒品行为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生产者和社会公共财产,更危害了个人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

其次,要明确毒品犯罪行为的产生和犯罪动机。

毒品犯罪不是独立的行为,而是受到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如社会经济环境、个人价值观念等。

除此之外,毒品犯罪者也有可能因为自身生计所迫或者是沉迷毒品无法自拔等因素导致被迫或主动地进入毒品犯罪圈。

再次,要分析毒品犯罪流通渠道和特点。

毒品的流通渠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国际贩毒集团从外部向我国输送毒品;另一类是由国内犯罪团伙在境内走私和制造毒品。

这种毒品犯罪的特点是手段千奇百怪、流程复杂多样,常常以协同作战、分头行动等方式进行,检察官必须细心入微,从多个方面搜集证据,以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

最后,要针对毒品犯罪案件积极制定出科学对策。

毒品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行为,它涉及人员众多,犯罪手段、流程等极为灵活,检察官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侦查技术等,汇聚全社会所有有关毒品犯罪的信息,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信息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

综上所述,针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必须全面而深入,快速而准确。

检察官要了解毒品犯罪的各种因素和特征,对于涉及案件不容忽视,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对策来打击这种犯罪行为,以保护公民、维护社会正义和稳定。

浅析毒品犯罪

浅析毒品犯罪

浅析毒品犯罪随着中国社会的飞速发展,令人们十分关注的毒品犯罪也越来越渗透入社会的黑暗角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估计的经济与精神损失。

我国面对此类犯罪,也在不断加强打击力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给予罪犯强有力的惩罚,绝不姑息毒品犯罪。

本文将从人道、社会、法律等角度客观浅析我国的毒品犯罪。

标签:毒品犯罪;负面影响;相关刑罚;思考建议近期热播剧集《破冰行动》带我们走进了警察缉毒反腐的前线,把我们从来不曾见过想过的场景一幕幕呈现在眼前,而剧中的一起全村贩毒案件更是令大家十分吃惊,如此胆大妄为,目无法律,简直是罪不可赦。

然而,这起案件并不是虚构,是曾经真实发生在广东省某村的事件,该村支部书记为了满足贪婪欲望,带领全村百姓制贩冰毒,一夜暴富。

当然这起轰动一时的“广东第一毒村”贩毒案终是被破获。

毒情之重大、毒贩之猖獗,由此管窥一斑。

一、毒品犯罪的概念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

而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关于毒品犯罪的定罪罪名有较多种类,例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共计十一种毒品犯罪罪名。

构成这些罪名的主体大致相同,是法律上已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故意犯罪,即是明知故犯;客体与客观方面则要根据相应的罪名來规定。

二、毒品犯罪的成因近几年毒品犯罪成风,不仅有普通民众涉及,更有许多娱乐人物也卷入其中,频频爆出演员吸毒的丑闻。

而根据之前种种采访与报道,这些瘾君子之所以掉入毒品陷阱,大都因为在个人低谷时期偶然接触,享受一番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还有被人刻意引导沾染毒品,深陷泥潭。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它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如: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背景、毒品的来源和销售渠道、使用人群的特点、组织者和幕后黑手等。

因此,在进行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背景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有着纷繁复杂的背景,有的是社会上的游离人员,有的是经济犯罪罪犯,有的是前科累累的罪犯。

因此,在进行调查时,需要对这些人的身份和背景进行深入了解,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依法开展取证工作毒品犯罪案件的取证工作非常重要,必须依法开展。

在取证工作中,需要采取多种手段,如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侦查监视等,以便快速掌握案件的相关信息。

三、掌握毒品的来源和销售渠道毒品的来源和销售渠道对于案件的侦破至关重要,因为这些信息可以让我们了解到犯罪网络的组成和运作方式,为后续打击工作提供关键性的帮助。

四、了解使用人群的特点毒品使用人群的特点也是进行调查工作时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因为这些人群是毒品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犯罪网络的性质和范围。

五、打击组织者和幕后黑手毒品犯罪往往不是孤立的,背后往往有一些组织者和幕后黑手在推动犯罪活动的发展。

因此,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需要找到这些人,并采取有效的手段打击他们,以达到根治毒品犯罪的目的。

综上所述,对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需要立足于事实,科学地开展各项工作,以便全面了解犯罪的性质和范围,并依法打击犯罪活动。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当前毒品犯罪的思考与建议

对当前毒品犯罪的思考与建议

对当前毒品犯罪的思考与建议随着科技、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毒品犯罪在当前社会中备受关注。

毒品犯罪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都会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这是我们毋庸置疑的事实。

然而,对于当下的毒品犯罪,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以切实改善当前形势,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首先,应该加强对毒品犯罪的预防意识。

