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校外基础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参照本条件执行。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以下资历: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中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2.聘任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的教师(教研员)。
教研员还必须具有从事教学工作5年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的经历。
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或有与其它行业联系的经历。
3.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所教学科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其中校级正、副职管理人员兼任申报学科或相近学科(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至少连续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
4.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企业实习和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6年。
5.任教以来,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有1年及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
(四)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五)按照《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相关要求,经上课、说课、评课考评合格。
重庆教师职称评定规定
重庆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研机构和教研员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
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小学)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含教研员)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5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达到7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㈢资历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任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才能申报,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任教2年才可申报。
教研员必须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3年,并从事教研工作1年及以上。
学校(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聘任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的课程教学工作(至少2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
小中高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
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0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和打印;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进行认证;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
㈢外语条件按照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执行。
2023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
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深度解读一、引言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是广大专业人士关心的热点话题。
高级职称是一个专业人士在职业生涯中的重要里程碑,它代表着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认可。
本文将针对这一话题展开深度解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标准。
二、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 学历要求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的第一条件是学历要求。
通常情况下,申请者需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2. 专业背景另一个重要的评审条件是专业背景。
申请者需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且在学术研究上有所建树。
3. 学术成果学术成果也是申请者被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都需要在评审材料中有所体现。
4. 授课经验对于从事教育工作的申请者,授课经验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审条件。
通常会要求申请者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且教学质量得到认可。
5. 专业职称在申请高级职称时,申请者如果已经具有一定的中级职称,将会成为加分项。
三、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标准1. 学术水平高级职称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评估。
这包括申请者的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2. 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是另一个重要的评审标准。
主要包括申请者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
3. 带头作用对于从事教育工作的申请者,其在教学科研中的带头作用将会是评审的重要标准之一。
4. 业绩与贡献申请者在工作中的业绩与贡献也是评审的重要标准之一。
这包括在学术研究、科研项目、教育教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与贡献。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针对2023年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及标准,我认为这是对专业人士在职业生涯中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全面考量。
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业绩与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评定,是对申请者在自己专业领域内表现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同时也激励着专业人士在工作中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学术成就。
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
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篇:2012年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人社部〔2012〕362号)精神,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12月8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精神和《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2〕271号)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进修校教师和校外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第三条教学水平考评分为说课、上课、评课三个方面(具体要求见附件)。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教学影响。
(一)教学能力。
主要考察申报者说课、上课、评课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二)教学效果。
主要考察申报者所教学生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形成和健全的人格塑造情况以及学业成绩情况。
(三)教学影响。
主要考察申报者的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风格在校、区县(自治县)、市内外同行中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的影响。
第四条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中小学教师,以上课为侧重点,综合考评说课、评课实践能力、效果及影响(其中上课占50%、说课占30%、评课占20%);申报正高级职称(职务)的教研人员,以评课为侧重点,综合考评说课、上课实践能力、效果及影响(其中评课占50﹪、说课占30﹪、上课占2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30•【字号】渝人社发〔2023〕57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8月30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章业绩成果第四章破格条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本申报条件适用于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从事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教研机构及其他机构中从事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信念,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教育行业内的一项重要的评审工作,对于评审人员来说,需要了解评审条件和所需材料。
以下是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评审条件
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 教龄要求:申请人应当具有6年以上中学教育工作经验。
3. 业绩要求:申请人应当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创新能力。
4. 考核通过率:申请人应当通过职称考试,并且达到规定的考核通过率。
二、材料准备
1. 个人基本情况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2. 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需要提供正式认证的复印件,包括硕
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高级教师职称证书等。
3. 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考核结果等。
4. 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成
果等。
5. 教学评价材料:包括学生评教结果、同行评议结果等。
6. 社会服务材料: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担任社会职务等证明材料。
7. 其他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奖项证书等。
以上是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需要按
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完整和准确。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
创新能力,才能顺利通过职称评审。
013年重庆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职务)评审材料审查要点...
