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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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其中,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本文将就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说明。

一、待摊费用的新会计处理方式待摊费用是指企业购买或者生产的、预计在一定期间内受益的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按照既往的会计准则,待摊费用是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在会计分录中体现,并且在一定期间内按照预计受益的时间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中。

但是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变化。

按照新准则,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目的是要实现费用与产生受益的时间匹配,建立合理的资产账面价值,实现资产价值的保值增值。

因此,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在待摊费用账户上设置对应的累计摊销账户,对待摊费用进行摊销记录,直至待摊费用摊销完毕。

摊销的时点也有所不同。

在旧准则下,摊销周期根据预计受益时间确定,具体摊销时间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一旦确定后摊销周期不应该变化。

而在新准则下,摊销周期一般按照费用产生后立即开始,摊销期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应该在每个财务会计年度结束时,对待摊费用进行结转,并且同时进行账面价值的调整。

二、预提费用的新会计处理方式预提费用是指涉及到会计期间内的费用,但是尚未产生支付的费用,例如租金、利息和税金等。

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将预计发生的费用计提到相关的负债账户中,在未来的会计期间按照实际的支出进行调整。

按照旧准则,预提费用一般是采用月末股份法进行计提,并且计提的金额应当基于实际发生的金额或者合理的估计。

而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采用日常股份法进行计提,计提金额应当基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预估,每个财务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当对预提费用进行结转和调整。

总之,在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需要重视并适时调整自己的会计处理方式,以适应新的会计规范和要求,更好地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会计中常见的概念,在企业的生产和运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为取得一定收益而支出的,但由于其具有长期性、分期收益性和一定的额度范围等特征,不能在一定期间内完全转化为费用的支出。

预提费用则是指企业在确认和计算成本时,为保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先将各种费用预提或暂时记在负债科目中。

随着新准则的发布实施,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下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新准则下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在原准则下,企业在确认待摊费用时主要是将其按照固定比例进行分摊,将待摊费用在固定时间内平均摊到各个期间。

但是在新准则下,这种方式已经过时。

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待摊费用进行分类,并根据其性质按照不同的方法进行摊销。

具体有以下两种方法:1.直线法直线法是一种简单的方法,在实际操作时非常实用。

其主要思想是根据待摊费用的数量、期限、金额等因素,确定待摊费用在不同期间内的摊销比例。

例如,企业购置了一台机器,其总费用为100万元,使用寿命为5年,因此每年的待摊费用为20万元。

则可将该100万元分摊到五年内,每年摊销20万元。

2.递减余额法递减余额法是一种较为精确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该方法将待摊费用的摊销比例计算基于固定的摊销费用和不断减小的摊销基数。

例如,某企业购置了100万元的专业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在第一年摊销的金额为10万元,第二年摊销的金额为9万元,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只需摊销1万元。

二、新准则下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在新准则下,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原准则下,企业在确认各种费用时往往采用处理的方法是直接计入当期的费用,但往往会因取得货物或服务的时间与支付货款的时间差异,导致对成本的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需要使用预提费用对这种差异进行调整。

在新准则下,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也变得更加精确,需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1.时间差异预提费用主要用于调整时间差异,其确认和计提的时间应尽早进行。

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新准则下的列示

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新准则下的列示

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新准则下的列示【问】新准则是不是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那么涉及到待摊和预提的业务在新准则中该如何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如何在资产负债表反映?【答】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确不再出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和科目,也就是说,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出现这两个项目,相关业务形成的结果,也不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中反映(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中没有“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当根据该准则体系的有关规定分别计入相关项目中。

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列示“待摊费用”项目和“预提费用”项目。

“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不会出现贷方余额,因为待摊费用发生时是借记“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摊销时借记相关费用类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表示的是实际的摊销额,而实际的摊销额不会超过待摊销额,故“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不会出现贷方余额。

“待摊费用”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在“预付账款”项目中。

“预提费用”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在“预收账款”项目中,所属明细期末借方余额具有待摊的性质,应反映在“预付账款”项目中。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经过指南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正式稿几次变化后,最终从财务报表和会计科目中彻底消失。

