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

合集下载

商业银行广告发布制度

商业银行广告发布制度

商业银行广告发布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商业银行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金融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广告发布原则商业银行发布广告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合法: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银行产品实际情况。

2. 公平公正:广告发布应保持公平公正,不得含有误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

3. 风险提示:广告中应充分揭示金融产品风险,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及风险。

4. 社会责任:广告发布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传播正能量,展现银行社会责任。

3. 广告发布内容商业银行广告发布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银行简介:介绍银行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

2. 金融产品:介绍各类金融产品,包括存款、贷款、信用卡、理财等,详细说明产品特点、利率、费用、期限等信息。

3. 服务内容:介绍银行提供的各项服务,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

4. 政策法规:宣传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

4. 广告发布渠道商业银行广告可通过以下渠道发布:1. 媒体广告: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

2. 户外广告:包括悬挂广告、霓虹灯、LED屏幕等。

3. 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册、单页、海报、易拉宝等。

4. 银行网点:在银行网点设置宣传牌、海报、电视等设备,播放广告。

5. 广告发布管理商业银行广告发布应实行以下管理措施:1. 内部审核:广告发布前,须经银行内部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要求。

2. 外部审批:根据广告内容涉及的业务领域,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广告发布许可。

3. 监测监管:银行应加强对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投诉处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及广告问题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

6. 违规处理商业银行广告发布违反本制度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内部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3年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明列9种不得含有的内容报告模板

2023年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明列9种不得含有的内容报告模板
TEAM
互联网金融广告将被整治9种不得含有内容
"互联网金融广告不得含有九种内容,整治力度加大。"
分享人-ben
目 录 contents
不得虚假夸张,误导用户 不得侵犯用户隐私 不得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推送广告 不得强制捆绑、误导用户接受广告
01
不得虚假夸张,误导用户
Do not falsely exaggerate or mislead users
6. 不得利用权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
互联网金融广告不得利用权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人民日报:不使用虚假宣传产品或服务
1.9种不得含有,互联网金融广告将迎来整治
互联网金融广告将被整治9种不得含有内容
2.互联网金融虚假广告将被规范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广告宣传也随之兴起。然而,一些互联网金融广告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金融广告合规指引》(以 下简称《指引》)。
04
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推送广告
Do not push advertisements without the user's consent
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推送广告
互联网金融广告将被整治9种不得含有内容
1. 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推送广告
在整治行动中,禁止未经用户同意推送互联网金融广告。这意味着,任何互联网金融广告必须经过用户的明确同 意或接受,才能被用户接收到。这将防止出现未经用户同意而强行推送广告的情况,从而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
3.九种内容明确规定,指引互联网金融广告
指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金融广告不得含有九种内容:如涉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内容,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做夸大宣 传、误导和虚假宣传,未经授权使用合法公共资源用于广告宣传等。

互联网广告法规

互联网广告法规

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旨在从互联网广告实际出发,落实新《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悉,工商总局今年将会同国家网信办开展“清网行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此前,北京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今年5-11月全系统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互联网新规全文以及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消费金融逐渐成为继电商、社交媒体之后的新兴行业。

互联网消费金融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的借贷服务,促进了消费的扩大和经济的增长。

然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监管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来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

监管政策的目标是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主要包括准入门槛、经营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和风险防控等方面。

以下是针对这些方面的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详细描述:首先,准入门槛。

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监管,相关部门应制定明确的准入门槛,包括注册资本要求、企业背景资质、风险准备金要求等。

准入门槛的设定可以有效筛选出具备实力和信誉的企业,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

其次,经营行为规范。

监管政策应明确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行为规范,防止违规操作和不当竞争。

对于借贷行为,要求借贷机构必须依法合规操作,严禁虚假宣传和过度借贷,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还要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广告发布和信息披露行为,促使平台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再次,信息披露。

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必须充分披露其经营情况、服务费率、借贷条件等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知情并做出明智的选择。

此外,监管部门应规定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必须在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运营情况和风险防控措施。

最后,风险防控。

监管政策应强调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要求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准备金等。

平台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审核,合理控制风险水平,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

为了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共享信息和数据,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确保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同时,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金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举,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加强协作。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依法履职,稳妥推进。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明确的原则和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依法整治、合规处理。

