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595469e5727a5e9846a617f.png)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器械经营企业)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一、适用范围本检查验收细则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共四部分组成,分别适用于上述四类企业的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评定方法(一)本检查验收细则设置有重点项目(条款前加注“ * ”和一般项目。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评定。
凡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缺陷项目。
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针对新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和日常监管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1、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检查项目为机构与人员、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新开办、换证、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三)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检查验收细则中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为合理缺项。
三、评定结果根据企业申请和现场检查情况,按检查结果评定表确定检查结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7ef4e16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d2.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要求非常高。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需要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下面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的细则,包括验收范围、检查要点和验收程序等内容。
一、验收范围1.经营场所: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包括仓库、办公室、展示区等。
2.资质证照: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照进行核查,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3.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4.器械购进渠道: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购进的器械进行检查,包括购进渠道合法性、产品合格证明等。
5.器械销售渠道: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销售渠道进行检查,包括销售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等。
二、检查要点1.经营场所(1)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存在污染、积尘等情况。
(2)场所面积: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能够满足存储和检验医疗器械的需要。
(3)照明通风:经营场所的照明是否良好,通风是否畅通。
2.资质证照(1)有效性: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照进行核查,确保证照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信息一致性: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各项资质证照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3.器械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是否完备。
(2)员工培训:检查企业是否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4.器械购进渠道(1)合法性: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购进的器械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效。
(2)产品合格证明: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购进的器械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5.器械销售渠道(1)销售渠道规范性: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销售渠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假冒伪劣产品: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c4c4b0dda38376baf1faeeb.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检查验收细则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共四部分组成,分别适用于上述四类企业的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评定方法(一)本检查验收细则设置有重点项目(条款前加注“*”)和一般项目。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评定。
凡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缺陷项目。
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针对新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和日常监管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1、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检查项目为机构与人员、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换证和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新开办、换证、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三)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检查验收细则中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为合理缺项。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ff6da51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58.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一、引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是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以验证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本旨在提供一份详尽的细则,以供参考使用。
二、企业基本信息核查1. 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核查1.1 核实企业名称是否与注册信息一致1.2 核查企业注册地址是否合法有效2. 经营许可证核查2.1 核实许可证的有效性和经营范围2.2 核查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2.3 核查许可证是否有变更3. 企业组织结构核查3.1 核实企业组织结构是否规范合理3.2 核查组织架构图和职责分工是否清晰三、设备及场所核查1. 设备齐全性核查1.1 核查仪器设备清单与实际设备是否一致1.2 核查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1.3 核查设备是否经过定期检修和校准2. 环境和场所核查2.1 核查经营场所是否与许可证上的地址一致2.2 核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和消防安全标准 2.3 核查经营场所是否保持整洁有序2.4 核查场所内是否有一定的保密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四、库存管理核查1. 药品和器械库存核查1.1 核查库存清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1.2 核查库存药品和器械的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1.3 核查库存药品和器械的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 库存管理制度核查2.1 核查库存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和合规性2.2 核查库存盘点和报损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五、质量管理核查1. 质量管理体系核查1.1 核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有效1.2 核查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和执行情况2. 整改和预防措施核查2.1 核查质量事故和投诉处理程序是否规范2.2 核查质量问题的整改和预防措施是否跟进落实2.3 核查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培训情况六、人员资质核查1. 人员持证情况核查1.1 核查员工的从业资格证书是否齐全1.2 核查员工的资格证书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1.3 核查员工的岗位与资质是否相符2. 培训和教育情况核查2.1 核查员工培训情况的记录和档案2.2 核查员工是否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七、附件清单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 设备清单及设备维护记录4. 员工持证情况表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经营许可证: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获得的经营许可证书,用于合法经营医疗器械产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bc697c01ed9ad51f11df292.png)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项目条款检查内容检查方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查地州市级食品药*1.1人(质量管理人)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文件1.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现场答卷或询问查花名册、任职文1.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质量管理机构兼职,企业负责人不得在本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其他单位兼职。
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1.4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件查相关证明文件原*1.5 1机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应至少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验收、售后服务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3名。
查机构设置文件、任职文件构与人*1.6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和本企业其他部门兼职。
查花名册、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掌握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员1.7现场答卷或询问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维修等工作的实践经验。
*1.8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主管检验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检验学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年以上工作经历。
