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理论
犯罪学原因理论
犯罪学原因理论
犯罪学原因理论是仅了解犯罪的特定原因的科学意义上的研究。
犯罪活动主要是由潜在的原因,例如权力,贫穷和愤怒等,增加了做出不安全选择的可能性本质上形成的。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犯罪学原因理论:
1)社会学原因:社会环境如果是支持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这种行为非常可能出现。
黑帮,贫穷和无意识可能会导致犯罪行为。
2)悲剧原因:这是指某些个人可能会出现的更倾向于做出危险决定的情绪状态,这些情绪可能是由家庭环境,背景因素或社会环境引起的。
3)心理学原因:有时人们犯罪是因为他们有一些可能无法控制的精神健康问题,例如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或焦虑症。
4)社会心理学原因:犯罪和不正当行为也可能由人们的社会角色,社会行为和分组(例如暴力电影,犯罪团伙,娱乐圈等)所引起。
5)生态模式:这是目前学术界正在研究的一个原因,即社会和环境熔块可以影响人们犯罪的决定或行动。
6)行为学原因:有些人可能因惯性行为而犯罪,他们可能已经受到了重复行为训练,并且反复显示出犯罪行为。
以上只是犯罪学原因理论中的一小部分,这些理论研究正在正规化,优化和转移,从而成为助佣改造受影响者的工具。
通过理解人们如何本能地做出危险决定选择及其影响,研究人员可以开发更精准的犯罪预防和应对方案,以克服特定影响人群的压力并减少犯罪率。
犯罪学(第四版)课件第2章
(二)古典犯罪学派的主要观点
1.基本原则。古典学派的思想和学说,深受启蒙哲学家的影响,其中包含了大量哲学性质的观点和术语; 特别是包含了下列基本原则。(1)理性原则。(2)享乐原则。(3)惩罚原则。(4)人权原则。(5)适当 程序原则。这些原则体现在古典学派的犯罪原因论、刑罚论和立法与司法等方面的论述之中,构成了古典学派 最基本的观点。
第三节 犯罪心理学理论
一、概述
犯罪心理学理论是在研究犯罪的心理方面或者犯罪心理的过程中提出的理论学说。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探 讨人格、道德发展、学习、智力、精神疾病等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尽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是犯罪学研究的重要 领域,而且曾经在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学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但是,这方面的研究似乎没有明显的“学派”。在早期,犯罪 “心理学”的研究者主要探讨邪恶的灵魂或魔鬼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后来,随着现代心理学的兴起,心理学的 理论和方法大量应用于犯罪研究,使现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一度成为犯罪学理论的主干,吸引了许多学者从事 这方面的研究,发表了大量重要的研究成果。这个时期从19世纪后期开始,其顶峰时期稍晚于犯罪生物学理论 的兴盛时期。不过,犯罪心理学研究高潮的回落,要比犯罪生物学理论缓慢一些,持续时间也要长一些,甚至 可以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一直持续到今天。当代有关犯罪问题的所有重大研究都包含了心理学方面的内容。 “犯罪心理学”最早于1790年出现在德文中。1790年,明希在纽伦堡出版了《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 响》一书。此后,犯罪心理学一词逐渐流传开来,以犯罪心理学为名的论著也相继出版。1897年,奥地利犯 罪学家汉斯·格罗斯的著作《犯罪心理学》出版,标志着现代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第一节 犯罪学理论流派概述
二、犯罪人类学派
犯罪学原理
犯罪学原理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学科,它涉及到犯罪的成因、犯罪的类型、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等内容。
犯罪学原理是犯罪学的基础理论,它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犯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犯罪学原理强调社会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社会因素包括社会环境、社会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犯罪学原理认为,社会因素是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社会环境的恶化、社会制度的不完善、社会文化的扭曲都会导致犯罪问题的加剧。
因此,我们需要从社会层面来思考犯罪问题,寻找解决犯罪问题的根本途径。
其次,犯罪学原理强调个体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个体因素包括个人的心理、行为特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因素。
犯罪学原理认为,个体因素是犯罪产生的内在原因,个人的心理健康问题、行为特征的异常、社会关系的紊乱都会导致个体产生犯罪倾向。
因此,我们需要从个体层面来关注犯罪问题,加强个体心理健康教育,改善个体社会关系,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再次,犯罪学原理强调制度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制度因素包括法律制度、社会管理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犯罪学原理认为,制度因素是犯罪产生的外部原因,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的漏洞、教育制度的失灵都会为犯罪行为的滋生提供条件。
