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53号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文号:武城建规〔2012〕253号各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系统的工程质量,现将《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建文[2012]100号)和《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墙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质量应严格执行《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等相关标准、规范、构造图集和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总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超过十八层的居住建筑,不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
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超过八层的居住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宜采用面砖饰面。
采用膨胀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岩棉保温板、酚醛保温板、聚氨酯保温板、发泡水泥保温板作外墙外保温时,不应采用面砖饰面。
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超过八层的居住建筑,外墙外保温不宜采用保温砂浆类产品,建筑总高度小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小于八层的居住建筑采用保温砂浆类产品时,当采用涂料饰面时外外保温层厚度不应大于40 mm,采用面砖饰面时其外保温层厚度不应大于30 mm。
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国家、湖北省省政策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和可燃材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6.30•【字号】鄂建文[2012]52号•【施行日期】2012.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5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无机轻集料砂浆类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在我省建筑节能工程中的应用量快速增长,由于存在生产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不稳定、施工控制不严等因素,已对建筑保温工程质量构成不利影响。
为规范市场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根据《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建筑外墙应用的无机轻集料砂浆应以膨胀玻化微珠为保温隔热材料。
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的性能应符合《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253-2011)干密度Ⅰ型的要求,相应的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只能采用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
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各组成砂浆(界面砂浆、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抗裂砂浆)均应为单组分干混砂浆。
其系统构造、性能指标与检验方法、设计、施工、验收除必须符合《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253-2011)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之外,还应满足《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技术条件》(附件1)的要求。
二、膨胀玻化微珠保温隔热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的工程应用,应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规定的目录管理和备案登记制度,其生产企业应先取得省厅颁发的《湖北省建设科技项目推广应用证书》后,在产品使用地住建委备案登记。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3年本)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3年本)--建材协会部分
一、推广应用的技术与产品部分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3年本)--建材协会部分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3年本)--建材协会部分
三、禁止使用的技术与产品部分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3年本)--市建院部分
一、推广应用的技术与产品部分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3年本)--市建院部分
二、限制使用的技术与产品部分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13年本)--市建院部分
三、禁止使用的技术与产品部分。
3-009 关于印发《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建质安〔2017〕1101号
[市住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质安〔2017〕1101号各区建设管理(建设交通)委,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采用板材、砂浆、块材及预制保温复合板材和整浇复合墙体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外保温、内保温、内外组合保温、自保温等墙体节能工程,建设阶段和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工业建筑中,具有民用建筑使用性质的研发车间、工业厂房中的集中办公区域和采用空调应当进行节能设计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
市、区和特定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本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中,应当优先使用工艺成熟、技术可靠、具有一定实用经验的建筑节能技术、工艺和材料,选用的节能保温系统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当采用没有相应标准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等进行技术论证;经论证符合节能要求及质量安全标准的,可以在该论证工程中使用;使用前,应当编制该工程项目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专项方案。
国标《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安全性评价方法》发布
对 该产 品 . 课题 组还 开发 了保 温 装饰 一体 化 应用 技 2 0 1 5年 1 2月 1 日起 实施
5 4 墙 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 0 1 5 . 6
了聚氨 酯一 玻 化微 珠复 合保 温材 料产 品 复合 产 品 科 学研 究院 、 华 太 建 设集 团有 限 公 司 、 中国 对 外承 燃 烧性 能在 B 级~ A : 级 之 间 可 调 ,导 热 系 数 为 包 工 程 商 会建 筑业 分 会 、 中国建 筑标 准设 计研 究
能: 通过新 开发 的深度 打褶加 工工艺 . 提高材 料的强
度性能 : 对 生产工艺过程 中的温度 、 助剂 、 固化等 墙 体 保 温 系统
硬 质 聚氨 酯 泡 沫 塑料 具 有 非 常 优 越 的绝 热性 能。 但 因其 价格 较高 、 喷涂施 工会 对环 境造成 污染 。
优化 。 综合 提高岩棉产品 的使用性能 。改性后的岩棉
保 温材料 。 其酸度 系数为 2 . 0 。 抗拉 强度为 1 3 . 8 k P a , 导 热系数为 0 . 0 4 0 W/ ( m・ K) .解决 了岩棉 大规模用 于高
等级防火外墙外保温 的关键技术难题 利用本课题 的
万 T的岩棉生产线 . 产 而 且 聚氨 酯 泡 沫 塑料 毕 竟 是 一种 有 机 高 分 子 可燃 研究成果 ,成功改造 了年产 2
外墙外保温抗裂砂浆 标准
外墙外保温抗裂砂浆标准
目前国内外对外墙外保温抗裂砂浆的相关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
1. GB/T 20474-2006《建筑外墙保温与装饰一体化系统》:该
标准规定了外墙保温与装饰一体化系统的要求,包括防火性能、保温性能、耐候性能等。
