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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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出版专业基础考研真题A卷

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出版专业基础考研真题A卷

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出版专业基础考研真题A卷一、选择题(请把正确的答案序号写在题干中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给分,每题2分共40分。

)1.我国印刷术发明前的文字载体主要有()。

A.竹简B.甲骨C.缣帛D.青铜器E.石刻2.多数学者认为雕版印刷术发明于我国(),这也被许多该朝代的文献记载所证明。

A.汉代B.隋代C.唐代D.北宋 E南宋3.我国出版史上最早从事中文铅活字研制工作的是()A.英国传教士马礼逊B.中国第一位华人牧师梁发C.英国传教士米怜D.美国长老会的姜别利E.美国人谷玄4.规划并参编我国第一部《最新教科书》获得巨大成功,开创了我国学校统一用书新纪元的是()A.章锡琛 B章锡珊 C.张元济 C.陆费逵 D.沈知方5. 期刊版本记录的内容必须包括()等。

A. 开本B. 出版日期C. 印刷单位D. 文种E. 发行范围6.编辑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的几种意识是()A. 政治意识B. 大局意识C. 繁荣意识D. 把关意识E. 群众意识7.图书的基本结构包括()A. 书衣部分B. 书芯部分C. 封面和封底D. 版权页E.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8.我国出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A.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B.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C. 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权利D. 依法管理E. 行业自律9.根据所有制不同,出版物发行的间接渠道主要有()A.国有发行渠道B.民营发行渠道C.集体发行渠道D.个体发行渠道E.中外合资发行渠道10.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是()。

A. 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发表的B.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C.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D.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E.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621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621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附件二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二(含立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光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光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的内容结构立法学45%法理学55%四、试卷的题型结构概念辨析题20%简答题20%材料分析题20%论述题40%第二部分考察的知识及范围立法学绪论立法学概述控制立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了解立法学的产生和形成;了解立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学习和研究立法学的意义。

第一编立法理论第一章立法的概念、本质和作用控制立法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控制立法的本质与法的形成;理解立法的职能与作用。

第二章立法的历史发展理解立法的产生的条件;了解不同历史类型国家立法的发展;理解从古代立法到近现代立法发展的若干逻辑。

第三章立法原则和立法的指导思想理解法律原则与立法原则的关系、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的联系与区别、立法原则的作用;理解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控制我国的法定立法原则。

第四章立法与利益理解法与利益的普通关系;控制立法中的利益挑选和协调;了解利益群体的概念及其影响立法的主要方式,了解利益群体对立法的游说活动的弊端及其规制。

第五章立法民主化与公众参加立法了解立法的民主化及其理论;了解我国立法民主化基本概况;了解我国公民参加立法的形式;了解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第二编立法制度第六章立法主体控制立法主体立法主体的概念、分类;理解我国的立法主体;理解立法机关的功能;控制我国的立法机关。

第七章立法体制控制立法体制的含义;控制立法体制与立法体系、立法权归属、立法事项之间的关系;理解决定立法体制的因素;了解立法体制的分类;理解授权立法;控制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八章立法效力控制法律效力和立法效力的概念;控制法的效力位阶和立法效力的裁决;控制立法中的法的溯及力。

第九章立法程序理解立法程序的概念、种类和阶段;控制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案、表决法律案、公布法律;了解制定行政规矩和规则的程序;了解制定地方性规矩、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程序。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

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2.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C.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最终会导致法律全球化的衰亡D.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是实现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3.某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

不少失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裁判活动B.公布失信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C.法院未经被执行人同意就公布其姓名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D.失信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配合执行不属于守法行为4.比例原则是行政执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

下列行政行为中,符合比例原则的是A.为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禁止本地超市出售外地企业的肉类制品B.在一年一度的马拉松比赛当日,实行比赛沿线地区临时交通管制C.在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前,举行听证会听取其申辩D.为迎接创建卫生城市评比检查,决定检查期间早点摊、夜宵店均不得营业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

