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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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4.10.10•【字号】哈行办发[2004]85号•【施行日期】2004.10.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哈行办发〔2004〕8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行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XXX拉江·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组长:蒲永卫地区行署秘书长成员:易光泽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杨建新地区行署副秘书长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列孜哈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努尔恰里甫巴里坤县委副书记、县长亚森·斯地克伊吾县委副书记、县长韩雪峰地区行署办公室主任蔡吉富地区人事局局长依米提·那买提地区监察局局长王凯地区审计局局长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管白栎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克章地区编办主任张红光地区经贸委主任陈毅士地区建设局局长郭嵘地区工商局局长任敬和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雷杰群地区司法局局长张彦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邓立新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张亚地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由蒲永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建新、邓立新同志兼任。

二○○四年十月十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05)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05)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
分工的通知(2005)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行署发[2005]20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5.04.04
【实施日期】2005.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5〕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鉴于原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工作变动,为明确职责,便于各县(市)、各单位联系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五年四月四日
哈密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
一、阿布拉江·依明专员,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

分管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4.10.21•【字号】哈行署发[2004]65号•【施行日期】200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哈行署发〔2004〕6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鉴于原地区行署副专员扎坎·海依沙同志工作变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将其原分管工作重新调配,在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原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分管工作。

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一、XXX拉江·依明专员,负责外事(侨务)、法制、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办、行署法制办。

二、郑焱副专员,负责工业经济、外经外贸、粮食、物价、口岸、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粮食、物价)、口岸管理委员会、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密支行、工商银行哈密分行、建设银行哈密分行、农业银行哈密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分行、中国银行哈密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密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哈密分公司、平安保险哈密分公司、外汇管理局、新疆证券哈密营业部、宏源证券哈密营业部。

三、玉素甫·牙合甫副专员,负责信访、民族宗教、残疾人等方面工作;分管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残联。

四、魏天哲副专员,负责供销方面的工作;分管供销社。

五、杨志明副专员,负责商贸流通、行政执法、政法、人防、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局、林业公安局、司法局(劳教所)、国家安全局、武警边防支队、武警内卫支队、老爷庙边防检查站、人防办、哈密电力公司。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05.28•【字号】哈行办发[2012]47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4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方便工作联系,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原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一、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主任:李秋瑾行署副专员周东衡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教育局局长委员:阿瓦汗·阿不都拉地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许晓春地区人社局局长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陈志江地区发改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刘学文地区保密局局长朱茂学地区纪检委第四纪工委书记周军地区环保局局长汤梅地区卫生局局长杨晓新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别德力·阿合买提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刘林亚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尚孝廉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艾合买提·巴斯提行署教育督导室督学张玉明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局长师惠珍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新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吾扎提·哈依萨地区民宗委副主任李国强地区气象局副局长买买提·阿不都瓦依提地区地震局副局长秦力地区无线电管理局局长杨冲海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调研员乃买提·牙合甫兵团农十三师教育局副局长尼牙孜·排祖拉兵团农十三师公安局副局长王生武警地区支队参谋长崔延军地区邮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立波哈密电业局总工程师张汉英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吴岭中国移动哈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勇中国联通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成发地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二、地区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茂学地区纪检委第四纪工委书记成员:邓立新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王新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吾扎提·哈依萨地区民宗委副主任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
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哈行办发[2008]17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8.03.31
【实施日期】2008.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为了明确职责,便于各县(市)、各部门联系工作,经研究,现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哈密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工作分工
一、副秘书长金迪
协助张文全常务副专员处理支援油田建设和融合发展工作;协助高发水副专员处理城建、交通、发展改革(物价)、人防、通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地区油区办(融合办)工作。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哈行办发[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11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加强对哈密辖区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石油、天然气安全输送,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经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哈密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艾赛提·扎克尔行署副专员副组长:李永泉行署副专员、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金迪行署副秘书长成员:张志刚地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强地区安监局局长王忠峰地区司法局局长赵炳鉴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宪刚地区发改委副主任王新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王红刚地区住建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牙合甫·排都拉哈密市副市长栗遇春哈密电业局副局长潘元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处长刘新海兵团农十三师司法局局长王伟斌兵团农十三师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王洪建吐哈油田公司三塘湖采油厂厂长胡江锋中石油西部管道新疆输油气分公司副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金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强、王忠峰、王新延、胡江锋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不定期听取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座谈会议,与管道途经各相关单位签订输油(气)管道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组织排除输油(气)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妥善处置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事故;负责协调处理地方、兵团、铁路、石油等单位在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施工作业进行审批。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6.10.11•【字号】哈行办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行署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06〕4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行署和行署办公室下文成立的部分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一、地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巨艾提·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常务副组长:严新阳地委委员、哈密军分区司令员副组长:努尔恰里甫地区行署副专员穆塔利夫·托合提哈密军分区副司令员杜辉哈密军分区副政委钟承华哈密军分区参谋长成员:冯炯、努尔兰、齐三元、何斌、吴广亮、郑连军、扎吐、哈斯叶提·扎克尔、夏米西·奥汗拜、热哈提、玉素甫·阿不列孜、曾令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哈密军分区军务动员科。

