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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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湖南省交易团般性展位安排管理办法-V1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湖南省交易团般性展位安排管理办法-V1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湖南省交易团般性展位安排管理办法-V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也被称为广交会,是中国最大的进口商品展览会。

每年春秋两季,数以万计的海内外商人汇聚于广州,参观展览,展示产品,签订贸易协议。

湖南省交易团一直是广交会的优秀参展团队之一,如何安排管理好湖南省交易团的展位,对参展团队的成功非常关键。

下面是湖南省交易团的展位安排管理办法:一、确定参展规模和展位需求湖南省交易团在广交会的参展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包含了需要参展的行业、企业数量和展位需求等因素。

如此一来,参展团队展位安排管理才能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二、组成策划组湖南省交易团在展位安排前,最好先成立一个策划组,负责参展规模、展位需求、参展费用、宣传组织、展示设计等一系列事项。

必须对各项任务进行细致分工,确定每个组员的职责范围,避免在展位安排期间出现重复工作或都无人负责,导致各种问题和形式上的错误。

三、预订展位湖南省交易团在广交会参展的过程中,预订展位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环节。

展位的选取要符合参展团队的需求,如展位面积、方位等等,同时也要满足参展团队的预算要求。

在预订展位之前,要做好展位分布图,让各位参展企业可以优先选择自己理想的展位位置,保障各个参展企业的展览效果和宣传功能。

四、展位布置展位布置是展出效果的关键。

湖南省交易团必须对每个展位进行详细规划,精心设计每个展位的装修布置方案,考虑到展品的特点和展位的形状,合理利用展位空间,使展示效果最大化,营造出高品位的展览场景,为商洽提供更好的商务平台。

五、现场管理展位安排不仅涉及展位布置,更要注重现场管理。

现场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性是参展企业的形象展示,同时也是湖南省交易团的各项管理举措的重要体现。

因此,湖南省交易团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充分了解展品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细节问题,确保展位的有序运行。

总的来说,湖南省交易团在广交会的展位安排管理办法,不仅关乎参展团队的成功、影响湖南省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对外形象的重要性,也反应了湖南省交易团的创新和管理水平。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一、展会规模评估展会规模评估是评估展会的参展商数量、展位数量、展览面积等方面的重要指标。

评估展会规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参展商数量:评估展会吸引的参展商数量,包括国内外参展商的比例、参展商的行业分布等。

2. 展位数量:评估展会提供的展位数量,是否能满足参展商的需求,展位的布局是否合理。

3. 展览面积:评估展会的展览面积,是否能容纳所有参展商的展品,展览空间是否充足。

二、展会组织评估展会组织评估是评估展会的组织运作是否高效、专业。

评估展会组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展会策划:评估展会策划的合理性、创新性和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2. 参展商服务:评估展会组织是否提供了完善的参展商服务,包括展位布置、物流安排、展品展示等。

3. 参观者服务:评估展会组织是否提供了良好的参观者服务,包括参观路线规划、导览服务、交通安排等。

三、展会效果评估展会效果评估是评估展会对参展商和参观者的影响和效果。

评估展会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商业效果:评估展会对参展商的商业效果,包括成交金额、签约合作数量等。

2. 品牌影响力:评估展会对参展商品牌的影响力,包括品牌知名度、品牌形象提升等。

3. 参观者满意度:评估参观者对展会的满意度,包括展品质量、展览布局、服务质量等。

四、展会安全评估展会安全评估是评估展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保障参展商和参观者的人身安全。

评估展会安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安全设施:评估展会提供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出口、安保人员等。

2. 应急预案:评估展会组织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紧急救援等。

3. 安全管理:评估展会组织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巡检等。

五、展会创新评估展会创新评估是评估展会在内容、形式、技术等方面的创新程度。

评估展会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内容创新:评估展会的展品内容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能吸引参观者的兴趣。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一、展会规模评估展会规模评估是评估展会的参展商数量、展览面积以及展会的参观人数等方面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展会规模的评估,可以了解展会的整体规模是否符合预期,是否能够吸引足够的参展商和观众参预。

