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DOC)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报告(专业律师版)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报告(专业律师版)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报告(专业律师版)1. 背景本次尽职调查的目的是评估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并为投资方提供相关风险和机会的评估意见。
该报告基于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并针对知识产权领域进行了深入调研。
2. 目标公司概述在尽职调查中,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概述。
目标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此处填写目标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产品/服务)的公司。
该公司创立于(此处填写公司成立时间),总部位于(此处填写总部地点)。
目标公司在(此处填写目标市场/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3. 知识产权分析3.1 专利目标公司在专利方面的情况如下:- 专利数量:目标公司目前拥有(填写数量)项有效专利。
- 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 专利保护范围:目标公司的专利保护范围覆盖了(填写领域或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
- 特别注意事项:(填写特别需要关注的专利情况,如专利诉讼风险或侵权纠纷)3.2 商标目标公司的商标情况如下:- 注册商标:目标公司已注册(填写数量)个商标,并取得了相关授权。
- 商标保护范围:目标公司的商标涵盖了(填写领域或产品)等关键领域。
- 商标风险:目标公司的商标登记情况良好,并无重大商标争议或侵权纠纷。
3.3 版权目标公司的版权情况如下:- 著作权登记:目标公司已登记著作权的作品数量约为(填写数量)个。
- 版权保护范围:目标公司的版权保护范围包括了(填写关键作品类型或领域)等重要作品。
- 版权风险:目标公司的版权作品没有重大侵权纠纷。
3.4 机密信息保护目标公司的机密信息保护情况如下:- 机密信息保护措施:目标公司已采取了(填写机密信息保护手段,如保密协议、访问控制等)等措施。
- 机密信息泄露风险:目标公司的机密信息泄露风险较低,未发生重大泄露事件。
4. 结论根据对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结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目标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较好的保护和管理机制。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含表格)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GB/T29490-2013)1.0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和监控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选取适宜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式,并预防或者减少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研发、生产、采购、销售或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
3.0职责和权限3.1管理者代表负责决策处理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
3.2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发生时的组织工作,并不断总结、完善本管理办法。
4.0程序4.1发现和监控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4.1.1营销部在走访客户、市场推广、市场销售、参加展会等活动过程中,当发现有侵犯我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时,及时将侵权信息进行反馈给知识产权办公室,并对侵权线索进行跟踪,对侵权的证据和记录予以及时的固定、收集和保留;知识产权办公室不定期的通过网络了解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其他部门的人员当发现有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至知识产权办公室;4.1.2知识产权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判别,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当构成侵权时,上报管理者代表,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采取行政(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局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或者司法途径进行处理。
4.2公司发现专利侵权4.2.1准备工作无论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任何人发现公司的专利权被侵害的事实时,须立即通报知识产权办公室。
知识产权办公室首先确认公司专利权是否有效、专利权是否成立,确认专利权有效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预分析,判断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内,初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初步确定专利侵权成立后,由知识产权办公室报管理者代表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如果管理者代表决定暂时不采取进一步措施的,由知识产权办公室保存获得的证据材料,等待时机。
管理者代表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的,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聘请对行业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由专利律师、知识产权办公室和专利发明人组成应急小组。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概述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保护措施,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
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服务。
本文将介绍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一般流程和相关事项。
1.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分为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时,律师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来确定所需的法律措施和程序。
1.1 专利专利是对发明技术的独占权,它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和创新成果。
律师在办理专利业务时,需要协助客户进行专利申请、维权和侵权诉讼等事宜。
1.2 商标商标是企业的标识,用于区分其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
律师在办理商标业务时,需要帮助客户进行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和商标侵权纠纷处理等。
1.3 版权版权是保护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创作的权益,律师在办理版权业务时,需要辅助客户进行版权登记、版权许可和版权侵权案件处理等。
1.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机密和商业经营策略,律师在办理商业秘密业务时,需要帮助客户建立和维护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处理商业秘密泄露和侵权案件等。
2.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流程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涉及的具体流程如下:2.1 初步调研律师在接受知识产权业务委托后,首先进行初步调研。
这包括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对手方的情况、知识产权的现状等。
律师通过与客户交流和收集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关键问题。
2.2 法律分析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律师进行法律分析,评估案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律师通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3 媒体宣传与公告在某些知识产权业务中,特别是商标和版权方面,律师可能需要进行媒体宣传和公告。
这是为了保护客户的权益和防止他人侵权。
2.4 协商和谈判在一些知识产权纠纷中,律师可能需要代表客户进行协商和谈判。
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对手方进行沟通,并争取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模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概念 (1)1.2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意义 (1)1.3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目的 (2)1.4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2)1.5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方法 (3)1.6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范围 (5)1.7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 (8)第二章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操作流程 (14)2.1 操作流程概述 (14)2.2 确定委托 (15)2.3 立项组队 (16)2.4 制定计划 (17)2.5 前期调查 (18)2.6 资料搜集 (18)2.7 访谈走访 (19)2.8 信息核查 (20)2.9 与第三方机构沟通交流 (21)2.10 报告撰写 (21)2.11 反馈与修改 (22)2.12 报告完成 (22)2.13 归档备查 (23)附录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流程图 (24)附录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报告样本 (25)附录三: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归档备查清单 (27)附录四: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常用网站 (29)附录五: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常用规定汇总 (3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特别说明本操作指引仅仅是律师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参考和提示,不能以此作为判定律师执业是否尽职合规的依据,更不能作为追究律师责任的依据。