”下列对于该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参照指导性案例审理类似案件体现了“同案同判”的要求B.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C.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属于立法活动D.指导性案例是当代中国的判例法6.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

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

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 考试科目代码:876考试科目名称:工程热力学
考生答题须知
1.所有题目(包括填空、选择、图表等类型题目)答题答案必须做在考点发给的答题纸上,做在本试题册上无效。

请考生务必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

2.评卷时不评阅本试题册,答题如有做在本试题册上而影响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作答(画图可用铅笔),用其它笔答题不给分。

4.答题时不准使用涂改液等具有明显标记的涂改用品。

2019年昆明理工大学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研真题

2019年昆明理工大学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研真题

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
考试科目代码:335 考试科目名称: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
考生答题须知
1.所有题目(包括填空、选择、图表等类型题目)答题答案必须做在考点发给的答题纸上,做在本试题册上无效。

请考生务必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

2.评卷时不评阅本试题册,答题如有做在本试题册上而影响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作答(画图可用铅笔),用其它笔答题不给分。

4.答题时不准使用涂改液等具有明显标记的涂改用品。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合检测试卷A卷 附解析

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合检测试卷A卷 附解析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19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合检测试卷A 卷 附解析 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A 、传闻证据规则B 、意见证据规则C 、补强证据规则D 、最佳证据规则2、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B 、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C 、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D 、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3、宋体齐某在A 市B 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 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

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 、区法院提起自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B 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 、B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 、B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D 、齐某可申请A 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4、甲乙两家有仇。

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

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5、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

昆明理工大学850法学综合二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昆明理工大学850法学综合二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本试卷试题由刑法学试题和民法学试题两部分组成,试题内容结构如下:(一)刑法学试题内容结构刑法学总论部分约占25%刑法学分论部分约占25%(二)民法学试题内容结构1.民法总论约占20%2.物权约占10%3.债权约占13%4.侵权责任约占7%四、试卷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约10分2.简答题约60分3.论述题约40分4.案例题约40分第二部分考察的知识及范围刑法学一、刑法概论1.了解刑法概念与任务2.掌握刑法的解释3.掌握罪刑法定原则4.了解适用刑法平等原则5.掌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6.掌握刑法的空间效力7.掌握刑法的时间效力二、犯罪总论1.了解犯罪的定义2.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3.了解犯罪客体的分类4.掌握犯罪客观方面5.掌握犯罪主体6.掌握犯罪主观方面7.掌握正当防卫8.掌握紧急避险9.掌握犯罪既遂10.掌握犯罪预备11.掌握犯罪未遂12.掌握犯罪中止13.了解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14.掌握共同犯罪的形式15.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16.掌握一罪的认定17.掌握数罪的认定三、刑罚总论1.了解刑罚概念与目的2.了解刑罚权及其根据3.掌握主刑2.掌握附加刑3.掌握量刑情节4.量刑制度5.掌握刑罚执行的制度6.掌握时效与赦免四、罪刑各论1.了解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1.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2.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3. 掌握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个罪4. 掌握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个罪5. 了解违反枪支管理犯罪个罪6.了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7.了解走私罪8.了解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9.掌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犯罪个罪10.了解侵犯财产罪概述11.掌握侵犯财产罪犯罪个罪12.了解扰乱公共秩序罪13.了解妨害司法罪14.了解贪污贿赂罪概述15.掌握贪污贿赂罪犯罪个罪16.了解渎职罪概述17.掌握渎职罪犯罪个罪民法第一编民法总论一、民法概述1.掌握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了解民法的性质3.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三、民事主体1.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掌握监护人的范围和职责3.掌握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和区别4.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5.了解法人的分类6.掌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7.掌握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8.了解法人民事责任的承担9.了解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10.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设立和退伙11.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设立和退伙四、民事法律行为1.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3.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4.掌握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五、代理1.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了解代理的分类3.掌握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4.掌握代理关系的消灭六、诉讼时效1.掌握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诉讼时效的分类和适用范围3.掌握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比较4.了解诉讼时效的起算5.掌握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6.掌握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比较第二编物权一、物权法概述1.掌握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物权与债权的比较3.掌握物权法的平等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4.掌握动产物权的变动5.掌握不动产物权的变动6.了解物权的保护二、所有权1.掌握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所有权的权能3.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4.了解土地所有权的种类和征收5.掌握不动产相邻关系6.了解先占制度7.掌握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8.掌握共有的概念和特征9.掌握按份共有的概念、效力和消灭10.掌握共同共有的概念、效力和消灭三、用益物权1.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用益物权的类型3.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和效力4.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和效力5.掌握地役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和效力6.掌握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四、担保物权1.掌握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和消灭2.了解担保物权的分类3.掌握抵押权的概念、特征、条件和范围4.了解抵押权的登记5.掌握抵押权的效力范围和内容6.掌握抵押权的实现7.掌握质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8.掌握动产质权的取得与效力9.掌握权利质权的种类和取得10.掌握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11.掌握留置权的成立条件12.掌握留置权的效力和实现13.掌握担保物权的竞合第三编债权一、债权总论1.掌握债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债权的概念和特征3.掌握债的发生原因4.掌握保证和定金5.了解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二、不当得利之债1.掌握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2.掌握不当得利的效力三、无因管理之债1.掌握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成立条件2.掌握无因管理的效力四、合同1.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了解合同法的调整范围3.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4.掌握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掌握承诺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效力6.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7.掌握合同的生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8.了解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9.了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承担方式11.掌握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12.掌握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和效力13.掌握赠与合同的概念、特征、终止和效力14.掌握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期限、形式和效力第四编侵权责任一、侵权责任概述1.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掌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3.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4.掌握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5.掌握数人侵权的类型、概念及其法律责任6.掌握侵权责任承担方式7.掌握不承担侵权责任和减轻侵权责任的事由二、特殊侵权责任1.了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概念、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2.掌握饲养动物致害侵权责任概念、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3.了解物件致害侵权责任概念、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2019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司法部官方版-51页文档资料