评估展会规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 参展商数量:评估展会的参展商数量是衡量展会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

可以通过统计参展商报名情况,参展商的行业背景和规模,以及展位的出售情况等来评估展会的参展商数量。

2. 展览面积:展览面积是评估展会规模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可以通过测量展览场馆的面积,统计使用的展位数量和面积,以及展位的布局情况等来评估展会的展览面积。

3. 参观人数:评估展会的参观人数是了解展会吸引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可以通过统计参观人数的预约情况,门票销售情况,以及现场人流量等来评估展会的参观人数。

二、展会组织评估展会组织评估是评估展会组织方的组织能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展会组织的评估,可以了解展会组织方是否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执行力,是否能够保证展会的顺利进行。

评估展会组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 展会策划:评估展会组织方的策划能力是判断展会组织方是否具备组织能力的重要指标。

可以通过评估展会的主题、目标和策划方案等来评估展会组织方的策划能力。

2. 展位布局:评估展会组织方的展位布局能力是判断展会组织方是否具备执行力的重要指标。

可以通过评估展位的布局合理性、展位之间的距离和流线等来评估展会组织方的展位布局能力。

3. 展会服务:评估展会组织方的服务水平是判断展会组织方是否具备组织能力的重要指标。

可以通过评估展会期间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等来评估展会组织方的服务水平。

三、展会内容评估展会内容评估是评估展会提供的展览内容和活动内容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展会内容的评估,可以了解展会的内容是否丰富多样,是否能够满足参展商和观众的需求。

评估展会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 展览内容:评估展会的展览内容是判断展会内容是否丰富多样的重要指标。

广交会参展策划方案

广交会参展策划方案
合理安排参展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确保现场工作高效有序,人 员配备充足。
参展人员培训与服务指导
专业知识培训
01
对参展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市场趋势和竞争对手分析等方面的
培训,提高其对展品的理解和推介能力。
服务态度与礼仪培训
02
加强参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礼仪修养,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
参展氛围。
沟通技巧培训
通过展会前后品牌搜索量、社交媒体关注度等指 标评估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情况。
3
客户关系建立
统计新增客户数量、意向客户数量,分析客户来 源及行业分布。
总结反馈与提升建议
参展效果总结
改进措施
综合上述评估结果,对本次参展效果进行 总结,找出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
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如优化展位 布局、提升产品展示效果、加强现场互动 等。
03
提升参展人员的沟通技巧和应变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与潜在
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沟通交流。
现场问题解决与应对
安全隐患排查
定期巡查展位现场,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参展人员和观 众的人身安全。
突发事件处理
制定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火灾、地震等,确保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置。
投诉与纠纷处理ຫໍສະໝຸດ 收集市场信息利用广交会的机会,收集 全球市场的信息和动态, 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和决策 提供参考。
参展期望成果
提升品牌知名度
期望通过广交会的参展,提升企 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品牌
影响力。
获得更多商机
期望通过广交会的平台,结识更多 的国际采购商和合作伙伴,为企业 带来更多的出口和业务机会。
达成合作意向
设立投诉受理机制,妥善处理现场投诉和纠纷,维护企业和展会的声 誉。同时,对投诉进行归纳总结,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中国进出口教材商品交易会组团单位工作职责及要求

中国进出口教材商品交易会组团单位工作职责及要求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团单位工作职责及要求交易团是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的重要组织形式,为进一步加强广交会交易团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交易团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交易团主要职责各交易团(分团)全面负责本区域或本系统企业的组团参展、组织协调和人员管理工作。

(一)负责按参展资格条件对本交易团参展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二)负责具体分配本交易团参展单位分配性展位数量并安排展位位置。

(三)负责抓好本交易团出口成交,尤其是涉及本地区大宗商品的出口成交,协调本交易团参展企业的出口成交业务。

(四)对本交易团参展企业和人员(包括参展商及参展代表)进行管理,负责有关会务事项。

(五)统一安排本交易团参展人员(包括参展商及参展代表)与会,并为其办理进馆证。

(六)负责抓好本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文明廉洁办会。

(七)严格按大会各项要求,处理涉及本交易团参展单位和人员的安全保卫、卫生保障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地区进口采购商赴会。

