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模拟法庭剧本
莎车二中青少年模拟法庭剧本简(盗窃案)
莎车二中模拟法庭剧本(莎车二中盗窃案)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入席站立)书记员:旁听人员请坐好,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的指挥;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随意进入审判区;3、法警有权利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法庭。
书记员:请公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入席;(等以上人员入席后)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审判长:(入席后)请坐下。
书记员:(鞠躬)报告审判长,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鞠躬)审判长:(右手敲响法槌)莎车二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审判长:提被告人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审判长: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哪一年出生?你的民族?你的身份?你的文化程度?你住在哪里?(此处注意一问一答)被告人: ,2002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学生,初中文化,住。
审判长: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现因何事,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因为盗窃,2018年9月6日被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逮捕。
审判长: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收到时间?被告人: 收到,2018年11月15日。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本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由莎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盗窃一案。
本庭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庭审记录。
莎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莎车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 法庭准备工作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先由公诉人对本案进行指控。
公诉人:(站立宣读起诉书),2002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学生,初中文化,住。
之前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因盗窃罪,2018年9月6日被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逮捕。
2018年8月6日凌晨,被告人用之前偷配好的同学林某家钥匙打开林家门,撬开抽屉,窃得皮包一个,包内有现金人民币8000元、苹果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金手镯一个。
少 年 模 拟 法 庭 剧 本3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3少年模拟法庭剧本(3)来源:马鞍山市职教中心作者:保卫科发表日期:2011-11-8 12:25:31 阅读次数:126 查看权限:普通文章本案中,被告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公共场所持刀抢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抢劫罪。
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请法庭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受马鞍山市公平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出庭为被告人王强辩护,庭前会见被告人王强,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
刚才,辩护人参与了法庭调查,并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王强是初犯、偶犯。
被告人王强是刚辍学的青少年,此前无犯罪记录,这次抢劫是由于迷上了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他实施抢劫是临时起意的,而且一开始只是借钱。
二、被告人王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
三、被告人王强归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
综上,请法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这样更有利于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审判长]:下面有公诉人进行答辩。
[公诉人]:公诉人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具有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不表的公诉意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合议庭评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范文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范文角色:1. 审判长:公正严明,把控庭审节奏。
2. 原告:小明,受伤学生。
3. 原告代理人:小明的爸爸。
4. 被告:小刚,推搡小明导致其受伤的学生。
5. 被告代理人:小刚的妈妈。
6. 证人:小花,事件目睹者。
第一幕:法庭开庭。
地点:模拟法庭。
(审判长、书记员就座,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入庭)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宣读法庭纪律),下面请审判长入庭。
审判长:(入庭,就座)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方?原告代理人:审判长,原告小明,男,10岁,是阳光小学四年级学生,今天由我,小明的爸爸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审判长:被告方?被告代理人:审判长,被告小刚,男,也是10岁,和小明同校同班,我是小刚的妈妈,作为他的代理人来参加庭审。
第二幕:原告陈述。
审判长:原告方,陈述你们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原告代理人:审判长啊,您可得给我们做主。
那天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家小明在操场好好地走着呢,这个小刚啊,突然就从后面跑过来,猛地一推,我家小明毫无防备,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了。
这一摔可不得了,小明的胳膊都骨折了。
我们去医院又是挂号,又是拍片,又是打石膏的,花了好多钱,孩子还遭了不少罪呢。
我们要求小刚家赔偿我们医药费、护理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一共是一万元。
