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七北京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
工伤报销须知
工伤报销须知一、企业申报时间工作时间内均可申报。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单位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5万元以下的门诊或单笔住院费用)2、工伤大额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三份、单笔5万元以上费用)3、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表五)4、医疗费原始收据5、住院诊断证明原件(申报首次住院费用可提供复印件)6、北京市医疗保险处方及药品划价明细7、检查治疗明细单或住院费用明细单8、《工伤证》工伤认定信息页复印件9、《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10、《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就诊信息页复印件11、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非本人工伤定点医院就医)三、用人单位注意事项1、发生工伤后病人首次住院,要全费和医院结算,不要用医疗保险手册和医院结算。
(否则此笔费用无法按照工伤待遇支付)2、申报首次费用时需提供住院收据原件、住院清单原件、住院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工伤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基本医疗手册复印件3、如果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按照京劳社工发[2008]86号文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伤后首次发生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医疗费用原件在保险公司存档,故用人单位申报工伤费用时所提供的收据、清单、处方等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盖商业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专用章,注明原件已在该保险公司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同时必须提供单位情况说明及申请(经医保中心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交我组)4、工伤病人取得工伤证后,因工伤就医必须去本人工伤定点医院,不得去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
特殊情况可由本人工伤定点医院转往本市其它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示医保中心主任。
5、请单位经办人告知工伤病人就医携带工伤证,普通疾病与工伤疾病分别就医,单据及处方分开。
工伤门诊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交给工伤病人单位,由单位次月24-30日向医保中心按相关规定申报。
职工工伤医疗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
单位开户名全称:开户行:帐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参加工作时间
工种或职务
第一联:填报单位自存
工伤发生时间
重伤、轻伤或职业病
入院时间
出院时间
送疗费用合计
工伤认定书编号
申请补偿工伤医疗费金额
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业务审核:年月日
基金科复核:年月日
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年月日
医保局意见
同意补偿工伤医疗费金额
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领导审批:年月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联,填报单位、医保局业务、医保局财务各一份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告知书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告知书昌平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为了使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更加规范化,及时准确地为工伤职工做好工伤保险服务工作,现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和标准.报销范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报销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流程医疗费用需现金全额垫付,受伤人员被确定为工伤后,由单位(社保所)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区社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 工伤认定结论之后:工伤职工应在工伤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机构)持卡就医(康复)。
工伤职工于年月日起纳入社保卡就医管理体系,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就医时请务必出示社保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以下简称《领卡证明》)、《工伤证》、《门急诊病历手册》、《康复申请表》等材料,以确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门诊就医:①已发卡的工伤职工持《工伤证》、社保卡、《门急诊病历手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为享受待遇的工伤职工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为工伤职工出具结算单据,职工向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交个人应付费用。
②新参保未发卡或补换卡期间的工伤职工持《工伤证》、《领卡证明》、《门急诊病历手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领卡证明》采集相关信息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为工伤职工出具结算单据,并在符合工伤保险报销政策的处方上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
医疗费用需由工伤职工与工伤医疗机构全额结算,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社保所)到医保经办机构(区社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住院就医:工伤职工持《工伤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新参保未发卡或补换卡期间)住院,进行康复治疗的还需提供工伤行政部门确认的《康复申请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为享受待遇的工伤职工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为工伤职工出具结算单据,职工向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交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工伤保险复印票据报销审批表
受理人:审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伤中心主任审批:
年月日
说明:1.电子发票必须清楚,每张发票工伤单位盖章确认。
2.申请人填写后由相关人员(本人、工伤参保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发票及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送至工伤保险支付窗口申请确认后由工伤保险中心和结算中心审核审批。
工伤保险电子票据报销审批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子票据类型
□住院票据张数:_________□门诊票据张数:_________
票据总金额
开票医疗机构
申请人
情况说明
本人(单位)承诺:本次电子票据未在工伤保险基金和其他机构报销过,如有重复报销,愿意退回本次报销金额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申请人在下方横线手写如上承诺。)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报表
