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2017年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服务协议合同完整版简洁范本
服务协议合同完整版服务协议合同完整版本服务协议合同(下称“本合同”)由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缔结。
甲方及乙方在本合同中统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一、定义1. “甲方”指服务提供方,即提供服务的一方。
2. “乙方”指服务使用方,即接受服务的一方。
二、服务内容和费用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
2. 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服务费用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三、服务期限1. 本服务合同的有效期为[具体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2. 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提出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责任和义务:提供符合协议的服务,并保证服务的安全、稳定、可靠。
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服务问题和投诉。
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 乙方责任和义务:维持服务费用的及时支付,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遵守甲方的服务规定和合理使用服务。
对甲方提供的服务问题和投诉及时反馈。
五、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生效。
2.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情况,影响了合同履行,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如对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提交相关争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署人: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使用方):______________。
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
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根据乙方的病情和需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1.2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医疗条件、医疗水平和医疗费用等情况。
1.3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病情和医疗需要,调整医疗服务方案。
二、医疗费用2.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和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计算。
2.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收费项目和费用标准,并在服务前告知乙方。
2.3 甲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三、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3.1 甲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为乙方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3.2 甲方应当保障乙方的医疗安全和医疗隐私。
3.3 甲方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违约责任4.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医疗服务,或者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2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根据医疗服务协议样本,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1.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护理等。
2.乙方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
二、服务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医疗服务完成之日终止,双方
共同确认服务期限。
2.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三、服务费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医疗服务费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
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如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医疗服务并要求赔
偿损失。
四、隐私保护
1.甲方应妥善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信息,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
2.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如实告知个人信息,以便甲方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风险提示
1.医疗服务存在一定风险,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如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接受相应处理。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 乙方(患者):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以上内容经双方确认,自愿签署本协议。
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协议书
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协议书【医疗服务协议书】一、甲方(医疗机构)甲方:XXX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二、乙方(患者)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地址:XXX市XXX区XXX小区XXX号甲、乙双方本着互信、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医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全面、科学、安全的诊疗服务;(2) 出具健康档案和病历资料等;(3) 提供药品、器械、康复设备等相关产品;(4) 承担与医疗服务相关的救护、转院等服务;(5) 其他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的医疗服务。
二、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 乙方享受的医疗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以甲方公示的价格为准。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制定分期付款等特殊付款方式。
三、隐私保护1.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乙方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
2. 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向他人、机构泄露乙方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非法获取、篡改或滥用乙方的个人隐私信息。
四、风险提示1. 医疗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甲方将尽力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无法避免一切意外和不可预见的因素。
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主动了解相关的病情、检查治疗等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2. 甲方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知情告知,乙方在明确了解医疗风险后,可以选择是否接受相应的医疗服务。
五、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约定的医疗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催款、限制医疗服务范围等。
医疗保健服务协议书
医疗保健服务协议书【医疗保健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服务提供方名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服务提供方地址]联系电话:[服务提供方联系电话]乙方:[服务接受方名称/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服务接受方地址]联系电话:[服务接受方联系电话]二、协议背景甲方作为医疗机构/医生/健康管理机构等,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和经验,乙方希望获得甲方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协议内容1. 服务内容: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以下医疗保健服务:(1)健康咨询:提供健康信息、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2)诊疗服务:提供乙方需要的医疗诊疗、治疗、手术等服务。
(3)康复护理:提供乙方需要的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等服务。
(4)预防保健:提供乙方需要的疫苗接种、体检、健康管理等服务。
2. 服务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不再需要甲方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时终止。
3. 服务方式: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下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在线咨询等。
4. 服务费用: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5.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保守对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技术、财务、研发等信息,保密期限为协议终止后的五年。