第三幕:被告答辩。
审判长:被告方,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
被告代理人:审判长,我们觉得这事儿不能全怪小刚啊。
孩子们课间玩耍,磕磕碰碰很正常的。
小刚也不是故意要推小明的,他就是跑得急了点,没刹住车。
而且啊,小明当时也有可能是没注意看路,说不定他自己也有责任呢。
我们觉得这赔偿一万元太多了,我们不能接受。
第四幕:证人出庭。
审判长:下面有请证人小花出庭作证。
(小花入庭)审判长:证人,你要如实陈述你所看到的情况,知道吗?小花:知道了,审判长。
审判长:你把那天看到的事情经过说一下。
小花:审判长,那天课间我就在操场旁边。
我看到小刚跑得特别快,小明在前面慢慢地走,小刚一下子就撞到了小明的后背,然后小明就摔倒了。
模拟法庭(3)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寻衅滋事京口法院少年庭基本案情:贾浩与丁新同为联想职业高中在校住宿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
第二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
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诉人安机关抓获。
审判长:1人人民陪审员:2人书记员:1人公诉人:2人辩护人:2人被告人:3人被告人:贾浩,镇江市联想职业高中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包志林,本市联想职业高中二年级学生,与贾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丁新,本市联想职业高中一年级学生法警:2人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三、不准吸烟;四、寻呼机、移动电话一律关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敲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到庭,第一被告人姓名?贾:贾浩,审判长:性别?贾:男。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贾:88年5月17日生审判长:民族?贾: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贾:高中文化审判长:职业?贾:学生审判长:家庭住址?贾:住本市朝阳区阳光花苑52号。
学生模拟法庭案例
学生模拟法庭案例【篇一:学生模拟法庭案例】模拟小法庭剧本--校园偷窃[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不准鼓掌、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3、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
)[审判长]:大家请坐。
[书记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1:XXX五六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韩流到庭。
(法警带被告人韩流到被告席。
)审:你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被:韩流。
97年9月21日。
汉。
广东深圳。
在读小学六年级。
xx。
审: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被:没有。
审: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被:十月十日。
审:何时被逮捕?被:十月三十日。
审:XXX起诉书是否收到?被:收到。
审:何时收到?被:十天前。
审:XXX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XXX韩流偷窃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1.假如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能够请求换人。
2.被告人能够自行辩护。
审:现在入手下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站)XXX起诉书被告人韩流,男,1997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在读XXX六年级,广东深圳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韩流伙同其他班学生XXX(已另案处理),于2008年10月8日下午5时许在XXX快乐园地处,趁原告韩流不注意,将其放在地上的书包偷出,偷得派克牌钢笔一支和人民币现金50元后,将书包扔到三楼厕所内,携赃物逃离。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韩流处,已追缴现金50元和钢笔(均暂存本院)。
以上究竟分明,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流伙同他人,采用偷盗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
青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敲诈勒索)
青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敲诈勒索) 15学前教育2班模拟法庭案例敲诈勒索案15学前教育1班模拟法庭庭审剧本【案件聚焦】【角色】审判长:XXX审判员:XXX1XXX2受害人:XXX被告人:XXX公诉人:XXX辩护人:XXX1XXX2法警:XXX1XXX2证人:XXX1XXX2书记员:XXX一、庭前准备书: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手机;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5.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辩解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XXX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一、宣布开庭审:(敲法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XXX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余露的基本情况。
XXX:我叫余露,女,1999年4月14日生,汉族,甘州区张掖市人,高中文化,XXX,住张掖市小满镇。
审:被告人余露,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什么时候收到?XXX:2016年12月4日收到。
审:XXX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划定,本日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XXX 提起公诉的被告人XXX恐吓敲诈勒索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XXX,XXX组成,由XXX担任审判长,由XXX担任书记员法庭记录。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完整版)
少年模拟法庭——寻衅滋事案林盛法院少年庭审判审判长:1人人民陪审员:2人书记员:1人公诉人:2人辩护人:2人被告人:3人被告人:贾浩,本市××中学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乙然,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包志林,本市××中学二年级学生,与贾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丁新,本市××中学一年级学生法警:2人基本案情:贾浩与丁新同为××中学在校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乙然,贾浩向乙然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对乙然讲想教训教训丁新,乙然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