2. JG/T 49-201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用外墙保温砂浆》:该
标准针对外墙外保温砂浆的材料性能和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抗裂性能、粘结强度、耐冻融性等指标要求。
3. JC/T 2098-2015《外墙外保温砂浆》:该标准规定了外墙外
保温砂浆的材料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包括抗裂性能、粘结强度、耐冻融性等指标要求。
4. ASTM C1449-17《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Non-Asbestos Fiber-Cement Non-Asbestos Fiber-Reinforced Cement and Standard Finishing Cement》:该标准是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ASTM)针对非石棉纤维水泥和非石棉纤维增强水泥以及标
准精修水泥的规范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使用哪种标准取决于地区和使用场景的不同。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标准进行使用。
关于印发《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的通知——上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应用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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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 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 工程 应用导则
1 、总则
相关 标准 要求 。 3 、设 计
11为 加强 本 市 民用建 筑外 墙保 温 工程 质 量管 .
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相关节能设计标准 及应用规程,确保外墙保温工程节能效果、各节能
相关标准规定外,保温板的表观密度应在2 / 5 g 至 km
3 gm 间 ,压 缩 强 度应 在 10k a 5 P 之 5k / 之 5 P 至2 0k a 间,吸 水率( 水9 ) 浸 6h应小 于 1 %, 碱玻 纤 网格布 . 耐 5
2 基本规定 21设计 单 位应 按 照( 共 建筑 节 能设 计标 准 ) . ( 公 )
( B5 19 20 )( G 08- 0 5、 夏热 冬冷 地 区居住 建筑节 能设 ( 计标准 )J J3—2 0)( 市 民用建筑 节能设 计标 》C l ( 4 0 1、本 ( 准补 充规 定 ) ) 设计 , 并应达 到 节能设计应按规定性指标要求逐 . 1 项计 算, 并应按 计 算要 求 出具 完 整的建 筑节 能施 工
图设 计 文件 ,经 审 图机 构审查 合格 后 实施 。
3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对特殊部位,如外墙门 . 2
窗} 同口、 凸窗 四周、 阳台、 勒脚 及与 室外 空气 接触 的楼 地 面、建 筑物 的抗 震缝 、变 形缝 等处 ,应提 出 相 应 的处理 措 施, 并有 节点 详 图。 33按标 准 图集 的节 点 图进 行施 工 时, 设计 单 . 位 应注 明经标 准 管理部 门批 准 的图 集名称 、节 点图 页码 及节 点图 号。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发布2008年上半年徐州市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备案项目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发布2008年上半年徐州市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备案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7.05•【字号】徐建发[2008]107号•【施行日期】200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发布2008年上半年徐州市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备案项目的通知(徐建发〔2008〕107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使用行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效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精神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要求,我局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徐州市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经审查,徐州市科建新型建材厂等22家系统供应商的29个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备案资料基本齐全,符合要求,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建筑保温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节能效果和装饰工程安全。
目前我市建筑外墙以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和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为主,其中采用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占大多数,但由于其系统组成和施工工艺复杂,现场操作要求高,质量控制难度大,操作不当容易产生墙面空鼓、开裂、热工性能不达标等问题。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备案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现场应用的管理,开展专项质量整治,确保建筑保温实体工程质量。
二、正确选用建筑节能保温系统为了避免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建筑保温工程质量,明确材料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应选用通过备案的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其系统组成材料必须由厂家统一供应,严禁采购不同厂家的材料进行复配施工,不应选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
外墙保温技术标
施工方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1.4、保温工期2015年10月15日——2016年3月30日,各楼实际进场时间和具体工期要求以总包单位的要求为准。
楼保温完工日期:2015年11月15日楼饰面完工日期:2016年3月30日配建3保温及饰面完工日期:满足总包要求外墙保温营造做法如下:1)、用于首层岩棉带板外墙外保温系统2)用于二层至顶层石墨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涂料饰面墙面3)用于外露梁、柱结构性热桥部位,外墙挑出构件以及附墙构件2、编制依据2.1、执行标准(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3)《无机不燃保温砂浆》GB/T 26000-201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6)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7)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9)《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 25975-2010(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2)《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1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45-2012(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15)《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16)《矿物棉喷涂绝热层》GB/T 26746-2011(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18)《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1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93(20)《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21)《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2008(22)《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2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24)《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29906-2013(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 