二、工作要求(一)明确领导机构及成员1、交易团设团长一名,由组团单位的司局级干部担任。

设副团长一至两名(联合交易团除外),由组团单位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设秘书长一名,由组团单位的处级干部担任。

交易团副团长可兼任秘书长。

2、交易团须于大会规定的时间前将本团领导成员名单报大会秘书处。

团部工作人员应做好具体工作分工。

3、交易团组织机构领导及成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负责。

建立考勤制度,未经大会领导委员会领导批准,不得无故离会或脱岗。

(二)妥善完成展位安排1、熟悉、了解下属企业的情况,精心组织符合参展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展。

2、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展位分配原则,量化分配办法。

同时结合国家对外经贸发展的新政策、新要求,妥善完成展位分配工作。

3、做好品牌企业和招展展区参展企业的推荐工作。

4、严格落实大会关于展位布展的要求,对达到特装布展展位数量要求的企业推荐安排在特装区,并认真组织所属企业进行布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位置安排办法-商贸字[2008]116号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位置安排办法-商贸字[2008]116号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位置安排办法正文:----------------------------------------------------------------------------------------------------------------------------------------------------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位置安排办法(商贸字[2008]116号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布展水平,更好地展示参展企业和展品,做到展位位置安排规范、透明、公平,特制定出口展展位位置安排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府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以地方交易团形式参展。

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由商务部另行规定。

第三条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简称外贸司)牵头,商(协)会(指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简称外贸中心)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展位位置安排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确定参展企业的展位位置。

第四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共6人,其中东部、中部和东北、西部地区各2人。

代表由东部、中部和东北、西部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行政排序依次担任。

第五条标准展位(标摊)是指利用标准展具配置统一搭建的展位。

在不改变标准展位主体框架(围板、楣板)的前提下,参展企业可申请对展具配置进行改装。

第六条特装展位是指参展企业申请使用一定面积空地,对空地不采用标摊装搭形式,而是委托布展施工单位进行专门装修布展的展位。

包括:1、品牌展位;2、非品牌展位,即参展企业在同一展区具有2个以上且自愿要求特装的一般性展位。

第七条特装展位位置在特装区内安排,标准展位位置在标摊区内安排。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3.05.08•【字号】晋商贸便〔2023〕57号•【施行日期】2023.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在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中的作用,根据商务部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知要求,现启动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

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新能源、宠物用品、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首次设立品牌展位,相关企业可按需申请。

二、申请程序(一)企业申请(5月25日前)。

各市商务局要积极动员属地企业进行申请。

申请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请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2),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送所属市商务局。

(二)商务局初审上报(6月1日前)。

各市商务局对企业书面申请资料完备性进行初步审核,在6月1日前将申请企业书面材料寄送至省交易团。

(三)省交易团预审推荐。

省交易团对各市品牌展位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推荐,将预审结果及推荐企业信息上传至广交会网络管理服务系统,并将相关书面材料寄送至相关商协会。

三、工作要求(一)扶优扶强、务求实效。

各市商务局要积极宣传动员,着力发掘、推荐本地区优质企业,掌握申请企业实际情况,确保获得品牌展位的企业能够真正代表本地区、本行业的先进水平,切实发挥品牌展区的行业引领作用。

广交会参展手册

广交会参展手册

为方便参展,规范秩序,特制定《第 11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本手册自第 110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起执行。