由于毒品犯罪的危害性极大,而且影响范围极广,所以必须严格预防和打击。

在预防方面,我们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筑牢预防毒品犯罪的防线。

对于青少年,应该进行科学的咨询教育和科普宣传,让他们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和毒品犯罪的严重性,增强防范意识。

对于容易沉迷于毒品的人群,应该加强个人和社区治理,规范各个场所的经营与管理,坚决打击毒品的制贩和传播。

其次,应该建立全面、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打击毒品犯罪中,要把握好全面、科学和合理的法律体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手段。

我们需要建立全面、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毒品犯罪的法律事项和犯罪体系,保证各种毒品犯罪行为均能够被精准维护。

同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实际的保障。

第三,应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

毒品犯罪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打击行动必须加强。

这需要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行动,在综合运用资源和技术的同时,提高各种打击手段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应该建立同时打击各种犯罪形式的综合性制度,如打击毒品犯罪的行动小组等。

第四,应该加强治疗和康复工作,为受害人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对于那些已经沉迷于毒品的人群,应该积极展开治疗和康复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多选择和支持。

同时,对于受害者的家庭和社会,应该加强关注和照顾,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与状态。

综上所述,对于当前毒品犯罪,我们需要更深入、科学的探讨和思考,制定更加实际和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才能更好的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犯罪行为带来的危害,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提高用户意识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对网络毒品犯罪的防范意识,鼓励用 户积极举报涉毒线索。
案例三:青少年涉毒犯罪的预防与教育措施
家庭教育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个课堂,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关爱 和教育,培养孩子健康的价值观和生活习惯。
学校教育
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禁毒宣传,提高青少年 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报告目的与意义
目的
本报告旨在分析毒品犯罪的成因和特 点,提出相应的惩治对策和措施,为 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意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报告对于提高全社会对毒品犯罪的认 识,推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 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 义。
02
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与惩治制度
国内法律法规对毒品犯罪的规定
宪法规定
我国宪法明确禁止毒品犯 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 康,维护社会秩序。
• 强化源头治理:现有的惩治对策主要集中在毒品流通环节,对毒品生产源头的 打击力度相对较弱。我国应加强对毒品生产源头的治理,通过摧毁制毒窝点、 抓捕制毒分子等手段,从根本上遏制毒品犯罪的滋生。
• 完善法律法规:随着毒品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和升级,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某些 方面已经显得力不从心。我国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打击毒 品犯罪的需要。同时,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的研究,为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科 学依据。
02
简化审判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确保毒品犯罪案件快审快结。
强化队伍建设
03
加强对禁毒部门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惩
治毒品犯罪提供有力保障。
04
毒品犯罪惩治措施
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和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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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毒品犯罪

浅析毒品犯罪

浅析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摘要:毒品犯罪本质上是危险犯,应当不属于死刑适用对象,即最严重的罪行。

我国对毒品犯罪配置死刑不仅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没有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甚至剥夺了罪犯改恶从善的机会,践踏了生命权。

在废除死刑的历史潮流下,我国应限制毒品犯罪的死刑设置。

关键词:毒品犯罪危险犯死刑适用罪刑法定教育刑毒品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它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

[1]P3近代以来,毒品给中华名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鸦片战争带来的丧权辱国史成为我们心中永远抹不去的阴霾,以至于自刑法为毒品犯罪规定死刑以来,整个社会仍觉得惩治力度不够。

然而刑法学是一门讲究理性的科学,刑罚的适用应当排除情绪,要有科学的刑罚原理作为其存在的理由。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的情欲如同野兽,虽至圣大贤也会让强烈的情感引入歧途。

惟法律拥有理智而免除情欲。

”[1]P3目前整个中国社会已经拿出“战争”的态度来对待毒品犯罪,但本文认为有必要取消毒品犯罪的死刑设置。

1.毒品犯罪概述1.1我国的现实状况——毒品犯罪是一种重罪在我国,即使毒品犯罪的数量极其微小,也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347条规定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另外,毒品犯罪是我国唯一一类被规定有死刑的危险犯。

[2]P11《刑法》第347条第2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2毒品犯罪本质上是危险犯毒品犯罪的“致害原理”具有间接性:一个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加一个自愿吸毒的行为,共同导致了吸毒现象的危害后果。

[2]84可以认为,直接致害的一般是危险犯,间接致害的一般是危险犯。

[2]P85毒品犯罪的保护客体是国民的身体健康,而只有吸毒行为才能直接侵害客体,因此,毒品犯罪行为对客体损害具有间接性。

又因为一旦人们吸毒成瘾就难以戒除,毒品犯罪行为也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所以有必要把其确认为犯罪,且应该是一类危险犯。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毒品是人人憎恶的东西,对于吸毒者我们会逮捕、让他们禁毒,但是我们更要惩治贩毒者,杜绝根源,你有哪些措施?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摘要:当前我国毒品犯罪形势仍很严峻,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刑事司法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预防、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也要从毒品危害社会的规律出发,理性看待刑罚作用的有限性,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以宽济严、罚当其罪;在死刑适用方面,既要考虑惩治毒品犯罪的现实需要,也要继续完善适用规则,更加严格地限制适用范围。

