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成品油损溢核算管理办法范文
【正文】关于下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2011版)》的通知
石化股份青安…2011‟515号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强青海石油分公司成品油进、销、存的数量管理,降低油品损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现将《中国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2011版)》下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分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Ο一一年七月六日主题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综合处2011年7月6日印发-1--2-1 管理要求1.1 加强青海石油分公司成品油进、销、存的数量管理,降低油品损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2 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对成品油损(溢)管理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各地市石油分公司实行分级管理。
2 管理职责2.1 省(市)石油分公司损(溢)管理职责:2.1.1 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和油品销售事业部有关损(溢)管理的规章制度。
制定损(溢)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损(溢)管理责任,落实降耗措施和指标。
2.1.2 负责成品油进货、储存、销售过程中损(溢)处理、审核及管理工作。
2.1.3 建立成品油损(溢)统计报告制度。
按月上报以盘点数为依据的成品油收、发、存损(溢)报表及情况分析。
2.1.4 建立油库、加油站盘点制度,定期组织实物盘点,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损(溢)量较大的油库、加油站做出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监督。
2.1.5 负责油品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超耗(溢)索赔工作。
2.1.6 负责企业内部计量纠纷的调解、仲裁及企业与用户计量纠纷的调解。
2.1.7 监督检查公路运输过程中损(溢)情况。
3 运输损(溢)管理3.1 铁路、公路运输以罐车计量数为准。
收货方根据计量交接协议或国家标准确定超耗(溢)数量。
3.2 运输发生超耗(溢)时,收货方应立即告知发货方或承运方,相关各方视情况派员或授权其他单位到收货方复测。
3.3 对于配臵油品和西北办事处代采油品,收货方确认发生超耗(溢)时,应按规定及时填写“验收及复测记录”和“油品运输超耗(溢)通知单”,并传真给生产企业和西北办事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资料原件寄给生产企业和西北办事处。
中国石化成品油损溢核算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的管理,规范成品油损溢数量和金额的确认,统一账务处理,依据《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股份公司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成品油损溢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成品油销售企业,包括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公司)。
联营、参股、特许、加盟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成品油验收、保管环节的计量盘点工作。
进销存各环节产生的商品损耗(溢余)由相关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其中进货环节溢耗由经营管理部门或物流部门控制,保管环节商品溢耗属于油库的由物流部门控制,属于加油站的由零管部门控制,所有成品油溢耗均由数质量部门审核把关。
财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的价值管理,按照成品油验收、盘点结果和有关审批后的凭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成品油损溢量是指财务账面库存数量与实物数量之间的差异,如果账面数量大于实物数量则为损耗,反之则为溢余。
第五条在运输、保管和零售过程中发生的成品油损溢,应区分定额内损(溢)(以下简称定损)和超限额损(溢)(以下简称超损),根据内控权限审批后,分别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对于计入费用的商品损耗应按发生环节和形成原因在进货运输损耗、油库保管损耗、销售运输损耗、油气站损耗科目中进行明细核算。
第六条成品油库存商品账的核算一律采用质量单位(千克)为基本计量单位,以体积单位(升)为辅助计量单位。
其中:加油站的进销存台账数量以升为计量单位,实行“升进升出”,由财务、业务部门在核算和统计数量时统一折算成质量单位。
第二章成品油进货损溢核算管理第七条财务部门依据商品入库验收单和进货发票进行校验,审核无误后进行成品油进货损溢账务处理。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模版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品损溢管理,保障企业和环境的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油品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油品损溢是指由于设备故障、操作不当、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油品泄漏、溢出和损失。
第四条油品损溢管理应坚持综合防治原则,采取预防、监测、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措施。
第五条油品损溢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应制定油品损溢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油品损溢预防第七条油品生产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油品储存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容器和设备储存油品,确保密封、防漏。
第九条油品运输企业应采取防滑措施,确保油品不会在运输过程中泄漏。
第十条油品销售企业应做好分类管理和防盗措施,防止油品损失。
第十一条油品损溢预防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油品泄漏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油品损溢监测第十三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应建立油品损溢监测系统,监测油品泄漏和损失情况。
第十四条油品生产企业应安装油品泄漏监测设备,及时监测生产区域的油品泄漏情况。
第十五条油品储存企业应安装油品泄漏监测设备,及时监测储存区域的油品泄漏情况。
第十六条油品运输企业应配置油品泄漏监测设备,及时监测运输过程中的油品泄漏情况。
第十七条油品销售企业应加强销售点的监控,及时发现油品损失情况。
第十八条油品损溢监测应定期进行,结果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油品损溢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出现油品损溢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第二十条具备相应技术和装备的人员应使用防护设备进行适度的应急处置。