突出重点,着眼长远。

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取得实效。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二、清理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一)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加强沟通协调,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

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金融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明确发布广告的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是否具有合法合规的金融业务资格、可以从事何种具体金融业务等。

研究制定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依法设立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签署《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营销和宣传活动自律公约(试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签署《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营销和宣传活动自律公约(试行)》
中国互联 网金融协 会组 织签署
《互 联 网金 融从 业机构 营销和 宣传活动 自律 公约 (试行 )》
本 刊讯 6月 13日 ,中 国互联 网金 融协会 在京 组织 签署《互 联网金 融从 业机 构营 销和 宣传 活动 自律 公约 (试 行 )》。
按 照 国务 院互 联网 金融 风险 专项 整治 对金 融广 告治 理 的工 作部署 要 求 ,加 强互 联 网金融 广 告监 测 ,强化 相 关从 业 机构 的 营销和 宣 传活 动 自律 ,是 互联 网 金融 行业 一项 重 要而 紧 迫的 任 务。为此 ,协会 在监 管部 门的指导 下 组织会 员单 位开 展 了 公 约 》 的制定 工 作 。相 关工 作人 员在 认 真借 鉴 国 内外 理 论研 究 成果 和 实践经 验 的基 础 上 ,经广 泛征 集 政产 学研 各 方面 意 见建 议 ,形 成了 《公约 》(审议 稿 ),于 今年 5月 4 日提交 协会 第一 届 常务 理事会 2018年第 一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公 约 》确立 了“合 法合 规 、 诚实信 用 、公序 良俗 ”的基 本原 则 ,对 相关 从业 机构 的 内控管 理 、 营销 和宣 传 的 内容准 则 、行 为规 范 、 自律 管 理机 制 等方 面 明确 了规定 ,旨在 保 护消 费者 合 法权 益 ,促进 行 业健 康 发展 ,适 用 于各类 从事 互联 网金 融业 务 的从业机 构 。
证 监 会 发 布 存 托 凭 证 发 行 与 交 易 首 ±里
办法 (试行 )》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本 刊讯
6月 6 日

证 监 会 正 式 发 布 《存 托 凭 证 发 行
与交 易管 理办 法
(试行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12•【文号】国办发〔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04.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1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打击处置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社会反映良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

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

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互联网行业政策法规解读

互联网行业政策法规解读

互联网行业政策法规解读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下,互联网行业成为了当今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与监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为了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和相关机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互联网行业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第一,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网络信息安全是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基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来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首先,个人隐私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企业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需要获得明确的用户同意,并且需要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此外,《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在网络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互联网企业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进行漏洞修复,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二,互联网内容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互联网上的内容涉及到知识产权、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

因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互联网内容。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了互联网企业在内容管理方面的义务。

互联网企业需要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并且不能在平台上传播违法、低俗等不良信息。

第三,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电子商务是互联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该法规要求电子商务平台要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并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查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网络金融相关政策法规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网络金融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来规范网络金融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了网络金融机构的管理要求,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互联网公司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互联网行业中的公司发展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出台了涉及互联网公司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关键信息项:1、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禁止的广告宣传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风险提示与披露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考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监管部门与执法机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违规处罚与责任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总则111 本协议旨在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发布、传播及相关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秩序。

12 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要求121 互联网金融广告所展示的产品或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夸大、误导性陈述。

122 广告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地说明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条款、风险、收益等关键信息。

123 对于预期收益、利率等数据,必须基于合理的计算和预测,并注明相关的假设条件和风险因素。

13 禁止的广告宣传行为131 禁止使用“保本保息”“无风险”“高收益”等绝对化、夸大性的表述,误导投资者。

132 不得承诺或暗示投资者的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133 严禁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134 禁止对过往业绩进行不恰当的宣传,诱导投资者对未来收益产生过高预期。

14 风险提示与披露义务141 互联网金融广告必须显著、清晰地披露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142 风险提示的表述应当通俗易懂,易于投资者理解。

143 对于复杂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应当提供详细的风险说明文件,并在广告中提示投资者查阅。

15 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考量151 广告发布者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征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匹配和推荐。

互联网金融广告法律法规解析

互联网金融广告法律法规解析

互联网金融广告法律法规解析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在广告宣传方面更是五花八门、千姿百态。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涌现,这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广告竞争越来越激烈。