单位名称(公章):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诊医院 医疗类别(门诊、住院应分别填写审批表) 门诊 住院 总金额(元) 项目类别 西药费 中药费 检查费 治疗费 化验费 材料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备注
*
社保登记号: 性别 年龄 参保时间 手册号 住院起止时间
年 年
月 月
日至年 日至年
月 月
日 日
报销单数据 报销单数据
金额(元)
拒付金额 (元)
*
拒付原因*
¥0.00
¥0.00
初审人:
复审人:
审批日期:
注:表格中*项由医保经办审核人员填写,其他栏目由用人单位填写
1、门(急)诊的医疗费收据、医疗保险专用处方(药品逐笔划价或打印明细清单),检查及治疗费明 2、申报住院费用需提供收据、出院诊断证明、《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 3、转院需提供转出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的转诊单); 4、申报时,需提供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复印件一份; 5、用人单位汇总单据数量和票据金额,填写《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并加盖公章或人事劳 6、此表一式两份,用于五万元以下区医保中心审核的医疗费用。
报销申报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住院天数
拒付原因*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细清单),检查及治疗费明细,诊断证明; 、《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 ;
表》,并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工伤审批表
工伤审批表
工伤审批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工种:
联系电话:
工伤事故基本情况:
1. 事故发生时间:
2. 事故地点:
3. 事故经过:
4. 事故原因:
5. 工作单位是否负有过错:
是否
伤害程度:
1. 伤害部位:
2. 伤害程度:
轻伤重伤工伤致残工伤死亡就医情况:
1. 事故发生后是否立即就医:
是否
2. 就医时间:
3. 就医地点:
4. 医疗费用:
工资发放情况:
1. 事故发生后是否停发工资:
是否
2. 停发工资时间:
3. 已停发工资天数:
4. 停发工资金额:
请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复印件):
1. 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工资发放记录:
3. 医疗费用报销单据:
4. 就医证明(如有):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声明:
本人声明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审批:
1. 事故调查结果:
合理不合理
2. 工资暂停处理:
同意不同意
3. 工伤鉴定结果:
轻伤重伤工伤致残工伤死亡
4. 医疗费用报销:
同意不同意
审批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备注:。
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经办人: 复核人: 审批人: (社保机构章)
本人缴费工资基数
%
核定金额
合计
护理费
支付待遇合计
大写:
备注
填表说明及所附材料:1.用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完整。2.所附材料统一用A4纸张。3.需附材料为 (1)个人退出工作岗位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3)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停发工资时间证明并加盖单位财务章。(4)单位行政部门出具的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证明。
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伤时间
工伤认定书号
年龄
劳动能力的鉴定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联系电话
护理费鉴时间
护理费鉴定结论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申报时间
享受待遇的开始时间
单位联系电话
社保机构填写
伤残待遇: 伤残等级: ( ) 护理等级: ( )
领取待遇情况
伤残津贴
费用报销审批表模版
费用报销审批表模版费用报销审批表模板一、申请人信息姓名:部门:职位:联系方式:二、费用报销明细日期:___________费用类别:___________费用金额:___________费用说明:___________三、费用报销审批审批人:___________审批日期:___________审批意见:___________四、财务审核审核人:___________审核日期:___________审核意见:___________五、财务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__支付金额:___________六、备注___________以上为费用报销审批表模板,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给上级领导进行审批。
费用报销明细应详细列出每笔费用的日期、类别、金额和说明,以便审批人和财务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审批人在审批时应仔细核对费用明细,确保费用合理且符合公司政策。
审批意见可以是同意、不同意或者需要补充材料等。
财务审核人员在审核时应核对费用明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一致。
审核意见可以是通过、不通过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实等。
财务支付人员在支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并确保支付金额准确无误。
备注栏可以填写一些特殊情况或者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是费用报销审批表模板的基本内容,申请人在填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费用报销审批表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也方便了公司对费用的管理和控制。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
北京工伤办理流程(文字详细版)
工伤办理流程一、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到海淀社保办理)(离工伤发生日期一个月内申请)去海淀社保中心6层,行政受理窗口,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空表可用A3纸复印)(法人代码xxx;社保登记证号xxx)2、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1份;3、工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5、单位的事故报告原件1份(单位管理人员的签字,及单位盖章);6、证明人的证明材料1份;7、证明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8、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9、单位介绍信1份;10、材料清单1份(上6层咨询台领取即可,自己复印也可)。
电话:行政受理中心:xxx;工伤科电话:xxx工伤科长xxx:xxx 办事员:xx时间:一般两个月,会电话通知公司,不然就两个月再过一周自己去社保领取,应该是会出来的。
二、领取工伤认定(必须到海淀社保办理)申请表1、带上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及工伤认定材料接受凭证去6层咨询台领取;2、领完之后贴上1寸照片至工伤科盖钢印;三、工伤职工登记(必须到海淀社保办理)到社保二层做工伤职工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4、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或陈旧性工伤确认告知书原件;5、退休职工审批表复印件;6、外地驻京建筑企业趸缴社保登记证和企业承包总包,分包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7、填写北京市工伤登记登记表(工表一)一式两份;8、劳动合同原件(登记时社保工作人员要看)。
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四、工伤支付(到9层工伤支付部办理)万寿路办理最妥,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证原件及复印件;2、门诊收据;3、门诊处方;4、医药费明细(计算好总金额);5、诊断说明书复印件。
