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事业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新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31
3201
专用基金
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32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根本支出结转与工程支出结转
33
3302
9
1215
其他应收款
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时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0
1301
存款
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本钱
财政补助结余
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工程支出结余资金
34
3402
非财政补助结转
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及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35
3402
事业结余
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与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36
3403
40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核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1
430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核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2
4401
经营收入
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区的的收入
43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一览表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科目核算范围一级科目二级科目目节 501 (504) 经费(事业)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0 1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0 1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0 1 基础工资反映工资表中的基础工资部分。
0 2 职务工资反映工资表中的职务工资部分。
0 3 级别工资反映工资表中的级别工资部分0 4 工龄工反映公务员工资表中的资工龄工资。
0 5试用期工资反映各类院校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
0 6机关工人岗位或技术等级工资行政单位机关工人的技术等级工资。
0 7 10工资反映按规定教师、护士提高10的工资。
0 2津贴补贴反映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按规定开支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地方性津贴、岗位性津贴和其他各种补贴。
0 1工资性津贴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工资表中的工资性津贴。
0 2岗位性津贴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工资表中的职务和岗位性津贴。
0 3 地方附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加津贴工资表中各种地方性津贴。
0 4上下班交通补贴反映单位按规定标准在工资表中发放或报销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费补助。
0 5三项补贴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午餐、煤气、考核三项补贴。
0 6通讯补贴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电话补贴。
0 7冬季取暖补贴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取暖补贴(80 元和按职级发放均在此反映)。
0 8防暑降温补贴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防暑降温补贴(12 元)。
0 9规范性补贴反映单位按我区标准发放给个人的规范性补贴。
1 房贴与住房增量补贴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工资表中的对应项目。
1 7其他0各种补贴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除以上各项补贴外的其他项目。
0 3 奖金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
0 1年终一次性奖金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双薪。
0 2政府奖励反映按区政府统一规定发放给单位职工的各种奖金。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一、背景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其会计工作也日益重要。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其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需要对会计科目进行合理设置和使用说明。
二、会计科目设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应根据其特点和财务活动进行合理划分。
一般而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资产科目、负债科目、所有者权益科目、成本科目、损益科目等。
资产科目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
货币资金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等。
存货科目用于记录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办公用品等。
应收款项科目用于记录单位应收的货款、租金等。
固定资产科目用于记录单位购置的房屋、设备等。
负债科目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长期负债等。
应付账款科目用于记录单位应付的货款、水电费等。
预收款项科目用于记录单位预收的租金、服务费等。
长期负债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的长期借款、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科目主要包括基金、专用基金等。
基金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的基本建设基金、公益事业基金等。
专用基金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的专项收入、专项支出等。
成本科目主要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
生产成本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人工等成本。
劳务成本科目用于记录单位购买的劳务费用。
损益科目主要包括收入、费用、利润等。
收入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的各类收入,如销售收入、租金收入等。
费用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的各类费用,如人工成本、水电费等。
利润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的盈余、亏损等。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不同单位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或减少科目,以满足各单位的具体会计核算要求。
2.注意科目名称的统一性:会计科目的命名应尽量统一,以便于不同单位之间的对比和数据分析。
科目名称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记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或缩写。
3.合理设置科目编码:为了方便记账和查询,会计科目应设置科目编码。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㈠资产类行政单位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第104号科目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05号科目库存材料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3.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相应增减当期支出.第106号科目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2.本科目的使用方法: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4.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第107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含义:是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经各行政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查批准,下达给各行政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用款控制额度.在用款额度内,由用款单位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用款项.2.本科目,借方记财政授权支用的额度数,贷方记用款单位签发支付令的支出数,余额在借方,平时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限额数,年终余额应注销.若有跨年度使用的限额,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下年使用.第115号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1. 本科目用以核算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按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年终结账后,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转入数及直接支付预算指标结余数;本科目贷方,登记次年转回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数及支用上年直接支付指标结余数,本科目年终余额在借方.