然而,在进行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过程中,还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市场公平、消费者权益,下面我将深入解析互联网金融广告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互联网广告的基础之一,专门针对不同媒体的广告形式提出了具体内容和要求。

例如,互联网金融广告需具备以下要求:1. 广告必须真实,不能夸大其词。

2. 广告中需标注产品的基本信息,以方便消费者查阅。

3. 广告中需要澄清虚假广告中的误导口号,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4. 不能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网络广告审查实施办法》《网络广告审查实施办法》规定了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内容的审查和标准,对于广告审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具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 广告必须真实可靠,不能投机取巧。

2. 广告中需要标注产品的真实信息。

3. 需加强信息审核,保障消费者的投资权益。

4. 不能有诱导行为或欺骗行为。

5. 需注明不良后果或风险提示。

6. 广告中不能夸大收益或颜色字眼。

三、《互联网金融广告发布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广告发布管理办法》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发布及管理的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广告审查和发布的程序、审查的标准等。

该办法要求:1. 须审查广告内容,保障广告真实、准确。

2. 广告中需标注产品风险等级,注明不当投资行为,提示风险、加强风险警示。

3. 广告中不能夸大或虚假宣传收益。

4. 不能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5. 银行等机构不能违规发布现金贷广告。

总结:在互联网金融广告领域内,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广告投放和推广。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加强管理,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注明不良后果和风险提示,同时要求广告内容真实、可靠。

以上就是互联网金融广告法律法规的解析,相信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互联网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开展广告宣传,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前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5年7月2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正式步入了轨道。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已深入渗透到金融模式中,互联网金融模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互联网因其强大的信息搜集、公开等优点,极大的降低了资金通融的交易成本和加快了信息处理能力,缓解了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目前我国合法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包括6种,具体为: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人移动支付同意;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等等。

互联网与金融的高度结合模式且整治政策多发多变,正日益成为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因此金融监管团队也在搜集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做出此法规汇编,本书集工具性和应用性虽大特色于一体,给广大读者作为有效地参考和补充。

我们团队也将对部分法规做出相应的评论与解读专栏。

主编孙海波,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金融监管研究院”微信号(原微信号“金融监管”)创办人。

长期从事金融监管政策研究。

AHan,律师,金融监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目录如下(目前尚在实时更新)一综合(一)基本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9.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0.国务院印发普惠金融发展规划,鼓励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互金服务11.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1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13.法询金融专栏:关于互联网金融及其监管模式(二)整治政策合集1)总方针1.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关于印发《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反洗钱工作的通知4.法询金融专栏:详解一行三会近期最严整顿、列举10部监管文件2)非银行支付机构1.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3.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办法(试行)通知4.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评估实施办法5.非银行支付机构个人支付帐户实名比例核查工作要求6.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开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7.务专项核查的通知8.法询金融专栏:网络支付实名制3) P2P网络借贷机构1.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方案3.杭州市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4.广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方案5.关于加强北京市网贷行业自律管理的通知4)与互联网企业合作从事金融活动(涉及非法集资) 1.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关于请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销售企业私募债行为监管的函 3.关于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5.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发言材料5)股权众筹1.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9号)2.关于征求《广东省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3.法询金融专栏-股权众筹6)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1.深圳证监局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自查整改的通知2.湖南证监局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与互联网企业进行业务合作的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3.上海证监局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4.关于北京辖区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底稿6.法询金融专栏--各地证监集合清理互金门户:投顾行为、网上开户、参股P2P平台、私募线上发行等皆重点整治7) 互联网保险1.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四个分领域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关于开展上海市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二各主要地区和城市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2.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6 — 2018年)的通知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5.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 — 2020年)的通知6.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8.天津开发区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4-2016 ) 9.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10.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2.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1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1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1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16.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节选)17.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36718.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9.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20.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2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吉林省“互联网+ ” 行动的实施意见2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 — 2018年)的通知2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5.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通知26.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黄浦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27.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28.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9.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3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31.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32.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三专项法律法规(一)支付机构类1.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支付清算综合服务平台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5.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7.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8.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10.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11.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12.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14.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规定15.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16.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17.支付结算办法18.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的公告19.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21.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2.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23.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24.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通知25.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26.关于建立支付机构监管报告制度的通知27.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28.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29.国务院新规:申请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将减少2步骤(二)P2P网络借贷1. 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法询金融专栏---P2P 网络借贷机构3.法询金融专栏-我国P2P借贷业务各个环节的细分4.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试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一白七十六条、第一白九十二条6.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8.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9.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2.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13.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15.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6.法询金融专栏---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17.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节选18.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选1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选)20.关于适用〈冲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小额贷款类/征信1.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2.重庆市局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3.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4.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 5.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6.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7.征信业管理条例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关于征求《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草稿)》意见的通知9.参考牌照大全-法询金融专栏:关于个人征信(四)众筹(17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四部委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节选)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2.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3.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14.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15.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16.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17.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五)虚拟货币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节选)2.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4.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5.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6.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申报指南7.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8.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9.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六)互联网保险 1. 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2.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3.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4.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5.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节选)7.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8.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9.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10.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11.法询金融专栏:互联网保险牌照介绍(七)网络基金销售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4.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5.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6.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7.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8.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9.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1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11.公开昴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2.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1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14.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6.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与转让业务指引(试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8.资产管理行业“互联网+”行动计场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20.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1.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八)互联网信息服务法规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3.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4.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 5.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6.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九)其他1.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3.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5.网络交易管理办法6.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在市场上也变得越来越活跃。