6. 法律责任:除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乙方出现损失,否则甲方不对乙方在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 协议修改与终止:本协议的修改、终止应采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服务提供方):乙方(服务接受方):签名:签名:日期:日期:。
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
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是医患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医疗服务的内容、方式、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的法律文件。
以下是一份标准的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旨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建立明确的服务与责任关系。
【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全称)乙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患者姓名或代理人)鉴于甲方是一家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乙方因个人健康状况需要,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医疗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根据乙方的病情提供以下医疗服务:诊断、治疗、手术、护理、康复指导等。
2. 具体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检查、特殊检查、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术治疗等。
二、服务标准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医疗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 甲方应使用合格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确保医疗安全。
3. 甲方应对乙方的隐私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明示服务费用,并提供详细的收费标准。
2.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3. 双方可以约定分期付款、医保结算等支付方式。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有义务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服务。
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服务信息,有义务按约定支付费用。
3. 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本协议由甲方(医疗机构)与乙方(患者)共同遵守,旨在明确医
疗服务的内容、费用支付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请双方仔细阅读以下
条款:
一、服务内容
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工作。
2.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病情选择是否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如有
异议或疑问,可向医疗机构提出并获得解答。
二、费用支付
1.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后,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收费标
准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2. 若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可与医疗机构协商制
定合适的还款计划。
三、服务质量
1. 甲方承诺提供合格、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完
整性。
2. 如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或不当行为,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四、隐私保护
1.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乙方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应配合医疗机构对病情的诊断、治疗,保持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五、其他约定
1. 本协议在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如有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医疗服务协议书
医疗服务协议书根据《医疗服务协议书》的约定,甲方为医疗服务提供者,乙方为医疗服务接受者。
本协议内容如下:一、服务项目及标准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生诊疗、护理服务、手术治疗等。
2. 甲方将按照医疗法规和标准提供医疗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服务项目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说明及标准详见附件。
2. 乙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服务期限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__年。
2. 若乙方需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健康状况和病史等信息,以便提供合适的医疗服务。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专业、负责任的医疗服务,并保障乙方的隐私权。
3. 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共同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和安全。
五、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服务提供者)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乙方(医疗服务接受者)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特此协议书。
此协议书为临时协议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双方共同商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单位医疗服务协议书
单位医疗服务协议书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一方为本单位(以下简称“雇主单位”),另一方为医疗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服务提供者”)。
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确保雇主单位的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够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协议内容1. 服务提供范围服务提供者将为雇主单位的员工提供以下医疗服务:•一般门诊诊疗:包括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健康咨询等。
•专科医疗服务:包括各类专科医生的会诊、手术安排等。
•医学检验服务:包括血液、尿液、心电图等常规检验项目。
•医学影像检查:包括X光、CT、MRI等影像检查项目。
•住院治疗服务:包括住院手术、住院护理等。
2. 医疗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雇主单位为员工支付医疗服务费用,以确保员工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无需个人垫付。
•医疗服务费用将由雇主单位根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明细单进行结算,并按约定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
•服务提供者应提供详细的服务费用清单,并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服务质量监督•雇主单位有权对服务提供者进行定期评估,以评估服务质量的好坏。
•雇主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服务提供者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并提供必要的改进建议。
•服务提供者应及时回应雇主单位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4. 信息保密•双方应保守员工的个人医疗信息,不得非法泄漏或滥用。
•服务提供者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个人医疗信息安全可靠。
•在必要的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可以与雇主单位共享员工的医疗信息,但需获得员工的明确授权。
5. 协议期限和解除•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在协议期限届满前,如双方需终止合作,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协议生效本协议经雇主单位和服务提供者共同签署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内容。
雇主单位: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服务提供者: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四、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雇主单位和服务提供者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
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一、定义•本协议中的“甲方”指定点的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乙方”指医疗保险参保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出现在本协议中的中文汉字、数字符号尤其是保险事项相关词汇应与《医疗保险条例》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保持一致。
