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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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6.何谓托收?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它共有哪几种?其特点各如何?
答:(1)托收的含义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规定,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的种类及其特点
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
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答:(1)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的异同
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属于汇付方式,同属商业信用,具有汇付的共性特征。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其通常只适用于现货交易。
①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光票托收不附带商业单据,适用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收取。
②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附带商业单据,是货款结算通常使用的托收方式。
7.在出口业务中采用跟单托收方式通常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般说来,在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应妥善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甚至因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标准答案-(1)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标准答案-(1)

第一章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一、名词解释(略)二、填空题1.文字说明、样品2.规格、等级、标准、牌号3.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4.溢短装百分比、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和溢短部分的计价方法5.重量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6.公制、美制、英制、国际单位制7.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约定皮重、按习惯皮重三、选择题1.C2.C3。

C 4.C 5。

B 6.B 7.C四、判断题1.× 2.√3。

×4.×5。

√6.×五、问答题1.答:主要有:按货物的主要用途命名、按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命名、按货物的主要成分命名、按货物的外观造型命名、使用褒义词命名、以人物名字命名、按货物的制作工艺命名。

2.答:品名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规定货物的名称;适合货物的特点;采用外文名称时,要做到译名准确,与原名意思一致,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空洞。

3.答: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双方首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才能进一步确定货物的质量。

而货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价格的高低、销售数量,而且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4.答: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多种,具体包括:文字说明和样品。

其中,文字说明的方法主要有规格、等级、标准、商标或牌号、产地等。

在使用是应该根据货物的特点、市场习惯、实际需要和交易的具体情况选用.5.答: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一般使用溢短装条款,多装或少装数量的价款在合同中作相应的规定.6.答:国际贸易中重量的规定方法有: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

7.答:有区别。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表明数量可有上下10%的伸缩,因此,“About 500m/t”的交货数量可在450-550m/t之间,而“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最多可交525m/t,最少可交475m/t,多交或少交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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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 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孟海樱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孟海樱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A2. D3. B4. A5. A6.D7. B8. D9. D 10. 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C3.ABCD4.ABC5.ABCD6.BCD三、简答题1.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明订约意旨)。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必须由受盘人作出,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2.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如实质性变更属于还盘,如非实质性变更,属于接受。

3.发盘在以下情况下失效:受盘人拒绝而失效,发盘人依法撤回、撤销,有效期已过,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

4.逾期接受一般情况下视为无效。

若是因为受盘人的原因使接受超过了期限,则发出的接受成为一项向原发盘人发出的新发盘,除非该“接受”被发盘人立即表示接受,若接受的通知是在发盘的有效期限内发出的,按通常情况应能及时到达发盘人,但因为其他原因,在到达发盘人时超过接受的期限的,除非发盘人及时通知受盘人不接受,否则该接受有效。

5.凡是对货物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地点、时间、赔偿责任范围、争端解决方式等添加或修改,均为实质性变更,其他条件的变更一般为非实质性变更。

6.合同书的形式:合同/确认书(sales/purchase contract or confirmation),协议(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订单/委托购单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合同成立的证据,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履行的依据。

四、案例分析1.合同不成立,虽然发盘不可撤销,但可撤回,本案例中撤回通知比发盘先送达收盘人,撤回有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第1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课后自测□选择(单项)1、C2、B3、D4、A5、A□判断1、√2、×3、×4、√5、×6、√7、×8、√9、×10、√□简答1、从法律角度上看, 商品的具体描述是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货物交收的基本依据之一。

从业务角度看,商品品名是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2、实物样品表示法:包括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等;文字说明表示法:包括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凭说明书买卖和图样买卖等。

3、溢短装条款是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允许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其幅度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包括三方面的具体内容:①可溢短装的百分比。

②溢短装的选择权在买方或卖方。

③溢短装的计价。

4、①应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正确使用表示品质的方法;②要从国内的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规定适当的品质指标;③要注意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④在进口交易中,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商品的各项品质指标。

5、①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②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有±10%的增减);③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也未在交货数量前使用“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在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对散装货物有±5%的机动幅度)。

■案例分析案例1本案例分析:在进出口贸易中,商品品质质量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正确规定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有助于减少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争议。