46-2005(26)《严寒与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27)《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2012(28)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 5027-2003(2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30)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31)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004(32)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 253-2011(33) 《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工程》JGJ/T 261-2011(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36)《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38)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G/T 841-2007(39) 《建筑外保温用锚栓》JG/T 366-2012(40)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JG/T 229-2007(43)《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0(44)《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0(45)《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 29-126-2010(46)《天津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T29-88-2014(47)《住宅建设通用规程》DB29-120-2010(48)《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0(49)《天津市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T29-217-2013 (50)《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规程》DB29-113-2010 (51)《10J121-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52)《05J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外墙外保温》05J3-1 (5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结构》(54)《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55)《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要求的通知》津建科[2013]291号。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节能建筑常用热物理性能参数表(试行)》的公告-江苏省建设厅公告第42号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节能建筑常用热物理性能参数表(试行)》的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节能建筑常用热物理性能参数表(试行)》的公告(江苏省建设厅公告第42号)现批准发布《江苏省节能建筑常用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表(试行)》,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节能建筑常用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表(试行)》二ОО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江苏省节能建筑常用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表(试行)一、常用墙体材料序号类别\名称容重(Kg/m3)导热系数(W/m·K)蓄热系数W/(m2·K)备注1粘土多孔砖KP1-190/240 14000.587.922粘土多孔砖KM1-190/240 14000.587.923灰砂砖240 19001.1012.724炉渣砖240 170010.435煤矸石烧结砖17000.639.056煤矸石多孔砖14000.547.607粉煤灰烧结砖16000.507.828粉煤灰蒸养砖16000.628.719混凝土双排孔砌块190 13006.0010混凝土单排孔砌块19012001.025.8811混凝土多孔砖(240×115×90)15000.808.7812混凝土多孔砖(240×190×90)15000.868.7513混凝土砌块内填膨胀珍珠岩(单排孔)13000.331.28煤矸石砌块内填膨胀珍珠岩13000.273.2515ALC加气混凝土砌块5000.203.60用于墙体修正系数1.35;用于屋面修正系数1.45;16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7000.223.59用于墙体修正系数1.35;用于屋面修正系数1.45;17烧结淤泥普通砖17007.82修正系数1.1518烧结淤泥多孔砖13000.486.74修正系数1.1519页岩模数烧结砖13000.456.60修正系数1.15二、常用保温材料序号类别\名称容重(Kg/m3)导热系数(W/m·K)蓄热系数W/(m2·K)20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W型)4000.081.56用于屋面修正系数1.30;用于墙体修正系数1.25;21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L型)2500.061.07用于屋面修正系数1.35;用于墙体修正系数1.25;22水泥基无机矿物轻集料保温砂浆4500.0851.80适用于内保温23粉刷石膏保温砂浆0.0854.00适用于内保温24挤塑聚苯板(XPS)25~350.030.54用于屋面修正系数1.25;用于墙体修正系数1.15;25模塑聚苯板(EPS)18~220.0410.36用于墙体修正系数1.20;26聚氨酯(外墙外保温)300.0240.36用于墙体修正系数1.20;27聚氨酯(屋面保温)35~500.024用于屋面修正系数1.35;注:保温装饰板根据所选保温材料不同,选用相应的热工性能参数及修正系数。
公消(2011)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
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
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
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
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
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目前市场上的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能够达到A级的有哪些?无机保温材料类的:玻璃棉、岩棉、泡沫玻璃、玻化微珠。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导则》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05•【字号】京建发[2012]249号•【施行日期】2012.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导则》的通知(京建发〔2012〕249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规划分局,各区县公安分局,各集团、总公司、设计院,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规范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技术的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会组织编制了《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导则》。
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导则(2012 北京)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的“不燃材料外保温系统的研究与应用”课题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和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立足于本市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特点,参考德国等欧盟国家的外保温防火经验,根据国内外墙外保温防火的研究成果,通过相关材料试验验证和工程试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而完成。