办公室主任由努尔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哈斯叶提·扎克尔、蔡永忠(哈密军分区军务动员科科长)同志兼(担)任。

二、地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巨艾提·依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组长: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努尔恰里甫地区行署副专员蒲永卫地区行署秘书长冯炯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吾买尔·沙力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郑连军、谢飞、辛跃华、樊生中、尚彬、艾赛提·扎克尔、张红光、吕新宇、曾令成、库尔班·尼亚孜、张建新、张家存、张宗亮、昌正龙、周军、胡那皮亚、王志远、蔡吉富、范冠林、张新堂、艾赛提·牙合甫、耿玉业、刘子荣、万照林、张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吾买尔·沙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令成同志兼任。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3.07.29•【字号】哈行办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3〕4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由于人事变动,为便于联系工作,现将地区部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一、地区环境保护协调委员会主任:芒力克·斯依提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主任:牙生·司地克地委委员张红光行署副专员李永泉行署副专员、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委员由行署秘书长王友明,行署副秘书长、经信委主任李江,地区环保局周军、发改委张笑寒、商务局许业平、安监局李强、住建局肖强、交通运输局阿克然木·玉努斯、国土资源局赵炳鉴、煤炭工业管理局王全义、质监局朱磊、农业局王志高、林业局刘曙光、公安局王新延、行署法制办钟玲,兵团第十三师建设环保局郑智强,哈密电业局朱根芳,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刘风章,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温伟,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协调办张剑明等同志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红光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周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吐尔逊·艾买提和宋家健同志担任。

二、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芒力克·斯依提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主任:刘全山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检委书记牛学兴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牙生·司地克地委委员艾赛提·扎克尔行署副专员成员由行署秘书长王友明,行署副秘书长金迪,行署副秘书长、经信委主任李江,地区安监局李强、公安局尹建江、卫生局汤梅、住建局肖强、质监局朱磊、煤炭工业管理局王全义、国土资源局赵炳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秦军、环保局周军、交通运输局阿克然木·玉努斯、人社局许晓春、农业局王志高、农机局张勇、地震局陈宏博、气象局郭万里、红十字会张天庆,武警消防支队戴伊强,交警支队屈长年、公路管理局郭振强、道路运输管理局欧阳晔、路政海事局王道亮、行署法制办钟玲等同志组成。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2008)-哈行署发[2008]82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2008)-哈行署发[2008]82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2008)正文:----------------------------------------------------------------------------------------------------------------------------------------------------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哈行署发〔2008〕8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企事业单位:《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已经2008年第6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地区行署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改进领导和机关作风,促进行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地区行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的决定、决议、决策、命令、指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地区行署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地区行署由下列人员组成:专员、副专员、党组成员、秘书长、专员助理、副秘书长,各委、办、局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五、地区行署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地区行署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专员领导地区行署的全面工作。