对于样品买卖,在看样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固定样品,并在合同中正确表示,以避免交货时的争议。

案例2本案例分析:①在国际贸易中,凡属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规格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

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刘秀玲主编的《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6)第一章绪论复习题一、判断题1.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标的、目的和基本程序是不同的。

(×)2.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中起着参考作用。

(×)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进入缔约国法律,成为该缔约国法律的一部分。

(√)4.中国某企业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笔贸易合同,该合同有效成立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5.我国涉外货物贸易主要适用国际贸易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

(√)二、单项选择题1.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列属于国际贸易的交易是(A )。

A.甲国某公司设在乙国和丙国的两个子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

B.甲国某公司在乙国不同地区所设立的两个分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

C.甲国某公司与在甲国设立的子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

2.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时,我国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应适用(D )。

A.我国有关法律B.贸易对方所在国法律C.第三国法律D.国际条约三、简答题略第二章合同的标的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填空题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主要有(以实物表示)和(用文字说明表示)两类。

2.(FAQ )在我国俗称为“大路货”,主要应用于农副产品的贸易。

3.(标准样品)又称成交样品,是买卖双方成交货物品质的最终依据。

4.重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净重)、(毛重)、(公量)、(理论重量)和(法定重量)。

5.在合同中规定机动幅度有两种方法:(“约”量)和(溢短装条款),其中(溢短装条款)较为明确。

6.国际上通用的条形码种类主要有(UPC)和(EAN ),现在两者已相互兼容,共同组成了国际公认的(EAN.UCC )全球统一标示系统。

7.货物按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二、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A )是指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

A.凭卖方样品成交B.凭买方样品成交C.来样成交D.来样制作2.(B)是指国际上行业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误差。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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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1)第一章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一、名词解释(略)二、填空题1.文字说明、样品2.规格、等级、标准、牌号3.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4.溢短装百分比、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和溢短部分的计价方法5.重量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6.公制、美制、英制、国际单位制7.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约定皮重、按习惯皮重三、选择题1.C2.C3.C4.C5.B6.B7.C四、判断题1.×2.√3.×4.×5.√6.×五、问答题1.答:主要有:按货物的主要用途命名、按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命名、按货物的主要成分命名、按货物的外观造型命名、使用褒义词命名、以人物名字命名、按货物的制作工艺命名。

2.答:品名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规定货物的名称;适合货物的特点;采用外文名称时,要做到译名准确,与原名意思一致,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空洞。

3.答: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双方首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才能进一步确定货物的质量。

而货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价格的高低、销售数量,而且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

因此,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4.答: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多种,具体包括:文字说明和样品。

其中,文字说明的方法主要有规格、等级、标准、商标或牌号、产地等。

在使用是应该根据货物的特点、市场习惯、实际需要和交易的具体情况选用。

5.答: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一般使用溢短装条款,多装或少装数量的价款在合同中作相应的规定。

6.答:国际贸易中重量的规定方法有: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

7.答:有区别。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表明数量可有上下10%的伸缩,因此,“About 500m/t”的交货数量可在450-550m/t之间,而“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最多可交525m/t,最少可交475m/t,多交或少交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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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贸易术语1.这一合同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只要求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之前的风险和损失,但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故卖方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合同的规定已经超出了CIF的范围.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DES术语(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术语(目的港码头交货).2.美方此举不合理.一般情况下,使用FOB术语订立的合同,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清关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出口报关由买方负责.)3.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

这就涉及到有关“划拨”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移。

在货物海运途中,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

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4.拒绝买方此要求.根据FOB术语我们可得知,租船是买方的责任,既然买方是以委托方式要求我方代为办理租船, ,并且费用由买方负担,所以能否租到合适的船,我方都不负任何责任。