就下一步禁毒司法工作而言,要继续加强刑事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禁毒司法工作机制,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助力禁毒,并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禁毒司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关键词:毒品犯罪;惩治对策;政策分析;综合治理。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

刑事司法是惩治毒品犯罪的重要环节,能够以案件数、判刑人数、重刑率等指标直观反映打击毒品犯罪的效能,故而在禁毒工作作用突出、责任重大。

司法机关参与禁毒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准确适用法律、执行刑事政策,依法运用刑罚惩处犯罪分子。

但司法机关参与禁毒工作的方式又不限于办理案件、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利用司法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也十分重要。

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之际,笔者首先从审判工作角度研判毒品犯罪的形势、特点,在此基础上,着力分析司法实践中禁毒刑事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而结合司法机关的工作特点提出加强禁毒司法工作的几项措施。

一、当前毒品犯罪的形势与特点受境外毒品渗透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仍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攻坚期,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禁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从审判工作情况看,当前的毒品犯罪呈现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浅谈毒品犯罪的惩治对策与措施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因此,治理毒品犯罪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惩治对策与措施。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毒品宣传教育是预防毒品犯罪和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

宣传教育可以加大公众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吸毒人数,从而达到预防毒品犯罪的效果。

在教育宣传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知识,增加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可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如展览、讲座、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促进大众对毒品相关知识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广大公众的防范意识。

二、加强警方力量和技能的提升打击毒品犯罪需要警方力量的配合和支持。

同时,在打击毒品犯罪的过程中,警方必须掌握专业技能和技术,能够追踪和侦查毒品犯罪行为,如通过鉴定毒品化学成分、移动追查、网络追踪、分析犯罪心理等。

另外,警方还要学会从长期角度出发,通过对毒品产业链上下游的追踪、犯罪网络的破解等手段,彻底削减毒品犯罪产业链。

三、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刑事打击力度是惩治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毒品犯罪不管是对犯罪分子还是对健康安全社会的保护,都是必不可少的。

要坚定制定刑法规定的法律,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方面,要采用严厉打击、重罚犯罪的手段,对于重大毒品案件,追求极刑法处理,既增加社会惩罚性,又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同时,要完善毒品犯罪现实处罚措施,对于犯罪分子不仅要肆虐吸毒的惩罚,还要对其进行有效教育、康复、职业培训等跨界性矫正和帮助。

四、推广节制文化毒品在社会上的广泛传播,很大程度上与当今社会的放松和消费文化有关。

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工作压力增大,许多人借助毒品放松自己,快速享受生活。

因此,我们必须推广一种更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更节制的文化,让人们真正了解和理解毒品的危害性。

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上,我们应当加强对节制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倡导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品质,减少对毒品的接触和吸引。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毒品犯罪是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容留、无偿提供毒品,以及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

这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的行为,对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稳定都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主要分为几个方面,首先是对案件的初步调查,包括获取案件基本信息、了解案发地点及人员等情况。

其次是通过现场勘查、取证和调查讯问等手段,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和信息,对嫌疑人进行排查和调查。

第三是对毒品犯罪网络进行侦查,打击和瓦解犯罪组织,从源头上杜绝毒品犯罪活动。

在毒品犯罪案件调查中,需要充分发挥警方、公安机关等执法力量的作用,依法查处毒品犯罪分子。

这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如对毒品的识别、对涉案人员的审讯和侦查技巧等。

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如国家禁毒委员会、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形成合力打击毒品犯罪。

光靠打击毒品犯罪分子是远远不够的。

在调查毒品犯罪案件的我们还应该关注引发毒品犯罪的根源和原因。

毒品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社会问题和心理问题,如贫困、失业、家庭问题、心理问题等。

我们应该在打击犯罪的加大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力度。

这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治理机制,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机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

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也需要注重预防和教育的工作。

这包括针对青少年和学生,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提高其对毒品的认识和警惕性。

加强对群众和社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增强人们的反毒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毒品犯罪打击与预防的氛围。

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我们应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动,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分子。

与此我们还应该着重从根源上解决毒品问题,提供社会支持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预防教育,为全社会营造一个无毒、健康、安全的环境。

新形势下毒品犯罪的论述

新形势下毒品犯罪的论述

新形势下毒品犯罪的论述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不断增加,吸毒群体逐渐低龄化,毒品辐射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国内外的严峻形势,对我国的社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的挑战与威胁,禁毒工作刻不容缓。