第二天,贾浩纠约乙然、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乙然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乙然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
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乙然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三、不准吸烟;四、寻呼机、移动电话一律关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入庭。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敲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贾浩、乙然、包志林到庭,第一被告人姓名?贾浩:贾浩,审判长:性别?贾浩:男。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贾浩:1997年5月17日生审判长:民族?贾浩: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贾浩:高中文化审判长:职业?贾浩:学生审判长:家庭住址?贾浩:住本市朝阳区阳光花苑52号。
莎车二中青少年模拟法庭剧本(盗窃案)
莎车二中模拟法庭剧本(莎车二中盗窃案)角色1:审判长扮演者:角色2:审判员扮演者:角色3:审判员扮演者:角色4:书记员扮演者:角色5:公诉人扮演者:角色6:被告人扮演者:角色7:法定代理人扮演者:角色8:指定辩护人扮演者:角色9:法警剧情简介:2018年8月6日凌晨,被告人用之前偷配好的同学林某家钥匙打开林家门,撬开抽屉,窃得皮包一个,包内有现金人民币8000元、苹果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金手镯一个。
后其又将皮包、金戒指、金手镯还回原处。
经鉴定,皮包、苹果手机、金戒指、金手镯价值总额为人民币26000元。
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入席站立)书记员:旁听人员请坐好,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的指挥,遵守法庭秩序;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3、未经准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到静音状态;4、法警有权利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法庭;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入席;(等以上人员入席后)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审判长:(入席后)请坐下。
书记员:(鞠躬)报告审判长,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鞠躬)审判长:(右手敲响法槌)莎车二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审判长:提被告人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审判长: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哪一年出生?你的民族?你的身份?你的文化程度?你住在哪里?(此处注意一问一答)被告人: ,2002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学生,初中文化,住。
审判长: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现因何事,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因为盗窃,2018年9月6日被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逮捕。
审判长: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收到时间?被告人: 收到,2018年11月15日。
审判长:由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陈述自己的身份事项?代理人:,男,1976年6月1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
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剧中人物检察员:李正赵子龙谈谨吴佳审判长:杨正艺胡凤审判员:王振坤李一龚萍于晓娟公诉人:郑乾坤刘兴江书记员:严谨刘洋原告人:韩园王俊原告代理人:韩雪陈雪梅被告人:郎博王勃郎博辩护人:郝言夏金秋被告人:耿新于锋哉耿新辩护人:辛语李英法警甲:申章;法警乙:郑义道具:法锤,手铐,物证,书证等。
这是一个曾经发生在酒泉的反映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故事情节真实,内容精彩,其教育意义深远,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今天,具有很强的可观性。
案例中所涉及到的人物全部为化名。
案件提供: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案件若有雷同,纯属偶然。
模拟庭审过程时间:2004年 12 月× 日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5条规定,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到庭情况。
为了维护法庭纪律,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宣布法庭纪律。
1、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不准进入法庭。
2、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3、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提问。
4、被法庭问话的人回答问题时,应自动站立,答完自动坐下。
5、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6、自动关闭通讯工具。
7、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和制止的强行带出法庭。
请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代理人入庭(检查员、律师、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入座)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座)报告审判长,二被告候审室候审,公诉人、辩护人及有关参与人均到庭,开庭工作准备就绪。
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1款、第180条、第181条、第182条、第187条、第195条规定,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公开审理由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郎博、耿新故意伤害一案,现在开庭。
(法锤敲响)传被告郎博到庭(被告人郎博入座)审判长:被告人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
学生“模拟法庭”剧本4篇
学生“模拟法庭”剧本4篇学生“模拟法庭”剧本1一、庭审准备1. 案件类型:一起涉及侵权行为的民事案件。
2. 案情概述:原告小王指控被告小李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3. 争议点: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4. 证据:原告拥有专利证书、被告销售的产品的照片、证人证言等。