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两个科目消失的过程:一、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首次征求意见稿中仅在固定资产准则解释中明确固定资产资产修理费不得采取待摊、预提方式,但在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中保留了科目和项目,科目说明中“待摊费用”说明如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其他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预付给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等,应于预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

相比,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肘 陛,有助 于促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新会计准则 在 确认 、计 量和 财 务报 表结 构 方面 , 示 了 显 资产负债观的核心地位 , 对企业资产负债信 息质 量提 出 更高 的要 求 , 定不 能继 续 使 规 用不符合资产 或负债定义的递延 ( 待摊 )或 预提项 目。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 ,没 有使用价值也没有流通 , 假若将其归类于 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而若将预提 费用 列为 企 业 的负 债 , 则会 导致 企业 负 债不 实, 这两 种 情况 都不 利于 投 资者 对企 业 生产 经营与财务状况做出正确的判断。 新会计准 则取 消 了 “ 待摊 费 用 ”和 “ 提 费用 ” 目, 预 科 是遵循资产负债观的体现, 也有利于与国际 准则的进一步接轨 。 第 三 ,限制 了企 业利 润操 纵 空 间 。 在会 计实务中, 一些企业利用 “ 待摊费用” “ 和 预 提费用”作为粉饰会计报表的常用手段 , 通 常采 用 “ 而不 摊 ”来掩 盖 亏损 l况 ,利用 挂 青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做假账 , 或在会计报表 上不进行准确的披露 , 并且预提费用还加大 了纳税调整 的工作量 。新会计准则取消 了 “ 待摊费用”和 “ 预提 费用”科 目,把发生 的受益期在一年 以内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调节利 润 的操纵 空 间 ,也简 化 了会 计核 算 , 减轻 还 了审 计 人 员对 该 类业 务 审计 的 工作 量 。

资产的支 出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 的确认条 件, 不应该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处理 ,应在 发 生时 计入 管 理 费用或 销售 费用 。 新会 谁 则 指南 中规 定 , 企业 生 产车 间和 行政 管理 部 门等 发生 的固 定 资产修 理 费用 , 不 满足 资 如 本 化条 件 ,应直 接 汁入 管理 费 用 ; 业 专设 企 销售机构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 如 满 足资本化条件,应直接计人 销售费用 。 ( )低值易耗 品和出租 出借包装物的处理 二 新 会计 准 则 把 旧准 则 中 的低 值 易 耗 品 和包装物归类到 “ 周转材料” 目进行核算。 科 周转 材料 是 指企 业 能够 多 次使 用 、 渐 转移 逐 其 价值 但仍 保 持原 有实 物形 态 , 不确 认为 固 定资产的材料 ,可按照其种类 ,在 “ 在库” 、 “ 在用”和 “ 摊销”等明细科 目分别进行核 算。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 , 可 以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采用一 次 转销法 对低 值 易耗 品和出租 出借包 装物进行核算时 ,在领用 时应按其账面价 值 ,借记 “ 生产成本” 工程施工” 管 、“ 、“ 理 费用 ” 销 售费 用” 等科 目,贷 记 “ 转 、“ 周 材料”科 目。低值 易耗品和包装物报废时, 应按照报废 的周 转材料 的残料价值 ,借记 “ 原材料” ,贷记 “ 生产成本” 工程施工” 、“ 、 “ 管理 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 目。 、“ 如果采用其他摊销方法 ,领用低值易 耗 品和包 装 物 时 , 应按 照 账面 价值 , 借记 “ 周 转材料一 在用”科 目,贷记 “ 周转材料 在 库 ” 科 目;摊销 时按照 应摊 销 的数 额 , 借记 “ 生产成本” 工程施工” 管理费 、“ 、“ 用” 销售费用”等科 目,贷记 “ 、“ 周转材料 摊销”科 目。如果周转材料报废时需要 补提摊销额 ,则应借记 “ 生产成本” 工程 、“ 施 工” 管 理 费 用 ” 销售 费用 ”等 科 目, 、“ 、“ 贷记 “ 周转材料 一 摊销”科 日。低值易耗 一 品 和包 装物 等报 废 时 ,在 做 借 记 “ 产 成 生 本 ” “ 程施 工 ” “ 、工 、 管理 费 _” “ } 、 销售 费 用” _ H 等科 目, 贷记 “ 周转材料——摊 销”科目的 会计分录 的同时 ,还应按照报废的残料 价 值, 借记 “ 原材料” 贷记 “ , 生产成本” 工 、“ 程施工” “ 、 管理费用” “ 、 销售费用” 等科 目; 同时要转销全部 已提摊销额 , 借记 “ 周转材 料 一摊销” ,贷记 “ 周转材料——在用” 。 ( 三)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摊销的税金 的处 理 对 于 一 次 购 买 印花 税 票 的 处理 , 新 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 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的数额 , 借记 “ 管理费 用”科 目,贷记 “ 应交税费”科 目。对于一・ 次缴纳税额较多的税金, 新会计准则中没有 提 到是 否 可 以分月 摊销 , 以根据 哪一 个期 可 间受益,哪一个期间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 ( )企业发 生的季节, 四 眭停工损失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新会计准则(2006年)的颁布,对原有旧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的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合并、删除。

