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按乙种师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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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按乙种师配备

196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沈阳军区以原东北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农垦厅

所属农场为基础,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在黑龙江省边境地区执行“屯垦戍边”任务。兵团历经9年近3000个日出日落,1976年完成其“戍边”使命后,建制撤销,被改编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即现在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37年过去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已淡出人们的记忆,但应写进共和国的历史。

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

1965年秋,中共中央东北局鉴于中苏边界日趋紧张的局势,向中央建议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66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所属的万余名名复转官兵分批到达黑龙

江边境的29个农(牧)场,农建第一师(祝黑河地区)和农建第二师(驻合江地区),共辖9个团。196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中发[68]98号”文件发出了“关于建立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同意将原东北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农垦厅所属的农场以及农建一师、农建二师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执行屯垦戍边任务。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根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沈阳军区司令

部、政治部、后勤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从沈阳军区各野战军、旅大警备区、军区炮兵、军区工程兵等单位选调干部,分别担任兵团各师、团的主官和师团机关领导。兵团司令员由黑龙江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少将兼任,40军副军长颜文斌少将任兵团第一副司令员,主持兵团工作,辽宁省军区副政委程克廉大校任兵团第一副政委,张忠志任兵团参谋长,段景岳任兵团政治部主任,赵保全任兵团后勤部长。中央军委后调任外长山要塞区政委任茂如少将任兵团政委,刘竹轩、王统、臧公盛、屈太仁任兵团副司令员,蒲更生、李子文兵团副政委。沈阳军区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任职的现役军官共有3000多名。

1968年7月到1969年5月,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宁波等大中城市的50余万名高中、初中学生,纷纷响应毛泽东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指示,先后报名来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兵团战士。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时,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为5个师(辖58个团)、3个独立团,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五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独立一团、独立二团、独立三团。1969年7月15日,经沈阳军区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同意组建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8月19日,兵团确定正式组建六师。兵团职工人数达到

60万。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各师编制如下:

一师辖7个团:一团(北方农场,爱辉县)、二团(新华农场,爱辉县)、三团(红色边疆农场,爱辉县)、四团(库尔滨农场,逊克县)、五团(五大连池农场,德都县)、六团(二龙山农场,德都县)、七团(赵光农场,北安县)。

二师辖10个团:八团(二九〇农场,绥滨县)、九团(绥滨农场,绥滨县)、十团(江滨农场,萝北县)、十一团(军川农场,萝北县)、十二团(名山农场,萝北县)、十三团(延兴农场,萝北县)、十四团(青年农场,萝北县)、十五团(宝泉岭农场,萝北县)、十六团(伏尔基农场,鹤岗市)、十七团(汤原农场,汤原县)。

三师辖15个:十八团(友谊农场,集贤县)、十九团(五九七农场,宝清县)、二十团(八五二农场,宝清县)、二十一团(八五三农场,宝清县)、二十二团(饶河农场,饶河县)、二十三团(八五九农场,饶河县)、二十四团(胜利农场,饶河县)、二十五团(七星农场,富锦县)、二十六团(抚远渔场,抚远县)、二十七团(勤德利农场,同江县)、二十八团(二九一农场,集贤县)、二十九团(集贤农场,双鸭山市)、三十团(万宝农场,桦川县)、三十一团(曙光农场,桦南县)、三十二团(北兴农场,勃力县)。

四师辖12个团:三十三团(八五四农场,虎林县)、三十四团(八五八农场,虎林县)、三十五团(和平农场,虎林县)、三十

六团(八五0农场,虎林县)、三十七团(八五六农场,虎林县)、三十八团(农垦部实验场,虎林县)、三十九团(云山农场,虎林县)、四十团(八五一一农场,密山县)、四十一团(八五五农场,密山县)、四十二团(八五七农场,密山县)、四十三团(兴凯湖农场,密山县)、四十四团(八五一〇农场,鸡东县)。

五师辖11个团:四十五团(鹤山农场,嫩江县)、四十六团(跃进农场,嫩江县)、四十七团(大西江农场,嫩江县)、四十八团(铁峰农场,嫩江县)、四十九团(尖山农场,嫩江县)、五十团(前锋农场,嫩江县)、五十一团(荣军农场,嫩江县)、五十二团(旭光农场,嫩江县)、五十三团(红五月农场,嫩江县)、五十四团(克山农场,克山县)、五十五团(查哈阳农场,甘南县)。

六师辖9个团。1969年8月19日六师成立,将原属三师的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团和在抚远地区新建的六个团,拨归第六师建制。同时授予新建的6个团番号:即原东方红农场为五十七团,原向阳农场为五十八团,原青龙山农场为五十九团,原前进农场为六十团,原五十七团为六十一团,原红卫农场为六十二团。

兵团直辖团3个:独立一团(嘉荫农场,嘉荫县)、独立二团(铁力农场,铁力县)、独立三团(红色草原农场,安达县)。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先后对各师团建制进行了调整。1969年11月24日,兵团决定,原兵团直属独立一团,

独立二团划归二师领导,原兵团直属独立三团划归五师领导,原番号不变,从197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领导关系。同年12月,五十八团内迁至二十一团五营地区,隶属于三师领导。1970年1月,经沈阳军区批准,兵团在原宝山农场组建二十六团(步兵团),在原汤原农场组建六十三团(炮兵团),由兵团直接领导。同年2月13日,兵团决定一师独立四营改编为六十四团(晨清农场,孙吴县),五师五十五团分出部分编为六十七团(金边农场,甘南县),分别隶属于一师和五师领导。5月25日,兵团决定将五师五十五团的二、三、四营编为五十团(丰收农场,甘南县),原五十团所属单位分别并入四十九团和五十一团。

二、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屯垦戍边作用

从1968年底到1969年初,兵团司令部依据作战预案,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乙种步兵师编制标准,组建战备值班营35个,每个步兵营编制500余人。按照作战方向任务组建的战备值班营,在北安、黑河方向,兵团一师6个营;在鹤岗、萝北方向,兵团二师8个营;在宝清、饶河方向,兵团三师5个营;在牡丹江、密山方向,兵团四师9个营;在双山、齐齐哈尔方向,兵团五师3个营;在饶河、抚远方向,兵团六师4个营。兵团战备值班总人数达2.2万余人。共装备步枪8000余支、冲锋枪4000余支、轻机枪630挺、“12.7”高射机枪45挺、“60”迫击炮210门、“82”迫击炮110门、“75”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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