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延长债务的起诉时效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怎么办
担保期限约定超过两年之后怎么处理
担保期限约定超过两年之后怎么处理约定的保证期间可以超过⼆年,并且超过⼆年不意味排除适⽤诉讼时效的规定。
保证⼈与债权⼈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享有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下⾯就由店铺⼩编来为⼤家解释⼀下这⽅⾯的知识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家!⼀、担保期限约定超过两年之后怎么处理1.对于保证期间能否超过两年,没有规定,但是实践中可以超过⼆年。
约定的保证期间可以超过⼆年,并且超过⼆年不意味排除适⽤诉讼时效的规定。
2.保证⼈与债权⼈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享有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使追偿权的,⼈民法院不予⽀持,但主债务⼈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享有债务⼈的抗辩权。
债务⼈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使债权时,债务⼈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使请求权的权利。
因此,保证⼈也享有债务⼈拥有的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保证⼈不得擅⾃归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应⾏使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否则将⽆法强迫主债务⼈赔偿。
当保证期间超过两年,但未超过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
如保证约定为债务履⾏期限届满之后的3年,但由于期间内向主债务⼈主张权利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起间不断中断。
实际上就是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并为届满。
3.如果保证期间是⼗年,到第五年主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但保证期间并未过,试问保证⼈是否要承担责任。
只要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还在保证期间,保证⼈可以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担保责任期限中⽌的规定1.担保责任期限不发⽣中⽌。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中⽌、中断和延长。
3.债权⼈与保证⼈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期限届满之⽇起六个⽉。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现已修改至3年)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
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张过权利,则两年的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还能起诉吗
一、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要依法审理判决。
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超过履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二、案件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可以起诉的。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
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诉讼时效过了能胜诉吗
诉讼时效过了不一定能胜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但如果案件的被告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败诉的,法院一般是会接受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再次确认原债务的,时效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再次确认原债务的,时效重新起算阅读提示依照理论通说观点,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惩罚”躺在权利上睡大觉,不积极主张、行使权利的人。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原债务将变为自然债务失去法律强制力的保护,丧失胜诉权。
但超出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债务消灭,不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事实是否知情,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者重新确认债务,并承诺将来继续履行的行为都将导致债务人放弃时效利益保护的效果,从其行为或承诺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且不允许债务人撤回该行为或承诺。
裁判要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债务人签章对原债务重新确认,明确表示放弃贷款时效利益的,诉讼时效自该日起重新起算。
但债权人未在重新起算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债务人也未再次签章确认,而后债权人又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1. 中汽公司工行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4份借款合同,分别为:金额450万元,期限从1995年11月16日至1996年7月10日;金额100万元,期限从1996年2月12日至1996年9月9日;金额200万元,期限从1997年2月27日至1997年11月27日;金额为300万元,期限从1997年6月20日至1998年2月20日。
2. 2000年4月29日,工行湖南省分行与华融公司长沙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上述债权。
2000年6月30日,中汽公司对该转让协议签章确认,并于2000年11月向华融公司长沙办出具回执对所欠借款盖章确认。
3. 2003年5月14日,华融公司长沙办向中汽公司催收通知单,中汽公司于2003年5月16日出具回执对所欠借款签章确认。
4. 2004年7月29日,华融公司长沙办将其对中汽公司的债权转让给融瑞公司,并在报纸上发布催收及转让公告。
5. 2007年2月13日,融瑞公司向中汽公司邮寄催收通知书并进行公证。
2008年7月30日,融瑞公司与鸿达公司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将对中汽公司的债权转让给鸿达公司。
是否需要偿还当初借小李的三万元案例分享
附件3
借给同事的钱,三年后起诉
还能要回来吗?
二〇二二年十月四日
借给同事的钱,三年后起诉还能要回来吗?
