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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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浅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浅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2019-09-23⽬前,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主要存在四种情况:政府与市场都有效;政府有效、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市场有效;政府与市场都失灵。

我国的经济体制下,应当以市场为基础,政府为引导,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与市场各⾃的职责,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本⽂针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四种情况进⾏了简略分析,简述了各种情况产⽣的原因,并对相应问题的解决措施提出了建议。

改⾰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转变,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发挥着独特的作⽤,政府与市场也有着较为独特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于它们对社会经济⽣活的作⽤。

在这种作⽤中,存在以下⼏种情况:政府与市场都有效;政府有效、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市场有效;政府与市场都失灵。

⼀、政府与市场都有效政府与市场各⾃担负着⾃⼰的职能,对社会的资源配置、公民⽣活都有效地发挥着各⾃的作⽤,其中以教育为典型。

社会中有以政府主办的公⽴学校,亦有以私⼈出资开办的私⽴学校,⼆者各有所长,各能满⾜不同学⽣群体的不同需求。

私⽴学校有着公⽴学校通常所不能及的特点,如:充裕的教学资⾦、对学⽣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等;同样公⽴学校有着私⽴学校所没有的优点,如:以低廉的学费就可获得⾼质量的教育。

此⼆者的互补关系恰恰体现了政府与市场同时有效、互补长短的特点,⽽这种互补关系可以保证社会更好的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与市场应在各⾃范围内履⾏好各⾃的职责,相互弥补空缺,同时不⼲预对⽅的正常运⾏。

⼆、政府有效、市场失灵政府有效,市场失灵主要体现于两种情况。

⾸先是⼀些基础的公共物品与资源。

由于公共物品的⾮竞争性与⾮排他性,市场机制不利于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实现。

如法律法规等公共物品,市场⽆法亦⽆权提供,必须由政府来提供以保障基本的社会与经济秩序。

再如道路交通与国防等⼀些市场因利益关系不愿提供或市场⽆法提供的公共物品,若强制由市场提供,则会导致⾼成本、低效率等现象产⽣。

论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论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财政学》作业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系别:财政金融系专业班级:财政学10-2学生姓名:**学生学号:************指导老师:***论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内容摘要:在中国特殊的国情背景下,说明了我们所要构建的市场经济很可能在很多方面呢呈现非典型市场经济的某些特征。

这也决定了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同一般。

本文就政府与市场在财政中的职能来论述他们的关系。

关键字:政府,市场,职能,关系。

正文:1.国家和政府1.1国家的概念现代政治学认为,国家与政府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概念。

国家是由居民,领土和政府三要素组成的有机实体。

1.1.1国家是一个有机体所谓有机体,是指运动着的机体。

国家是一个抽象名词,具有多重含义。

它课指某一特定的地域或社会制度,也可以指在这一地域或社会制度下生活的人,还可以指这一地域的行政机关。

而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应当是上述三个方面结合起来的不断运动的,变化着的有机体。

这种运动和变化,既表现为日复一日的进行着的社会再生产活动,即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亦即经济活动,也表现为国家内部各种利益集体,政治派别之间不断产生着的各种矛盾。

只有把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才成为现实的,活着的国家。

1.1.2国家由三个要素组成1.1.2.1领土。

这里所说的领土,是指广义的概念,包括领海,领空,领土和海底底土。

它提供了人类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资源,是国家存在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1.1.2.2居民。

它是指符合通常的居住法,在该国领土上有住所,且居住满一定时间的本国人或外国人,无国籍人。

正是有了居民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地位的不同,才产生了代表不同层次居民利益的党派和团体,从而产生了政治。

1.1.2.3政府。

相对于居民而言,政府是指行政管理机关,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机关。

政府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政府是指依据行政级次设定的各级行政机关,如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等广义的政府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包括人大,法院,检察院等。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近年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政府是国家的管理者,市场是一种经济活动方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是合作关系,也是矛盾关系。

如何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对金融体系产生积极影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政府是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力量,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互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既需要政府发挥积极作用,也需要市场自我调节。

政府应在制定政策时有所侧重,不能过多干预市场,否则会破坏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从而导致市场竞争程度降低,企业经济效益下降。

同时,政府也不能完全不干预市场,否则会形成市场失灵,许多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应是合作共赢的关系,两者相互促进。

在金融领域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重要。

政府作为一个国家的管理者,需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支持,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市场经济中的金融市场,是投资者和融资者进行资金募集和投资的场所,是经济运行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因此,政府需要对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市场不会因为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崩溃。

同时,政府还需要积极引导市场产生良性竞争,激发市场内部的创新和活力。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金融体系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在发达国家中,政府干预金融市场的程度不高,金融市场运行较为稳定,金融机构获得的收益较高。

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中,政府需要进行适度干预,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但是,政府的干预不能过多,否则会引起很多问题。

例如,在中国,由于政府干预过于频繁和过度,很多金融机构存在风险,而且几乎每一次出现风险都伴随着政府的干预。

这种干预会加剧金融风险,进而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发展。

总的来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又动态的过程。

政府需要制定适合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探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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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论文市场经济从诞生到发展的260多年的时间里,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就产生了。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探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探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论文篇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摘要:市场和政府是调节资源配置的两种不同主体。

