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XX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实施方案

XX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实施方案
.拓展“跨域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优化线下“跨域通办”窗口和线上“跨域通办”服务专区,全面推进事项“跨省 通办”“全省市通办二2024年底前,在“县域通办”基础上,全面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2025年底前,实现 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在“XX”平台汇聚并 扩大应用领域。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 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同步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形成的电子档案来源可 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网信工作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 理并规范运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 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全县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高频常用 电子证照“XX”平台移动端展示查询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持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
.政务服务“就近办”。依托“0A+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倾斜集中,大力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 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群 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 、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相 关部门单位)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大幅提高我省政务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竞争力,现就做好我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以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材料为目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我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管理体系,为提高服务效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依法依规。

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为依据,保证政务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匹配,凡是没有合法依据的,一律不纳入编制范围,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

利企便民。

围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聚焦反复跑、排长队问题,树立“互联网+”思维,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最大限度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设定依据、办理层级、申请材料等基础要素我省统一,推进审批要件标准化,实现事项办理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顺序衔接、逻辑关联,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动态管理。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统一事项管理入口和审核、确认、发布流程,实现“一次录入、我省发布”,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权限,实现我省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统一管理和动态更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5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3日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构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标准规范、利企便民、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凡未纳入清单事项,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事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和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7类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由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组成。

目录清单包含事项名称(含主项、子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等基本要素。

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要素,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应当保持一致,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四个基本要素的四同(以下简称“五级四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20•【字号】汕府办函〔2023〕66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3〕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汕尾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0日汕尾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引领,推进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利用,提升审批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广东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函〔2022〕2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公平可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运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全面提升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更大突破,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XX 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政务服务管理和运行质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 XX 省《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系列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核心,以“‘五零五心’优服务”党建服务品牌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着力点,围绕“标准化+”,探索建设智慧型、标准化的政务服务运行管理模式,促进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保障、支撑和引领作用,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具有 XX 特色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和推进体系,充分发挥以牵头部门主导、责任部门主抓、第三方单位主推的作用,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2.坚持改革创新,引领转型。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核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最大程度地发挥标准化对政务服务新平台、新技术、新模式的催化效应,提升我县改革发展的竞争力,加快我县服务型政府建设。

3.坚持优化载体,彰显特色。

以“群众‘回家’办事” 为战略部署,结合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积极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载体,打造便捷、智慧、舒适、精致的“有韵味,有温度”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工作目标1.全面提升大厅现场管理水平。

通过对服务大厅设施、标志、环境、氛围建设,在推进管理创新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政务大厅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全面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水平。

建立并完善适合窗口的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各个环节标准,实现业务全覆盖、项目全覆盖、职能全覆盖、窗口全覆盖,实现“事事有标准可依、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XX〕108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综〔20XX〕7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规〔20XX〕17号)有关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编制和事项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通过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确保20XX年底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完成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电子化,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市、区、县(市)政府具备相应主体资格且行使相应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三、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政务服务事项分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关于行政权力事项的认定标准“9+x’’类纳入政务服务。

即: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和部分其他类行政权力。

其他“4+x’’类不纳入政务服务。

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监督检查和部分其他类行政权力。

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

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

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切实解决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尽统一、办事不够便捷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管理体系。

按照“依法依规、利企便民、标准规范、应上尽上、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标准化梳理与国家、省基本目录对应工作的基础上,8月底前,推动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市、区(市)级不低于70%。

二、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各级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依据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10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

(一)统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基础要素。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梳理本系统、本领域内由省、市级设立需由市、区(市)共同实施、分别实施、单独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内容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

基本目录基于权责清单生成;实施清单的梳理要以满足办好“群众眼中一件事”需求为原则,按照最小“颗粒化”标准,根据省有关要求,统一拆分原则、统一拆分情形,实现同一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相统一;办事指南要在实施清单标准化基础上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主体、依据、流程、材料、注意事项等进行指导性说明。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XX〕108号)和《X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X政发〔20XX〕3号)精神,做好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工作重点(一)科学认定政务服务事项。

县政府统一组织,从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科学梳理出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依申请的、授益性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县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二)确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在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集中录入、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参考,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要求,制定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的统一。

对各部门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调整,逐步推进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过程的标准化。

各部门依职权类行政权力参照上述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三、责任分工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部署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工作。