5. 角色分配:原告小王、被告小李、法官、书记员、律师等。
6. 时间、地点和人员座次: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安排原告、被告、法官、书记员、律师等人员的座次。
二、原告陈述1. 概括争议点:原告小王陈述被告小李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 事实陈述和证据展示:原告提出专利证书、被告销售的产品照片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3. 对被告的反驳和质疑:原告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反驳和质疑进行预先回应,如被告可能否认侵权行为或提出其他抗辩理由。
三、被告陈述1. 对原告陈述的反驳和质疑:被告小李对原告小王的指控进行反驳和质疑,否认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2. 事实陈述和证据展示:被告提出相关证据,如产品来源证明、销售合同等,以证明其并未侵犯原告的专利权。
3. 对原告的反驳进行回应和反击:被告对原告提出的反驳和质疑进行回应和反击,进一步阐述自己的主张。
四、法庭辩论1. 原告与被告的辩论: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代表各自当事人进行辩论,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
2. 审判长维持庭审秩序: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维持庭审秩序,确保辩论顺利进行。
五、法庭裁决1. 审判长宣布裁决结果:审判长根据庭审情况宣布裁决结果,判定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2. 确定上诉/申诉程序:若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告知其上诉或申诉的程序和权利。
3. 庭审结束:庭审结束,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有序离开法庭。
六、上诉/申诉程序若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诉。
在此阶段,当事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上一级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上诉或申诉申请。
上一级法院或检察机关将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新的裁决。
八(15)班模拟法庭剧本文档 (2)
模拟法庭抢劫刑事诉讼案例城关中学八(15)班人物:审判长:吴忌审判员:文林雨刘春慧书记员:周庭煜公诉人:刘珊珊辩护人:伍力扬被告人:申江涛被害人:王宁证人:陶红艳法警:李勇法定监护人:张凯龙原告:叶昊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为了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中的好青年,培养成为对祖国、对社会、对自己具有责任感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以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把学生的养成教育,心里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共创和谐社会的美好明天,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校师生模拟法庭表演活动。
模拟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号涉嫌抢劫一案,请大家遵守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现在我宣布城关中学八(15)班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现在开始。
(主持人由幕侧退场,书记员进入法庭)一、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当庭?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到了。
书: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入座。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座后,审判长:“请坐下”。
书:“报告审判长,被告人陈号已提押到我院候审,证人已在庭外等候,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报告完后坐下)审判长:(敲响法槌)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号陈号到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被告人陈号,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是否还有其他名字?陈号:是。
审判长:是否还有其他名字?陈号:没有其他名字。
莎车二中青少年模拟法庭剧本(盗窃案)
莎车二中模拟法庭剧本(莎车二中盗窃案)角色1:审判长扮演者:角色2:审判员扮演者:角色3:审判员扮演者:角色4:书记员扮演者:角色5:公诉人扮演者:角色6:被告人扮演者:角色7:法定代理人扮演者:角色8:指定辩护人扮演者:角色9:法警剧情简介:2018年8月6日凌晨,被告人用之前偷配好的同学林某家钥匙打开林家门,撬开抽屉,窃得皮包一个,包内有现金人民币8000元、苹果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金手镯一个。
后其又将皮包、金戒指、金手镯还回原处。
经鉴定,皮包、苹果手机、金戒指、金手镯价值总额为人民币26000元。
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入席站立)书记员:旁听人员请坐好,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的指挥,遵守法庭秩序;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3、未经准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到静音状态;4、法警有权利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法庭;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入席;(等以上人员入席后)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审判长:(入席后)请坐下。
书记员:(鞠躬)报告审判长,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鞠躬)审判长:(右手敲响法槌)莎车二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审判长:提被告人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审判长: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哪一年出生?你的民族?你的身份?你的文化程度?你住在哪里?(此处注意一问一答)被告人: ,2002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学生,初中文化,住。
审判长: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现因何事,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因为盗窃,2018年9月6日被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逮捕。