2019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司法部官方版-51页文档资料

2019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司法部官方版)试卷二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参考答案】:C2.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参考答案】:D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参考答案】:B4.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参考答案】:D5.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项选择真题.doc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项选择真题.doc

2019 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项选择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准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 3 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水平,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A. 甲在不满14 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 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水平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水平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警察带着警犬 ( 价值 3 万元 ) 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理解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 ( 希望打死警察 ) ,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 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 2 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 2 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即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考研_2020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

考研_2020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

2020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1.过于自信的过失2.身份犯3.过错推定原则4.共同危险行为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5.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6.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

7.简述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

8.简述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9.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存在着哪几种学说,你认为何种具有合理性。

10.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9分,共38分)11.甲,50岁,持有汽车驾驶证;乙,45岁,为甲之朋友。

一日,乙邀请甲外出吃饭,在吃饭过程中,甲喝了两瓶啤酒。

饭毕,乙便坐甲的车返家。

由于甲第二日要赶早航班,甲便超速行驶,不料,在路上发生车祸,将正常行走的三名路人撞成重伤。

发生车祸后,乙对甲说,路上没人看见,赶快开车跑吧。

于是,甲驾驶车辆离开了车祸现场。

不料,甲的汽车在半路上被例行检查的交警拦住,并对甲进行血液酒精测试,测试结果表明,甲当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在此过程中,被撞成重伤的一名路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请问:甲和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12.2017年6月5日,腾飞公司装修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张总指示员工甲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空调扔掉。

甲将空调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自用,遂返回将空调带回家修理。

甲的朋友乙得知上述情况后,6月8日请求甲将空调送给自己,甲应允,并与乙约定6月15日交付。

丙听说甲有一台旧空调,6月10日向甲表示愿意以合理价格购买,甲当即同意。

6月12日,甲通知乙撤销赠与。

6月15日甲将空调交付给丙。

根据或者参考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详尽分析、说明理由:(1)假设腾飞公司错误认为空调已经损坏,指示员工甲将其抛弃,员工甲可否依先占取得该空调的所有权?(2)假如空调损坏是真,腾飞公司知悉甲已经将空调修好,心生悔意,强行取回不得,将空调毁坏。