事业单位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各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第115号科目材料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2.本科目使用方法: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第116号科目产成品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着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人“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㈡负债类行政单位第201号科目应缴预算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款项.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4.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辅助账.第202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4.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辅助账.第203号科目暂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211号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单位发放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212号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213号科目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事业单位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拱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2.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3.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第207号科目其他应付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第210号科目应交税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㈢净资产类行政单位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第303号科目结余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3.本科目应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明细帐.事业单位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第306号科目事业结余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doc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或者地方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它单位以履行公共事务为目的设立的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比较特殊,需要考虑到公共事务的特殊性和财务管理的需要。
下面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进行详细说明。
一、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1.保持科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会计科目需要按照其业务活动的连续性和综合性来进行设置,不能出现重复或遗漏的情况。
2.明确区分收入和支出。
会计科目需要明确区分收入和支出,以便于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收支的核对和分析。
3.注重核算管理。
会计科目要注重核算管理的需要,可以根据业务活动进行适当的细分和归类,方便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核算和分析。
4.多层次管理。
会计科目需要按照不同的管理层次进行设置,包括经济管理层次、事业管理层次和会计核算层次,以适应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一般原则1.资金管理科目: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用于管理单位的资金。
2.资产管理科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用于管理单位的资产。
3.费用支出科目:包括人工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科目,用于记录单位的日常费用支出。
5.预算科目: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等科目,用于核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根据业务活动进行核算。
会计科目的使用应根据单位的具体业务活动进行核算,以便于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统计和分析。
2.统一命名和编码。
会计科目的命名和编码需要统一规范,以便于不同财务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和信息沟通。
3.按照经济管理层次进行设置。
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按照经济管理层次进行划分,包括总账、科目、明细账等,以适应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
4.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会计科目的使用需要遵循国家的会计准则,保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定期进行科目调整和优化。
会计科目的使用需要定期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单位的业务变化和管理需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1. 引言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委托或授权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其核算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是指用于记录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分类代码。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和管理需求进行规定的,旨在提供一个统一的指导性标准,以便管理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决策分析。
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基本原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特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应针对其特点,具体体现行政事业单位所涉及的经济活动和特殊要求。
例如,应设置与行政经费、劳务报酬、设备维修等相关的会计科目。
2.2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结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兼顾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需要,既要能够满足基本的财务报表编制要求,又要能够为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经济活动和成本控制的信息。
因此,会计科目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财务报表编制的需要和管理决策的要求。
2.3 标准化和规范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尽量遵循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原则,以便于不同单位之间的比较和统计分析。
同时,会计科目的命名和编码规则应统一,便于会计人员理解和使用,防止混淆。
3.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分类与编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可以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编码。
下面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主要分类和编码规则的示例:3.1 资产类资产类会计科目是用来记录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资源和所有权的科目。
其中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资产类会计科目的编码一般采用4位数字表示,例如:•1001:货币资金•1101:应收款项•1201:预付款项•1601:固定资产•1801:无形资产3.2 负债类负债类会计科目是用来记录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债务和负债的科目。
其中包括应付款项、预收款项、长期负债等。
负债类会计科目的编码一般采用4位数字表示,例如:•2001:应付款项•2101:预收款项•2501:长期负债3.3 所有者权益类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是用来记录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是指用于记录、核算和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一种分类方式。
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单位,通过对不同会计科目的分类和归集,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分类和应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分类可分为财产科目和费用科目两大类。
其中,财产科目是记录和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科目,主要包括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负债类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未决负债等项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本期盈余、累积盈余等项目。
