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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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隧道、地铁等井下工作场所中的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依法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七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应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设施第八条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进出口处应设置防爆门、防火门,并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第十条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置防火设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十一条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车、避难通道等,确保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和灭火。

第十二条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应急照明设施,以确保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第三章安全操作第十三条井下机电硐室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明显故障。

第十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各类工具和设备,杜绝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安全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装备。

第十八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九条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安全警示信息。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井下机电硐室是井下煤矿、金属矿山和其他井下工程中,用于安装井下通风、电气和传动设备的特殊硐室。

为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需要制定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个示例,大概2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的设计、施工、验收、日常管理和维护等阶段,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岗位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具备井下工作经验和技术知识。

第二章设计和施工第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硐室内部空间充足,设备布置合理,易于维修和故障检修;(二)硐室内通风、照明等设施满足相关安全标准;(三)硐室内设备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操作要求;(四)硐室的防火防爆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条井下机电硐室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二)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三)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验收。

第三章设备验收和调试第七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设备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设备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二)所有设备必须进行电气、机械和传动系统的全面检查;(三)设备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和电气接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四)设备的防爆性能和绝缘性能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第八条井下机电硐室的设备调试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设备调试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操作人员理解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二)设备调试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督,严禁擅自操作设备;(三)设备运行正常后,必须进行试运行和负荷试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井下机电硐室是煤矿、金属矿山、隧道施工等地下工程建设中的重要设施,用于安放矿用电器、自动化设备以及供电、供水、通风、排水等设备。

为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制定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个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模板,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维护井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井下机电硐室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和验收。

第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本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

第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井下机电硐室的建设和改造第六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建设和改造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规划和设计,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合理布局。

第七条井下机电硐室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防火、防爆能力,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八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各类设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九条井下机电硐室的入口应设有锁门和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和维修门窗的开闭情况。

第十条井下机电硐室应设有排水设施,保证硐室内的水位不超过规定的高度。

第三章井下机电硐室的操作管理第十一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确保设备运行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不得私自停机或拆除设备。

第十三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仪器仪表的校验和检测,保证测量准确度。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六条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应急演练。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1. 硐室进出口安全:设立明确的进出口,并设置门禁、防护装置,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进入硐室,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硐室通风与防爆:确保硐室内空气流通畅通,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同时注意硐室内是否存在可燃、易爆物质,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如防爆灯具、防爆电器等。

3. 电气安全: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硐室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避免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4. 硐室排水安全:确保硐室排水畅通,防止水浸导致设备设施损坏或人员受伤。

5. 硐室照明与紧急照明:确保硐室内有充足的照明设施,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常进行操作,同时布置紧急照明设备,以应对突发停电等情况。

6. 硐室工作人员培训与应急预案:对硐室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7.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硐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确保他们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并落实他们的安全管理职责。

8. 安全设施和装备:硐室内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灭火器材、安全标识、应急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机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机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机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机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机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组织内部涉及机电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运营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所有与机电设备相关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增强机电安全意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第四条公司/组织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明确机电设备的分类、标识、验收等基本要求。

第五条机电设备的选购、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司/组织应每年对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并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隐患。

第七条机电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人员进行,维修过程中必须关闭电源和防止误操作。

第三章机电设备操作第八条所有操作机电设备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操作机电设备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严禁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操作程序。

第十条在操作机电设备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四章机电设备安全防护第十一条公司/组织应确保机电设备的围栏、安全门、防护罩等设施完好,能够防止意外接触。

第十二条使用机电设备时,应保持设备周围通道的畅通,防止堆放杂物、阻挡安全出口。

第十三条负责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应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组织应建立机电设备安全档案,记录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信息。

第五章紧急处理措施第十五条发生机电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公司/组织应定期组织机电事故紧急处理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机电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依据公司/组织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机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优秀员工,公司/组织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80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4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4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井下机电硐室是指在矿井工作面附近设立的用于存放和维修井下机电设备的闭合空间,其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下面是一则关于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文,供参考:一、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持续稳定运行。