市场调节不是完全有效的,政府干预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寻求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成为促进经济可持续运行的关键所在。

正确认识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关系,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而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关键词:市场调节;政府干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如何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市场的优势在于它能保障效率的快速实现,政府的优势在于它所拥有的强制和社会动员能力。

改革开放之初坚持“政府是万能的、市场是无用的”的理念,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步伐。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实践,不断摸索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政府开始放权,市场成为主要的调节方式,两者形成一种有机结合的经济增长模式,促进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国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化、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

市场应主要发挥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政府应主要发挥好保障公平公正的作用。

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就是要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

政府和市场能够有效配合的一个关键所在是两者极强的互补性:政府失灵的地方往往能够较好地发挥作用,比如在官僚主义和公共决策方面;同时,市场失灵的领域却恰恰政府可以发挥优势,比如当面对公共物品和外部效应等问题时。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协调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两者的互补而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经济学中,成本和效益是衡量经济活动高效与否的重要标准。

为了达到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人们应当理智的加以抉择,只有当市场调节出现失灵或者比政府干预带来更高的成本时,才应选择政府干预;只有当政府干预出现低效率或者比市场调节带来更高的成本时,才应选择市场调节。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资源配置如何达到最优的思考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贸易的环境里,你现在所穿的,所吃的,所用的几乎都是通过贸易而获得的。

当经济活动通过交换将资源分配到每一个人手中时,它将面临若干问题:怎样保证每个人可以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如何使得所有的交换都是平等及合意的,以及怎样才能做到分配方式的效率最高。

这当中就涉及到两个主要因素在经济运作过程中的作用,一是市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和家庭相互交易,价格和利己引导各自的决策;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则是政府,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做出干预甚至成为最终决策者。

那么,面对如何让市场上的稀缺资源达到最优配置这一目标,政府与市场分别扮演怎样的角色,又将起到怎样的推动或阻碍作用呢?下面,我将分别从市场,政府各自的特点以及二者的相互作用这几个方面来分析这个命题。

1.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20世纪80年代苏联和东欧的解体是20世纪后半期世界上最重大的变化。

这些国家运行的前提假设是,政府官员能够最佳地配置经济中的稀缺资源。

这些中央计划者决定,生产什么物品与劳务、生产多少,以及谁生产和消费这些物品与劳务。

支撑中央计划的理论是,只有政府才能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福利的方式组织经济活动。

亚当·斯密在他1776年出版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全部经济学最著名的观察结果:家庭和企业在市场上相互交易,它们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指引,并导致了合意的市场结果。

由此观点得出的一个重要推论则是:当政府组织价格根据供求状况自发调整时,它就限制了“看不见的手”对组成经济的千百万家庭和企业的决策进行协调能力。

这个推论解释了中央计划经济在苏联和东欧的失败,这些中央计划者缺乏关于消费者嗜好和生产者成本的必要信息,他们在管理经济时把市场上这只“看不见的手”绑起来了。

在自由市场中,物品的供给被分配给对这些物品评价最高的买者,这种评价用买者的支付意愿来衡量;物品的需求被分配给能够以最低成本生产这些物品的卖者;自由市场生产出使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总和最大化的物品量。

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讲辩证法、两点论,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

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不是简单地让市场作用多一些、政府作用少一些的问题,而是统筹把握,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协同发力。

要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政府要简政放权,要松绑支持,不要去干预;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应当主动补位,该管的要坚决管,管到位,管出水平,避免出现问题。

要善于运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只告诉市场主体不能做什么,至于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由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变化做出判断。

要找准市场功能和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切实把市场和政府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色和优势,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与调节机制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与调节机制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与调节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社会的经济结构已经经历了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历程。

而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的时代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和调节机制尤为重要,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

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某种联系,并且这种联系决定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

从经济理论上来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市场经济以企业为基础,以市场机制为调节方式,而政府则在市场中担负调节和干预的作用。

政府的干预可以是通过政策、法律、规定等方式来控制市场机制的发挥,使之达到或者不达到特定的目标。

这种政府干预不仅可以使市场机制运行更加有效,也能够使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更为公平。

2.市场对政府的制约市场机制的运行可以帮助政府协调社会资源的配置并提高效率。

由于市场机制具有自我纠正和自我调节的能力,所以政府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机制的运行。

如果政府的经济政策与市场机制矛盾,就会导致市场失去信心和自我调节能力。

3.政府与市场的合作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一种合作关系。

政府可以利用市场机制来达到所需的政治和社会经济目标,并在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提供政府服务。

同时,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也必须得到市场和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二、政府与市场的调节机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需要通过一些调节机制来实现,这些机制的目的是保障市场机制的顺畅运行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以下是几种调节机制的简要介绍:1.政策调节政府通过政策调节市场,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等。

例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用于控制经济波动和调整资金供需,产业政策用于实施战略性发展计划,就业政策用于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保障社会稳定。