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及操作培训,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县编办负责制定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做好指导解释;组织县直各部门编制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 10
以事项为主线
三、主要任务
* 11
梳理范围
地方政务 数据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
•各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结果数据; 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
•各级部门汇聚、管理的本行业的政务数据(如发改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
•牵头和参与建设的本地区基础库数据,如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等; •各级部门纳入本地区共享责任清单的数据;
握数据的,也要梳理;
聚规范及时上报至国家平
和公共服务类事项;
• 各级部门不得以政务服务事
台。
• 层级范围:事项行使层级
项即将调整、暂停、取消等
涉及省、市、县三级。
理由不梳理相应的数据目录。
四、工作要求
* 24
(一)全量梳理
国家平台经验做法: ➢ 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与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将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接入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 以方便各部门直接选择事项进行目录梳理; ➢ 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树,包括事项基本目录(主/子项)、 实施清单、业务办理项,并层层下钻展示,但系统只 允许部门选择“最小颗粒度”事项数据进行目录梳理; ➢ 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并非专指部本级实施的事项,而是 本部门条线上所有事项;属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 非部本级实施,但部本级掌握数据的,也要填报;属 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非部本级实施,部本级也不 掌握数据的,可以不填报。事项树对于各部门政务服 务事项按照“国家级”、“国家和地方”以及“地方” 进行了区分展示。
与政务服务 事项无关联
•应急响应、突发状况等产生的数据,如新冠疫情产生的相关数据。
三、主要任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复核上报
前置机 交换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X政发(2022)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2)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据《XX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XX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XX“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促进共享、强化协同,集约化、规范化助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完善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坚持系统观念。

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强整体谋划,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公平可及。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贴心暖心的高质量服务。

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区域间均衡发展。

(三)总体目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6•【字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强各级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指引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结合公共服务应用,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梳理形成《汕尾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实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本次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清单是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细化完善形成的清单,是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事项管理和运行管理的基础。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规范化。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实施要求,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各项要素及编制规范。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按照统一规范,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同一事项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全市施行。

(一)基本编码统一。

按照国家编码规则,省、市、县(市、区)对口部门同一个事项基本编码统一。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30•【字号】筑府办发[2014]17号•【施行日期】201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1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30日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3〕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按照“统一制定、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

通过提升软硬件设施,实现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努力创建全国一流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综合平台。

二、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管理规范1.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机构。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实际,协调具有便民服务职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或公共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受理、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前2.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配置。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鞍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鞍政发〔2017〕48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鞍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鞍政发〔2017〕48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鞍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鞍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鞍政发〔2017〕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现将《鞍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目录》按照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一致的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共计452项,包括行政许可273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确认64项和公共服务事项82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级政务部门要积极做好《目录》中政务服务事项与目前正在运行的权责清单相应行政职权的有序衔接,按照《目录》开展政务服务,履行相关职责。

二、加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级政务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

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等,并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要结合编制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流程进行规范再造,最大限度精简部门内部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审批的,要合理设置办事环节,加强衔接配合,推进“并联办理”,不得互为前置,提高办事效率。

要严格清理规范申请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立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要件;凡是省以下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能够通过网络核验、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以及采取申请人承诺能够达到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得列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按照《X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X政办发〔X〕X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以规范政务服务为重点,以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开展星级评定为抓手,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权力公开、投诉监督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公开、高效、便捷的县、乡镇(X街道办)、村(社区)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标准化,二、建设标准(一)中心建设标准化1.场地外观协调、名称统一。

县政务服务中心名称为“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标识式样、字体、风格等要按省、市规定统一设置。

2.职能设置完善。

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点是对外提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对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规模设置合理。

按照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的原则,建设办公面积为1200平方米左右,宽敞、明亮、庄重、高效、规范、便民的县政务服务中心。

强化各乡镇、X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各乡镇、X街道办要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建设办公面积为60-12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应在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位置建设30-6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点。

4.内部设施完备。

行政审批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行政审批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行政审批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6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区行政审批局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进行了评议。

我局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部署要求,严密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问题、全面加以整改。

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1.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持续推动审批事项“应进必进”,目前,六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线上线下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印发《XX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场所建设一体化、业务办理一体化、服务标准一体化、内部管理一体化要求,加强对分中心指导,合理调整窗口布局,实行线下一窗受理,分中心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所有部门设立综合窗口,将民宗局、发改委、司法局、教育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新闻出版局等办件量较小的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综合出件”。

不断完善项目服务专窗、“全科窗口”、综合窗口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2.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积极推进“一件事”、“一业一证”、“证照分离”改革。

围绕省市“一件事”改革任务,编制印发《XX区初次就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和《XX区退休“一件事”实施方案》,在原有20个“一件事”基础上,新增初次就业、退休“一件事”服务专窗,在泰州市率先实现初次就业“一件事”办理,央广网、省政务网、泰州日报等媒体平台推介。

持续拓宽行业综合许可证实施范围,牵头制定药店、养老院、美容美甲、理发店、书店等5个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工作规范,发放药品类、超市类共计11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有效推动“减证便民”。

9月29日,组织召开XX区“证照分离”改革培训会,建立“证照分离”改革机制,截至9月底,2859家企业享受到“证照分离”政策红利。

3.全面提升涉企审批效能。

紧紧围绕XX区“工业强区、旅游兴区、教育立区”三大战略和“亩均论英雄”改革,认真落实XX区《优化营商环境20条》,对形象进度在“0”以下的企业投资项目采取柔性执法,靠前服务,组建施工许可证与人防签证办理咨询服务群,提前进行施工许可与人防签证资料准备和申报事项指导。