常务副专员协助专员处理地区行署日常工作,副专员协助专员工作。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行署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行署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行署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工作分工的通知(2004)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行办发[2004]21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4.04.06
【实施日期】2004.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行署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4]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明确职责,便于联系工作,更好地为地委、行署领导服务,为机关和基层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行署办公室班子成员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主任韩雪峰
协助蒲永卫秘书长负责提请行署全体会议、行署办公会议和专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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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充实地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充实地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充实地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7.02.15•【字号】哈行办发[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充实地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哈行办发〔2007〕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地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和充实地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调整充实后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高发水地区行署副专员副组长:樊庆魁地委副秘书长、经工办主任金迪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融合办主任陈少钦地区行署副秘书长、招商局局长成员:吴广亮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管白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红光地区经贸委主任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吾买尔·沙力地区监察局局长罗艾雄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辛跃华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董经建地区地税局局长张宗亮地区国税局局长张新堂地区环保局局长王跃斌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雪峰地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吕新宇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赵明高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处长王全义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翟新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孟玉国地区水利局副局长王德荣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队长李江哈密市副市长张勇巴里坤县副县长陈志江伊吾县常务副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罗艾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广赢(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德荣、李新春(地区地税局副局长)、张万新(地区国税局副局长)等同志担(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7.06.25•【字号】哈行办发[2007]48号•【施行日期】2007.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哈行办发〔2007〕4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地区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玉素甫·牙合甫地区行署副专员副组长:依沙克·牙合甫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肉孜·沙力地区行署副秘书长王锡赞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管白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艾赛提·牙合甫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祝江地区财政局副局长成员:苏军民地区科技局局长李海柱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刘力宁地区民政局副局长刘忠青地区交通局副局长翟新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夏米西·奥汗拜地区卫生局副局长朱应刚地区环保局副局长伊斯坎旦尔·买买提艾力地区工商局副局长汪志军地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王勤国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宗明地区农业局副局长克尤木·XXX都热依木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杨春珍地区妇联副主席张明清地区残联理事长朱广瀛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云海新疆盐务局哈密分局局长田亚东地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姜峰兵团农十三师卫生局局长李新平哈密军分区联勤部卫生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锡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地区卫生局亚合甫·阿不都热衣木同志担任。

一、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宣传贯彻有关地方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地区地方病防治规划,确定年度防治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地方病重大病(疫)情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地方病病因和防治药品、防治方法、防治技术进行研究和推广;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科学知识,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合作和交流等相关事宜。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哈行办发[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哈行办发〔2010〕4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地区行署决定调整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张文全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副组长:亚森·斯地克行署副专员葛长江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成员:金迪行署副秘书长、地区融合办主任张红光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贸委主任陈少钦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招商局局长周东衡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教育局局长马玉清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吾买尔·沙力地区监察局局长陈志江地区发改委主任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周军地区环保局局长肖强地区建设局局长阿克然木·玉努斯地区交通局局长罗艾雄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昌正龙地区农业局局长刘曙光地区林业局局长石大彦地区水利局副局长王守江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石宝立地区科技局局长范冠林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汤梅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任雪峰地区统计局局长朱磊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宗亮地区国税局局长王光明地区地税局局长王相胜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邓立新行署法制办主任左民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办事处主任姚书贵兵团农十三师发改委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