这些政策的执行应关注市场需要及其效应,符合市场机制运作规律,使政策与市场实现无缝衔接。

2.法律调节法律通常是政府进行社会调节的重要手段,而市场也不例外。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论文(经典范文6篇)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论文(经典范文6篇)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论文(经典范文6篇)标题一:政府与市场的利益博弈政府与市场作为两个经济管理主体,在经济运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博弈。

政府作为经济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监管市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主要职能是价格形成、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创新发展。

然而,在实际经济运作中,政府和市场存在着相互制约,依存,合作的复杂关系,其中博弈因素不可忽视。

政府采取有利于市场运行的措施,可以有效促进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而市场的发展也可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带动经济的整体稳定和增长。

不过,在政府和市场的经济活动中,谁主导、谁被主导往往成为一个变数。

政府过于干预市场,就会影响市场效率,损害市场竞争性;市场过于壮大,失去了政府的监管,就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风险。

总之,在政府和市场的利益博弈中,博弈方的结果取决于双方的能力、资源、决策。

只有双方合理协调,把握好权力平衡,使政府和市场互为补充、互惠互利,才能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

标题二:公共品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公共品是指对于所有人都是无限制可供和共享,一人使用不会排斥和减少其他人使用量的一种特殊商品。

它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政府必需性的特点。

然而,由于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和分配公共品,导致公共品市场失灵,进而出现公共品供应短缺和质量低劣的问题。

面对公共品市场失灵的情况,政府可通过干预手段来解决问题。

政府可以通过纳税和税收调节机制,通过定价机制、资金拨付等手段来提供和管理公共品的供给。

政府还可以通过公共品专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来规范供给。

同时,政府适时的政策引导,也是提供公共品质量和数量的重要保障。

总之,公共品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体现,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政府干预,是保证公共品市场正常运作的有力措施。

标题三:市场竞争与政府监管市场竞争是指市场中各个经济主体通过价格,产品质量等方面展开的竞争行为。

在市场竞争中,市场的自我调节和市场出清能力可以有效促进市场优胜劣汰,逐步形成竞争强者。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释放市场活力——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释放市场活力——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竞争, 才 能使价格 随供求 的变化而波动; 只有竞争 , 才能使价值规律得 以贯 彻; 只有 竞争, 才 能使经济充满活力 。 所以, 竞争是 市场机制 的灵魂 。 市场机 制配置资源 的作用 正是在供求 、 价格 和竞争三大要 素的相互依赖 、 相互作 用的过程 中实 现的。市场主体 的内部动力和竞 争压 力形成一种客 观的强
垄 断。中国 3 5年走过的改革之路 , 本 身就是一个不断打破垄 断, 弘扬 竞争 的过程 。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强调使 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起 决定性作用, 不是忽视更不是取消而是更好地发挥政府 的作 用。 市场配置资源方面有其 固有的缺 陷。市场无法解决公共产品的生产 问题 , 市场本 身无力解 决社会 化大生产所要求 的社会 总供给和社会 总需求的平衡 和产业结构合 理的 问 题; 市场调节的分配功 能在 于促进提 高效 率, 但完全 由市场 自发地 进行分 配又会造成 收入 高低悬殊 , 甚至 出现两极分化。 而这些 , 都需要通过政府的 作用加以解 决。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必须解决 以往存在的政府职 能 “ 错位 ‘ 越位 ’ , 平 口 “ 缺位” 现象。具体来说 : 第一 , 政府要弱化微观方面 的管 理职能, 进一步放 权给市场, 积极提升市场 的效率 , 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 。 应在坚持市场化过 程 中完成政府职能转变, 提高执政效率 。 第二 , 政府要强化规范 市场秩序和 市场监管 , 规范 中介 组织的发展 , 建立 社会信用体 系, 完善行政 执法、 行业 自律 、 舆论监 督、 群众 参与相结 合的市场监 管体系 , 健全产 品质量 监管机 制, 严厉打击制假贩假、 商 业 欺 诈等 违 法 行 为 , 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 。 第三 , 政府要加大社会管理和服务, 如完善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 建立社保制度 、 医疗保障制度等 , 为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营造 良好 环 境 。 发 挥 市 场 在 资 源 配 置 中 的 决 定 性作 用 和政 府 的 重 要 作 用 , 必须处理好 政府和市场 的关系 , 加强二者的有机协 调和配合。既要防止 出现 否定市场 化 改革方 向的倾 向, 又要防止只讲市场化、 忽视政府作用 的倾 向。 经济发展 既不是静态上的资源配置 , 也 不 是 完 全 按 预 先 规 定 的计 划 行 事 , 既要 靠 市 场 这 只“ 看 不 见 的手 ” ,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 作用, 但 同 时又 要 更 好 地 发 挥 政 府 的作用 , 因 为 市 场 解 决 不 了所 有 问题 , 市 场 既 需 要 政 府 为 市 场 提 供 规 则 和环境, 又需要政府 为市场上的弱势群体 提供必要保 障, 转 型 期 还 需 要 政 府 为 经 济 健 康 发 展 提 供 有 效 的 引导 和 推 动 。唯 有 处 理 好 政 府 和 市 场 的 关 系, 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效顺利地发展 。■ 参考文献 f 1 1 蔡 庆 悦 .专 家 研 讨 市 场 在 资 源 配 置 中的 决 定 性 作 用 卟 前 线 . 2 0 1 4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及其影响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及其影响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及其影响市场与政府是社会经济运行中的两个重要角色,它们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市场与政府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市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经济主体之间自愿交换商品和服务的场所,具有自主调节、高效运行的特点。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服务提供者,具有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的职能。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几个方面来描述:首先,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的制度保障。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产权等手段,为市场提供必要的规则和制度保障,保证市场能够正常运行。