2. 原则: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二、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1.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规定,协调解决安全问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推行安全工作。

2. 硐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硐室管理工作,包括巡查、检修、维护等。

3. 井下机电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上报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安全监控人员:负责监控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5. 安全培训人员:负责对井下机电硐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 安全设施管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内的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包括消防设备、呼吸防护设备、照明设备、安全标志等的检查和维护。

2. 硐室巡查和记录:每天对井下机电硐室进行巡查,查看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保留巡查记录。

3. 可燃气体监测和防治:设置可燃气体监测仪,对井下机电硐室内的可燃气体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通风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4. 电气设备管理:井下机电硐室内的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5. 紧急事故处理: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紧急事故处理能力,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和设备故障处理。

6. 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培训班和讲座,提高井下机电硐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要求1. 坚持“三检一修”制度,即日检、周检、月检和年修,确保设备的及时发现和修复。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第二章机电硐室管理–第四条机电硐室使用权限–第五条机电硐室设备维护–第六条机电硐室防火措施•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机电硐室负责人–第八条员工培训与考核•第四章安全应急措施–第九条应急预案订立–第十条安全设备与器材•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安全管理考核标准–第十二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生效日期–第十四条解释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本《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行为,确保机电硐室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机电硐室可能导致的事故和祸害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公司井下机电硐室,包含硐室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应当置于首要位置。

2.防备为主:通过加强安全培训、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等措施,提前发现和除去安全隐患。

3.综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和行为规范等手段,实施全面的安全管理。

4.连续改进:不绝总结经验教训,完满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电硐室管理第四条机电硐室使用权限1.获得机电硐室使用权限需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机电硐室。

3.严禁未经许可私自使用或拆卸机电硐室设备。

第五条机电硐室设备维护1.硐室设备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维护情况。

2.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刻报修或进行处理。

3.硐室设备停工期间,应进行设备检查和清扫,并做好设备封存工作。

第六条机电硐室防火措施1.硐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不安全物品。

2.硐室出入口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通畅,禁止堵塞。

3.在硐室内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机电硐室负责人1.每个机电硐室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硐室的安全管理与日常工作。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7396(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underground Electromechanical chamber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配电室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配电室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配电室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井下配电室是电力系统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供电质量具有关键作用。

为了提高井下配电室的管理水平,规范操作流程,保障运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井下配电室的正常运行,确保供电质量,防止事故发生。

适用于公司井下配电室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1. 管理人员:负责制定井下配电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2. 运行人员:负责井下配电室的日常运行、检修和维护工作。

3. 安全保障人员:负责井下配电室的安全巡检和事故应急处理。

四、管理措施1. 出入管理:1.1 所有进入井下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通道进行出入。

1.2 人员进入井下配电室前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证书。

1.3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下配电室。

1.4 进入井下配电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将行李、工具等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2. 设备操作管理:2.1 所有设备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2.2 设备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

2.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操作方式。

2.4 开关操作前必须确认设备处于断开状态,严禁带电作业。

3. 安全防护管理:3.1 井下配电室内必须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2 井下配电室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检测仪,定期进行气体检测。

3.3 必须配备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维护。

3.4 井下配电室必须配备有效的救援设备和应急通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5 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井下配电室的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巡检和维护管理:4.1 定期进行井下配电室的巡检,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消除异常情况。

4.2 维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流程进行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aI时'间H 卜/ / 1 / 4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 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 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

严禁设集油坑。

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

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6 页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第 2 页共 6 页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是指煤矿井下用于安装、运行和维护机电设备的地下工作空间。

为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硐室设计和施工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2. 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置在煤层开采的有利地段,不得设置在有可燃气体积聚的区域。