3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查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个人工作简历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1作的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机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1b108fa3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0a.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检查验收细则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共四部分组成,分别适用于上述四类企业的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评定方法(一)本检查验收细则设置有重点项目(条款前加注“*”)和一般项目。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评定。
凡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缺陷项目。
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针对新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和日常监管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1、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检查项目为机构与人员、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换证和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新开办、换证、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三)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检查验收细则中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为合理缺项。
三、评定结果根据企业申请和现场检查情况,按检查结果评定表确定检查结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858b66f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ed.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开始运营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的细则和要求。
一、设备条件1. 办公室设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有统一的办公室,办公区域面积应满足企业规模需要,布局合理,明确划分各个功能区域。
2. 仓库条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仓库应保证通风、干燥、无致病微生物和灰尘等污染物,仓库内设备摆放整齐,各区域功能划分明确。
3. 冷链设备: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冷链设备,并能保持合适的温度要求。
二、人员要求1. 企业负责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并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企业的日常运营。
2. 质量管理人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聘请具备相关背景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并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库房管理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库房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仓库管理经验,能够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摆放和出库入库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范1. 进货验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进货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进行验收,并与实际产品进行对照检查,确保所进货物与合同一致,并能够正常使用。
2. 清单台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器械清单和库存台账,每一个进货的医疗器械都应有相应的记录,方便随时查阅和盘点。
3. 库存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的特性和规定,对各类器械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混乱管理。
4. 质量追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系统,对进货、销售和退货等环节进行严密监管,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来源可追溯。
5. 售后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和投诉,并保证及时提供维修和退货服务。
四、环境要求1. 清洁卫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办公室、仓库和操作区域等应保持清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b8433a284254b35eefd34f8.png)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项目条款检查内容检查方法1 机构与人员*1.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查地州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1.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现场答卷或询问1.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质量管理机构兼职,企业负责人不得在本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其他单位兼职。
查花名册、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1.4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件*1.5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应至少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验收、售后服务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3名。
查机构设置文件、任职文件*1.6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和本企业其他部门兼职。
查花名册、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1.7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掌握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现场答卷或询问*1.8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维修等工作的实践经验。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主管检验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检验学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个人工作简历1 机构与人员*1.9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a5c56328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93e6269.png)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四(药物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编制阐明一、合用范围本检查验收细则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四(药物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共四部分构成,分别合用于上述四类企业旳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平常监管。
二、评估措施(一)本检查验收细则设置有重点项目(条款前加注“*”)和一般项目。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旳评估。
凡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旳项目为缺陷项目。
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针对新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和平常监管等不同样状况确定对应旳检查项目。
1、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检查项目为机构与人员、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长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对应变更内容旳规定条款。
换证和增长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旳所有条款。
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药物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新开办、换证、增长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旳所有条款。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长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对应变更内容旳规定条款。
(三)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旳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波及有关经营管理工作内容所对应旳检查验收细则中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旳项目为合理缺项。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7a8ae11ff00bed5b9f31d7b.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检查验收细则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共四部分组成,分别适用于上述四类企业的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评定方法(一)本检查验收细则设置有重点项目(条款前加注“*”)和一般项目。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评定。
凡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缺陷项目。
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针对新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和日常监管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1、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办检查项目为机构与人员、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换证和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新开办、换证、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三)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检查验收细则中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为合理缺项。