此前凡与本手册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手册为准。

也可通过浏览广交会的网站 了解本届广交会的概况。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时间安排时间 展出内容10月9‐13日 筹展10月15日‐19日第一期 电子消费品,电子电气产品,计算机及通讯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配件,车辆(户外、露天),小型机械、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户外,露天、棚下),五金,工具,建筑及装饰材料,卫浴设备,化工产品10月20‐22日 撤换展10月23‐27日 第二期 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钟表眼镜,玩具,礼品及赠品,节日用品,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编织及藤铁工艺品,家居装饰品,园林用品,铁石制品(户外),家具、土特产品10月28日‐30日 撤换展10月31日‐11月4日第三期 男女装,童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裘革皮羽绒及制品,服装饰物与配件,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地毯及挂毯,鞋,办公文具,箱包,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料、辅料,食品11月4日18:00‐11月5日17:30撤展注:第一期与第三期均设有进口展区,欢迎前往参观采购。

前言 (1)时间安排 (1)第一章展会介绍 (3)第二章参展企业资质标准 (6)第三章参展申请 (7)第四章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 (9)第五章参展展品管理规定 (13)第六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15)第七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18)第八章广交会馆内宣传品管理规定 (21)第九章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23)附件1.1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25)附件1.2 展区布局图 (27)附件2.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 (30)附件3.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 (43)附件3.2 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联营参展申请表 (45)附件4 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 (46)附件5广交会出口展区知识产权提请投诉书 (47)附件6广交会专利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48)附件7广交会商标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49)附件8广交会版权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50)附件9 广交会贸易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51)附件10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 (52)第一章 展会介绍一、主办和承办机构主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承办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二、展会时间第一期:2011年10月15‐19日每天9:30‐18:00第二期:2011年10月23‐27日每天9:30‐18:00第三期:2011年10月31日‐11月4日每天9:30‐18:00换展期:2011年10月20‐22日 10月28日‐30日三、展会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B区与C区。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

展会评估的五项内容一、展会规模评估展会规模评估是评估展会的参展商数量、展位数量、展览面积等指标,以确定展会的规模大小。

评估展会规模的主要指标包括参展商数量、展位数量、展览面积等。

参展商数量反映了展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展位数量反映了展会的规模和容量,展览面积反映了展会的空间布局和展示能力。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了解展会的规模大小,为展会的策划和组织提供参考依据。

二、展会参观人数评估展会参观人数评估是评估展会吸引的观众数量,以确定展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评估展会参观人数的主要指标包括观众总数、观众来源、观众满意度等。

观众总数反映了展会的受欢迎程度和吸引力,观众来源反映了展会的影响范围和覆盖面,观众满意度反映了观众对展会的评价和反馈。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了解展会的参观人数情况,为展会的宣传和推广提供参考依据。

三、展会展品质量评估展会展品质量评估是评估展会展示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水平,以确定展会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评估展会展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包括展品种类、展品质量、展品创新等。

展品种类反映了展会的行业覆盖和专业性,展品质量反映了展会展品的质量水平,展品创新反映了展会展品的创新程度。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了解展会展品的质量情况,为展会的参展商和观众提供参考依据。

四、展会组织服务评估展会组织服务评估是评估展会组织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以确定展会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

评估展会组织服务的主要指标包括展位布置、参展商服务、观众导引等。

展位布置反映了展会的组织能力和专业水平,参展商服务反映了展会组织方对参展商的关注和支持,观众导引反映了展会组织方对观众的引导和服务。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了解展会组织服务的质量情况,为展会的组织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五、展会效益评估展会效益评估是评估展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确定展会的综合效益和价值。

评估展会效益的主要指标包括参展商成交额、观众消费额、展会影响力等。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8.08.27•【文号】商贸字[2008]116号•【施行日期】200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商贸字[2008]116号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参展水平,优化参展企业结构,做到展位安排规范、公平、透明,特制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府城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以地方交易团形式参展。

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由商务部另行规定。

第三条广交会出口展展位按不同用途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第四条品牌展位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安排给具有一定出口品牌发展基础的参展企业使用的展位。

第五条地方交易团组团单位负责受理本地区企业品牌展位申请,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负责受理国资委管理企业品牌展位申请。

交易团组团单位负责对本团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进行预审,并组织商务部安排的本团品牌展位使用企业参展。

第六条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以下简称外贸司)牵头,商(协)会(指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同)、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品牌展位安排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品牌展位数量安排。