审判长: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收到时间?被告人: 收到,2018年11月15日。
审判长:由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陈述自己的身份事项?代理人:,男,1976年6月1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
少年模拟法庭
少年模拟法庭案由:寻衅滋事罪开庭时间:2010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开庭地点:第十三法庭,第一次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书记员:书记员(一):芜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
(二):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三):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⑴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⑵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⑶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⑷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法律准许的除外);⑸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⑴未经本庭准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⑵不准进入审判区;⑶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⑷不准发言、提问;⑸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书记员:全体起立!(四)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就坐。
(五)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主持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芜湖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请值庭法警提被告人到庭。
卸下械具。
审判长: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被:审判长?还有其他名字吗?被:没有。
审判长:什么时间出生?被:审判长:什么民族?被:汉族。
审判长:什么地方人?被:芜湖县人。
审判长:什么文化程度?被:初中文化。
审判长:什么职业?被:无业。
审判长:家庭住址?被:户籍地在芜湖县湾沚镇湾新里237-2 。
现住芜湖县湾沚镇邮电局宿舍。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被刑事拘留的?被:2010年2月9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芜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逮捕的?被:同年3月16日被执行逮捕。
审判长:你以前有无因为违法犯罪受到过法律处分?被: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芜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你寻衅滋事一案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什么时间收到的?被:收到了,是2010年5月20日收到的。
审:芜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由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人物: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公诉人:2人辩护人:1人被告人:1人,被告人占天,繁昌县第六中学初二五班学生。
被害人:1人,被害人范宇,繁昌县第六中学初三八班学生。
证人:2人(旁边的上网人员顾少华、网吧网管王仁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1人(被告人的母亲韩心蓝)法警:2人一、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一)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当庭?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到了。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座。
(四)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座后,审判长:“请坐下”。
(五)待审判人员就座后,向审判长报告:“报告审判长,被告人陈号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报告完后坐下)审判长:(敲响法槌)繁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占天到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被告人占天,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是否还有其他名字?占天:是。
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年龄多少?家住哪里?现在的职业是什么?占天:我今年14周岁,家住繁阳镇阳光小区,逮捕以前是繁昌县第六中学初二五班的学生。
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占天:没有。
审判长:这次你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被拘留、逮捕的?被告人:是因为我把范宇给扎伤了,涉嫌故意伤害,在2010年12月28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1月3日被逮捕的。
审判长:被告占天,繁昌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被告人:于2011年3月2日收到。
模拟法庭剧本(压缩版)
模拟法庭剧本(压缩版)【法庭场景和演员】审判庭中央高悬国徽,气氛肃穆。
审判席有三人,书记员席有一人,公诉人席有两人,辩护人席有一人,被告人席有一人,法定代理人席有一人。
相关席位上摆放好身份标志牌: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
还有一个法警席。
【剧本内容】【基本案情】王东和强(未成年人)是___的学生,两人是老乡,因此成了好朋友。
王强经常带强去网吧,久而久之,两人一天到晚的泡吧。
2011年1月20日,两人从网吧出来因没有钱,于是商量去抢点钱。
晚上八点,两人在学校附近的一条路上埋伏,看到隔班的刚往学校走,于是两人跟了上去,强冲上去一手搂住刚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
刚想反抗,其举起手中的砖块威胁他。
两人把刚拖进了路边的树林,问刚要钱,刚不肯,强就随手给了他一个耳光,刚还是不肯给钱,其很生气,王东就举起手里的砖头往刚头上砸,致使头上流血,刚就不敢反抗了。
(后证实头部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强就开始搜刚的身,从刚的上衣口袋里搜出了50元现金。
这时旁边的路人阳经过看到,两人拿着钱就跑了。
后晚上9点,刚回宿舍马上报警。
【庭前准备程序】(以下红字部分可以跳过,直接到庭审阶段)【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学生模拟法庭法规案例剧本范文
学生模拟法庭法规案例剧本范文角色介绍:法官:公正严明,负责掌控整个庭审过程。
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指控犯罪。