1.1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概念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指基于特定的商事需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对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性调查及系统性梳理,为委托方或预期投资者提供目标公司可能影响预期商业计划或其他关键因素的知识产权信息,最终形成专业性综述报告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活动。
1.2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意义1.2.1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对目标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委托方可以详细了解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情况、法律状态、运营情况等基本信息,得出全面系统的事实根据,从而有助于对目标公司的准确价值做出客观、科学的评估,有助于商业谈判并促进交易达成。
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系统收购业务指引
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系统收购业务指引一、引言在当今商业环境中,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系统的收购日益常见。
作为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确保收购业务的顺利进行,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本指引旨在为律师在承办此类业务时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
二、收购前的准备工作(一)了解收购方的需求和目标律师应与收购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其收购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系统的战略意图、期望实现的业务协同效应、预算限制以及对收购后整合的初步规划。
(二)对目标公司的初步尽职调查1、公司基本信息审查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文件,了解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
2、管理系统情况评估目标公司管理系统的技术架构、功能模块、数据安全性、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情况。
3、知识产权查明管理系统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等。
(三)组建专业团队根据收购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领域,组建包括律师、财务顾问、技术专家等在内的专业团队,确保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得到充分发挥。
三、法律尽职调查(一)主体资格审查1、确认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异常情况。
2、审查目标公司的股东资格和股权结构,核实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二)资产审查1、针对管理系统相关的固定资产,如服务器、办公设备等,核实其所有权和使用状况。
2、清查无形资产,重点关注与管理系统相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属和有效性。
(三)合同审查1、梳理与管理系统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许可合同等,评估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潜在风险。
2、特别关注合同中的限制条款,如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等,对收购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劳动人事审查1、了解目标公司与管理系统开发、维护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包括薪酬、福利、竞业限制等条款。
2、核实是否存在劳动纠纷或潜在的劳动风险。
(五)税务审查1、审查目标公司与管理系统相关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是否存在税务违规或欠税问题。
委托律师代理知识产权维权范本
委托律师代理知识产权维权范本【正文】委托律师代理知识产权维权范本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我(以下简称“委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就我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特此委托贵所的律师(以下简称“代理律师”)代为处理。
我相信贵所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水平,能够为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委托事项根据我方的要求,请代理律师协助我方进行以下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的处理:1. 与他方进行谈判,寻求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
2. 如果谈判不成功或不适用于该纠纷的情况下,代表我方向有关国家机关递交合理的请求,保护我方知识产权。
3. 代表我方提起诉讼,对侵犯我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起诉。
4. 协助我方参与仲裁程序,维护我方知识产权权益。
5. 受理和代理我方关于上述事项的其他合法要求。
二、委托范围1.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我方参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仲裁、司法、行政和其他相关程序。
2.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我方在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或进行诉讼、仲裁,并进行相关的辩护和答辩。
3.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我方参加各级法院审理中的法庭调解和和解。
4. 委托期限从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生效,直至委托事项结束。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 委托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要求代理律师就知识产权维权事项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
2. 委托方有义务向代理律师如实提供与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相关的全部材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 委托方有权收到代理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并要求代理律师就案件的进展及时向其通报。
四、代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1. 代理律师有权就知识产权维权事项向委托方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并保证其准确、全面。
2.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委托方进行有关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的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程序。
3. 代理律师有义务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其知识产权。
4. 代理律师有义务将案件的进展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案件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
文件制修订记录江苏省律师协会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指导和规范律师开展合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切实防范化解企业合规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资委、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关国际规则,结合律师工作特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合规法律服务合规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通过研判企业的商业行为,在掌握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国际组织规则、监管规定、企业所在行业和业务领域的合规要求、商业惯例和道德规范,企业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规章制度等的基础上,出于帮助企业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目的,提供的咨询、代理等专项法律服务和顾问服务。
