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doc

合集下载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模板】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模板】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部分工种兴山县职业技能鉴定所2011年10月目录一、五个等级 (6)1.锅炉设备安装工 (6)2.装饰美工 (6)3.电气设备安装工 (6)4.常用电机检修工 (6)5.变电设备安装工 (7)6.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7)7.锅炉设备装配工 (7)8.电机装配工 (7)9.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8)10.摩托车维修工 (8)11.音响调音员 (8)12.化学检验工 (9)13.井下作业工 (9)14.沼气生产工 (9)15.管工 (9)16.精制盐工 (10)17.聚苯乙烯生产工 (10)18.白酒酿造工 (10)19.机械设备安装工 (10)20.农机修理工 (11)21.录音师 (11)22.美甲师 (11)23.水泥生产制造工 (12)24.蔬菜园艺工 (12)25.兽医化验师 (12)27.美容师 (13)28.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 (13)29.艺术化妆师 (13)30.气体净化工 (13)31.化工工艺试验工 (14)32.化工总控工 (14)33.硫酸生产工 (14)34.汽车修理工 (14)35.化工仪表维修工 (14)36.粮油购销员 (15)37.粮油保管员 (15)38.中式烹调师 (15)39.保安员 (15)40.摄影师 (16)41.眼镜验光员 (16)42.变电站值班员 (16)43.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 (16)44.继电保护员 (17)45.装表接电工 (17)46.洗衣师 (17)47.炉前工 (17)48.餐厅服务员 (18)49.美发师 (18)50.家用电子产品修理工 (18)51.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9)52.车工 (19)53.焊工 (19)54.工具钳工 (19)55.机修钳工 (20)57.水土保持治理工 (20)58.中式面点师 (20)59.水文勘测工 (21)60.无机化学反应工 (21)61.造林更新工 (21)二、四个等级 (21)1.锅炉操作工 (21)2.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22)3.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 (22)4.菌类园艺工 (22)5.汽车驾驶员 (22)6.养老护理员 (22)7.话务员 (23)8.项目管理师 (23)9.砌筑工 (23)10.钢筋工 (23)11.防水工 (24)12.手工木工 (24)13.起重工 (24)14.林木种苗工 (24)15.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 (24)16.电网调度自动化维护员 (25)17.农网配电营业工 (25)18.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25)19.木材检验师 (25)20.蒸发工 (26)21.蒸馏工 (26)22.萃取工 (26)23.吸收工 (26)25.无线电调试工 (27)26.保健按摩师 (27)27.工程测量员 (27)28.眼镜定配工 (28)29.集控值班员 (28)30.抄表核算收费员 (28)31.汽车运输调度员 (28)32.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28)33.压路机操作工 (29)34.修脚师 (29)35.出版物发行员 (29)36.营业员 (29)37.装载机司机 (29)38.干燥工 (30)39.客车检车员 (30)40.社会工作者 (30)三、三个等级 (31)1.珠宝首饰营业员 (30)2.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 (30)3.组合机床操作工 (31)4.中药购销员 (31)5.医药商品购销员 (31)6.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31)7.室内装饰设计员 (32)8.混凝土工 (32)9.架子工 (32)10.盐斤收放保管工 (32)11.广告设计师 (32)12.物业管理员 (33)14.运行方式员 (33)15.用电客户受理员 (33)16.拖拉机驾驶员 (34)17.车站值班员 (34)18.家政服务员 (34)19.护林员 (34)20.市场管理员 (35)21.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 (35)22.计算机操作员 (35)23.煤粉工 (35)24.厨政管理师 (35)25.前厅服务员 (36)26.客房服务员 (36)27.保育员 (36)28.沥青工 (36)29. 汽车客运服务员 (37)四、两个等级 (38)1.通讯设备检验员 (38)2.热力网值班员 (38)五、一个等级 (38)1.劳动保障协理员 (38)2.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39)一、五个等级1.锅炉设备安装工职业定义:从事锅炉钢架、锅炉受热面、辅机安装、检查及设备保温的人员。

