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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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检测试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检测试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检测试验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检测试验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检测试验环保要求
检测试验过程中应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环境污染 检测试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噪音、粉尘等污染 检测试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防止环境污染 检测试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弃物污染环境 检测试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污染环境 检测试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生物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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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精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
设备操作: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 培训并持证上岗
检测试验环境基本要求
环境温度:控制在20℃-25℃之间
环境清洁:保持试验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环境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 环境通风: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环境噪声:控制在50dB以下
环境光照:避免阳光直射,保持适当的光 照强度
具备专业的检测试验技术人员 具备完善的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 具备良好的检测试验环境和条件
检测试验人员基本要求
熟悉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 心
检测试验设备基本要求
设备性能:满足检测试验技术要 求
设备维护: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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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试验技术档案管理
档案内容:包括 检测试验方案、 原始数据、检测 报告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档案保存:确保 档案的完整性、 安全性和可追溯 性
档案查阅:提供 便捷的档案查阅 方式,便于查询 和利用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本文没有格式错误,但第二段中的“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需要具体指出哪些段落有问题才能进行删除。

以下是对每段话的小幅度改写:一、项目检测试验岗位职责1、项目实验员岗位职责1.1、负责检验工作的质量。

1.2、按照检测规程、检测大纲、测试细则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1.3、上报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维修计划,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检测仪器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对不合格仪器设备应及时维修。

1.4、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现状,掌握本专业检测仪器的发展趋势及现状。

1.5、认真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

1.6、有权拒绝行政的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检测规范的干预。

1.7、有权越级向上级领导反映各级领导违反检验规程或对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

1.8、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做好文明生产。

1.9、按时填写仪器设备运行使用记录。

1.10、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项目取样员岗位职责2.1、持证上岗,根据见证取样要求对检测工作的计划安排,与见证人员、其他旁证人员共同按规定取样,并做好取样记录。

2.2、当需要见证送检时,应根据见证取样计划,在施工现场按规定取样,并与见证员一起将样品送往第三方公正检测单位。

2.3、确保所取样品真实有效。

2.4、送往检测单位的样品应及时交付样品保管员。

2.5、核对取样单清点数量,要求检测单位签收取样单。

3、项目检测试验资料员岗位职责3.1、收集管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资料、有关质量检测的政策、法令、法规等,便于查阅工作。

3.2、密切关注政府主管部门的见证取样的相关要求,随时收集、购买最新的产品标准、检验规程、规范、细则、方法。

3.3、对各类资料进行合理分类,确保档案资料安全,负责对过期的档案资料进行清理与报废工作。

二、项目现场试样制取及养护管理制度1、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1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结构;1.2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墙体;1.3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结构;1.4墙体材料;1.5水泥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1.6掺加剂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混凝土;1.7防水材料;1.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1.9沥青、沥青混合料;1.10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用于道路工程;1.11建筑节能工程用材料、设备;1.12钢结构工程用钢材、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1.13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见证检验项目。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备案号J973-20102010.01.08发布2010.07.01实施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1.0.3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检测试验inspection and testing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性能、施工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的过程。

2.0.2 检测机构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为建筑工程提供检测服务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出具的报告为检测报告。

2.0.3 企业试验室in-house testing laboratory施工企业内部设置的为控制施工质量而开展试验工作的部门,其出具的报告为试验报告。

2.0.4 现场试验站testing station at construction site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主要从事试样制取、养护、送检以及对部分检测试验项目进行试验的部门。

3基本规定3.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检验试验计划;2 制取试样;3 登记台账;4 送检;5 检测试验;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3.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3.0.3 建筑工程施工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一、背景说明建筑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

建筑工程必须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验收、检测、管理等多个环节,才能保证其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

其中试验、检测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和改造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目标达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为了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建筑工程处于规范管理状态,特制定此建筑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二、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1. 规定试验、检测机构本制度规定,所有建筑工程试验、检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认可的互联网对接服务平台组织实施,试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2. 规定试验、检测过程试验、检测机构应在规定的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下,全程监测试验、检测过程,记录重要数据并保存相应记录。