二、条款1. 甲方承诺:•提供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药品;•根据国家规定收取医保支付的费用;•根据《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规定,必要时提供药品的使用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配备专业人员,提供药品的配药服务,并遵守国家关于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注重药品保质期、存储、配送、交接等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药品在正常的条件下使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外部监督、内部监控和药品质量评价等各类审批及检测工作;•定期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考核,并及时反馈和整改医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2. 乙方承诺:•提供准确、完整、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就诊需求,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在甲方药店的配合下,按照适宜的用药方式准确使用药品,并完整保存购买记录;•严格按医保规定缴纳药品自付金额,不得采取虚报、瞒报的行为;•遵守药品的使用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联系甲方进行处理;•学习了解和自觉维护医保制度,配合甲方、卫生部门等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价等信用评价等工作。
3. 特别约定:•甲方将药品销售和服务工作实施信息化完善,并在本协议中遵循《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本协议履行不同事项的具体程序、要求以本协议附件或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解决纠纷本协议的履行和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向签订协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如出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变化,双方须及时更新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处: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社保服务协议(完整版)
社保挂靠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X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__年__月份开始,由甲方为乙方办理代缴社会保险,有关事宜,双方协议如下: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按照X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代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上缴给X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
2.甲方按一定标准向乙方收取代缴社保服务手续费,社保挂靠费_____元每月。
3.根据相关规定,X市每年会定期进行额度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调整后的缴费额,乙方按照调整后的金额进行付款。
二、乙方参保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___档/□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费用的支付1.乙方应于每月18日前支付____(元)社会保险本金及服务费。
同时乙方可在当月25日后凭本人社保电脑号查询缴纳情况。
.社保查询网址: , 查询电话:四、有关事项1.本合同社保本金收费以国家政策公布为准,如遇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2.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本协议自动终止。
如乙方经甲方同意恢复缴费时,此协议自重新缴费时自动生效。
3.甲方应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乙方须知我公司只提供挂靠社保的服务,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劳务关系,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证明,盖章服务需要另加收服务费;若乙方发生工伤意外身故等等,我司不承担任何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为了保障双方权益,乙方在挂靠社保时需要把当月本金与手续费一同交与甲方。
6.每个月扣款时间为8-1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至工作日。
(完整版)服务协议范本简易版
(完整版)服务协议范本简易版服务协议范本简易版本协议由以下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和以下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共同订立:1. 服务描述1.1 服务提供商将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描述服务内容1- 描述服务内容2- 描述服务内容31.2 服务提供商将尽力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2. 服务费用2.1 客户应按照以下方式向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费用:- 描述支付方式1- 描述支付方式22.2 客户应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服务费用,以确保服务正常进行。
3. 服务期限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XX个月(以下简称“服务期限”)。
3.2 客户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提前XX天向服务提供商提出是否继续提供服务或终止服务的通知。
4. 服务终止4.1 客户有权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终止服务,需提前XX天书面通知服务提供商。
4.2 服务提供商有权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服务:- 客户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客户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5. 保密条款5.1 服务提供商和客户应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任何商业和技术信息视为保密信息,并承诺不向任何无关方披露。
5.2 保密期限为服务终止后的XX年。
6. 版权6.1 服务提供商将在服务结束后,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客户所有。
6.2 客户不得将服务内容用于违法、侵权或其他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
7.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书面形式表明双方意向。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提供商和客户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为服务协议范本简易版,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以使本协议更符合双方的意愿和需要。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在乙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1. 服务范围乙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将提供下列医疗服务给甲方:1.1 一般诊疗服务1.2 专科医疗服务1.3 门诊手术服务1.4 住院治疗服务1.5 检查、化验、影像服务1.6 康复护理服务1.7 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2. 甲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并享受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服务。
2.2 甲方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2.3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2.4 甲方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手术,但需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3. 乙方权利和义务3.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医疗设备、药品和人员。
3.2 乙方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甲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3 乙方应当保密甲方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
3.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医疗费用,并提供必要的费用明细。
4. 医疗纠纷解决4.1 对于由乙方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4.2 乙方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承担因甲方个人原因引起的后果。
三、其它事项1. 协议生效与终止1.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2 若甲方在合同有效期满前30天提出解约申请,则本协议自甲方解约申请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1.3 双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2.1 本协议适用法律。
2.2 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其它约定3.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变更,以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医生医疗服务合同范本
医生医疗服务合同范本甲方(患者):_________乙方(医生/医疗机构):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专业的医疗服务,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医疗服务合同:一、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病情提供专业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诊、复诊、检查、手术、药物治疗等。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详细解释治疗的必要性、可能的风险及预期效果。
3.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国家相关医疗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2. 乙方应在收费前向甲方明确告知费用构成,并提供详细的收费清单。
3. 如涉及特殊检查或治疗项目,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医疗服务结束之日终止。