标签:贩卖;毒品犯罪;代购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正面临着改革开放的强大冲击,与此同时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实施严厉的禁毒政策,加之我国西南地区毗邻毒品历史悠久的金三角地区,西北部毗邻世界上最大的毒品生产地区金新月,我国成为了毒品过境的天堂。

此后,毒品犯罪数量不断增加,犯罪形式和手段层出不穷。

国内经济水平的提高带来了人均居民收入的增长,为毒品的传播提供了广阔市场,也为种植毒品的原材料和制毒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从近几年的中国禁毒报告来看,我国国内的毒品犯罪形势十分的严峻。

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不断增加,吸毒群体逐渐低龄化,毒品辐射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从国际形势来看,东南亚等国近几年来对毒品犯罪实施了高压政策,我国成为了毒品国际市场交易的一个重大中转地,涉及跨国大型武装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加。

国内外的严峻形势,对我国的社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的挑战与威胁,禁毒工作刻不容缓。

面对不断变化的毒品种类和运输毒品方式,以及在互联网时代下的高速信息发展,对毒品的传播和运输都提供的新的条件和方式,毒品犯罪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变化翻新。

面对毒品犯罪的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于南宁、2008年于武汉以及2014年于武汉召开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三大纪要从当时的毒品犯罪形势出发,形成一系列具体的法律适用规范,以指导各级法院审判工作。

2001年《南宁会议纪要》从当时的严峻形势出发,针对实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在罪名认定、共同犯罪、特情引诱以及量刑情节方面作出了规范性规定。

2008年的《大连会议纪要》是对《南宁会议纪要》所进行的系统整理,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新形势新问题作出了规定。

2014年的《武汉会议纪要》是在《大连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对审判工作中较为突出而《大连会议纪要》没有规定或是规定不完善的问题予以规定,是对《大连会议纪要》的补充与完善。

_浅谈国际毒品犯罪

_浅谈国际毒品犯罪

2010年4月(总第236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4,2010(Cumulatively,NO.236)[摘要]近年来国际社会在遏制毒品蔓延、打击毒品走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毒品问题仍是当今世界的头等公害,禁毒斗争已成为全世界的共同任务。

本文在分析现存禁毒体系的不足之后,提出应对国际贩毒的相关措施,以便更好地打击国际毒品犯罪。

[关键词]国际毒品犯罪;国际合作;洗钱一、国际毒品犯罪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范围内的人、财、物实现大流动。

作为全球性犯罪之一的毒品犯罪快速蔓延,对各国国内秩序及国际秩序形成了很大的冲击,毒品犯罪遍及全球且已成为当今国际世界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

国际贩毒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现存的禁毒体系存在很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一)国际社会尚未达成有效共识由于各国在禁毒指导思想上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他们对待毒品活动的态度也各不相同。

各国谈判人员过于注重禁毒规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广泛性、综合性,在禁毒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中争论不休,这正是毒品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尚未被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贩毒收益被合法化贩毒者的犯罪收益,通过洗钱合法化,伪装后的贩毒收益不仅使贩毒分子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更使得贩毒活动愈演愈烈。

在经济困难时期,各大银行纷纷倒闭,银行间借贷枯竭,防止利用金融机构清洗犯罪资金的建议多数被置若罔闻。

洗钱活动猖獗起来,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三)各国禁毒立法滞后从各国现有的禁毒法律来看,存在着大量的不足和漏洞。

强制性规定的缺乏不仅使贩毒分子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还使法律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四)各国执法不力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同,导致了在执法活动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同。

一些国家的禁毒执法机构由于得不到必要的财政支持,武器、设备老化,作战能力极差。

加上各国禁毒机构和部门在组织上的错综复杂性,使其在协调合作方面暴露出更多致命的弱点。

毒品犯罪 调研报告

毒品犯罪 调研报告

毒品犯罪调研报告毒品犯罪调研报告引言毒品犯罪是指涉及非法生产、加工、购买、运输、贩卖、储藏、使用毒品的违法行为,并对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等方面造成危害的一类犯罪行为。

我分别从相关统计数据和案例分析两个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对毒品犯罪的现象、原因和对策进行了分析。

一、毒品犯罪的现象毒品犯罪在我国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的现象:1.增加的使用人数:近年来,我国毒品使用人数逐年增加。

不仅一些大中城市,而且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也不断出现了毒品使用人员。

2.多元化的毒品类型:目前,以冰毒、海洛因为主的毒品在我国同样存在用于吸食的新型合成毒品。

这些新型合成毒品在制备、贩卖和传播上更加隐秘,使打击和预防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3.犯罪手段的变化:毒品犯罪分子通常会利用网络、手机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贩卖,使得警方难以迅速发现和打击。

二、毒品犯罪的原因毒品犯罪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经济因素:一些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于发展滞后、经济困难,使得一部分年轻人面临着就业困难和生活压力,容易被毒品贩卖者利用。