辩护人:为被告进行辩护,维护被告的权益。
被告:被指控在校园内盗窃的学生。
证人1:被盗物品的所有者。
证人2:发现被告有可疑行为的同学。
第一幕:法庭开庭。
(法庭内,众人就座,气氛严肃。
法槌敲响)法官:(严肃地)现在开庭。
今天本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校园盗窃案。
请公诉人陈述案情。
第二幕:公诉人陈述。
公诉人:(站起身,声音洪亮)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
本案被告,在[具体日期],于我校[具体地点],趁无人之际,盗窃了证人1同学的贵重物品,一部价值[X]元的手机。
根据我们的调查,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扰乱了校园的正常秩序。
我们请求法庭依法对被告进行惩处。
第三幕:被告自我辩护。
被告:(有些紧张)法官大人,我,我当时是捡到那部手机的。
我本来想交给老师的,但是后来鬼迷心窍,就想自己留着玩几天,我知道错了,我不是故意要偷的。
第四幕:证人1作证。
法官:下面请证人1出庭作证。
证人1:(走到证人席)法官,那天我在操场打完球后,就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
我四处找都没找到,后来通过同学提供的线索,发现是被告拿着我的手机。
那手机对我很重要,里面有很多学习资料还有家人的照片呢。
第五幕:证人2作证。
法官:请证人2出庭作证。
证人2:(站在证人席上)法官,我那天看到被告在操场的角落,鬼鬼祟祟的,手里拿着一个手机,样子很可疑。
后来我听说是证人1丢了手机,我就觉得被告很可能是偷拿了手机。
第六幕:辩护人辩护。
辩护人:(从容地站起来)尊敬的法官,虽然我的当事人确实拿了证人1的手机,但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最初是捡到的。
而且他还是一个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在一时的贪念下犯了错。
但他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愿意归还手机。
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第七幕:法庭辩论。
公诉人:(反驳)辩护人所说的捡到并不成立。
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欢迎走进中和街小学四年级三班少年模拟法庭。
今天将要开庭审理一个关于被告人安然同学利用课余时间上网一事现在开庭!传涉案的被告人是一个11岁的小学生。
法庭会如何对他进行审判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下面,中和街小学四年级四班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庭。
今2、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入庭)[书记员]:请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入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从法庭东侧门入庭)[书记员]:请大家坐下。
(书记员面向审判长)[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张三已提至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中和街小学四年级三班少年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提被告人安然:到庭。
(法警提被告人安然到庭)[审判长]:被告人安然,向法庭报告你有无别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
[安然:]我叫安然,1998年8月12日出生于胶南市孟家滩村,汉族,现在第二实验小学四年级八班就读。
[审判长:]你曾经受到过什么处罚?[被告人安然:]没有[审判长]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被告人安然]:收到起诉书了,时间已经超过10天了[审判长]中和街小学少年模拟法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安然同学利用课余时间上网一案。
依据“模拟法庭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法庭上享有如下诉讼权利:1、可以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申请回避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人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内容听明白了没有?被告人安然:听明白了。
审判长:被告人安然及其辩护人,考虑一下,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安然:不申请回避。
辩护人:不申请回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件1)附件1起诉书被告人安然,男,1998年8月12日出生,胶南市孟家滩村人,汉族,现在第二实验小学四年级八班就读。
八(14)班少年模拟法庭剧本
八(14)班少年模拟法庭剧本公诉人:你当时是用什么刀扎的他?被告人:随身的一把瑞士小军刀,和一般水果刀差不多长,是我平时削苹果用的。
公诉人:这把刀,你平时都带着,还是那天特地带上的?被告人:以前一直带着的。
公诉人:被告人,你在扎伤被害人后,你去了哪里?被告人:我一看见他出了很多血,当时很害怕,怕被公安局抓去,所以当时背着书包就跑了。
跑到班主任刘老师家里去了。
公诉人:你把刀丢哪去了?被告人:我当时害怕的很,跑出来把刀甩了。
公诉人:甩在什么地方?被告人:就网吧旁边的一块花圃里。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结束。
审判长:辩护人,你有什么要问的吗?辩护人:占天,你是因为什么事情和范宇起的冲突?被告人: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我去凤凰网吧找范宇要回上次他在网吧把我拿走的oppo牌MP4的。
其实在那之前我和范宇一点都不熟,只是知道他是初三八班的,在学校里是有名的混混,经常欺负低年级的同学。
上次我在凤凰网吧下载歌曲,他看见我的MP4精美漂亮,要我借他听几天,当时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我不敢得罪他们,所以就把MP4借给了他。
后来我听学校里的同学说,范宇借的东西肯定要不回来,所以我就又去找他要回来,在他们班没找着他,所以到凤凰来找他,发现他在上网就向他要MP4,可是他说再听几天,现在不还我,当时我就急了,就动手去抢,这样就动起手来了,可是我打他不过,被他推倒在地,气愤之下就拿起放在口袋里的刀,把他给扎了。
辩护人:案发后,你是否向公安机关自首了,并如实的交代了自己将人扎伤的事实?被告人:班主任刘老师劝我并亲自带我去自首的,我也把所有的情况都向公安机关交代清楚了。
辩护人:当时你和范宇打架,大概持续了多少时间?被告人:时间有了一会的,我们先是抢拿MP4,抢着抢着相互推了起来,也撕扯了一会,他比我个子高,我就被他推倒在地,脑袋在网吧的椅子上磕了一下,当时非常疼,之后我才从口袋里掏出刀子,爬起来,当时光线比较暗淡,他没注意就被我扎到了。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故意伤害 五5法庭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故意伤害(新)良乡小学五5少年法庭一、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一)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到了。
(二)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座。
(四)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座后,审判长:“请坐下”。