其次,政府在市场中起到市场失灵的调节作用。

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市场无法完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通过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等手段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

再次,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角色。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政府的参与,只有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教育、环保等服务,才能满足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需求。

最后,政府在市场中的监管作用也非常重要。

政府通过监管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垄断行为和市场乱象的发生,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市场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市场与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的关系和互动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着巨大影响。

首先,市场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市场机制能够激发个体的创造力和活力,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的发展。

市场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其次,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够有效稳定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波动和金融风险时常发生,政府通过实施适当的宏观调控政策,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的产业政策也对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引导资源流向重点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30多年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够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得益于改革,未来中国要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还必须依靠改革。

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改革目标和任务全面部署。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思路是逐步改革现实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方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生产力迸发出(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强的活力。

总的方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根本的宗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

在改革的进程中,我们一方面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的部分权力逐步放归市场,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控的作用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各种市场要素参与生产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并不迷信市场,通过规范政府的权力不断完善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引导市场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确保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展现,惠及全民。

可以看到,在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进程中,我们既需要成熟的市场,也需要规范的政府。

通过成熟的市场,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的作用,实现市场对各种资源自发而高效率的调配和有机结合,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通过规范的政府,有效避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失灵”,使市场能够有序地持续良性运转,引导市场主体更加理性的行为,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充分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

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关键在于相互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成熟的市场是基础,市场主体能够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来决定自身的行为,能够自觉地把个人利益和社会责任统一于一身,使市场在主体理性行为中能高效有序地运转。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长期以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中争论不休的核心议题,各种理论观点相互碰撞,下面我来谈谈对他们的认识。

一对市场的认识在完善的市场条件和自由的竞争环境中,可以有效的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最大程度地促进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加。

在微观环境下,借助于价格机制的灵敏、私人生产组织的理性和冷酷的竞争,资源会向着最有效率的单位和部门集中,最终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但是,我们首先要注意,市场是有整体性的,单个组织的理性并不保证市场整体的理性。

或者说,正是因为单个组织的理性,才会导致“集体非理性”现象的出现。

市场规律只是一条冷酷的原则,它并不像万能的上帝一样时刻关注着市场整体的供需情况并主动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调节。

价格机制的灵敏在很大程度上也只适用于微观环境,当进入宏观的市场时,它所导致的调节往往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代价。

激烈的市场竞争确实是提高效率的有效办法,但优胜劣汰的自由竞争,必然会形成“大鱼吃小鱼”和垄断现象,这些反过来又会限制自由竞争。

然而社会发展并不仅仅是由经济发展构成的。

市场的逐利性本质决定了它只能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可选取的一条准则之一,而不是唯一准则,市场的完全性并不意味着完美性。

最后,即使是那只“看不见的手”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自由竞争是有效提高效率的选择,这也是建立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需要有完全的信息、充分的竞争等等,但这在实践中又是不可能的。

二对政府干预的认识政府干预是政府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国家权力,借助多种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施加影响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政府干预可以说有两个方面的基础:第一,不论是根据社会契约论还是马克思的阶级论,政府既然成为公共权力的掌控者和整个社会主要的管理者,就要对社会发展承担相应的职责,这一职责的履行体现在各个方面,当然也包括对市场的干预。

第二,“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干预提供了重要的理由。

由于完全的市场体制只是一种理想,而且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下,垄断的出现也是必然结果,这些都决定了在市场之外,我们必须要有其他的辅助发展手段。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
(一)自由放任主义时期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国富论
法律秩序 少量的社会基础设施供应
市场—调节与引导经济及其他各方面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国家干预主义时期
20实际30年代 经济大萧条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 通论》 权能体系迅猛扩张
• 私营部门无论在生产还是保护职能方面都要比政府部门表 现得更有效率。 心理 健康 • 尽管私营部门运作得更有效率,但涉及公营和私营部门结 合起来的制度安排几乎与单独的私人运作表现得一样好。 显然,缺乏竞争就无法生存的积极的私营交通运行的存在, 校车 对公立学校的运行效率是一种激励。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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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确认识市场失灵 (三)减少市场失灵
尽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解决市场分割问题 主动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
1988年,由兰迪·罗斯承担的兰德研究生原博士论文项目,提 出了公营、私营部门的各种比较——电力、心理健康和校车交 通——公营私营部门的绩效。
• 公营部门明显比受管制或不受管制的私营部门能更有效地 分配电力,其原因也许设计公营部门管理的质量,涉及受 管制的私营部门的过度投资,或者涉及私营部门引起的更 电力 高销售和广告成本。
政府
政治职能加强 积极干预经济
市场—出现垄断、无法依靠自身实现自由运行
(三)新古典主义时期
新自由主义,市场角色最大化,政府角色最小化 对内统治职能弱化
政府
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职能加强
管理主体多元化
角色最小化
市场—角色最大化、主导社会资源调配
二、政府与市场的区别、联系
(一)区别
运行目的 运行方式与 特点 运行结果 担负的职能