第三条词语释义1. 合规:指企业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从业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际组织规则、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商业惯例和道德规范,以及企业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规章制度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体现了国内法对公司合规的要求。
在全球化语境下,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仅指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包括国际组织规则、公司经营行为涉及国家的法律和行政类法规等。
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普遍通行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这一类道德标准,集中体现为国际组织对于公司道德标准的指引性文件。
例如经济和合作发展组织(OECD)颁布的《内部控制、道德和合规的良好做法指引》。
合规,要求公司在践行上述规定时,体现主动性。
也因此,要求公司将合规做到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协同联动、客观独立。
合规,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之一,具体体现为公司对于利益相关者,包括中小股东、员工、债权人、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注。
公司的社会公益活动,仅仅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是公司关注社会公众利益的具体表现。
2. 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2009年发布)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为了认真贯彻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和《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08-2010年)》,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我省区域创新体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创新型陕西,现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转变,建设西部强省,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让一切创造活力竟相迸发,让一切创新才华充分施展,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和保护,这是我省科技优势转化的根本途径,教育优势发挥的重要渠道,文化底蕴开发的重要环节。
因此,必须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环节。
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环境为基础,以建立和完善行政和司法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保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
律师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全省律师机构和广大执业律师应当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律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地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律师实务第六讲律师办理的几种专项法律事务
• 律师除代理票据的非诉业务外,还可代理票据诉讼业务。 律师在涉及票据的诉讼中,首先应分清是票据诉讼,还是 与票据有关的非票据诉讼。两者的区别点为争议是属于票 据权利争议,还是属于与票据有关的非票据权利的行使而 产生的纠纷。其次,要确定票据诉讼的当事人。票据诉讼 的原告应当是持票人,被告是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债务人, 在票据诉讼中不存在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再次,要注 意无效票据的认定,对此,应从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是否齐 全、记载方式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规定等方面考虑。在此还 要区分无效票据与无效票据行为的关系;空白票据的法律 效力,空头支票、远期支票的法律效力及出票人签发与银 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效力问题。最后还要注意票据行 为的丧失、代理及票据保证和票据犯罪问题。
• 3、律师在票据业务中的法律事务
• 律师在票据业务中的法律事务可分为非诉业务和诉讼业 务。在非诉业务中,律师所涉及的业务包括商业承兑汇票 的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银行汇票的使用,银行本 票的使用,支票的使用及商业汇票的使用,商业汇票的贴 现、转贴现、再贴现及挂失。止付业务等内容。律师在承 办有关业务时,在票据的签章等问题上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 用章,并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 (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 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银行现行规定使用的专用章, 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的人名章。
• 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意见书的正式名称为“XX律 师事务所关于XX公司XX年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 意见书”。分为引言、正文、结尾三大部分
• (5)受聘担任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的 法律顾问,就其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出具法律意见书;
•
• (六)以境内资产到境外或香港等地发行股票和上市需要 境内或内地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律师可受聘就此出具 法律意见书;
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知识产权转让授权委托书范本
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知识产权转让授权委托书范本【篇首】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我,(甲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甲方住址/公司注册地址),特此委托您作为我的法定代理人,并代替我处理所有与知识产权转让相关的事务。
我授权您代表我与相关方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一切必要操作,以便确保该知识产权转让的顺利完成。
【正文】一、委托事由1.1 甲方拥有(详细描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1.2 甲方有意将上述知识产权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并且需要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处理所有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代理范围2.1 协商与谈判:代理甲方与乙方进行知识产权转让相关的协商与谈判工作。
2.2 签署合同:代理甲方与乙方签署有关知识产权转让的合同文件,并保证其合法合规。
2.3 参与合同履行:代理甲方与乙方履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并保证甲方权益不受侵犯。
2.4 办理相关手续:代理甲方处理与知识产权转让相关的各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变更登记、提供证明文件等。
三、代理义务3.1 忠实代理:律师应当忠实代理甲方的利益,维护甲方的权益,尽力做到甲方利益最大化。
3.2 保密义务:律师应当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甲方利益的信息予以保密,并严禁泄露给第三方。
3.3 审慎代理:律师应当审慎代理甲方的案件,确保行使合理、合法的权利,避免无谓的损失。
3.4 及时反馈: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特别是涉及重要决策的事项,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四、甲方权利4.1 终止授权:甲方有权终止本授权委托书,并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解除后律师不再有权代理与处理甲方相关的知识产权转让事务。
4.2 解除责任:甲方在律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律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解除律师的代理关系。
五、法律责任5.1 如果由于律师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甲方的损失,律师应负责赔偿该损失。
知识产权保护流程指南
知识产权保护流程指南
概述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保护知识产
权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本文档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的流程指南。
流程
1. 知识产权保护前期准备
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前,企业需要确定要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例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同时,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申请流程、维权途径等信息。
2. 知识产权登记申请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申请,包括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等。
申请过程中需准确无误填写申请表格,
提交相关材料。
3. 知识产权维权