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专业医疗服务,并应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2. 乙方有义务提供符合专业标准的医疗服务,并对甲方的病情保密。
3. 甲方应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和病史,配合乙方完成诊疗活动。
4.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尊重甲方的意愿,不得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2. 如乙方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保健服务协议书
医疗保健服务协议书甲方(医疗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合法注册并从事医疗保健服务的机构,乙方希望从甲方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接收达成以下协议:1. 服务内容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以下医疗保健服务:(a)常规医疗咨询和治疗服务;(b)专业的医疗检查和诊断;(c)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d)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医疗服务。
2. 服务质量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医疗标准及法规要求,且由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执行。
3. 服务费用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费用明细应在每次服务前提供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
4. 支付条款乙方应在每次服务后的__天内支付相应的费用。
逾期支付将可能产生滞纳金,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5. 保密义务甲方须对乙方的个人健康信息和医疗记录严格保密,除非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或法律要求,否则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6.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 争议解决双方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协议的修改和终止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可在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终止。
9. 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
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1. 协议的目的和背景2. 服务内容和标准2.1 医生的责任和义务2.1.1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提供符合医学规范和专业标准的医疗服务。
2.1.2 医生应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2.1.3 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和医疗信息进行妥善记录和保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机密性。
2.1.4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2.1.5 医生应尽快向患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医疗报告和病情分析,以帮助患者理解和掌握自身病情及治疗进展。
2.2 患者的责任和义务2.2.1 患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病情资料,以便医生进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2.2.2 患者应遵守医生的医嘱,按时服用药物或按疗程进行治疗,并记录治疗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2.2.3 患者应按照医生要求参加相关的体检、检验和治疗,以便医生了解病情的变化和调整治疗方案。
2.2.4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指导和要求,积极参与康复训练和生活习惯的调整,以促进康复和预防疾病的发生。
2.2.5 患者应尊重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信任医生的治疗决策,并积极配合医生的工作。
3.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3.1 服务费用3.1.1 由于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治疗方案有不同的费用标准,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应明确具体的服务项目和相关费用,并达成一致。
3.1.2 医生应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和支付方式,患者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费用支付给医生。
3.2 支付方式3.2.1 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支付、转账或、支付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2.2 支付时间和金额应在医疗服务提供前完成支付,患者应保证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医生按时提供服务和发表服务费用发票。
4. 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4.1 争议解决4.1.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争议。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完整协议完整版doc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完整版1. 协议背景工伤保险是一项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本协议旨在规定工伤保险所涵盖的医疗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宜。
2.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雇佣承保工伤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与经办保险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合作。
3. 保险责任受保人符合工伤保险的受保资格要求,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工伤,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医疗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对受保人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工伤保险的要求和程序。
•提供关于工伤保险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根据受保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协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根据受保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保险金的结算。
4.2 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工伤保险制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员工发生工伤时,及时将工伤情况报告给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作。
•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和医疗治疗,并确保受保人按照医疗方案进行治疗和康复。
5. 医疗服务范围5.1 门诊医疗服务•门诊挂号和诊疗费用。
•门诊检查、化验、放射、超声等检查费用。
•门诊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和医疗器械使用费用。
5.2 住院医疗服务•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手术费等。
•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放射、超声等费用。
•手术费用,包括手术器械费、麻醉费等。
•住院期间产生的药品费用。
5.3 门特医疗服务•门特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治疗器械使用费等。
•特殊治疗费用,包括特殊检查、特殊药品等。
6.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双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7. 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双方需修改本协议内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017医院(卫生所)协议(打印版)20161222
遵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甲方:遵化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高继武地址:建明西街22号邮政编码: 064200 联系电话: 6538686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017年1月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及《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唐人社字〔2016〕108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药品监督、价格和医改等相关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医疗统筹、外地来唐就医的异地参保人员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城镇职工住院、□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城乡居民住院、□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城乡居民生育;□生育保险;□离休医疗统筹。
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