第二十一条油品损溢事故应及时上报当地环保、消防等部门,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扩大事故影响。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方法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展,油品的消费量日益加添。
而在油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过程中,油品的损溢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油品损溢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影响。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油品损溢管理方法特别紧要。
二、油品损溢的概念油品损溢指的是在油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过程中,以不正常的方式流失、散失的油品数量。
油品损溢不仅包括了油品泄漏,还包括了人为原因造成的油品挥霍、过度损耗等。
三、油品损溢管理的原则1. 防备为主,防范重于救治。
2. 管理全过程,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 责任明确,激励机制。
4. 努力探求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5. 安全优先,保护企业员工、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
四、油品损溢管理的方法1. 加强对油品损溢的防备(1)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物流设施,必需经过安全评估及科学的规划,确保设施安全、合理。
(2) 对不合格、过期、易变质及泄漏、损坏或加工不当的油品予以严格管理,加强油品检验与鉴定。
(3) 进行全员培训,普及油品损溢的学问,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2. 建立科学的油品损溢管理制度(1) 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流程进行规范,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全程管控。
(2) 建立油品损溢记录制度,对油品损溢的记录应明确记录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原因和处理情况等信息,确保数据真实牢靠。
(3) 建立油品损溢报告制度,发觉油品损溢问题应适时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
3. 加强油品泄漏应急预案(1)建立油品泄漏应急预案,订立应急预案程序和演练计划,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确保适时有效的应急处置。
(2)建立油品泄漏现场保护措施,对泄漏现场进行隔离、防爆、通风等措施,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
4. 加强油品损溢的监测和分析(1)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测,适时发觉和处理油品损溢问题。
(2)对油品损溢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改进建议,削减损失和风险。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油品损溢的管理,确保油品损溢处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油品损溢的处理。
1.2 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油品损溢的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保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1.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二、损溢申报2.1 油品损溢发生后,相关员工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提供详细的损溢情况说明。
2.2 上级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损溢情况,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损溢调查3.1 损溢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查明损溢的原因和责任。
3.2 调查人员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查明损溢的原因和责任。
3.3 调查结果应在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上级领导。
四、损溢处理4.1 根据调查结果,上级领导应确定损溢的责任方,并根据责任方的责任程度进行处理。
4.2 对于责任明确的损溢,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3 对于责任不明确的损溢,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调整、加强管理等。
五、损溢预防5.1 公司应加强对油品的管理,确保油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5.2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油品损溢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5.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油品损溢处理机制,确保油品损溢的处理及时、合规。
六、损溢记录和报告6.1 公司应建立油品损溢的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油品损溢的处理情况得到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报告。
6.2 相关员工应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领导提交油品损溢的处理报告。
七、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7.1 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7.2 修改和废止本办法的决定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告。
八、其他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办法的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监督和检查。
8.3 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中石化四川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
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采购、销售、存储的数量管理,降低各环节油品损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依据GB11085-89《散装业态石油产品损耗》及公司有关计量管理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油库、加油站等各单位的油品损溢管理工作.第二章损溢管理机构及职能第三条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数质量处统一归口管理,公司下属各单位分级管理.第四条公司安全数质量处损溢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有关损溢管理的制度。
2。