013年重庆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职务)评审材料审查要点...2021年重庆市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职务)评审材料审查要点一、基本任职资格1.任职年限(1)申报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2021年1月及以前聘任为讲师职务者)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讲师职务1年及以上;兼任教师,如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必须长期(3学年以上)兼任一门完整的课程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2)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必须是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2021年1月及以前聘任为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者),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教研员还必须具有从事教学工作5年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的经历.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或有与其它行业联系的经历.2.学历(1)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中小学高级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市重点中学(含职业中学),市直属小学,示范幼儿园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城区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的高中(中职)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前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0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前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中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4.外语、计算机考试(1)取得职称计算机4个模块合格(乡镇基层单位人员考2个模块)、外语考试c级合格.(2)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外语.(3)博士学位获得者计算机、外语免考.(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或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获得相应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5)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的,可免考外语.(6)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考外语.5.继续教育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6.班主任工作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在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2年;其他申报人员要承担学生管理工作且工作有成效.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企业实习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或者从事幼儿园工作至少5年,担任幼儿园班级管理工作或相关保教管理工作至少3年.中小学和职业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至少任教一门学科(或专业)、教研员担任一门学科的教研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学校(单位)校级管理人员聘任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教学工作(至少连续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正副职的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7.年度考核:近5年年度、届满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8.教学水平考评: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者按照《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相关要求,经上课、说课、评课考评合格.9.普通话:申报当年满50周岁的评聘职称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在2021年前下调普通话水平等级(语文教师由二级甲等调整为二级乙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由二级乙等调整为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有效期为5年.10.农村工作经历:凡45周岁以下教师(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在城区中小学工作未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教师以及在农村中心小学(有完小、村小的中心校)工作未在完全小学及村小任教1年以上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11.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正、副校(园)长必须完成相应的校(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二、限制条件:1.近5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者,延期2年申报.以此类推.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3.已定性为管理(技术)工作等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有教育教学违规被举报查实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4.凡从事有偿家教的申报者,经查实,2年内单位不得推荐.三、评审条件(一)申报高级讲师1.教育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工作经验,能灵活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班级教育活动,且效果好.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班级,或市级优秀班级,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班级,或校级优秀班级.2.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担任的班主任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班主任,或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班主任.3.能关心学生成长,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工作有成效.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生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4.获得国家级优秀表彰,或市级优秀表彰,或区县(主管部门)级优秀表彰.5.所总结的有关教育工作经验获得社会认可或公开发表,或教育工作者所管理的部门(单位)获得市级奖励.6.能够完成好所承担的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1次及以上.2.教学工作能力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规定,专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12—14节为基本工作量,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兼任教师任课,平均周学时4节为基本工作量,且必须任1门完整的课程,年教学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任现职以来,在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⑴能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氛围好,学习者的满意度高.承担市级、区县(主管部门)级示范(公开)课1次及以上.⑵参加赛(说)课:获国家级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⑶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⑷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国家级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⑸对所教课程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具有很强的教学能力,在学校年度教学考核中获得优秀1次.⑹能具体指导教师或实习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专业技能、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所指导的教师在参加赛(说)课和技能大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主管部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一等奖.⑺承担市级教师培训,或区县级(主管部门)教师培训工作任务,或校级教师培训工作任务2次及以上.⑻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⑼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本行业中级考评员证书.3.教研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具有教材开发和教材编写的能力,担任国家规划教材副主编(副主审),或者参编国家规划教材撰写一章及以上,或担任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主编(主审),或参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撰写一章及以上.