买方没有权利因此而撤销合同.5.拒绝买方的要求.根据CIF术语,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弦时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我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之前的灭失或损失的一切风险,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以及签订保险合同及支付保险费.并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将保险合同转让给买方.所以买方自己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没有退还全部货款的必要.6.为了减少货物存在仓库的风险,我可以应采用FCA或CIP,CPT术语签订合同.这样,当货物在交往湛江码头仓库或者承运人时风险就从我方转移至卖方,则发生此事故,货物的损失就不用我方承担.;7.按CFR术语,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但我方有义务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去装船通知,使买方及时购买保险,但上述案例中卖方由于未及时向买方发去装船通知,使买方无法及时购买保险,这是由于我方的失误造成的,货物在海上灭失,卖方应承担所有的损失.8.由于日本客商坚持由自己办理运输,所以采用EXW术语可以使双方都满意.第二章合同单选题判断1.由于凭样品交货时,所交货物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所以虽然B交货的质量太好,但不符合合同中品质条款的规定,所以B的做法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上诉到法院,B必须赔偿A由于交货品质与样品不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A公司在与外商洽谈过程中,表现出了以样品表示品质的倾向,而在合同中又用文字方法表示商品的具体规格,这两种表示方法本来就难两全,很容易让外商抓住两者之间的矛盾点,仲裁机构则认为A公司在此项交易中必须做到按样品交货,同时货物也要符合合同的品质条款,而外商的商检证书则证明A公司的货物不符合样品的要求,所以仲裁机构判决卖方没有完成交货义务,须赔付买方的品质公差. 教训:订立合同品质条款中,以上两种品质表示方法只能二者择其一,或者寄送样品时,注明“样品仅供参考,以合同品质条款为准”3.合同中规定的溢短装条款,并不适合那些可以非常明晰表示的货物计量方法,类似以件计算,以打计算,所以卖方提出的依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在议付过程中出现了单证不符的现象,所以遭到银行的议付.教训:为了顺利完成议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卖方应负的义务,卖方应尽量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合同相符.4.为了时卖方在利用信用证议付时能顺利取得货款,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以及信用证的要求,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合同相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5.银行的拒付有理,因为数量上可以有10%的溢短装是直货物在重量上存在溢短,并不是允许能明晰表现的数量存在溢短.卖方的做法使得单证不符,必然遭到议付行的拒付.6.我方应具体分析,看卖方提出索赔时是否已经超出了索赔期,如果超出索赔期,我方则可以拒绝赔偿,但如果在索赔期内,我方应要求买方出具具体的商检证书以及证明期面料确实为我方出口给买方的那几批纺织品.如果确实责任在我方,则我方需赔偿买方的损失.7.我方应尽量不接受,因为这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同时,在有些国家,没有进口商的原产地证书,有些货物是不允许销售的.这将对我方造成一定的损失.8.我方装出22公吨货物,总金额超出了信用证的最高金额,不能做到单证相符,所以遭到议付行的拒付.第三章运输单选题多选题六、计算题P16 第2题50美元+(200+200*10%)*0.05=X*(1-3%)解得X=62.9美元七.案例分析1.船公司的做法成立.因为签订的是联运提单,每个承运人只对其航程负责.但船公司仍有识别提单是否是正本(只有提正本提单,才能提取货物)的义务.所以我方应通过船公司想最后议程的承运人索赔.2.银行有拒付的权利.因为倒签提单银行是不接受,受益人也不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信用证的不可抗力条款只适用于银行。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鲁丹萍)清华大学出版社 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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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选择题C BD B A2判断×××××√√√×√4案例案例1该案例中我某公司在合同上标明羊绒线含量为100%,这在实际中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日方检验后不足100%,卖方在品质表示法上处理不当,从而引起争议。

案例2从合同看并非凭样品买卖,但成交前卖方所寄样品未说明是参考样品,对方完全可以认为是凭规格又凭样品买卖。

如是凭样品买卖,交货必须与样品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案例3当货物到达时,买方检验后会因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向卖方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

该情况的出现,卖方应承担短交责任,按价退款。

第二章1选择题B B A D A2判断题×√×××××√×√4案例案例1可以接受。

在合同注明若发生商标产权纠纷问题,由买方负责。

案例2会构成违约。

因为与合同规定不符。

案例3用其他方法,则可以不对他人商标权构成侵犯:1.让进口商确让商标转移:2.换商标。

第三章1选择题D C D B A2判断题×√×√√√√×××4案例案例1一.合同规定中的“货到现场14天内”的规定,期限太短,而实际上花的时间超过14天,导致无法赔偿;二.无法保证设备在拆卸前均在正常运行。