(五)待审判人员就座后,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报告审判长,被告人王昊天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报告完后坐下)审判长:(敲响法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王昊天到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被告人王昊天,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是否还有其他名字?被告人:是。
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年龄多少?家住哪里?现在的职业是什么?被告人:我今年14周岁,家住房山区良乡阳光小区,逮捕以前是房山区良乡55中初二5班的学生。
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这次你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被拘留、逮捕的?被告人:是因为我把李硕给扎伤了,涉嫌故意伤害,在2015年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3月1日被逮捕的。
审判长:被告王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被告人:于2015年5月4日收到。
审判长: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昊天故意伤害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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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模拟法庭剧本- 故意伤害(主持人)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贯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及党中央关于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青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对祖国、对社会、对自身有责任感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奠定坚实的基础,我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瞄准内心反省、实践体验、社会共建三个层面,把学生的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融入到“维权”当中,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自我,在感悟中塑造人格,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道德认识和法制观念。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模拟法庭所涉及的内容与人员均为虚构。
现在我宣布:*** 县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现在开始!人物:审判长:1 人、审判员:2 人、书记员:1 人、公诉人:2 人、辩护人:1 人、被告人:1 人(被告人王乐,*** 县中学八年级三班学生。
)、被害人:1 人(被害人范宇,*** 县中学九年级三班学生。
)、证人:2 人(旁边的上网人员顾少华、网吧网管王仁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1 人(被告人的母亲韩心蓝)、法警2 人一、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 (一)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当庭?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到了。
(二)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 、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 、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座。
(四)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座后,审判长说:“请坐下”。
(五)待审判人员就座后,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报告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报告完后坐下)审判长:(敲响法槌)***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王乐到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是否还有其他名字?被告人:是。
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请向法庭说明你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以及职业?被告人:我出生于2003 年5 月4 日,现年14 周岁,家住**县幸福小区3 号楼2 单元1 楼东户,逮捕以前是*** 县中学八年级三班的学生。
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这次你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被拘留、逮捕的?被告人:是因为我把范宇给扎伤了,涉嫌故意伤害,在2017 年1 月10 日被刑事拘留,2 月14 日被逮捕的。
审判长:被告王乐,*** 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 何时收到?被告人:于2017 年3 月20 日收到。
审判长:*** 县人民法院现在依法开庭审理*** 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乐故意伤害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 条之规定,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
审判长:下面宣布法庭组成人员的名单。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李菲、张乐、刘佳玉三人(宣布时应伸手分别示意上述人员) 组成,由审判员李菲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李晓润担任法庭记录;接受*** 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庆出庭支持公诉;*** 律师事务所律师塞云出庭为被告人王乐辩护。
(审判长在宣布上述人员时,被宣布的人员应举手示意)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和公诉人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诉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可以请求换人(2) 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上述各项权利你们听清了没有?被告人:听清了。
法定代理人: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及法定代理人,你们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不申请。
法定代理人: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不读)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立):现在我宣读*** 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王乐,2003 年5 月4 日出生,现年14 周岁,汉族,家住*** 县幸福小区3 号楼2 单元1 楼东户,逮捕前系*** 县中学八年级三班学生,现关押于敦煌市看守所。