组织制定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对下属公司上报的损溢报表汇总分析,制定年度降低损耗措施和具体指标,不定期对下属油库、加油站进行抽查,对损溢较大的油库、加油站协助并督促该单位做出详细的损耗原因分析,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或措施,指导并监督其执行4.负责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损溢纠纷的仲裁,参与协调与外界企业损溢纠纷的处理工作。
5。
负责协调下属公司有关油品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等的索赔工作。
6.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油品损溢监控方法与管理方法,指导公司与下属公司的损耗监控手段和管理模式。
7。
开展公司内部油品降耗评优等活动。
第五条下属单位计量部门损溢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油品损溢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油品损溢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损溢的管理责任,落实经济责任措施.2.负责成品油进油、储存、销售过程中的损溢处理、审核及管理工作,油品损溢监督审核由本单位计量主管部门或计量负责人负责(如油库公司储油部计量管理部门,加油站站长、计量员负责等)。
3。
建立成品油月损溢统计报告制度,按月向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数质量处上报以盘点数为依据的成品油收、发、储损溢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对成品油损溢按作业环节进行量化考核.4。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范文为了加强对油品损溢情况的监管和管理,保障油品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油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一、监测与预防1. 油品储存环节(1)确保油品储存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定期检查设施的密封和防漏措施,及时修复和更新设备。
(2)建立油品储罐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储罐内油品的液位、温度等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强化储罐周边区域的安全管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防止人为破坏或未经授权的操作导致油品损溢。
2. 油品运输环节(1)制定严格的油品运输管理规范,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要求,装载容器和密封设备完好无损。
(2)加强对运输过程中油品装填和卸载操作的监控,采用技术手段实现运输车辆实时位置跟踪和油品运输过程的监测。
(3)严格执行运输路线和速度限制,避免因路况不良或超速行驶导致油品溢漏。
3. 油品销售环节(1)建立健全油品销售台账和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每笔销售的油品种类、数量和销售对象等信息。
(2)加强对油品销售点的监控,确保销售人员的操作符合规定,并定期对销售点进行巡查和维护。
二、应急准备与应对措施1. 建立油品损溢应急预案,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2. 配备专业的应急处理设备和材料,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油品损溢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3. 对油品损溢事故进行分类和评估,根据不同的损溢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封堵漏点、清理溢漏油品等。
三、追责与处罚1. 对发生油品损溢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 建立油品损溢记录和信息共享机制,对多次发生损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并加强对其后续经营活动的监管。
3. 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可能导致损溢的监管漏洞和失职行为。
四、宣传与教育1. 加强对油品损溢管理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油品损溢的管理和处理,保证油品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下面将就油品损溢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包括背景介绍、内容要点和实施措施等。
一、背景介绍在石油勘探、开发、加工和运输等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油品的损溢现象,一旦油品损溢不及时得到控制和处理,将会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和经济利益。
因此,制定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内容要点1. 油品损溢责任明确各环节和各相关方对油品损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责任划分和协调机制。
2. 油品损溢监测和预防建立科学、准确的油品损溢监测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实时掌握油品损溢的情况,并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溢事故的发生。
3. 油品损溢处置建立完善的油品损溢处置机制,包括快速应急处置、环境净化和损失赔偿等方面。
制定各种损溢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损溢事故得到及时的处置和彻底的清理。
4. 油品损溢监督和检查建立油品损溢监督和检查机制,包括定期巡查、抽查和临时检查等手段,对各环节和各相关方的油品损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和处理。
5. 油品损溢信息报告和公开建立油品损溢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对油品损溢的相关数据和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定期公布损溢数据,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三、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油品损溢管理办法的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完善法规和标准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逐步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尽量将油品损溢管理办法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加强技术支持积极推广和应用油品损溢监测和处理的新技术,包括无人机、遥感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和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4.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油品损溢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油品生产和使用单位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管理合力。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1. 特别说明油品是易燃产品,存在着很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证员工和环境的安全,确保油品的利用和管理得到有效的监管,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2. 损溢管理的准则油品损溢管理应该遵从以下原则:2.1 合理控制油品储存量企业应该根据所需量,确保储存油品的量不多不少,以尽可能避免风险。