相应的新准则中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恰当地把握这些变化是在新准则下进行正确会计核算的前提,尤其是对旧准则中删除的部分项目的把握尤为重要。

在此就目前大家普遍关注的旧准则中原有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由于旧准则中通过待摊和预提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的业务的经济性质并不完全相同,据此,根据它们的经济性质分别对这些不同业务在新准则中的会计处理方法分别进行分析。

一、原准则中具有待摊性质的费用支出在新准则中的会计处理(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对于旧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在指南关于“周转材料”的解释规定:1.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2.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此外,指南规定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而周转材料的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和其他摊销方法。

至于其他摊销法具体包括哪些方法没有说明。

(可能和原来一样包括分期摊销和五五摊销)此外,由于指南仅对总账科目作了统一的规定,对于明细账设置并没有统一要求,因此,为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及会计核算的方便,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核算可以通过“周转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进行。

具体摊销时分别借记”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而对于原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则可以完全按新准则指南的规定进行核算。

(二)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对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的报刊费的处理,在会计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的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及预提费用的处理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含义(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定义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租金及改良支出等。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二)两者的联系和区别1.联系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均属跨期摊提的费用,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以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都是权责发生制下的产物。

2.区别(1)两者发生和记录受益期的时间不一致。

待摊费用是发生或支付在先,摊入受益期在后,即:按实际数支付,按平均数在以后受益期内分摊;预提费用是先将费用计入受益期,支付费用在后,即:按预计的平均数在受益期预提,以后按实际数支付。

(2)填制会计报表的处理不同。

待摊费用为费用发生后据实摊销,事先知道具体的分配标准及分配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填制会计报表时作为资产列示;而预提费用事前并不知道具体的金额或标准,需要事前估算,所以实务中经常出现多提或少提的现象,在填制会计报表时,期末若为贷方余额在负债项目中列示,若为借方余额则应将其在资产项目中列示,视同待摊费用处理。

二、旧准则(或制度)对待摊及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一)待摊费用的账务处理旧准则下待摊费用区分1年内(含1年)和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

分别设置“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两科目对摊销期在1年以内(含1年)和1年以上的各项待摊费用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如果待摊费用所应摊销的费用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二)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预提费用设置“预提费用”科目对预提的各项费用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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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处理财会实务精品文档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处理【财会实务精品文档】“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

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

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我们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一)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

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的,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虚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的区别

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的区别

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的区别引言在会计领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两个常见的概念。

虽然它们都涉及到费用的处理,但它们在定义、会计处理和时间上都有一些区别。

本文将介绍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概念、区别和会计处理方法。

待摊费用定义待摊费用是指一种已经发生但尚未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需要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分摊到多个会计周期中。