3. 规定试验、检测结果试验、检测机构应向委托方提供试验、检测报告,并明确试验、检测结果所代表的意义;如果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 规定试验、检测收费试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市场行业规定,公开收费标准并签订合法合规合同,根据实际备件、试剂、人工等消耗成本合理定价,严禁收取任何违法不合规的费用。

5. 规定试验、检测保密试验、检测机构应严格保护试验、检测的机密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6. 规定试验、检测追溯试验、检测机构应保留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等资料,方便相关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和追溯工作。

7. 规定试验、检测质保试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所有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不折不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 规定试验、检测管理试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试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督导机制,严格控制试验、检测质量;试验、检测机构应安全生产第一,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试验、检测安全可靠。

三、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本制度应于发布之日起实行,涉及所有建筑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必须依照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试验与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论为了让我们的建筑工程试验和检测变得更加规范和有效,从而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我们特意制定了这个制度。

试验和检测是确保建筑质量的重要环节,好的管理制度能显著降低风险,提高整体项目质量。

这个政策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筑项目和相关人员,大家一起来遵循吧。

第二章目标这个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试验和检测的管理流程、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来实现以下几项目标:- 确保所有试验和检测活动都是科学、规范,并且可追溯的。

- 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降低潜在的安全隐患。

- 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合理利用资源。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合规。

第三章适用范围这个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和即将开建的建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道路和桥梁- 其他相关工程项目所有参与试验和检测的人员都需要遵循这个制度。

第四章管理规范4.1 试验与检测的分类试验和检测主要分为几类:- 材料试验:比如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原材料的性能检测。

- 结构检测: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结构安全性检测。

- 环境检测:比如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等环境指标检测。

4.2 责任分工-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试验和检测管理,确保按计划进行。

-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试验和检测实施,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 试验检测机构:负责外部检测工作的委托和管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第五章操作流程5.1 试验与检测计划的制定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试验与检测计划。

计划中需要包括试验和检测的项目、频次、方法及责任人等内容。

5.2 试验与检测的实施试验和检测需要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

所有检测项目必须由合格的人员实施,并做好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 检测项目名称- 检测日期- 检测人员- 检测结果5.3 结果的评估与处理检测结果要及时评估,如果出现不合格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 190-2010·备案号J973-2010):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检测试验项目;5.管理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

热门城市:齐齐哈尔律师汕头律师咸宁律师安顺律师临汾律师长治律师荆门律师驻马店律师百色律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是我国相关国家机关为建筑行业所制定的行业规范,目的在于规范工程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相当复杂的要求也是多方面的,并且建筑行业者必须严格遵守其具体规定。

它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力呢?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请您往下阅读。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2010年1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477号公告,由中建集团牵头主编的《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被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90-2010,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中建集团主编的第一个国家行业标准,其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建筑工程在检测试验方面的空白,同时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具体规范内容1、工具式脚手架组成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构配件为定型化标准化产品,可多次重复使用,按规定的程序组装和施工,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和外挂防护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的外脚手架。

3、附着支承结构直接附着在工程结构上,并与竖向主框架相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4、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仅有两个提升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5、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6、架体结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备案号J973-20102010.01.08发布2010.07.01实施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1.0.3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检测试验inspection and testing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性能、施工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的过程。

2.0.2 检测机构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为建筑工程提供检测服务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出具的报告为检测报告。

2.0.3 企业试验室in-house testing laboratory施工企业内部设置的为控制施工质量而开展试验工作的部门,其出具的报告为试验报告。

2.0.4 现场试验站testing station at construction site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主要从事试样制取、养护、送检以及对部分检测试验项目进行试验的部门。

3基本规定3.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检验试验计划;2 制取试样;3 登记台账;4 送检;5 检测试验;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3.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3.0.3 建筑工程施工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备案号J973-20102010.01.08发布2010.07.01实施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1.0.3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检测试验inspection and testing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性能、施工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的过程。

2.0.2 检测机构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为建筑工程提供检测服务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出具的报告为检测报告。

