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提高疫苗接种率,我国实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构建群体免疫屏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3.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查验工作效率,保障儿童入学权益。
4.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增强疫苗接种意识。
三、查验对象和时间1. 查验对象:各级各类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小学、初中)的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2. 查验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查验内容1. 查验预防接种证: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有无未完成或未按时接种的疫苗。
2. 查验疫苗接种记录:核对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与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记录进行比对,确保疫苗接种信息的准确性。
3. 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提供疫苗接种证明,证明儿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接种。
4. 查验疫苗接种禁忌症:查看儿童是否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如有禁忌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查验流程1. 家长准备:家长提前准备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确保疫苗接种记录完整、准确。
2. 查验环节:(1)儿童入托入学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2)查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3)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材料。
3. 汇总上报:各查验单位将查验结果汇总,按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 督导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查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查验工作落实到位。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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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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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工作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防备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备掌控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防备接种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一、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凭防备接种证入托、入学的实在要求和有关事项,每年秋季开学报名时,要对新入托、入学的幼儿和同学进行防备接种证查验工作,平常还需对新转入的幼儿和同学开展查验工作。
二、防备接种证所查验的疫苗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目前包含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今后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的扩大而加添相应查验的疫苗种类。
三、幼儿、同学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需出示防备接种证。
四、开学报名时,要将幼儿、同学各种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免疫程序,判定幼儿、同学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放入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查验完毕,防备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管。
五、对无防备接种证或未完成国家免疫疫苗全程接种的幼儿、同学将其接种信息适时登记,并告知无防备接种证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原接种的防备接种单位补办防备接种证,有证但未完成免疫规划全程接种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当地防备接种单位补种。
六、我校渐渐将查验防备接种证列入常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导检查,对因落实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防备接种查验工作制度防备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防备接种工作制度,特订立本制度。
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
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是指对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为该制度可能包括的内容:
1. 查验目的:确保儿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了必要的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 查验对象: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新生儿和转学生等。
3. 查验时间:儿童入学前或入学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查验。
一般会规定在儿童入学前的一段时间内,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或接种记录。
4. 查验方式:可以通过查看纸质或电子版的预防接种证明、接种记录等来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接种信息系统进行核实。
5. 查验内容:主要包括儿童已经完成的预防接种种类和接种时间等信息。
6. 查验结果:对于已经完成预防接种的儿童,可以继续入托入学;对于未完成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需要通知家长及时补充接种。
7. 备注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家长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或申请豁免的证明材料,则可要求家长提供相应的文件。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可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有效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促进学校的卫生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同时,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配合,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是指对入园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和审核的一项制度,旨在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有效开展,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
下面是一份针对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包含要求、流程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确保入园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维护儿童群体健康。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
二、范围和对象1.范围:适用于所有托幼机构、学校和其他入园入学机构。
2.对象:适用于所有入园入学儿童。
三、职责和义务1.托幼机构、学校和入园入学机构:1.1.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妥善保存儿童的接种记录。
1.2.定期组织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1.3.向儿童家长提供有关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并加强宣传教育。
1.4.定期对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儿童家长。
2.儿童家长:2.1.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2.2.定期对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了解和跟踪,并及时接种疫苗。
2.3.配合托幼机构、学校和入园入学机构的查验工作。
四、查验流程1.入园入学机构将接种证查验工作列入新生报名所需材料之一2.儿童家长需提供儿童的原件或复印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3.入园入学机构的工作人员需对接种证进行审核,包括确认儿童基本信息、预防接种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等。
4.对于查验不通过的情况,入园入学机构将及时通知儿童家长,并要求其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或进行补种。
五、处罚措施1.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接种证明或不按规定进行接种的儿童,入园入学机构有权拒绝其入学入园申请。
2.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入园入学机构的查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查验不力的机构将给予相应处罚。
六、宣传教育1.托幼机构、学校和入园入学机构应积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知识水平。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
查验对象为区县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等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儿童,包括流动幼儿、学生,外籍幼儿或本区县借托、借读儿童和新转学的儿童。
查验内容为除卡介苗外的其他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二、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三、验证工作由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补种、补证、补卡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
四、托幼机构、学校建立验证工作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将验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
对无接种证的或没有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各托幼机构或小学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五、预防接种单位实施疫苗接种、补种或补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复验预防接种证后,将补种情况汇总上报至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上级行政教育部门。
六、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一、目的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时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疫苗接种的学生,督促其补种,提高学生的免疫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
二、查验对象每年新入学的所有儿童,包括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以及转入我校的插班生。
