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管道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一、观测目的:1.了解管道在使用和不同季节等不同条件下的沉降情况,以便判断管道是否安全运行。
2.监测管道沉降变形情况,及时预警管道沉降速度过快或超过预设限值等异常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二、观测方法:1.采用定点观测法,以管道上装有的固定标志物为基准点,通过多次观测,测量标志物相对基准点的高程变化,从而反映管道的沉降情况。
2.观测方法应选择准确、稳定、可靠的仪器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时机:1.对新建管道,应在管道完工验收后及时进行沉降观测。
2.对已投入使用的管道,在关键时刻(如管道使用一段时间后、地震发生后等)进行定期观测,以便及时发现管道沉降异常。
3.对已发现管道存在异常的地区,应加大观测频率,密切监测。
四、观测仪器设备:1.高精度水准仪或全站仪作为主要观测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使用精密水平仪或导线仪等辅助设备对高程变化进行精确测量。
3.观测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定期维护调整,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
五、观测数据处理: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对于多次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排除异常值和误差。
3.通过观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判断管道的沉降速度,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将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和分析,形成可靠的报告。
六、报告编制:1.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目的、方法和原始数据的描述,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的呈现,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2.报告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3.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存档,以便后续的管道安全评估和维护工作。
总之,规范的管道沉降观测是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和设备,及时准确地监测沉降情况,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沉降观测要求规范
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于监测土地表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着重规范观测的方法、仪器设备、观测点的选择、数据处理等各方面,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观测方法1.观测方法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施工过程中的土体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数学模型法等。
2.观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需要进行连续观测。
二、仪器设备1.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和稳定可靠的特点,能够满足观测的要求。
2.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有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
三、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工程部位,以及周围的监测点。
2.观测点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沉降情况。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采集和记录,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沉降量等数据。
2.观测数据应进行校正和修正,排除仪器误差和环境因素的干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绘制相关图表和图像,以便于观察沉降趋势和变化规律。
五、观测报告1.观测报告应包括沉降观测的目的、观测方法、观测点的选择、仪器设备的使用、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等内容。
2.观测报告应具备可读性和科学性,必要时还应提出相关改进和建议。
总之,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沉降观测提供了详细、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才能够获得准确可靠的观测数据,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保障。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 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 或S05 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 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 1530 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规范是指在土地开发和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土地的稳定性和建筑物的安全性,对土地沉降进行监测和观测的一套规范要求。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的示例,总字数超过了1000字。
1. 观测目的和范围沉降观测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土地沉降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观测范围应包括土地开发和建设区域以及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2. 观测设备和要求2.1 观测设备应选用精度高、稳定性好的沉降测量仪器,能够满足相关测量要求。
2.2 观测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3 观测设备应具备数据采集和存储功能,能够满足数据分析和应用的需要。
2.4 观测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在可能发生沉降的区域,且应避免干扰因素对观测结果的影响。
3. 观测点选择和设置3.1 观测点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和要求等因素确定。
3.2 观测点的设置应尽可能覆盖整个开发和建设区域,包括潜在的沉降隐患区域。
3.3 观测点的数量和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得少于3个。
3.4 观测点的设置应注意选择稳定的地质地貌和土层,避免影响观测结果。
4. 观测方法和频次4.1 观测方法应选择合适的测量技术和方法,如水准测量、全站仪测量、GPS测量等。
4.2 观测频次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一般建议进行初次观测、定期观测和专项观测。
4.3 初次观测要在土地开发或建设前进行,用以确定基准值和变化趋势。
4.4 定期观测要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间隔进行,以便及时掌握土地沉降的情况。
4.5 专项观测要在土地发生较大沉降或异常变化时进行,以研究其原因和影响。
5. 数据处理和分析5.1 观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和校核,排除不合理和异常值。
5.2 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分析和趋势分析,以便评估沉降的程度和发展趋势。
5.3 观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应与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6. 数据报告和成果归档6.1 观测数据应及时报告给项目相关方和有关部门。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是指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
沉降观测规范:
1. 观测点的选择:观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监测区域的沉降情况。
观测点
应选择在土地沉降较为显著的区域。
2. 观测仪器选择:应选择高精度的沉降仪器进行观测。
观测仪器的测量精度应满足实
际要求,并且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
3. 观测时间:观测时间应至少包括建设前、期间和建设后的阶段。
观测时间应长达数
年以获得准确的沉降数据。
4. 观测频率:观测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建议每月观测一次。
在建设期间,
观测频率可以适当增加。
5. 数据处理与分析:观测数据应经过严格的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采集、校正、滤波
和拟合等步骤。
应采用合适的数学模型进行数据分析,以得到准确的沉降结果。
6. 数据记录与报告: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进行备份。
观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并编制
详细的观测报告,包括观测过程、仪器校准、数据处理方法、结果分析等内容。
7. 观测误差控制:应采取措施降低观测误差,包括仪器的校准、环境条件的控制、操
作人员的培训等。
观测误差应根据要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请注意,这些规范仅为一般性建议,实际的沉降观测规范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进行沉降观测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准确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基础沉降观测是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监测土地或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为了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基础沉降观测有一系列的规范要求。