2.0.3 企业试验室in-house testing laboratory施工企业内部设置的为控制施工质量而开展试验工作的部门,其出具的报告为试验报告。

2.0.4 现场试验站testing station at construction site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主要从事试样制取、养护、送检以及对部分检测试验项目进行试验的部门。

3基本规定3.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检验试验计划;2 制取试样;3 登记台账;4 送检;5 检测试验;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3.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3.0.3 建筑工程施工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andtestingDG/TJ08-2042-2008J11318-2008目次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andtestingDG/TJ08-2042-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9年2月1日2008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8〕977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主编的《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42-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和反复修改,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按照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影响检测质量的主要因素和过程作出了管理规定。

本规程共分为十三章,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人员要求及岗位职责、测量设备、检测用料、检测方法、实验室设施环境、检测计划及检测合同、检测取样委托、检测过程、检测档案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以及七个附录和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68页)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68页)

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编号:DB11/T386-2006备案号:J10931-2007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2006-11-03 发布 2007-02-01 实施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治疗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4年度编制计划》通知(京建科教[2004]268号)的要求,为规范北京地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的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测试验、施工现场试验和技术资料等内容作出了管理规定。

本规程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原《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和原《北京市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办法》(京建质(1995)313号)等文件。

并与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等领域的要求、规定协调一致。

本规程共分为六章和四个附录。

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检测试验工作管理、施工现场试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和附录。

本规程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讯地址: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10007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编单位:北京筑之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思成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北京朝旭鼎新市政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第三建筑公司试验室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二检测所北京厦荣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陆建鸿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华诚信建筑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二建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诚宇阳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北京新兴建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试验室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试验室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中心主编:高新京副主编:张元勃白健红主要起草人:张元勃胡耀林艾毅然张英莲汪良刘江杨秀云马克马洪晔张俊生岳爱敏王平刘友全姜建平陈慧娟刘敬中杜学政杨养社李恒儒刘惠心袁兵孙永泉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检测试验工作管理…………………………………………………4.1 人员……………………………………………………………4.2 仪器设备………………………………………………………4.3 环境……………………………………………………………4.4 委托……………………………………………………………4.5 见证取样检测…………………………………………………4.6 检测试验………………………………………………………4.7 计算机应用……………………………………………………5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6 技术资料管理………………………………………………………6.1 委托资料………………………………………………………6.2 原始记录………………………………………………………6.3 检测试验报告…………………………………………………6.4 技术资料归档…………………………………………………附录A 仪器设备校准 (检定)周期表……………………………附录B 材料试验委托协议书(样式)……………………………附录C 材料试验报告格式…………………………………………附录D 材料试验报告结论…………………………………………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试验室的管理,制定本规程。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检测试验项目
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测内容应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土方回填、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结构工程、装饰装修等 5 类 。 检测试验任务可由企业试验室承担。
序号
类别
检测试验项目
主要检测试验参数
取样依据 《普通混凝土配合 比设计规程》 比设计规程》JGJ 55
试样送检
现场试验人员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将标识后的试样及时 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检测试验试样既不得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其他地点制作,也不得由生产厂 家或供应商直接向检测单位提供。
检测试验报告
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撒、替换或修改 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撒、替换或修改。 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工程实体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 应依据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应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进 行监督。 由于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差异和个人工作能力的不同,当检测试验报告 中的送检信息填写不全或出现错误时,允许对其进行修改,但应当按照 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后实施。
抗渗性能
有抗渗要求时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0000m 2 或造价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时,可 设立现场试验站。
项目 现场试验人员 仪器设备
基本条件 根据工程规模和试验工作的需要配备,宜为 至 人 根据工程规模和试验工作的需要配备,宜为1至3人 根据试验项目确定。一般应配备:天平、台(案)秤、温度计、 根据试验项目确定。一般应配备:天平、 温度计、 湿度计、混凝土振动台、试模、坍落度筒、砂浆稠度仪、 湿度计、混凝土振动台、试模、坍落度筒、砂浆稠度仪、钢 环刀、 直(卷)尺、环刀、烘箱等 工作间(操作间)面积不宜小于 工作间(操作间)面积不宜小于15m2,温、湿度应满足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缓凝型高性能减水剂、缓凝 型高效减水剂、缓凝型普通 减水剂 〔GB8076-2021〕 〔GB18588-2001〕 早强剂 〔GB8076-2021〕 〔GB18588-2001〕 早强型〔高性能减水剂、普 通减水剂〕 〔GB8076-2021〕 〔GB18588-2001〕
PH 值、密度或细度
混凝土凝结时间、减水率、 ①组批:同一生产厂的掺量大于 1%〔含 1%〕的同品种
〔JG 225-2007〕
布荷载〕 、抗渗性能
可编辑
精品资料
序号
各类名称 相关标准、标准代号
复验工程
组批规那么及取样数量规定
3
水泥
〔1〕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4 〔1〕
外加剂〔GB50119-2003〕
引气剂 〔GB8076-2021〕 〔GB18588-2001〕
凝结时间 平安性、强度
b.焊接等长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杆与钢筋〕。可按
生产条件作模拟试件。
c.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d.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 600 个同牌号、
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e.当模拟试件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因进行复验。
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
试验相同。 ①组批: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 300 个同牌号、 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 楼层中 300 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 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②取样: a.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每批 3 个,做拉伸试验。 b.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c.当模拟试件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因进行复验。 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 试验相同。

