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酸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制备水处理剂编制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废酸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第1部分:制备水处理剂》编制

说明

一、工作概况

1 任务来源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是指为保障实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以指导社会生产采用先进技术,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引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发展,支撑环境管理执法和监督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监督与管理活动的总称,是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没有与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工程设计、建设、验收、运行技术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项目审批、验收等环境管理、执法监督中缺乏技术依据,降低了“三同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使得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一直是污染防治工作中一个簿弱的环节,也使得这类设施的建设更容易形成“邻避效应”,反过来又加剧了此类设施的选址难、建设周期长和处置能力不足,造成恶性循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最终要靠工程措施来落实,由于缺失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及其与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与运行相关的技术导则、工程技术规范等,造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在制定方案、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存在着技术选择不科学、工艺和设计参数选择随意性大、工程和设备质量参差不齐、设施验收规范缺乏等问题。其结果是造成大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运行不稳定,运行负荷率低,甚至停运。

总结多年来环境管理的经验与教训,依靠单纯的法律和行政手段,以简单的非技术的管理方式,去面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这样一种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对象,难于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历史性转变,要求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政策标准体系。

2019年底省生态环境厅立项开展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标准体系研究,目的是通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省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标准在固体废物管理领域的引领、指导、支撑和规范作用,加大政策标准实施监督和能力建设,健全地方固体废物政策标准体系,切实推进广东固体废物管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开展典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研究,是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标准体系建设的一部分。主要目的一是为了促进废酸、废线路板等典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健全和规范我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体系。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转化为具体的工程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提升我省相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保障综合利用产品流向,进一步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有效促进危险废物管理体系与标准体系的衔接。

2、主要工作过程

(1)建立标准起草组

佛山市高明科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废酸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第1部分:制备水处理剂》团体标准编制项目立项(粤循综协函(2020)55号),并组建标准起草组。

(2)形成标准草案

标准起草组与2020年(6)月启动项目调研工作,与(2020)年(8)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起草组经多次组内讨论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20)年(10)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3)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组邀请相关专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讨论,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 起草组成员工作

起草组成员主要分为三部分:标准程序控制、标准文本编制和标准内容验证。

标准程序控制:主要对标准的主体方向进行制定,确定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框架,并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统筹。

标准文本编制:在标准技术框架下制定标准文本内容,并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内容方面提供技术需求。

标准内容验证:对标准内容的可操作性和指标的适用性进行验证性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起草组工作成员及主要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规定的HW34(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 314-001-34);HW17(金属表面酸洗、除锈、洗涤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 336-064-17);HW22(线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蚀铜液 397-004-22);HW22(铜板蚀刻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 397-051-22),其余类别废酸不适用于本文件。本标准规定的水处理剂仅适用于工业用水、废污水处理及污泥脱水处理。不适用于饮用水处理。规定了废酸综合利用的原料来源、处置技术、水处理剂产品分类及指标、环境保护、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在产品标准方面:各控制指标基本与对应国家标准一致。在生产工艺方面,采用通用工艺,在保证产品指标要求的同时尊重工艺专利保密,求同存异。在污染物治理方面,规定了废酸综合利用过程中对污染物排放与治理,环境应急与风险防控、监测要求及运行管理。

四、主要技术验证报告

本标准主要从废酸综合利用的原料来源、处置技术、水处理剂产品分类及指标、环境保护、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

五、涉及专利情况

本标准中水处理剂的生产工艺流程不涉及专利。

六、同类标准的对比情况

目前,已制定的标准均为技术适用性,对于废酸综合利用和水处理剂方面有《工业废磷酸的处理处置规范》(GB/T 37387-2019)、《工

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GB/T 36380-2018)、《工业废盐酸的处理处置规范》(GB/T 32125-2015)、《含铜蚀刻废液处理处置技术规范》(GB/T 31528-2015)、《水处理剂氯化铁》(GB/T 14591-2016)、《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GB/T 14591-2016)、《水处理剂硫酸亚铁》(GB/T 10531-2016)、《水处理剂聚氯化铝》(GB/T 22627-2014)、《水处理剂氯化亚铁》(HG/T 4538-2013)、《水处理剂氯化铝铁》(HG/T 5566-2019)、《水处理剂硫酸铁》(HG/T 4816-2015)。仅规定具体对象,未对原料、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环境应急与风险防控、监测要求、运行管理要求进行规定,从性能指标方面本团体标准较相关标准更符合广东省内废酸综合利用的实际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