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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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路卫河雨水泵站建设工程部分电
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
目录
谈判供应商须知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
第六章
第七章附图
重要提示:
1、请各谈判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谈判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二天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就新乡市牧野路卫河雨水泵站建设工程部分电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路卫河雨水泵站建设工程部分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新交建财201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
2.交货地点:新乡市牧野路
3.交货完工期:一标段:按要求随同施工进度,收到供货通知2日内到货。二标段:提前准备,按要求随同土建施工进度,收到供货通知2日内到货。
4.主要采购内容:
一标段:电器材料采购及安装,见详表
二标段:泵站设备采购,见详表
5.付款方式:按照到货情况,按比例货款
三、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投标项目生产许可或相应供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一标段供应商须为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营范围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书)的企业独立法人,具备电力监管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电力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招标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书)。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图纸500元/套.
五、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乡市人民路市民中心四楼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2年月日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2年月日
谈判地点:新乡市人民路市民中心四楼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8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新乡市牧野路卫河雨水泵站建设工程部分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l 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2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并具备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条件。
2.3 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
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性文件无效。
2.4一标段谈判供应商的要求:具有协调供电部门的能力,独立办理供电部门所需的手续,并通过供电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所供应及安装项目的验收。
二标段谈判供应商的要求:要求供应商派驻现场代表,及时完成设备的生产,做好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及衔接,及时主动与土建施工人员沟通,预埋件按要求及时施工,不得延误土建工程的施工进度,由于预埋件及设备没有按图纸或通知及时到位造成的返工,误工等损失由供应商双倍赔偿,供应商负责对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及运行,对后期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保质期及维护期定时或按管理方要求及时进行技术指导。
3.竞争性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 谈判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l 谈判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
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七章附图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谈判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6.2 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谈判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
7.谈判文件的澄清
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电报,下同)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天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8.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1 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谈判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对谈判文件用更正或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对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