一旦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企业需要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维权的具体方式包括警告信函、起诉、仲裁等。
4. 知识产权保护后续服务
在知识产权登记和维权完成后,企业仍需进行后续服务,包括维护知识产权、更新维权信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注意事项
1.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遵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不当操作。
2. 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 如需维权,应统一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以确保实际效果和合法性。
结论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经营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档介绍了知识产权保护流程指南,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遵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目录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1律师从事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17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尽职调查操作指引/75律师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操作指引/129律师办理技术合同非诉讼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63律师办理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67律师承办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289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325律师办理反垄断调查业务操作指引/379律师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业务操作指引/391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服务操作指引/403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437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473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507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争议评审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545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571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操作指引/617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651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687543详目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适用及定义第二章律师服务中的职业操守第三章客户的开拓第四章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实现第五章特殊法律问题的处理第六章工作成果的提交及后续工作第七章其他事项律师从事税法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常年税法顾问服务第一节税法解读与涉税实务培训第二节合同涉税审查第三节企业税务健康检查第四节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第二章律师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申请服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律师为企业提供申请区域税收优惠法律服务第三节律师为企业提供申请行业税收优惠法律服务第四节律师提供相关税务风险控制法律服务第三章企业专项税务规划服务第一节企业投资税务规划第二节企业并购重组税务规划第三节企业上市税务规划第四节企业清算注销税务规划第四章国际税法服务第一节外商投资中国税法服务第二节中国企业“走出去”税法服务第三节转让定价与反避税服务第五章个人税法服务第一节个人财富管理税法服务第二节员工计划与股票期权第六章税务争议法律服务第一节接受委托第二节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第三节税务行政复议第四节税务行政诉讼第五节税务刑事诉讼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尽职调查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证券法律业务尽职调查的基本方法第三章证券法律业务尽职调查的基本内容第一节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第二节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第三节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第四节发行人的设立第五节发行人的独立性第六节发起人和股东第七节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第八节发行人的业务第九节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第十节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第十一节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第十二节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第十三节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第十四节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第十五节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第十六节发行人的税务第十七节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第十八节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第十九节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第二十节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第二十一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法律风险的评价律师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注册需确定的事项第一节申请主体的确定第二节商标的确定第三节商品的确定第四节商标查询第五节其他需确定的事项第三章申请文件的准备第一节一般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准备第二节特殊类型商标注册申请的附加文件第四章申请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受理后的程序第六章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第七章案件管理律师办理技术合同非诉讼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合同的制作与审查第一节制作和审查的准备第二节技术合同的制作和审查第三章技术开发合同第一节技术开发合同概述第二节委托开发合同第三节合作开发合同第四节技术转化合同第四章技术转让合同第一节技术转让合同概述第二节专利权转让合同第三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第四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第五节计算机软件转让合同和许可使用合同第六节技术秘密让与合同与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第五章技术咨询合同第六章技术服务合同第七章技术中介合同第八章技术培训合同第九章技术进出口合同第十章技术出资入股合同第十一章技术质押合同第一节专利质押合同第二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第十二章附则律师办理高新技术业务领域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流程第三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审查第四章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律师承办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关联交易识别第一节关联方识别第二节关联交易类别识别第三节关联交易规模识别第三章约束关联交易的依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约束普通公司关联交易的依据第三节约束国家出资企业关联交易的依据第四节约束金融机构关联交易的依据第五节约束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依据第六节约束非上市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依据第四章律师办理公司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第一节一般规则第二节普通公司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三节国家出资企业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四节金融机构公司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五节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六节非上市公众公司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五章律师协助公司规范关联交易业务操作指引第一节协助普通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二节协助国有企业及国有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的业务操作指引第三节协助金融机构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四节协助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法律服务业务操作指引第六章附则律师办理新三板挂牌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初步尽职调查第三章全面法律尽职调查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核查和验证第四章公司整理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基本问题及规范第三节其他重点问题及规范第五章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改制流.