因此,我们需要从制度层面来完善犯罪预防和控制的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社会对犯罪的容忍度。
总之,犯罪学原理是我们认识和解决犯罪问题的理论基础,它强调了社会因素、个体因素和制度因素对犯罪的影响,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思考和启示。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综合运用犯罪学原理,从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推进犯罪预防和控制工作,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犯罪学理论
B.孪生子遗传研究 C.性染色体遗传研究 XYY型染色体异常研究 (2)体质生物学研究 A.内分泌与犯罪 B.体型与犯罪
1性恶论2自由意志论3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2犯罪控制论1法律控制论2心理强制论3报应刑论4监狱制度改革二19世纪末犯罪实证学派1产生背景2基本观点1排斥犯罪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概念以治疗模式为基础的个别化司法来取2排斥刑罚以矫正治疗来替代
第一篇 西方犯罪学发展简史
一、18世纪的古典犯罪学派
又称为前期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里亚、边 沁、费尔巴哈(“近代刑法学之父”) 《犯罪与刑罚》是学派形成的标志和最重要的代 表作 1、犯罪原因论: (1)性恶论 (2)自由意志论 (3)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
2、犯罪控制论 (1)法律控制论 (2)心理强制论 (3)报应刑论 (4)监狱制度改革
二、19世纪末犯罪实证学派
1、产生背景 2、基本观点 (1)排斥犯罪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概念,以治疗 模式为基础的个别化司法来取 (2)排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刑罚,以矫正治疗来替代。 (3)排斥自由意志,用科学的决定论来代替。 (4)排斥对刑罚的研究,用对个别犯罪人和他的医 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来替代
C.亚文化理论 D.社会生态理论 (2)社会化过程理论 A.社会学习理论 B.社会控制理论 C.标签理论
(3)社会冲突理论 (4)整合理论 2.当代犯罪心理学理论 (1)精神分析学理论
弗洛伊德
(2)精神病学理论 (3)正常个性心理学理论 (4)社会心理学理论 萨瑟兰:“不同交往理论”
3.当代西方犯罪生物学研究 (1)遗传生物学研究 A.犯罪家族研究 达格代尔的“朱克家族”研究
3、代表人物(“犯罪学三圣”) (1)龙布罗梭
(2)菲利 (3)加罗法洛
监狱学的犯罪学理论与实证研究
监狱学的犯罪学理论与实证研究在当代社会中,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应对犯罪行为,监狱学作为一门学科应运而生,致力于研究犯罪学理论并进行实证研究。
本文将探讨监狱学犯罪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相关内容。
一、监狱学的犯罪学理论1. 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理论是监狱学犯罪学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研究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环境对个体和群体行为的影响。
社会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如社会不平等、贫困和社会排斥等。
通过对社会学理论的运用,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形成原因,并有效预防与干预犯罪。
2. 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也是监狱学犯罪学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研究个体内在的心理特征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心理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与个体的认知、情绪和人格特征相关。
通过对心理学理论的运用,可以深入了解犯罪分子的心理动机和行为模式,为制定犯罪预防和治理策略提供有力支持。
3. 生物学理论生物学理论探讨了犯罪行为与遗传、生理和神经因素之间的联系。
犯罪学家认为,个体的基因、神经系统功能和生理状况会对其犯罪倾向产生影响。
通过运用生物学理论,可以揭示犯罪行为的生物学基础,为侦破犯罪和制定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狱学的实证研究实证研究是监狱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搜集与犯罪相关的数据和信息,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和归纳,从而得出客观、可靠、有用的结论。
监狱学的实证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预防实证研究可帮助监狱学者了解不同犯罪行为的成因及其在不同社会和文化环境下的变化趋势。
这有助于提出相应的犯罪预防策略,并在实践中加以验证。
例如,一些研究表明,对青少年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培训,可以有效减少其犯罪行为。
2. 犯罪管理监狱学的实证研究对于犯罪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分析犯罪的模式和趋势,可以制定刑罚政策,并找到更好的改造和管控犯罪分子的方法。
实证研究结果可能指导刑罚执行机构制定更加有效和公正的刑罚政策,并提供更好的矫正措施。