下面将具体介绍这些规范要求。
一、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需要选择,包括建筑物主体结构、土体变形特征明显的区域等。
2.观测点的设置应考虑沉降区域的不均匀性,覆盖全部可能的沉降区域。
3.观测点的选择应满足观测设备的布置要求,便于观测操作和数据采集。
二、设备与方案的选择1.观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使用精密仪器进行测量。
2.观测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包括自动观测系统、手动观测仪器等。
3.观测方案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确保能够全面观测到该工程的沉降情况。
三、观测周期与次数的确定1.观测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包括工程的施工周期、建筑物结构的变形特点等。
2.观测次数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确定,可以分为周期观测和临时观测两种形式。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录入、校核和分析等步骤。
2.观测数据的处理应根据相应的规范和方法进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分析要注重长期趋势的分析和变化规律的研究,预测未来的沉降趋势。
五、观测结果的报告1.观测结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和总结,并编写成观测报告。
2.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结果、数据的分析和解释以及对未来可能的沉降情况的预测等内容。
3.观测报告应通过合适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传达,以便有关方面进行决策和安全管理。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土地和建筑物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范要求,才能够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的顺利施工和运行提供保障。
因此,在进行基础沉降观测时,建议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沉降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1.观测目标和范围:
2.观测周期:
3.观测方法和仪器:
4.观测点的选择和布置: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变形特征,应避免遮挡干扰和地质条件差异。
观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和基础上,并确保能够同时观测到水平和垂直方向的沉降。
5.数据采集与处理:
观测数据应定期采集并储存,以便后期的比对和分析。
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校正和数据分析等步骤。
数据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6.观测报告:
7.安全措施:
总之,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是确保建筑物安全运行和使用的重要准则。
遵守这些规范要求,可以有效地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修复措施,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低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2)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形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
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
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3)在观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沉降是否进行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行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的选设位置祥见《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第5.5.2条规定。
沉降观测要求
5.1 建筑物沉降观测一、5.1.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1.2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外、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1.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用于宾馆等高级建筑物)等型式。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C次表C.0.1条规定执行。
5.1.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2.2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1.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一、沉降观测的目的通过对多期的观测数据分析,推断建筑变形的发展趋势,获取可靠的变形信息,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
注:变形:建筑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形状或位置变化的现象。
可分为沉降和位移两大类。
沉降指竖向的变形,包括下沉和上升。
二、建筑沉降观测建筑沉降观测: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参照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三、沉降观测点标志(沉降观测钉)的安装1.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中的施工监测与观测的相关要求,注意图纸上要求的埋入深度及伸出长度。
2.符合规范要求(1)沉降观测标志应稳固埋设,高度宜高于室内地坪(±0面)0.2~0.5m为宜。
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活动标志。
(2)标志埋设前,要与建设、监理、设计进行沟通,了解建筑外墙装饰方式和使用的材料,并提前考虑建筑外墙装饰后要能够继续观测,使沉降观测资料的连续性不被破坏。
3.常见的沉降观测标志(1)规范上的(2)项目上常见的临时观测标志:最终完成效果:四、沉降观测的方法及仪器1.沉降观测等级(精度等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对于建筑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观测的精度不应低于三等。
(以设计图纸上明确要求为准)2.观测工具:水准仪,全站仪等3.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采用水准测量、静力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进行。
(1)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2)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3)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
4.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规范要求:5.工作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a.固定观测人员b.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c.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d.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五、沉降观测数据处理1.整理原始记录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沉降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一套沉降观测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按照沉降观测规范的要求,对沉降观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引言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是为了掌握土地基础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变形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沉降观测规范将覆盖观测方法、仪器设备选择、观测频率、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观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沉降观测方法1. 硬铁或聚丙烯管法硬铁或聚丙烯管法是常用的沉降观测方法之一。
在施工前,需在监测点周围埋设管道,每隔一定距离安装深度计和水平仪,测量沉降的深度和倾斜情况。
观测过程中,需要记录观测点的坐标和周围环境变化。
2. 水准测量法水准测量法是衡量建筑物相对高度差的方法,也可用于测量沉降。
观测过程中,需设置基准点和观测点,通过水准仪和测量杆等设备进行测量。
观测数据要准确记录,以便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三、仪器设备选择1. 沉降仪沉降仪是沉降观测中最常用的仪器之一。
在选择沉降仪时,应考虑其精度、灵敏度和稳定性等因素。
常见的沉降仪有水准仪、高程仪和探地雷达等。
2. 数据记录仪数据记录仪用于记录观测数据,并可进行实时监测。
在选择数据记录仪时,需考虑其存储容量、数据传输方式和电源供应等因素。