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发布,需要遵守一系列相关法规,以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一、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基本要求首先,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也不得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同时,广告应当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不得隐瞒风险,夸大收益。

二、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审查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审查主要包括内容审查和资质审查两个方面。

内容审查主要是审查广告是否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资质审查主要是审查广告主的资质,包括其经营资质、风险控制能力等。

三、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主要由政府部门负责。

政府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对互联网金融广告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在浏览互联网金融广告时,应当保持理性,谨慎选择。

如果发现广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制定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互联网金融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业务范围、监管要求、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还涉及了网络安全、信息保护等方面。

为了保障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保护,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例如,《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责任主体、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为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互联网移动媒体金融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互联网移动媒体金融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栏目编辑:梁丽雯 E-mail:liven_01@互联网移动媒体金融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 刘 辉一、微信公众号金融广告宣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基本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媒体宣传金融产品或业务信息,多采取“朋友圈”信息推介方式扩散宣传,广告宣传隐蔽性高。

自2015年以来湖南省共接到14起关于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金融的广告投诉。

从投诉类型来看,7起为诱导性、虚假宣传,3起为提供违规金融产品或服务,3起为违规开展业务。

从投诉主体来看,问题金融广告发布主体7个为融资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3个为传统金融机构。

(二)微信公众号金融问题广告类型1. 诱导性宣传:强调收益,避谈风险。

一是宣传金融产品方面,多采用“高收益、低投入”等宣传语,强调其高收益和安全性,忽略风险提示。

如吉林某科技生物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利用微信等新型交流平台,开展“股权筹资”,其微信公众号宣称“1元为起点,均可获得高额回报”。

郴州市某投资资讯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宣传“100元即可交易,无需考虑涨跌,可获得高达85%的投资回报”。

二是宣传机构形象方面,多采用“最安全”“国家级”等宣传语,发布竞争对手负摘要:在“互联网+”背景下,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移动媒体发展迅速,但由于监管不健全、发布信息门槛低,微信公众号存在随意发布金融信息、违规开展金融业务宣传等行为,移动媒体发布金融广告信息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严重误导金融消费者,扰乱金融秩序,引发了不少金融消费者投诉。

本文梳理借鉴美国监管移动社交平台金融广告经验,对完善我国互联网移动媒体微信公众号金融广告宣传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移动媒体;金融信息;消费权益保护作者简介: 刘 辉(1984-),女,湖南湘潭人,经济师。

收稿日期: 2017-10-18*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意见。

栏目编辑:梁丽雯 E-mail:liven_01@面新闻误导消费者,如某地邮储银行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存在邮储最安全”“国字号”“正规行”等信息,并发布农信社、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负面新闻图片。