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能承担专业教学的改革研究,其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⑶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制做的产品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⑷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担任国家级课题的主研人员(前9名),或担任市级课题主研人员(前7名),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级课题主持人,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课题主研人员(前3名)⑸所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近或相关的文章得到发表或获奖,核心期刊1篇,或一般期刊2篇,或国家级一级学会二等奖及以上1篇,或市一级学会二等奖2篇,或三等奖获奖文章累计3篇.4.行业联系能力任现职以来,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能完成到行业实践的任务(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两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2.组织、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且取得良好效果,至少完成了学校规定的一次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的任务.3. 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承担企业培训任务1次,或者在企业实践期间参与了有关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成果和经济效益.4. 能撰写参加行业实践的有关报告,能根据行业需要及发展对学校课程改革提出建议,或有1份撰写的参加企业实践报告获得了有关部门认可.5.在本专业相关行业学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二)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1.教育方面1.学生教育管理⑴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在区县内得到认可或推广.⑵所带班级(团队)形成良好风气;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学生犯罪率为零;班级、教师或学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2.指导青年教师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指导、培养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2.教学方面须具备以下条件至少5项:1.学科专业知识.具有所教学科(或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课堂教学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⑵贯彻新课改理念;教学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恰当;学生积极性高;课堂驾驭能力强;使用普通话教学;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⑶课堂教学考核良好,在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保教活动、技能竞赛等)竞赛中获区县二等奖及以上.3.命题与监测.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或专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4.教研进修交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5.指导青年教师.能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切实指导中初级教师开展学科日常教学工作,有明确的对象、目标、具体步骤,并取得明显效果,其成绩至少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或者指导2名中初级教师,被指导者获得区县级奖项.6.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其经验或成果(如校本教材、教学经验总结等)在区县级进行交流或获奖或在社会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撰写的企业实践调研报告能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有关部门表彰;或者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者科学开展一日活动,根据幼儿身心特点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其保教经验或成果在区县级及以上进行交流或获奖.7.教学效果.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或专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年级前茅.或者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良好发展,班级(团队)在同行、家长中影响大,社会满意度高.3.科研方面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各类学校(单位)校级正副职管理人员除具备以下相应条件外,还应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公开发表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在本系统(本行业)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方面优秀或先进等表彰奖励.1.市级重点中学(含市级及以上重点职业中学)、市教委直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及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⑴论文发表(论著或教材出版).公开发表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至少2篇;或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参编论著教材2万字以上.⑵论文获奖.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至少1篇以上;或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至少1篇以上.⑶课题(项目)研究.主研1项国家级课题,或主持1项市级或2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1项市级重点课题且主持1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2项市级或3项区县级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课题,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2.城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论文发表(论著或教材出版).公开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2篇;或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参编论著教材万字.⑵论文获奖.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科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2篇;或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2篇.⑶课题(项目)研究.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或主研市级重点课题1项,或主研市级课题1项和区县级课题1项以上,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3.乡镇农村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论文发表(论著或教材出版).公开发表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1篇;或在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参编或主编论著教材1万字;⑵论文获奖.参加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区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至少1项;⑶课题(项目)研究.主研市级课题至少1项并通过结题评审;或主持区县级课题1项以上;或主研区县级课题2项以上;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1.课题(项目)认定:国家级指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区县级指区县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其它学会课题可视为下一级项目.2.论著论文:含译著、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教材教参:含教具、教学作品;包括主持、参编和审议教材教参.内刊:《重庆教育》(重庆市教育学会主办)、《电教世界》(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主办)、《教育评估与监测》(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主办)、《基础教育》(西南大学主办)、《重庆招考信息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主办)、《重庆体育科学研究》(西南大学主办)、《三峡教育》(长江师范学院主办).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3.各学科门类除有特别说明外,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高质量的论文、项目、奖项或者专著等可否折算为核心期刊以及如何折算,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4.