论述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

论述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

论述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论述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中争论不休的核心议题各种理论观点相互碰撞常谈常新。

经济自由主义时期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主张经济的完全自由政府只要做好“守夜人”的角色;到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大萧条凯恩斯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这一时期的主流思想是政府干预主义;到了20世纪70年代西方世界普遍出现了滞涨现象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提出了严峻挑战新经济自由主义迅速崛起重申要以经济自由为主但是承认经济自由不是不限度的自由认为政府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对经济进行一些干预。

将上述历史演变过程综合起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各学术流派的争论可以归纳为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主义之争但一般讲来各学派的理论均包含了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的思想他们的分歧主要在于自由多一点还是干预多一点并在各自的基础上提出不同的政策主张。

明确市场和政府的关系:1市场是现代化过程中的第一选择。

市场经济体制是人类发明的社会制度中最接近大自然的运作机理的制度因为符合趋利避害计算得失的人类本性和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而且有无可比拟的长期效率、整体效率。

世界范围内各国现代化经验也表明对市场价值的尊重对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往往是一国取得长远发展的基础。

2政府干预保障现代化的秩序和速度。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分析原则上讲市场能够解决的事应全部交由市场去办但问题是能够体现高效率资源配置的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纯理论化的抽象现实的市场机制无法提供完全符合的样本也就是说市场理应在价格的引导下提供各种劳务但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市场不一定做得到。

此外市场还存在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外部性问题、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社会分配不公平等固有的缺陷。

这就决定了在某一时期当市场的诸多缺陷暴露无遗并联合作用导致市场失灵秩序混乱经济衰退的时候应辅之以适度的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市场确实不能有效的配置资源二是政府的干预确实矫正了市场失灵而不是加剧了配置失效的程度。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都是历史和社会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制度下,它们的相互关系是不相同的,它们是变化发展的。

下面我将从历史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展、我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发展、以及确立正确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三大部分来阐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一、历史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展在社会的早期阶段,人们认为政府是“恶”的,政府在市场中扮演的是守夜人的角色,政府不应该去管理市场,而是去放纵其自由发展,市场有其极度的自由性,人们认为最好的市场是最自由的市场,政府只是人们财产的守护者。

这时,“大市场、小政府”的自由主义理想扎根在人们的观念中。

但随着自由市场的发展,自由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弊端显露,市场失灵的现象陆续发生。

这在历史上的表现为1930年“大萧条时期”,1997年金融危机,2008年金融危机等等。

在1930年“大萧条时期”时,“罗斯福新政”让人们看到了政府在市场中发挥的作用,人们开始意识到自由的市场并不是最好的市场,市场应该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但是政府的作用力的大小或作用方式该如何,才能起到最好的效果呢?政府在市场中到底该发挥怎么样的功能呢?政府怎么样介入,才不会起到反效果呢?凯恩斯认为,政府在市场中起着宏观调控的作用,其核心应该是对财富积累与分配的问题,目的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

可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在往后的市场发展中,政府越位,政府缺位,或者政府失灵的情况时有发生,政府的决策并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的发展,毕竟政府的决策有很大的主观因素存在。

那么政府该不该介入市场呢?这个问题,哈耶克有不同的看法。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表示,政府不应该介入市场的运行,市场应该是自由的,即使市场会发生市场失灵或者金融危机的现象,这只是一个阵痛期,只是市场运行的一个自我调整。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这个阵痛期一过,市场会迸发出更大的活力。

而政府的介入行为,虽然可以缓解市场的失灵,但这只是把市场里的矛盾延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旦被压抑矛盾的市场再次失灵,其后果是数倍于前。

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政府与市场的权力关系

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政府与市场的权力关系

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政府与市场的权力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力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承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调节和干预,以保障公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的政府与市场的权力关系是一种相对均衡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在供需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资源的配置。

市场的自由与竞争能够有效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为个体和企业提供了自由选择和自负盈亏的可能。

然而,市场机制也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垄断等问题,导致市场失灵和资源配置不够有效。

政府的作用就是通过法律法规、行政干预等手段,对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管和调整,弥补市场的不足,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其次,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应当具备的权力包括市场规则的制定和监督、宏观调控、公共服务提供和社会保障等。

首先,政府应制定和监督市场规则,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规范运行。

这涉及到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其次,政府需要进行宏观调控,以保持经济的平稳运行。

这包括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的调整、产业政策的推动等。

第三,政府还应主动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市场无法提供或难以提供的需求。

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需要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政府还需要提供社会保障,确保基本民生和社会稳定。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都是政府的责任范畴。

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政府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也不能取代市场的作用。

政府应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避免过度干预和行政干预。

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制约和监督,确保公正行使权力、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加强与市场主体的互动和合作,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和互利共赢。