导则共分7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要求、设计参考要点、施工要点和验收等。
导则附录A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附录B安装防火隔离带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附录C隔离带材料熔点试验方法为规范性附录。
导则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主要编制单位: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编制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北京敬业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莱恩斯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张贵林鲍宇清、田桂清、朱春玲、韩钊、周宁、章银祥、徐晨辉、张昭瑞、孙诗兵、钱选青、季广其、孙垂海、龚海光、谢锋、孟杨、王文波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技术要求5 设计参考要点6 施工要点7 验收附录A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附录B 安装防火隔离带的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附录C 隔离带材料熔点试验方法引用标准名录条文说明1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规范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外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技术的应用,制定本导则。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12〕253号
应严于同类产品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将防火要求纳入系统设计内容,明确外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须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其设计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防火隔离带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2、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标明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标高和隔离带高度。
3、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有防火隔离带的构造详图。
在构造详图中,应当反映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系统不同材料交接处的防水、抗裂和安全性等技术处理措施。
4、高度小于100m的居住建筑,当采用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
高度小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包含幕墙式建筑),当采用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严格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并将外墙保温工程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第九条外墙保温工程设计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委托该项目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将变更内容送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重新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并不得降低设计标准。
第十条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不符合相应标准、规范或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时,建设单位可以报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采用的保温系统(包括系统组成材料、构造、施工工艺等)进行专家论证。
第十一条外墙保温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执行。
第十二条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单位应成套采购外墙保温系统所有组成材料,供应商应对该系统的所有组成材料做出技术规定,提供系统及所有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系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对外墙保温系统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该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确认。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5.15•【字号】冀建质安〔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为消除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安全隐患,提高我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防止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发生火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要增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安全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社会建造品质优良的合格产品。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监管,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加大材料质量抽检力度,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2021年7月1日前,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未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落实建筑物内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制度,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附件: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5月15日附件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一、推广使用的外墙保温技术二、推广使用的保温产品三、限制使用的外墙保温技术和产品。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4.24•【字号】苏建科[2007]144号•【施行日期】200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苏建科〔2007〕144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我省建筑节能的全面实施,各类围护结构保温技术大量应用,特别是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在建筑节能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应用量已超过全省建筑保温系统总量的80%。
由于生产门槛较低,大量生产企业一哄而上,低价竞争、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混乱的局面已经凸显。
同时,应用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出现了空鼓、开裂、热工性能不达标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规范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的应用,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我厅制定了《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的应用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凡在我省应用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其性能指标、检验方法和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统一执行《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GJ32/J 22-2006)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 19-2006)地方标准。