论文、著作、课题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且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成果.论文除特别说明外须为第1作者,著作(各章节作者未署名的著作)须排名前5位,课题须排名前7位.四、上报材料要求1.空岗申报:各校、各单位应在空岗原则下组织申报;超岗学校采取“退二进一”进行申报,必须以申报之日前实际空岗为准,空岗名额可跨年度拉通计算.上报材料时须带最近一次人社局审核通过的《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超岗学校应带最近两次人社局审核通过的《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认定表》原件(可反映空岗情况的两次)及复印件.2.破岗申报:符合(万州教人〔2021〕67号)文件要求的,凡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的申报者,需填报《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一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其他材料要求:按年度考核、基本任职资格、获奖证书及论文论著三类分别装订成册(a4纸).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只能打印,不能复印),公示表须交电子件同时提供三份纸质件(a3纸打印,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者需填报免试审核表各二份(附相关证明材料),送审花名册以万州教人〔2021〕67号文件附件为准,分学科按样表格式在同一表格内规范填写,并附软盘(用excel表格制作)随材料上交.五、上报材料时间:2021年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职务评审材料由学校统一派专人交我委人事科,上交材料时间为8月27日-8月29日(星期二――星期四),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六、收费标准:仍按文件规定代收高级评审费元/人.说明:未尽事宜请按万州教人〔2021〕6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021年8月19日。
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请人员需要满足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多方面的条件,申请者同时满足各方面要求可参与评定,具体所需条件和材料各地要求不同,应以当地相关部门通知为准,具体如下: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评审: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8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满5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学一级教师满5年;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在职后取得相应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满5年。
2、评职材料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2)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3)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重庆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重庆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重庆市教师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评定教师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的道德规范。
2. 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中心,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所任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及教学方法。
3. 具备本级及以上专业教育背景,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业务条件
1. 掌握本学科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最新成果,精通本科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内容及思想体系。
2.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自主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熟练应用各种教学手段,能够灵活运用现代教学技术。
3. 科学严谨,事业心强,忠于教育事业,教学质量得到学生及同行的认可,获得良好的教学评价。
三、业绩条件
1. 具有扎实的教学工作业绩,主持或参与过教学研究或教改项目,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等荣誉。
2. 发表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并在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
3. 具备拓宽教育视野、拓展教育领域、提升教育品位和陶冶教育情操的教育活动经历。
四、综合素质
1. 个人职业修养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社会服务能力,有一定的师德师风,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环保意识和公益事业精神。
3. 具备一定的外语、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重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职称评审规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评审条件和材料: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2. 工作年限要求:通常要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例如工作满
10年以上;
3. 职称条件:通常要求已获得一定级别的中级职称(如副教授、副研究员等);
4. 业绩要求:需要提供个人在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方面的具体成果和突出贡献;
5. 推荐信: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推荐信,推荐信需由具有一定评审资格的专家或有关部门出具;
6. 奖项和荣誉:如果有获得的奖项或荣誉,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相关证书和资格:需要提供相关的职称证书、学位证书等;
8. 学术论文和著作:需要提供个人在学术领域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的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9. 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反馈:需要提供相关的教学评价报告和学生的教学质量反馈等材料;
10. 个人简历和自述:需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和自述,介绍
个人的学术背景、专业经历和学术成果等。
以上仅为一些可能的评审条件和材料,具体的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还需参考当地的评审规定和要求。
重庆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德良好,无违法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规行为;
4.具有本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本科学历,并有高级职称相关工作经历6年以上;
2.具有高级职称相关的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6年以上,其中有3年及以上在重庆市内工作;
3.有一定的学科经验和学术成果,并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4.在相关领域内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和业绩,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三、职业技术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2.具有较强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独立开展职业工作的能力,并能够承担职业的社会责任;
4.熟练掌握本职业所需的技能和技术,深入了解本职业的发展趋势和变化,具备较强的职业判断力和分析能力。
四、考核和评价条件
1.具有一定的学科经验和学术成果,并在该领域内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和项目经验;
2.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经验,能够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3.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领导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职业工作;
4.在本职业领域内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业绩,并获得了相关的荣誉和奖励。
综上所述,重庆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既注重基本条件,也注重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同时突出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评审的重点是评价申报人在本职业领域内的综合素质和业绩。
重庆市渝北区中小学教师评级标准
重庆市渝北区中小学教师评级标准评定标准:1、思想品德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中学职称一般有中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
小学职称一般有小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
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中一、小高、破格、中高、初级、起点评审条件