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迪尔凯姆(1858——1917)在《论社会分工》(1893年)、《社会学方法论》(1895年)及《自杀论》(1870年)等主要论著中阐述了他的犯罪学思想。
迪尔凯姆同样承认犯罪是社会的产物,但更侧重于从社会一-文化结构的角度来探讨犯罪。
迪尔凯姆认为:犯罪存在于所有的社会形态之中,它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只要社会中存在自我发展的可能性,犯罪分子就有犯罪的机会。
同时,犯罪行为不仅具有通常意义上的反面功能,也有一系列正面意义社会功能。
迪尔凯姆确信犯罪源于它所从属的文化结构本身。
在正常的社会里,社会监督保持着良好状态,社会成员都相应地调节自我奢望的水平。
而在因经济增长或衰退的社会变革时期,社会监督削弱,社会准则崩溃,有的社会成员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奢望所受到的来自规范体系的束缚,利已主
义倾向得以强化,社会处于一种反常状态之中,从而造成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不断增长。
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与犯罪学理论
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与犯罪学理论犯罪是一个复杂而深入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及其原因,犯罪学理论在社会学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探讨犯罪与犯罪学理论的关系,并介绍几个经典的犯罪学理论。
一、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在社会学中,犯罪被视为一种社会现象,不仅与个体因素有关,也与社会背景和社会结构密切相关。
社会学视角强调犯罪行为背后的社会动力和环境因素,通过研究社会因素对个体的影响程度来解释犯罪现象。
从社会学视角看待犯罪,可以更全面地理解犯罪问题并提供更有效的犯罪控制和预防方法。
二、犯罪学理论之生态学理论生态学理论是社会学视角下的一种犯罪学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根据生态学理论,犯罪率高的地区通常存在着一些社会问题,如贫困、失业和社会不平等等。
社会学家通过研究不同社会环境下的犯罪率变化,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的地理分布和犯罪率的差异。
三、犯罪学理论之社会结构理论社会结构理论是另一种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学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结构对个体的犯罪行为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社会结构理论指出,社会结构中的不平等、社会剥夺和社会隔离等因素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出现。
例如,贫困和社会边缘化常常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
社会学家通过研究社会结构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可以为犯罪控制和预防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犯罪学理论之控制理论控制理论是社会学视角下的另一个重要犯罪学理论,该理论认为个体在选择是否从事犯罪行为时会受到社会控制因素的影响。
社会学家通过研究个体与社会的联系以及社会对个体行为的控制力度,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产生和变化。
综上所述,社会学视角下的犯罪与犯罪学理论紧密相关,旨在通过社会因素和社会结构等角度解释犯罪现象并提供有效的控制和预防方法。
生态学理论、社会结构理论和控制理论等都是重要的犯罪学理论,它们为我们深入研究犯罪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不断研究和探索,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为实现社会安全和公正作出更有效的贡献。
犯罪学理论
2.差异交往论
这一理论是由美国犯罪学大师E.H.萨瑟兰在解释妓女、酗酒吸毒、同性恋等越轨行为时提出来的。其要义主要包括:越轨行为是习得性行为,而非天生的,也非低智商或大脑疾病导致的;它是在与他人进行交往互动的过程中学来的;一个人愈有机会和越轨者交往,则他表现越轨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学习越轨行为时的内容包括实施越轨的技术、态度、目的以及合法化倾向等。萨瑟兰的理论体系被广泛应用于青少年犯罪研究,其思想与中国的古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非常契合。
1.文化越轨理论(亦称文化传递理论或文化冲突理论)
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遵从下层阶级文化价值观和传统的一种表现。遵从贫民区中存在的非正式的行为准则,必然引起与传统社会中的法律的冲突。(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与米勒的下层阶级文化冲突理论。)
2.紧张理论
与文化越轨理论不同的是,紧张理论认为价值观和目标在各个经济阶层中都是相似的,不存在所谓的下层阶级文化。不过,由于下层阶级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不利条件,下层阶级的成员不能通过传统的合法手段获得这些成功的标志,所以他们感到愤怒、挫折,对社会充满仇恨。犯罪学家把这种挫折感称为紧张(strain)。其中墨顿的失范理论是最著名的紧张理论。
犯罪学知识点总结大全
犯罪学知识点总结大全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学科,它探讨了引发犯罪行为的原因、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犯罪的社会影响等方面。
以下是犯罪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