三.该设备没有商检证明。

案例2先确认对方无人来检查,然后应该换掉原来的指定人员,接着货物由我方检查,但需要B公司的确认。

案例3(1)不一样。

里面的内容不同。

重量与净重不是同个概念。

(2)有权拒付。

不仅质量不符,而且卖方仅提供重量单而不是净重检验证书。

第四章1选择题D C C B A2判断题××√××××√×√4案例案例1由于我方已经发出装船通知,故可以对买方的索赔不予理睬。

若我方未及时发出通知引起的,则由我方对买方进行赔偿案例2属于DES。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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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贸易术语1.这一合同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只要求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之前的风险和损失,但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故卖方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合同的规定已经超出了CIF的范围.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DES术语(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术语(目的港码头交货).2.美方此举不合理.一般情况下,使用FOB术语订立的合同,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清关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出口报关由买方负责.)3.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

这就涉及到有关“划拨”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移。

在货物海运途中,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

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4.拒绝买方此要求.根据FOB术语我们可得知,租船是买方的责任,既然买方是以委托方式要求我方代为办理租船, ,并且费用由买方负担,所以能否租到合适的船,我方都不负任何责任。

买方没有权利因此而撤销合同.5.拒绝买方的要求.根据CIF术语,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弦时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我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之前的灭失或损失的一切风险,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以及签订保险合同及支付保险费.并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将保险合同转让给买方.所以买方自己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没有退还全部货款的必要.6.为了减少货物存在仓库的风险,我可以应采用FCA或CIP,CPT术语签订合同.这样,当货物在交往湛江码头仓库或者承运人时风险就从我方转移至卖方,则发生此事故,货物的损失就不用我方承担.;7.按CFR术语,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但我方有义务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去装船通知,使买方及时购买保险,但上述案例中卖方由于未及时向买方发去装船通知,使买方无法及时购买保险,这是由于我方的失误造成的,货物在海上灭失,卖方应承担所有的损失.8.由于日本客商坚持由自己办理运输,所以采用EXW术语可以使双方都满意.第二章合同单选题判断1.由于凭样品交货时,所交货物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所以虽然B交货的质量太好,但不符合合同中品质条款的规定,所以B的做法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上诉到法院,B必须赔偿A由于交货品质与样品不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A公司在与外商洽谈过程中,表现出了以样品表示品质的倾向,而在合同中又用文字方法表示商品的具体规格,这两种表示方法本来就难两全,很容易让外商抓住两者之间的矛盾点,仲裁机构则认为A公司在此项交易中必须做到按样品交货,同时货物也要符合合同的品质条款,而外商的商检证书则证明A公司的货物不符合样品的要求,所以仲裁机构判决卖方没有完成交货义务,须赔付买方的品质公差. 教训:订立合同品质条款中,以上两种品质表示方法只能二者择其一,或者寄送样品时,注明“样品仅供参考,以合同品质条款为准”3.合同中规定的溢短装条款,并不适合那些可以非常明晰表示的货物计量方法,类似以件计算,以打计算,所以卖方提出的依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在议付过程中出现了单证不符的现象,所以遭到银行的议付.教训:为了顺利完成议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卖方应负的义务,卖方应尽量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合同相符.4.为了时卖方在利用信用证议付时能顺利取得货款,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以及信用证的要求,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合同相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5.银行的拒付有理,因为数量上可以有10%的溢短装是直货物在重量上存在溢短,并不是允许能明晰表现的数量存在溢短.卖方的做法使得单证不符,必然遭到议付行的拒付.6.我方应具体分析,看卖方提出索赔时是否已经超出了索赔期,如果超出索赔期,我方则可以拒绝赔偿,但如果在索赔期内,我方应要求买方出具具体的商检证书以及证明期面料确实为我方出口给买方的那几批纺织品.如果确实责任在我方,则我方需赔偿买方的损失.7.我方应尽量不接受,因为这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同时,在有些国家,没有进口商的原产地证书,有些货物是不允许销售的.这将对我方造成一定的损失.8.我方装出22公吨货物,总金额超出了信用证的最高金额,不能做到单证相符,所以遭到议付行的拒付.第三章运输单选题多选题六、计算题P16 第2题50美元+(200+200*10%)*0.05=X*(1-3%)解得X=62.9美元七.案例分析1.船公司的做法成立.因为签订的是联运提单,每个承运人只对其航程负责.但船公司仍有识别提单是否是正本(只有提正本提单,才能提取货物)的义务.所以我方应通过船公司想最后议程的承运人索赔.2.银行有拒付的权利.因为倒签提单银行是不接受,受益人也不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信用证的不可抗力条款只适用于银行。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共9篇)(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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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共9篇)[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写景作文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一):求《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习题答案328页第18题试根据下列销售确认书(合同)和UCP600设和加拿大银行开立的的信用证,指出其中存在的不符点,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见。