待摊费用通常是指那些与特定期间相关的费用,如广告、研发、市场推广等费用。

这些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为其效益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产生。

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中,待摊费用通常被记录在资产一栏中,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一部分。

当费用发生时,会计人员将其记录为待摊费用,并通过分摊的方式将其逐渐转化为当期损益,以反映其对当期业绩的影响。

时间范围待摊费用的时间范围通常取决于费用的性质和有关合同的规定。

例如,某广告费用的时间范围可能是一年,因为该广告的效益可以在一年内逐渐体现。

预提费用定义预提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尚未付款或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需要通过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将其转化为当期的损益。

预提费用通常是指那些在当期结束之前需要支付的费用,比如租金、税费、工资等。

会计处理与待摊费用不同,预提费用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反映费用与当期业绩的对应关系。

在会计处理中,预提费用通常以负债的形式记录在负债一栏中。

当费用发生时,会计人员将其记录为预提费用,并逐渐将其转化为当期损益,以反映其对当期业绩的影响。

时间范围预提费用的时间范围通常是在当期结束之前需要支付的费用范围内。

一旦费用发生,就会被记录为预提费用,直到支付或计入当期损益为止。

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的区别在概念和会计处理上,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有以下几个主要区别:1.定义不同: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尚未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需要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分摊到多个会计周期中;而预提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尚未付款或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需要通过转化为当期损益来反映其对当期业绩的影响。

浅谈新会计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

浅谈新会计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
会 计 与 审计
浅 谈 新 I 则 关 于 待 摊 费 用 和 预 提 费 用 的 处 理 I Z 准
梁 桂 芬
( 东 省 开 平 市 吴 汉 良理 工 学 校 , 东 开 平 5 9 0 ) 广 广 2 3 0
摘 要 : 企业会 计准 则》 新《 对待摊 费用和预提 费用的核 算规 定发 生 了较 大 变化 , 文 通过 新 旧准 则 对待 摊 费 用和 预提 本 费用的有 关规 定进行 比较 , 结合 教 学工作 对新准 则下待 摊和 预提 费 用的账务 处理 作一探 讨 。
项 目: 四) ( 长期待 摊费 用 ; 五) 摊 费用 ; 六 ) 提 费用 。在 ( 待 ( 预
《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 计 科 目和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列 表 中 企 会
未 列示待 摊费 用和 预提 费 用科 目, 在 说 明 中是 这 样 的 : 但 企
业 在 不 违 反 会 计 准 则 确 认 、 量 和 报 告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 以 计 可
二、 企业 会计 准 则》 待摊 及预 提 费 用 的 会 计 新《 下
处 理
核算 。按 规定 预提计 入本期 成本 费用 的各项 支 出 , 借记 相 关 成 本费用 科 目, 贷记 “ 预提 费 用 ” 实 际支 出时 , 记 “ 提 费 ; 借 预
用 ” 贷 记 相 关 资 产 科 目。 实 际 发 生 的 支 出 大 于 已 经 预 提 的 ,
经营 租人 固定 资产发 生 的 改 良支 出 , 通过 “ 期 待摊 应 长 费用 ” 目核算 , 科 并在 剩余 租赁 期 与租 赁 资 产 尚可 使 用 年 限 两者 中较短 的期 间 内 , 用合 理 的方 法进 行摊 销 。 采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再认识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再认识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再认识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原有旧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的内容进行了增加、修改、合并、删除。

相应的新准则中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恰当地把握这些变化是在新准则下进行正确会计核算的前提。

特别是对旧准则中删除的部分项目的把握更加重要。

新准则删除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没有对原会计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这样就造成了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

本文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企业自行设法处理的一些现象和作法,谈谈在新准则下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认识及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原因。

(一)原制度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定性有偏差。

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首先,待摊费用不是资产。

原制度中所说的“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付,应当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