程第三节律师的主要工作第六章股份公司审计第七章股份公司规范及授权与批准第八章制作挂牌法律文件及申报第一节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二节参与或承担公开转让说明书的撰写第三节参与其他申报文件的起草与修改第四节申报材料第九章涉及的其他重要法律文件第一节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工作底稿第十章附则律师办理反垄断调查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垄断协议申请宽大案件的律师工作第三章提起反垄断调查案件的律师工作第四章应对反垄断调查案件的律师工作第五章附则律师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初步调查与评估第三章事先商谈第四章集中协议的审阅第五章制作并提交申报文件第六章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审查与决定第七章其他注意事项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第三章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收集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应对第六章法律风险的监督改进第七章律师尽职调查第八章重大项目规范性文件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第九章附则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制定目的第二节一般规定第二章立项审批阶段的法律服务第一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概述第二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及审批内容第三节律师在本阶段的工作内容第三章规划审批阶段法律服务第一节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审批概述第二节律师在本阶段的工作内容第四章撰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第一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概述第二节撰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第五章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一节法律意见书概述第二节编制法律意见书第六章附则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制定目的第二节概念界定第三节法律依据第四节基本原则第五节本操作指引的业务指导范围第六节特别声明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项目招投标的具体类型第二节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第三章招标文件的起草与审查第一节项目招标的一般规定第二节招标文件的起草第三节招标文件的审查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审查第一节投标人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第二节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审查第五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的合法性审查第一节开标的合法性审查第二节评标的合法性审查第三节中标的合法性审查第六章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一节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审查的事项第二节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参考格式第三节出具法律意见书应注意的事项第七章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异议投诉第二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第八章附则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制定目的第二节本操作指引的业务适用范围第三节概念界定第四节特别提示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第一节一般事项第二节项目建设模式第三章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第一节合同的类型第二节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合同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第四节与合同签订有关的其他事项第四章项目建设合同的履行第一节项目咨询合同的履行第二节项目投资.合同的履行第三节项目代建合同的履行第四节项目建设合同的履行第五章争议事项解决第一节一般事项第二节非诉讼与诉讼方式的选择第三节和解与调解第四节争议评审第五节仲裁和诉讼第六章附则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争议评审阶段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制定目的第二节概念界定第三节制定依据第四节律师参与建设工程争议评审的基本原则第五节本操作指引的业务指导范围第六节制度优势第七节评审方式分类第八节特别声明第二章拟定争议评审条款第一节争议评审条款的内容第二节评审规则的适用第三节争议评审条款的其他内容第三章成立评审组第一节选定评审组成员第二节签订《评审专家协议》第三节评审组的权力第四节评审专家的义务第四章评审组评审争议第一节当事人提交评审申请第二节被申请人答辩第三节评审组召开调查会第四节评审组出具评审意见第五节仲裁委员会核阅评审意见草案第六节书面更正和补充评审意见第七节评审程序终止及其他第五章评审意见的效力第一节评审意见的效力概述第二节评审意见生效第三节评审意见不生效第六章争议评审的报酬与费用第一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的收费原则第二节仲裁委员会的收费标准第三节评审专家的报酬与其他费用第七章附则律师办理买卖合同法律事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非诉讼买卖合同法律事务中律师的职责第一节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调查第二节买卖合同的起草第三节其他涉及买卖合同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第三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人的职责第一节对基础事实的审查第二节证据审查第三节诉讼请求的确定第四节起诉和应诉第四章附则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损害赔偿权利人和责任人的确定第三章权利人利益分配第四章损害赔偿责任人之间的责任认定第五章赔偿数额和证据要件第六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和证据要件第七章刑事附带民事的特殊规定第八章有关保险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九章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第十章附则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接受委托第三章律师代理海商海事诉讼案件的一般事项第一节诉前准备第二节调查取证第三节起诉和应诉第四节一审庭审第五节二审庭审第六节再审庭审第七节和解、调解第四章律师代理具体类型的海商海事诉讼案件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案件第二节沿海、内河水路货物运输案件第三节海上保险合同案件第四节船舶碰撞案件第五节海上人身伤亡案件第六节船舶油污及海上设备海洋污染案件第七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第八节其他海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第五章律师代理海商海事仲裁案件第六章律师代理海商海事执行案件第七章附则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述第二节商业秘密第三节商业秘密与公司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关系第四节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第二章商业秘密管理第一节目标、模式和评价第二节采取保密措施第三节建立规章制度第四节人员管理第五节合同管理第六节公关管理第三章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第一节商业秘密的属性第二节技术秘密的权利归属第三节经营秘密的权利归属第四节商业秘密权属纠纷第四章与商业秘密有关的各类合同第一节合同的起草与修改第二节企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的保密协议第三节竞业限制协议第四节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组织之间的保密协议第五节技术秘密合同第五章商业秘密纠纷的前期处理第一节事实调查与分析第二节律师声明与律师函第三节谈判第六章民事救济的共同问题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管辖确定第三节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第四节鉴定与评估第五节开庭准备第六节庭审第七章商业秘密合同纠纷法律业务第一节合同诉讼要点第二节作为原告的代理人第三节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第八章商业秘密侵权诉讼法律业务第一节侵权诉讼的要点第二节作为原告的代理人第三节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第四节商业秘密不侵权诉讼第九章商业秘密行政法律业务第一节行政救济要点第二节作为权利人的代理人第三节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人第十章商业秘密刑事法律业务第一节刑事救济综述第二节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第三节作为刑事自诉人的代理人第四节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第十一章附则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目录第一章适用及定义/1第二章律师服务中的职业操守/3第三章客户的开拓/6第四章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实现/9第五章特殊法律问题的处理/11第六章工作成果的提交及后续工作/13第七章其他事项本指引的制定目标为对律师从事企业1.1第一章适用及定义/14.法律顾问业务提供基本参考,提高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平衡,并在服务社会、为客户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防范自身的执业风险,特制订本指引作为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等方面的提示。