砌筑工(职业)评价规划

砌筑工(职业)评价规划

砌筑工(职业)评价规划
一、职业(工种)相关信息
(一)职业(工种)、等级范围
(二)认定申报标准
三、评价实施相关信息
1、评价标准要求:
(1)职业等级:中级(职业技能四级):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运用专门技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区分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能操作常见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2)职业描述: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3)作业环境: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4)职业技能构成:
职业技能分为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三个模块,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基础知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知识两部分内容。

2)理论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三部分内容。

3)操作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工具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两部分内容。

(5)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6)职业要求
(7)技能要求
(7)职业技能评价范围、课时和权重
2、评价方式要求:
(1)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分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考试两种。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机读卡答题的方式。

考试时间为90 分钟,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仿真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职业技能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第二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砌筑工赛项技术文件

第二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砌筑工赛项技术文件

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砌筑工赛项技术文件2023年04月02日目录一、命题原则 (4)二、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 (4)(一)竞赛内容 (4)(二)竞赛形式 (4)(三)成绩计算 (4)三、赛项技术描述 (4)(一)技能说明 (4)(二)能力要求与工作范围 (5)(三)操作项目技术要求 (6)四、裁判员和选手 (7)(一)裁判长 (7)(二)裁判员的条件和组成 (7)(三)参赛选手的条件和要求 (7)五、试题 (7)(一)命题原则及内容 (7)(二)命题要求及决赛试题的产生 (8)六、成绩评判的标准及要求 (9)(一)分制 (9)(二)评分细则 (9)(三)比赛要求 (9)七、评判的硬件和设备要求 (15)(一)评判的方法 (15)(二)裁判员在评判工作中的任务 (15)(三)裁判员在评判中的纪律和要求 (15)八、选拔赛的基础设施 (16)(一)现场料具准备 (16)(二)参赛者自备以下工具 (16)(三)其他 (16)九、比赛场地要求 (17)(一)场地面积要求 (17)(二)场地照明要求 (17)(三)场地消防和逃生要求 (17)十、比赛安全要求 (17)(一)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7)(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8)H∙^一、预选赛竞赛流程 (18)(一)竞赛原则 (18)(二)裁判员的工作内容 (20)(三)选手的工作内容 (20)(四)赛场纪律 (20)十二、赛场开放的要求 (21)十三、绿色环保 (21)(一)环境保护 (21)(二)循环利用 (22)一、命题原则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制造技术,结合生产实际,考核参赛选手职业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二、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一)竞赛内容竞赛内容仅实际操作比赛。

(二)竞赛形式竞赛采用个人竞赛形式。

(三)成绩计算实际操作两道样题,每题比赛满分为100分,各占总殿的50虬三、赛项技术描述(一)技能说明砌筑主要在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进行,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通过上述相关工作,建造内外墙、隔板、烟囱和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

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技术文件

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技术文件
正式比赛试题可做 30%左右的调整。未尽事宜,将在补充通知及赛前项目技术交流时予 以说明。
3
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项目技术文件
实操竞赛正立面示意图 实操竞赛俯视图示意图
4
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项目技术文件
“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切砖明细表

形状规格
数量 编号
形状规格
数量

1
1 47
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 砌筑工项目
技 术 文 件
2020 年 9 月
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项目技术文件
目录
1.项目介绍......................................................................................................................................... 2 1.1 项目描述.............................................................................................................................. 2 1.2 考核标准.............................................................................................................................. 2 1.3 选手应具备的能力..............................................................................................................2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

建筑工职业技能等级说明1、制冷设备维修工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等电工仪器仪表、工具对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的人员。

2、维修电工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划分的规定,分为五级,分别为: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初级应符合以下相应的要求: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应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识别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能够操作简单的机械设备并进行例行保养。

各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的设置,均根据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范围和技能要求来确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现状和国家职业资格大典的分类,本标准中所列之钢筋工、砌筑工、防水工、抹灰工、混凝土工、木工、建筑油漆工、架子工、测量放线工等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均分为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等五个等级。