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2 题
1、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_____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答案:C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____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6
B 12
C 3
D 1
答案:A
(二)多选题 2 题
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______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不可抗力
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C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D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E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答案:ABCDE
2、有下列__________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A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C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D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2 题
1、法院不管在打官司的任何时候,都不能主动提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答案:(√)
2、诉讼时效不可以中断,也不可以中止。
答案:(×)。
追讨欠款追诉期有多长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追讨欠款追诉期有多长在生活中可能有很多人会成为债权人或债务人,当债权人在遇到了债务人不归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只是有一定的期限,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追讨欠款追诉期有多长吧。
追讨欠款追诉期欠款追诉期事件:2年追诉期计算:债权人最后一次要求债务人还款到上一次要求还款(必须能够证明)间隔超过2年。
相关阅读:追讨欠款具体技巧1、随时观察动向:掌握债务债权,掌握其物品情况,了解其有无上下级单位可追讨,了解对他们公司有影响力的重点人物,掌握他的习惯付款时间。
经营人员异动马上要求对方书面确认。
交易达成之后,要经常观察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时察觉其异动。
如果客户出现异常的变化,一般事先会有一些征兆出现。
如:·进货额突然减少;·处理并不滞销的库存商品;·拖延付款;·客户单位的员工辞职者突然增多;·老板插手毫不相干的事业或整天沉溺于声色之中;·客户附近的房子上用红漆写下了“拆迁”字样;·因为讨债人增多老板避而不见;·下层客户赊销过多,贷款回收困难;·内部矛盾加剧,主业转移;一旦发现倒闭,马上连夜行动,了解他有无债权可以划拨,了解他有无上下级单位可以追索。
尽可能拿回物品以减少损失。
2、了解他的财务状况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对方还是拖拖拉拉不肯还款,一定要表现出相当的缠劲功夫,或者在侦知对方手头有现金时,或对方账户上刚好进一笔款项时,就即刻赶去,逮个正着。
3、利用第三者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
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搞砸他别的生意,或者在亲朋好友面前没有面子。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所欠不多,一般会赶快还款,打发你了事。
收款人员在旁边等候的时候,还可听听客户与其客人交谈的内容,并观察对方内部的情况,也可找机会从对方员工口中了解对方现状到底如何,说不定你会有所收获。
19.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律师教你5种补救方法,让你有权继续追债
各位学员大家好,我是刘其律师,欢迎来到《老赖克星:律师追债攻略》。
古希腊有一句谚语,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主张权利。
如果你碍于情面长时间不起诉,导致诉讼时效过期,即使你提起诉讼,法律也不会保护你的实体权利,结果就是败诉。
而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企业都有法律顾问,不是每个自然人都是法律工作者,即使你模模糊糊知道法律有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但这三年从何时起算?诉讼时效如何才能有效“延长”(也就是中断或中止)?诉讼时效过期如何弥补?企业与个人如何建立诉讼时效管理制度?这些都是实际操作问题,你不主动了解,没有人会告诉你,真等到诉讼时,吃亏的是自己。
先看第一个问题,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下诉讼时效的变化。
2017 年10 月1 日,新民法总则开始实施,把之前两年的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之所以这么改,是因为很多债务人钻了法律的漏洞,有恃无恐,只要死皮赖脸拖上两年,这钱就不用还了。
对于催债来讲,两年的时间太短了,所以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诉讼时效这才改成三年。
既然诉讼时效变成了三年,那是不是我们想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就能计算呢?答案肯定没有这么简单,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这个规定看上去很明确,但对于不了解法律的人来讲,说的比较模糊,现实中什么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为了方便理解,我举几个最常见的例子,或者即使你不理解,拿过来直接套用也可以。
一、张要债借给王不还100万元,约定2020年1月1 日偿还,还款日那一天,就是张要债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毕竟那一天王不还没有履约,张要债权利肯定受到损害,所以张要债必须在三年内,也就是2023 年1 月1 日前向法院起诉。
二、张要债借给王不还100 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对于这种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张要债催款之日,就是权利受到损害之日,如果张要债2020 年1 月1 日开始催款,那么他必须在2023年1月1日前向法院起诉。
法律时效中断的具体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0岁,汉族,某市人。
被告陈某,男,35岁,汉族,某市人。
2010年6月,李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期限为1年。
借款到期后,陈某未能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
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于2011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陈某提出时效中断的抗辩。