甲可依何种请求权向腾飞公司主张权利?(3)设丙受领交付时为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丙是否取得了空调的所有权?(4)甲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

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

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1.防卫过当2.连续犯3. 公序良俗原则4. 共同侵权行为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1.简述我国刑法对教唆犯刑事责任的规定。

2.简述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

3. 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4.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组成内容。

2.论民事法律事实。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9分,共38分)1.甲, 30岁,从事人力三轮车运输工作。

一日,乙因家中电视机(价值8000元)故障需将电视机拉到家电维修部修理而找到甲,要求甲用三轮车将其电视机拉到家电维修部。

二人谈好价格后,甲将乙的电视机拉到了家电维修部门外时,乙对甲说,你帮我保管一下电视机,我去和维修老板谈价格。

甲趁乙和家电维修部老板谈价不注意时,悄悄开动三轮车将电视机拉走。

一星期后,乙找到甲要求归还电视机,甲拒不归还。

有观点认为:由于乙让甲保管电视机,电视机是保管物,属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有观点认为:甲是趁乙不注意悄悄将电视机拉走,属于盗窃罪中的秘密窃取行为,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请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有关刑法理论对甲的行为进行刑法定性,并说明理由。

2.光明面粉厂与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签订小麦买卖合同。

经商定,光明面粉厂向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购买小麦100吨,共计人民币20万元。

光明面粉厂当即支付定金6万,双方约定由面粉厂于第三天上午10点前来提货并付清余款。

不料当晚突然下起暴雨,该批小麦全被浸泡。

第二天,面粉厂闻讯后,要求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更换小麦或双倍返还6万元定金,但遭到拒绝。

请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该案中的小麦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为什么?(3)该案中小麦损毁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4)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

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2.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理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C.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最终会导致法律全球化的衰亡D.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是实现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3.某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

不少失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裁判活动B.公布失信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C.法院未经被执行人同意就公布其姓名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D.失信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配合执行不属于守法行为4.比例原则是行政执法应遵循的重要原则。

下列行政行为中,符合比例原则的是A.为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禁止本地超市出售外地企业的肉类制品B.在一年一度的马拉松比赛当日,实行比赛沿线地区临时交通管制C.在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前,举行听证会听取其申辩D.为迎接创建卫生城市评比检查,决定检查期间早点摊、夜宵店均不得营业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

”下列对于该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参照指导性案例审理类似案件体现了“同案同判”的要求B.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C.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属于立法活动D.指导性案例是当代中国的判例法6.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1)

