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卫生局下发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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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前言
本预案对我区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乡镇(自治乡)人民政府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指挥、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应急救助、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监测和报告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附录9个方面的内容。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街道、乡镇(自治乡)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指导和规范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按照快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严密控制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救治病人、减少死亡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甲类、新发传染病疫情,乙类或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对公众健康严重危害的传染病疫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中心与职责
XX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XX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卫生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工作,职责参见《XX区突发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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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2 组织体系框架图
(见下页)
XX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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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急联动
区卫生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在区政府应急委和区卫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信息、应急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部门联动、区域联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卫生应急力量合理调度,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反应灵敏,疫情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造成的危害。
3.1 预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的方针,区卫生局要对传染病依法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及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做好疾病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防止、减少各种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2 监测
3.2.1 监测中心: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级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组成。
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全区传染病监测信息综合分析,承担全区医疗卫生中心的传染病监测技术培训、咨询和指导。
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运送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传染病的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报告信息。
3.2.2 监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及国务院卫生局要求开展监测的其他传染病。
3.2.3 监测网络: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的构架下,建立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传染病监测网络,在村一级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3.3 报告
积极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和举报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隐患及有关线索,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传染病疫
情及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或者上传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缓报、谎报、瞒报、漏报。
3.3.1 报告、举报电话及报告人
区卫生局设立的举报电话为:XXXXXX。
责任报告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类医疗卫生中心和区血站;XX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卫生局;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中心和单位。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中心医务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3.3.2 报告程序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疑似传染病疫情,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调查核实,经核实后,立即向区卫生局报告,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疫情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区卫生局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调查核实,对重大、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并根据情况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卫生局通报,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委报告。
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可越级上报,但应同时抄报被越过的主管部门。
3.3.3 报告内容
(1)事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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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事件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事件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安排。
(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
①首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事件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
事件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每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
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进行结案报告,由区卫生局组织评估,在确认疫情终止后2周内,对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4 预警
3.4.1 设定传染病疫情预警基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本预案对历年各类传染病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制定传染病预警基线。
3.4.2 建立预警报告制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预警参数,做出早期、中期和远期预测,编制预警报告,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向区卫生监督所通报。区卫生监督中心接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后,应向市卫生监督中心报告。区卫生局接到报告后要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根据情况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区(县)卫生局通报。
3.4.3 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5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构架下,建立XX区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网络,负责全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