1.犯罪定义与分类:犯罪定义: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心理状态等因素有关。
犯罪分类:-个体犯罪与群体犯罪:个体犯罪指个人单独进行的犯罪行为,群体犯罪指团体共同策划和实施的犯罪行为。
-普通犯罪与政治犯罪:普通犯罪包括盗窃、抢劫等一般性质的犯罪行为,政治犯罪是指与政治权力、政府机关的稳定运行有关的犯罪行为。
-蓝领犯罪与白领犯罪:蓝领犯罪主要指劳动者群体中的犯罪行为,白领犯罪则主要指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涉及的犯罪行为。
2.犯罪理论:-机会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犯罪机会的存在和诱因的作用而发生的。
-社会控制理论:该理论强调个体受到社会制约的程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社会控制越强,犯罪行为就越少。
-偏差行为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个体对社会规范的不适应和反抗而产生的。
3.犯罪心理学:-犯罪动机:犯罪心理学研究了犯罪行为的动机,包括金钱、权力、复仇、心理疾病等因素。
-犯罪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还研究了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如缺乏责任感、冲动、同理心缺失等。
4.犯罪预防与刑罚执行:-犯罪预防:犯罪学研究了预防犯罪的方法和策略,包括提高社会福利、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教育环境等。
-刑罚执行:犯罪学讨论了刑罚的目的和方式,包括惩罚、改造、威慑等。
总之,犯罪学是一门涉及众多学科和领域的综合性学科,它涉及犯罪定义、分类、犯罪理论、犯罪心理学、犯罪预防和刑罚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研究犯罪学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犯罪行为的原因和背后的动机,为制定科学的犯罪预防和刑罚执行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论龙勃罗梭的犯罪学思想
论龙勃罗梭的犯罪学思想在犯罪学历史的长河中,有一位名为龙勃罗梭的学者以其独特的犯罪学思想深远地影响了后世。
他的理论不仅在学术界产生了震动,也推动了犯罪学研究的进步。
龙勃罗梭,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医生出身,曾在军队中担任军医。
他的学术生涯始于对人体构造的研究,后来转向犯罪学。
他从身体构造的角度出发,探讨犯罪行为背后的生理和心理因素,提出了许多具有突破性的理论。
龙勃罗梭的核心犯罪学理论主要包括自然环境、遗传和神经机制等方面。
他认为,犯罪行为的产生并非单纯的社会环境所致,而是个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例如,他注意到,犯罪高发地区的居民往往具有某种特殊的生理特征,如体型瘦小、头骨形状特殊等。
他还相信遗传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认为某些基因变异可能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增加。
同时,他还提出,神经机制在犯罪行为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如大脑额叶受损可能会导致行为失控。
龙勃罗梭的犯罪学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他的理论为犯罪预防和改造提供了新的视角。
基于他的理论,一些学者和政策制定者重新审视了传统的犯罪控制策略,开始重视改善社会环境和个体生理、心理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然而,也有人批评他的理论过于偏重生物学解释,忽视了社会环境对犯罪行为的重要作用。
龙勃罗梭的犯罪学思想对当代犯罪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的研究不仅丰富了我们对犯罪原因的理解,也启发了后来的学者继续探索犯罪学领域。
他的理论为后来的遗传学、神经科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在犯罪学研究中的应用打下了基础。
同时,也正是由于他的贡献,犯罪学研究得以取得长足进步,为预防和减少犯罪提供了更多有效的策略和方法。
龙勃罗梭的犯罪学思想影响深远,为理解犯罪行为的复杂性提供了新的视角。
虽然他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挑战和批评,但这并不能否定他在犯罪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他的贡献为后续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启发了一代又一代的学者对犯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我们对犯罪行为的理解也越来越全面。
犯罪学
2、简述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互动模式
被害人与犯罪人互动关系有被害人受攻击模式、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被害人推动模式和冲突模式,不同模式对犯罪的发生起的作用不同。
一、被害人受攻击模式
开始是犯罪人有计划有预谋的对被害人进行侵害,当犯罪行为一旦发生,犯罪人与被害人就构成一对矛盾并处于矛盾的运动状态。在这个过程中,被害人的作为和不作为都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在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中,犯罪人与被害人必然要进行面对面的接触,甚至身体的接触和较量。被害人在这样的情形中,或者顺从、或者试图逃离、或者消极对抗、或者公开反抗等,都表现出被害人在互动过程中的一种状态,也都有可能推动犯罪行为向不同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下,犯罪人由于采取有计划有目的的行动和主动的进攻而处于有利的地位,而而被害人一开始由于毫无思想准备,往往处于被动状态。这类被害人称为理想的被害人或完全不自觉的被害人,在犯罪的形成上没有任何的过错,往往都是无辜的被害人,犯罪人应对犯罪的发生负全部的责任。
