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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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完成期限:2014年1月12日至 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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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一、研究背景

股利政策是公司金融三大研究内容之一,也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国股票市场上表现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现象,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这种特有的股权结构特点,也形成了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股利分配政策。

1、股权分置改革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特点

(1)股利分配连续性低,且不分配股利的公司比例较高。根据原红旗(2004)的研究显示,1993—2001年,连续三年以上分配股利的公司数量为385家,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37.63%。连续分配8年和9年的公司分别有24家和12家,占所有公司总数的6.23%和3.12%。吕长江和王克敏(1999)的研究显示,上市公司中不分配股利公司的比例在1994年为9.28%,1997年上升到54.84%,1998年上升到58.44%。在1997年、1998年不分配股利的公司中半数公司有能力支付股利却不发放股利。

(2)股权分置改革前我国上市公司发放股利的形式混合多变,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形式特点有:主要为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而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的公司比例较高,公司利用这种股利分配形式迅速扩张股本。我国上市公司将这几种股利形式混合发放的现象较明显。这些股利分配形式多样且不稳定、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股利分配受再筹资制约、股利政策呈阶段性、股利分配方式不规范、存在有悖于一般规律的异常现象等问题。

(3)发放现金股利公司比例低波动大,而现金股利支付率却较高。根据原红旗(2004)的研究显示,1993-2001年各年份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比例分别为16.18%、36.83%、32.35%、19.74%、21.18%、22.32%、26.58%、50.62%和48.77%。而且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率较高,1993-2001年平均为0.61最高时为0.81,这远远高于西方等发达国家。

2、影响我国股利政策的因素

根据刘安兵(2006)的实证研究发现:资产负债率越低的上市公司越愿意分配高额现金股利;规模越大的上市公司越愿意分配高额现金股利;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愿意分配高额现金股利。

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重要因素就是股权分置。大股东股权成本低,所持股份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其利益与公司盈利水平和股票市场价格不相关;而流通股股东的股权成本高,其投资收益包括股利和资本利得,这与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股票市场价格高度相关。利益机制相分离,而大股东控制着上市公司,因

此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出现上述不合理的表现。

二、研究意义

2005年4月我国正式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要彻底解决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多年的“同股不同权”状况。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2006年是证券市场的转折之年。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完成,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表示我国证券市场已经成功实现了“同股同利”,股票的全流通时代已经到来。由于股权分置改革钱和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结构是不同的,这必然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出现一系列的变化。

1、股权分置改革后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在股权分置背景下,“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特点使分派现金股利成为非流通股股东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股利政策也成为控股股东攫取超额利益

的工具。股利政策制定不规范不仅会影响上市公司形象,还会加剧“用脚投票”现象的发生,最终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现象,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得到了改善,而股权结构是影响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2011年末,流通股本已占到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79.93%,原来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改变了公司的股权集中度。

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具有如下特点:进行分配的上市公司增加、进行分配的上市公司中发放现金股利的上市公司增加、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同、不同规模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同、不同收益水平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同、不同实际控股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也不同,另外,不分配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本章最后提出了股份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中仍然存在的问题。根基统计分析的结果,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所有问题,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中有不少老问题仍未解决。

首先回顾了前人有关股利政策和股权分置改革的研究成果,其次介绍了股

权结构如何对股利政策产生影响的,再次对比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超能

力派现现象、不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同规模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和不同收益水平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最后运用面板数据分析了股权分置

改革对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

通过本章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股权分置改革实质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提高证券市场的固有功能。从长期来看对证券市场来说是重大利好,有助于营造证券市场长期上升的环境,形成并巩固所有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使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降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股权分

置改革之后超能力派现现象有所减弱。股权分置改革不仅增加非流通股东获利的途径,还通过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降低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超能力派现现象。

(2)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包括:对流通股股东如何进行对价补偿;试点企业改革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推出的试点企业代表性如何,数量的多少与改革节奏的快慢;股权分置问题到何时才能解决完毕;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环境下是否会有增量资金进入市场等。

(3)在影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因素当中,最主要的是股权结构和公司的盈利情况。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决策权都掌握在大股东和董事会成员手中,中小股东所占上市公司股权较少,对公司决策影响较小。根据本文研究,随着流通股所占比例逐渐增加,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却在下降。公司的利润是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源泉,因此无论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公司收益成正比。

(4)上市公司所处的成长阶段对股利政策的影响不明显。从理论上来讲,在公司初期或快速发展期,由于公司发展潜力较大,对外扩张需要较多资金,通过外部融资获得资金的成本较大,可以通过留取较多利润这种内源融资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因此,上市公司在初期或快速发展期应该少派发现金股利。本文的结论显示,股权分置改革之前上市公司成长状况对股利政策的影响不显著,股权分置改革也没能改变这一不显著状况。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优化股利政策的措施。一是贯彻执行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各种政策措施;二是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关措施引导上市公司建立公正合理的股利政策制定机制和股利分配机制;三是提高中小股东的决策参与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公司在进行股利政策决策时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宗旨;五是公司应做到信息公开、透明。(5)股权分置改革中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这项改革的核心原则。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流通权,必须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利益,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数量不等的对价补偿,对价的兑现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项制度性改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从长期来看,它对证券市场无疑是重大利好,将奠定中国股市长期向好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

三、股利政策分析与建议

1、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质量分析与建议

通过对上市公司质量及三项能力表现的评价及原因分析,我们认为监管机构目前仍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主要力量。研究发现,监管机构有明确要求的指标,上市公司通常能够做得很好,比如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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