最新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1)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1)试卷二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答案】C【解析】依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此罪.甲谎称机场有炸弹(爆炸信息)而迫使机场紧急疏散的,严重扰乱了机场的社会秩序,应该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答案】D【解析】考点是罪刑法定的基本原理.罪刑法定原则来自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和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中限制王权的部分,天然地是为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国民自由而出现.罪刑法定原则的传统思想基础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立法权为民选代表所有并要求反映国民的意思的民主主义,和法律不得惩罚未经宣告为违法的行为的尊重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对司法者的限制,但是实质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立法具有明确性以保障公民的行动自由,从而体现对立法者的约束.罪刑法定是现代法治国的基本宪政原则,体现的是法治在形式领域的要求.因此,四句话表达的内容都是正确的.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答案】A【解析】类推解释是一种对法条的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方法.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对法条文义的突破:(1)新创犯罪构成要件;(2)超出法条可能意义而扩张犯罪构成要件的涵盖范围;(3)加重刑罚.由于类推的特点就是突破法条的文义,无法使国民通过法条文字预测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责,所以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文字的明确性.无论是何种对刑法法条的解释,都不得采取类推的模式,除非在法律文字违背立法目的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所以,认为“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的说法是错误的,是否为类推解释不取决于解释主体而取决于解释的方法.在一般人的口语中,汽车并不当然包含拖拉机,中国刑法学者历来主张可以将拖拉机解释为汽车,不认为是类推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实际上不能仅因破坏拖拉机对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的威胁与破坏汽车一样,就将二者等同视之.不考虑事物与文字的相符度,只是依据危害性进行解释的,是类推解释的方法.所以有学者提出此种解释有类推的嫌疑.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国刑法区分伪造和变造,如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但是个别地方志将伪造行为描写为犯罪行为,如《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信用卡”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就没有独立列举“变造”的情况,如果生活中出现了变造信用卡的,解释为伪造信用卡,按照伪造金融票证罪处理.所以《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的说法是正确的.总则规定的累犯与分则规定的特别再犯,都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成立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假释.成立特别再犯只是应当从重处罚,不禁止缓刑和假释.所以累犯重于特别再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累犯规定,那么重的不适用,轻的特别再犯就更不适用了,这被出题者认为是“出罪时,举重以明轻”,视为当然解释.实际上,举重以明轻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而言的,即重行为无罪,轻行为自然无罪,而不是针对量刑情节的.笔者更愿意将此观点认定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但是单选题目,D项就被和谐为正确说法了.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答案】C【解析】罪刑法定原则就是要求成立犯罪,必须法律事前有规定,以不损害行动自由、不破坏预测可能性.所以禁止刑法溯及既往,除非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自首又重大立功的,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的法条,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的处罚原则,依据《刑八》则是对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对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次适用.很显然此处“可以”型重于“应当”型,对行为人应该适用旧法(更有利).《刑八》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前同样的行为并没有被规定为犯罪.但是B选项不涉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因为此罪的犯罪行为是“拒不支付”,而不是“拖欠工资”,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刑八》生效以后,所以只能适用《刑八》处理此案.《刑八》规定了新的犯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此之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刑八》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一般情况下规定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幅度,高于一般故意伤害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对于《刑八》生效之前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应该按照旧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八》规定,扒窃成立盗窃罪,但是没有规定数额和次数,明显比旧刑法盗窃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才成立盗窃罪的规定降低了起刑点,加重了对窃贼的惩罚.即新法重于旧法,在《刑八》生效前实施数额不大的单词扒窃行为的,不应成立盗窃罪,不得使用新法,否则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答案】C【解析】考点是客观归责理论中的风险升高理论,即只有行为给对象制造或增加被法律所不容许的风险,结果才可以归责于行为.甲虽然希望乙摔伤,但是送旱冰鞋的行为并没有制造被法律所不容许的风险,毕竟滑旱冰时自己不小心摔倒,属于自担的风险,不应责难于送鞋人.所以甲的行为本身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与乙的受伤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依据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C选项的设计也有问题.没有犯罪行为的时候,是不存在犯罪故意的,所以应该将C项改为“甲具有伤害乙的行为故意”.6.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答案】D【解析】盗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盗窃故意,即意欲盗窃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可能是数额较大财物.当行为人认定为不值钱之物而窃取时,则只有小偷小摸的故意,没有盗窃故意.所以甲断定玉坠不值钱而拿走,即使玉坠实际上值钱,也因为没有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故意,不成立盗窃罪.但是甲谎称玉坠为秦代文物,欺骗丙购买的,成立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使得受骗人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的诈骗罪.一个诈骗行为,主观上意欲骗取5万,客观上骗取3万的,主客观重合在轻的范围内,成立诈骗罪既遂,按照可过所得3万元计算.未遂的数额不可以和既遂的数额累加.所以D选项错误.7.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答案】司法部官方答案 C【解析】考点是正当防卫能否产生救助义务,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官方答案的理由不外张明楷教授所著《刑法学(第四版)》(以下简称《刑法学》)第76——77页,第202页的相关内容.