被告人王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经*** 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法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王乐2017 年1 月7 日来到震宇网吧找被害人,要求被害人将其MP4 还给自己,被害人想再听几天,因而起了冲突,在震宇网吧内起了冲突,被告人因不敌被害人,被推倒在地,被告人气愤之下拿出口袋内的铅笔刀,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捅翻在地,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在将被害人扎伤后被告人迅速离开了现场,2017 年1 月10 日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到*** 县公安局自首并交代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乐无视我国法律,虽然是为了一个合法的目的却采用了法律明确所禁止的暴力手段,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公诉机关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公诉人:王庆。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起诉书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你可以坐下回答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意见吗?被告人:没有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的问题?公诉人:被告人王乐,今天法庭不公开审理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你要如实回答法庭提问,知道吗?被告人:知道。
公诉人:被告人王乐,2017 年1 月7 日你用刀扎伤被害人范宇是事实吗?被告人:是事实,可是是他先拿了我的MP4 不还,我气恼了才扎他的。
公诉人:案发当时你一共扎了被害人几刀?被告人:两刀。
公诉人:你扎了被害人后,被害人是什么反应? 被告人:他当时就疼的滚到地上,用手捂着肚子。
公诉人:流血了没有?被告人:一开始没有看见,当时光线比较暗,他又捂着被扎伤的位置,由于天气冷,他穿的衣服也厚,所以没看见他流血。
看他在地上打滚,旁边的网管将他翻过来才看见在他身下留了好多血。
公诉人:你当时是用什么刀扎的他?被告人:随身的一把铅笔刀,是我平时削铅笔用的。
公诉人:这把刀,你平时都带着,还是那天特地带上的被告人:以前一直带着的。
公诉人:被告人,你在扎伤被害人后,你去了哪里?被告人:我一看见他流了很多血,当时很害怕,怕被公安局抓去,所以当时背着书包就跑了,跑回家去了。
公诉人:你把刀丢哪了?被告人:我当时害怕的很,跑出来把刀随手扔了。
公诉人:扔在什么地方?被告人:就扔在网吧旁边的树池子里。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你有什么要问的吗?辩护人:王乐,你是因为什么事情和范宇起的冲突?被告人: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我去震宇网吧找范宇要回上次他在网吧问我拿走的oppo 牌MP4 的。
其实在那之前我和范宇一点都不熟,只是知道他是九年级三班的,在学校里是有名的混混,经常欺负低年级的同学。
上次我在震宇网吧下载歌曲,他看见我的MP4 精美漂亮,要我借他听几天,当时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我不敢得罪他们,所以就把MP4 借给了他。
后来我听学校里的同学说,范宇借的东西肯定要不回来,所以我就去找他要,在他们班没找着他,所以到震宇网吧找他,看到他在上网,就过去问他要,他说再听几天,现在还不给我。
当时我就急了,就动手去抢,这样就动起手来了,可是我打不过他,被他推倒在地,气愤之下我就拿起放在口袋里的铅笔刀,扎了他两刀,把他给扎伤了。
辩护人:案发后,你是否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的交代了自己将人扎伤的事实?被告人:我父母亲劝我并亲自带我去自首的,我也把所有的情况都向公安机关交代清楚了。
辩护人:当时你和范宇打架,大概持续了多少时间?被告人:时间有一会,我们先是抢拿MP4 ,抢着抢着相互推了起来,也撕扯了一会,他比我个子高,我就被他推倒在地,脑袋在网吧的椅子上磕了一下,当时非常疼,之后我才从口袋里掏出刀子,爬起来,当时光线比较暗,他没注意就被我扎到了。
辩护人:有没有人上来拉架?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审判长我的问话结束审判长:当庭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7 条的规定,公诉人应当就自己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举证,辩护人应当就辩护被告人无罪的事实当庭举证。
下面由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首先由公诉人进行举证。
公诉人:我的举证分为以下几部分: 1、出示被告人王乐故意伤害时的凶器铅笔刀一把以及被告人王乐指认故意伤害现场的笔录及照片; 2 、被害人在派出所辨认被告人王乐的辨认笔录及照片; 3、被告人王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4、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王乐的自首经过说明和被告人王乐的户口证明5 、法医鉴定结论书,证实被害人范宇腹部的刀伤系重伤。
以上证据证实了2017 年1 月7 日,被告人王乐在震宇网吧故意伤害范宇的事实。
对以上证据请法庭组织质证。
(递交法警转给审判长)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被告人: 没有意见。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法定代理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合议庭组成人员轻声口头评议,即相互交头接耳。
)审判长:刚才在法庭指导下,对公诉机关出示的以上指控证据材料逐一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上述证据来源合法有效,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并能客观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对以上指控证据法庭经合议庭口头评议后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确认。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举证?公诉人:审判长,为了更直观的证明被告人故意伤害的具体情节,我申请让证人顾少华出庭作证,请允许?审判长:法庭同意。
传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走上庭,坐下)审判长:证人,你要如实为法庭作证,如果提供伪证,造成干扰法庭公正裁决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证人:知道。
审判长:请在责任状上鉴字。
(证人鉴字)公诉人:证人,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到被告人王乐用刀扎人的?当时你在哪里?情况是怎样的?证人:我记得是2017 年1 月7 号下午6 点多吧,因为过几天就是春节了,所以记得比较清楚,当时在震宇网吧,人很多,我就坐在他们打架旁边的一个位置,距离很近,我看到他们打起来了,就站了起来,往旁边靠了靠,一开始是高个子的把矮点的给推到了,后来是矮个子的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把刀把高个子的给捅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