陈某认为,其在2012年10月曾向原告李某偿还过1万元本金,并出具了收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因此,陈某主张原告李某的诉讼时效已经中断,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陈某的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本案中,被告陈某在2012年10月向原告李某偿还过1万元本金,并出具了收条。
这一行为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因此,原告李某的诉讼时效已经中断。
然而,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陈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2012年10月偿还1万元本金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有其他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后,自中断事由终止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此,被告陈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
判决如下:1. 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
2.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陈某承担。
本案中,被告陈某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抗辩理由成立,但其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诉讼时效中断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有其他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
如何进一步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
如何进一步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此期间权利人可以依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超诉讼时效,义务人获得抗辩权,对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履行义务,法院也不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因此诉讼时效管理是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的重要内容,从某一方面讲延续贷款债权时效比清讨贷款更为重要,是减少资产损失的有力保障。
目前,农村信用社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方法有以下几种:一、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二、由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三、由借款人签定还款计划四、采取在贷后检查登记簿上签字的方法五、利用村委会出具证明的方法六、给借款户发电报、挂号信等七、利用电视、报纸公共媒体公布借款的方法八、对有意逃、废债的钉子户,协同法院采取笔录的方式,或依法起诉。
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习水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的法律诉讼时效管理上存在问题仍然严重。
一是部分信用社在诉讼时效管理上还存在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思路不明,措施乏力等情况。
二是部分主任、信贷员对于诉讼时效的理解存在误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考虑不足,表达为工作抓而不紧,落实不够等情形。
三是部分信用社原有问题未及时补救,而同类问题仍在新增,不良贷款清收难度进一步增加,信贷资产风险继续扩大。
具体表达如下:一、对贷款时效中断缺乏认识高度。
部分信用社没有把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工作升到抢救贷款、拯救资产,以利信用社生存发展的高度。
仅仅为了取得不良贷款压缩的绩效考核,而只注重当期能够收回能够盘活的贷款。
对已超诉讼时效或将超诉讼时效的贷款,对于以贷款催收等方式保全信贷资产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尽快落实诉讼时效,导致不良贷款逾期越久形成“冰棍效应”,贷款损失难以挽回。
二、割裂贷款诉讼时效中断与不良贷款追讨的关系。
部分信贷人员催收工作目的不明确,将催收仅仅当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手段,仅仅为了保全贷款债权,而未认清贷款催收系以收回本息为根本目的,未理解贷款催收“进门不空手,灰也要抓一把走”的实质。
债务人失踪的债务问题
债务人失踪的债务问题一、债务人失踪债务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
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一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下落不明,但另一方还在的,债权人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务。
拒不履行还债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债务为个人债务如果债务人失踪不到两个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缺席判决,虽然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是法院应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将会公告开庭,公告时间一到,就视为公告已经送达。
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时间限制。
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指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而在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分析其具体表现、原因以及影响。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1. 法院不予支持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当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将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2. 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当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时,债务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提出抗辩。
债务人提出抗辩后,法院将审查债务人的抗辩是否成立,若成立,则不予支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3. 权利丧失法律保护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人丧失了法律的保护。