认为:(1)正当防卫人对于不法侵害人应该有救助义务.理由:“如果否定甲的保证人地位,就意味着甲的防卫行为没有过当,但本书难以接受这样的结论.应当肯定甲对可能过当的危险具有保证人地位,甲的不救助导致乙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当.”(2)不存在“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的情况.异议观点认为答案应该是D,甲仍然是正当防卫.理由:争议的处理依据不应该是某个学术观点,而应该是法条和客观现实.(1)学术观点违背法条本意.《刑法》第20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就意味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对手段的描述,“造成重大损害”是对结果的描述,这是最基本的文义解释.如果不存在和刑法目的的严重违背,是不可以对文义解释随意篡改的.而且在生活中存在“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情况.例如:乙用拳头不法殴击甲,甲举枪开火还击的.此处甲的防卫行为是明显超过保护法益的必要限度的,但如果子弹并没有击中乙或者只是擦伤乙的皮肤就将乙吓退的,仍然在正当防卫的限度内(“手段过当”而“结果不严重”);如果将乙打死或者打伤才成立防卫过当(“手段过当”而且“结果也严重”).再如乙仍然用拳头不法殴击甲,甲拿起板凳挡住乙的拳头.很显然甲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保护法益的必要限度,但若乙因此而骨折或者不小心脖子撞在凳腿上死亡的,显然结果是重大损害(“手段不过当”但“结果严重”),甲的行为不可能因此被评价为防卫过当.因此,当题目中明确甲对乙的防卫属于防卫限度之内时,就意味着造成重伤的反击行为本身并没有明显超出保护法益的必要限度,不应该成立防卫过当.(2)违背刑法学界的一般观点.台湾学者林东茂教授指出,如果认为正当防卫者也具备对不法侵害人的救助义务,那么意味着无辜陌生人法益低于不法侵害者!因为对前者不救助是无罪的,而对后者不救助竟然是有罪的!张教授自己其实也不接受这一观点,他只是认为只要结果出现严重后果,就是防卫过当,所以防卫人有阻止自己的行为由“正当”发展为“过当”的义务.按照张教授的这个观点,生活中大多数正当防卫人都会有救助义务,因为当防卫行为实施完毕后,防卫人并不能确信对方的伤情不会发展加重.很显然,给正当防卫人加诸如此义务是违背正当防卫制度设立的目的的.用“本书难以接受”,作为对抗刑法界一般观点本身就缺乏论据,更不应该出现在严肃的司法考试题目中.(3)原有答案自相矛盾假如认为张教授的两种观点都是正确的,即甲由于不救助而成立防卫过当,甲有救助义务,就会出现多个正确答案.因为防卫过当不是罪名,即案例中的甲必然对应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很显然,若C 正确,则A和B中必有一个正确,单选题出现多选的答案.虽然出题者意图通过“独立的”来区分,但这种自创的文字游戏对考生来说毫无区别的意义.8.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答案】D【解析】考点是抢劫罪等财产犯罪保护的法益是个别法益而非整体法益,即不考虑成本.甲持枪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勒令对方当场交付财物的,成立抢劫罪.抢劫罪的既遂标准有二:侵犯人身权造成轻伤害以上后果,或者侵犯财产权破坏了他人对财物的控制.所以持枪抢劫,也只有出现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才是既遂.甲虽然为了抢劫付出了100元的损失,但这不是刑法的评价内容,甲对于被害人的88元形成抢劫罪.最后,入户抢劫依据司法解释指得是为了犯罪,进入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具有家庭生活内容的空间抢劫,甲进入商店抢劫,不是入户.9.《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答案】司法部官方答案 D【解析】单独教唆、共同教唆都适用《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我国刑法对其没有独立的处罚原则,而是将教唆犯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为主犯、从犯来处罚.所以教唆犯也可以使从犯.A、B项的说法正确,并没有争议.争议点在CD项上.司法部官方答案认为D项说法错误,理由不外乎张明楷教授《刑法学》第410页的内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包括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如教唆13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即使肯定这种行为成立间接正犯,但由于间接正犯和教唆犯并不是对立关系,相反应当认为这种情形的间接正犯也完全符合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故应当对其适用上述规定.”异议观点认为答案是 C.理由:依据《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俗称“三大本”)的内容只能选C,依据限制从属性理论导致没有答案.(1)辅导教材和答案矛盾.三大本第二卷第63页写的很清楚:“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的规定进行理解.”这句话如果不是天书,而是要让人看懂的话,那么它的意思只能是教唆未成年人实施了未成年人可以承担责任的犯罪,对于教唆犯应当从重!而该书第62页在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下又写道:“根据刑法理论,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样的知识点,辅导教材写这样,考试变成那样,这不是玩人嘛!(2)违法共犯理论以及张教授自己的案例都证明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认为D选项错误的理由应该在教唆他人“过失犯罪”一处.可是依据共犯从属性理论,只要教唆犯引发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就可以成立教唆犯,并不需要被教唆者有责任(包括年龄、责任、罪过),依照张教授在《刑法学》第381页的原话“并不以被教唆者产生犯罪故意为前提”.张教授还在紧随其后列举了两个案例“土药案”、“无身份挪用案”,都在证明D项的正确性.最让人奇怪的是,C和D的原理是一样的限制从属性理论,即如果C是正确的,D同样也是正确的.既然张教授把教唆不满14岁的间接正犯也解释为包括了教唆犯,就是采纳了限制从属性理论,不再看重被教唆者的责任,只在乎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那么在D选项中怎么又突然在乎起同属责任的“过失”了呢?这样的前后矛盾让考生如何取舍呢?10.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答案】C【解析】考点是招摇撞骗罪的罪数,招摇撞骗(包括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同时诈骗的,成立想象竞合犯,应该从一重论处.知识点来自2011年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问题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内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A项特别法的说法错误,C项想象竞合犯的说法正确.冒充军警进行抢劫的,是《刑法》第269条第六项规定的法定刑升格条件,不适用想象竞合犯的处理模式,只定抢劫罪.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只有一个行为,成立劫持航空器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罚,所以不会数罪并罚.11.被宣告_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均应填“假释”B.均应填“缓刑”C.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D.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答案】B【解析】考点是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可以填“假释”的原因是,假释的撤销后的数罪并罚,存在与已执行的刑期是否折抵的问题,所以适用的是第70条和第71条.《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12.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答案】A【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发生的空间不同,前者保护生产、作业领域的公共安全,后者保护公共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共安全.所以对于发生在建筑工地的翻斗车施工事故应该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将自己有救助义务的人带离现场,抛弃于路沟,导致对方死亡的,是对生命权的故意侵犯,属于故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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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A卷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
1.防卫过当
2.连续犯
3. 公序良俗原则
4. 共同侵权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简述我国刑法对教唆犯刑事责任的规定。