2018最新、最全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法律法规汇编

2018最新、最全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法律法规汇编

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法律法规汇编(2018年版)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法律法规汇编目录第一部分法律 (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8)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5)第二部分行政法规 (49)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49)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6)第三部分部门规章 (65)一、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65)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72)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84)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89)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96)六、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107)七、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13)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十五部委关于印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8)九、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124)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129)十一、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132)十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 (135)十三、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139)十四、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 (143)第四部分司法解释 (145)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45)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152)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156)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68)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171)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2)第五部分行业规定 (177)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 (178)第六部分立法草案 (182)一、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83)第七部分其他 (195)一、《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与整改工作指引表》 (195)第一部分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短视频平台金融广告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短视频平台金融广告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短视频平台金融广告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短视频、直播类手机应用以其庞大的用户规模吸引大量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此类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一些金融消费者保护风险问题不断暴露,投诉频发。

近期,郑州中支对短视频、直播形式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展开监测和分析。

一、短视频平台金融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分析(一)涉嫌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金融营销宣传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之规定。

此类行为涉嫌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第一条“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

(二)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主要手段有:1.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

以“最快×分钟放款”“最高可申请××万”等极端条件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或以免息”“免息券”为噱头诱导消费者。

实际情况是多数消费者难以享受到相应的放贷条件。

此类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第三条第五款之规定。

2.偷换概念、不当类比。

此类广告均以万元需要支付的日利息来强调贷款利息低,且未直接标明产品的综合年化利率,易导致消费者对借款成本产生错误认识。

实际相关贷款产品的综合年化利率水平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且远高于消费者的认知水平。

此类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第三条第五款之规定。

(三)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主要表现为:1.未清晰标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提供者。

此类广告多数以平台名称标明广告来源,如标注广告来源为:分期乐、还呗、360借条、京东金条等,使消费者无法辨明真正的广告来源。

此类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通过程序化购买广告方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清晰标明广告来源”之规定。

互联网金融行业管理规范

互联网金融行业管理规范

互联网金融行业管理规范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了金融领域中的重要角色。

然而,与其快速发展相伴的是其风险的增加以及监管的不完善。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制定和遵守规范、规程和标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管理规范:风险管理、信息安全和合规性。

一、风险管理1. 资产负债管理: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制定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平衡各类资产和负债之间的风险。

确保平台资金的充足性和流动性,降低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冲击。

2. 风险评估和定价:对参与平台的金融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合理定价,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风险和预期收益。

3. 风险分散和资产多样化:平台应积极推动资产多样化,分散风险。

通过投资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债权和权益,降低整体风险。

4. 风险监测和报告:及时监测和报告平台的风险暴露情况,保持透明度。

建立灵活和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跨部门的风险沟通和协调机制。

二、信息安全1. 数据保护和隐私:用户的个人数据应受到严格的保护,并符合相关隐私法规。

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保护用户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 防范网络攻击: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包括入侵检测系统、应急响应机制等,确保平台信息系统不受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侵害。

3. 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漏洞,减少安全风险,并及时处理已经发生的安全事件。

4.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和规定,防范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

三、合规性1. 合规审查和报告:互联网金融平台应遵守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确保平台交易和操作符合法规以及相关监管指导。

2. 客户身份验证:平台应建立有效的客户身份验证机制,防范身份欺诈和洗钱等非法行为,保护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新媒体法律法规

新媒体法律法规

新媒体法律法规新媒体法律法规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新媒体的出现给传媒行业带来了重大的改变。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规范新媒体行业的发展,确保信息传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新媒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1.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为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定的一项基础性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要求、信息内容审核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对于新媒体平台而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信息内容审核要求,如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等。

2.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新媒体领域,广告起到了推广和营销的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的发布和传播,中国政府制定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要求、内容限制和违法处罚等。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该办法,确保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得发布虚假和误导性的广告信息。

3. 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是互联网上标识和定位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域名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制定了《域名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域名的注册要求、使用规定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该办法,合法注册和使用域名,不得侵犯他人的域名权益。

4. 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是新媒体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中国政府制定了网络安全法。

该法规定了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信息内容安全、网络运营商的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5. 借贷管理办法众所周知,新媒体行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为了规范借贷行为,中国政府制定了《借贷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借贷行为的准入条件、风险防范措施和违法处罚等。