2.文化因素:一些音乐、电影等文化作品中渲染毒品使用的潮流和个人英雄主义,给年轻人灌输了错误的价值观,以及对毒品的神秘和迷幻感兴趣。

3.法律空白:一些地区对毒品的打击力度不够,使得毒品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毒品犯罪的对策针对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以遏制: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毒品犯罪的打击机制,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2.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减少毒品使用人数。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活动,尤其加强与亚洲地区国家的合作,打击毒品的源头和贩卖渠道。

结论毒品犯罪是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产生巨大威胁的犯罪行为。

我们需要认清毒品犯罪的严重性,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以遏制和打击。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毒品犯罪是一种影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所带来的危害涉及众多方面,包括社会、经济、人身等多个层面。

毒品犯罪涉及到的主要对象是毒品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者等,这些人都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而问题的出现则是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家庭背景、认知水平等不同因素造成的。

因此,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应当重点围绕这些因素展开,并进行有效的思考和探讨。

首先,在调查毒品犯罪案件时,警察应当全面了解被调查人的社会背景、家庭背景以及教育水平等情况。

尤其是对于那些从小就生活在贫困环境中、家庭破碎、缺乏父母关爱的人,警察需要关注他们在社会中的融入程度、心理状态以及对于未来的规划。

如果这些人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和帮助,那么他们就很容易陷入犯罪的境地,同时也会极大地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发展。

其次,对于那些销售毒品的人,警察应当从供销渠道、销售对象、销售方式等方面进行调查。

人们购买毒品的原因各种各样,可能是为了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比如家庭、工作、学习等),也可能出于好奇心、追求刺激等原因。

警察需要针对其不同的需求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例如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家庭和社会的关注、建立识别及时制止机制等。

最后,对于那些吸食毒品的人,警察应当从心理和身体健康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很多吸毒的人出于对于未来的忧虑、生活的困苦,同时还面临家庭和社会压力,导致他们放弃了对自己的关注和保护。

警察需要向这些人提供心理和生理上的帮助和支持,加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勇气,帮助他们尽快从毒品的危害中摆脱出来。

总之,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是一个复杂但必要的过程,要求调查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人性化的态度,充分考虑到被调查人的真实需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并降低社会的危害程度。

同时,社会全面重视毒品问题,构建更全面的社会体系和法规制度,将有助于减少毒品犯罪的发生。

论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及对策

论毒品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及对策

毒品犯罪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困扰着整个人类。

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诱发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并且对社会的经济增长、和谐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禁毒严打斗争,加大了打击力度,毒品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由于诸多现实因素的作用,毒品违法犯罪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和治理。

本文结合钦北区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对毒品犯罪案件作一点探索性的思考。

一、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根据近年来钦北区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分析,毒品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的基本特点:1、犯罪毒品品种单一。

起诉的毒品案件涉及的毒品都是海洛因,毒品品种单一。

2、涉案人员多来自社会底层,文化素质不高,且以中青年居多。

3、贩毒案件多以吸毒人员以贩养吸,“零包”贩卖居多。

4、联络、接头方式多元化。

现阶段毒品犯罪中,犯罪分子大多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联系交易。

在使用通讯工具时部分毒品犯罪骨干成员均有两部以上移动电话,并且使用移动、联通、电信IC卡等多个、多种卡号,不定期更换,交替使用。

在通话内容上用语隐蔽,使用行话、黑话。

5、毒品犯罪团伙化。

从毒品货源到吸食购买,经过多个层次之间的周转,在长期进行的毒品犯罪活动中,多数犯罪分子都是以贩养吸,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伙和固定贩、吸毒人员构成的消费网络。

从毒品团伙情况看,每个团伙少则2人,多则4人以上,其内部人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既有专门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和送货者,又有专门负责分送、收缴、回笼毒资的成员。

6、交易场所多样。

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易方式,选择各种交易场所。

有的选择交通道路两侧,有的选择出租房,有的选择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有的选择在家中等。

7、涉毒犯罪占一定比例。

毒品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毒品除了引起毒品犯罪本身外,还常常引起其他社会犯罪的不断发生和增加。

在毒品犯罪增长的同时,与其相关的犯罪如盗窃、抢劫等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毒品犯罪相关问题研讨及建议

毒品犯罪相关问题研讨及建议

毒品犯罪相关问题研讨及建议被世人称为“幽灵、瘟疫、魔鬼”的毒品,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宁,毒品问题已成为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之一。

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犯罪形态的判定常出现认识不一的情况。

下面笔者就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作一探讨,并就当前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所遇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笔者对此肤浅见解,供大家商讨,以是请教。

一、毒品犯罪形态的研讨1、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在审判实践中,贩卖、运输毒品罪究竟应以什么作为既遂标准,有不同的认识。