费用科目是用于记录和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成本以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费等开支的科目,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费等项目。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制造费用等;管理费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事费用、行政费用等;财务费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筹措和使用资金时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手续费用等;税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的各项税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
会计账簿是记录和总结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主要工具,主要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在编制会计账簿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财产科目和费用科目进行登记和核算。
通过会计账簿的编制,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财务报表是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成果的主要方式。
根据会计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首先需要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和归集,然后按照相应的会计期间进行汇总和计算,最后形成相应的财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科目详细注解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 交通费 燃料费 保险费 车辆修理费 其他交通费 差旅费 出国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招待费 餐费
行政事业会计科目表
说 明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反映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津贴和补贴,包括考勤考职奖、冷饮费、煤气补贴、交通补贴、移动通讯补贴、住宅电话补贴、过节费、夏令 用品费等。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包括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单位自定项目。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贴。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值班补贴,临时人员工资补贴等。
在职人员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退休人员
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结余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拨入经费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50101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1010201 501010202 501010203 501010204 501010205 501010206 501010207 501010209 501010210 50101020101 50101020102 50101020103 50101020104 501010211 501010212 501010213 501010214 501010215 501010216 501010217 5010102170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书
5
三项补贴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午餐、煤气、考核三项补贴。
0
6
通讯补贴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补贴。
0
7
冬季取暖补贴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取暖补贴(80元和按职级发放均在此反映)。
0
8
防暑降温补贴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防暑降温补贴(12元)。
0
9
规性补贴
反映单位按我区标准发放给个人的规性补贴。
1
0
房贴与住房增量补贴
0
2
网络信息系统维护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运行维护费用和上门服务费用。
0
3
其他维修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其他维修费用,单买的窗帘、地毯、防盗门窗、灯具等
1
4
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人才市场摊位租赁费及其他
办公设备等方面的租赁支出。
0
6
一类保健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一类保健保险费。
0
7
二类保健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二类保健保险费。
0
8
离休人员缴费
反映单位给离退休人员交纳的医疗保险费。
0
5
伙食补助费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个人的伙食补助费。
0
1
误餐补贴
反映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经批准的各项值班补贴,包括夜间值班、防
汛值班、“两会”期间、办事处夜间值班等,标准每人每天为10元。
0
3
长期临时工工资
反映单位支付给长期临时工的工资性支出。
0
4
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
反映单位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0
5
其他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2017)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最新会计制度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超级实用)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负债类三、净资产类四、收入类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的现金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 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2018年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fùjiàn):政府(zhèngfǔ)会计制度——行政(xíngzhèng)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1目录第一(dìyī)部分总说明(shuōmíng)第二(dì èr)部分会计科目名称(míngchēng)和编号第三(dì sān)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2第一(dìyī)部分总说明(shuōmíng)一、为了(wèi le)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zhèngfǔ)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zhìdìng)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nàrù)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3算的同时应当(yīngdāng)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编号及使用说明
收入 407 其他收入
405 413 409 404
502
拨出经费
501 516 517 504 505 512 502 503
501 支出
经费支出
具体科目 类别 科目编号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行政单位 科目名称 事业单位 使用说明 科目编号 101 102 105 106 110 108 科目名称 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1.购入自用材料,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即购买价、运杂费和 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材料的入账价值; 2.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分两种情况进行核算: 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按照含增值税价格作为材料的 入账价格;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不含增值税价格作 为材料的入账价格。 1.首先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预期现金 流量、投资收益以及投资的安全性等进行测算和分析,重大 投资项目决策实行集体审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主 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2.按支付方式主要分四类:(1)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 (2)以材料对外投资;(3)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4) 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3.对外投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入账,付出的资产按照其账 面价值做转出,两者差异计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中。 增加或减少对外投资时同时要反映投资基金和一般基金的增 减变动情况。(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除外) 4.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如下: 借:对外投资(合同约定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按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入账;一般不计提折旧,除了融 资租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之外,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应当相等。 1.