星期四晚上上公选课的同求答案。

也发个给我呗 michellehoo918@ 跪谢!!!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二):国际贸易实务的计算题求答案(紧急)明宇公司向英国ABC公司出口女士衬衣10,000件,每100件装一纸箱,装运港大连,目的港伦敦.FOB单价为,经查大连至伦敦的基本运费为每箱,燃油附加费费率为8%,保险费率为%.请计算该批衬衣的CIF价格,并用英文写出完整的价格条款(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CIF伦敦=实际成本+运费+保险费=实际成本+运费+报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CFR/{1—(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100+*(1+8%)}/{1—110%*%}=/箱CARTON CIF LONDON,EACH CARTON OF 100 PIECES OF SKIRT.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三):求《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答案啊我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以即期信用证付款的FOB合同,进口食品1000箱。

接到对方的装运通知后,该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

对方公司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及其他有关单据向银行收妥货款。

但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以下情况:(1)、200箱货物内含有大肠杆菌,超过我国标准。

(2)、实收货物998箱,短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工短少60公斤。

请分析上述情况,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第(1)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属于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

第(2)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应如数交货。

第(3)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承保范围以内的损失;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周瑞琪等)_课后答案详解

(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周瑞琪等)_课后答案详解

国际贸易实务(英文版) 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周瑞琪王小欧徐月芳编著Chapter twoIV. Short questions1.Who pays for loading for shipment under FOB?答:Seller.2.Who pays for unloading under CIF?答:Buyer.pare and contrast FOB, CFR and CIF?答:Similarities: a. Sel 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when the goods pass the ship’s rail. b. Seller is responsible for ex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while buyer is responsible for im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c. Buyer is responsible for unloading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d. All three terms can only be used for waterway transportation. Differences: a. FOB requires the buy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CFR requires the sell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CIF requires the seller to arrange and pay for the ocean 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against the buyer’s risk.4.What are the two types of trade terms concerning the transfer of risks?答:Shipment contract terms vs. arrival contract terms. Under shipment contract terms s el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before the goods depart from the place/port of shipment. Under arrival contract terms seller will bear the risk of the goods until the goods arrive the destination.5.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between CPT and CFR?答:Major similarities: a. seller should contract and pay for the major carriage. b.Seller is not taking the risk of loss or damage to the goods during the transportation. Difference: a. CPT is applicable to any kind of transportation mode while CFR is only used for waterway transport. b. Under CPT sel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when the goods are handed over to the firstcarrier nominated by seller. Under CFR sel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when the goods pass over the ship’s rail.6.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between CIP and CIF?答:Major similarities: a. seller should contract and pay for the major carriage. b.Seller is not taking the risk of loss or damage to the goods during the transportation. c. Seller must obtain insurance against buyer’s risk. Difference: a.CPT is applicable to any kind of transportation mode while CFR is only used for waterway transport. b. Under CPT sel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when the goods are handed over to the first carrier nominated by seller. Under CFR seller’s risk will be transferred when the goods pass over the ship’s rail.7.If you trade with an American, is the sales contract subject to Incoterms withoutany doubt? What should you do?答:No. The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is still in use, especially among the North American area. It has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 about some trade terms. The traders should clarify the choice of rules before any further discussion.8.What are the most commonly used trade terms?答:FOB,CFR & CIF.9.Who is responsible for carrying out customs formalities for exports under an FOBcontract?答:Seller.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00, except EXW and DDP these two terms, all the other eleven terms require the seller to handle the ex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while buyer the import customs formalities.10.If a Chinese trader signs a FOB Hamburg contract, is he exporting or importing? 答:Importing. FOB should be used with a “named port of shipment”, if Hamb urg is the port of shipment, from the Chinese trader’s perspective, he is importing.V.Case Studies1. An FOB contract stipulated, "The shipment will be effected in March 2008. If thevessel fails to arrive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on time, the seller agrees to set aside the goods for additional 27 days, and the buyer will bear all costs of delay." it turned out that under the seller's repeated requests, the vessel named by the buyer finally arrived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on May 1. As a result, the seller refused to make the shipment.(1)Was the seller entitled to compensation for the warehouse rent, insurance andinterest due to the delay?(2)If the seller had sold the goods to a third party on April 25, should the buyerpay for the delay?(3)If the seller had sold the goods to a third party on May 1 with a better price,was he entitled to any compensation?析:a案例中提到“shipment will be effected in March 2008”,这种确定装运时间的方式允许在整个3月份期间的任何时间进行装运。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与期末复习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与期末复习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仅供参考)第二章1、不能接受。