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政府与市场的权力关系的合理分配,可以借鉴国内外的经验。

论述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论述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论述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中争论不休的核心议题,各种理论观点相互碰撞,常谈常新。

经济自由主义时期,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主张经济的完全自由,政府只要做好“守夜人”的角色;到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大萧条,凯恩斯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这一时期的主流思想是政府干预主义;到了20世纪70年代,西方世界普遍出现了滞涨现象,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提出了严峻挑战,新经济自由主义迅速崛起,重申要以经济自由为主,但是承认经济自由不是不限度的自由,认为政府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对经济进行一些干预。

将上述历史演变过程综合起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各学术流派的争论可以归纳为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主义之争,但一般讲来,各学派的理论均包含了自由主义和政府干预的思想,他们的分歧主要在于自由多一点还是干预多一点,并在各自的基础上,提出不同的政策主张。

明确市场和政府的关系:1市场是现代化过程中的第一选择。

市场经济体制是人类发明的社会制度中最接近大自然的运作机理的制度,因为符合趋利避害,计算得失的人类本性和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而且有无可比拟的长期效率、整体效率。

世界范围内各国现代化经验也表明,对市场价值的尊重,对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往往是一国取得长远发展的基础。

2政府干预保障现代化的秩序和速度。

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分析,原则上讲,市场能够解决的事应全部交由市场去办,但问题是能够体现高效率资源配置的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纯理论化的抽象,现实的市场机制无法提供完全符合的样本,也就是说,市场理应在价格的引导下提供各种劳务,但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市场不一定做得到。

此外,市场还存在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外部性问题、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社会分配不公平等固有的缺陷。

这就决定了在某一时期当市场的诸多缺陷暴露无遗并联合作用导致市场失灵,秩序混乱,经济衰退的时候,应辅之以适度的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市场确实不能有效的配置资源,二是政府的干预确实矫正了市场失灵而不是加剧了配置失效的程度。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学的一个永恒话题。

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实质就是政府干预问题。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联系。

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关键是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得政府干预在匡正和纠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

长期以来,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西方经济学发展的历史上可以说是学派林立,众说纷纭。

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派别,即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

而在经济学发展的几百年当中,主张经济自由主义强调市场机制调节经济的作用的学者和主张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认为市场机制是不完善的学者之间的论战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两种理论在经济学发展过程中此消彼长,但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基础来配置经济资源的方式。

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是建立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是以市场运行为中心环节来构造经济流程,即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合理配置资源和调整生产力的布局,用价格信号来引导和调节社会生产与消费活动,协调商品及其它资源的供求关系,并且按照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进行国民收入的分配。

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

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一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

论市场与政府的有机结合

论市场与政府的有机结合

论市场与政府的有机结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正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的过程中,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政府对经济的有效调控并达到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宏观调控的简要回顾,实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又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文章结合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点和调控措施。

标签:市场机制;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源配置上,“看不见的手”是基础性的,资产阶级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则是“看不见的手”的卫护者。

正是由于政府的保护,市场这只手才得以发挥资源配置的正面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规,像财产法、契约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工厂法、竞争法等游戏规则,以及完成那些私人企业主不愿做和做不了的生产职能,例如,初期修建铁路等活动。

正是由于存在政府的保驾护航,才使这种分散的生产过程得以维持,使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负面作用不至于在私人生产者的相互厮杀中导致整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崩溃。

所以,“看不见的手”一开始就是在“看得见的手”的呵护下才得以发挥其配置资源的正面作用的。

二、我国政府与市场的职能以及二者关系的现状分析(一)政府职能及政府干预存在的大量误区1.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职能宏观层面上,主要负责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社会性的义务,进行宏观调控。

具体看,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抑制通货膨胀,制定战略目标与实施步骤;根据社会水平调整产业方向与结构,制定产业规划与产业改革;制定、实施税收与金融政策,并调节个人、地区等经济间形成的非有机性结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提供社会服务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维护法律尊严。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长期以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中争论不休的核心议题,各种理论观点相互碰撞,直到今天也没有停止。

在我国特殊的国情背景下,决定了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同一般。

如何用各种观点有效指导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是本文研究的方向。

一、辩证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1、关于市场。

对市场的认识,不论是古典经济学还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都格外信奉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它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具有绝对主导作用,认为在完善可以有交的实现的市场条件下和自由的竞争环境中,资源的最佳配臵,最大程度地促进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加。

我们经常说的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指市场制度,市场制度是经济运行中市场对资源配臵起基础作用的一整套运行机制、规范或制度。

政府职能的基本价值就在于成为守夜人。

市场机制是通过市场供需均衡,使资源达到最有效益的方法。

本质上讲,市场机制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政府无须过多地进行干预。

但是,在现实经济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完全市场竞争是不可能存在的,市场失灵在市场发展中已经被证明,这在许多情况下看成是政府干预的正当理由。