第七条参加工作小组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共6人,其中东部、中部和东北、西部地区各2人,代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行政排序依次担任。

第二章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第八条使用品牌展位的企业或展品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须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02.12•【字号】闽商务〔2019〕39号•【施行日期】201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商务〔2019〕39号各设区市商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为规范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广交会平台作用,省商务厅制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辖区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并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商务厅2019年2月12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可安排展位的分配第三章对参展企业的管理第四章附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以下简称“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广交会对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促进作用,助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依据商务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交易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交会展位管理坚持“扶优扶强、扶质扶量;公平公开、公正公示”的原则,发挥好展位对出口业绩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自主品牌、出口规模大、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参展。

广交会管理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一般性展位管理,不含品牌展位。

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以下简称“省交易团”)组团工作由福建省商务厅统一负责,省交易团团长由省商务厅厅领导担任。

省交易团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可安排展位”,主要包括参展企业违规使用、出口额不达标被收回的展位;企业自愿退出参展交出的展位;品牌展位企业托管的一般性展位。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08.08.28•【字号】•【施行日期】200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暂行)》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经厅领导同意,现将《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制定我省一般性展位安排办法第二条一般性展位分配的总体原则是:优化参展结构,规范参展秩序,确保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与安排公正合理、公开透明。

第三条一般性展位是指在省商务厅切块下达的展位数量内,分配给参展企业使用的展位。

第四条各设区市商务局负责受理本地企业一般性展位的申请。

第二章各市一般性展位数量确定第五条省商务厅根据各市上年度海关出口额,核算各市一般性展位数量。

第六条出口额的统计口径是:上年度海关统计数,扣除非看样成交商品(指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两纱两布、生丝坯绸、烟草、钢材、钢坯等)后的出口额。

第七条为了体现外贸增长方式,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省商务厅拿出50个展位用于扶持我省品牌企业。

凡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河北驰名商标、河北名牌、河北出口名牌;以及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以申请。

第八条凡符合第七条所列的企业可以通过各市商务局申请一般性展位,也可以直接向省商务厅申请展位。

对于直接向省商务厅申请的企业,省商务厅将依照《河北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分配。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xx省一般性展位的分配和管理,充分发挥广交会对扩大出口规模、优化外贸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方面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与管理。

本办法所指一般性展位是指商务部根据我省年度出口额核定分配给我省,并由xx交易团组织分配给各出口企业申请使用的展位。

品牌展位的分配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xx省一般性展位分配和管理要遵循范围、条件、程序、结果公开和出口业绩优先、企业申请优先、生产企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潜力企业优先、单一企业展位总量控制和适度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xx省商务厅是广交会xx省交易团的组织管理部门,对全省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进行管理。

负责制定xx 省广交会展位分配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广交会展位分配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受理出口企业品牌展位申请,并向商务部进行申报;负责受理一般性展位的申请和分配;负责以xx 省交易团的形式组织企业参展。

第五条各市商务局根据xx省商务厅的授权组织本市参展企业组成分团,是各分团的组织管理部门。

负责受理本市出口企业一般性展位申请和初审,并向xx省商务厅进行申报;负责以xx省交易团各市分团的形式组织企业参展。

负责对本市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市参展企业在10家以上或展位数在15个以上方可组成分团,条件不够的市组成联合交易分团并指定分团负责人。

各市商务局未经省商务厅授权,严禁将展位申请受理和初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区)。

第七条各市分团应按时与所属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出口展位使用责任书,并与省交易团签订展位使用责任书。

各分团协助省交易团做好本市企业展位使用、安全保卫、成交统计、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第八条筹展或展览期间出现展位纠纷,严格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处理。

广交会摊位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广交会摊位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广交会摊位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广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是中国举办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泛的综合性国际贸易交流平台。

自1957年创办以来,广交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平台。

每年春秋两季,广交会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数万家企业参展,搭建了一个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平台。