中一、小高、破格、中高、初级、起点评审条件第一篇:中一、小高、破格、中高、初级、起点评审条件(一)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4、参加工作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学高级教师是中学教育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
中学高级教师的评审条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资格认证和评审程序,确保中学高级教师在专业素质、教学能力、教育思想、教育成果等方面达到国家要求和学校需要。
一、学历和学位要求中学高级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教师不受学历要求限制。
同时必须具有正规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工作年限要求中学高级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
其中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具备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经验。
在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情况下,最短可从事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年限为6年,具备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经验。
三、职称要求中学高级教师应具有初中教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应当参加教育部门主办或认可的中高级职称评审活动并评定为中高级职称。
四、专业素质要求1.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中学高级教师应深入理解所授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核心理论,熟练掌握所授学科的教学内容,能够深入掌握教材内容,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教学。
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中学高级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运用教育教学理论,深入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灵活地运用各种教学方式和方法,组织并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注重教学成果的总结和评价。
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中学高级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团队,听取和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问题,能够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深刻了解教学管理模式和制度,能够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基础上,有效地组织教育教学工作。
五、教育教学成果要求1.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中学高级教师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积极践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和品德教育,能够真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教材或教学方法的创新:中学高级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模式,注重科技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够开发独具特色的教材和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重庆市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渝职改办[2005]7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领域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1:《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2.《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1: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规划、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施工(含土建施工、安装、装修等)、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基本要求㈠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重庆市中学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中学职称评审条件《重庆市中学职称评审条件》我有个朋友在重庆的一所中学当老师,叫老王。
有一次我们一起喝酒,他就开始大倒苦水。
他说:“你知道吗,这职称评审可把我折磨得够呛。
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可规则却像隐藏在暗处的机关,我得不断探索才行。
”我好奇地问:“咋个回事嘛?重庆的中学职称评审都有啥条件啊?”于是,老王就开始详细地讲给我听,这也让我对重庆市中学职称评审条件有了深入的了解,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说道说道。
首先呢,在基本条件方面,那肯定得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啦,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得先有武器。
无论是初级中学还是高级中学职称的评审,教师资格证是入门券。
学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要是想参评初级职称,本科学历一般情况下就够了。
而如果向往高级职称发展,本科或者研究生学历,还得在教学一线工作多少年之类的就有要求了。
就像在爬山,不同的高度对起点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教学业绩这一块,那可是重中之重。
学生的成绩、教学工作量得摆得上台面。
老王说他为了让学生们的成绩好看一些,那真是操碎了心。
天天备课到很晚,就盼着在考试的时候,学生们能发挥出色。
教学工作量也得达到一定的标准,不是说随便教教就算数的。
你得有公开课教学经历,并且要获得一定的评价。
比如说,在学校内部的公开课,同行和领导要来听课打分的。
要是能在区里甚至市里开公开课,那就像是给职称评审这个蛋糕上又加了一颗甜美的樱桃。
再说说教育科研。
学校里现在都倡导老师们搞科研,这职称评审也和科研挂上了钩。
你得有论文发表,还不能是那种凑数的。
要在正规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才有份量。
老王愁眉苦脸地说:“写论文是真难啊,有时候灵感就像调皮的小精灵,怎么都抓不到。
”而且,要是能有课题研究经历就更好了。
它可以体现老师的研究能力和对教学的探索精神。
比如,关于教学方法改进的课题,参与进去并且有所成果,这对职称评审来说是很加分的项目。
还有就是师德师风。
这就像教师这栋大厦的基石一样,如果在这方面出了问题,那基本可以和职称评审拜拜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试行)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包括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和相关教育机构,下同)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行设置且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并能履行相应职责的工作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和重庆市职称改革相关政策,遵循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这一原则,结合本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㈠任职年限要求
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已满5年(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由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级职务转评为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且转评前后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的也必须满5年)的专(兼)任教师(教研员)。
学校(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聘任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一门完整的课程(3年及以上)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
㈡学历要求
1.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中学教师,各级教研机构(含教办,下同)、进修校、电教教仪馆(站,下同)的中学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高级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初中、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高级中学中的初中教师、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中学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校、电教教仪馆的小学教研员和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学历符合重庆市职改办《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破格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实施意见》(渝职改办[2003]78号)的教师、学历符合《关于对我市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职称工作实行倾斜政策的补充通知》(渝职改办[2002]133号)的教师(不含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校、电教教仪馆的教研员)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2.党校学历应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