第二类犯罪倾向者和习惯犯。龙氏认为此类犯罪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人,称为偶发性犯罪人。
第三类称为激情犯或情感犯。认为此类犯罪是在“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下实施的。
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论及刑罚理论因其过分是强调运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其荒谬之处益膨。但也因其研究方法,实现了从犯罪行为向犯罪人的转变,把刑法学的研究重心由犯罪行为的危害大小转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上,并以此为依据主张刑法改革和处于个别化原则,有力地推动了缓刑、假释等行刑制度的发展,得到了刑法学界的普遍赞同。
被害人推动模式视被害人责任的大小不同又分为以下情形:(1)被害人的责任小于犯罪人的的情形。在这种互动关系中,被害人对整个犯罪行为的发生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推动作用并不是被害人积极行为的结果,而是被害人的某些条件或者行为恰好为犯罪人所利用,而犯罪人积极地完成了该犯罪行为。比如,被害人举止轻浮、爱占小便宜等等。这种互动关系是大部分犯罪行为发生的互动关系,不是特定被害人的特定行为引起这种犯罪行为的,而是对于所有人来说,如果具有这些条件或行为都可能成为被害人。虽然被害人对犯罪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往往只限于一种广义的道义或道德责任,我们一般没有理由去苛责于被害人,犯罪人一般不能因此而减轻刑事责任。(2)被害人与犯罪人责任同等或者被害人的责任大于犯罪人的的责任。这种情形主要是指诱发性的被害人。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扮演了积极主动的角色,往往在追求某种非法或者是违反道德的目标,引起了犯罪人的反抗或者是防卫,从而造成了犯罪人加害被害人的结果,被害人所实施的行为是诱发犯罪人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从实质上来看,被害人可能是互动关系中最初的或者是本来的加害者,而犯罪人则是互动关系中最初的或者是本来的受害者,比如防卫过当的情况。这种情况被害人通常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所以一般应减轻犯罪人的责任。
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简介+功能+正常+失范
迪尔凯姆及其犯罪学理论一、生平与著作达维德·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年-1917年)(Durkheim 又被译为“涂尔干”、“杜尔克姆”)是19世纪后期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在其社会学著作中对犯罪作了大量的研究。
他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社会规范对个人的控制等来解释犯罪与刑罚,从而开创了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犯罪学思想的另一种犯罪学思想传统。
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是19世纪社会犯罪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对20世纪西方犯罪社会学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关于迪尔凯姆的一些基本介绍。
迪尔凯姆于1858年4月15日生于法国东部孚日省一个名叫埃皮纳勒(Epinal)的小镇,这是一个犹太人的居住地,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教士,因而迪尔凯姆小时候便在家庭的熏陶下学习了希伯来文、犹太教经书和犹太教法典。
但长大以后,迪尔凯姆却并未子承祖业,而是在一位天主教女教师的影响下一度改信天主教,后来又毅然放弃家族传统,走上了自己喜欢的道路,即从事了实证科学的研究。
但迪尔凯姆的这个选择并非偶然,而是源于1870年普法战争的爆发,在战争中,他的家乡被普鲁士的军队占领,人们饱受战争的摧残。
迪尔凯姆认为,宗教不能解释这一切,宗教不是来自神,而是一种社会现象。
因此他开始对社会现象加以特别关注。
虽然这时候他并没有按照父亲的意愿去信仰犹太教,但也没有和犹太人断绝关系,他的很多朋友和日后的学生都是犹太人,而且,他早年不同的宗教体验对他的宗教社会学思想的形成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迪尔凯姆的人生可以说是充满了磨难。
他父亲在他19岁时就去世了。
迪尔凯姆在当地中学毕业后,于1879年进入巴黎高等师范学习。
在大学期间,他深受历史学家德·库郎校长的影响,接触了当时初具雏(chu)形的社会学,认识到共同知识和宗教对社会团结与整合的重要性,对他以后的学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犯罪学理论流派
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一、理论概述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犯罪学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
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 )。
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
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
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