2.2 特别注意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油品在运输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损失,因此企业需要谨慎地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流量,并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3 严格的油品接收和发出检查接收和发出油品时应检查:油品的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确保油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
2.4 及时清理油品溢漏油品泄露和溢出应及时清理。
企业应制订紧急情况处理方案,以避免泄漏扩散。
3. 制定管理细则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践制定特定的油品损溢管理细则,以确保员工、生产线和环境的安全。
3.1 实行准确的库存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制定油品的储存计划,确保储存量和储存环境符合规定。
3.2 实行安全的油品运输油品运输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确保车辆安全,并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报告。
3.3 流量计的精准使用油品损失通常是由于计量不准确产生的。
企业应使用精准的流量计,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3.4 严格的油品接收和发出检查依据油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码头和储油区的检查和验收,以确保油品符合规定,并准确计量。
3.5 及时清理油品溢漏应建立油品损溢信息处理中心,及时统计和处理油品遗漏和溢出的情况,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生产和环境安全。
4. 管理细则的通知和指导企业需要及时通知和指导员工油品损溢管理的标准和措施,并持续开展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油品管理方法和技巧,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措施。
5. 结束语有效管理油品损溢是保障员工、生产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需要企业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和制度,确保全方位的风险防范。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油品管理行为,防止油品损溢损害环境和企业利益。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油品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
一、油品损溢管理的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
企业应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油品损溢事件的发生。
2. 主动防控。
企业应主动建立完善的油品损溢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3. 责任倒查。
对于造成油品损溢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二、油品损溢预防措施1. 加强员工培训。
加强员工油品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油品处理和操作能力。
2. 定期检查设备。
对储存和运输油品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 设置油品报警系统。
在油品储存和运输的关键位置,安装油品泄漏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油品泄漏事件。
4. 建立油品审批制度。
对于涉及到油品销售和使用的情况,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油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油品损溢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1. 油品泄漏应急预案。
企业应制定油品泄漏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确定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和实际应用。
2. 油品泄漏处置措施。
当发生油品泄漏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油品泄漏的处置,包括封堵泄漏源、清除污染物、处置废弃物等。
3. 损溢核查和登记。
对于油品损溢事件,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损溢核查和登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油品损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 经济责任。
对于造成油品损溢的责任人,应根据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赔偿,并由企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 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造成油品损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等。
五、油品损溢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监督机构。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油品损溢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包括储存、运输油品的设备和设施是否安全、油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处理措施是否有效等。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推动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石油企业的油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的油品损溢管理。
第三条:油品损溢是指由于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油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的泄漏、溢出或浪费。
第四条:石油企业应建立油品损溢管理制度,明确油品损溢的防范措施、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并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石油企业应定期进行油品损溢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必要时采取措施减少油品损溢的发生。