全国律协《律师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操作指引(讨论稿)》
全国律协《律师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操作指引(讨论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破产财产清算第一节破产申请第二节担任管理人或受管理人委托第三节受债权人委托第三章破产企业和解整顿第四章整顿企业治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指引的宗旨为指导律师承办企业破产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破产实务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规范企业破产的政策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2条业务定义及范围2.1 本指引所称律师承办企业破产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及受破产企业、债权人、其他相关企业破产当事人的委托,提供与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服务,或协助企业在和解、整顿、破产重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及进行企业治理。
2.2 律师承办企业破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2.2.1 根据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独立管理破产企业财产,客观公正地在法定权限内配合法院开展破产程序,履行破产主协调人责任;2.2.2 根据债务人委托,向法院提交申请企业破产的材料,申请企业破产。
进入破产程序后,监督管理人,协调债务人和法院及其他企业破产当事人的关系,依法积极维护债务人合法权益;2.2.3 根据债权人委托,撰写债权申报材料,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整个破产程序,监督管理人,协调债权人和法院及其他企业破产当事人的关系,依法积极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2.4 根据委托,主持、参加或列席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破产当事人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发表律师意见或建议。
2.2.5 根据委托协助企业草拟《破产财产清算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企业进行和解整顿的,草拟《和解整顿方案》。
2.2.6 根据委托,依法对《破产财产清算报告》、《和解整顿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2.2.7 根据委托协助企业在和解、整顿、破产重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及进行企业治理;第3条其他事项3.1 本指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起草,旨在向律师提供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方面的借鉴和经验,而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供律师在实践中参考。
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
文件制修订记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2022年3月序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要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经营,注意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形象大使”。
2018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正式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同年12月,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2020年3月,广东省国资委发布《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同年12月,广州市国资委发布《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合规”写入其中,体现了未来十余年,国家战略层面对企业合规工作的重视。
企业进行系统的合规管理建设不仅仅是顺势而为,更加是谋求更好发展的必经之路。
因此,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应运而生。
为了指导和规范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广州市律师协会合规与内控业务专业委员会在张吕主任的牵头组织下,由张吕主任、汪翊副主任、何铭华副主任、姚震副主任、张蓉副主任、胡淳副秘书长、黄小文律师、吴午东律师及谢振声律师等组成编委会成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结合律师工作特点,编纂了《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共计十二章、六十六条,以为广州市广大律师同行们提供借鉴与参考。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企业合规法律服务的类型和方式 (2)第三章国有企业“四位一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法律服务 (3)第四章涉外企业合规法律服务 (5)第五章民营企业合规法律服务 (6)第六章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法律服务 (8)第七章企业合规评估法律服务 (10)第八章企业合规培训法律服务 (11)第九章企业合规保障体系建设法律服务 (14)第十章企业合规重点领域法律服务 (15)第十一章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的职责和义务 (17)第十二章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的风险防范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引导我市律师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则,制定本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1. 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在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法律顾问和代理人的角色。
本指引旨在为律师提供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指南,以他们更好地处理和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事务。
2. 知识产权概述2.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分类2.2 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意义2.3 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国际公约2.4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效力3. 知识产权申请与注册3.1 专利申请3.1.1 发明专利申请3.1.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1.3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1.4 发明创造申请与海外申请3.2 商标注册3.2.1 商标注册流程3.2.2 商标分类和检索3.2.3 商标转让和许可3.3 著作权登记3.3.1 作品分类和保护3.3.2 著作权登记流程3.3.3 著作权的权益保护4. 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4.1 侵权行为的辨析和证据收集4.2 行政保护措施4.2.1 扣押、查封和损毁4.2.2 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4.3 告知函和律师函的起草与发送4.4 诉讼程序与维权策略4.4.1 民事诉讼程序4.4.2 刑事诉讼程序4.4.3 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5. 知识产权合同和交易5.1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5.2 知识产权的合作和联盟5.3 知识产权的保密和保护5.4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授权费用6.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6.1 专利无效宣告和商标无效宣告6.2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3 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的程序6.4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审理和判决7. 其他重要事项7.1 知识产权的维权费用和成本核算7.2 知识产权的保险和风险管理7.3 知识产权的监管和综合治理7.4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合作附件:1. 专利申请表格样本2. 商标注册申请表格样本3. 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样本4.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起诉状样本5.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模板6.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模板7.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由个人、企业等在科学、文学、艺术以及其他领域、发明、设计等所拥有的权利。