新媒体从业者需要遵守该办法,合法合规地进行借贷活动,防范金融风险。

6. 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新媒体行业的核心权益之一。

金融广告的表现规则

金融广告的表现规则

金融广告的表现规则一、前言金融广告是指以金融产品或服务为主要宣传对象的广告。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广告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然而,由于金融广告牵涉到大量的资金和利益,所以必须有一定的规范和监管。

本文将详细介绍金融广告的表现规则。

二、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金融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或服务的性质、特点和优势,并遵循真实性原则。

不得故意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2.公正性原则金融广告必须遵循公正性原则,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恶意攻击或虚假宣传。

3.合法性原则金融广告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定。

三、具体要求1.文字表述要求(1)标准化用语:应使用行业标准化用语,如“年化收益率”、“保本保息”等。

(2)明示风险:应明示产品存在的风险,如“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3)不得使用虚假宣传语言:如“绝对安全”、“高收益无风险”等。

2.图片要求(1)真实性:应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特点。

(2)不得使用虚假图片:如使用与产品或服务无关的图片等。

(3)不得使用违法违规图片:如色情、暴力等。

3.声音要求(1)真实性:应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的声音效果。

(2)不得使用虚假声音:如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声音效果等。

(3)不得使用违法违规声音:如涉及政治、色情等。

4.视频要求(1)真实性:应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的情况和特点。

(2)不得使用虚假视频:如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等。

(3)不得使用违法违规视频:如涉及政治、色情等。

5.广告发布要求(1)广告发布前必须经过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定。

(2)广告发布时必须明示广告内容为广告,并标注广告发布者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监管措施1.行业自律组织金融广告的监管主要由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

2.政府部门监管政府部门也会对金融广告进行监管,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

3.投诉处理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对违规的金融广告进行举报和投诉。

互联网广告法规

互联网广告法规

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旨在从互联网广告实际出发,落实新《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悉,工商总局今年将会同国家网信办开展“清网行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此前,北京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今年5-11月全系统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互联网新规全文以及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广告有九条红线说和七条红线说。

九条红线说:(工商总局版本)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委于2016年4月发布的《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不得包含以下九大类情况。

一、违法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

财新记者发现,上海市工商局还进一步要求,互联网金融类广告中,如果没有明文规定的,应当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

二、对未来效果、收益或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

这是2015年9月颁布的新广告法所禁止的内容。

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做出虚假或夸大表述的。

比如3月10日上海工商局曝光所处罚的案例中,上海虹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年放贷额超3亿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总量达5亿元、建立了350人的专业团队、成功控股内蒙白云岩矿(镁矿)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众多银行机构签约了长期合作关系”等宣传内容。

四、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这一条也是新广告法所禁止的内容。

2015年底,宋鸿兵在太原演讲被泛亚的投资者所围攻,后他回应称不了解泛亚模式。

2016年1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组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裴平,被爆担任陷入兑付危机的江苏融其道公司的独立董事及首席金融顾问。

近期,与快鹿集团合作的黄晓明、为鑫琦资产代言的“皇阿玛”张铁林,代言中晋资产管理公司的“九球天后”潘晓婷,这些明星所代言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也均陷入兑付危机。

公开资料显示,多位明星、专家甚至政府官员为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站台或代言,比如范冰冰出任紫马财行的形象大使,羽泉为借贷宝代言人等等。

消费者的。

六、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

比如此前银谷财富号称自己成立了一家“银谷银行”,另一家P2P投哪网表示将与招商银行推出联名卡,这些都是不实消息,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七、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

八、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命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

九、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财新记者发现,在首付贷被严厉定向打击后,具有类似配资功能的赎楼贷却仍然存在在市场上。

七条红线说:(北京市地方性要求)
北京工商局等11部门于2016年5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强调,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投资人,应当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的风险提示语,并不得含有以下七项内容,也即七条红线,广告主应当对金融投资理财类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1.含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等内容或与许可不相符的内容。

2.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和误导投资者的内容。

5.含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内容。

6.使用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

7.含有《广告法》、《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金融管理等相关法律规范中明令禁止出现的内容。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且涉嫌犯罪的,不仅公安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工商部门也有权将违法广告中涉及的媒体交由媒体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通信管理部门也有权将发布的网站依法予以关闭处理,人行营业部可对从事此类宣传的人员移送侦查机关并通报相关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