第六条:石油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范设备故障和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油品损溢,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操作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石油企业应建立健全油品损溢信息统计制度,及时记录和报告油品损溢的情况,对损溢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八条:石油企业应建立油品损溢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进行泄漏防控、快速止损和污染处理,保护环境和降低损失。
第九条:对于因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油品损溢,石油企业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石油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降低油品损溢的发生率。
第十一条:石油企业应建立油品损溢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油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石油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油品损溢管理技术,提高油品损溢的监测、预警和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石油企业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石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修订《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成品油损溢核算办法》的通知
石化股份皖财便…2010‟29号
各市分公司:
《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成品油损溢核算管理实施细
则(简称实施细则)石化股份皖财【2007】年115号文于2007年5月1日开始执行,油库对加油站发货密度以区域加权平均密度换算为升,加油站销售以区域加权平均密度换算为公斤。
实际工作中,由于管道输入油品密度大,影响加权密度测算,造成了部分单位损耗多大或过小,影响了加油站销售数据及盘点数据的准确性。
为使加权密度值更贴近实际密度,经研究,将加权平均密度计算方法进行调整,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全省按照物流配送方向确定三个区域......”修订为“全省按照物流配送方向确定五个区域,A区域包括蚌埠、阜阳、淮北;B区域包括巢湖、淮南;C区域包括滁州、池州、黄山、马鞍山、铜陵、宣城、芜湖。
D区域包括宿州;
E区域包括安庆、合肥。
”(修订原第二十二条)
2、物流中心填报《安徽石油分公司发布密度测算单》(见附件),于27日前随同地市公司审批资料、计算过程资料送安全质量处、财务资产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安全数质量处于29日前对会计核算中心、零售中心发布密度,作为下月各区域折算密度依据(修订原第二十二条)。
3、物流中心根据修订内容,按照新的方法测算加权平均密度。
4、因采集数据失误、计算失误等人为工作疏忽造成的测算数据不准确,进而影响发布密度出现重大偏差的事件,对相关人员视情节给予50-200元罚款处罚,同时追究工作人员责任。
5、本通知自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原《实施细则》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分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反映。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1. 概述随着石油化工行业的不断发展,油品储存、运输、使用环节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损失和溢出,如果管理不当,将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产安全问题和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显得极为必要。
2. 管理原则油品损溢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预防、及时处理、全面管理,确保损失和溢出的最小化,避免造成环境和人身伤害。
具体原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2.1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油品损溢管理的首要原则。
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油品存储、运输和使用的规范,加强油品设备与系统的维护等方式,尽力预防油品损失和溢出事故的发生。
2.2 及时处理一旦发生油品损失或溢出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及时处理是保障环境和人身安全的首要任务。
2.3 全面管理全面管理是要求对油品存储、运输和使用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包括质量监控、运输管控、设备检验、员工培训等,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3. 油品损溢管理的具体措施3.1 油品存储管理油品的存储是防止损溢的重要环节。
要求对油罐、油桶、储油池及管道等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及时排除设备隐患。
在仓库的设置、通风、防火等方面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2 油品运输管理油品运输是损溢的重要环节之一。
要求油品运输中应对油罐车、船舶等运输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设备完好、运输管控到位。
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异常情况应及时发现和处理。
3.3 油品使用管理油品使用管理是避免损失和溢出的有效手段,要求在油品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油品装置及设备的正常状态。
对油品使用条件、温度、压力等操作参数要进行全面监控,同时应对设备常态化进行检查,并及时排查隐患。
3.4 损溢问题的处理一旦发现油品的损失和溢出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对于小量的溢出,应采取有效措施将其收集并处理,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于大量的事故,应对环境、生产和人身安全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采取密切的应急措施。
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制度
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采购、销售、存储的数量管理,降低各环节油品损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依据GB11085-89《散装业态石油产品损耗》及公司有关计量管理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油库、加油站等各单位的油品损溢管理工作。
第二章损溢管理机构及职能第三条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数质量处统一归口管理,公司下属各单位分级管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数质量处损溢管理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有关损溢管理的制度。