律师函(知识产权侵权指控)
律师函(知识产权侵权指控)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代表[您的姓名/公司名称],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特此函告您我方对于您公司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表示严重关切。
根据我们的调查,我们发现您公司的产品[产品名称]存在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嫌疑。
具体来说,您的产品在外观设计、商标标识等方面与我们的[知识产权名称]存在相似之处,这可能导致消费者对我们的产品与您的产品产生混淆。
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持有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复制、使用、出版或销售侵权的知识产权作品。
因此,我们要求您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传播涉嫌侵权的产品,并向我们支付相应的赔偿。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1. 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传播涉嫌侵权的产品;
2. 提供一份详细的产品清单,包括产品的数量、销售渠道和价格等信息;
3. 停止使用与我们知识产权相似或相同的标识、商标以及广告宣传;
4. 向我们支付适当的损害赔偿,以补偿我们的知识产权损失,具体金额请与我们联系商议;
5. 在收到本函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明确您公司对于上述要求的回应。
如果您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特此告知。
希望您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指控,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解决此事。
我们相信通过友好磋商可以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我们期待尽快收到您的答复。
此致
[您的姓名/公司名称] 日期: [日期]。
知识产权律师授权书范本
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地址:(通讯地址)受权人:(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律师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地址:(通讯地址)鉴于:1. 授权人拥有(知识产权名称,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等)一项(多项)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维护、维权等事宜需要专业律师进行代理。
2. 受权人为专业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处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3. 授权人愿意将上述知识产权的法律事务全权委托给受权人及其指定的律师处理。
根据以上事实,授权人特此授权受权人及其指定的律师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代理:一、受权律师有权代表授权人进行以下事项:1. 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宜;2. 知识产权的维权,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调解等;3. 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谈判、协商;4. 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风险评估、解决方案等;5. 代表授权人参加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活动;6. 执行授权人委托的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受权律师在处理授权人的知识产权事务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 尊重授权人的意愿,维护授权人的合法权益;2. 保守授权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4. 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授权人同意以下事项:1. 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授权人书面通知解除授权或知识产权权利终止之日止;2. 在授权期间,授权人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与授权事项相关的法律事务;3. 授权人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授权人承诺在授权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由授权人承担。
四、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受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受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doc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目录第一章总则11.1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概念11.2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意义11.3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目的21.4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21.5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方法31.6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范围51.7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8第二章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操作流程142.1操作流程概述142.2确定委托152.3立项组队162.4制定计划172.5前期调查182.6资料搜集182.7访谈走访192.8信息核查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进行审查。
14、目标公司已使用但未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的风险的审查。
前述第12-14项内容,视项目具体需求及与委托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而定是否需要开展尽职调查。
1.7.3专利权尽职调查专利权尽职调查主要结合相关资料及信息,针对目标公司相关专利的申请授权情况、专利权权属状况、法律状态、运营情况、涉诉情况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对下述具体内容展开尽职调查:1、目标公司专利清单,内容应包括专利及专利申请的类型、名称、申请号、申请日期、公开(吿)号、公开(吿)日期、授权日期、有效期限、法律状态、转让情况、许可情况等。
2、目标公司已授权专利,需对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授权文本、有效期限、年费缴纳凭证等内容进行审查。
3、目标公司已提交申请但尚未获得授权的专利,需要对申请文件提交回执、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官方发文及缴费凭证等内容进行审查。
4、目标公司通过自行研发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需要对研发利用的物资技术来源进行调查,并对专利权证书、技术研发记录文件等内容进行审查。
5、目标公司通过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需要对委托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协议、权利归属相关条款或协议等内容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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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1 目的和主题内容1.1 为了指导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制订本指引。
1.2 本指引规定了律师办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一般经验和一般提示。
2 适用范围2.1 本指引由律师参考。
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指引:1)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2)协助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助理2.3 下列人员应了解本指引:其他律师3 术语3.1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涉及文学、艺术、科技、工商领域的智力成果及相关权利。
3.2 商标:是指在商品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著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标志。
3.3 专利: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4 专利权:是指就一发明创造的申请人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3.5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4项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等7项权能。
4 职责本指引的编制和修订由本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由首席合伙人颁布。
5 引用法律、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2号,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1号,2001年6月5日)6 知识产权法调整的范围6.1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以下法律制度:(1)著作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人的权利(著作权和版权)和传播人的权利(邻接权)的法律法规。