原因如下:(1)从风险上看。

CIF香港条件下,香港是目的港,出口公司只需要在就近的港口(如厦门港)将货物装运,风险就转移给买方。

FOB香港条件下,香港是装运港,这意味着,出口公司要在香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风险才转移给买方。

显然,出口公司在FOB香港条件下要比CIF香港条件下承担更大的风险。

(2)从价格构成上看。

表面上FOB比CIF合算,但实际上并不然。

CIF香港价格具体包含了商品的成本、国内的流通费用、从厦门港到香港的运费、从厦门到香港的保险费以及必要的利润。

FOB香港价格具体包含了商品的成本、国内流通费用以有必要的利润。

但是,FOB香港下,国内流通费用实际上包括了将货物从厦门运至香港的运费,以及为防损失而进行投保的保险费。

所以CIF香港和FOB香港两者实际的价格构成基本是一样的。

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风险的情况,显示不能接受改报后的价格。

2、合理。

根据《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规定,FOB术语下由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可以代办,但相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3、该合同属于到达合同(到货合同)。

表面上合同采用CIF术语,应是装运合同,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到达的时间,并规定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这就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根据合同条款可以判断,该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运抵目的港,买方有理由拒绝接受货物。

4、有义务付款。

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只要单据符合要求,买方就有义务付款。

5、不合理。

FCA术语下,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卖方无法按时交货,风险提前转移。

6、不应采用FOB术语成交,而应采用FCA术语成交。

本案中的商品可以采用集装箱运输,与FOB相比,采用FCA术语有以下优势:可以提前转移风险;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可以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可以减少卖方的内附责任。

这样,我方就不用承担案例中的风险,还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提早交单结汇。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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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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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整理版P27 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种类纷繁复杂,商品本身的特点,制造加工情况,市场交易习惯等各不一样,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也多种多样。

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1〕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成交和凭样品成交。

其中,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凭文字说明买卖〞是指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大多数商品采用文字说明来规定其质量,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①凭规格买卖;②凭等级买卖;③凭标准买卖;④凭牌名或商标买卖;⑤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⑥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4.“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答:“凭卖方样品买卖〞是指样品由卖方提供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买卖方式。

“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卖方应在原样和留存的复样上编制一样的,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谈交易时参考。

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时,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答:〔1〕“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的问题在我国,“凭买方样品买卖〞也称为“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是指样品由买方提供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买卖方式。

“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在确认按买方提交的样品成交之前,卖方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给、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②卖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发生由买方来样引起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事情,概由买方负责,与卖方无涉,进而预防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2〕买方来样时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在国际贸易中,慎重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即“对等样品〞或“回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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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思考与练习参考答案主编:鲁丹萍(教授)项目一1.名词解释备案登记:依法新成立或已成立的内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应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加上进出口内容。

OEM:原意是指原始设备制造商,如今已经延伸至为客户按指定设计、原料、品牌定制生产产品的行为,即俗称的“贴牌生产”,港台地区称为“代工”。

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由制造方从设计到生产一手包办,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采购方通常会授权其品牌,允许制造方生产贴有该品牌的产品。