2. 组织制定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损溢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3. 负责对下属公司上报的损溢报表汇总分析,制定年度降低损耗措施和具体指标,不定期对下属油库、加油站进行抽查,对损溢较大的油库、加油站协助并督促该单位做出详细的损耗原因分析,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或措施,指导并监督其执行。
4. 负责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损溢纠纷的仲裁,参与协调与外界企业损溢纠纷的处理工作。
5. 负责协调下属公司有关油品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等的索赔工作。
6.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油品损溢监控方法与管理方法,指导公司与下属公司的损耗监控手段和管理模式。
7. 开展公司内部油品降耗评优等活动。
第五条下属单位计量部门损溢管理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油品损溢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油品损溢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损溢的管理责任,落实经济责任措施。
2. 负责成品油进油、储存、销售过程中的损溢处理、审核及管理工作,油品损溢监督审核由本单位计量主管部门或计量负责人负责(如油库公司储油部计量管理部门,加油站站长、计量员负责等)。
3. 建立成品油月损溢统计报告制度,按月向中石化四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数质量处上报以盘点数为依据的成品油收、发、储损溢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对成品油损溢按作业环节进行量化考核。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1. 引言油品损溢是指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油品的浪费或泄漏。
油品损溢不仅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还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损失。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油品损溢,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油品损溢管理办法,以确保油品的合理使用和储存,最大程度地减少油品损溢。
2. 基本原则2.1 合规性原则在进行油品储存和使用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油品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2.2 安全性原则油品储存和使用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员工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2.3 环保性原则在油品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油品的损耗和泄漏,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油品进货管理3.1 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可靠性和信誉度。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质量合格率等。
•在评估的基础上,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优先选择信誉度高、服务好的供应商。
3.2 进货验收•油品进货时,必须对油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进行验收。
•对油品的验收要求严格,确保油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企业的标准要求。
•对于质量不合格的油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退换货。
4. 油品储存管理4.1 储罐管理•储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储罐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储罐必须标明油品名称和储存日期,并进行分类管理,避免油品交叉污染。
•储罐必须配备报警装置,一旦发现油品泄漏,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4.2 储存条件管理•油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必须符合要求,避免油品的变质和蒸发。
•储存油品的货架必须牢固可靠,避免油品因货架损坏而导致损溢。
5. 油品使用管理5.1 计量管理•油品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油品的使用量进行计量,确保油品使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使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校准和检定,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5.2 作业管理•在进行油品使用的作业时,必须戴上相应的防护设施,避免油品对人体的伤害。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模版
油品损溢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油品损溢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保障能源供应稳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油品损溢管理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依法追究责任为原则,综合管理、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强技术支撑,健全制度机制。
第四条油品损溢管理应当坚持环境友好、安全高效、资源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与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相结合。
第五条油品损溢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油品损溢管理的认识。
第六条油品损溢管理应当坚持监督管理和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化的管理措施,促进行业自律。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油品损溢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第二章油品损溢预防第八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油品损溢预防制度,合理规划布局、科学施工、配备先进设备、培训专业人员。
第九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对油品损溢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十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做到安全操作、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油品损溢监测系统,加强对油库、油罐及输送管道等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第十二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费,加强对油品损溢治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三条油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油品损溢综合治理第十四条油品损溢综合治理应当加强油品损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害。