目前,很多国家还将计算机软件列入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2)商标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使用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3)专利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各个技术领域发明创造人因完成智力成果而获得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制度。
(4)商号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工商企业名称或者工商企业字号的专用权的法律制度。
(5)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商标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或者产地标记权利的法律制度。
(6)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集成电路图设计权等新型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的法律制度。
(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这是制止生产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损害同行业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9)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这是指目前世界上少数国家已经制定的、另一些国家主张应当制定的保护新的技术领域的智力成果权的法律制度。
6.2 本指引只规定律师办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一般经验和一般提示。
7 商标权律师实务7.1 商标法商标能够给商品的生产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
因此,为了保护商标的专用权,我国制定了《商标法》。
《商标法》主要是调整因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通过对这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
7.2 商标权诉讼代理律师实务7.2.1 概述商标权诉讼代理,主要是指律师接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内,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并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代理委托人进行诉讼的行为。
商标权诉讼案件主要有商标侵权案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件、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7.2.2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一般有以下表现形式:(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这类案件有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是商品销售者实施的侵权行为。
只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者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7.2.3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诉讼案件律师代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件时,首先应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效力、违约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解除等。
对这类合同必须审查以下几项条件,否则合同应确认无效:(1)许可人必须是该商标注册人;(2)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文学、图形);(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4)许可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续展后,可继续签订。
7.2.4 商标权诉讼案件律师代理应注意的问题(1)查明商标权是否已经取得,或商标权的享有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2)查明侵犯商标权的时间、地点、造成的影响,为此要全面搜集证据;(3)代理人要及时地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强制停止侵权行为的措施。
根据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律师作为商标注册和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4)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由于商标侵权行为而引起的诉讼,管辖比较复杂。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有时商标的侵权行为地既不在原告住所地,也不在被告住所地,而是在第三地,甚至第三地还不止一处。
律师选择被告住所地起诉比较合适。
(5)注意提出赔偿的请求。
律师应为向委托人提供计算赔偿的标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果不能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也不能够计算被侵权人因侵权事实所遭受的损失,法院将根据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7.3 商标权非诉讼律师实务7.3.1 概述律师非诉讼商标代理,主要是指律师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并为了委托人利益,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使用许可以及代为办理被撤销注册商标后的复审申请等法律事务的行为。
7.3.2 律师商标非诉讼代理应进行的工作(1)接受委托委托人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办理被撤销注册商标后的复审申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过程中,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2)律师代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是指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授予申请人商标专用权的活动。
具体程序为:1)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写明以下内容:申请注册商标的名称;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使用商标商品的主要用途;商品生产所执行的技术标准类别;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和营业执照号,并加盖申请人的印章。
2)附送10张商标图样。
在送交正式图样前,律师应当就商标设计草图,附函说明注册的商品类别,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
查询后,如果没有混同,再将设计的正式商标图样送交。
3)附送有关证件。
申请人申请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4)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纳商标申请费和商标注册费。
7.3.3 律师代办商标注册申请应注意的问题我国主要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才能获准注册。
商标注册的条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两个方面。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申请。
7.3.4 律师代办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律师代办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时,应当注意相关的程序和相关的问题:(1)律师代办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程序1)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共同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商标的名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地址、营业执照号等,并加盖双方的印章。
2)附送原《商标注册证》正本,即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3)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
(2)律师代办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应注意的问题1)转让的形式有两种:合同转让和继受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
继受转让是指受让人通过法律上的承继关系而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登记。
3)转让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及其他商标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3.5 律师代办商标使用许可法律事务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以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1)律师代办商标使用许可法律事务的程序1)要求许可人、被许可人双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许可使用的形式;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证号、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和名称;使用期限和产品销售区;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商品质量的保证和监督办法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