如王某去云南省瑞丽市做塑料制品生意,未赚到钱。

年底回家时,他花了3000元购买了60克海洛因带回老家。

通过他人介绍,王某与吸毒人员张某谈妥,作价8000元卖给张某,张某3天内筹好款取货。

但第二天,王某担心事发非常害怕,在其妻规劝下将全部毒品淋上水销毁后埋在垃圾堆里。

第三天,张某如约带款取货未果,遂向公安机关告发。

公安机关将王某刑事拘留。

对此案王某贩卖、运输毒品罪是犯罪既遂还是未遂,审判实践中有分歧。

有的人认为:贩卖、运输毒品只有卖出才是既遂,且卖出与否应以毒品是否交付为标准①。

其理由是:首先,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按一些解释是指非法销售毒品,包括批发和零售(此观点也认为,对以贩卖为目的收买毒品,同属于贩卖毒品)。

可见,“卖”才是贩卖主要之义,行为人只有将购买并运输的毒品卖出时,才是真正完成了贩卖的整个行为,才达到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其次,只有将卖出与否作为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标准,才能真正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才符合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

因此持此观点的人认为,王某的行为应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属犯罪中止,对王某应当免除处罚。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错误的。

其根源在于对贩卖、运输毒品罪既遂标准的错误理解。

由于我国刑法没有对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形态作出专门处罚规定。

因此判定贩卖、运输犯罪的既遂只能依照我国刑法关于普通犯罪既遂原理加以认定。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毒品犯罪案件是社会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更好地应对毒品犯罪问题,需要对其进行综合调查与思考,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工作,需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和技术手段。

可以通过收集线索和信息,了解毒品犯罪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交易方式等情况,从而摧毁犯罪网络的基础。

也需要加强对毒品犯罪的预防工作,通过加强社会教育,普及毒品危害的知识,提高公众对毒品的认识,从而降低毒品犯罪的发生率。

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合作。

毒品犯罪的涉案人员往往身份复杂,关系复杂,需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监管机关等多个部门的配合与协调。

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打击毒品犯罪。

也需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组织。

对于毒品犯罪案件的思考,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毒品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民众抵制毒品的能力。

要加强毒品的预防工作。

加强对毒品的治疗和康复工作,帮助吸毒者戒毒,并在社会上提供更多的戒毒康复机构,提供戒毒帮扶等服务,帮助吸毒者重新回归社会。

要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对毒贩进行法律制裁。

加强警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警力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往往涉及跨国犯罪组织,需要与国际社会联手合作,加大对毒品犯罪组织的打击力度。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信息分享和情报交流,共同破解毒品犯罪网络,共同推动打击毒品犯罪的全球化合作。

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与思考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工作。

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和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毒品犯罪问题,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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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毒品犯罪【摘要】:在这个越来越发达的人类社会,尽管人们在许多领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而且人们也还在为更美好的生活继续奋斗着。

可毒品这个一直困扰着人类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

近年来毒品更加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宁,影响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虽然我们都在积极开展禁毒斗争,也使毒品犯罪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但是,由于诸多因素,毒品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

本文就从现阶段毒品犯罪的特点以及存在的原因和其危害方面,应采取怎样的策略,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下,更好地对毒品犯罪进行有效预测、打击和预防,最终消灭毒品犯罪!【关键词】:毒品犯罪公害产物隐蔽性吸食预防毒品犯罪是全球性的社会公害,在当今的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开它的浩劫,然而毒品的泛滥又是一个极难治理的社会问题。

对于中国的普通百姓来说,毒品祸国殃民,曾经是早已过去的旧时代的一场噩梦。

然而在今天?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却几乎不知“毒品”为何物,而把它看作是新奇而又陌生的怪物。

因此,有关毒品犯罪的研究,是一项极其艰巨而困难的任务。

可能有人会问:毒品对人体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当然,这是一个无法用自己的亲身体验来加以验证的问题。

毒品不仅直接对人类身心健康造成重创,而且往往与杀戮、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相伴随,同时还对社会的经济增长、政治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方方面面的消极影响,最为可憎的是它会消磨掉一个民族的意志和精神。

虽然,人类目前正在经受毒品的煎熬,但毒品的侵蚀必将激发全人类的忧患意识,促使人们寻找战胜毒品危害的有效对策。

值得庆幸的是:联合国于1998年6月召开了第二次禁毒特别大会,来自150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出席了这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和《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等三项决议,[1]建议发起一个协调一致的全球运动来打击全世界的毒品犯罪。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毒品的斗争揭开了一个新的篇章。

它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于“人类应当为在2 l世纪扫除毒品而努力”达成了共识,从而给消除毒品祸害带来了新的希望。