二、《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GJ32/J 22-2006)中新增了体积吸水率、抗裂砂浆线性收缩率等性能指标,规定W型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砂浆体积吸水率≤8%,L型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砂浆体积吸水率≤10%,抗裂砂浆线性收缩率≤0.20%,是针对我省雨水多、湿度大的气候特点,为确保保温系统性能,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各类保温砂浆均须符合上述指标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8号――关于发布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8号――关于发布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3.19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8号
•【施行日期】2012.03.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38号)
关于发布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做好墙体保温、房屋墙体材料革新以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指导工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我部组织编制了《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现予公告。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组织本地区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并准确把握《技术公告》的内容,适时调整技术产品结构,完善配套技术,积极推进《技术公告》的实施。
未列入本《技术公告》的,现阶段普遍应用的技术,不在本《技术公告》调整范围。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中有与《技术公告》不一致的,按本《技术公告》执行。
附件: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附件: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doc关于加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doc关于加〔征求意见稿〕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是建筑节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我省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应用治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依照我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外墙保温技术的进展情形,结合工程实践中发觉的一些问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现就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治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大力推广应用墙体自保温系统墙体自保温系统是由具有保温隔热性能的节能型墙体材料与配套砂浆砌筑的墙体和与之寿命相当的冷〔热〕桥处理措施,按照一定的建筑构造形成有机整体,使墙体的热工性能等指标符合相应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墙体保温隔热技术体系。
该系统具有工序简单、施工方便、安全性能好、便于修理改造、与建筑物同寿命等特点,是节能建筑外墙保温技术进展的要紧方向。
近年来,我厅组织开展了相关技术研究,支持进展了一批节能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并在一些工程上就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进行了示范,墙体自保温系统已具备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基础。
为规范墙体自保温系统推广应用,现提出如下要求:1、墙体自保温系统的系统性能及组成材料的技术要求须符合«湖北省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条件〔试行〕»〔见附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被列入«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名目»〔以下简称推广名目〕,未列入«推广名目»的不得应用于我省建筑工程。
2、在做建筑节能设计时,应优先对采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自保温系统的方案进行热工性能运算。
只有在自保温体系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情形下,才能够选用其他保温措施。
3、墙体自保温系统的整套组成材料(包括节能型墙体材料、配套砌筑及抹灰砂浆、冷〔热〕桥处理用保温材料等)必须由该系统产品供应商提供,系统产品供应商应对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做出规定,提供系统及所有组成材料的检验报告,并对整套材料的质量负责。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杭建科发〔2020〕72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杭建科发〔2020〕72号各区、县(市)住建局,钱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减少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城市建设高品质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外墙外保温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后存在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中优先采用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技术,不断提高建筑围护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
二、外墙外保温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禁止用于建筑外墙高度大于27m的部位;27m及以下部位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其保温层厚度不应大于25mm,且保温层和找平层的总厚度不应大于45mm(含抗裂砂浆层、保温层内侧的防水砂浆层),装饰面不应使用面砖粘结饰面构造。
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工程),为避免建筑外墙二次改造投入的发生,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再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
三、设计单位和节能评估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开展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设计专篇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的编制,明确外墙保温的具体做法。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规定在设计方案审查(或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同步完成节能审查,在节能审查意见(形式审查)中提出有关要求。
图审机构应根据节能审查意见(形式审查)对外墙保温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四、民用建筑项目已通过节能审查且外墙外保温仍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鼓励建设、设计单位变更节能设计。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3]4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3〕44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随着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无机保温砂浆和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等保温材料(以下简称“保温浆料”)在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在应用过程中已反映出产品质量不稳定、施工质量难控制、易空鼓开裂等不足。