三、评定结果根据企业申请和现场检查情况,按检查结果评定表确定检查结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b3bf778aaea998fcd220e44.png)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项目条款*1.11.21.3*1.41*1. 5机构与*1.6人员1.7*1.81 机构*1.9 与人员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 查地州市级食品药人(质量管理人)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 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文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自治区 现场答卷或询问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查花名册、任职文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质量管理机构兼职, 企业负 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 责人不得在本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其他单位兼职。
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术职称。
件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应至少包 查机构设置文件、任括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验收、售后服务等专职质职文件 量管理人员3名。
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和本企业其他部门查花名册、任职文 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 兼职。
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现场答卷或询问监管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 掌握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维修等工作的实践经验。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具有主管检验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检验学大学以上 件、个人工作简历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1801849a33687e21ae45a929.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项目条款检查内容检查方法1 机构与人员*1.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查地州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1.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现场答卷或询问1.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质量管理机构兼职,企业负责人不得在本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其他单位兼职。
查花名册、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1.4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查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目款*1. 5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应至少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验收、售后服务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3名。
查机构设置文件、任职文件*1. 6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和本企业其他部门兼职。
查花名册、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聘用前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1.7 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掌握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现场答卷或询问*1. 8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维修等工作的实践经验。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查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个人工作简历目款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主管检验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检验学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1 机构与人员*1.9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主要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3560c0b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b8.png)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细则一、前言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保障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现场核查验收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核查验收工作。
包括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核查验收,以及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等情况下的现场核查验收。
三、核查验收依据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3、《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四、人员与培训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
2、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 3 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3、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应经过生产企业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4、企业应制定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1、企业应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应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周围环境应符合相关要求。
2、经营场所的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 40 平方米;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 60 平方米。
3、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条件,仓库应分区管理,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退货区等,并有明显的标识。
4、仓库的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仓库面积不得少于 20 平方米;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仓库面积不得少于 40 平方米。
5、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货架、托盘、温湿度监测设备、避光通风设备、防虫防鼠设备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细则编制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检查验收细则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二(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三(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细则四(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共四部分组成,分别适用于上述四类企业的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评定方法
(一)本检查验收细则设置有重点项目(条款前加注“*”)和一般项目。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评定。
凡不完整、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缺陷项目。
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为一般缺陷。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针对新开办、许可事项变更、换证和日常监管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1、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新开办检查项目为机构与人员、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质量管理制度。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换证和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助听器、家用理疗康复仪器等单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
新开办、换证、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检查验收细则的全部条款。
变更许可事项(不含增加经营范围)检查项目为相应变更内容的要求条款。
(三)合理缺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限定或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使企业实际未开展或未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检查验收细则中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为合理缺项。
三、评定结果
根据企业申请和现场检查情况,按检查结果评定表确定检查结论。
检查结果评定表
检查人员应填写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缺陷问题按条款逐项进行纪实性描述。
四、相关内容的说明
(一)有关定义:
1、首营企业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首次购进医疗器械的企业。
2、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直调是指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医疗器械,从供货方直接发送到向本企业购买同一医疗器械的需求方。
4、经营场所是指企业申请设置为注册地址的办公经营用房。
(二)经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医疗器械的检查验收标准从其规定。
(三)质量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确定为:
(1)器械类:临床医学、护理学、医疗器械等;
(2)设备、器具类及大型医用设备类:医疗器械、临床医学、电气工程、物理等;
(3)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临床医学等;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类:医疗器械、临床医学、护理学等;
(5)医用材料类:医疗器械、高分子、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
(6)体外诊断试剂类:医学检验学;
(7)软件类:医疗器械、计算机、电子等。
(四)本检查验收细则所称角膜接触镜包括软性、硬性、塑形角膜接触镜。
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专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相关专业为:视光学、视光与配镜专业、临床医学、光学仪器、眼科学等。
(五)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应以房产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无房屋产权证明或者虽有房屋产权证明,但无法证明其所使用房屋面积的,应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