第十五条油品损溢综合治理应当加强油品损溢现务,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油品损溢综合治理应当加强油品损溢的处置与修复,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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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交接班,盘点,损溢篇一:中国石化成品油损溢核算管理办法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的管理,规范成品油损溢数量和金额的确认,统一账务处理,依据《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股份公司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成品油损溢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成品油销售企业,包括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公司)。
联营、参股、特许、加盟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成品油验收、保管环节的计量盘点工作。
进销存各环节产生的商品损耗(溢余)由相关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其中进货环节溢耗由经营管理部门或物流部门控制,保管环节商品溢耗属于油库的由物流部门控制,属于加油站的由零管部门控制,所有成品油溢耗均由数质量部门审核把关。
财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的价值管理,按照成品油验收、盘点结果和有关审批后的凭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成品油损溢量是指财务账面库存数量与实物数量之间的差异,如果账面数量大于实物数量则为损耗,反之则为溢余。
第五条在运输、保管和零售过程中发生的成品油损溢,应区分定额内损(溢)(以下简称定损)和超限额损(溢)(以下简称超损),根据内控权限审批后,分别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对于计入费用的商品损耗应按发生环节和形成原因在进货运输损耗、油库保管损耗、销售运输损耗、油气站损耗科目中进行明细核算。
第六条成品油库存商品账的核算一律采用质量单位(千克)为基本计量单位,以体积单位(升)为辅助计量单位。
其中:加油站的进销存台账数量以升为计量单位,实行“升进升出”,由财务、业务部门在核算和统计数量时统一折算成质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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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的管理,规范成品油损溢数量和金额的确认,统一账务处理,依据《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企业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股份公司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成品油损溢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成品油销售企业,包括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公司)。
联营、参股、特许、加盟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成品油验收、保管环节的计量盘点工作。
进销存各环节产生的商品损耗(溢余)由相关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其中进货环节溢耗由经营管理部门或物流部门控制,保管环节商品溢耗属于油库的由物流部门控制,属于加油站的由零管部门控制,所有成品油溢耗均由数质量部门审核把关。
财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的价值管理,按照成品油验收、盘点结果和有关审批后的凭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成品油损溢量是指财务账面库存数量与实物数量之间的差异,如果账面数量大于实物数量则为损耗,反之则为溢余。
第五条在运输、保管和零售过程中发生的成品油损溢,应区分定额内损(溢)(以下简称定损)和超限额损(溢)(以下简称超损),根据内控权限审批后,分别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对于计入费用的商品损耗应按发生环节和形成原因在进货运输损耗、油库保管损耗、销售运输损耗、油气站损耗科目中进行明细核算。
第六条成品油库存商品账的核算一律采用质量单位(千克)为基本计量单位,以体积单位(升)为辅助计量单位。
其中:加油站的进销存台账数量以升为计量单位,实行“升进升出”,由财务、业务部门在核算和统计数量时统一折算成质量单位。
第二章成品油进货损溢核算管理第七条财务部门依据商品入库验收单和进货发票进行校验,审核无误后进行成品油进货损溢账务处理。
第八条对于进货环节发生的损溢,应按照商品入库验收单上注明的定损和超损量及金额,将定损部分计入“待摊进货费用-运输定额损耗”科目,超损部分暂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挂账(ERP上线企业可按本企业科目配置处理,原理相同,下略)。
具体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购进(发票购进量)贷:在途物资(发票购进量)借:待摊进货费用-运输定额损耗(定损,溢余以红字反映)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超损,溢余以红字反映)贷:库存商品-在途损耗-购进损耗-购进定额损耗库存商品-在途损耗-购进损耗-购进超额损耗第九条对于进货过程中发生的超损(溢),应根据已查明原因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账务处理:一、确认超溢属于供应商多发且需要继续结算的:1.收到对方发票借:在途物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借:库存商品-购进贷:在途物资2.冲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蓝字)贷:库存商品-在途损耗-购进损耗-购进超额损耗(蓝字)二、确认超溢对方不再追索的:借:销售费用—商品损耗—进货运输损耗(红字)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红字)三、超定额损溢由发货方补发成品油的: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蓝字)贷:库存商品-在途损耗-购进损耗-购进超额损耗(蓝字)四、超定额损溢由发货方退还油款的:借:银行存款等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五、对方确认少发并重新开具发票的(原发票未抵扣退回),按以下步骤做相关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1.冲销原购进账务处理2.冲销原入库账务处理3.按照新发票重入购进4.重做入库账务处理六、对于由运输方原因造成的短缺,向运输方开票销售发票抵减超损的:借: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销售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红字)贷:库存商品-在途损耗-购进损耗-购进超额损耗(红字)七、对于已投保的商品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或因操作失误,应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的:借:其它应收款、现金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八、对于因非人为及灾害原因造成的扣除赔偿后须由本公司负担的净损失,应由经营管理部门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数质量部门及财务部门复核确认,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在当期费用中列支,具体分录如下:借:销售费用—商品损耗—进货运输损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九、发生盗抢等案件时,企业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向保险部门申请办理索赔手续。