列为企业的一项资产项目。

被划为入资产范畴。

而所谓资产是指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对企业来说具有有用性。

可见资产的本质是一项经济资源。

待摊费用最直接表现为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和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的流入。

因此,待摊费用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被划入资产的范畴。

其次,预提费用也不是负债。

原制度中所说的“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这些费用预期确实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而所谓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作为现实义务,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生的结果。

只有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负债。

会计经验: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会计经验: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前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

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

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我们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一)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

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的,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虚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1-000-01摘要在新会计准则中,预提与待摊费用已经从财务报表和会计科目中取消,但是却没有说明将原制度规定怎么处理。

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是相关人士探究的重要问题。

本文分析了取消费用提取与待摊费用之根源,探讨了新准则下会计如何处理预提费用与待摊费用,供相关人士作为理论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一、前言在原会计制度下,作为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体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简称两费)一直都是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和负债类的主要账户。

在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两费”从会计科目与财务报表中取消了,但是新准则并没有具体阐述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就给相关人员带来极大考虑空间。

因此探究“两费”的会计处理,具有实际意义。

二、新会计准则取消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的原因(一)“两费”不符合新准则下资产、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原则在新会计准则下,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所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而待摊费用却是企业已经支出的、需要在以后期间均匀分摊的费用。

由此可见,待摊费用使企业的资产及权益降低,预期已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流入,这与新准则下资产的定义已不相符。

(二)企业运用“两费”去调节利润现实之中一些企业将“两费”视为调节器,按照利润需要随意对此类费用随意调节,作为粉饰业绩与操纵利润的手段。

这些对期末资产与负债的准确披露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因此,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其根本原因是新准则引入了当今国际流行的资产负债观,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重要体现。

(三)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探讨1.新准则下对原待摊性质的费用会计处理原待摊性质的费用,是企业该项费用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不超过一年)负担的各项费用。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提 费用 作 为“ 水 池 ”调 节 收 入 费 用 , 蓄 , 按 用可 以在 企 业 所得 税 前 扣 除 , 些 是 不 可 哪 ( ) 一 不符合 资产 /负债 类要 素的性 需要调整利润 , 这种行为 已成为企业粉饰 以扣除的 , 这给实际工作带来 了困难 。 质 。按照新准则关于 资产 的定义 , 资产是 业 绩 、 纵 利润 的惯 用手 段 。实 际 中 的 违 操 二 、 准 则 下 关 于 两 费 的会 计 处 理 新 指 企 业 过 去 的 交 易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 由企 规 操 作大 致 有 以下情 况 : 1 随 意 改变“ () 两 ( ) 一 新准则 关于待摊 费用 和预 提 费 业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 期会 给企 业 带 来 经 费 ” 预 的摊 销 、 提 额度 和 期 限 ;2 “ 而 不 用 的处 理 说 明 预 () 挂
后期再支付 的方 式进 行处理 。这种情 况 本费用的那部分预提费用调增回来 。 企业 下 ,预提费用就不完全符合负债 的特征 , 应按当期实 际发 生的收入抵减 费用后 的
因 为 它 不 是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形 成 的 现 净利 润 缴 税 , 预 提 费 用 虽 然 本 期 尚 未支 而
的原 因分 析
济利益 的资源。 资产的特征是预期在未来 摊 ”把 费用 留存 在“ 摊 费用 ” 户 , 不 , 待 账 而 1 《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 存 货》 、企 能够 给 企 业 带 来 经济 利 益 流 入 。 而待 摊 费 按 期 转入 相 应 成本 费用 类账 户 , 入 当 期 简介 中规 定 : 业 的 周 转材 料 如 包 装 物 和 计 企 用 是 企 业 已经 支 出 , 应 当 由本 期 和 以后 损益, 但 导致企业 当期费用 降低 , 增利润 , 低值易耗品, 虚 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

(冶金行业)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冶金行业)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冶金行业)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

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俩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且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俩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壹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

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可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俩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我们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壹、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壹)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