在广交会上,摊位是参展企业展示产品和开展贸易活动的重要场所。

为了确保展览的质量和效果,广交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摊位标准,对参展企业的摊位布置、展示材料和服务等方面进行规定和要求。

本文旨在对广交会摊位标准进行详细分析和解读,以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影响。

在文章结构中,我们将依次介绍广交会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广交会摊位标准的制定依据和具体要求。

同时,我们还将就广交会摊位标准的意义和影响,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改进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广交会的服务品质和国际影响力。

通过对广交会摊位标准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加深对广交会的了解,提高参展企业对标准的认识和遵守度,促进广交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也能够发掘出广交会摊位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为广交会进一步完善服务和提升品牌形象提供参考。

总之,本文将全面介绍广交会摊位标准的相关内容,旨在为参展企业、广交会组织者和相关研究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通过详细的分析和讨论,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广交会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影响力,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全球贸易合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包含对整篇文章的结构和组织方式进行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框架和内容安排。

在本文中,文章的结构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全文的目的和重要性,使读者对广交会摊位标准的制定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同时,概述部分会提供对广交会摊位标准的简要概述,引起读者的兴趣并激发他们的阅读欲望。

正文部分是全文的核心部分,分为几个主要小节。

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打击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规范办展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展位使用要求第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省府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以地方交易团形式参展。

国资委管理企业参展组团单位由商务部另行规定。

第二条广交会展位仅限使用条件已经交易团审核和商(协)会(指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下同)复核合格,并获得参展展位的企业(简称参展企业)使用。

第三条参展企业须如实在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按广交会规定使用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际使用者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企业一致。

第四条广交会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

第五条交易团负责本团展位使用的管理,并与本团参展企业签订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第六条参展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展位使用。

展位负责人须为该展位参展企业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广交会核发的当届参展商证。

第七条交易团于每年3月20日(春交会)或9月20日(秋交会)之前将参展单位展位负责人情况录入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

每位展位负责人只能负责本公司在某一展区的一个或多个连片展位,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并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对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商(协)会会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简称外贸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流通型企业仅限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达到2个或2个以上时,可与有联合经营或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

第十条联营参展时,展位楣板上只列明参展企业名称,同时由外贸中心制作包括联营(供货)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11.14•【字号】宁商通〔2019〕56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的通知宁商通〔2019〕56号各进出口企业:为做好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组织筹备工作,根据“关于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要求,现就宁夏交易团(以下简称交易团)第12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第一期:2020年4月15日—19日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20年4月23日—27日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宠物用品等。

第三期:2020年5月1日—5日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二、展览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三、宁夏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情况四、线上展位申请起止时间品牌展位确认申请:2019年11月5—3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2019年11月5日—12月10日(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2019年11月15日—12月10日)五、展位申请流程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根据本企业出口商品情况,结合宁夏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情况,对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可登录查询)规定的类别,认真选择拟申请的展区、展品,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在线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后,请与宁夏进出口商会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一)品牌展位。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件5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一、出口额(35分)出口品牌展位按不同类别展区分别设立700万、500万、400万和300万美元四个等级的最低出口额标准。

品牌展位申请企业在过去两年的平均出口额达到所申请展区最低出口额的得10分,每超过100万美元或150万美元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5分。

(出口额取过去两年相关商品的平均出口额。

)二、境内外商标注册(10分)境内外注册商标持有者须与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一致,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

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有境内注册商标的加1分。

境外商标在一个国家(地区)注册(包括注册多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国家(地区)加1分。

获得欧共体市场协调局(OHIM)注册、在欧盟国家内有效的商标,按10 分计算。

获得“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简称“WIPO”或“OMPI”)以协定国数量计分。

在“比荷卢”(Benelux)商标联盟注册的,计3 分。

本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三、品牌建设(7分)企业进入商务部认定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且主营业务与该基地特色产业相一致的,加3分;已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系达5家以下的(含5家)加1分,5家以上的加2分;参加商务部主办或支持参加的境外品牌展的,加2分。