此时,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权利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三、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因1. 权利人自身原因(1)权利人因遗忘、疏忽等原因未及时行使权利。
(2)权利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行使权利。
2. 债务人原因(1)债务人故意拖延履行义务,使权利人无法及时行使权利。
(2)债务人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使权利人误认为诉讼时效尚未届满。
3. 法律原因(1)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不明确,导致权利人误判诉讼时效。
(2)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等规定不完善,导致权利人无法准确把握诉讼时效。
四、超过诉讼时效的影响1. 对权利人影响(1)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权利人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后果。
2. 对债务人影响(1)债务人可能因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而逃避履行义务。
(2)债务人可能因法律责任的免除,而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3. 对司法公正影响(1)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案件可能导致司法资源浪费。
借条期限超过三年可以起诉吗
借条期限超过三年可以起诉吗借条期限超过三年可以起诉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我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并带您了解“借条到期不还怎么办”和“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吗”等其他拓展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条期限超过三年可以起诉吗(一)借条过了三年一般也是可以起诉,对于超过时效起诉的情形,提出都是可以起诉并被受理。
但是法院在受理后,法院在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实后,会驳回起诉。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就是说,债权人的索要欠款的权利还在,债权人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法院不管了。
(二)与诉讼时效有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条到期不还怎么办(一)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公司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债权人可向法院主张从借款次月一日至还款之日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三、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吗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一、借条的有效期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无论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对诉讼时效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如果对诉讼时效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一下律师,尽可能早的发现问题去解决,以便错过诉讼时效变得被动,还可能造成自己的债权遭受损失。
三、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延伸阅读:写借条的注意事项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
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债务多长时间过追诉期
债务多长时间过追诉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权利不用过期作废。
虽然法律可以调整一些权利和义务,义务可以催告履行,但是权利不能催告。
那么对于一般的债权债务的追溯期是多长时间,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债务多长时间过追诉期,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债务多长时间过追诉期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过了三年并不代表实体权利消灭,仍可以要求还钱,但是丧失了胜诉权。
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二、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1、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3、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
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三、法律对于追溯期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债务的追溯期一般情况下是三年,具体还需要看双方的借款合同的双方之间的约定,来计算追溯期间,对于一些法定的期间双方是不能约定的否则无效,此内容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我为您带来的关于债务多长时间过追诉期,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学习有关的法律。
中断诉讼时效的常用话术
中断诉讼时效的常用话术
1. “嘿,咱可别忘了去催催那家伙还钱啊,这就跟给花浇水一样,时不时就得提醒一下,不然时效可就过啦!比如跟他说‘你啥时候还钱啊,我还等着用呢!’”
2. “哎呀,咱得赶紧发个消息问问情况呀,这诉讼时效可不等咱!就像跑步比赛,咱得时刻保持冲刺状态,比如说‘最近咋样啊,那事儿别忘了哈!’”
3. “喂喂喂,要时不时地去露个面提一下呀,就像闹钟一样时不时响一下,提醒对方时效这回事儿呢,像‘嘿,还记得那事儿不?’”
4. “咱不能坐以待毙呀,得主动出击去中断时效呀!这就好比打仗,要主动进攻,比如直接说‘这事你打算怎么解决呀?’”
5. “天呐,得赶紧采取行动呀,不然时效过了就麻烦啦!就像火苗,不及时处理就会烧起来呀,像‘你该处理处理啦!’”
6. “哎呀呀,可不能让时效偷偷溜走呀,得紧紧抓住!好比抓住救命稻草一样,说一句‘你可别想赖掉哦!’”
7. “咱得想办法让时效一直延续下去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像给车加油,不能停呀,例如‘这事还没完呢,你知道吧?’”
8. “嘿,可不能让时效无声无息地过去呀,得制造点动静!像在平静的水面扔个石头,比如喊一句‘那事儿你到底打算咋办!’”
9. “哎呀,要常常去提醒对方时效的存在呀,就像每天要吃饭一样自然,说句‘你不会忘了吧?’”
10. “咱必须得积极主动去中断诉讼时效呀,不能马虎!这就跟守护宝贝一样重要,像说‘这件事你得重视起来呀!’”