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生产操作人员申报各等级的职业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见习)2年以上;——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本职业(工种)学徒期满;——具有初等职业学校本职业(工种)毕业证书。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砌筑工1.2 职业定义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 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或室外), 高温(或低温), 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

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 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 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砌筑工职业技能要求

砌筑工职业技能要求

砌筑工职业技能要求
1. 基本技能
- 掌握砖石、混凝土等砌筑材料的性质和使用方法。

- 熟悉砌筑工具的种类和使用技巧。

- 具备良好的测量和计算能力,能够准确测量尺寸和计算材料用量。

2. 砌筑技能
- 能够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砌筑工作。

- 熟练掌握各种砌筑图案和砌筑方法,能够进行直线、弧线、角线等不同形状的砌筑。

- 具备墙体砌筑、地面铺砖和砌筑领域的专业技能。

3. 安全意识
- 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能够正确使用砌筑工具和材料,防范事故的发生。

- 熟悉砌筑作业中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能够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4. 团队合作
-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工种进行密切配合,完成砌筑工程。

- 能够与项目经理、设计师等其他专业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5. 问题解决能力
- 具备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够独立应对砌筑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 能够快速判断和处理砌筑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

以上是砌筑工职业技能的基本要求,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2.11.12
•【文号】社厅发[2002]12号
•【施行日期】2002.11.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共同制定了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名称16-23-02-01砌筑工
26-23-03-01混凝土工
36-23-04-01钢筋工
46-23-05-01架子工
56-23-06-01防水工
66-23-10-03管工
76-15-03-01手工木工
86-15-03-03精细木工。

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砌筑工项目技术文件

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砌筑工项目技术文件

农民工技能大赛决赛技术文件砌筑工一、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本赛项竞赛技术文件按照《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基础,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制定。

二、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一)竞赛内容本赛项竞赛内容为现场实际操作。

(二)竞赛形式本赛项竞赛采用单人竞赛形式(每名参赛选手可配1名助手,助手不得使用砖刀、切割工具、皮数杆,线锤等工具,不得摆砖,可做一些材料搬运,场地清理等辅助工作),独立完成规定的竞赛内容。

(三)成绩计算本赛项竞赛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裁判组依据既定的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过程及成品质量进行现场评分,大赛组委会根据裁判组的打分结果来确定每位参赛者的最终成绩及排名。

三、命题原则依据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注重基本技能的表现能力,体现现代技术,紧密联系生产实际,考核本职业岗位操作者的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教学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四、竞赛范围、类型及其它本赛项竞赛方式为现场实操,在竞赛过程中对操作规范及安全文明生产进行考查。

(一)竞赛范围与内容应使用约450块砖完成图示构筑物的砌筑,砖的最终使用数量将结合项目的难度确定。

砖的类型为烧结实心砖(页岩)(240×115×53),砌筑用砖及砂浆由主办方提供。

参赛选手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包括:测量和标出基线;铺设工程材料;水平测量和垂直测量;切割和精加工砖;按照设计图纸,使用相关列表中规定的材料进行砌筑技能操作;完成砂浆勾缝;清洁。

(二)竞赛时间操作技能竞赛总时间约为210分钟(实际竞赛时间以竞赛试题为准)。

(三)竞赛试题操作技能竞赛样卷另行公布,在正式比赛时会做部分调整,具体以现场下发图纸为准。

(四)评分办法参照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技能操作要求,依据选手完成竞赛内容的情况,根据本赛项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遵守工艺纪律、操作规程情况由现场裁判评定。

选手有下列情形须从竞赛成绩中扣分:1.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 分。

砌筑工 实训指导书任务书、计划书

砌筑工 实训指导书任务书、计划书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2020年第一学期第二课堂《砌筑工实训指导书》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二〇二〇年九月砌筑工简介《砌筑工》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习领域中的一门专业核心技能课程,通过实践环节的教学,培养学生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面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建筑施工的全过程,掌握国家现行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能对砌体结构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施工组织和质量控制。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实践,能够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勤恳踏实、吃苦耐劳的品德,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也为学生毕业后适应建筑行业中施工员、监理员、质检员等专业技术岗位打下坚实的职业能力的基础。