针对这些情况,近年来我委结合工程应用实际需要,大力推动保温隔热板材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发布了系列保温隔热板材应用技术标准和建筑构造图集,推动保温隔热材料走上了工厂化、成品化和标准化发展道路。
为了加快推动保温隔热板材规模化应用,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提高建筑节能实施效果,现将进一步加强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逐步限制使用保温浆料,优化建筑保温技术路线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和可靠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建筑保温隔热技术措施,鼓励优先采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逐步限制使用保温浆料。
主城区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自2013年10月1日起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不得设计使用保温浆料;其他区县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自2014年5月1日起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不得设计使用保温浆料。
民用建筑确因采用特殊外墙饰面构造,其外墙保温工程只能选择保温浆料的,应由其建设单位组织研究制定保温浆料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控制技术要点并报负责项目管辖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设计使用;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重点加强对该类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江苏徐州禁用保温砂浆类外墙保温系统
江苏徐州禁用保温砂浆类外墙保温系统来源:中国幕墙网收集整理作者:* 日期:2009-8-12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 [ 打印 ] [投稿] [ 评论 ] [啄木鸟]建筑节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间题,是节约能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外墙保温技术发展很快,已成为建筑节能的重点。
建筑节能必须以发展新型节能材料为前提,必须有足够的保温绝热材料做基础。
只有将节能材料的发展与外墙保温技术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出作用来。
【中国幕墙网08月11日消息记者黄静】建筑节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间题,是节约能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外墙保温技术发展很快,已成为建筑节能的重点。
建筑节能必须以发展新型节能材料为前提,必须有足够的保温绝热材料做基础。
只有将节能材料的发展与外墙保温技术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出作用来。
为加快推进徐州市建筑节能科技进步,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日前徐州市下发《关于限制使用外墙保温砂浆及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限制并逐步淘汰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
禁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据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负责人介绍,省建设斤早前《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和限制禁止技术(第一批)的公告》中,已将外墙保温浆体材料列入限制使用技术。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科技进步,徐州市下发了关于限制使用外墙保温砂浆及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并将在全市范围内限制并逐步淘汰保湿砂浆外墙保温系统。
《通知》规定,从2009年4月10日起,凡徐州市范围内新申报施工图审查的建筑工程一律禁止使用保温砂浆类建筑外墙保温系统。
要求各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外墙保温工程中不得选用保温砂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和监理、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把关,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切实按照已经通过施工图宙查的设计图纸要求实施。
优先推广外墙自保温系统《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当地企业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推广使用建筑节能自保温产品和技术,完善建筑节能自保温体系,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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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
编制单位(盖章):天津市建材业协会
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暂行)
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性能指标体系包括建筑用保温砂浆、界面砂浆、抗裂砂浆、耐碱网布、锚栓、内/外墙腻子+内/外墙涂料等系统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及外墙保温系统性能指标。
系统组成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本体系的要求。
目前该体系中采用的建筑用保温砂浆、界面砂浆和抗裂砂浆产品尚无国家和行业标准,应制订产品企业标准且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具备经备案的应用技术规程后方可用于建筑节能工程。
一、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基本构造
二、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性能
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三、建筑用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性能
1. 建筑用保温砂浆:以优质膨胀玻化微珠、中空陶瓷微珠等无机轻集料为保温材料,与无机胶凝材料、高分子聚合物及其它功能性添加剂等混合制成的单组份干粉料。
⑴建筑用保温砂浆外观质量符合下列要求:
干粉状、无结块。
⑵建筑用保温砂浆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
2. 界面砂浆性能应符合表4的要求。
3. 抗裂砂浆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4. 耐碱网布性能应符合《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2007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表6的要求。
5. 锚栓应符合《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2012的相关要求。
锚栓由螺钉和带圆盘的塑料膨胀套管两部分组成。
金属螺钉应采用不锈钢或经过表面防锈处理的金属制成,塑料钉和带圆盘的塑料膨胀套管应采用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制成,制作塑料钉和塑料套管的材料不得使用回收的再生材料。
锚栓在钢筋混凝土中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25mm,塑料圆盘直径不小于60mm,膨胀套管直径不小于8mm,圆盘抗拔力标准值不小于0.50kN,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小于0.60kN,且应进行拉拔力现场试验。
(其他基层墙体锚固深度及锚栓型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
6. 内/外墙腻子+内/外墙涂料
内墙腻子应符合《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 261-2011中的相关规定,外墙腻子应符合《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JG/T 229的规定。
内/外墙涂料应与建筑用保温砂浆系统的材料具有相容性,且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