一、当前面临的毒品犯罪的特点(一)、犯罪的国际化性质。

蔓延于我国大陆的毒品犯罪,自80年代以来,始终带有较为鲜明的国际化性质。

一是绝大部分毒品来自于境外毒源地,我国所出现的毒品,尤其是精制海洛因,绝大部分是从境外跨国入境,并多来自于境外的毒源地。

据调查,l 998年侦破的海洛因的特大贩毒案11 9起,缴获海洛因4765.555公斤。

其中4392.84公斤海洛因就来自云南临沧、德宏境外[2]。

2011年3月27日云南大理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在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的指导协调和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积极配合下,于当日15时许在景洪市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缴获海洛因10.036千克,毒品也是从境外毒源地转运过来的[3]。

此外,来自俄罗斯等地区的毒品,也在向我国境内渗透。

这些毒源成为对我国构成直接威胁。

二是境外毒品犯罪集团将我国作为毒品中转地,境外毒品集团和不法分子将我国作为“金三角”毒品销往欧美等国的中转地之一,短短数年间,毒品在我国境内的泛滥,客观上已成为全球毒品犯罪一体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是过境贩毒引发吸毒蔓延,使我国成为毒品消费地,在境外毒品犯罪集团网从我国过境贩毒的间接作用下,我国的吸毒区域从西南边境地区不断向全国各地蔓延、发展,目前全国大部分的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吸毒现象:而根据中新社北京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电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说,中国目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一百二十一点八万名。

[4]可见我国也成为一个毒品的消费地。

再是因国内制毒原料和配剂流出境外,1992年至1997年间,我国查获的企图走私出境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以及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其总量已经达到874.8吨。

1998年又查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344.5吨[5]。

至于未被查获己被走私出境的,其数量则难以估计。

这不仅为境外毒品犯罪集团提供了毒品生产必需的原料、配剂,刺激了境外毒品的增长,同时还极大地损坏了我国的良好声誉。

(二)、共同犯罪突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涉毒犯罪,是我国出现的毒品犯罪中最普遍、最典型的形式。

虽然单个人实施毒品犯罪,如小量的零包贩卖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虽然并不少见,但从总体上看,其所占比例较小,而更多的则是共同实施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

[6]究其原因,主要是毒品贩运一般距离较远,将毒品转化为“商品”的环节较多,因而承担风险太大。

如果没有他人协助,仅靠一人很难进行。

从我国的共同涉毒犯罪来看,有几种不同的形式。

一是有组织犯罪,在制贩毒品案件中,有组织犯罪居多。

过境贩毒的主体,基本上是境外黑社会贩毒集团,他们多以过境贩毒为目标渗入我国境内。

从所破获的贩毒案件来看,涉及大批量精制海洛因案件,一般都直接或间接与国际贩毒集团有关。

1996年6月,云南警方抓获了潜入我国境内的缅甸毒枭李仕森,该人系缅甸北部某武装势力后勤供应处副处长,长期大量贩运制毒物品,有“药水大王”之称。

经查,1991年至1996年6月,李仕森这个金三角的“药水大王”从我国境内先后走私、贩运制毒化学物品共计22.6吨,麻黄素43吨。

[7]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澳门包括台湾地区黑社会成员入境贩毒的现象也格外突出。

早在1988年,上海警方所破获的“3.9”贩毒大案,就发现其背后的黑手是香港黑社会组织“大圈”1992年8月,上海警方曾打击台湾“四海湾”、“萤桥帮”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中,也发现黑社会成员持有海洛因和“冰”毒。

[8]与大陆贩毒分子勾结进行猖狂的走私贩毒犯罪活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贩毒集团渗透境内,实际上是境内外毒品犯罪“接轨”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是有专门从事走私贩毒的犯罪集团,境内的一些不法分子,尽管还没有形成规模庞大的犯罪组织,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相互勾结,长期经营,组成了专门从事走私、贩运毒品的犯罪集团。

毒品犯罪集团人数较多,少则三四人,多则十几人、数十人,甚至上百人;其成员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进行策划和指挥;其组织较为严密,分工明确。

各成员之间既互相配合,相互衔接,又相互监督,相互牵制。

一旦有人退出不干或泄露了内部秘密,往往遭到残酷的报复,不仅伤害其本人,还会累及其家人,发现有成员已暴露,则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掐断侦查线索。

因此,毒品犯罪高于以其他形式结合的共同犯罪,因而是最危险的共同犯罪形式,也是禁毒斗争打击的重点。

再是有相对松散的犯罪团伙,大量的小批量贩运和零包贩毒,都是各式各样的犯罪团伙进行的。

以团伙的形式从事毒品犯罪,虽然不具有犯罪集团的组织性、严密性和稳定性等特点。

但其纠合性很强。

再次是家族成员搭伙贩毒,由同一家庭或同一家族的众多成员共同参与贩毒活动,很难把其归类为“犯罪集团”,也不好定性为“犯罪团伙”,但它是我国当前毒品犯罪的一种普遍存在的新形式。