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最新)

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最新)

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创建x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质量,按照x质监局、x政务服务中心《关于x级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x〔x〕146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政务服务国家标准和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x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战略,促进我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培育全区标准化服务品牌,努力创建一流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着力推进平台建设标准化、办理程序标准化、服务保障标准化、监督管理标准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

根据行政审批服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应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审批服务窗口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纳入标准化管理。

(二)优化提升中心审批服务质量。

以推进标准化试点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理念,有效推进在线审批、模拟审批和“最多跑一次”、“不见面马上办”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在加强政务大厅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打造一流的优质服务品牌。

通过全面组织实施服务标准化,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创品牌、树形象,使政务大厅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跻身一流水平。

三、工作内容(一)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体系1.服务基础标准体系。

主要指政务大厅标准化管理基本规定、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化编写要求等标准,具体包括健全大厅行政审批服务术语、服务标准类型以及标志、图形符号等方面的通用标准。

2.服务提供标准化体系。

主要指窗口实施服务行为的依据和规范,具有包括窗口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方式以及审批流程图等具体标准。

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XX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政务服务管理和运行质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XX省《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系列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核心,以“‘五零五心’优服务”党建服务品牌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着力点,围绕“标准化+”,探索建设智慧型、标准化的政务服务运行管理模式,促进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保障、支撑和引领作用,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具有XX特色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和推进体系,充分发挥以牵头部门主导、责任部门主抓、第三方单位主推的作用,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2.坚持改革创新,引领转型。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核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最大程度地发挥标准化对政务服务新平台、新技术、新模式的催化效应,提升我县改革发展的竞争力,加快我县服务型政府建设。

3.坚持优化载体,彰显特色。

以“群众‘回家’办事”为战略部署,结合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积极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载体,打造便捷、智慧、舒适、精致的“有韵味,有温度”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工作目标1.全面提升大厅现场管理水平。

通过对服务大厅设施、标志、环境、氛围建设,在推进管理创新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政务大厅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全面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水平。

建立并完善适合窗口的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各个环节标准,实现业务全覆盖、项目全覆盖、职能全覆盖、窗口全覆盖,实现“事事有标准可依、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

怀来县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

怀来县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
分类整理事项
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政务服务 事项进行分类整理,方便后续编制 工作。
公开征集意见
发布通知公告
通过政府网站、媒体等渠道,向 社会公众发布编制公开政务服务 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的 通知公告,并明确征求意见的时
间和方式。
收集公众意见
通过问卷调查、在线留言等方式 ,收集公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意
编制实施清单
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目录清单和公开的办理流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 确各项政务服务的责任部门、办理要求和时间节点等。
实施监督
对实施方案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政务服务的顺利实施 和完成。
02
CATALOGUE
编制原则
公开透明
01
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 、依据、材料等基本信息,使公 众能够清晰了解各事项的具体要 求。
05
CATALOGUE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和分工。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 行。
加强沟通协调
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对于不同情形的事项,应分别列出不同的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政务服务事 项的收费标准。
对于不收费的事项,应明确说明不收费的原因。
04
CATALOGUE
编制流程
研究制定方案
01
02
03
确定编制目的
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 、依据、申请材料、办理 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办 事和监督。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7•【字号】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已于2021年9月1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经2021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27日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2021年9月1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政务服务应当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正、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政务服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工作。

市、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推进本系统、本领域政务服务工作。

市、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综合政务服务机构按照规定承担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运行等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苏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管理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
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XX〕108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综〔20XX〕7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规〔20XX〕17号)有关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编制和事项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通过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确保20XX年底前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完成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电子化,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区、县(市)政府具备相应主体资格且行使相应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三、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
政务服务事项分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关于行政权力事项的认定标准
“9+x’’类纳入政务服务。

即: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和部分其他类行政权力。

其他“4+x’’类不纳入政务服务。

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监督检查和部分其他类行政权力。

需要说明的是:其他类行政权力中,与政务服务紧密相关、符合政务服务特征的事项,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

此项工作由市、区、县(市)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依此自行确定。

(二)关于公共服务事项的认定标准
公共服务9大领域中符合政务服务特征的事项纳入政务服务。

即: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9类公共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①不符合政务服务特征,不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

即:非具体针对特定企业或个人、非依申请、非授益性的公共服务事
项。

②各部门单位和各区、县(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按上述9大领域,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划分。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认定政务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从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科学梳理出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依申请的、授益性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其中,目录清单是政务服务事项基本清单,包括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等要素;实施清单是对目录清单进行细化完善形成的清单,包括实施编码、行使内容等项全要素。

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含有具体子项的,要逐一明确和规范各子项的实施要素和办理流程,不瞒报、不漏报。

今后,凡未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子项及实施要素、办理流程,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一律不得实施。

(二)确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在编制政务服务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具体到每个审批人。

当本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要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更新,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