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壹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壹经发生就已消耗的壹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仍债务的,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虚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生产运营和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冶金行业管理]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

[冶金行业管理]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

(冶金行业)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经过指南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正式稿几次变化后,最终从财务报表和会计科目中彻底消失了,没有壹点说明,不留壹丝痕迹,简直可说杀之不见血。

让我们回顾壹下这俩个科目消失的过程:壹、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首次征求意见稿中仅在固定资产准则解释中明确固定资产资产修理费不得采取待摊、预提方式,但在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中保留了科目和项目,科目说明中“待摊费用”说明如下:“壹、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预付保险费、运营租赁的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其他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壹)企业预付给保险X公司的财产保险费、预付运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等,应于预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产保险费应在保险的有效期限内平均摊销,运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应在租赁期间内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各项已发生但尚未摊销完的费用金额。

”科目说明中“预提费用”说明如下:“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预提的金额,应当视同待摊费用。

[冶金行业管理]如何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冶金行业管理]如何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冶金行业)如何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如何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概念及特点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运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和壹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待摊费用的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利息费用、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等。

预提费用的特点是受益、预提在前,支付在后。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联系(壹)账户设置的目的相同:俩者都属于跨期摊提类账户,此类账户的设置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

(二)账户的用途和结构相同:俩者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应由若干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的费用,且将这些费用摊配到各个会计期间的账户。

借方登记费用的实际支出额或发生额,贷方登记应由各个会计期间负担的费用摊配数。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经常发生的核算单位,俩账户能够合二为壹,设置壹个“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借以简化核算手续。

“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的余额应列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差额,即以期末待摊费用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列为借方余额,而期末预提费用大于待摊费用的差额列为贷方余额。

此账户余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三)俩者均具有流动性:俩者的受益期皆在2个月之上1年以下,所以都具有流动性,待摊费用为流动资产,预提费用为流动负债;在壹定条件下,预提费用能够转化为待摊费用。

(四)明细账的设置相同:俩者都是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的核算。

(五)审计方对俩者的审计目标相同:审查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俩个科目常被企业作为调节生产运营利润的“蓄水池”,特别是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和实行利润承包企业,用调节手段达到承包目标的实现和多计提效益工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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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宿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经过指南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正式稿几次变化后,最终从财务报表和会计科目中彻底消失了,没有壹点说明,不留壹丝痕迹,简直可说杀之不见血。

让我们回顾壹下这俩个科目消失的过程:壹、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首次征求意见稿中仅在固定资产准则解释中明确固定资产资产修理费不得采取待摊、预提方式,但在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中保留了科目和项目,科目说明中“待摊费用”说明如下:“壹、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预付保险费、运营租赁的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其他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壹)企业预付给保险X公司的财产保险费、预付运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等,应于预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产保险费应在保险的有效期限内平均摊销,运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应在租赁期间内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各项已发生但尚未摊销完的费用金额。

”科目说明中“预提费用”说明如下:“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预提的金额,应当视同待摊费用。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金额的差额。

”这样的处理,和以往相比几乎没有大的变化,大家都很容易接受。

二、应用指南草案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很少有人会想到,在应用指南草案中“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

首先我们发现,在《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解释中,“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从报表项目中被删除,仅在报表列示说明中这样描述:“企业待摊费用有期末余额的,应在“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企业预提费用有期末余额的,应在“预收款项”项目中反映。

”接着我们就见到,在会计科目中,“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也被删除了,而关于这俩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在哪里都见不到了。

但在后面我们又发现,在“新旧科目衔接”中却赫然写着“新准则设置了“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内容和原制度相同。

”和“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代销商品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预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和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这我们能够理解为,由于工作量大且时间紧,出现了错误,由此能够理解为在应用指南草案中,对这俩个科目的处理本意应为:取消科目,如果以前有余额暂列入“预付款项”和“预收款项”(纯属猜测)。

三、应用指南正式稿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期盼已久的应用指南正式稿出来了,我迫不及待地寻找有关“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内容,从头翻到尾,再也见不到壹字半句有关这俩个科目的内容。

