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抵押权登记操作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般抵押权登记操作指南
第一步:在“权属管理->抵押权->抵押权登记->草拟”,点击“新增”
填写业务信息后点击保存
业务栏选项说明:所有红色字段均为必填项,必须填写;黑色字段为选填字段,应据实填写。
1、上报组织:受理本次房屋登记业务的登记机构名称。如此次业务在朝阳区办理,则上报组织选择“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业务编号:每新增一笔业务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该业务对应的唯一序号,即业务编号。在业务办理及查询时,通过业务编号可以快速找到要办理的业务,因此应记录每一笔业务的业务编号;
3、业务细类:根据申请办理的事项选择相应的业务细类;
4、业务流程:按照系统默认流程即可,无需选择;
5、国有土地证号: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完整证号填写;
6、担保范围:填写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记载未约定的事实;
7、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填写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8、债务履行期限:按照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填写;
9、抵押部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10、抵押建筑面积:按照合同约定填写;
11、抵押模式:系统默认生成,无须填写;
12、抵押物价值、设定日期:无须填写;
第二步:填写权证信息
在保存后的界面录入所有权证信息,所有权证如果为“X京”或者在系统中办理过权属业务的,可以双击调用信息。
如果存在共有情况,点击共有权证可以填写共有权证信息
第三步:填写权利人信息
一、填写抵押权人信息
根据抵押权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信息据实填写。如存在共有人,则点击抵押权人后的“共有人”链接。
在弹出后界面通过“选择”或“新增”的方式填写共有人信息。
点击“详细”填写权利人的具体信息,如权利人性质、联系方式等。
按页面要求填写信息,注意保存。
二、填写代理人信息
三、填写抵押人信息,填写方式与抵押权人一致,如存在共有人
或代理人,点击抵押人后的“共有人”和“代理人”链接进行编辑。
四、填写债务人信息
当抵押人与债务人完全一致时,无需填写;当两者不同时,需单独录入债务人信息;如夫妻一方为抵押人,而双方同时作为债务人,则需在债务人栏通过加行录入夫妻双方信息。
提示:若名称中含无法识别的生僻字,则录入空格,相关证书输出时手写填入,加盖公章。
第四步:填写楼栋和房屋信息
选择楼栋或房屋信息,并保存。
注:如果筛选不到楼栋,先至受理您申请的抵押权登记业务的区县楼盘管理组,由其新建楼栋和房屋后,直接调用房屋即可。
选择楼栋方式:
点击“选楼栋”,在弹出的筛选框中点击筛选,输入路街等条件查询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楼栋。
在选中的楼栋前打勾保存,点击关闭回到抵押业务信息录入界面
点击“楼盘表”链接,选中要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房屋,在方框中
打勾,点击“楼盘记录”返回
如系统中不存在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则直接在房屋信息栏直接录入保存即可。
第五步:提交
两种提交业务的方法
1、在业务信息栏中点击“提交”。
2、关闭业务信息页面,点击草拟,系统显示您申请的所有在草拟步骤的业务,在该界面选中您要提交的业务记录,点击提交,将业务提交至申请步骤。
第六步:进入申请步骤,打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至后续步骤,然后携相关材料至登记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您可在反馈查看您申请的业务所在的业务步骤等相关信息。
提示:按照新的房屋登记规范要求,请打印“申请表(新)”,不再打印原“申请表”
如果业务填写有误,点击回退后修改
注意事项:
1.草拟完成后,核实填写信息的准确性。
2.所有业务都只能在草拟步骤修改,业务处于其他步骤的需要回退
到草拟后,再进行修改。
3.申请书必须在申请步骤打印。
4.申请步骤相关工作完成后,需要点击提交,权属登记部门才能受
理您申请的业务。
5.提交后的业务记录可在反馈中查看,您可以查看申请业务所在的
业务步骤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