工程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检查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检查试验工作。

第三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质量管理活动,质量检查应完全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合格的某某结构板必须符合相关检验标准及质量技术规范。

第四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质量管理应予重视,应具体明确检查责任部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合格的某某结构板必须验收合格再投入使用。

第五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应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检查试验方案,明确各项指标,及时监督检查过程并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二章检查责任部门及人员第六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检查责任部门为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责任人另行明确。

第七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相关质量检验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独立开展工程检查试验工作。

第八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检查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九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检查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行为。

第十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检查人员应当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第三章检查内容及频次第十一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检查、材料验收检查、安全环保检查等。

第十二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频次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第十三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中施工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第十四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中材料验收检查应在材料到货后及时进行,对每批次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并制定严格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中安全环保检查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重点关注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环保问题,并制定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检查报告及整改第十六条工程检查试验工作的检查报告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制作,明确记录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等内容。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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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备案号J973-20102010.01.08发布实施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1.0.3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检测试验 inspection and testing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性能、施工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的过程。

2.0.2 检测机构 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为建筑工程提供检测服务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出具的报告为检测报告。

2.0.3 企业试验室 in-house testing laboratory施工企业内部设置的为控制施工质量而开展试验工作的部门,其出具的报告为试验报告。

2.0.4 现场试验站 testing station at construction site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主要从事试样制取、养护、送检以及对部分检测试验项目进行试验的部门。

3基本规定3.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检验试验计划;2 制取试样;3 登记台账;4 送检;5 检测试验;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3.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进场复验)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进场复验)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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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汇总表。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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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管(JG 225-)
均布荷载) 、抗渗性

序号
各类名称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复验项目
组批规则及取样数量规定
3
水泥
(1)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
凝结时间 平安性、强度
①组批: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出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出 500t 为一批,每批抽 样很多于一次。 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
力学性能、弯曲性能 ②取样:共 10 个,9 根
尺寸偏差、重量偏差、 力学性能:2 个;弯曲性能:2 个;
化学成分
尺寸及重量偏差:5 个;化学成分:1 个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 钢筋(GB130141991)
力学性能、冷弯试验 尺寸偏差、重量偏差 化学成分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 500mm 去失 落后再切取 500mm。
b.焊接等长预应力钢筋(包含螺丝杆与钢筋)。 可按生产条件作模拟试件。
c.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d.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 600 个同 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e.当模拟试件实验结果不合适要求时,因进 行复验。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切取,其数
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相同。 ①组批: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 300 个同 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衡宇结构中, 应在不超出二楼层中 300 个同牌号、同型式接 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 试验。 ②取样: a.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 试件,每批 3 个,做拉伸试验。 b.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 检查。 c.当模拟试件实验结果不合适要求时,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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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备案号J973-20102010.01.08发布 2010.07.01实施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1.0.3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检测试验 inspection and testing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性能、施工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的过程。