展卖:是利用各种形式的展览会和博览会以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一种行之有效的习惯做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China Import and Export Fair, CIEF),又称为“广交会”(Canton Fair),创办于1957年春季,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迄今已有五十多年历史,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

目前,广交会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传统性、综合性、多功能的国际贸易盛会,对促进中外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被国际经贸界人士誉为“贸易的桥梁,友谊的纽带”。

2. 单项选择题(1)D(2)D(3)B(4)A(5)B3. 多项选择题(1)ABCD(2)ABC(3)ABC(4)CD(5)ABC4. 简答题(1)答案要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有:①语言。

国际贸易涉及的双方一般跨越国界,因此跨越语言的障碍是从事这一职业必须具备的第一大技能。

国际贸易从业人员至少要具备英语的日常交流能力,甚至具备将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

②国际贸易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

国际贸易的操作较之国内贸易,涉及面广、环节众多、不仅受国内政策影响,也受国际经济形势及贸易对象所在国政策的影响,相当复杂。

因此在从事国际贸易之前有必要学习国际贸易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

③特定商品知识。

无论从事什么商品的国际贸易,也不管是从事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其从业人员对于自身所从事的特定商品知识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

④专业英语术语。

各行各业都有一些本行业的专业英语术语,甚至许多是以缩写形式出现的,非专业人员一般都不理解其含义。

⑤职业道德。

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包括爱国、爱岗、敬业、守法、诚实、守信等。

(2)答案要点:国际贸易客户寻找的途径有以下几种:①境内外展览或交易会。

这是最传统也是最有效的寻找客户途径,至今依然受到国际贸易业内人士的青睐,是最主要的寻找客户方式之一。

②网络。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各国都出现了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这已成为中小企业寻找客户的一种有效途径。

③专业报刊杂志上的广告。

这种方式可以较有针对性的实现专业买卖双方之间的对接,也是寻找专业客户的一种较好方式。

④生意伙伴或客户的推荐。

这种方式一般是通过向生意伙伴或客户支付佣金,以获得在与原客户非竞争区域客户数量的增加和客户范围的扩大。

⑤市场营销调研。

商机有时候隐藏在日常生活之中,靠调研来获取。

比如温州籍著名旅美华侨叶康松先生就发现了国内对于西洋参的巨大市场需求,将美国西洋参大量进口至国内销售,从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⑥国内外商会及行业协会。

商会与行业协会是业内人士聚集的场所和信息交换的平台,经常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的牵线搭桥来寻找对路的客户。

⑦进出口商的询函。

网络世界,信息顺畅。

进出口商都可以通过网络搜索获得客户的联络方式,由此开始贸易接洽。

⑧使领馆(贸易代表处)商务信息。

使领馆(未建交的国家一般设贸易代表处)的商务信息是免费向本国进出口商公布的,一般我们可以通过登录使领馆网站查询获得。

⑨行业名录。

这是一种行业企业信息的集中汇总出版物,有纸质版也有电子版,里面涵盖了业内主要企业的联系方式,是一种搜寻客户的便捷途径。

(3)答案要点:展会的选择依据:①展会的影响力。

任何企业参加展会的目的是获取信息、结识伙伴、开拓市场、达成交易。

对于买卖双方而言,展会的影响力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②展会的举办地。

世界上举办展会的城市众多,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会则集中在一些国际大都市、专业展览城市。

③展会的专业性。

对于发达国家的进口商而言,其专业性很强、专业化程度很高。

④展会的费用。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预算作出相应的资金安排、选择适合的展会参展。

5. 案例分析题(1)分析要点:详见建交信函的撰写要求。

(2)分析要点:这是获得客户和潜在客户最多的方法。

初期每天可以通过邮件接到近十个订单,半年后稍有减少。

类似的大型B2B网站还有阿里巴巴,小一些的是“中国制造”网。

这类营销模式非常有效,但也有很明显的缺点,那就是肥单少瘦单多,每一个询价的潜在客户都同时询问数十家竞争对手,价格踩得比较低。

但对于有实力的模具公司来说,还是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获得客户,尤其是高质量的大客户。