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
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二、犯罪学学派及其理论发展在十八世纪中叶,犯罪学随着社会哲学家对犯罪和法律概念的兴趣而兴起,各犯罪学学派亦渐次出现。
古典学派在十八中纪中叶的古典学派是建基于功利主义哲学。
Cesare Beccarial、边沁及其它的古典学派思想家指出:(1)人拥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意志。
(2)人是快乐主义者,他寻求快乐避免痛苦,一种「理性盘算」会在行动前计算为此所负出的、和从中得到的,然后才决定行动与否--这种观点明显源于功利主义的哲学;但它同时忽略了行为的非理性及无意识的因素。
(3)而(严重的)惩处会增加一个行为的成本,驱使人远离犯罪。
(4)所以越快速和越确定的惩罚,越能阻止犯罪。
古典学派的思想出现时正逢了刑法学的改革,监狱被设计出来作为惩处方法。
斯时,很多法律上的变革相继出现,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美国的法制的发展等。
实证主义学派认为犯罪是出于一些个人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他们运用犯罪社会学科学方法去研究人的行为。
犯罪学上的实证主义由生理实证主义、心理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三者构成。
公安学中的犯罪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公安学中的犯罪学理论与应用研究犯罪学作为公安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探究犯罪行为的原因、特征及其应对策略。
犯罪学理论在公安学领域的应用研究,旨在提升犯罪侦查、预防和治理的效果。
本文将从犯罪学理论的基本框架、研究方法以及与公安工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1. 犯罪学理论的基本框架犯罪学理论可以分为经典学派和现代学派两个大的流派。
经典学派主要关注犯罪行为的个体因素,如社会学派的社会控制理论和心理学派的个体动机论。
现代学派则更注重犯罪行为的结构性因素,例如结构主义派的社会结构理论和功利主义派的利益分析。
这些理论为公安学提供了分析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
2. 犯罪学研究方法的创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犯罪形式的多样化,犯罪学研究方法也日趋多样化。
传统的犯罪学研究方法主要依赖于统计分析和信息采集,而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始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中。
这些新的研究方法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更精确、更细致的信息分析手段,有助于发现和预测潜在犯罪风险,提高警方的侦查能力。
3. 犯罪学理论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犯罪学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可以提供对犯罪行为的理解,为公安机关的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理论指导。
例如,社会学派的社会控制理论认为,当个体与社会的联系和正常的社会控制机制缺失时,犯罪行为就容易发生。
因此,在公安工作中,需要加强社区治安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和管理,提升社会控制的力度。
另外,心理学派的个体动机理论认为,犯罪行为往往源于个体的心理缺陷和动机诱因。
在犯罪预防方面,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辅导心理问题较多的个体,降低犯罪发生的风险。
4. 公安学中犯罪学理论与技术的结合随着科技的进步,公安学与犯罪学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例如,人脸识别技术、视频监控技术的应用,可以极大地提高犯罪案件的侦破率;数据挖掘和网络追踪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DNA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地辨别犯罪现场的物证和嫌疑人的身份等。
犯罪学理论评析
犯罪学理论评析犯罪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学科,旨在研究犯罪的成因、治理以及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在犯罪学研究的领域中,涌现了许多不同的理论,这些理论试图解释为何犯罪行为会出现以及如何有效地应对犯罪问题。
本文将对犯罪学理论进行评析,分析其优点和局限性。
一、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
据此理论,人们从事犯罪行为是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
例如,一个人可能为了财富或生计而从事盗窃活动。
经济学理论对于一些犯罪行为的解释具有合理性,因为经济条件确实会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
然而,这个理论没有考虑到其他影响犯罪的因素,如社会心理和文化背景等。
因此,单纯将所有犯罪行为归结于经济因素是过于简化的。
二、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结构和社会交往的结果。
社会学理论主张,犯罪行为是由于社会不平等和社会不公正导致的。
例如,贫困、社会排斥和教育不平等都被认为是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
社会学理论对于犯罪行为的解释提供了全面的视角,因为它将犯罪行为置于了社会环境中。
然而,社会学理论也存在一些局限,比如它没有考虑到个体选择和自主性的因素,也没有充分解释为何只有一部分社会人口从事犯罪行为。