委渝委组[2000]8号文执行,即“凡获得党校学历毕业证书的学员,在重庆市范围内,在干部任用、晋级和评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按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对待”。
3.后学历问题。
一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如通过进修、函授或自考等达到所教学科相应规定学历的可以将取得该学历的前、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所学专业达到规定学历却又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教年限本科毕业达到10年,普通初中、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高级中学中的初中教师、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中学教师专科毕业达到12年的视为合格学历。
㈢班主任工作要求
在任教工作期间担任过班主任工作两年及以上,且工作有成效。
教研机构、进修校、电教教仪馆教研员和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人员可以不作要求。
教师从事德育、学生部门、团队辅导、年级主任(组长)、专业队教练、组织辅导文艺社团或培养艺术特长生、专职心理咨询等工作经历视为班主任工作经历。
㈣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教师和教研员应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从事高中教学(教研)的应具备高级中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从事初中教学(教研)的应具备初级中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从事小学教学(教研)的应具备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从事幼儿园教学(教研)的应具备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㈤普通话水平要求
教师和教研员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具体要求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规定的“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一级水平)”执行。
㈥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
具体要求及登记审核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师[2002]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直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渝教师[2002]12号)执行。
㈦外语、计算机要求
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职称外语、计算机有关要求规定执行。
㈧年度考核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㈨其他要求
学校正、副校长必须完成相应的校长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二、中学高级教师应能履行如下职责
㈠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明确申报学科的任务及特点,熟练掌握本学科国家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采用恰当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正确传授知识,发展学生能力,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的情感和价值观,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教学效果显著,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3.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应有本地区或本行业、本学科专业委员会交流及以上的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点。
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教师应有基本教学工作量,且必须是长期(3年及以上)(兼)任1门完整的课程。
必须具有学校通过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教学考核评估(如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学校长期教学督导、同行教师评价等),形成对申报人教学情况的总体评价。
4.承担或指导中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任务,应组织(或参与)1次教学改革的试验或1项专题研究,取得一定的效果;或撰写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教学案例、科研报告、论著;或主持、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等。
⑴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中学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校、电教
教仪馆的教研员应有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的论文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或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1篇及以上或国家教研部门、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重庆教育》、《教育论丛》、原《师资建设》、《电教世界》、《三峡教育》、《基础教育》、《重庆招考信息》、《体育科学研究》等8种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调入重庆的教师如原在外省市相关内刊上发表的文章是否有效由评委会专家组确定)
⑵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教师(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中学教师除外)应有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结,曾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会)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区县(自治县、市)级二等奖或重庆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
⑶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中学教师应有一定水平的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结,曾参加过区县(自治县、市)级教研部门(学会)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交流或获奖的。
5.能具体指导中学或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指导实习教师等方面有确定的对象、明确的目标、具体的途径且取得显著成绩,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课改、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
6.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兼职教师还应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
在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方面公开发表过论文,或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工作会上交流过相关工作经验,或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获得过相关优秀或先进等表彰奖励。
㈡聘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
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的小学教师或小学教研员的教育、教学、教研水平和能力除应高于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取得较突出的教育科学研究业绩,并在本地区或本系统有较大影响。
1.应主持有一项市级或两项区市县级及以上,或主研两项市级或三项区市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课题且已通过上级专家组织评审。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论文2篇及以上。
3.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小学高级教师还应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
公开发表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获得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优秀或先进等表彰奖励。
㈢从事各级各类教育工作期间
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及相关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应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能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在本单位有一定的影响,曾获得本单位优秀(先进)班主任(班集体)等班主任方面的表彰奖励或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及相关工作方面撰写有论文、经验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