本书主要围绕“砌筑施工实际操作”这个主题展开,分砖砌体施工和砌块砌体两篇,共三个部分,4实训任务。

分别为:基本功训练及砖墙(一顺一丁)砌筑、砖砌体的质量检测及一砖墙(梅花丁)的砌筑、砖基础砌筑、砖墙砌筑、空心砖多孔砖砌筑、砌块砌筑。

目录一、基本信息 (3)二、任务目标 (3)三、考核方法 (4)四、实训任务书(含每个项目的应提交的成果) (5)五、实训指导书 (9)一、基本信息二、任务目标三、考核方法四、任务书(含每个项目的应提交的成果)实训一、砌体施工准备任务书一、实训目的通过面授讲解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房屋结构类型、砖混结构房屋构造、砖混结构房屋施工工艺及特点,以理论面授的形式让学生体验实操与理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在平时课本上所学的内容用在实际操作上,不断的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二、所需规范、书籍、工具2、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0)(10)《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10)施工图纸(11)瓦刀、铁锹、灰斗、检测工具、以及安全帽和工作手套等砌筑用具。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砌筑工1.2 职业定义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

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砌筑工职业标准2023版

砌筑工职业标准2023版

砌筑工职业标准2023版一、职业定义砌筑工是从事砌筑工程中的泥工、瓦工、混凝土工、钢筋工、装饰工等职业的统称。

他们主要负责建筑物的砌筑、装饰和修缮工作,包括墙体、地面、天花板、门窗、管道等部分的施工。

二、职业要求1. 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施工。

2. 具备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交流和沟通。

3. 具备基本的数学计算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测量和计算。

4. 具备基本的物理力学知识,能够理解建筑结构的基本原理。

5. 具备基本的化学知识,能够了解建筑材料的性质和用途。

6. 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够遵守职业规范和行业规定。

三、职业技能1. 砌筑技能:掌握砖墙、砖柱、砖基础的砌筑方法和技巧,能够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2. 装饰技能:掌握墙面、地面、天花板的装饰方法和技巧,能够根据不同的装饰风格进行施工。

3. 修缮技能:掌握修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巧,能够进行房屋的维护和修缮工作。

4. 混凝土工技能:掌握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巧,能够进行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和养护工作。

5. 钢筋工技能:掌握钢筋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巧,能够进行钢筋的加工、绑扎和焊接工作。

6. 机械操作技能:掌握建筑机械的操作方法和技巧,能够正确使用各种建筑机械进行施工。

7. 安全防范技能: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方法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职业等级砌筑工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初级砌筑工要求具备基本的砌筑技能和知识,能够完成简单的砌筑工程;中级砌筑工要求具备较高的砌筑技能和知识,能够完成复杂的砌筑工程;高级砌筑工要求具备高超的砌筑技能和知识,能够完成高级的砌筑工程。

五、职业前景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砌筑工职业前景广阔。

未来几年,建筑行业对砌筑工的需求将继续增加,砌筑工的就业前景十分乐观。

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设备的更新换代,砌筑工的职业技能要求也将不断提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

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24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6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材料、工具、设备的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4)尊师爱徒,团结互助。

(5)勤俭节约,关心企业。

(6)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2.2 基础知识
2.2.1 识图与构造知识
(1)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图的识读。

(2)砌筑工程各部位构造的一般知识。

(3)砌筑工程抗震设防构造的一般知识。

(4)砌筑工程受力的一般知识。

2.2.2 砌筑材料知识
(1)砌筑工程常用材料的种类、性能、识别及质量要求。

(2)常用砌筑材料的使用方法。

2.2.3 砌筑工具、设备知识
(1)砌筑工具、设备的种类、性能。

(2)常用砌筑工具、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方法。

2.2.4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知识
(1)劳动保护知识。

(2)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3)绿色施工知识。

(4)成品保护知识
2.2.5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2中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