办公室主任由陈志江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地区节能工作发展战略;审定地区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部署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地区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地区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哈行办发[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4〕1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地区行署同意调整充实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调整充实后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艾赛提·扎克尔行署副专员副组长:李江地区行署副秘书长、经信委主任成员:文切木·赛都拉地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虎哈密检察分院副检察长贺军地区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炜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王勤国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文鲲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孙文艳地区监察局副局长卢东明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海东兵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陈友辉地区财政局副局长祝江地区国资委副主任张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陈文革地区国税局纪检组长杨瑞江地区地税局副局长托洪·克里木江地区工商局副局长张克义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阿尔肯·巴吾东地区商务局副局长阿斯甫·艾力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建国地区综治办副主任王新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王敏地区司法局副局长汪志军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姚玲地区农业局副局长王建新地区林业局副局长刘智地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郭延伟行署法制办主任李梅人行哈密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卢东明同志兼任。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行办发[2012]47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2.05.28
【实施日期】2012.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2〕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方便工作联系,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原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及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一、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主任: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主任:李秋瑾行署副专员
周东衡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教育局局长
委员:阿瓦汗·阿不都拉地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许晓春地区人社局局长
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
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线电网
【发文字号】哈行办发[2012]40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2.04.26
【实施日期】2012.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2〕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驻地各有关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地区电网建设进程,加强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带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调整充实后的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文全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马济宇兵团农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政法委书记
张红光行署副专员
成员:陈志江地区发改委主任吴娉地区经信委副主任
迟雁地区商务局副局长
罗艾雄。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3]28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3]28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哈密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3〕2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中央、自治区及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由于人事调整,为加强对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地区电网建设进程,经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芒力克·斯依提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组长:樊庆魁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张红光行署副专员马济宇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政法委书记成员:李江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信委主任张笑寒地区发改委主任肖强地区住建局局长周军地区环保局局长许业平地区商务局局长阿克然木·玉努斯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赵炳鉴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曙光地区林业局局长王守江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田亚东地区水利局局长尹建江地区公安局局长朱根芳哈密电业局局长王道亮哈密路政海事局局长姬景祥兵团第十三师国土资源局局长吕天元兵团第十三师工业局局长戴伊强武警哈密消防支队支队长韩雪峰哈密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建勇巴里坤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许斌伊吾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剑明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协调办主任马光田中国石油西部管道新疆输油气分公司经理地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将电网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为规划的输变电工程预留站址及输电廊道用地;开辟电网建设“绿色通道”,简化、快捷、高效办理电网项目前期手续和工程手续;负责特高压、750千伏工程通道及各级电网工程、无电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负责依照政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程规划、前期、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矿产压覆、铁路公路跨越及廊道清理等涉及的突出矛盾;负责哈密区域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的服务保障及属地配套等工作。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10.23•【字号】哈行办发[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10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由于工作变动和人事调整,为进一步强化地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工作,经行署同意,决定调整地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张文全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副组长:张红光行署副专员成员:李江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信委主任张笑寒地区发改委主任郑连军地区财政局局长许业平地区商务局局长周军地区环保局局长肖强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阿克然木·玉努斯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全义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赵炳鉴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宗亮地区国税局局长王光明地区地税局局长李新民地区工商局局长田亚东地区水利局局长王红刚地区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朱根芳哈密电业局局长王月玲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行长韩雪峰哈密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建勇巴里坤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许斌伊吾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李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地区经信委副主任依不拉音·克其克同志担任。

工作人员由领导成员单位抽调。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03.09•【字号】哈行办发[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2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地区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文全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副组长:芒力克·斯依提地委委员张红光行署副秘书长、经信委主任成员:李剑勇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白建国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阿克然木·玉努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江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勤国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杨晓新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玉素甫·阿不列孜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吴娉地区经信委副主任尼亚孜·艾买提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黎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孙文艳地区监察局副局长韩雪峰哈密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建勇巴里坤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许斌伊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屈长年交警支队支队长王道亮哈密路政、海事管理局局长欧阳晔哈密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郭振强哈密公路管理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哈密地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白建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勤国(兼任)、吴娉(兼任)、屈长年(兼任)、郭振强(兼任)、王道亮(兼任)、欧阳晔(兼任),成员:塔依尔·玉素甫、杨新军、金福江、阿不列孜·买买提、祝旭升、姜志刚、仉兵、寒新远、伍颖芳、马磊。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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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行署发[2004]65号
【发布部门】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4.10.21
【实施日期】2004.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行署专员、副专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行署发〔2004〕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局、委、办,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鉴于原地区行署副专员扎坎·海依沙同志工作变动,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将其原分管工作重新调配,在地区行署专员、副专员原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分管工作。

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阿布拉江·依明专员,负责外事(侨务)、法制、民政(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办、行署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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