这种呈“家族化”的毒品犯罪特点,有的是夫妻结伴,有的是父子同行,有的则是兄弟姐妹联手,远亲近戚助阵,甚至全家老少共同“上前线”,“前赴后继”者屡有所闻。

与这种“家族化”类似的另外一种特殊形式,是犯罪成员地域化。

即参于者往往来自同一地域。

农村地区尤为突出,邻里乡亲三五成群外出贩毒的,最为常见,一般都是同一乡村的农民。

很显然,在共同涉毒犯罪中,家族血缘关系和乡情邻里关系往往成为相互连结的重要纽带。

(三)、犯罪手段现代化,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毒品犯罪分予虽然没有完全舍弃传统的犯罪伎俩,但在更多情形下,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以隐蔽、快速、安全地实施毒品犯罪活动,已成为主要趋势。

因为毒品犯罪通常是一种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而且往往是职业性犯罪。

而且由于毒品犯罪分子装备越来越先进,与警方的对抗能力不断增强。

一般在每一次行动之前都会精心策划,并为一旦被查获时如何应对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特别是某些老谋深算的惯犯、累犯。

都是一些胆大心黑的亡命之徒,他们深知一次失手,就会丢掉了性命,因而事先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有的还配备了枪支或其他可用于搏击的凶器。

一旦遇到缉毒人员,能避开则避开。

无法避开时便铤而走险,或者奋力反抗,或者与我缉毒人员同归于尽。

这种顽强的对抗性是其他刑事犯罪很难与之相比的,这就加大了缉毒工作的危险性。

(四)毒品犯罪分子其作案手段和交易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首先是毒品运输方式的隐蔽性。

贩毒分子为了躲避侦查,一般采取在毒品运输过程中采取隐蔽性措施,包括:人货分离。

利用合法的运输工具,如铁路、航空、邮轮等,将毒品伪装成邮件邮包邮寄,自己不携带毒品;利用不知情的人做工具运送毒品。

自己随车监控;将毒品伪装或藏匿,雇人押运或随车押运;运输毒品的工具躲避各种检查关卡,跨境跨区域贩毒等等。

其次是利用各种隐蔽方式藏毒。

毒贩在贩运毒品的过程中,挖空心思,手段不断翻新,凡是能够藏匿毒品的物品均可能作为工具用于藏毒。

最常见的有:混装藏毒。

常见的混装毒品工具大多为随身携带物品;再是空心部位藏毒。

利用皮鞋、胶鞋底(跟)部,书籍、砧板、家具、电器、机器等中心部位或掏空部位藏毒;还有夹层藏毒。

利用纸箱、木箱、竹萝、水壶、茶杯、饮料筒、帽子、头巾、衣领、衣裤口袋、腰带、棉絮等制作夹层藏毒。

更甚者是人体藏毒。

为掩人耳目,将毒品藏匿于身体隐蔽部位等等。

常常境内外贩毒组织相互勾结,由境外贩毒集团策划、组织、操纵、遥控,毒品犯罪分子动利用各类汽车、移动电话等现代运输、通讯工具,组成犯罪网络,毒品罪犯在数千里外长途遥控指挥。

此外,在毒品贩运中,犯罪分子虽然不乏以“空心藏毒”、“混杂藏毒”、以人体肛门、阴道藏毒的传统手法携毒、运毒,但在不少场合还采用了涉及现代化工、物理、医学、电子等高科技手段,有的将毒品植入携毒者体内,或叫其吞入体内,过关后再用手术取出:有的将毒品溶解于饮料、食品中,或掺杂于其他材料中制成浴衙、碗碟以及橡胶、塑料制品,有的通过特殊方法将毒品与油画颜料混合,制成油画入境后再提炼还原等等。

毒品交易除开洗钱外是毒贩最后一道难关,在此阶段,由于交易双方不完全信任对方,毒贩会采取各种措施保护自己。

当然包括交易时利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断变换时间、地点,待双方谈妥价格,验过毒资后,才在另外一个地方交货;或是将毒品藏到大型商场存包柜,待买方将毒资存到其指定账户上,再告知其存货柜号码等等。

(五)、毒品犯罪一般无特定被害人和特定犯罪现场。

由于毒品犯罪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巨额利润,这种追求巨额利润的行为不同于抢劫、盗窃、诈骗等经济型犯罪,不是通过暴力、欺诈或恶意占有等方式来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性而产生的吸毒者自觉寻找、购买毒品的行为。

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性决定了毒品对吸毒者的人身危害结果是吸毒者可以预见和不可避免的,而吸毒者通过积极主动的行为追求的,加上吸毒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者一般不会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贩毒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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