填写表单:1、《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复写,三联2、《海淀区工伤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复写,二联。
工伤持卡就医及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培训材料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工伤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进一步方便工伤职工就医,简化结算流程,经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纳入社会保障卡就医管理体系,现将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持卡就医原则:工伤职工应持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及《工伤证》到工伤医疗机构就医并主动出示,以明确身份。
工伤职工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住院期间,不能在门诊发生工伤医疗费用。
二、工伤职工持社保卡就医,按以下要求办理:(一)门(急)诊就医1、工伤职工应持社保卡及《工伤证》挂号。
工伤医疗机构凭社保卡及《工伤证》实时查询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结算挂号费用,向工伤职工收取个人应付费用,并提供挂号专用票据。
2、工伤职工就医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工伤证》及《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
工伤医疗机构接诊医师必须查验社保卡及《工伤证》,核对人员身份,并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书写《病历手册》,进行处置。
3、工伤职工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时,工伤医疗机构应为工伤职工出具结算单据,垫付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向工伤职工收取个人应付费用。
4、工伤医疗机构应设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及入库复核工作,要在完成结算后48小时内,通过网络或报盘方式将结算数据上传到工伤保险信息系统。
5、对于入库成功的数据,工伤医疗机构可打印《北京市工伤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表》,并向工伤医疗机构所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6、工伤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故障,造成工伤职工不能持社保卡正常结算,相关费用待系统恢复后由工伤医疗机构重新为工伤职工办理结算。
7、工伤职工办理退费时,须持社保卡和结算单据到费用发生的工伤医疗机构办理。
(二)住院就医1、工伤职工应持社保卡及《工伤证》住院,进行康复治疗的还需提供工伤行政部门确认的《北京市工伤康复申请表》(以下简称《康复申请表》)。
医药费报销审批表
XXXX公司部门员工医药费补贴报销审批表
所在部门: 姓 名 所在岗位
门诊主要的疾病
性别
出生 年月 进公司 时间
文化 程度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医保情况
是否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 )
住院情况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当年个人 当年门诊费
Hale Waihona Puke 医药费支 付情况药费自理部分
元;当年住院费个人负担部分 元;当年门诊包干费 元;享受补贴比例 %;补贴金额 元。
元;当年医
主管意见
二级部门 经理意见
部门经理 意见
分管副总 经理审批
意见
综合办公 室意见
总经理审 批意见
当年享受 医疗费补 贴情况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告知书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告知书昌平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为了使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更加规范化,及时准确地为工伤职工做好工伤保险服务工作,现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和标准.报销范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报销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流程医疗费用需现金全额垫付,受伤人员被确定为工伤后,由单位(社保所)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区社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 工伤认定结论之后:工伤职工应在工伤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机构)持卡就医(康复)。
工伤职工于年月日起纳入社保卡就医管理体系,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就医时请务必出示社保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以下简称《领卡证明》)、《工伤证》、《门急诊病历手册》、《康复申请表》等材料,以确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门诊就医:①已发卡的工伤职工持《工伤证》、社保卡、《门急诊病历手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为享受待遇的工伤职工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为工伤职工出具结算单据,职工向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交个人应付费用。
②新参保未发卡或补换卡期间的工伤职工持《工伤证》、《领卡证明》、《门急诊病历手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领卡证明》采集相关信息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为工伤职工出具结算单据,并在符合工伤保险报销政策的处方上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
医疗费用需由工伤职工与工伤医疗机构全额结算,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社保所)到医保经办机构(区社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住院就医:工伤职工持《工伤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新参保未发卡或补换卡期间)住院,进行康复治疗的还需提供工伤行政部门确认的《康复申请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为享受待遇的工伤职工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为工伤职工出具结算单据,职工向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交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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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医
保中
心复
审结
果
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不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其中:拒付医院费用明细(元)
审核员:联系电话:签章:复审时间:
注:此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医保中心、区县经办机构各留一份(5万元以上)。
表七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
社保登记证号:单位名称(公章): 第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人员类别
公民身份号码
工伤证号
定点医院
工伤诊断
就诊医院
本次诊断
本次费用结算日期
结算天数
病案号
本次结算费用(元)
收据张数
报送时间
区县
医保
中心
初审Βιβλιοθήκη 结果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不符合工伤规定医疗费金额(元)
其中:拒付医院费用明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