2.0.2 检测机构 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为建筑工程提供检测服务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出具的报告为检测报告。

2.0.3 企业试验室 in-house testing laboratory施工企业内部设置的为控制施工质量而开展试验工作的部门,其出具的报告为试验报告。

2.0.4 现场试验站 testing station at construction site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主要从事试样制取、养护、送检以及对部分检测试验项目进行试验的部门。

3基本规定3.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检验试验计划;2 制取试样;3 登记台账;4 送检;5 检测试验;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3.0.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3.0.3 建筑工程施工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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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预应力混凝土用低合金 钢丝(YB/T0389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5224)
拉伸试验、频频弯曲 ①组批规则:每批钢丝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形
状、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丝组成。
②取样数量:拉伸试验每盘一个(任意端);频
频弯曲抽取 5%,且很多于 5 盘(任意端去失落
500mm 后取样)。
尺寸偏差、重量偏差、 力学性能:2 个;弯曲性能:2 个;
化学成分
尺寸及重量偏差:5 个;化学成分:1 个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 钢筋(GB130141991)
力学性能、冷弯试验 尺寸偏差、重量偏差 化学成分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 500mm 去失 落后再切取 500mm。
①组批: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
批计。 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 20 个 以上的不合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 10kg。
复验项目
组批规则及取样数量规定
总碱量、钢筋锈蚀、 氯离子含量、氨释放 量、碱含量、密度(或 细度)
钢筋锈蚀、氯离子含 量、氨释放量、碱含
①组批:年产不小于 500t 的防水剂每 50t 为一 验收批,每产 500t 以下的防水剂每 30t 为一验 收批,缺乏 50t 或 30t 也按一批计。 ②取样:每一批取样数量,很多于 0.2t 水泥所 需要,每一批取样应混合均匀,均分两份,一 份检验、一分备份。 ①组批:同一品种的防冻剂,每 50t 为一批,缺 乏 50t 也按一批计。
令狐采学创作
主要资料进场复验试验项目与取样表


各类名称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复验项目
组批规则及取样数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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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编号:DB11/T386-2006备案号:J10931-2007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2006-11-03 发布 2007-02-01 实施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治疗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4年度编制计划》通知(京建科教[2004]268号)的要求,为规范北京地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的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测试验、施工现场试验和技术资料等内容作出了管理规定。

本规程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原《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和原《北京市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办法》(京建质(1995)313号)等文件。

并与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等领域的要求、规定协调一致。

本规程共分为六章和四个附录。

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检测试验工作管理、施工现场试验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和附录。

本规程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讯地址: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10007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编单位:北京筑之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思成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北京朝旭鼎新市政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第三建筑公司试验室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二检测所北京厦荣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陆建鸿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华诚信建筑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二建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诚宇阳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北京新兴建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试验室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试验室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中心主编:高新京副主编:张元勃白健红主要起草人:张元勃胡耀林艾毅然张英莲汪良刘江杨秀云马克马洪晔张俊生岳爱敏王平刘友全姜建平陈慧娟刘敬中杜学政杨养社李恒儒刘惠心袁兵孙永泉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检测试验工作管理…………………………………………………4.1 人员……………………………………………………………4.2 仪器设备………………………………………………………4.3 环境……………………………………………………………4.4 委托……………………………………………………………4.5 见证取样检测…………………………………………………4.6 检测试验………………………………………………………4.7 计算机应用……………………………………………………5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6 技术资料管理………………………………………………………6.1 委托资料………………………………………………………6.2 原始记录………………………………………………………6.3 检测试验报告…………………………………………………6.4 技术资料归档…………………………………………………附录A 仪器设备校准 (检定)周期表……………………………附录B 材料试验委托协议书(样式)……………………………附录C 材料试验报告格式…………………………………………附录D 材料试验报告结论…………………………………………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试验室的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检测机构、试验室及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室及施工现场试验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并向工程建设领域提供检测试验技术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0.2 试验室laboratory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部设置的从事建筑工程材料试验的机构。