对于因自然灾害、盗抢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各种赔偿后应由本公司负担的,应由经营管理部门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数质量部门及财务部门复核确认,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确认为财产损失,具体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第三章油库保管损溢核算管理第十条油库应按计量管理规定对成品油库存进行计量盘点;月末,数质量部门牵头,物流部门、财务部门参与对油库实物库存进行盘点,根据实际计量数据,计算出以质量千克为单位的实物库存量,编制盘点表。
第十一条为确保账实相符,各公司应将按照实物盘点结果计算出的实物库存量与财务账面库存数量之间的差异,及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溢余以红字反映)借:库存商品-商品盘盈(溢余)或贷:库存商品--商品盘亏(损耗)第十二条物流部门应按月(有条件的按日、五日、旬)分析成品油非正常损溢原因,报数质量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根据数质量部门审核并按权限报批后形成的处理意见,进行以下账务处理:1. 属于定损的,在费用中列支:借:销售费用—商品损耗(减:溢余)-油库保管损耗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 因自然灾害、盗抢等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企业应及时将盗抢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属于已购保险的成品油形成的损失,要配合有关部门向保险公司(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申请赔偿。
对赔偿不足部分形成的净损失,财务部门可根据数质量部门签批的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 按股份公司规定的处置权限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借:其它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 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人员失误等造成的损失,应向责任人追偿,赔偿不足须由本公司负担的净损失,按照内控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列入当期损益:借:销售费用—商品损耗-油库保管损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第四章成品油内部移库损溢核算第十三条油库至油库发生内部移库时, 物流部门开出《内部移库通知单》并传至油库,移出库按照实测密度发出成品油并填制以质量千克为单位的发油凭证传至移入库;移入库接卸并填制以质量千克为单位的商品入库验收单。
财务、业务部门按照《发油凭证》和商品入库验收单进行账务和统计处理:减少发货油库的库存,同时增加移入油库的库存。
第十四条油库对加油站发货时,物流部门开出以质量千克为单位的《内部移库单》,油库按照实测密度换算成升对加油站发油,分别以升和千克为计量单位填制发油凭证。
业务、财会以《发油凭证》上的质量数减少发货油库的质量库存,同时增加移入加油站的质量库存,并以《发油凭证》上的体积数增加移入加油站的体积库存。
第十五条收货计量损溢在定额内的,暂不处理,并入移入油库(加油站)当日计量损溢;超定额的,双方需积极配合查找原因,属于运输方责任的需由运输方赔偿,属于其他原因的,参照第九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六条自生产企业进货直接配送到加油站油品产生的损溢参照第八、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成品油销售量的确定第十七条成品油的批发及直销应根据实际计量数据,计算出以质量为单位的销售量后登记有关账簿。
第十八条物流部门应按月计算分品号的成品油全省加权平均密度(区域间密度差异较大的省公司,可按区域计算加权平均密度),经数质量部门审核、主管经理审批后,数质量部门及时通知财务部门、业务部门作为下月全省折算密度依据。
第十九条加油站的进销存数量均以升为计量单位,在加油站环节不需换算成质量单位。
加油站销售日报表以升为计量单位确认销售量,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按照数质量部门上月末下达的全省分品号的成品油加权平均折算密度,将加油站的销售数量折算成质量单位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条 加权平均密度的计算方法一、有条件的销售企业可每日公布各油库实测密度(实测计重密度),业务、财务部门按当日(班)移动加权平均密度乘以当日(班)销售升数(交接班泵码数)计算加油站销售量。
当日(班)移动加权平均密度=(日初库存千克数+本日(班)验收千克数)/(期初库存升数+本班验收升数)。
二、不具备每日计算加权平均密度的企业,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全省当月平均密度:1、各油库于每月26日前按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期间各品种对自营加油站发货量(千克)、每批次发货实测密度(实测计重密度)计算出加权平均密度,连同上述期间对自营加油站的发货量,经所在地市公司物流部门复核后,于26日前上报省物流中心。
具体公式如下:油库分品种加权平均密度=合计加油站的发货量日本油库各批次对自营日至本月上月对应自营加油站发货量测密度日本油库每批次发货实日至本月上月)(2526)(2526kg kg ⨯∑ 2、省级公司物流中心按各油库上报的加权平均密度及对自营加油站的发货量,计算出各品种的全省(或分区域)下月加权平均密度后,于27日前报省数质量部门;经省数质量部门审核、主管经理审批后,数质量部门于月末前通知财务部门。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省(区域)下月加权平均密度=合计发货量(日各油库对自营加油站日至本月上月发货量每座油库对自营加油站度日每座油库加权平均密日至本月上月)2526) (2526kg kg⨯∑第六章加油站成品油库存损溢的核算第二十一条加油站应按照计量管理规定对成品油库存进行每日计量盘点(有条件的加油站可采用交接班盘点)。
月末,按加油站体积数填制《加油站商品盘点月报表》,由加油站站长、计量人员签字确认库存数量及“损溢分析”,零售部门将盘点换算成以质量为单位的实物库存量及损溢数据,报数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盘点表与财务账面库存数量核对后,将盘点损(溢)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会计分录同第十一条处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根据按权限审批后形成的处理意见,区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1、属于定损(溢)的,在费用中列支,具体分录如下:借:销售费用—商品损耗(减:溢余)—油气站损耗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 因自然灾害、偷盗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 处理程序及会计分录同第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