6. 实训题详见展会的分类及选择依据。

项目二1.名词解释询盘:又叫询价,也称邀请发盘(invitation to offer),是指交易的一方为了购买或销售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

发盘:是指买卖双方的一方(发盘人offeror)向对方(受盘人offeree)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协商,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

正式合同:正式合同的内容比较全面,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发生争议后如何处理,均有较详细的规定。

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较大的交易,多采用此种形式的合同。

销售确认书:是一种简式合同,在格式上与正式合同有所不同,条款比较简单,主要就一般内容做出规定,对双方义务的规定不是很详细。

这种形式的合同主要适用于金额不大、批次较多的商品,或者已订立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

2.单项选择题(1)B(2)B(3)B(4)D(5)A3. 多项选择题(1)ABC(2)AC(3)ABCD(4)AB(5)ABC4. 简答题(1)答案要点:开放性讨论题目,言之有理即可。

主要从谈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观念、基本知识以及应具有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论述。

(2)答案要点:开放性讨论题目,言之有理即可。

可从贸易往来对象的性格和道德、资本及资本变化状况、派息和偿还债券、贸易经验和经营能力、资信能力和经营范围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论述。

(3)答案要点:如果一项发盘还没到达受盘人,发盘人为了使该项发盘不发生效力,以一种更快捷的通讯方式将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发盘到达受盘人,取消原发盘。

这种行为称作发盘的撤回。

如果一项发盘已经到达受盘人,但受盘人在有效期内未表示接受前,发盘人为了使该项已生效的发盘失去效力而通知受盘人,该行为则被称为发盘的撤销。

根据《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包括注明不可撤销的发盘)在未送达受盘人之前,发盘人可以撤回。

而发盘的撤销是发盘已生效但未作出接受之前,发盘人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将发盘撤销。

《公约》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后,在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前,发盘人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发盘可予撤销。

但下列两种情况下的发盘不得撤销:①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②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

5. 案例分析题(1)分析要点:A公司在4月2日发出的要约中将羊毛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条款做了规定,并规定了有效期,应认为该发盘内容是完整、确定的。

尽管信件没有说明要约的起算日期,落款也没有日期,但根据《公约》第二十条的规定,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

4月4日公司人员将信件投出,所以应从4月4日起算。

4月18日B公司拍发电报请其准备尽快发货,并表示已按原来的惯例汇出了5%的货款作为预付货款。

根据《公约》第十八条规定,如果根据该项发价或依照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做法和惯例,被发价人可以做出某种行为,例如与发运货物或支付价款有关的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发价人发出通知,则接受于该项行为做出时生效,但该项行为必须在上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内做出。

因此,B公司4月18日做出的接受行为(按惯例预付货款)有效。

本案中A公司不能以4月18日未收到B公司的回复为由,认为该笔交易不成立。

A公司应赔偿B公司的损失。

(2)分析要点:本案中,乙公司原报价不能继续约束乙公司至5月31日。

因甲公司已对乙公司5月1日的发盘做出还盘,甲公司的还盘构成了新的发盘,乙公司的原发盘就失去法律效力,对乙公司就无约束力。

所以对于甲的5月22日电,乙公司完全可以不理会。

6. 实训题详见发盘函和接受函的撰写要求,要求与往来函电保持一致。

项目三1.名词解释品质公差:品质公差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生产水平的限制而导致某些工业品在该行业质量上的公认的误差。

溢短装条款:为了避免因卖方实际交货不足或超过合同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方便合同的履行,对于一些数量较难严格控制的商品,可以在合同中加订一个数量机动幅度条款,通常称溢短装条款。

唛头:通常用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简单文字组成。

便于运输、辨认货物、顺利完成交易等,防止错发错运。

中性包装: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上和内包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

主要是为了打破一些进口国和地区的关税、非关税壁垒,扩大商品出口,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一些中间商转口销售的需要。

佣金:又称手续费(brokerage),是买方(如由他委托中间商采购)或卖方(由他委托中间商推销)付给中间商的报酬。

2. 单项选择题(1)B(2)D(3)D(4)B(5)D3. 多项选择题(1)ABD(2)CD(3)ABCD(4)ABCD(5)BCD4.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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