报表项目和会计科目里,和草案壹样,删除了这俩个项目和科目,但原来仍有壹点迹象的报表列示说明也消失了。

至此,“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彻底从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失踪了,而随之而来的是,原来“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相关内容,该如何核算呢?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余额由该如何处理呢?没有答案。

我们只能推测,按照指南的变化过程理解,似乎应该这样处理:“待摊费用”里的内容不能再待摊了,只能发生时壹次计入损益。

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似乎只能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了(38号准则没有说要追溯调整)。

“预提费用”里的内容,如果有确凿证据需要预提的,只能记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了。

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如果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则只能核销了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转自学易网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预提和待摊费用的规定问:请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有何规定?哪些费用能够预提,待摊费用是否有年限规定。

实行新会计准则后,按权则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您好:新企业所得税法扣除中首要的规定是权责发生制,所以,对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也应当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

对于待摊费用没有问题,直接按规定摊销的成本费用,所得税中能够扣除,如果是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能够扣除的。

待摊费用壹般都是壹年内摊销处理的,如果是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壹个年度之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果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其他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建支出,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之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之上。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实行新会计准则后,按权则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是通过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来处理的。

之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财税机关。

如何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概念及特点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运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和壹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待摊费用的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利息费用、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等。

预提费用的特点是受益、预提在前,支付在后。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联系(壹)账户设置的目的相同:俩者都属于跨期摊提类账户,此类账户的设置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

(二)账户的用途和结构相同:俩者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应由若干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的费用,且将这些费用摊配到各个会计期间的账户。

借方登记费用的实际支出额或发生额,贷方登记应由各个会计期间负担的费用摊配数。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经常发生的核算单位,俩账户能够合二为壹,设置壹个“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借以简化核算手续。

“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的余额应列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差额,即以期末待摊费用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列为借方余额,而期末预提费用大于待摊费用的差额列为贷方余额。

此账户余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三)俩者均具有流动性:俩者的受益期皆在2个月之上1年以下,所以都具有流动性,待摊费用为流动资产,预提费用为流动负债;在壹定条件下,预提费用能够转化为待摊费用。

(四)明细账的设置相同:俩者都是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的核算。

(五)审计方对俩者的审计目标相同:审查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俩个科目常被企业作为调节生产运营利润的“蓄水池”,特别是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和实行利润承包企业,用调节手段达到承包目标的实现和多计提效益工资的目的。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区别(壹)账户的性质不同: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中,“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账户。

因为它是先支付后分摊,占用了企业的资金。

该账户借方记录企业各项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减少额,余额壹般出当下借方,表示期末某壹时点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数额。

“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账户。

因为它是预先提取,该支付而尚未支付的费用,成为企业的负债。

该账户的贷方记录负债的增加额,借方记录减少额,余额壹般出当下贷方,反映企业在期末某壹时点所承担债务的实际数额。

(二)俩种费用的发生和记录受益期的时间不壹致:待摊费用是发生或支付在先,摊入受益期在后即:按实际数支付,按平均数在以后受益期内分摊;预提费用是先将费用计入受益期,支付费用在后即:按平均数在受益期预提,以后按实际数支付。

(三)填制会计报表的处理原则不同。

待摊费用属于费用发生后据实摊销,事先知道具体的分配标准及分配金额,实务中不会出现贷方余额,填制会计报表时不需要进行调整;而预提费用需要事前估算将要发生费用的摊销标准,事前且不知道具体的金额或标准,所以实务中经常出现多提或少提的现象,容易出现借方余额。

此时,壹般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在填制会计报表时,却应将其填入“待摊费用”项目,视同待摊费用处理,实务中叫做“账表不符”。

核算举例例壹、假定某工业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

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贷:银行存款12600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管理费用——保险费900营业费用——保险费400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和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例二、假定某工业企业某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按年度的计划修理费用分月平均预提、年末将预提修理费用和实际修理费用结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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