2、关于政府。

政府是在一国范围内,拥有社会公共权力,掌管社会公共事务并依据一定行政原则行政的政治组织。

政府是指行政管理机关,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机关。

狭义的政府是指依据行政级次设立的各级行政机关,广义的政府是指各级行政府机关,包括人大、法院、检察院等。

国家契约论认为,政府的产生是因为人们为了摆脱丛林式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社会中的个人经过谈判,签订契约成立国有,保护各自的利益。

政府是市场经济管理者。

政府行为涉及经济调节方面包括调节资源配臵,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调节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增进社会的福利和公平,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等;市场监管方面,包括界定和规范产权保护,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等;社会管理方面,包括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等,公共服务方面,包括国防、教育、环境卫生等公共产品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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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摘要】:经济理论和社会经济现实的发展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奉行了政府和失常相结合的政策,但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替代局限是怎么样,两者干预的成本、效益怎样,政府应该怎么介入经济,这都是各国政府必须要面对的难题.为了在实践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我们就要从理论上揭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关系.政府与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或制度安排。

下面就根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特点和规律,把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概括为相互替代、相互互补、完全排斥和共同失灵四种情况.【关键词】:政府;市场;相互替代;相互互补;完全排斥;共同失灵.据查阅资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单纯地发挥作用。

现代制度经济学家G.霍奇逊认为,一个纯粹的市场体系是行不通的,“一个市场系统必定渗透着国家的规章条例和干预”,“干预”本质上一定是制度性的,市场通过一张“制度网”发挥作用,这些制度不可避免地与国家和政府纠缠在一起。

所以,为了分析的方便,本文根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特点和方式不同,将政府与市场关系抽象为相互替代、相互互补、完全排斥和共同失灵四种情况.一、相互替代政府与市场的相互替代关系是一种“非此即彼”和“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即选择一定的政府,通过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来获得一定的产出,就意味着必须放弃一定的市场机制的作用。

或者说,选择一定的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获得一定的产出,就意味着放弃一定的政府职能作用。

在政府与市场相互替代条件下,关于政府与市场的优化组合问题,除了可采取以上等产量线与等成本线关系来描述以外,还可以通过其它方法来描述。

由于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各自都有成本和收益,因而可以根据政府和市场的成本或收益的比较,来确定政府与市场最优组合的均衡点。

如果用政府去替代市场,目的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但同时将增加政府的成本,当增加的政府成本等于节约的市场交易费用时,则政府与市场处于均衡点,这个均衡点就是政府与市场相互替代的有效边界。

当增加的政府成本大于节约的市场交易成本时,就应该选择和扩大市场机制作用,直至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达到替代边界;当增加的政府成本小于节约的交易费用时,则应当选择和扩大政府职能作用,直至政府与市场替代边界。

就政府的某一项具体的政策而言,也可以依据政府与市场的均衡关系来进行选择。

一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可能引起政府成本的增加或减少,也可能引起交易成本的增加或减少。

当某项政策措施带来的政府成本的节约大于其所引起的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或者该项政策措施所带来的政府成本的增加小于其所节约的市场交易费用,就应该选择和实施该政策;反之,就不应该选择和实施该项政策措施。

如果用政府替代市场不完全是为了节约市场作用的交易成本,而是为了获得比市场作用更高的效率,就可以用其它方法来进一步确定政府与市场相互替代的有效边界。

如果用边际分析法来考察,政府与市场替代的边界是政府作用的边际收益(成本)等于市场作用的边际收益(成本),当政府作用的边际收益大于市场作用的边际收益,或者政府作用的边际成本小于市场作用的边际成本时,就应当选择和扩大政府的作用;反之,就应当选择和扩大市场的作用。

如果用总量分析法来考察,政府与市场替代的边界就是政府作用的净收益(收益减去成本)等于市场作用的净收益。

如果政府作用的净收益大于市场作用的净收益,就可以选择和扩大政府的作用;反之,就可选择和扩大市场的作用。

二、相互补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是永远处在一种“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政府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的,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融合关系,这就是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

在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中,不存在政府一定要排斥市场或者市场一定非要排斥政府问题。

从整个社会经济体来讲,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关系。

更严格地讲,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与市场互补关系是政府对市场的补充关系,因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但就某个具体领域而言,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会表现出一些不同特征。

政府与市场是否是一种互补关系,可通过政府和市场各自单独发生作用的净收益和它们共同发挥作用的净收益的对比来进行判断。

在判断市场对政府的互补关系方面,可对政府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与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进行比较。

如果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政府单独发挥作用的净收益,市场就成为政府的必要补充。

也就是说,在发挥政府职能的同时,必须引入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在判断政府对市场的互补关系方面,同样可对市场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与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进行比较。

如果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市场单独发挥作用的净收益,则政府就成为市场的必要补充。

或者说,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政府的作用。

然而,无论是政府对市场的补充,还是市场对政府的补充,都不是毫无限制的。

政府对市场补充,以及市场对政府的补充有一个合理的度,这个“度”可用一个最优组合的均衡点来表示。

在政府对市场的补充方面,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等于市场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为政府对市场补充的均衡点。

如果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市场单独作用的净收益,应当继续加强政府的作用;反之,就应当考虑减少政府的作用。

在市场对政府的补充方面,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等于政府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为市场对政府补充的均衡点。