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 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 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 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完整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完整版)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和报表附件:政府会计制度——⾏政事业单位会计科⽬和报表⽬录第⼀部分总说明第⼆部分会计科⽬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使⽤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部分总说明⼀、为了规范⾏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于各级各类⾏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进⾏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单独核算,并保证项⽬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权责发⽣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部门预算管理的现⾦收⽀业务,在采⽤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和费⽤。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预算⽀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会计科⽬:(⼀)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会计科⽬。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
(⼆)单位应当执⾏本制度统⼀规定的会计科⽬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实⾏会计信息化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探讨
发生的各项 支出; 事业 单位设置 “ 事业支出” 目, 科 核算事业单位开 展各项业务活动 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统
一
采 用 “ 费支 出 ” “ 经 比 事业 支 出 ” 合适 。 更 建 议取 消事 业 单 位 设 置 的 “ 业 支 出 ” 目和 行 政 单 位统 一 设 事 科
观行为 , 同样应设置对外投资会计科 目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 建议取消行政单位的“ 有价证券” 目,采用和事业单位相同 科
的会 计 处 理 , 增 没 “ 外 投 资 ” 口 ,核 算 行 政 单 位 购 人 的 有 价 对 科
预算安排的基本经费 、 从主管部门获取 的基本经费 、 从非本级财政
非营利会计 I ON RO I C O TNG N P FT A C UN I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设置探讨
河 北 省 水 文水 资 源勘 测 局 徐 延 忠
一
、
购 入 有 价 证 券 业 务处 理 设 置 的 会 计 科 目
五 、 入 预 算 经 费 设 置 的会 计 科 目 拨
建议取消行政单位 “ 暂付款 ” 目, 科 设置 “ 其他应 收款 ” 日, 科 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 保持和事业单 位 、 企业单 位会 计 科 目名 称 的 统 一 。
三 、 料 有 关 业 务 处 理 设置 的会 计 科 目 材
置 “ 费 支 出 ” 目 , 算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各 项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经 科 核 动 发 生 的实 际 支 出 。
是在 对 外 投 资 行 为 下 的 购入 债 券 ,行 政 单 位 也 存 存 对 外 投 资 的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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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 贴 补贴。
房
贴与住
反映单位按规定发
房增量 放给个人的工资表中的
1 0补贴 对应项目。
其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人的
他各种 除以上各项补贴外的其
1 7补贴 他项目。
奖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
0 3 金 支的各类奖金。
年
终一次
保险费和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
养
老保险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
0 1 费 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
疗保险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
0 2 费 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
业保险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
0 3 费 纳的失业保险费。
生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
基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
0 1 本 工资 基本工资。
基
反映工资表中的基
0 础1 工资 础工资部分。
0 2 职
反映工资表中的职
务工资 务工资部分。
级
反映工资表中的级
0 别3 工资 别工资部分
工
反映公务员工资表
0 龄4 工资 中的工龄工资。
反映单位按规定发
0 性1 奖金 放给个人的双薪。
0 2 政
反映按区政府统一
府奖励 规定发放给单位职工的
各种奖金。
考
反映单位每月发放
0 3核奖 的考核奖。
社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
会保障 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
0 4 缴费 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
其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
0 5 他 括的工资福利支出。
商
反映单位购买的不
品和服 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
0 2 务 支出 产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
办 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
0 1 公费 出。
反映购买日常办公
用品支出, 如:笔墨纸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
0 育4 保险 纳的生育保险费。
费
工
伤保险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
0 5 费 纳的工伤保险费。
一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
0 类6 保健 纳的一类保健保险费。
二
反映单位给职工缴
0 类7 保健 纳的二类保健保险费。
离
休人员
反映单位给离退休
0 讯6 补贴 人的电话补贴。
冬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
0 季7 取暖 人的取暖补贴(80 元和按
补贴 职级发放均在此反映)。
防
暑降温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
0 8补贴 人的防暑降温补贴(12 元)。
规
反映单位按我区标
范性补 准发放给个人的规范性
0 班1 工资 和周六周日的加班工资。
病
假两月
反映单位支付给病
以上期 假两月以上期间的职工
0 间2 工资 工资。
长
反映单位支付给长
0 期3 临时 期临时工的工资性支出。
工工资
编
外长期
聘用人
反映单位编外长期
0 员4 工资 聘用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附件 3
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一览表
科目编号
一
级科
二级科
科
目
目
目 节目名称
科目核算范围
经
501 (504)
费(事业)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
支出 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
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
工 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
资福利 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
0 1 支出 会保险费等。
0 8缴费 人员交纳的医疗保险费。
伙
食补助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
0 5 费 个人的伙食补助费。
反映单位支付给职
工个人的经批准的各项
误 值班补贴,包括夜间值班、
0 餐1 补贴 防
汛值班、“两会”期间、
办事处夜间值班等,标准
张、名片图章、计算器、未
日 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常办公 的优盘、移动硬盘、硒鼓、
0 1 费 碳粉等办公品。
反映单位购买的各
书 种专业书籍、报纸、杂志
0 报2 杂志 等支出。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
印 支出,如:资料、表格、书
0 2 刷费 籍、规章制度等印刷。
每人每天为 10 元。
反映不在机关大楼
办公的单位发给职工的
每月固定的午餐补贴 90
元,以及大楼外搭建食堂
伙 单位的伙食支出(含食堂
0 食2 补贴 用水电、煤气、炊事费)
其
他工资
福利支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
9 9 出 括的各种人员支出,
反映单位工作日之
加 外按规定发放的节假日
咨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
0 3 询费 的支出。
手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
0 4 续费 类手续费。
水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
0 5 费 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
0 6 费 出。
邮
反映单位开支的邮
0 7 电费 寄费和信息通讯费。
地
反映单位按规定发
方附加 放的工资表中各种地方
0 3津贴 性津贴。
反映单位按规定标
上 准在工资表中发放或报
映单位发放给个
三 人的午餐、煤气、考核三
0 项5 补贴 项补贴。
通
反映单位发放给个
试
反映各类院校毕业
用期工 生和新录用人员的试用
0 5 资 期工资。
机
关工人
岗位或
技术等
行政单位机关工人
0 级6 工资 的技术等级工资。
10%
反映按规定教师、护
0 7工资 士提高 10%的工资。
反映单位在基本工
津 资之外按规定开支的行
0 2 贴 补贴 政事业单位职工的
地方性津贴、岗位性
津贴和其他各种补贴。
工
反映单位按规定发
资性津 放的工资表中的工资性
0 1 贴 津贴。
岗 反映单位按规定发放的
位性津 工资表中的职务和岗位
0 2 贴 性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