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体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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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体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第二条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

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第三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

核员工报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管理

第五条江苏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人资部对工资总额实行总量调控,申通物流工资总额的管理应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在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工资水平可适度增长。

第三章薪酬组成

第六条薪酬体系主要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奖金组成。具体薪酬等级见《员工薪酬体系表》(附件表)

(1)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其中员工在申通物流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20元;基本工资为参照南京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学

历工资见附表。

(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浮动奖金包括个人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餐费补贴、交通补贴等。

第四章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

第七条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第八条调岗人员在试用期内薪酬标准维持不变,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根据岗位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婚假、丧假工资:不扣除任何工资项。

第十三条工伤假:按照南京市工伤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六章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全职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固定工资,加班工资凭加班审批单或派工单及考勤为依据核算。

第十五条非全职员工:超过标准时间的不计为延长工作时间,不能按超时劳动取得加班加点工资,但企业应当安排适当补休。

第七章薪酬保密

第十六条员工的薪资情况为公司机密,员工都有义务保守薪资秘密。

第十七条员工对本人薪资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人事部门予以了解。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擅自打听、传播、议论其他员工的薪资情况。

第十九条申通物流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均有责任做好员工薪资保密的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任何员工都不能打听、攀比、议论或公开自己的(或他人的)薪酬数据,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二十一条任何员工对公司工资报酬的申诉,只能“点到点”地按申诉

及处理流程进行,不能“广播式”地以口头、书面的方式发表意见,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

第八章 薪酬标准概述

第二十二条 本薪酬方案的设计以职务为主,采用月薪制,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将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个层次、六类职务:

(1) 高层每级薪酬基数各分为A 、B 两档,每档分为三层,每层各分为10级;中层每级薪酬基数各分为C 、D 两档,每档分为四层,每层各分为10级;基层每级薪酬基数各分为E 、F 两档,每档分为三层,每层各分为10级(详见附件)。

(2) 高层:总经理基本工资为 元/月;副总经理基本工资为 元/月

(3) 中层:部门理基本工资为 元/月;部门主管基本工资为 元/月

(4) 基层:部门组长基本工资为 元/月;职员基本工资为 元/月 第二十三条 根据员工

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

第九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四条 考核的类型分为试用期转正考核、晋升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评。

第二十五条 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是否转正、晋升、调薪、核发奖金、汰换及其他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试用转正考核包括入职培训考核、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出勤记

录和奖惩记录等四方面内容,试用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正,公司有权依法延长或终止其试用期:

(1)未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

(2)试用期间有三次轻微过失或两次一般过失或一次重大过失的;

(3)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直属主管对试用员工的考核为“差”的)

(4)所在部门或人资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转正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适用于各部门员工

(2)考核时段为每个自然月

(3)考核指标

(4)员工的考核分数低于60分(满分100),即被证明为不能胜任工作

(5)绩效工资标准:基层岗位绩效工资占固定工资20%,中层岗位绩效工资占固定工资30%,高层岗位绩效工资占固定工资40%

第二十八条年度考评和年度绩效奖金

(1)月度考核适用于各部门员工

(2)考核时段为每个自然月

(3)考核指标

(4)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年度考评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该年年末。

(5)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全职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6)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7)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8)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第十章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第二十九条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第三十条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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