结论:中断诉讼时效很重要,要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去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呀!。
[借款诉讼时效]民间借贷时效
[借款诉讼时效]民间借贷时效不还款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不还款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首先,请朋友们记住两个关键数字:2年和20年!一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民间俗称欠条或者借条)内约定了还款日期的,那么自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2年内为诉讼时效,过了2年,嗯哼,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
(为什么说可能呢,因为万一对方在诉讼环节没有提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就有可能胜诉,不过,这个概率很低。
)二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简单的说就是借款合同自打借条之日起20年为诉讼时效;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不过,欠条的特殊性决定了时效的特殊性。
我国《民法通则》对债务清偿规定了诉讼时效。
如果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债权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将承担驳回诉讼请求等败诉的后果。
但你是否注意到,《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有鉴于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可以采取下面10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
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在对账中有催收债权的意思表示,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
6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一个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典型案例(汪兴平)
一个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典型案例(汪兴平)诉讼时效最长为二十年的规定,在我国首见于1987年开始实施的民法通则,因此,适用最长诉讼时效的具体案例极为少见,以下是笔者工作中遇到的一个超过最长诉讼时效的案例,特此记之。
一、案件基本情况1994年1月4日,R公司和J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1994年1月4日至1994年4月3日。
期内贷款利率为年化16.2%,逾期则加收20%。
G公司为R公司借款担保,担保“在R 公司还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逾期三个月仍无力清偿贷款时”,由G 公司负责清偿。
债务人R公司因未按规定年检,被工商局于2005年1月26日吊销营业执照。
J银行于2004年6月将R公司所欠的上述借款本金余额41万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某一资产管理公司,并进行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2004年12月某一资产管理公司又将该笔债权转让给某二资产管理公司,同样进行了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2008年4月某二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又将该笔债权转让给A,且进行了公告和催收。
公告截止2008年4月30日,该笔债权本息合计72.55万元。
A于2010年3月至2018年3月,每隔两年向G公司发函催收。
以下是G 公司对于2018年催收函的分析。
二、法律分析对于本案,G公司至少可主张保证期间的抗辩、普通诉讼时效的抗辩以及最长诉讼时效的抗辩。
在论述上述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本案G公司的担保性质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本案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
最高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38号)第二条规定,“担保法生效之前订立的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认定为一般保证。
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的,视为一般保证。
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且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本意推定不出为一般保证责任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永久的,但是借条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是三年,较长不超过20年。
正规的借条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本息偿还的付款方式等内容,双方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一、借条的法律保护期限为多少年?一、借条的法律保护期限为多少年?借条的法律保护期限为三年;根据《民法典》(1日实施)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条超出了诉讼时效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较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欠条有效期有几年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欠条有效期有几年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一、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法律依据是哪些一、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1、欠条有效期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约定,没有约定的,且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或可撤销事由的情形效力是永久的。
但是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1、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应该完善: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借款(物)、欠款的原因;(2)借款、欠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2、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3、一定要搞清借款人或欠款人的真实身份,较好留下借款人或者欠款人的身世分量证复印件或者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世分量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较后拒绝承认借条。
5、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较标准的借条。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
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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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延长债务的起诉时效?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怎么办?
借钱应该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非常常见的一个行为,但是同时借钱不还也成为许多人非常头疼的问题,而对于一些欠款情况比较严重的,讨债就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那么对于讨债类型的诉讼来说,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该怎么办呢?
怎么延长债务的起诉时效?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
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
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人。
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
6、保留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
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怎么办?
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期是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债权灭失,债权人依然有机会获得清偿。
(1)继续起诉
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要求其确认还款
上文已提及诉讼时效并不影响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因此,即使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限已届满,债权人依然可以催告债务人还款,债务人自愿还款的,债权人的受偿权受法律保护,对方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3)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
一般情况下由于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也会经过,但此时保证人如果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在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能够构成新的保证合同的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的,债权人就能以此要求保证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就要求欠款催收通知书的条款设计符合一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