同时,数据记录仪的设置和操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四、观测频率观测频率是指进行沉降观测的时间间隔。
根据不同工程的要求和具体情况,观测频率可以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在施工期间观测频率要高于使用期,重要建筑物的观测频率应更高。
五、数据处理1. 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在沉降观测过程中,要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采集数据,并准确记录下来。
观测数据应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测量时间、观测数值等信息。
2. 数据分析观测数据的分析是确保观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环节。
应借助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平滑、插值分析、趋势分析等。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沉降观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沉降观测点规范是确保沉降观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依据,下面就对沉降观测点的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沉降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观测点要能全面反映地基或土层依赖程度的差异;(2)观测点要与评价对象紧密相关;(3)观测点要分布均匀,避免单点局部变形结果的片面性;(4)观测点要选择在建筑物或结构体的每个主要部位及建筑物或结构体两侧对称的相应部位;(5)观测点距离承载体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100mm。
二、沉降观测点的设计1.观测点布设应关闭与环境条件互相影响的相关设备,如风扇、管道等;2.观测点应选择固定安全的位置,使用专门的标志作为测量点标志;3.为了保障观测点的长期使用,可以将测量点地面部分做成凹陷状,并铺设专用的水泥硬质路面;4.观测点应该与地面保持垂直,避免使用标志物或桩等凸起的构造。
三、沉降观测点的标志设计1.观测点应有明显的标志物,可以使用标志杆或者钉子等;2.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一定的牢固性和稳定性;3.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在进行沉降观测时不遮挡测量仪器;4.观测点的标志物应有一定的高度,以便于观测时的测量仪器对准。
四、沉降观测点的测量方法1.沉降观测点应定期进行测量,随着施工进展的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测点;2.为保证测点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应先进行测点的调整和标定;3.测量时应用水平仪或全站仪等精确的测量仪器,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4.测量时应避免因外力干扰而产生误差,如风、雨、震动等;五、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1.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根据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2.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标准;3.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合理解读和评估;4.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以上就是对沉降观测点规范的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的规范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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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 、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 —1/20 ,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 或S05 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 、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 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 、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
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 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
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
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
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 、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5 、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
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
连续使用3-6 个月后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
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6 、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
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一般高层建(构)筑物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
7 、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按照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二、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1 、建立水准控制网
根据工程的特点布局、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测量施测方案,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控制点(或城市精密导线点)根据工程的测量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水准控制网。
要求:(1) 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置 3 个以上水准点,其间距不大于100 米;(2) 在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至少后视到 2 个水准点,并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检校;(3) 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 大于 1.5 米) ,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
2 、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由场区水准控制网,依据沉降观测点的埋设要求或图纸设计的沉降观测点布点图,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3 、沉降观测
根据编制的工程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设置稳固后及时进行。
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自基础开始,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边)按设计好的位置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 ,待临时观测点稳固好,进行首次观测。
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 或N3 级精密水准仪。
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决定。
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十0 .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 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十500mm。
) 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4 、将各次观测记录整理检查无误后,进行平差计算,求出各次每个观测
点的高程值,从而确定出沉降量。
5 、统计表汇总
(1) 根据各观测周期平差计算的沉降量,列统计表,进行汇总。
(2) 绘制各观测点的下沉曲线。
首先建立下沉曲线坐标,横坐标为时间坐标,纵坐标上半部为荷载值,下半部为各沉降观测周期的沉降量。
将统计表中各观测点对应的观测周期所测得沉降量画于坐标中,并将相应的荷载值也画于坐标中,连线,就得到对应于荷载值的沉降曲线。
(3) 根据沉降量统计表和沉降曲线图,可预测建筑物的沉降趋势,将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主管部门,正确地指导施工。
特别在沉陷性较大的地基上对重要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的观测显得更为重要。
对沉降观测的成果分析,还可找出同一地区类似结构形式建筑物影响其沉降的主要因素,指导施工单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正确指导施工,同样也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宝贵的一手资料,设计出更完善的施工图纸。
6 、观测中的注意事项: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气呵成;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 连续沉降量超过1mm 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