三、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试图从个体的心理动机和心理健康角度来解释犯罪行为。
心理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人们的心理问题和矛盾导致的。
例如,一些心理学理论主张,犯罪行为可能是由于个体的自尊心受损或内心冲突无法调和。
心理学理论对于理解犯罪行为中的个体动机提供了一种重要的解释视角,但它忽视了社会环境以及其他的犯罪因素。
四、生物学理论生物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生物和遗传因素的影响。
生物学理论主张,某些人天生就有犯罪倾向,这一倾向可能与基因有关。
这一理论试图通过生物和遗传研究来解释犯罪行为中的个体差异。
然而,生物学理论忽视了社会环境和文化因素对犯罪的影响,而且其研究结果尚未得到广泛的认可。
综上所述,犯罪学理论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
单一的理论很难完全解释犯罪行为,因为犯罪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犯罪学基础理论介绍
犯罪学基础理论介绍一、传统理论1.经济理论经济理论认为,犯罪是一种经济选择。
根据这一理论,人们决定是否从事犯罪活动,取决于犯罪给予他们的经济回报。
经济理论主要关注犯罪活动的成本与收益,认为只要收益大于成本,就会有人从事犯罪。
例如,贫困导致的经济压力会增加人们从事犯罪的动机。
2.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理论通过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来解释犯罪。
社会学理论认为,犯罪是社会不平等和社会结构问题的产物。
社会学理论的代表性观点有相对贫困理论、犯罪机会理论和社会控制理论等。
相对贫困理论认为,在富裕社会中,相对贫困是导致犯罪的主要因素。
犯罪机会理论认为,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提供了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机会。
社会控制理论认为,人们从事犯罪是因为社会对他们行为的约束不足。
3.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主要研究个体的心理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心理学理论认为,个体的人格特征、心理发展、自我控制等方面的问题会影响他们是否从事犯罪。
心理学理论的代表性观点有创伤理论、魅力罪行理论和心理不稳定理论等。
创伤理论认为,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受到的创伤经历会导致他们从事犯罪。
魅力罪行理论认为,个体被罪行的刺激和满足所吸引,从而从事犯罪。
心理不稳定理论认为,个体具有心理不稳定的特征,容易从事犯罪。
二、现代理论1.社会学结构化理论社会学结构化理论认为,犯罪是社会结构和个体选择的结果。
社会结构提供了一系列的限制和机会,个体根据自己的背景和目标进行选择。
社会学结构化理论的代表性观点有机会结构理论和人际关系理论等。
机会结构理论认为,犯罪是因为个体存在满足其需要的机会,并且这些机会可能受到社会结构的影响。
人际关系理论认为,个体的社会关系会影响他们从事犯罪的可能性。
2.控制理论控制理论认为,个体从事犯罪的决定是受到内部和外部的控制因素的影响。
内部控制因素包括个体对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认同程度,以及自我控制能力。
外部控制因素包括社会对个体行为的监管和约束。
控制理论的代表性观点有维度理论和罪行易感性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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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主義觀點下之犯 罪學
一、起源於哲學中之實證哲學( positive philosophy )、 採用實驗科學之邏輯與方法論。 二、基於的理論假設: (一)人類的行為已經受到生物方面之決定(Biological Determinism Genetic Determinism),並非基於自由意志 所為。 (二)「犯罪人」經常不同於「非犯罪人」。 (三)犯罪通常是由多種原因所互動所產生。
犯罪學與刑法課程 蔡蕙芳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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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學理論(一) 現代犯罪學理論 生物學觀點 心理學觀點 社會學觀點
2
現代犯罪學理論之類別
心理學觀點 生物社會學觀點
選擇理論 整合理論
犯罪行為
社會衝突理論 社會結構理論 社會過程理論
犯罪學理論(二) 一、古典學派、新古典學派(傳統刑法基礎) 二、實證主義學派: ---生物學理論 ---心理學理論 ----社會學理論 社會實證理論(Social Positiv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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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觀點下之犯罪 學
傳統之生物犯罪學理論(Biocriminology):人類與生俱來的體格、 基因上特徵(genetics, or external observable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造成犯罪行為,因此,「犯罪人」與「非犯罪 人」在生理構造上有所不同。犯罪的原因是「生理上的缺陷」 ( biological inferiority )。genetic inheritance, and other conditions affecting the body 一、生物學:體貌特徵Constitutional theories explain criminality by reference to offender’s body type,如,生來犯罪人(Cesar Lombroso (1835-1909) ) 二、遺傳學:家庭譜系(統計學The Juke Family The Kallikak Family)、雙胞胎、養子(對照法) 三、現代生物學:食物中之色素與鉛、暴露於輻射、腦運作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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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主義之犯罪學 理論