以上三项累计不超过7分。

四、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25分)(一)专利与版权。

专利包括在境内外申请的合法持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在境外申请的专利特指通过巴黎公约或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且可通过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权威机构检索到的专利。

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或版权人应为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专利产品或版权作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专利权应在法定有效期内。

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得3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外观专利和版权每五项加1分,不足五项不计分,累计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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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附件5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
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一、出口额(35分)
出口品牌展位按不同类别展区分别设立700万、500万、400万和300万美元四个等级的最低出口额标准。

品牌展位申请企业在过去两年的平均出口额达到所申请展区最低出口额的得10分,每超过100万美元或150万美元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5分。

(出口额取过去两年相关商品的平均出口额。


二、境内外商标注册(10分)
境内外注册商标持有者须与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一致,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

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有境内注册商标的加1分。

境外商标在一个国家(地区)注册(包括注册多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国家(地区)加1分。

获得欧共体市场协调局(OHIM)注册、在欧盟国家内有效的商标,按10 分计算。

获得“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简称“WIPO”或“OMPI”)以协定国数量计分。

在“比荷卢”(Benelux)商标联盟注册的,计3 分。

本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三、品牌建设(7分)
企业进入商务部认定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且主营业务与该基地特色产业相一致的,加3分;已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
系达5家以下的(含5家)加1分,5家以上的加2分;参加商务部主办或支持参加的境外品牌展的,加2分。

以上三项累计不超过7分。

四、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25分)
(一)专利与版权。

专利包括在境内外申请的合法持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在境外申请的专利特指通过巴黎公约或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且可通过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权威机构检索到的专利。

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或版权人应为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或其
法定代表人,专利产品或版权作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专利权应在法定有效期内。

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得3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外观专利和版权每五项加1分,不足五项不计分,累计不超过5分。

此项总分10分。

(二)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营产品应属于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展品目录,证书在法定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级(包括2008年后由省级认定机构按国家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5分。

(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每制定或修订一个产品(技术)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得3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以上三项累计不超过25分。

五、国际通行认证(15分)
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指: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标准。

通过一项认证得4分,累计不超过15分。

行业认证包括面向企业的行业认证和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其中:
面向企业的行业认证包括Oeko-Tex Standard 100 生态纺织品认证、HACCP 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GMP动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英国零售商协会BRC认证,通过一项认证得4分,累计不超过15分;
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标准包括欧盟CE、EMC、ROHS、PAHS、REACH认证、美国UL、UPC、FDA、ETL、FCC认证、美国药典认证USP、加拿大CSA、CETL认证、澳大利亚WATERMARK、TGA、SAA认证、RCM认证、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COS、德国GS、TUV认证、英国BSI认证、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认证PMDA 、日本药物主文档认证JDMF、日本PSE认证、WHO PQ认证、Halal认证、Kosher认证,IECEE CB认证,通过一项认证得1分,同个产品或生产线通过多项认证累计不超过3分,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以上认证累计不超过15分。

六、行业自律(3分)
(一)积极参加同行业组织的活动(1分)。

(二)积极应对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两反(反倾销、反补贴)、两保(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调查(1分)。

(三)自觉遵守同行业相关规定,履行行业义务,积极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在行业内无违规记录(1分)。

七、广交会参展表现(5分)
(一)上次品牌评审以来,在广交会出口产品设计奖(CF 奖)中每获铜奖1次相应展区加0.5分,每获银奖1次相应展区加1分,每获金奖1次相应展区加2分、每获至尊金奖一次相应展区加3分,每一展区累计不超过3分。

(二)上次品牌评审以来,每获得广交会绿色特装奖或广交会绿色展位奖(含金、银、铜奖及人气奖)1次相应展区加1分,每一展区累计不超过2分。

自第120届广交会以来,相应展区绿色特装不合格的参展企业,从第2次不合格起计,每1次不合格扣1分,每一展区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三)上次品牌评审以来,在广交会“i-邀请”活动评比中每获得金奖1次加2分;每获得银奖1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如申报多个展区品牌展位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展区进行加分。

本项累计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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