3. 井下机电硐室的通风系统应具备足够的风量和正常的运行状态,确保硐室内的空气清新,并保持正常的温度和湿度。

4. 井下机电硐室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修、检验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5. 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系统,确保硐室内的工作场所明亮且安全。

6. 井下机电硐室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充足。

7. 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置合适的防火墙和防爆设施,确保硐室内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能够迅速隔离和防止扩散。

8. 井下机电硐室进出口应设置防瓦斯、防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确保硐室内外的安全隔离。

9. 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证书,熟悉硐室的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10. 井下机电硐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

总之,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硐室内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火灾、爆炸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用电管理,确保井下用电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用电场所,包括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三、主要内容1. 井下用电设备安全管理1.1 井下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1.2 井下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1.3 井下用电设备应设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4 井下用电设备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一旦发现应立即整改。

2. 井下用电操作规范2.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井下用电设备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2 操作人员在使用井下用电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电源线路和外观,确保其正常工作。

2.3 操作人员应严禁将电线插头和插座放在湿润的地方,以免触电事故发生。

2.4 操作人员在更换电线或插头时,应先切断电源,确保操作安全。

3. 井下用电事故预防3.1 井下用电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3.2 井下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避免发生漏电事故。

3.3 井下用电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避免杂物积聚导致短路事故的发生。

3.4 井下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用电负荷,避免过载引起设备损坏。

四、监督检查1. 井下用电设备定期检查1.1 井下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线路是否破损、插座是否松动、电源是否正常等。

1.2 井下用电设备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 井下用电操作人员培训2.1 组织井下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井下用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

2.2 井下用电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3. 事故处理与记录3.1 一旦发生井下用电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

3.2 事故处理过程应妥善记录,包括事故原因、处理措施、救援情况等。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停职、罚款、解聘等处罚。

2024年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井下机电设备碉室是煤矿井下的重要设施,确保其安全运行对于矿井的生产和安全极为重要。

为此,制定本规定,以规范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得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一、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结构坚固,耐火性能好,能承受矿井内的各种力学载荷。

(2)通风良好,保证碉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3)设备布置合理,易于操作和维护。

二、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安装应注意以下事项:
(1)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安全可靠。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布置。

(3)检查设备安装质量,保证每一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三、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维护:
(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修理,不得强行使用。

(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术资质,经过专业培训。

四、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管理:
(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

(2)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其操作规范。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

以上是2024年井下机电设备碉室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矿方和相关责任人员务必认真遵守,确保井下机电设备碉室的安全运行。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井下机电硐室是矿山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施,保障其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硐室设施安全、电气设备安全、机械设备安全和管理要求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规定模版的详细内容。

一、硐室设施安全1. 硐室结构必须牢固,耐火、防爆,能够承受地质活动和其他自然灾害的影响。

2. 硐室进出口必须设立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便工作人员容易辨认。

3. 硐室内部应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道和疏散通道必须畅通无阻,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 硐室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设备,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

5. 硐室内部温湿度要保持在适宜的范围,防止机电设备受潮和腐蚀。

6. 硐室内应配备灭火设施,并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电气设备安全1. 硐室中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电气工程师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 硐室内的电气设备必须配备过电流、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检测和试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严禁在硐室中使用损坏的电缆、插头或插座,防止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

5. 严禁在硐室中随意增加、减少或改变电气设备的使用和布局,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机械设备安全1. 硐室内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要求,经过定期维护和检验。

2. 机械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考核的操作人员操作,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3. 在机械设备运行期间,应加装防护装置,防止工作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4. 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机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擅自修理或继续操作。

四、管理要求1. 硐室安全管理应有完善的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2. 硐室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持有效的操作证件。