双方有权监督对方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可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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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征求意见稿)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463000联系电话: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制订2017年元月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保障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重症慢性病)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服务范围。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双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业务:(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业务:(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分,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保医师库,按照《定点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加强对统筹区医保医师培训、管理、信息更新等工作,对纳入医保医师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
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
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医疗保险投诉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
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章就医管理第十一条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是参保人员就医的身份证明、结算凭证和乙方记录参保人员诊疗情况的载体。
参保人员就医时(包括挂号、记账收费、出入院和转诊转院等),乙方应当对其身份与社会保障卡进行核验,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有骗保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拒绝按医保结算。
第十二条乙方向住院参保人员收取的住院押金,不得超过预计医疗费总额的30 %。
应为参保人员就医建立病历,并妥善保存备查。
门诊与住院病历的诊疗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化验检查须有结果分析。
乙方应当做到住院医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治疗单记录和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吻合。
第十三条对由于各种意外原因而直接导致非疾病性伤害的外伤病人。
首诊(经治)医师应在门诊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中对外伤病例的事发时间、地点、原因、致伤机制作出详细记录。
未如实记录相关医学资料或按照患者意愿违背真实情况变换项目的,经查实后,其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化验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执行门诊处方外配制度,参保人员要求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乙方不得拒绝。
外配处方应当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专用章。
第十六条甲方确定糖尿病并发症等22个病种(或治疗)为门诊特殊病(重症慢性病)。
甲方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制定门诊特殊病种(或治疗)的临床指南,确定相应的科室及医生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特殊病种(或治疗)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乙方应当保证参保人员知情同意权,向参保人员提供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建立并执行自费项目参保人员知情确认制度。
不得要求住院参保人员到门诊缴费或药店购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逐级转诊转院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确因统筹区内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当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医结算时,只需交纳按规定应当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当开具专用票据。
其余费用由甲方按本协议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相关政策为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
异地参保人员的出院小结应当注明乙方的联系方式。
甲方将乙方为异地参保人员医疗服务情况纳入监管和考核范围。
甲乙双方应当配合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有关医疗费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参保人员的投诉渠道并公布,对参保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应当及时核实情况予以处理。
第三章药品和诊疗项目管理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本省制定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材料标准,超出目录或标准范围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根据开展医疗保险服务的需要,调整药品供应结构,确保目录内药品的供应。
乙方应当优先和合理使用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药品目录内药品配备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以上);一级医疗机构要达到80%以上。
住院费用中药品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不高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
第二十五条乙方对参保人员用药应当遵循药品说明书,严格掌握目录内特殊限定药品的使用范围并留存用药依据便于甲方核查。
超出药品适应症或特殊限定范围、缺乏相关依据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根据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范围及管理需要,建立医疗保险结算项目代码(以下简称“代码”)管理制度,包括科室代码、医师代码、药品(含自制制剂)代码、诊疗项目代码、医用材料代码、疾病诊断代码和手术代码等,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导,建立并维护与之对应的数据库和代码,无代码的医疗项目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七条乙方工作人员开具西药处方应当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应当遵循中医辨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
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药品目录中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宜叠加使用。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确保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离休干部人均门诊就诊次数不高于上年度,门诊输液应有医院医保办核查审核登记,第二十九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出院时,可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长期慢性病不得超过15天量,品种数不得超过5种。
结核、精神病人可适当延长,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第三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原则使用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物理治疗类项目及高压氧等治疗项目,应严格按照疗程使用。
对参保人员因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而进行的康复,严格按照人社部、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使用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物理治疗类项目及高压氧、深部热疗等治疗项目,原则上支付上述三大类诊(治)疗项目中的2个具体治疗项目的15个计价单位的费用。
确因病情需要增加治疗次数的,经乙方医保办核准,报甲方批准备案。
对以使用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物理治疗类项目为主要治疗手段的医疗机构,收治以上述手段治疗为主的同一参保病人,年度内统筹基金原则上只支付两次住院费用,两次以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甲乙双方各负担50%。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建立植入类医疗器械使用的内部申请审核制度,定期保存并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使用记录。
应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医用耗材,医用耗材的购入、保存、使用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对部分特殊医用耗材制定最高支付价格。
对限价以内的费用,甲方按规定支付;对超出限价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乙方在使用一次性高值耗材(单价1000元以上)时,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对未达到治疗目的或超出正常使用数量而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严格掌握各项化验、检查的适应症,不得将特殊检查项目(如彩超、CT、MRI等)列为常规检查。
特殊检查项目主要诊断阳性率应当达到%以上。
检查检验费用占总医疗费的比例不得超过%。
第四章医疗费用结算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省市和本统筹地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收费标准及其说明等规定进行收费。
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不得收费。
乙方经卫生计生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收费项目,应当凭批准文件和有关材料向甲方申请,未经同意的,其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双方对某些项目经协商谈判确定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医保支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