一、以人具有自由意志( free will ),而非已經「被決定」(決定 論)為基礎來解釋犯罪行為。 二、因為犯罪是基於自由意志所為,因此,刑罰理論中之 「應報理論」與此思想關係密切。既然是出於自由意志所為, 就應當對自己的決定、自己的行為負責。 三、貝加利亞(Cesare Beccaria)於1764年出版之「犯罪與刑罰」 ( An Essay on Crimes and Punishments )以「社會契約」為基礎, 來論證國家處罰人民的權利(the right to punish)。 --刑罰唯一的合法目的是考量「效用」( utility )。換句話說, 因為使用刑罰是能為最大多數人創造最大幸福,因此刑罰的存在才 有正當性。 ---刑罰目的包括:一般預防與個別預防。
10Biblioteka 生物學觀點下之犯罪 學 修正理論: (一)現今,大多數的犯罪學者都認同犯罪源於 複雜的成因,人的生物因素與人所處環境(社 會)相互互動而產生。此即「生物社會學理論」 (Biosocial Theory)。 (二)生物特徵或基因只是預先決定了某些人的 某些行為模式的傾向,某個人是否真的犯罪仍 受她(或他)所處環境的影響。換句話說,環 境會讓行為人「順著」或「逆著」她(或他) 的內在傾向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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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題: (一)智力與犯罪 過去普遍認為犯罪與低智商有關。但 1931年的一個研究證明二者間並無關 係。 (二)精神分析理論:以弗洛伊德為代表。 他認為那些無法化解深層問題的人是心 理變態(psychopaths)。 psychopathic deviance (strange / abnormal thou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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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主義觀點下 之犯罪學 一、著眼於古典理論在實際上難以運用 而對之進行修正。 ---人真的有「自由意志」嗎?真的有訂 立「社會契約」嗎? 二、發展於1800年早期。 三、主張某些因素會影響人類之自由意志,例如, 精神上疾病。 四、承認有些情況下之行為可以作為減輕責任能 力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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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罹患妄想性精神病的女子劉○○恨女同事,教唆男友黃○○ 對女同事性侵害、拍裸照,並強盜財物,手段凶殘。 • 台中地方法院根據醫院診斷,認為劉女仍有判斷能力,判 她與三嫌五年至十八年徒刑;劉姓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法官審理,劉韶儀辯稱罹患強迫症、被害妄想及自體免 疫力失控之重大傷病「貝塞特氏症候群」,學業、職業及 人際社會功能明顯退化,近兩年已達「妄想性精神病」, 防衛性反覆檢查門鎖、食物是否中毒;現持續治療中,並 請求在家治療。 • 但成大醫院鑑定指出,劉女經神經學檢查及腦波均無明 顯異常,無法診斷出貝塞特氏症(Behcet’s Disease)誘 發精神疾病,自幼雖有人際關係不佳,主要表現為社交退 縮,且劉女經測驗智商一一五,因此認為,劉女教唆犯案 之時,屬於輕度精神耗弱,並非毫無判斷能力。
新古典主義觀點下 理性選擇理論 一、本理論認為並不需要以貧窮、智商、衝動或破 碎家庭等因素來解釋犯罪行為。 二、人類的選擇是在個人限制與情況限制下,根據 可選擇的機會來做出決定。 三、犯罪行為只是人類追求最大效用的理性行為中 例示。也就是,現代經濟學理論所採用邊沁最大 利益與最小痛苦之理論。本理論強調一個人選擇 去犯罪過程,承認因為想犯罪而去犯罪的人。 四、犯罪是一種選擇過程:將某種犯罪之機會、成 本、利益。每一種犯罪都有其特性。因此,要解 釋犯罪必須依據不同的犯罪類型來解釋。
社會學觀點下之犯罪 學 基本理論: 人類居住於社會團體中,該團體或該團體的結 構對人類的行為產生影響力。換句話說,人的 行為是由她或(他)所處的環境所決定,因此, 他們拒絕生來犯罪人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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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觀點下之犯罪 學
(一)芝加哥學派:試圖證明某個區域的犯罪率 與該區 域的某些特徵有關。高犯罪率與該區域之學校與家庭 解體( social disorganization )有關。 (二)涂爾幹無規範理論、與以無規範理論為基礎之緊 張理論(Strain Theory):價值相衝突的無規範狀態。 anomie 狀態使得人們對行為規範或自己的角色產生混 淆。Emile Durkheim – crime is normal, inevitable, and perhaps useful to society.Anomie – a lack of norms or social standards caused by rapid social change. (三)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犯罪行為是 經由學習產生。 (四)社會控制理論:「為什麼有些人不犯罪?」因為 他們屬於某個群體,受到該群體規範所拘束。幾乎所 14 有的控制理論都是以青少年犯罪為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