3. 硐室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进行保存,记录检查内容和结果。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硐室管理职责1. 井下机电硐室的管理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2. 负责井下机电硐室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突发事件;3. 负责对进出井下机电硐室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登记;4. 开展机电硐室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井下机电硐室的设置与布置1. 井下机电硐室的设置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远离爆炸危险区域;2. 机电硐室应设有手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测试;3. 机电硐室内的设备应合理布置,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4. 硐室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1. 井下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2. 机电设备的开关和控制装置应设置在易于操作和触及的地方;3. 对井下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持证上岗,严禁非授权人员操作;4. 硐室内机电设备的电源线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漏电或电线老化引发事故。

第五章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通风管理1. 机电硐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空气新鲜;2. 机电硐室内的通风设备应定期清洁和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行;3. 在硐室内进行作业时,应确保通风设备始终处于开启状态;4. 发现通风设备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人员。

第六章井下机电硐室的维护与保养1. 井下机电硐室的日常维护工作应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2. 对井下硐室内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3. 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4. 在维护和保养期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七章井下机电硐室的应急处理1. 设立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流程和责任人;2. 机电硐室内应设有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标志,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3. 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报警;4.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按照预案进行,保证人员的安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机电硐室规章制度范本

机电硐室规章制度范本

机电硐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硐室的管理和操作,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人员安全,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电硐室内的设备操作和管理,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机电硐室是指用于存放和操作机电设备的封闭场所,是生产作业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管理。

第四条机电硐室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证书,经过培训合格方可进行操作。

第五条机电硐室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管理经验和技能,能够有效组织和协调硐室内的工作。

第六条机电硐室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机电硐室的管理第七条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负责硐室的日常管理和操作,要做到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八条硐室内的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要求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或更改。

第九条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条机电硐室内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和整理,保持硐室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一条硐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硐室的安全。

第三章机电硐室的操作第十二条机电硐室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时,必须佩戴相关的防护装备,保障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了解设备的操作原理和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时,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章机电硐室的安全第十七条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硐室内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硐室内的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硐室内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修,禁止私自修理,以免造成事故。

第二十条硐室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五章机电硐室的责任第二十一条机电硐室的管理人员负责硐室的管理和操作,对硐室的安全和生产负有责任。

7机电设备硐室管理规定

7机电设备硐室管理规定

机电硐室管理规定一、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七条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当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第一百六十八条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电闭锁。

采区变电所及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第四百五十六条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当采用砌碹或者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当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当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当砌碹或者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当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者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硐室不应有滴水。

硐室的过道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第四百五十七条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拆除、检修和运输等要求,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四百五十八条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第四百五十九条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当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之间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者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以不留通道。

第四百六十条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醒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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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59478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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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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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
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

严禁设集油坑。

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

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12、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给予高温补贴。

13、机电峒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扑灭电气火
灾的灭火器材。

每个入口应有不少于2只合格的灭火器、0.3m3黄砂及6个砂袋,并备有一把铲子。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峒室内入口处明显的地方。

14、峒室入口处应悬挂“非工作入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和场所名称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峒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5、井下变电所(中央、水平区域、一翼、为2个及以上采区服务)及为高瓦斯头面供电的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专人巡回检查。

鼓励采用新技术,实现变电所无人值守。

值班人员一般为1人,严禁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任何工作。

钥匙管理:供电范围内的采掘等单位按单位配置,由采掘电钳工现场交接;机电值班室、专职检查人员按需配置。

专职巡回检查人员由防爆检查员担任,24小时内巡查1次。

1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护管可用钢管制作,封堵材料可用黄泥或其它不燃性材料。

17、有专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电气试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制度、包机制度、停送电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制度)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图,巡回检
查记录薄、要害场所登记薄、干部上岗登记薄、事故记录薄、交接班记录薄。

无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事故记录薄。

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图上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信号装置的规格型号,电缆截面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和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并有标志牌,在牌上注明用途、保护整定值和包机人。

18、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检漏保护装置。

19、变电所内必须清洁卫生,要有足够的照
明,设备摆放整齐,四线吊挂分开,接地线符合规定。

20、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原某市煤局机(81)280号文件中的《机电硐室管理规定》废止。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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