2.简述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

3. 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4.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组成内容。

2.论民事法律事实。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9分,共38分)
1.甲, 30岁,从事人力三轮车运输工作。

一日,乙因家中电视机(价值8000元)故障需将电视机拉到家电维修部修理而找到甲,要求甲用三轮车将其电视机拉到家电维修部。

二人谈好价格后,甲将乙的电视机拉到了家电维修部门外时,乙对甲说,你帮我保管一下电视机,我去和维修老板谈价格。

甲趁乙和家电维修部老板谈价不注意时,悄悄开动三轮车将电视机拉走。

一星期后,乙找到甲要求归还电视机,甲拒不归还。

有观点认为:由于乙让甲保管电视机,电视机是保管物,属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有观点认为:甲是趁乙不注意悄悄将电视机拉走,属于盗窃罪中的秘密窃取行为,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请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有关刑法理论对甲的行为进行刑法定性,并说明理由。

2.光明面粉厂与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签订小麦买卖合同。

经商定,光明面粉厂向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购买小麦100吨,共计人民币20万元。

光明面粉厂当即支付定金6万,双方约定由面粉厂于第三天上午10点前来提货并付清余款。

不料当晚突然下起暴雨,该批小麦全被浸泡。

第二天,面粉厂闻讯后,要求北大仓农业股份公司更换小麦或双倍返还6万元定金,但遭到拒绝。

请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案中的小麦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为什么?
(3)该案中小麦损毁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4)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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