三、查验内容1、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包括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完成情况,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 群流脑疫苗、A+C 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
四、查验时间1、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在入学报名时进行查验。
2、转入我校的插班生在转入时进行查验。
五、查验流程1、学校在招生通知中明确告知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入学报名时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首先,核对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是否与预防接种证一致。
然后,逐一检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记录,判断是否完成了相应的接种程序。
3、对于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到原接种单位补办。
无法补办的,应到原接种单位开具接种证明。
4、对于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补种通知单》,告知需要补种的疫苗名称、剂次、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5、学校应将查验结果进行登记,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预防接种证情况、补种情况等。
6、学校应定期将《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上报给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补种工作1、家长或监护人应按照《补种通知单》的要求,及时带儿童到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5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____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从____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____日内送达区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
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
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
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为了保障小学儿童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各地普遍推行了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
该制度要求家长在孩子入托入学前,必须提供相关的预防接种证明,以确保孩子已经接种了必要的疫苗。
该制度的执行过程通常如下:首先,家长在孩子准备入托入学前,需要到当地卫生部门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然后,接种医生会给每个接种的儿童签发预防接种证明,并注明具体接种的疫苗种类、接种日期和接种医院等信息。
最后,家长需要将接种证明带到幼儿园或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第一,确保儿童身体健康。
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最广泛使用的手段之一,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地预防多种传染病的发生。
小学儿童接种疫苗可以预防如麻疹、流感、白喉等多种疾病,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
第二,有效预防疫情传播。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的集体环境容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一旦有儿童患上传染病,就可能导致其他儿童感染。
而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明,可以有效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传染病患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阻断传染链条,保障群体的健康安全。
第三,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预防接种不仅仅是为了当下的健康,更是为了未来的健康。
通过接种疫苗,可以在儿童的免疫系统发展期间,建立抗体,提供持久保护。
这样一来,无论是幼儿园还是学校,都能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学习环境,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第四,培养家长的健康意识。
通过落实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可以促使家长更加重视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并及时将孩子进行接种。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孩子,还可以为整个社会预防传染病的控制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对于保障儿童身体健康、预防疫情传播、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以及培养家长的健康意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地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管理,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作,为小学儿童的健康提供保障。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2024年是我国推进“双百”行动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扩大开放的关键年份。
为了建立和完善当代保健员规范、科学、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制度,保障幼儿健康,决定实施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落实方案。
二、实施内容
(一)制定检验标准
2024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1)20个疫苗接种完整及时,出示由卫生部门签发的《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经预防接种机构审核准予录取。
2)完成6-12月龄期、1-2岁期、4-6岁期机构提供的记录,包括接种记录、体检记录、病史记录、家庭史记录、特殊情况记录等,并携带上护士签字确认。
3)出示总体健康报告单,由护士/医生签字确认,并附有家长签字。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精选5篇)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园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保健室检查幼儿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幼儿时,应告知家长到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幼儿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5、幼儿园对幼儿的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四、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五、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六、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七、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幼儿园新生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3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制度是为了确保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已完成必要的预防接种,以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的儿童,包括在学期中间新接收的转园(转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都需要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
2. 查验内容: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需要检查儿童是否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应记录儿童所有已接种的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和接种单位等信息。
同时,需要核对儿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了相应年龄段的所有疫苗接种。
3. 查验流程:在新生报名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告知家长须出具预防接种证。
报名后,相关机构或学校应组织专人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对于已完成全部接种的儿童,应在查验证明上加盖“已完成接种”章;对于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应告知家长及时带儿童到指定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4. 补种要求:对于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家长应尽快带其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证上填写补种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
5. 档案管理: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妥善保管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并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同时,应定期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查验和补种情况。
6. 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总的来说,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对于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入托入学查验工作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儿童健康,防止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在幼儿园和学校中发生和流行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国各地幼儿园和学校都实行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以下是从培训、查验、补种和跟踪等方面详细介绍入托入学查验工作制度。
一、培训制度1. 组织培训:各级教育、卫生部门应定期组织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认识和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儿童计划免疫程序、查验预防接种证注意事项及补种要求等。
3. 培训对象:幼儿园、学校卫生防病分管责任人、专兼职保健老师,预防接种门诊点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4.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二、查验制度1. 查验时间:新生入托、入学时,学期中间新接收的转学学生。
2. 查验对象:所有新生及转学学生。
3. 查验资料:预防接种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4. 查验流程:(1)学校、幼儿园应设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查验工作。
(2)查验小组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及时收取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查验。
(3)对查验过程中发现无证、漏种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证、补种。
三、补种制度1. 补种对象:无证、漏种儿童。
2. 补种时间:规定时间内,逾期不补种者,不得入学、入园。