如果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政府单独作用的净收益,应当进一步引入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反之,就应当考虑减少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完全排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这种完全排斥关系,是由政府或市场内在的缺陷而导致的。

政府与市场的完全排斥关系,就是“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的关系。

也就是说,政府在某些领域永远做不了或做不好市场所能做得了或做得好的事情,此种情况下政府不应该进行干预,只能通过发挥和不断完善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比如私人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

或者说,市场在某些领域永远做不了或做不好政府所能做得了或做得好的事情,此种情况下不能将市场机制引入其中,只能充分发挥和不断完善政府的职能,比如国防等纯公共产品的生产。

那么,怎样才能确定政府与市场两者之间是一种完全排斥的关系呢当政府与市场关系属于完全排斥关系时,市场作用的范围和程度将不随政府作用范围和程度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同样,政府作用的范围和程度也不随市场作用范围和程度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都有成本和收益,政府或市场的作用范围和程度可依据其各自成本和收益的对比来进行选择。

政府和市场作用各自都有一个有效的作用边界或“度”。

如果用边际分析法来考察,这个“度”就是其各自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均衡点,即政府或市场作用的有效边界。

如果政府或市场的作用偏离这个均衡点,就不可能使政府或市场发挥最大效率。

为此,就应当对政府或市场的作用范围和程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以使政府或市场作用达到最大效用。

以政府的作用为例。

政府作用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为均衡点,如果政府作用的边际成本小于边际收益,可进一步扩大政府的作用,直至政府作用达到均衡点;反之,就应该减少政府的作用,直至政府作用也达到均衡点。

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为完全排斥关系情况下,尽管它们各自的作用不随对方情况而发生变化,但不能据此认为两者之间就互不相干。

实际上,政府和市场两者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

比如,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是市场不可替代的政府职能,但政府制定和监督实施政策法规职能的发挥会直接影响和制约市场作用的效果。

如果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比较合理且监督有力,市场的效率就比较好。

反之,市场的效率就比较低。

在政府与市场的相互排斥关系中,政府与市场都有明确的边界,在本文中对此不作更多的分析。

四、共同失灵政府与市场是否是一种互补关系,可通过政府和市场各自单独发生作用的净收益和它们共同发挥作用的净收益的对比来进行判断。

在判断市场对政府的互补关系方面,可对政府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与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进行比较。

如果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政府单独发挥作用的净收益,市场就成为政府的必要补充。

也就是说,在发挥政府职能的同时,必须引入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在判断政府对市场的互补关系方面,同样可对市场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与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进行比较。

如果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市场单独发挥作用的净收益,则政府就成为市场的必要补充。

或者说,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政府的作用。

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还存在一种政府和市场都失灵(或失效)关系,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共同失灵关系,或者政府与市场双失灵关系。

政府与市场共同失灵关系,就是“无我亦无你、无你亦无我”。

这种关系可简单地描绘为:政府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情市场也绝对做不了或做不好,而市场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情政府同样绝对做不了或做不好,以及政府和市场都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情,若由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也做不了或做不好。

在政府和市场共同失灵情况下,如果非要政府和市场去做,必然会导致效率的损失和社会福利的下降。

为了不至于造成效率损失和社会福利的下降,政府和市场都不能插手其中。

那么,如何来判断政府与市场关系属于一种共同失灵关系呢?市场经济的最大失灵,一个是容易因市场竞争而走向市场垄断,从基本意义上来说是“市场性”更大的状态走向“非市场性”更大的状态---因为市场经济的本义就是市场竞争,它主要体现为供给竞争,也体现为需求竞争,而市场垄断则是市场走向了“非市场性”。

另外一个失灵是容易产生投机,并导致市场泡沫甚至经济危机。

这是由正常的需求增大导致价格上涨所引起的投机行为(因此只要将价格稳定,就可以避免投机)。

投机活动是市场经济的癌症行为,它体现为与供求现象相反的行为:价格越上涨,投机需求就越大,相反,价格越下跌,投机活动就越微弱。

市场经济的基本问题:兴旺与衰退的周期循环,实际上就是这种投机行为造成的。

针对这两个市场失灵的问题,我们需要形成政府的权威作用与市场调节,一个是通过政府力量去打破垄断,另外一个是通过政府力量去调节供求从而纠正供求失衡,以杜绝市场投机现象的产生(当今中国大城市中的房地产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因正常需求增大导致价格上涨,而招引来剩余游资的规模越来越大的投机行为,这种投机使房地产价格上涨得更加迅速、更加畸形。

此时政府所要做的工作一个是控制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另外一个是增强房地产产品的供给。

但各种自相矛盾的政策却使我们难以看到其效果,它主要是不充分懂得通过增强供给与调控需求,而达到稳定房地产价格的具体目标以避免投机炒作的兴盛).五、总结“重商主义”是亚当-斯密在其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中首次提出的。

重商主义是欧洲市场经济产生时期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策体系和经济思想。

它在方法论上具有反封建、反传统、反宗教规范倾向等特征;其基本思想为:把金银视为货币,并视为财富的唯一形态;主张国家干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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