2.0.3 检测试验机构inspection and test body检测机构和试验室的总称。

2.0.4检测inspection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工程结构实体及施工质量进行测试,并判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过程。

2.0.5 试验test检测试验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材料和材料组合使用后的物理及化学性能进行测试,并判定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过程。

2.0.6 检测试验工作inspection and test activity检测机构和试验室从事建设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的总称。

2.0.7技术资料technical documents从事检测试验活动的各项记录,包括检测试验委托协议书、原始记录和检测试验报告等。

2.0.8 电子资料electronic documents以电子媒体形式保存的技术资料。

2.0.9 见证取样检测witness sampling and testing在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在现场抽取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或功能的材料或试样,并委托检测机构测试的过程。

3 基本规定3.0.1 检测试验工作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3.0.2 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测试工作的公正性,不得与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0.3 检测机构应对其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企业应对其所属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0.4 检测试验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

3.0.5 检测试验机构应当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不合格的测试结果,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3.0.6 检测试验机构应单独建立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

3.0.7 技术资料的填写应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符合有关规定。

3.0.8 技术资料的管理应符合本规程及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

3.0.9 技术资料应采取适宜的载体形式加以保存,保存期限应符合工程档案保存期限的要求。

3.0.10 检测机构应参加能力验证或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3.0.11 检测机构应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诚信自律,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业务。

4 检测试验工作管理4.1 人员4.1.1 检测试验机构的人员配置应与其所承接的测试工作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

4.1.2 从事检测试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相关规定与技术要求,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检测机构的人员培训合格率不得低于90%,试验室的人员培训合格率不得低于80%。

4.1.3 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试验工作3年以上;试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熟悉试验工作。

4.1.4 检测试验机构应对测试人员进行必要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并将有关资格、培训和经历等信息记入人员技术档案。

4.2 仪器设备4.2.1 检测试验机构应配备与所开展测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4.2.2 检测试验机构应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

4.2.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仪器设备应进行校准或检定:1 首次使用前;2 可能对测试结果有影响的维修、改造或移动后;3停用后再次投入使用前。

4.2.4 仪器设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继续使用:1 当仪器设备在量程刻度范围内出现裂痕、磨损、破坏、刻度不清或其它影响测量精度问题时;2 当仪器设备出现显示缺损、不清或按键不灵敏等故障时。

4.2.5 检测试验工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本规程附录A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检定)。

附录A未规定校准(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其进行校准(检定),以及校准(检定)方式和周期。

4.2.6 自校的仪器设备须编制自校规程。

4.2.7 对于使用频次高或易产生漂移的仪器设备,在校准(检定)周期内,宜对其进行期间核查,并做好记录。

4.2.8 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校准(检定)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状态、检定日期及有效期。

4.2.9 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2.10 用于现场测试的仪器设备,应建立领用和归还台帐,记录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

4.3 环境4.3.1 检测试验机构应具备与所开展的测试项目相适应的工作环境;各种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满足测试工作的需要。

4.3.2 检测试验工作区应与办公区分开,工作区应有明显标识;与测试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工作区。

4.3.3 检测试验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应满足所开展测试工作的需要,并有相应的记录。

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噪声、电磁场、震动等不得对测试结果造成影响。

4.3.4 检测试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废水、废气、噪声、震动和有毒物质等的处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

4.4 委托4.4.1 检测试验机构应与委托方建立书面委托(合同)关系。

4.4.2 委托方应对所提供试样(件)的真实性负责。

4.4.3 检测试验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接受委托,验收试样(件),记录试样(件)状态并标识。

4.4.4 检测试验工作所依据的标准应现行有效。

当委托方有特殊要求时,检测试验机构可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检测试验,但应在委托书和检测试验报告中注明。

4.4.5 当接受委托的检测试验项目需采用非标准方法时,检测试验机构应编制相应的检测试验工作作业指导书并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

4.4.6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检测试验机构不得接受委托:1 委托书内容与委托样品或现场检测实体不符;2 试样(件)不满足标准规定(另有约定除外);3单位工程同类试样试件编号相同时。

4.5 见证取样检测4.5.1 见证取样检测应委托有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单位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委托一家检测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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