3. 补种流程:(1)家长根据查验小组的通知,带领儿童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证、补种。
(2)预防接种门诊应及时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并记录补种情况。
(3)查验小组对已完成补证、补种的儿童进行核实,确保全部完成。
四、跟踪制度1. 建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档案,详细记录查验过程、补种情况等。
2. 定期对查验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 对查验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学生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也是学生入托入学的必备条件。
为了确保学校环境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旨在全面规范入托入学查验工作的实施,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二、经费和人力资源保障为保障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负责学生入托入学查验工作的人员由学校指定,具备医学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
三、工作职责1. 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是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责任人,具有最高决策权。
•负责制定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确保经费和人力资源的保障。
•监督入托入学查验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2. 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学校将聘请或组建专门的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负责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
•掌握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指南。
•负责制定查验流程和标准。
•实施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向学校汇报查验工作的进展和情况。
3. 学生及家长学生及其家长是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参与主体。
•理解并积极配合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提供真实、准确的预防接种证明材料。
•配合查验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接种证件核实。
四、工作流程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1. 信息收集学校将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入学申请表,要求提供学生的个人信息和相关预防接种证明材料。
家长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真实、准确的预防接种证明材料。
2. 预约和核验学校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预防接种证明材料,安排学生和家长进行预约核验。
预约核验时,需要学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3. 核验过程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将根据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材料进行核验,确保预防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核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接种证上的学生个人信息是否与入学申请表一致。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我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旨在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本文从制度背景、查验流程、疫苗补种、查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背景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管理法》的要求制定的。
该制度要求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以确保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完成疫苗接种。
二、查验流程1. 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2. 查验时间: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
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
3. 查验方式: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
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4. 查验结果:完成查验后,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证上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交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
三、疫苗补种1. 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补种。
2. 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证上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交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
四、查验意义1. 提高疫苗接种率: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可以掌握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现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督促其监护人补种疫苗,提高疫苗接种率。
2. 预防传染病传播:幼儿园和学校是儿童密切接触的场所,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可以确保儿童免疫系统健全,减少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流行。
3. 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助于确保儿童身体健康,减少因传染病导致的请假、停课等现象,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查验预防接种证规章制度
查验预防接种证规章制度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确保儿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查验对象和时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小学、初中)的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查验工作应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时进行。
第三条查验内容查验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
第四条查验程序1.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报名程序中,要求家长提交预防接种证,并进行查验。
2. 查验过程中,如发现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不符合免疫规划要求,应及时将查验结果反馈给儿童监护人。
3.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督促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4. 儿童补种疫苗后,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再次核对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
第五条资料归档和反馈1.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将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纳入学生健康档案。
2.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及时将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数据分类汇总,反馈给所在地接种单位。
第六条责任追究1.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未按照规定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未及时发现和督促补种疫苗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 家长未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或者未及时带儿童补种疫苗的,由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第七条宣传和教育1. 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加强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
2.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幼儿园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幼儿身体健康,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幼儿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以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幼儿园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幼儿园必须在春季、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入托入学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接受查验。
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到相应的辖区医院公共卫生科进行补办并及时上交给班主任老师。
(二)幼儿园须在幼儿入托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已经全程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的幼儿信息填入《未免疫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核实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检查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补种通知书到辖区医院公共卫生科进行补种。
对已查验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幼儿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幼儿园应将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幼儿园卫生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
协助辖区医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幼儿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督促补种幼儿及家长及时到辖区医院公共卫生科进行补种。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全程接种学生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班主任老师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幼儿园卫生常规工作管理
范围,建立健全有关查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建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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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新生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